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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银行账户申请书如何写 银行账户冻结文书(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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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银行账户申请书如何写 银行账户冻结文书(六篇)
2024-04-28 16:05:57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冻结银行账户申请书如何写一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或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____(从存款账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处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用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借款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

电话:____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                 合同条例》以及文批准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个月(__年)。

第四条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五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__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____在____行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号账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②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乙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③如提前用款,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计算与付息日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如该日恰逢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第七条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还款期日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人民币____万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承担费,均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号账户内。

第九条还款担保: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经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为偿还乙方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

(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甲方将委托____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破产、人事变动及其它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诉之法院。

第十六条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款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19年月日

不可撤销担保书

致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以下简称借款人)于年月日签订的中托字第

号贷款合同书的规定。我应借款人的要求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贵公司担保下列各项:

一、借款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和金额偿还贷款时,本担保人将全部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担保的金额为(货币)及其相应的利息和有关费用。

二、当收到贵公司的书面通知,说明借款人无力履行其还款责任时,本担保人保证在三日之内立即无条件地偿还借款方所欠贵公司借款本息及其有关费用、税款及因延误还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如本担保人在收到贵公司书面通知的三日内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贵公司有权从担保人在银行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款(开户行为中国银行帐号和工商银行分理处)。

四、本担保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方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影响,也不因借款方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担保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有权提供此类担保的政府部门,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担保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担保人确认担保人提供此项担保没有违犯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和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今后也不会受上述法律、规定、政策变化的影响。

保证人:(公章)保证人地址:

保证人开户银行及帐号:年月日

推荐冻结银行账户申请书如何写二

甲方(即贷款人,又称抵押权人)中国银行___________分(支)行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即保证人)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愿意将其拥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的房产及其全部权益(下称“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为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

2.丙方愿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债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责任;

3.甲方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乙方提供贷款。经三方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及用款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向乙方发放购房抵押贷款。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购买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之房产的购房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月。

第四条乙方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后,甲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监证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总价%的首期款项;

(3)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5)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签署《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专用的购房储蓄活期存款户;

(8)乙方未出现或无潜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9)甲方指定的其他条件。

利息计算方法及还款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外汇贷款按贷款发放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个月浮动期外汇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

在本合同发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调整时甲方毋须专门通知乙方。

第六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前利率管理办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不作高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从次年1月1日起按当日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项。

第七条如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调整,如无另行约定,本合同其他约定不作改变,只限于调整每期还本付息金额。

第八条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逾期贷款。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利息。

第九条供款方式由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种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供款额计算公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

2、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条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乙方在贷款发放次月起逐月还款,供款总期数.每月还款日为20日(如遇国家规定节假日则顺延)

第十一条乙方在贷款期限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贷款分户账面数字为准,首期及最后一期供款额应按实际贷款本金余额及用款天数作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乙方保证在每月的还本付息日之前,将每月供款额存入或划入第五十五条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还款账户,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其他账户中扣还任何到期应付款项。若因乙方账户余额不足,未能在规定日期还本付息,甲方将就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条如乙方连续三期或累计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本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

提前还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一年后,乙方中途有足够的款项来源,经甲方同意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在部分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一万元的整倍数;部分提前还款只限于归还按还款计划从后算起的贷款本金,机时不能冲减即将到期的贷款本息。

第十五条乙方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书面向甲方得出申请。该申请书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第十六条提前还款能免去所提前时间的贷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贷款期的同期利率执行。

第十七条提前还款时,乙方须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贷款抵押及相关约定

第十八条乙方愿以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之房产及其全部权益设定抵押,作为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甲方除继续向乙方追讨外,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俗成的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从中优受偿。

第十九条抵押物基本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

房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

楼宇名称、座别及房号: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购房总价: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编号: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价值为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的购房总价。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权设定后,应将《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甲方执管,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时止。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护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了解,乙方对此有义务给予合作。

