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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船长心得体会和感想 船员船上感悟和收获(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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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船长心得体会和感想 船员船上感悟和收获(九篇)
2023-01-09 09:49:42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船舶船长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运输货物:_________。

2.运输方法:_________。

乙方调派_____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_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3.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_____货物于_________天内集中于_____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_________天内派船装运。

4.装船时间:

甲文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___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5.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_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6.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7.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___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_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_________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8.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9.双方权利义务:_________。

10.运输费用:

按_________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全船运费为______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_______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11.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费用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12.违约责任:_________。

13.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于船舶船长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甲方: (下称甲方)

乙方: 乙方所属船舶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海事部门的各项安全规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水上施工的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人员落实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二、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对所属船舶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以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乙方安全职责

1、乙方船舶除持有真实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及船舶登记证书外,还应符合海事主管机关的其它要求。施工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适任船员。

3、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筏、救生圈、救生衣等安全设备,和必要的消防器材。在临水作业或在甲板上行走时,必须穿戴好救生衣。

4、乙方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发生机损等重大意外情况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5、施工前应先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水上施工前要及时了解作业区域内的水情、潮位、风力、风向。

6、参加甲方召集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活动。提出改进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的建议。

7、遵守甲方制定的防超载管理规定,禁止超船舶设计载重线装载。在未取得海事部门防超载安检合格,并收到海事部门开具的合格凭证前,不准进入航道航行。

8、严格按照海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航路航行,严格在海事部门指定的位置穿越航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穿越航道管理规定。

9、所有船舶严禁在禁锚区锚泊,严禁在禁航区航行。

10、严格遵守海事部门及甲方制定的船舶避让管理规定,进行主动避让。

11、制定并落实防风、防台、防雾等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按照海事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关措施,以策安全。

12、认真收听每天气象预报,做好船舶避风工作。当风力达到7级以上,要安排船舶撤离施工现场,到指定的避风水域避风,并落实人员值班,落实防御措施。

13、在冬季施工作业中,要落实好船舶防冻、防滑、防火和用电的安全措施,保障人员和作业的安全。

1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水上施工安全管理方案、管理制度、规定或措施,严格服从甲方安全管理。

15、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及时上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四、本责任书经签字后立即生效,直至本船退场后失效

本安全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未经签订的施工船舶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甲方: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对于船舶船长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中国人民保险*司 

船舶保险投保单 

投保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隶属关系: 

兹将下列船舶向中国人民保险*司投保船舶保险.主管部门: 

所有制性质: 

┌────┬──┬───┬────┬───┬────┬────┬───┐ 

│船舶名称│种类│用途│制造年份│总吨位│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费│ 

├────┼──┼───┼────┼───┼────┼────┼───┤ 

│ 

├────┴──┴───┴────┴───┴────┴────┴───┤ 

│航行范围: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

│ 

├──────────────────────────────────┤ 

│保险费总数:人民币

│ 

├──────────────────────────────────┤ 

│保险期限:个月自年月日零时起至

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 

├────────────────────┬─────────────┤ 

│注意:本投保单在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或未签发│投保单位:

│ 

保险单之前,不生保险效力.

│地

址:

│ 

│电

话:

│ 

│保险单号码

签发日期

签单

│联系人:

年月日│ 

└────────────────────┴─────────────┘

对于船舶船长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_____》、《海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_________船_________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工程价款

根据《修理工程单》,价格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完工后以实际验收项目结算。

第三条?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进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___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______天。

第五条?速修费和奖罚标准:

1.按期完工,委托方付承修方的速修费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2.提前完工,每提前一天,速修费增加实际修费的_________%,但最多不超过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3.延迟完工,由于承修方原因未按期完工,承修方付委托方罚款。每延迟一天的罚款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但最多不超过修费的_________%。

第六条?修费结帐

1.预付款及进度款

当本合同签字后,按工程总进度分别由委托方向承修方支付如下预付款及进度款:本合同签字后,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预付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

