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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读书心得体会感想总结(优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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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读书心得体会感想总结(优质20篇)
2023-11-18 08:45:02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对自己在学习或工作生活中的感悟和领悟的总结。写心得体会要注重逻辑性,合理安排段落结构,让文章条理清晰、层次分明。请大家阅读下面这些心得体会的范文,相信会对你的写作有所指导和帮助。

读书心得体会感想总结篇一

《金粉世家》是张恨水先生的代表作,我入手的版本分为上中下三卷,总共1129字。这大概是至今为止我读过的最长的一部小说了,为自己的阅读量汗颜的同时也很高兴自己能够坚持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读完,因为这对于我来说已经是一个很大的突破了。

《金粉》是一部章回体小说,凡一百一十二回,讲述了一个豪门家族金宅的兴衰史,也可以说是民国时期的百科全书吧,它从“陌上闲游坠鞭惊素女”讲述金家七少爷和书香寒门女子冷清秋的相遇开始,慢慢勾勒出一个家族的倩影,描绘这个以总理为首的金家的人情世故,冷暖炎凉,事态纠纷......最后以“金粉各飘零情场永别”作结,表示一切繁华喧闹终归于无,树倒猢狲散的凄凉之感甚嚣尘上。

人物是一部小说的灵魂,因此我想先来浅谈一下自己对于这部小说中人物的分析。

在谈男女主之前,我想先谈谈金铨金总理。金总理作为金家的最高权威人物,可谓是对整个家庭有着至高无上的掌控权和发言权,然而我在整部作品中却并没有看到他过多地发挥自己的权力。首先,由于他大多数时候忙于政务不在家,因此疏于对儿女的管教,导致了金家四少爷的不学无术、骄奢淫逸;其次,他没有过多干涉儿女的婚姻大事,比如在金燕西和冷清秋的婚事上,又比如在金凤举和晚香的关系中,更不论家中丫鬟小怜的出走和柳春江私奔了;最后是他自己实际上是一个思想较为开放的大家长,这一点看来和同样是家族一把手《家》中的高老太爷不太一样。他虽然好色却不冷酷残暴,虽然开明却对子女缺乏管束,可以说从整体上支撑起了金家上下的运转。在他中风死去之后,整个家族就像进入了雪藏,诸事不顺,人财两空,金粉终也各飘零。因此在我看来,金铨在整部作品中扮演了一个中流砥柱的人物。

金华,字燕西,金家有名的花花公子金七爷。他挥金如土还不思悔改这一点令我很痛恨,然而他也是通过万恶的金钱把一位文雅的清秀少女冷清秋骗到了手,先是买下了落花胡同的一处房子成为了冷清秋的邻居,然后通过珍珠项链和衣服鞋子的轮番轰炸,最后假装自己满腹经纶顺利虏获了清秋。但是男人总是婚前一个样婚后一个样,更何况是金燕西这种胸无点墨,混迹舞场的富二代兼官二代,毕竟他“除了读书之外,没有一件事是不顺心的”。如果说他起初喜欢冷清秋有“二十四分”的话,那么他后来冷落她便有“一百二十四分”,婚后他仍然整日整夜地在外面鬼混,与白莲花白玉花纠缠不清的同时还与白秀珠旧情复燃。最令人寒心的是,在大火后他竟然丝毫不关心清秋母子的死活,一心只期望着秀珠能带着他出洋去德国。最后收到清秋的来信时也并无半点悔恨之心,他的理由是:志向不和。这令我不禁唏嘘:渣男借口多。

冷清秋算是这部小说中的悲剧人物之最了。自身相貌文秀,知书达理,却由于没能抵得住虚荣的诱惑,怀孕之后便匆忙地嫁入金家,一入豪门深似海啊,在人情复杂的大家族里没有一个可以倾诉衷肠的知己,必须得步步小心,事事谨慎,唯一亲近的燕西却只会给她带来无尽的伤害。如果说她在之前还对他抱有希望的话,德国一事彻底伤透了她的心,那时候的她已经看淡了一切,搬上了阁楼,吃斋念经,与世隔绝。小说中我最喜欢她最后写给金家的信,既决绝又不失文雅,既愤懑又不失礼节,真情款款,沉静淡漠,显足了她与这个充满金钱臭味的家族的与众不同的清逸高洁。

而他们俩的爱情在我看来不仅仅是清秋心中一直念叨的“齐大非偶”,家族制度的腐朽是最深层的原因。

金家上下可谓里里外外存在腐朽。金家四少爷每一个都是有着不良习气的公子哥,老大凤举在外花天酒地、赌博嫖娼,老二是个妻管严烂泥扶不上墙,只会跟着大哥混迹于各种宴席,老三色欲熏心,不但收藏名妓的艳照还与各种交际花迷乱酒桌舞场,于是有了这几位哥哥的“榜样”作用,自然也不会“逊色”;小说读到后来才发现,金家的账房存在严重的腐败问题,贾柴两位账房先生做假账侵吞了巨额财产,然而这些假账居然从来没有被金家人发现过,虽说大门大户里存在这样的一些小恩小惠实属正常,但是“点滴汇成河流”啊,金家的由盛转衰正是从这一点一滴开始;此外,不得不提到金家的翠姨,她在金铨死后不久悄悄逃跑,这就不知道以前从金铨手中骗了多少钱才跑得如此心急......