第二十四条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应在三十天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第二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立即处置抵押物: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除非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同意承继本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或乙方的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愿意代其继续履行本合同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贷款;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乙方及丙方应协助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或登记手续;在抵押期间内乙方已按期或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后,甲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协助乙方办理抵押登记/备案的撤销手续,并将已由甲方执管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还乙方。

抵押物保险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以甲为第一受益人和财产险,投保金额应不低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120%,保险期限应不短于本合同第三条所定贷款期限。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对抵押物办理连续不断的财产保险,保险单证原件由甲方执管。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和丙方追偿。

第二十九条当保险赔偿发生时,甲方有权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险赔偿金,并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赔付乙方所欠甲方贷款本息时,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或丙方追偿。

第三十条如发生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保险索赔事件时,乙方应在五天内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条上述投保的保险费及因保险索赔事件而发生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和其他义务

第三十二条除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房产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财产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第三十三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或以转售、赠与、再抵押等方式处理,也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经甲方同意转让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应该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优先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乙方以继承或遗赠的方式处分抵押物的,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分割处理。

第三十四条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须满足:_________________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需与承租人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并订明:_________________“出租人已将该房产抵押给中国银行,出租人未清偿中国银行到期的债务,中国银行发函通知承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内,承租人须无条件迁出且租赁合同自发函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十五条如有或将有针对乙方的法律诉讼或仲裁发生,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包括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冻结、没收或强制性收购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条当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因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发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条约定的债权转让行为时,乙方须同意解除原与房屋出卖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放弃对甲方转让债权的抗辨权。

第三十七条维护抵押物帮结构完整和对抵押物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按时缴交有关部门对抵押物征收的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等;协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对抵押物进行检查;在更改联络地址或电话号码时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担保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由丙方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还贷款本息或因乙方违约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和费用时,丙方将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甲方有权依据担保条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条保证期间,甲、乙双方调整还款计划,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条保证期间,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时,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一条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将按期按质建成并合法交付使用。一旦发生违反该承诺的情况,丙方须从知悉或应当知悉这一情况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与乙方,由此而产生对乙方合法权益的违约责任及损失均由丙方承担。

第四十二条丙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内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房地产证》,协助甲方以及购房人补办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正本交由甲方执管。

第四十三条丙方发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补充,股份的调整、转让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事变动等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条丙方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减少注册资本,涉及产权制度、经营制度、资产运用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进行。

第四十五条丙方接受甲方的信贷监督、检查并承诺以充分的配合,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第四十六条上述担保是连续和有效的,其保证责任不因甲方给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宽容、宽限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权利而影响、修改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放弃;在乙方和甲方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变更时继续有效,并被视为丙方已重复作出。

第四十七条上述担保为不可撤销,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与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合同等文件的影响,也不因乙方收入减少、失业、失踪、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实而可撤销或变更。

第四十八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第项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选择,则视为选择第(2)项)

(1)甲方取得并正式执管本合同工项下抵押物的《房地产证》及《他项权证》正本之日。

(2)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清偿之日。

(3)其他;

合同债权的转让

第四十九条甲方与乙方、丙方商定并同意:_________________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债权和抵押权转让,转让价格为届时乙方所欠甲方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和;在债权转让时,乙方、丙方自动放弃抗辨权。

第五十条在甲方发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接受上述债权转让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该债权转让的价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第五十一条乙方与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该债权转让的价款后,将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原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关的问题。

第五十二条上述债权转让的约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条所约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可撤销。

费用

第五十三条因订立本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契税、律师费、公证费、保险费、抵押登记/备案/撤销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四条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仲裁、诉讼等到法律等程序催收而产生的执行费、律师费用、或依法处置抵押物而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授权

第五十五条乙方授权甲方从乙方名下在甲方处开立的账号为的存款账户内扣收并用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该账户上直接划收乙方应付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

第五十六条乙方授权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以支付购房价款的名义直接付至房产出卖人在甲方处开立的、或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怅户。

第五十七条乙方授权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机构办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记备案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等文件。