2.结算

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委托方应在收到承修方的修理单后,在不迟于七天内将余款一次付清。委托方如对帐单有异议,则应付工程总价的90%,并把异议点通知承修方核对,如委托方需核对项目时,承修方应提供方便。余额应在核对清楚后立即结清。

第七条?质量保证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八条?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九条?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十条?消防安全工作

1.船舶进厂、站修理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油船(包括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体船,散装危险化学品液货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制定的《船舶清除可燃气体检验规则》的要求,清除舱内油、气,由船舶检验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检验,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书。

(2)非油船的燃油、滑油、污油舱(柜)以及与其相连通且无法拆卸的管系,如需动火作业,其要求与油船相同;如不需动火作业,且所装载油料闪点在60℃及其以上的,可不清除存油,委托方应设置明显禁火标志。

(3)船舶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清除干净。

2.修船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承修方须有专人负责管理、监护。

(2)在作业场所周围划定安全警戒区,设置禁火标志。警戎区内严禁使用明火和非防爆插座、开关、电器设备。

(3)当班作业完毕,须将油料、油漆、油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全部带离船舶,不得存留在船上。

3.修船中应当对船舶电气设备和施工用电严格管理。凡临时拉接线路要采用绝缘物架空,严禁拖、拽、挤、压。

4.承修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变船上的防火结构、消防设备和管系。如确需改动的,应当经船舶检验部门同意。

5.船上配置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或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_____委员会,按照申请_____时该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委托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检验:承修方提供材料的,承修方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委托方检验。

2.提供材料:委托方提供材料的,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3.因怠于答复的赔偿:因委托方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因变更造成损失的的赔偿:委托方中途变更承修工作的要求,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协助义务:委托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修工作不能完成的,承修方可以催告委托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委托方逾期不履行的,承修方可以解除合同。

6.监督检验:承修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委托方必要的监督检验。委托方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修方的正常工作。

7.验收工作成果:委托方应当验收承修方提交的工作成果。

8.要求承修方承担违约责任:承修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委托方可以要求承修方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支付报酬: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委托方应当在承修方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委托方应当相应支付。

10.解除合同:委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承修合同,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1.承修方修船时如需借用该船有关图纸和技术资料,应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提供,委托方应大力支持。

12.本船修理期间,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

13.如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和器材不能按期到厂,或者由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有差错而影响承修方施工时,应由委托方承担责任,且修期顺延。

14.本船修理期间,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情况下,承修方支持委托方的船员进行自修,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开工以前,将自修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十三条?承修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完成主要工作:承修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修方将其承修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委托方负责;未经委托方同意的,委托方也可以解除合同。承修方将其承修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委托方负责。

2.提供材料并接受检验:承修方提供材料的,承修方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委托方检验。

4.检验:承修方对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修方不得擅自更换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5.通知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修方发现委托方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因委托方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6.接受监督检验:承修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委托方必要的监督检验。

7.交付工作成果:承修方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委托方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委托方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8.保守秘密:承修方应当按照委托方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9.承修方可以将其承修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10.留置权:委托方未向承修方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修方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11.妥善保管:承修方应当妥善保管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修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声明及保证

委托方:

1.委托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修方:

1.承修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修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修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修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修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____、_____,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承修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于船舶船长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受托人(船舶经营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经营管理

船名:________________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

船舶种类:________________建造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总长:________________型深:________________型宽:________________

总吨:________________净吨:________________载重吨:________________

主机功率:________________

二、船舶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该船取得合法营运资格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三、甲方责任:

⒈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

⒉负责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并承担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按规定建立并指导、检查、督促落实该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负责对船员的岗位安全培训,保持船岸的通讯畅通;

⒊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船员,办理聘用合同。对乙方推荐符合要求的船员优先配备;

⒋负责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税费;

⒌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船员人身保险、油污染险、船舶承运险,并争取保费优惠;

⒍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

⒎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

⒏其他责任:

四、乙方责任:

⒈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来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

⒋按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和支付方式按时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并承担未经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造成的违约责任;

⒌负责承担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⒍其他责任:

五、双方关于经营管理费、保险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

六、双方关于风险责任和责任赔偿的约定:

七、双方关于经营费用和利润分配的约定:

八、双方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约定:

九、其他约定:

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当地航管部门协调,也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对于船舶船长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本合同由_____________________(船东单位全称)(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承造船厂全称)(以下简称乙方)就建造______________(船舶名称)(以下简称本船)_______艘,于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省_______市签订。

第一条 工程内容、建造数量及依据

1.1 工程内容

1.2 建造数量:_____艘

1.3 建造依据

本船由甲方委托______进行设计,技术设计经送ccs审查认可,由______负责施工设计。

下列文件作为本船建造依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技术规格书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2)全船说明书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3)船体结构说明书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4)舾装说明书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5)轮机说明书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6)空调说明书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7)机械说明书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8)电气说明书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9)总布置图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10)舯横剖面图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11)机舱布置图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12)轮机国内设备订货明细表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13)轮机进口设备订货明细表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14)电气国内设备订货明细表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15)电气进口设备订货明细表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16)甲板机械订货明细表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17)舱室设备订货明细表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18)主要舾装设备订货明细表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机械设备订货明细表 (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注:

①凡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船舶应给出上述可能的全部图号,500万元以下的船舶应给出(1)、(2)、(5)、(8)、(9)、(11)和主要订货明细表图号;

②有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应列入此款中,如:本船供图协议、由设计单位提供的并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厂商表、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进口设备的明细表以及有关文件的文号等;

③如图纸与全船说明书不一致时,以全船说明书为准;

④如全船说明书与本合同不一致时,则以本合同为准。

1.4 工程编号(指工厂的生产工程编号)

乙方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本船的建造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把承造的船舶转让给第三方,包括乙方自办的第三产业。

1.5 乙方承担甲方提出的有关技术方面的保密义务。

第二条 概述与船级

2.1 概述

2.1.1 用途

2.1.2 船型

2.1.3 航区

2.1.4 船舶主尺度

总长____________(m)

垂线间长____________(m)

型宽 ____________(m)

型深 ____________(m)

设计吃水____________(m)

2.1.5 船舶主要工程技术指标

(1)系柱拖力:最大系柱拖力为______kn。专指拖船

(2)吊重:(给出何种限制条件下的起吊重量)专指起重船

(3)挖深及其他工程作业指标:(给出何种限制条件下的挖深及其工程指标要求)专指挖泥船

2.1.6 动力装置

主机生产厂 主机型号 主机台数

最大持续功率(kw) 转速

齿轮箱生产厂及型号 速比

发电机组:原动机型号 功率(kw ) 转速 台数

发电机型号 功率(kw ) 生产厂

2.1.7 航速、主机燃油消耗率和自持力

(1)试航速度:

船舶在试航压载状态,吃水______米,船体无污底,风力小于蒲氏风力3级,深静水,主力功率为______kw,航速不小于______公里(或节)。

(2)主机燃油消耗率

主机在其制造厂车间台架上试验,在iso标准工况下,其合同最大持续功率(kw)_____,转速为_____转/分,燃油消耗率为______克/千瓦小时+3%。

(3)自持力:

本船主机在常用功率(85%mcr),油水舱柜装满,续航力不小于______公里(或海里),自持力不小于______天。

2.1.7 建造工艺

本船建造工艺按乙方的造船工艺和惯例进行。

2.2 船级和规范

2.2.1 本船的建造、入级,应满足本船建造合同签字之日已公布实施的、必须满足本船说明书中规定的规范、规则及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由中国船级社代表中国政府对船舶进行法定和船级检验,按中国船级社的规范和规则进行设计、建造和检验,并取得下列船级符号:

2.2.2 本船交船时,应取得中国船级社的证书。申请船舶建造检验和入级由乙方办理,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内,由乙方支付。

第三条 材料和设备

3.1 本船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包括进口的),除按本船说明书或另有协议应由甲方供应外,均按本合同的第一条第三款双方认定的厂商表,由乙方负责订购。甲方有权参加双方商定的船舶主要设备的验收及厂商表中规定的主要设备、材料的技术谈判。