《金粉世家》以家为本位来叙述,通过对金家由盛转衰直到金粉各飘零的描写,不仅是对金家败落的惋惜,还深刻揭露了封建家族制度的弊病,奏响了一曲家族制度的挽歌。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这部作品与《红楼梦》有着很多相似之处,都是讲述一个豪门大家族由兴盛到逐渐衰败的故事,小说里的金燕西也活脱脱是一个民国贾宝玉,而冷清秋娇弱多病的形象也像极了林黛玉,金家那群纨绔子弟更是与《红楼梦》中贾琏等好色之徒是一路货色。《金粉世家》有对《红楼梦》的继承,当然也有发展,这种发展在于它把时代特征完美地融入了小说中。比如民国时候人们的思想更加开放,主张婚姻自由,在小说中金冷的婚姻,柳春江和小怜的婚姻,吴蔼芳和卫先生的婚姻以及梅丽和谢玉树的将来时的婚姻无一不是自由的;这种开放的时代特征促使张恨水先生摆脱了《红楼梦》中男女主没能在一起的封建悲剧的束缚,大胆地把家族和言情合在一起,创造了男女主顺利地走到一起之后发生的悲剧。正是最大的悲剧不是我和你没能在一起,而是在一起了才发现我们并不是对方想象中的那个人。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我认为张恨水先生的这个突破是很有进步意义的,直到放在今天也是如此,你看现今很多偶像剧都通常都只是演到男女主最后排除千难万险成功在一起了就大结局了,并没有对其婚后生活的进一步描述,显然跟通俗小说大家比起来还是相形见绌的。

最后,我想谈谈这部小说里的一个重要思想——佛教的色空思想。从表面上看,小说里的金太太一心向佛,时常念经,最终还住到了西山静心修行,当然还有冷清秋也向往这种沉静淡雅的佛教修身行为,我认为这是这个喧嚣浮躁家族里的另一个极端和反衬;从深层来看,金家的由兴到衰,昔日光鲜亮丽的豪门贵族如今一切终归于虚无,这实际是一种中国式悲剧:时间的长河能让所有美好的事物都消逝,即由色到空。金家的毁灭原因是男人的好色与纨绔,更是整个家族毫无节制地挥霍与堕落......

读书心得体会感想总结篇二

第一次听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是报纸上正在刊登其作者:j·d·塞林格去世的新闻,说他生性孤僻,不与人交往;说他真的如小说中所想一般,一个人在田野里生活、写作,与世隔绝;说他一生未再发表过一篇小说。

那时候少不更事,心下只促狭地想他定然是才思穷尽了,不然不会一部小说就了结了作家生涯。后来明白即使死后稿子烧了灰飞烟灭了,那样好的文字依然存在过,并且只属于过自己。而且还是那样一部小说。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青春肆意飞扬。那样幼稚的霍尔顿,不学习,不向上,人际交往简直糟糕透了——他和所有人都合不来,每一个人都用一种“青春式”的笔调来形容。总大胆地谈论女人,酒,其实自己就是一个毛头小伙子,尽管个头很高,可在酒吧里服务员怎么也不肯卖给他酒。休学之后,回家之前,他用剩下的钱过了一段不算太堕落却乱糟糟的生活。违心去和女朋友萨丽看“糟糕透了”的戏,却还是不得不认为尽管她浅薄,但“真是漂亮极了”。霍尔顿他家境殷实,也是一个聪明小伙子,潘西中学是一所挺有名的学校,里面的人都是有教养的,都还不赖,可他就是不肯好好学习,因为他心里明白,学那些有用的知识,不为别的,就只为了他能功成名就,“买一辆混账凯迪拉克”。他心里厌烦这样的学习,但除了不把学习放在心上,以至于被退学,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他自己心里对这满不在乎,还是打算等到星期三再回家,因为他的父母一定因此而难过极了。