第五十八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上述授权委托及的关承诺不可撤销。上述授权委托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完全履行完毕之日止。

违约及处理

第五十九条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和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取得贷款行为,均属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守约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和法律的规定,视违约情节轻重,采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_________________

(1)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2)停止守约方合同义务的履行,包括停止发放贷款;

(3)经守约方催告,违约方在限期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或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已使守约方不能实现其合同目的的,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承担担保责任或承让债权、处分抵押物、申请强制执行及提起诉讼等任何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第六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则应按未发放的贷款金额、迟延天数及约定贷款利率上浮20%计算违约金予乙方。

其他约定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宽容、宽限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六十二条当乙方清偿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并退回《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以及抵押物保险单。

第六十三条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或担保义务,愿意直接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方可据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或丙方的财产。

第六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签字、盖章并办理公证、抵押备案/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证处、产权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下列文件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_________________

(1)贷款申请表;

(2)借款借据;

(3)抵押物保险单正本;

(4)《商品房预售合同》/抵押备案证明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

以上合同的约定,特别是对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的合同条款,乙方和丙方已经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这些约定,本合同是在乙方和丙方明确其权利义务及其法律后果的基础上自愿签署的。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签约日:_________________

推荐冻结银行账户申请书如何写三

中国银行借贷合同文本格式 

1.合同书 

(1)流动资金外汇借贷合同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 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 或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 息日____(从存款账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 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 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 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 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 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 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 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 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处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 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 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 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能按合 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经 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用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 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 款。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 存款,并追回贷款。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 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还 贷款项。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

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2.申请书 

(1)流动资金外汇借款申请表 

万元 

申请单位:

(公章)

金额单位: 

万美元 

┌─┬──┬──────┬──────┬──────┬─────┬──┐ 

││所有│主要产品名称│上年销售收入│上年出口收入│上年创汇额│净创│ 

││制│

│汇额│ 

│基├──┼──────┼──────┼──────┼─────┼──┤ 

│本│

│ 

│情│

│ 

│况│

│ 

││

│ 

├─┼──┴───┬──┴───┬──┴─┬────┴┬────┴──┤ 

││申请贷款金额│ 期限 │用汇计划│ 还汇计划 │ 进口物资名称 │ 

│贷├──────┼──────┼────┼─────┼───────┤ 

│款│

│ 

推荐冻结银行账户申请书如何写四

毕业实习是大学课业里最后的一门课程,也是正式步入社会前对四年大学学习的一次检验。本次实习的单位是普宁市邮政储汇局,为期一个多月,我先后到邮政储汇营业处和邮政储汇局综合部两个不同的部门,亲身体验了柜台营业员、事后监督员、实时监控员的工作实况。将本次实习分为前后两个阶段进行概述,进而针对储蓄业务实行“实名制”方面的思考。

实习的前半阶段,所在的部门是储汇营业处。通过营业员指导和讲授相关业务知识及业务操作技能,同时在营业员的教导下,进行实际()业务的操作,逐渐熟悉邮政储蓄系统,基本上能够独立完成日常的储蓄业务。尤其在点钞、捆钞技能的掌握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

在进行营业前台工作的操作之前,首先必须熟悉整个邮政储汇的操作系统,目前使用的是统一版本。刚开始实习时,熟记主交易菜单的交易码,特别是日常的交易代码,如:活期存取款代码是010102、010103;卡存取款的代码是020101、020104;现金转帐代码是010701;帐户到帐户转帐代码是010702等等。

在熟悉了操作系统之后,我就开始进行实际操作了。起初在营业员的随身指导中,慢慢地进行操作。我所在营业处采用的是柜员制交易操作,即每一笔交易都是由营业员单人单独完成的,操作过程必须十分谨慎,注意操作流程的规范。当收到来自客户的现金时,必须将钞票“正反”两面过机鉴别并计数,确认无误后方可入柜,在相应的凭单上加盖“现金讫”,接着再进行数据的录入、打印单据等。而支付客户现金时,必须手工点钞与机器点钞两项步骤相结合,缺一不可。手工点钞的作用在于防止钞票粘合过机时无法完全分开。对于整捆的钞票拆封过机清点后方可支付。另外,在支付前必须询问一下客户“请问您支取多少”,再次核对金额。

