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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孔庙心得体会和方法 南宁孔庙一日游(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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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孔庙心得体会和方法 南宁孔庙一日游(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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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推荐南宁孔庙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南宁市名称来源:东晋大兴元年(公元320xx年),从郁林郡分出晋兴郡,郡治设在晋兴县城即今南宁,这是南宁建制的开始,距今已有1680多年的历史。唐朝贞观八年(公元634年),唐太宗定名为邕州,南宁简称 “邕”由此而来。元朝泰定元年(1320xx年),中央政府为取南疆安宁而定名,广西境内由“邕”改为“南宁”,南宁由此而得名。195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设南宁为自治区首府;至此,南宁之名一直沿用至今。

【行政区划】

南宁市行政区划为7区5县: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良庆区、邕宁区、西乡塘区、武鸣区,其中下辖高新经济开发区、东盟经济开发区、五象新区、横县、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共84个镇、15个乡、3个民族乡、22个街道。

兴宁区:总面积751平方千米。总人口29.7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3.17万人;壮族人口18.14万人。辖2个街道、3个镇:民生街道、朝阳街道、三塘镇、五塘镇、昆仑镇。共有38个社区、37个行政村,330个自然村(屯)。区政府驻厢竹大道。

青秀区:总面积872平方千米。总人口58.9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8.05万人;壮族人口15.56万人。辖5个街道、4个镇:新竹街道、中山街道、建政街道、南湖街道、津头街道、刘圩镇、南阳镇、伶俐镇、长塘镇。共有58个社区、46个行政村,276个自然村(屯)。区政府驻东葛路。

江南区:总面积1154平方千米。总人口44.0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4.19万人;壮族人口21.83万人。辖4个街道、4个镇:福建园街道、江南街道、沙井街道、那洪街道、吴圩镇、苏圩镇、延安镇、江西镇。共有28个社区、68个行政村,780个自然村(屯)。区政府驻壮锦大道19号。其中,那洪街道由南宁经济开发区托管。

西乡塘区:总面积1298平方千米。总人口77.9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21万人;壮族人口28.89万人。辖10个街道、3个镇:衡阳街道、北湖街道、西乡塘街道、安吉街道、华强街道、新阳街道、上尧街道、安宁街道、石埠街道、心圩街道、金陵镇、双定镇、坛洛镇。共有76个社区、69个行政村,372个自然村(坡、屯)。区政府驻衡阳西路11号。其中,心圩街道由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托管。

良庆区:总面积1379平方千米。总人口23.1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0.13万人;壮族人口20.97万人。辖1个街道、5个镇:大沙田街道、良庆镇、那马镇、那陈镇、大塘镇、南晓镇。共有12个社区、57个行政村,436个自然村(屯)。区政府驻德政路。

邕宁区总面积1255平方千米。总人口33.1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8.50万人;壮族人口30.66万人。辖3个镇、2个乡:蒲庙镇、那楼镇、新江镇、百济乡、中和乡。共有9个社区、65个行政村,455个自然村(屯)。区政府驻蒲庙镇红星路18号。

武鸣区:总面积3378.36平方千米。总人口68.6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6.74万人;壮族人口59.46万人。辖13个镇:城厢镇、太平镇、双桥镇、宁武镇、锣圩镇、仙湖镇、府城镇、陆斡镇、两江镇、罗波镇、灵马镇、甘圩镇、马头镇。共有20个社区、198个行政村,1796个自然村(屯)。县政府驻城厢镇。

隆安县:总面积2277平方千米。总人口39.5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5.36万人;壮族人口37.95万人。辖6个镇、4个乡:城厢镇、南圩镇、雁江镇、那桐镇、乔建镇、丁当镇、古潭乡、都结乡、布泉乡、屏山乡。共有13个社区、118个行政村,1240个自然村(屯)。县政府驻城厢镇。

马山县:总面积2345平方千米。总人口53.3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9.17万人;壮族人口40.02万人。辖7个镇、4个乡(其中2个瑶族乡):白山镇、百龙滩镇、林圩镇、古零镇、金钗镇、周鹿镇、永州镇、乔利乡、加方乡、古寨瑶族乡、里当瑶族乡。共有6个社区、145个行政村,3001个自然村(屯)。县政府驻白山镇。