3.2 按照规定,由乙方供应的从国外进口的设备、材料和税金等,均已列入本合同价内,由乙方支付。进口设备开箱时,乙方应通知甲方驻厂代表参加。

3.3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设备、仪器和材料,应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者补充。

3.4 乙方隐瞒原材料与设备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与设备而影响船舶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修理和减少船价。

3.5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设备、仪器和材料必须按要求妥善保管。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设备、仪器和材料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3.6 乙方由于原材料、设备、备品、供应品订货困难等原因影响建造进度时,征得甲方或甲方驻厂首席代表同意后,可采用符合船检要求的代用品。凡涉及船舶性能及验船规范的,还应征得船检部门的同意。

3.7 机电设备及辅助机械系统的备品、备件、工具,文件及说明书,乙方应按规范要求和制造厂的标准随机备件清单(或按双方议定的清单)在交船时交给甲方。如有欠交部分,应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议定的日期补交或作减帐处理。上述清单应编入完工资料中。

第四条 合同价格及付款方法

4.1 合同价格

4.1.1 本船合同价格以人民币(rmb)____________为货币单位计价、结算及支付。

4.1.2 本船每艘的合同价格为人民币(rmb)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

4.1.3 上述合同价格包括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进口设备和材料的费用,暂按______万美元计,汇率暂按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折算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与小写)元整,进口部分价格按对外商务合同和实际支付日汇率进行调整。

4.1.4 上述合同价格包括施工设计、船检审图等费用,包括由甲方支配的监造费、接船费及该船的技术评估费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

4.1.5 上述合同的价格包括进口设备的关税、增值税,手续费、监管费等,总计为进口设备的______%。

4.1.6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因甲方提出正式书面意见发生的项目变更或修改而引起的加减帐工程费用,在交船时同本条款4.2款规定的最后一期付款一起结算。

4.1.7 上述价格为无条件的最终封闭价。

4.2 国内部分付款方法

4.2.1 乙方应在船舶建造前将该船的建造计划书面通知甲方,除第一期款外,其余各期付款应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当期的进度付款要求,以使甲方及时准备款额。

4.2.2 第一期付款

(1)合同经甲方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二十(20%)中的50%的款额,即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以电汇发出的日期为____________(下同)。

(2)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二十(20%)中的50%的款额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

4.2.3 第二期付款

甲方在收到经甲方驻厂首席代表签认的本船开工报告及付款通知单后7个工作日内(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下同),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二十(20%)的款额,即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最迟不超过十五(15)个工作日(下同)。

4.2.4 第三期付款

甲方在收到经甲方驻厂首席代表签认的本船大合拢报告及付款通知单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二十五(25%)的款额,即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

4.2.5 第四期付款

甲方在收到经甲方驻厂首席代表签认的本船下水报告及付款通知单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二十五(25%)的款额,即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

4.2.6 第五期付款

在甲、乙双方签订《交接船议定书》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的款额即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并与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经双方认可的加减帐、赔偿金、罚金等项目一起结算。

乙方同意甲方暂留船价的______% 万元人民币作为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本船未发生质量问题,则保证期满后由甲方退还乙方。

4.3 进口部分付款要求

4.3.1 进口设备的对外商务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该商务合同价格的______%款额。

4.3.2 根据乙方书面通知,在开具进口设备信用证前至少45天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格的______%款额。

4.3.3 以上是常规付款约定,如进口设备商务合同的付款要求有变化,则甲乙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并以补充协议为准。

4.4 逾期补偿

如甲方未按本条款规定的日期付款,则甲方除付清价款以外,还应支付合同规定付款日的次日算起一直到向乙方实际付款日止应付金额的利息和违约金,利息以同期建设银行规定的流动资金贷款发生利率计算。乙方不能因此影响船舶的正常日期。

第五条 合同价格的调整

5.1 交船期

5.1.1 本船交船日期不超过本合同第九条第9.1.1款规定的交船日期(有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补充协议“允许的延误”除外,下同)的当天午夜12时,本船的合同价格不作调整(如有加减帐除外)。