“点钞”是银行柜员的基本技能之一。坐姿、手势及钞票的摆放角度,指法、手指间作用力度和双手的协调能力等等,这些都是要通过一番刻苦锻炼才能掌握的技能。“捆钞”中指法的运用是关键,一把钞票抓在手中,用拇指按于中间使其凹出弧状来,另一只手用捆钞带贴着外沿用力拉紧,绕两圈后反扣住原来的带也缠两圈,最后将整捆钞票压平,这样就可以牢牢地捆住一把钞票了。

在营业实习期间,我还涉猎到了邮政储蓄中间业务中的两项,一项是代发财政工资、养老保险;另一项是收缴电话费。前项跟一般的窗口服务差别不大。相关员工开立活期结算帐户要根据所在企业、单位的工资清单,其帐户余额等于工资款。社会养老保险则根据其保障号开立帐户,员工可凭存折直接到窗口支取。后一项则要到电信的营业处去收取,大概每日下午5:00左右,带齐准备好的缴费单据,加盖日戳、私章。与电信方财会人员当面清点款项金额,对方确认、加盖印章,并撕下相应的收据联交于电信方保存。

实习的后半阶段,所在的部门是储汇局综合部,实习的岗位有:事后监督和实时监控。事后监督是对营业处及个网点的交易进行严格把关,是一项繁琐的“校对”工作,它意义重大——尤其体现在对潜在风险(如大额支付、可疑支付等)进行全面地、系统地监督。相比之下,实时监控则体现出了防范风险的“时效性”。充分运用日常交易预警系统,可以及时发现重大风险并尽快排除风险。

起初到综合部,我实习的岗位是事后监督,主要是基本业务的监督。先按每日营业轧帐单上登记的各类基本业务的交易总笔数、总金额分别与原始凭证进行校对,确认无误后,接着按照原始凭证的任意顺序,逐笔输入凭证打印的交易流水号和客户填写的交易金额,系统自动核对两项内容,回显交易流水中的其他内容。如果发现了不相符的情况,则手工联动登记差错。

对可疑支付交易的参数规定是:一日累计取款超过50万元;单个帐户10天内集中(一次性)转入金额超过100万元并超过3次分散转(取)出。单个帐户10天内累计现金支付超200万元,清户前10天发生过200万元现金收付。反洗钱系统是全国银行系统统一版本,启用之后,将相关的参数输入,之后由专业人员进行等级评定,在两日之内汇报上一级管理部门。

为确保建立有效的非现场监控和稽查管理,达到及时有效地控制储汇业务操作和现金流转过程中的风险,从而提高非现场稽查的控制力度和威慑力,防范和化解各类储汇业务的操作风险。实时监控员须对预警系统显示的风险进行排查,主要通过电话核销相关的风险预警。当发现了重大风险时必须及时通知稽查人员,由稽查人员进行现场稽查。发现较难判定的风险时,向协查人员发送协查任务书,又相应的协查人员协查并排除风险。

今年3月20日,邮政储蓄银行在北京正式挂牌,这意味着它将以“第五大银行”的身份开始新的历程。由于邮政储蓄自身的实际情况及历史因素,存在若干不规范的问题,在此次实习期间,让我感触较深的是关于实行“实名制”的问题。

储蓄存款实名制是指居民在金融机构开户和办理储蓄业务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银行员工有义务给予记录,并要求存款人在存单上留下自己姓名的制度。其根本宗旨在于有效保护个人利益和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促进金融体系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保证个人金融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