上林县:总面积1869.64平方千米。总人口48.2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3.01万人;少数民族约占总人口的85%。辖7个镇、4个乡(其中1个瑶族乡):大丰镇、明亮镇、巷贤镇、白圩镇、三里镇、乔贤镇、西燕镇、澄泰乡、木山乡、塘红乡、镇圩瑶族乡。共有16个社区、131个行政村,1355个自然村(屯)。县政府驻大丰镇。

宾阳县:总面积2308平方千米。总人口103.2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8.28万人;壮族人口20.12万人。辖15个镇、1个乡:宾州镇、黎塘镇、甘棠镇、思陇镇、新桥镇、新圩镇、邹圩镇、大桥镇、武陵镇、中华镇、古辣镇、露圩镇、王灵镇、和吉镇、洋桥镇、陈平乡。共有40个社区、193个行政村,1892个自然村(屯)。县政府驻宾州镇(20xx年10月13日芦圩镇更名为宾州镇)。

横县:总面积3464平方千米。总人口11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04.22万人;壮族人口44.07万人。辖14个镇、3个乡:横州镇、百合镇、那阳镇、南乡镇、新福镇、莲塘镇、平马镇、峦城镇、六景镇、石塘镇、陶圩镇、校椅镇、云表镇、马岭镇、马山乡、平朗乡、镇龙乡。共有26个社区、276个行政村,1404个自然村(屯)。县政府驻横州镇。

【历史沿革】

南宁古属百越之地。秦始皇帝三十三年(前214),秦统一岭南地区,设南海、桂林、象郡,南宁属桂林郡辖地。

汉高祖元年至元鼎元年(前206~前116)为南越国地,元鼎六年(前111)属郁林郡领方县地。

三国时,属吴国辖地,属广州郁林郡临浦县地,一直延续到西晋。

东晋大兴元年(318),从郁林郡析出晋兴郡,隶属广州,治所晋兴县,晋兴县成为南宁的第一个地名。

隋开皇十八年(598),改晋兴县为宣化县,治所宣化城(今南宁市区)。

唐武德四年(621),以宣化县地设南晋州,领宣化一县;五年,宣化县分出宣化、武缘(今武鸣县)、朗宁、晋兴、横山5个县,隶属南晋州;

贞观六年(632),南晋州改称邕州,为邕州都督府,这是南宁成为桂西南地区行政中心的开始,也是南宁简称“邕”之始(“邕”字来自唐《元和郡县志》“因州西南邕溪水为名”的记述);

天宝元年(742)改邕州为朗宁郡;

乾元元年(758)复为邕州,撤销朗宁郡建制,由州领县;

咸通三年(862),邕州属岭南西道,治所宣化县,这是南宁相当于今省级政权治所开始。

元至元十六年(1279),改邕州为邕州路,辖宣化县、武缘县,置邕州路总管府,兼左右两江溪峒镇抚,隶属湖广行中书省;

泰定元年(1324)九月,为庆南疆绥服,邕州路改称南宁路(取南疆安宁之意),宣化县隶属南宁路,南宁得名始于此;

至正二十三年(1363),湖广行中书省分置广西行中书省,南宁路隶属广西行中书省。

明洪武元年(1368)废南宁路,置南宁府,宣化县隶属南宁府,治所在今南宁城。

清朝承袭明朝建置,清朝初年,南宁府隶属广西,宣化县隶属南宁府,府、县治均在今南宁市。

民国元年(1912)7月,废宣化县并南宁府,同年10月,广西军政府从桂林迁至南宁,南宁成为广西省会。

民国2年6月,废府留县,南宁府改为南宁县,同时置邕南道,领邕宁、武鸣、扶南(今属扶绥县)、那马(今属马山县)、上思、横、宾阳、永淳(今属横县)、上林、隆安10个县,归德(今属柳江县)、果化(今属平果县)、土忠(今属扶绥县)3个土州,都阳(今属都安县)、安定(今属都安县)、白山(今属马山县)、古零(今属马山县)、兴隆(今属东兰县)、旧城(今属平果县)、定罗(今属马山县)、迁隆峒(今属宁明县)8个土司,治所均在今南宁市。