霍尔顿的纠结不是他一个人的纠结,所有这个年纪的少年少女都有这样的复杂心理。我们以为什么都懂了,我们对什么“大人世界”的东西都满不在乎,但一旦降临到自己身上,都会害怕得颤抖,但我们还是怀着好奇心与不屑小心翼翼地尝试。所有人都一样,甚至没喝过烈性酒,却对酒吧不肯买给自己而懊恼。面对一个清晰而朦胧的不一样的世界,可以说什么都懂得,也都了解,可偏偏没有也不敢去尝试,害怕得要死还装的好像不屑。就像霍尔顿面对电梯人近乎开玩笑似的问他要不要妓(ji)女,他紧张得心脏都要崩裂了,还若无其事地答应。只为了在比自己年长的人面前表现得好像长大了。妓(ji)女到了房间却什么也不敢做,扔了钱过去叫她赶紧走,看他那么好欺负,又敲诈了他5美元,他满心懊悔又无可奈何。

有些时候不是不喜欢,而是故作叛逆的样子,好显示自己的“成熟”和与众不同。越是流行什么,越鄙视什么。也许不是事物本身让人鄙视,而是整个社会环境让还不成熟的我们整个思想对那些自认为愚蠢的人们喜欢的事物持一种消极态度。我们可以看到,霍尔顿对所有流行的、新的事物都不感兴趣,他一心想到公园里去找他的妹妹菲苾,给她一张很久以前喜欢的唱片。

可我们决不能说他一个十恶不赦的人。只不过当时社会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是健康纯洁的,对所有恶心污秽的东西十分害怕且反感。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他还是一个心怀美好梦想的人,和我们每一个人都一样。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我那无处安放的青春,也许困惑了,也许挫败了,也许灰心了,我们都不曾绝望。我们在生活道路上跌跌撞撞,甚至摔得灰头土脸,但我们相信,梦想会有的,快乐会有的,成功或者理想什么的,都会有的。

读书心得体会感想总结篇三

作为一个现代人,我们可能已经忙碌到没有时间阅读,又或者我们已经习惯了按下“跳过这个广告”这个按钮,以至于我们忘记了阅读的乐趣。但是,读书对我们的启迪和成长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作为一个喜欢读书的人,我想要分享一下我的读书感想和心得体会,希望能够鼓励更多的人踏入这个美好而有益的世界。

第一段:阅读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

与很多人一样,我刚开始读书的时候也是为了追求知识,积累经验,充实自己。但是,随着我越来越沉浸在书中,我逐渐发现阅读本身就是一种快乐。从一本好书中,我们可以学到很多有用的东西,但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更多的是收获了内心的平静和愉悦,这是其他任何事情都无法比拟的。

第二段:书中有世界,心中有书。

我们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不仅如此,读书还能够带给我们更多关于人生和现实的思考。品读一本好书,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世界和自己,甚至能够启迪我们内心的智慧和灵感。因为阅读是一种追求深度的体验,我们不仅需要关注书中的内容,也需要反思我们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从而建立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信念。

第三段:读书是一种修养和素养。

除了带给我们无限的快乐和启迪,阅读还能够帮助我们提高文化素养和修养。通过阅读,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人类文明和人类的那些价值追求。当然,我们还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欣赏好的文学作品和艺术作品。这些都是我们自己在某种意义上必须去追求和拥有的,这也是我们建立人生价值和生活之美的基础。

第四段:读书是一个突破自我的过程。

有一位著名的阅读爱好者曾经说过:“一个人的文化程度是可以直接看出来的,只要看他读的书。”阅读不仅能够帮助我们拥有更多的知识和思维方式,还能够改变我们的个人形象和形态。通过读书,我们可以变得更加文学和有观点,从而激发我们内心中的艺术性和美感。当然,阅读还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思考问题,更好地处理事情,这是我们在学习和工作中非常必要和重要的一种能力。

第五段:阅读的重要性远高于它所谓的知识和经验。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阅读的重要性与它所带给我们的远远超出了任何知识和经验。当我们读一本内心深处的书时,我们能感受到一种真正的启迪和精神上的平衡。读书不仅能够拓展我们的知识面,还能够提高我们的对文化和价值的理解,以及对生命和人性的理解。从这个意义上讲,阅读对于人类的进步和发展是不可替代的。我相信,只要我们每个人日复一日地坚持阅读,我们一定能够在改变自己的同时,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

读书心得体会感想总结篇四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后来,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一党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面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读书心得体会感想总结篇五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此分享20xx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xx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欢迎大家阅读。

余先生说,“这是一干巨大的民族悲剧。王道士只是这出悲剧中错步向前的小丑”。这句话,我认为无论站在哪个角度它都是对的,王道士只是一个小配角,他没有权力没有势力去改变什么,余先生也承认“让他这具无知的躯体全然肩起这笔文化重债,连我们也会觉得无论”。至于对石窟的破坏,暂且跟从余先生的说法。王道士用石灰把墙壁刷了一遍,但“农民做事就讲个认真,她再细细刷上第二遍”,接着,他又找帮手借几个铁锤,让原先几座雕塑“委曲”一下,结果才几下,婀娜的体态变成碎片,柔美的浅笑变成了泥巴。看到这,我不禁想为“认真”二字大笑,但那几下锤子仿佛捶在我的心坎上,痛得我想放声大哭。哭不得,笑不得,哭笑不得,我总算体会到了。文章快完结时,余先生发出感慨:“偌大的中国,竟存不下几卷经文!比之于被官员大量糟蹋的情景,我有时甚至狠狠地说一句:宁肯存放在伦敦博物馆里!”