我国建国五十年来,储蓄存款制度一直实行的是记名(虚名)储蓄制度。其记名可以是真名、假名、代码亦可以是亲友的名字。特别是活期储蓄,银行只认存折不认人,只要取款人提供存折出示印鉴或输对密码(由取款人开户时约定)银行即按折付款。储蓄存款实名制是发达国家早已实行的一项金融制度,也是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实行的金融制度。

1、以现有的个人身份证号码为基础,建立储蓄存款实名制。信用是公民活在世上的面子和通行证,个人信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能否享受贷(公文有约)款、透支和分期付款,还影响到退休保障。在储蓄存款实名制的记录和支持下,每个人的每一笔收入、交易、纳税、借款、还款的情况都记录在案,作为考核信用的基础。

2、明确一个申报确认期,对现有个人帐户及个人财产进行申报登记,说明可计算的合法来源,对于到期按兵不动,无人认领的,以及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的,国家给予冻结调查,违法收入将没收充公。

3、实行银行帐户与税务机关联网,个人帐户收支情况在授权范围内报送税务局,由税务局作为纳税依据,税务局有义务对个人财产高度保密,并建立相应的惩罚措施。为堵塞现金交易、逃避税务检查的漏洞,银行应严格控制大额存取款的数量和次数,对不正常情况报送税务局。

4、要促进支付手段的票据化,为财产登记和依法征税提供依据。尤其是个人帐户要普及支票转帐业务,票据清算要实现电子化、即时化、通存通兑化,切实提供“随时、随地、随意”的个人转帐业务,逐步改变传统的依赖现金交易的做法。

金融是经济的核心,金融稳定了,人心才能稳定,社会才能稳定和发展。发展储蓄需要安全感,安全感源于储蓄保密性,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有可能造成存款人不安全心理的增加,因为“怕露富”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老百姓怕露富,贪污腐败分子也怕露富,如何在两者之间权衡,趋利避害,很费思量,这是我们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要考虑的第一个问题。

第二,推出储蓄存款实名制后,大批黑色和灰色收入将退出银行储蓄,一部分深怀恐慌心理的老百姓也可能提款增加,而这种存款下降必然首先冲击中小银行,因为中小银行的历史、背景和存款实力一直是老百姓把握不住的。存款的过份提取将造成银行流动性风险和支付压力,所谓水落石出,存款的下降有可能使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突冗出来,由此冲击到整个银行体系,甚至引起金融恐慌。

1、加强法律法规配套建设。比如“保密法”、“个人财产保护法”等相关机制的健全。

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对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和公安、法院、纪检、审计等执法部门内部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法,严格保密。加大对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控制好执法机构对个人金融财产查询、冻结、划扣的权力。

3、反对腐败。某些地方基层机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比较严重,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有可能使干部更容易掌握居民的家底,因而更容易有的放矢治理“三乱”效率更高。因此对基层干部要加强知法守法教育,严惩“三乱”,对滥用职权,侵犯存款人利益的要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通过这次的实习,我对自己的专业有了更为详尽而深刻的了解,也是对这几年大学里所学知识的巩固与运用。从这次实习中,我体会到了实际的工作与书本上的知识是有距离的,需要进一步学习。虽然这次实习的业务多集中于比较简单的前台业务,但是,这帮助我更深层次地理解储蓄业务的流程、核算程序提供了极大的帮助,使我在储蓄的基础业务方面,不再局限于书本上的理论,而是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

尤其在防范风险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充分发挥前后台的相互制约,互相监督的作用,有利于减少错误的发生,避免错帐。俗话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最基本的业务往往是不能在书本上彻底理解的,所以基础的实务尤其显得重要,特别是目前的就业形势下所反映的高级技工的工作机会要远远大于大学本科生,就是因为他们的动手能力要比本科生强。

推荐冻结银行账户申请书如何写五

1、通过在中国农业银行江门蓬江支行实习,并进一步巩固我在上学期所学的基本理论,依靠理论联系实际,以增强自我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通过在中国农业银行江门蓬江支行的实习,达到学校的社会实践要求,并在单位指导老师的帮助下,熟悉了金融机构的主要经济业务活动,系统地学习银行个人金融管理工作。