民国3年6月,为避云南省的南宁县同名而改名邕宁县。同年置南宁道,领邕宁、永淳、横、宾阳、上林、武鸣、隆山(今属马山县)、那马、都安、果德(今属平果县)、隆安、扶南、绥渌(今属扶绥县)、上思14个县和定罗土司。

民国20xx年废道,由省直接领县。

民国20xx年7月设南宁市政府,与邕宁县合署办公,同年11月,撤市建制。

民国20xx年置南宁民团区。

民国20xx年置南宁行政监督区。

民国20xx年置第九区,均领邕宁、宾阳、横、永淳、扶南、绥渌、同正(今属扶绥县)、隆安、上思9个县。

民国20xx年10月,广西省会从南宁迁至桂林。

民国20xx年置南宁行政监督区(又叫第九区)。

民国31年4月,将第八区(武鸣)、第九区合并称第四行政区,治所南宁,领邕宁、永淳、横、宾阳、上林、武鸣、隆山、都安、那马、平治(治今平果县)、果德、隆安、同正、扶南、绥渌、上思16个县;

民国38年10月,广西省会再次从桂林迁至南宁。

1949年12月4日,南宁解放。

1950年1月,南宁建市。同年2月8日,广西人民政府成立,确定南宁市为省会。

1952年12月,南宁亦为桂西壮族自治区(1956年改为桂西壮族自治州)驻地。

1958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南宁市为首府。

1958年3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在南宁宣告成立,南宁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1965年国务院决定改憧族为壮族。

1958年-20xx年,作为自治区首府的南宁市和南宁(专区)地区并存。

20xx年12月2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南宁地区设立地级崇左市,辖原南宁地区南部凭祥市和崇左、扶绥、大新、宁明、龙州等县。原南宁地区北部横县、马山、宾阳、隆安、上林划归南宁市。

20xx年2月16日,撤销武鸣县,设立南宁市武鸣区。

南宁市气候概况

南宁位于广西南部,北回归线以南,座落在四面环山的小盆地内,属湿润的亚热带季风气候,阳光充足,雨量充沛,霜少无雪,气候温暖,夏长冬短。 南宁的气温较高,年平均温度在22℃左右,冬季中的1月温度最低,平均温度近13℃,平均最低温度也有10℃左右,因而并不感到冷;夏季中的7、8月最热,平均温度在29℃左右,平均最高气温33℃左右,也不算太高。特点是高温的时间比较长,从2月到10月均有极端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的记录。南宁降水充沛,年均降雨量达1300毫米以上,平均相对湿度为79%,因而常使人感到炎热潮湿。相对而言,一般是夏季潮湿,而冬季稍显干燥,干湿季节分明。夏天比冬天长得多。春秋两季气候温和,集中的降雨是在夏天。

优越的气候条件,使得南宁一年四季绿树成荫,繁华似锦,物产更是丰富。如此,有:"草经冬而不枯,花非春而常放"之说也是名符其实,从而获得"青城"之美誉。

推荐南宁孔庙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南宁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首府,是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简称“邕”,别称“邕城”,历史上的南宁属百越领地,东晋大兴元年(公元320xx年),从郁林郡分出晋兴郡,郡治设在晋兴县城即今南宁,这是南宁建制的开始,距今已有1680多年的历史。

地理条件: 南宁位于中国广西南部,地处低纬度(22.49°n,108.21°e),地形平坦,地势自东北向西南倾斜,四面山丘环绕,面向东南亚,毗邻粤、港、澳,南临北部湾,背靠大西南,西接印支半岛。邕江穿城而过,是珠江水系的主要支流。

面 积 全市总面积22112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152平方公里。

气 候 南宁属于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夏长高温多雨,冬短温暖干燥,无霜期长。年太阳总辐射量为每平方厘米111.9千卡,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827小时,日照百分率39%。年平均气温21.6℃,极端最高气温40.4℃,极端最低气温-2.1℃。霜期短,年平均有霜日数仅4.3天。年降水量为1304.2毫米。风向随季节发生变化。但由于地形的影响,全年盛行东风和东南风。年平均风速为1.8米/秒,极大风速34.4米/秒。风速的季节变化不明显,以春季最大,夏季次之,秋季最小。