5.1.2 本船从超过本合同第九条第9.1.1款规定的交船日期,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午夜12时起,每天从本船合同价中扣除______%,计人民币 元整(¥____________),并以120天为限。如在合同规定的交船期后的120天尚不能交船,甲方有权拒收该船,或另行商定交船日期并减少船价。如甲方拒绝接船,则乙方除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本金(含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价款)和同期建设银行规定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利息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1.3 如果甲方要求提前交船并与乙方达成协议,则甲方应付给乙方赶工费,从本合同第九条第9.1.1款规定的本船交船日期前当天午夜12时开始,每提前一天,在本船合同价的基础上增加赶工费人民币 元整(¥____________)。

5.1.4 本船在建造中,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延期开船,超过本合同第九条第9.1.1款规定的本船交船日期后十五(15)天时,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并双方签订修改交船日期、赔偿金等协议,该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5.2 航速

如有因建造厂施工方面的原因而引起的实际试航航速未达到设计要求,如航速低于设计航速零点三至零点五(0.3-0.5)节(不含零点三节),则应扣除本船合同价的千分之五(5‰);如航速低于设计航速零点五至零点七(0.5-0.7)节,则应扣除本船合同价的百分之一(1%);如航速低于设计航速零点八(0.8)节以上,甲方有权拒绝接船或降价接船,如甲方拒绝接船,则乙方除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本金(含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价款)和同期建设银行规定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利息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3 其它应要求的技术保证指标和违约责任(如拖船系柱拖力、工程作业的起吊重量、挖泥船的挖深、排距指标等)。

第六条 监造

6.1 图纸审查和认可

6.1.1 施工设计图纸审查按双方议定的审查目录,由乙方一式二套,分期分批送甲方审查认可。甲方在收到图纸后20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审查意见,并将一套标注审查意见的图纸退回乙方。如甲方到时未提出意见,则表示甲方已对原图认可,乙方对甲方的书面意见应在7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如乙方未按时答复,则认为乙方已接受甲方所提的意见。如果图纸和信函邮寄,则收退图纸和信函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

6.1.2 乙方应分别给甲方和甲方驻厂代表提供二套施工图纸,同时,把建造过程中由乙方发出的“修改通知单”送甲方驻厂代表一份。

6.2 甲方代表

6.2.1 甲方代表在船舶进度达到(接船厂书面通知)时进厂监造,甲方应确定首席代表。

6.2.2 为甲方代表工作方便,乙方应免费提供甲方驻厂代表的通讯、办公室、办公设备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并给予住宿、伙食及交通的方便(其费用由甲方自理)。

6.2.3 为使甲方代表检验方便,乙方应为甲方及时提供施工建造进度报告。

6.3 甲方代表的权力

6.3.1 甲方代表有权进入本厂与本船建造有关的各工作场所。

6.3.2 如果甲方代表需到各设备协作厂进行检查验收,乙方应疏通渠道,但交通等费用由甲方自理。

6.3.3 本船在整个建造期间规定的一般验收和试验项目,由乙方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参加试验和检查项目的时间和地点,甲方代表应及时书面确认。乙方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而进行的检验是无效的。如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试验、验收及检查,又未事前提出异议,则认为甲方代表自动弃权,乙方在船厂检验部门和船级社验船师参加下的试验、检验结果对双方均为有效。

6.3.4 在检查与试验验收中,如果甲方代表发现本船建造中使用的材料、设备与设计不符或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则应将上述情况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迅速处理。如乙方不同意甲方的书面意见,可书面通知甲方代表,阐明理由。在双方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则应相互协商解决。如还有分歧,则应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来解决。如经裁决,乙方并无不当,甲方应承担由此争议引起工程延期的责任和赔偿乙方停工的损失。但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停止与该分歧无关的建造项目,或拒绝验收与该分歧无关的项目。