3、通过在中国农业银行江门蓬江支行的实习,学会如何更好的适应新的环境以及端正自我的学习态度,为更好的走入社会打下基础。

此次实习在于通过在中国农业银行江门蓬江支行的实习,了解银行业务工作所需要的基本技能,熟悉银行日常业务的操作流程以及工作制度等。实习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一)了解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和机构设置等。

(二)学习银行的个人金融业务流程、客户资料录入与使用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利用农业银行信贷管理系统进行银行信用卡业务办理,如各种类型信用卡、贷记卡等的客户开户资料审批(包括基本资料录入,客户征信调查等)以及贷记卡资金冻结与终止等;银行的购房贷款业务,如房贷客户档案录入、银行帐户流水查询、财产收入证明、个人房地产贷款申请表审批、客户信用调查、个人购房担保合同制定和签订等。

(三)实际操作,单独进行业务操作。

(四)完成实习,准备实习报告。

具体实习内容这次实习,得益最深的就是能够了解银行的内部运作机构,平时我们作为顾客更多的是接触前台工作人员,而后台的工作却了解得很少,进了银行实习后才发现原来后台也是一个很精彩的舞台。我所在的部门称为"个人金融部",是对应"公司业务部"而言的,另外还有国际业务部、综合管理部等几个部门。

我所在的部门业务包括了信用卡、个人购房贷款等业务的办理,而在我的实习过程中,主要学习的是信用卡和贷记卡的开户资料录入、审批、复检、客户个人信用记录调查、贷记卡的冻结与终止等业务办理,同时协助准备购房贷款的客户档案、客户接待以及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合同》等业务。

在中国农业银行江门蓬江支行实习,首先先学会的是打印机的使用,这看来只是一件很简单而且与业务无关的事情,但是如何复印/打印出美观、清楚而又节省的资料出来却是工作的基本功,因为在所有的个人购房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都要打印客户帐户流水和主档、客户的基本个人资料、客户收入证明、抵押证明、个人购房合同以及各种由开发商提供的资料等,因此我实习的第一件事是学会怎样使用打印机这项简单却必须的工具。接下来学习的是如何利用中国人民银行的系统进行贷记卡客户信用审查,虽然系统操作并不复杂,但是却要求查询者认真仔细并且按章办事,客户的资料必须授权才可以使用,同时不得透露客户个人隐私。

在学会查询客户信用查询后,我开始学习利用农业银行的系统进行客户的开卡登记,同时利用信用调查结果并结合客户的收入证明等材料进行客户申请的审批等。办理信用卡业务,需要学会如何利用农业银行信贷管理系统进行卡务的一系列进程,而这个系统对于办理购房信贷方面也是很重要的。

在办理购房贷款的业务中,需要对客户资料进行录入、协助客户准备购房证明、抵押证明、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资料,同时协助客户签订合同以及及时提醒客户还款等。

虽然这只是短短的一个实习,但对我来说,是大学生涯中很重要的一部分积累,这在我以后的学习生活中都会发挥很重要的作用,特别是我的同事们和上司给我的榜样作用。他们勤奋、努力而且乐于助人,给予我很多鼓励与帮助,细心的教导我怎么去将看似一件很简单的像复印信用卡这样一件事情做到更好,告诉我追求卓越的重要性。同时,这份工作也告诉我细心、细致的重要性,以后当我碰到相类似的事情时,我就都会更加的努力而细心地做到更好,有这样一种积累是财富。

虽然大多时候我都认为自己是一个开朗的很容易融入新环境的人,但是在实习初期我发现这方面自己有很多需要提高的地方,我应该更加注意提高自己如何更快的适应新环境、溶入新环境的能力。