行政区划 南宁现辖兴宁区、良庆区、邕宁区、青秀区、江南区、西乡塘区6个城区和武鸣县、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6县。

人口民族 全市总人口为648.85万人,其中城区人口为150.06万人。聚居着壮、汉、苗、瑶等36个民族,各民族和睦相处,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情和传统习俗。

土地和矿产 南宁地处岭南有色金属地带,现已勘查发现有锰、锌、铝、金、银、煤、石英砂、水晶、重晶石、白云石、花岗岩等41种,为全国已知矿种的三分之一。

首府南宁市是一座历史悠久、风光旖旎、充满诗情画意的南国名城,可谓是“半城绿树半城楼”,有花园城市的盛誉。她处处绿叶婆娑,满目青翠,槟榔、棕榈等亚热带风景树,遍植街头、公园、城里和城外。这些乔木的果实与菠萝、香蕉、荔枝、龙眼等南国佳果,给南宁带来了芳馨的四季。山、河、湖、溪、绿树鲜花与林立的高楼、繁华的街景交相辉映,构成了富有南亚热带风光的园林风貌特色,被中外游人盛誉为中国的“绿都”。

山、水、人、情构织成了南宁多层次的旅游景观,展现出撩人的亚热带风光和浓郁的少数民族风情,强烈地吸引着众多的中外游客,踏上南宁之旅。

辖6个市辖区、6个县。市人民政府驻青秀区。

推荐南宁孔庙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南宁市 区(县) 路 花园 座 单元,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

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

所在地的社区来邕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邕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邕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

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付款),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及有关的费用(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等乙方要按时缴纳因自己使用而产生得一切相关费用。

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南宁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及一切费用。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以上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月租金的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南宁孔庙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合同编号: 备案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 年 月 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收乙方为本项目 的

分标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中标通知书中的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 同(以下简称合同)。

1. 服务内容

1.1 服务名称:

1.2 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 )。(详见中标通知书)

3. 提交服务成果要求

3.1 服务时间(或服务期):

3.2 服务地点(或服务地点):

3.3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

4.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5.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服务期为: (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提供服务起始之日起计)。

5.2 在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3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澄清函(商务条款偏离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

澄清函为准)内容执行。

6. 合同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

6.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提交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 宁市兴宁区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6.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 延期支付合同款。

7. 产权

7.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7.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 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 10.3 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 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8. 技术资料

8.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服务成果及相关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8.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 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 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9. 验收

9.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 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9.2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尽快组织评审,评审合格且符合招 标文件的要求的给予签收,评审不合格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的不予签收。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报告。

9.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评审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 承担。

10.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 甲方无故逾期接收和办理服务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 约金。

10.3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 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 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 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 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 诉讼

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兴宁区。

13.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3、招标文件的更改通知(如有)

4、投标函

5、报价表

6、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中标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

10、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3.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南宁孔庙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提前2日内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大写)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 , , ,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南宁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十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十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相当于押金数额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居住地址 : 居住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南宁孔庙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南宁市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

出租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________小区________号房,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出租房屋内属出租人所有的设施、物品暂由承租人使用保管,租赁期满与出租房屋一起收回。

第二条租赁期限和权利义务

1、租赁期为________年,出租方从________年____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租赁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承租方若续租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日提出,逾期不提出,出租方有权转让他人。

2、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经济损失的须赔偿出租方: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的;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承租人擅自更改承租房屋结构和装修的;

、承租人毁坏出租房屋及房屋内设施、物品的;

、承租人不按约定支付租金的。

3、如承租方到期未续签租赁合同又逾期不搬迁的,出租方有权对承租

方采取一切合法有效措施,出租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租赁房屋租金每月为人民币元,承租方须于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一年租金元。

2、如承租方续签合同,承租方应于租期届满前十五日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清下一年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即收回出租房屋。

3、承租方交纳租金时,出租方应出具收条,出租房屋的有关税费由承租方负担,承租方可在付清税费后取得发票。

第四条租赁房屋的用途为.