6.3.5甲方代表在工厂或工地执行公务时,应遵守工厂的规章制度。如非因厂方或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上的过错而造成的人身伤害时,乙方不承担责任。反之,乙方应承担医疗及善后责任。

第七条 工程变更及修改

7.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如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停止执行合同,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提出方负责赔偿。

7.2 在本船建造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变更合同内容,需经双方的认可并签订修改变更的补充协议,该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修改变更引起合同交船期的变动、价格的调整及其他问题均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7.3 本合同签订后,由于船舶规范、规则修改并要求本船遵守时,由此修改而引起费用增加,应调整本船合同价格。如引起交船期延长,应视为允许的延长。价格的调整和交船期的延长均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7.4 若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达不成协议,应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办理。

第八条 试航(工程作业与验收)

8.1 通知

乙方应在十五(15)天前以电报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关于本船的下水和试航(工程作业)时间。在七(7)天前以电报或传真方式将确定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三(3)天内以传真或电报回复乙方已收到该通知,并按时派员参加本船的试航(工程作业)。如甲方未能提出异议又不能按时派人参加试航(工程作业),则认为甲方已放弃参加本船试航(工程作业)的权利,乙方可在中国船级社验船师参加下进行试航(工程作业)。经验船师签认的试航、试验纪录报告,应视作甲方已认可。

8.2 实施办法

8.2.1 在系泊试验前60天,乙方提出“试车试航(工程作业)大纲”送甲方及船检部门认可。

8.2.2 乙方应在消除系泊试验时发现的缺陷后进行正式试航(工程作业),试航(工程作业)时发现的缺陷应在交船前消除。

8.2.3 本船试航(工程作业)由乙方负责。试航(工程作业)内容按双方认可的“试车试航(工程作业)大纲”进行。甲方应根据安全航行的要求提供必要的人员。试航(工程作业)期间因气候突变不能继续进行时,双方可协商暂时中止试航(工程作业),未完成的项目推迟到其后的第一个气候良好的日子继续进行。试航(工程作业)因气候不良而推迟,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这种延误应视为允许的延误。

8.2.4 本船试航(工程作业)所需的燃油、滑油、滑油脂的供应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工程作业)后所剩余的各种油料,甲方按双方签字认可的数量,以结算日油料市场价格结算,作加减帐处理。

8.3 验收

8.3.1 本船试航(工程作业)结束时,乙方与甲方参加试航(工程作业)的代表应就本船试航(工程作业)结果进行协商并签署相应的试航(工程作业)文件。

8.3.2 如试航(工程作业)结果有不符合全船说明书及试验大纲的要求时,乙方应会同甲方代表调查其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补救,必要时组织再试航(工程作业)。

8.3.3 甲方和乙方对本船试航(工程作业)或再试航(工程作业)的结果发生争议时,应尽快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仍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应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 交船

9.1 交船日期和地点

9.1.1 本合同交船日期为不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优惠期______天(或本合同交船期为合同生效后______月)。

9.1.2 交船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省______市______码头。

9.2 交接船

9.2.1 具体交船日期应由乙方提前十五(15)天书面通知甲方,提前五(5)天向甲方确报。

9.2.2 当本船试车、试航(工程作业)发现的缺陷已经消除,收尾工程项目全部完成,所有设备均能正常运转,所有的备品、备件、工具及规定的证件、图纸、技术文件均已点请完毕,本船的技术性能符合本合同和全船说明书的要求,乙方即可通知甲方及甲方代表接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并确信本船经验船师检验合格,应按时接船。接船时,由甲方双方委派的代表签署《交接船议定书》。《交接船议定书》签字之日为正式交接船日期。

9.3 交接船证件

交船时,乙方应提交下列证件及有关文件:

9.3.1 《交接船议定书》及倾斜试验报告一式陆(6)份,甲、乙双方各执三(3)份。

9.3.2 按2.2.2款规定的中国船级社(ccs)颁发的证书(正副本各一份)。

9.3.3 乙方质量检查部门的《质量证书》一式肆(4)份。码头试验、航行试验(工程作业)报告一式贰(2)份。

9.3.4 外购设备的随机技术文件、合同证及说明书一式叁(3)份。

9.3.5 备件清单、属具清单一式叁(3)份。

9.3.6 造船厂《建造证书》。

9.3.7 《商业发票》

9.3.8 完工图纸叁套,按双方商定的时间提交。

9.3.9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第2.2.2.款规定的证书提交甲方。如果证书在交船时未能得到,乙方负责提供认可和签定的临时证书,以供甲方使用,并在交船后十(10)天内补交。

9.4 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在建造期内本船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其风险由乙方承担。《交接船议定书》一经甲乙双方签署,本船所有权转移归甲方,其风险同时转移归甲方。

9.5 本船的移离

甲方应在本船交接签字后十五(15)日内,将本船移离交船码头,如逾期不移离,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船的停泊费。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即交船期)内,因受到地震、海啸、台风、飓风、暴风、水灾、瘟疫等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影响或由于材料设备供应厂发生类似原因造成船舶进度延期应视为允许的延误。

10.2 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二十(20)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附有当地法定部门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停止后,乙方应以同样方式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

11.1 缺陷的责任及范围

自双方代表签署本船《交接船议定书》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为本船保修期,在此期间凡属乙方施工、工艺以及材料、设备质量而引起的缺陷、故障和损坏,由乙方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

凡属甲方操作或保养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故障和缺陷以及易损零件的正常磨损,由乙方负责修复,甲方承担费用。

11.2 缺陷的通知

甲方在保修期内发现属于保修范围内的任何缺陷应迅速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说明损坏和缺陷的性质及程度。该通知的最后有效期为本船保修期满后7天(若以信函形式发出则以邮戳为准)。

11.3 缺陷的处理

11.3.1 本船的保修原则上应由乙方安排进厂修理。

11.3.2 如船舶在乙方所在地之外的港口或在航行中发生属于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船舶不能等待返回乙方解决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派人前往确认处理。如乙方不能派人,应在收到甲方电报后五(5)天内电告甲方,甲方可在就近船厂或维修站进行修理或更换机件。如修理或更换项目确属乙方保修范围,由甲方提供有关验船机构的检验证明和修理厂发票,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属于乙方,由甲方随船带给乙方。

11.3.3 本船在保修期届满前,甲方提出保修时,应由乙方按照本条款第11.1款的规定安排本船的保修。若甲方提出水线下的保修工程,需要进坞检查确定,则船进坞后如经核实,水线以下确有由于乙方建造质量引起的缺陷的损坏,则进坞费和缺陷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水线以下无上述缺陷则进坞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和仲裁

12.1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和争议,都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应将本争议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都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合同签署与生效

13.1 本合同的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在本合同正本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在甲方得到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在乙方收到甲方第一期应付款额的百分之五十(50%)后立即生效。

13.2 合同签订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的变动、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13.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甲方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份,副本及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于船舶船长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甲方(雇主)

单位名称:

经济类型:

注册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雇员)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为了建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双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下列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为 个月至 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 至法定期限终止。

(3)最后期限是完成某些工作任务:从 到工作任务完成时 。

其中,第一种和第二种形式的试用期为 个月,起薪为 元/月(人民币)。

合同期满时,如果船舶仍在不适合遣返的港口航行或停泊,本协议可延至下一个适合遣返的港口。

二.雇佣条件

(1)乙方具有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职业培训资格证书、船员服务簿、船员证书、船员证书、健康证书以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民事案件待决的证明。

(2)船员的工作条件应按照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执行。

三.工作内容和地点

(1)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船舶或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指定的 公司船舶上任职。乙方保证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或澄清,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2)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工作职责,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自己的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3)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乙方的能力和表现,通过协商调整乙方的(岗位或船舶变更)工作。乙方岗位调整后,其劳动报酬相应调整。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岗位的工时制度按下列第 项确定:

(1)标准工作时间。

(二)综合计算工时。

(3)不规律的工作时间。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甲方根据法律法规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休息休假制度。五、劳动报酬