有些时候自己也会为自己是重点大学的大学生而自得,实习期间跟很多人接触过后我才发现其实学历并不能证明一个人的能力,关键是你是谁,而不是你来自哪里,只有把自己的位置放低,才能够非得更高,正如某著名散文家所说,天使为什么会飞,是因为她把自己看的很轻。所以以后要学会放低自己,补充自己所缺,努力积攒知识与能力,了解自己能做什么,善于做什么,和别人分享,积极的融入到团队当中。学习别人的优点,给自己积累资本。

推荐冻结银行账户申请书如何写六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合同各方当事人:

抵押人(甲方):为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提供财产抵押担保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抵押权人(乙方):为债务人提供融资(或担保),并接受抵押人提供的财产抵押担保(或反担保)的银行 。

鉴于债务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签订了主合同,为保障抵押权人(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抵押人愿意提供财产抵押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主合同及被担保的主债权

1.1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主合同享有的债权,主合同详见第13.2条约定;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等依主合同之约定。

1.2 主债权为外汇的,按照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将不同币种债权折算而成的以人民币表示的余额之和。

第二条 抵押物及抵押权的效力

2.1 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描述,不作为乙方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乙方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 乙方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天然及法定孳息、抵押物的代位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

2.3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乙方有权收取自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2.4 抵押物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由乙方保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5 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的,甲方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应用于提前清偿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或经乙方同意用于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存入乙方指定账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应作为主债权的担保。

第三条 担保范围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主债权产生的费用、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差旅费、抵押物处置费等其他费用)。

第四条 抵押权的实现

4.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实现抵押权:

(1)主债权到期(包括分次发放的贷款到期及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

(2)发生本合同第6.3条所述情形,甲方未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3)债务人或甲方发生破产、解散、清算、吊销营业执照,涉及重大民事、刑事诉讼、仲裁,债务人实际控制人遭遇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或涉及重大民事、刑事诉讼、仲裁等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情形的;

(4)甲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遵循公平交易原则处分已经设定动产浮动抵押的抵押物的;

(5)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实现抵押权的其他情形。

4.2 乙方实现抵押权时,可通过与甲方协商,将抵押物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债务人所欠债务。甲乙双方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一致的,乙方可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4.3 抵押物处分所得与主合同币种不一致的,应按第1.2条的约定兑换成主合同币种后偿还乙方债权。

第五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5.1 签署本合同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已获得所有必需的授权或批准,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5.2 甲方是抵押物的所有权人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者,并享有对抵押物的完全处分权,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所有权、使用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1)抵押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2)已对抵押物的瑕疵向乙方作出充分、合理的说明;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3)抵押物没有为其他债权人设置抵押,或虽已设立抵押,但已经将设立抵押情况书面告知乙方;

(4)抵押物不属于共有财产,或虽属于共有财产但已就抵押事项征得共有人同意;

(5)抵押物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已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告知乙方。

5.3 如甲方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保证按照《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及时就该担保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4 完全了解主合同项下债务的真实用途,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实。对于国际国内贸易融资,甲方确认融资所依据的基础交易真实,不存在欺诈。

5.5 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5.6 如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向债务人提供的国际贸易融资,则甲方接受和认可相关业务的有关国际惯例。

5.7 若甲方为自然人,则其同时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充足的代偿能力;

(3)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

(4)无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

(5)为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并签署本合同已征得配偶同意。

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的规定,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他有关条款无效时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甲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甲方义务

6.1 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应配合乙方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2 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其价值产生减损。乙方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

6.3 甲方有义务保护抵押物不受任何侵害。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义务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若是甲方的行为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

6.4 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的,甲方应立即告知乙方,并及时向乙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或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的证明。

6.5 应乙方要求及时提供财务资料、纳税凭证以及反映其财务状况的其他相关资料。

6.6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甲方同意,甲方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1)乙方与债务人协商变更主合同,未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

(2)乙方同意主债权展期,利率根据期限调整而导致主债权数额发生变化的;

(3)在国际国内贸易融资项下,乙方与债务人对与主合同相关的信用证进行修改,未加重债务人在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或延长付款期限的;