第五条承租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以及在租赁期间,政府部门需征收的费用,承租方自行按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支付,如逾期支付,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责赔偿,后果严重的,出租方还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第六条承租方应自行负担费用,对租赁房屋进行维修。

第七条承租方任何时候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均不允许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自行装修。

第八条出租房屋内的设施、物品清单及使用义务

7、截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水表底度为度,电表底度为度。

承租方应在房屋交付之日同时对房屋质量及房屋内设施、物品进行确认,双方对本协议一经签字,即视为承租方已经确认完好及验收,以上设施及物品已随出租房屋一并交由承租方保管使用,承租方应尽保管维护之义务,租赁期满保持原状归还出租方,..如有损坏,由承租方负担费用维修至完好,若不能恢复原状则由承租方照原价赔偿。承租方应在交纳第一次租金时向出租方交纳押金________元,租赁期满,承租方依据书面确认书保持原状完好返还出租物的,押金退还承租方。如有损害,应先从押金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付足。

第九条合同终止

如双方不再续签时,承租方应在本合同到期之日把租赁房屋钥匙、房内设施物品交还出租方,经出租方验收无误后,方可将属于其个人物品带离,合同期满超过三日不搬离其物品的,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出租方并有权选择立即解除合同;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给承租方使用的,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3、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至各条款规定的,应支付违

4、租赁期间,如承租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出租方。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付给出租方违约金________元。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租赁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变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南宁孔庙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聘用单位(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

受聘人员(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方聘用乙方为机关工勤岗位人员。现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以下聘用合同:_______________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见习)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二)聘用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二、聘用期间管理

(一)甲方按南宁市机关工勤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规对乙方进行管理。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依法享受机关工勤岗位人员的权利。

(三)乙方执行国家规定的“机关技术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或“机关普通工人岗位工资制”。

(四)乙方享受所在机关的医疗等福利、社会保险待遇。

三、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一)聘用合同确需要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予解除聘用合同:_______________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两________年考核不合格的;

3、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________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4、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_______________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医疗终结,经有关部门确认不同程度丧失工作能力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乙方在聘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六)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提前三十________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合同规定,均应按有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五、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档案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推荐南宁孔庙心得体会和方法八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 年 月 日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采购内容

1.1 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2 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2 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 元)。(详见投标报价表)

3.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和地点

3.1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3.2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3.3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响应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

4. 履约保证金

4.1 乙方交纳(大写)人民币 (¥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4.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5. 产权

5.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5.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0.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 技术资料

6.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提交服务成果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6.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7. 验收

7.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7.2 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7.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8. 合同款支付

8.1 付款方式:

8.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财政局提交《南宁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证明和资金支付申请表》等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宁市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8.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9. 售后服务要求

9.1 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9.2 质量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 (¥ 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所提交的服务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质保金。)

9.3 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待质保期满后由甲方(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9.4 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9.5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内容执行。

10.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3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 诉讼

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3.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

(3)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投标函、投标报价表;

(6)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售后服务承诺书;

(7)中标供应商澄清函。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3.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南宁孔庙心得体会和方法九

买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编号:

卖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

车型型号车架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备注

总价款(大写):

二、本合同在买方交付定金后生效,至双方均履行完约定的义务后终止。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卖方所供的产品必须符合适用于该产品的质量标准执行,卖方供给买方产品质量按三包条例执行,三包标准按照生产厂家提供的车辆服务手册执行。

四、运输方式、交(提)货地点:交货地点: 南宁西乡塘区市安吉大道9号 ,提货方式:买方自提 。

五、交(提)货日期:交(提)货日期为合同生效、定金到卖方帐上后 30 个工作日内交(提)货,逾期交(提)货后产生的货物风险责任按民法典规定执行。注:具体时间以车到为准。

六、交货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卖方随货提供随车工具及车辆服务手册。

七、结算、付款方式和期限:定车款人民币贰万元整(¥10000.00)元/台,余款买方于提车前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或现金支付车款 。

八、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到卖方营业执照记载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买方执壹份,卖方执壹份。

买方: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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