(1)乙方同意从其在船上工作之日起至离船之日止的实际工作日计算并支付工资,工资应在每月的前一天支付。

(2)乙方在合同期内的标准工资为 元/月。

(3)乙方在船上工作期间的膳食标准为每天 元。

(4)乙方工资实行一包工资制,月工资为 (税前工资)。这包括标准工资、岗位工资、加班费、年假、社会保障补贴和通讯费。

(5)乙方应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乙方在待命期、公休日和工伤康复期,按标准工资支付。

六、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的规定。甲方应根据生产岗位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的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甲方应根据相关法律建立安全生产体系。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3)甲方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工作,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4)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相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5)乙方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造成工伤事故,我将承担一定责任,赔偿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的缴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如果乙方不愿参加社会保险,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书面声明,甲方应以货币形式将该单位的部分分配给乙方,今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参加社会保险后,不得拒绝甲方代扣代缴其应缴纳的费用。如果乙方拒绝代其扣缴,甲方有权终止其继续保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双方约定执行。特别约定:协商后,以标准工资为计算依据。(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限和待遇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的规定执行。特别约定:协商后,以标准工资为计算依据。

(5)合同期内,甲方应为乙方办理船员人身意外保险。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元,由甲方支付,保险受益人为甲方,如发生意外,甲方应向乙方全额支付保险人赔偿,不足部分由甲方按规定补足。

(6)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甲方的规定执行

八、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及时公布或告知乙方制定和变更的规章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

(2)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3)乙方不得从事任何其他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不得向外界披露甲方的商业计划、商业数据和相关保密信息。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和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纪律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如需公共假期:

1.乙方必须提前 个月(天)向甲方报告,甲方统一安排后通知船长,船长通知其余船员。

2.乙方必须在离船公休后三天内带着所有证件向甲方报到。证书由甲方统一管理。

3.原则上,乙方每次公休时间为两个月,公休期间每月向甲方报告一次(电话或本人);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在公众假期结束后登船。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和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纪律或经济处罚,直至本合同经通知解除。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事项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为此支付的培训费和招聘费;

2.给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2)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交书面辞呈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视为旷工。

十、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1)甲乙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劳动合同。

(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凡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在工程移交完成时支付。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或双方约定的经济补偿,以标准工资为计算依据。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等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申请仲裁。一方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如与未来法律法规有抵触,以相关规定为准。

十二.其他事项

(1)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2)未经法定授权,劳动合同变更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是双方解决劳动争议的基础。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对于船舶船长心得体会和感想八

投保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隶属关系:

兹将下列船舶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船舶保险主管部门:

所有制性质:

│船舶名称│种类│用途│制造年份│总吨位│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费│

│航行范围:│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

│保险费总数:人民币│

│保险期限: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时止│

│注意:本投保单在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或未签发│投保单位:│

│保险单之前,不生保险效力。│地址:│

││电话:│

│保险单号码签发日期签单│联系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于船舶船长心得体会和感想九

出租单位:____(以下简称出租方)

承租单位:____(以下简称承租方)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舶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____船____马力____吨租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____工作,甲方只有调度权,航行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船长负责。如甲方需要在船上进行另增设备等工作,必须经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对船体及船上设备的损坏,退租时由甲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驾驶造成损失乙方自理,特殊情况造成损失,按海事章程办理。

3.船在租期内,因气候(大风、雨、雾)等原因滞船均包括在租期内,但机器发生故障或者船上责任在24小时内照收租费,超过24小时由甲方通知乙方按已收租费退给甲方。

4.无论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政府法令和军事行动等情况,甲乙双方受损,呈请上级按海事处理。

5.租用期定为____年,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如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乙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船舶调回,另行安排任务。

6.租金每月为____元,合同生效日起乙方即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超期部分按日计收。

7.燃料由____方负责,但____方需协助,其费用由____方承担。

8.装运乱石石子等特殊物资的船舶由甲方负责配备铺垫船板等,以保护船体。

9.双方接交船舶地点____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1.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12.未尽事宜,发生后按照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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