(4)因主合同采用浮动利率或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政策而导致主债权数额发生变化的;

(5)乙方将主债权和抵押权转让给第三人的。

6.7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销(预)售、放弃、出租(包括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续租)、赠予、转让、出资、重复担保和抵押、迁移、改为公益用途、与其他物添附或改建、分割。

经乙方同意甲方处分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的,甲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按下列方法进行处理:

(1)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2)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3)向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提存;

(4)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后,可将所得价款自由处分。

如处置所得价款不足以担保主债权的,甲方应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6.8 乙方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及时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如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出现价值减少、不足以担保主债权的,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追加足额抵质押物。

6.9 乙方实现抵押权时给予积极配合,不设置任何障碍限制乙方抵押权的行使。

6.10 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乙方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均不因此减免,乙方均可直接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甲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乙方未要求甲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乙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6.11 如果甲方只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即使因债务人清偿、乙方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部分消灭,甲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担保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6.12 如果甲方只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甲方在其履行担保责任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仍未获完全清偿的,则甲方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包括预先行使)代位权或追偿权,不应使乙方利益受到任何损害,并同意主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优先于甲方代位权或追偿权的实现。

6.13 本合同项下抵押不成立或抵押无效的,甲方应对主债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金额和范围与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条一致。保证期间至被担保的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6.14 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为抵押物投保的,甲方应办妥抵押物保险手续,确保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不间断。保险单中应当注明,出险时乙方为优先受偿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乙方权益的条款。

6.1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时通知乙方:

(1)章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变更,股权变动;

(2)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被申请破产;

(3)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4)甲方为自然人的,工作单位、收入、住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

6.16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乙方对甲方发出的通知、催收、诉讼等,讯息送至甲方提供的地址或留存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网页等)即视为送达。

6.17 当主债权为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融资、进口信用证及进口押汇/进口代付业务,一旦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因任何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对该信用证项下之付款义务发布止付令、禁止令或采取查封、扣押、冻结与信用证有关财产的措施或类似措施而提出免责或抗辩:

(1)乙方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乙方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

(2)乙方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已对国内信用证项下货款善意地出具了到期付款确认书或已对进口信用证项下单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

(3)信用证的保兑行善意地履行了付款义务;

(4)信用证的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

6.18 在提货担保、提单背书、授权提货业务项下,甲方不因债务人对相应信用证款项的拒付而提出免责或抗辩。

6.19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第七条 浮动抵押

7.1 甲方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1)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实现;

(2)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

(3)发生本合同约定乙方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4)发生严重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7.2 甲方以其上述财产提供抵押担保的,除本条的约定外,同时适用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第八条 乙方义务

8.1 乙方对甲方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时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中的非公开信息保密,但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8.2 处分抵押物的所得款项在偿还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9.2 如发生本合同6.13 条情况,甲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的,乙方有权扣划甲方开立在桂林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处的所有账户中的款项以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扣划日至清偿日(乙方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将扣划款项兑换成主合同币种并实际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日)期间产生的利息和其他费用,以及在此期间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承担。

9.3 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或违反任何法定义务,或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的,或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陈述与保证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则乙方有权单独或一并行使下述权利:

(1)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

(3)要求甲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救济措施。

第十条 生效、变更和解除

10.1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自然人的,甲方签字)、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0.2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签约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10.3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10.4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本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项下争议应向抵押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二条 其 他

乙方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乙方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甲方的相关信息。

第二部分 具体约定条款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具体描述:

抵押人(甲方):

抵押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及联系电话:

抵押权人(乙方):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

负责人:

地址:

第十三条 具体约定

13.1 抵押物

甲方提供的抵押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抵押物清单》。

13.2 担保的主债权

(1)主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的《______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2)主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主合同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担保主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3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4 抵押物共有人条款

(1)共有人申明:本人系抵押物的共有人,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确认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同意接受本合同抵押条款并将财产抵押。

(2)抵押物共有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5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双方各一份,登记部门 份。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抵押人(签章)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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