俗话说:不知者不罪。王道士既然无知,那么就应该无罪。除了可能有破坏文物的罪行外,我认为也应该无罪。因为他无知呀,又不是他愿意这么无知。如果他不是农民,深知其价值却装作无知,把文物以高价卖出去,那么他是卖国贼,他无耻,他才有罪。但现在错不在他,可恶的是那些官员。可几遍官员们有一颗赤诚的心,运回宫中保存,那又怎么样呢?八国联军原来,还是抢的抢,烧的烧,损失将会更大。在这点上,我认为历史是很公平的,有它必然的发展。当人不懂得珍惜自己的一切,就必定会失去自己的一切。外国冒险家“盗取”中国的宝物似乎也就成了必然,它们的精神应该受到赞赏,但当他们忘记一些极基本的前提,事实也不会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事实总会证明一切。说实话,我真的情愿它们存放在大英博物馆或者卢浮宫这些地方,因为人家保存得确实比我们好,在中国,博物馆被盗的事件时有发生,叫人怎么安心呢?至于耻辱嘛,这个不好说。不能因为自己得不到这个东西也不让别人得到,虽说文物是出自中国的。但我认为也可以这样想,科学、艺术都是无国界的,放在哪其实都一样,只要各方都享有同等权利中国灿烂的历史文化流淌了五千年,莫高窟就是中国文化的一个港口,载满了历史的可爱,然而一下子这里的文化不属于中国了,被一个叫王圆篆的王道士统统卖给了洋人:1920xx年10月,俄国人勃奥鲁切夫用一点点随身带的我国商品,换取了一大批文书经卷,1920xx年5月,匈牙利人斯坦因用一叠子银元换取了24大箱经卷,5箱织绢和绘画,1908,1911,1914……莫高窟神秘的面纱全都运到外国去了,中国的文化自己不保藏,反而却摆在了外国的博物馆中,而我们的王道士呢?还自以为得意,笑咪咪地数着那一点微不足道的银元,却不料给自己留下了一个卖国辱民的骂名,可是这一切又都是他造成的吗?恐怕不是吧!

中国落后的可以任人宰割,中国人可以任人欺凌辱骂,甚至要把外国请到中国听他们的指挥。

中国软弱得似一个病人,无力还击,只有喘息的力气,只有任风雨飘摇,只有看别人耀武扬威了。

可是在二个世纪以前,中国还是世界上的强国,灿烂的文化吸引着外国商人,马可波罗说中国黄金遍地,恐怕就体现了当时的繁盛局面吧!

但为什么后来会如此的不堪一击,也许就是自以为是了吧!闭关锁国,搞自我封闭,在别人高速发展之时,自己吃老本,最终沦落得一些人靠卖国宝吃饭,把中国一批批文化遗产送给了洋人,等待中国人的却是一堆堆感到破烂不堪的丢物。

中国的现在国,正在发展,然而,又更面临着帝国主义的排挤,市场经济的冲击,被打倒的危险也许更大,中国正在发展需要的更是人才,我不希望中国再出现一个王道士,或者再转入病态。

知道余秋雨好像是个很意外的过程,以前就知道余秋雨,知道是一个有名的作家,却没有真正看过他的文章,也不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作家,仅仅限于知道名字而已,呵呵.后来闲逛书店的时候买了他的书看,从此倒是对他很感兴趣了,觉得他的文章写的不错,不像鲁迅似的匕首,却也不是一般作家的闲适纯以事务风景.旅游文学或者说游记中还有对文化和人文的讨论,也可能是这个原因,所以才有人说老余的文章都酸的可以,哈哈,不过这也正是他不同于人,而我又喜欢的原因吧.

按照局党委创建学习型党组织部署要求,歌舞团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按照个人读书、支委成员导读、党小组讨论、撰写体会等步骤,结合学习胡七一重要讲话、xx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了《精神的力量——中国共产党伟大精神最新阐释》、《中国震撼——一个“文明型国家”的崛起》、《创业的国度》三本书,有以下体会。

一、学党史颂党恩,歌舞团要努力在宣传“两个不愧为”上积极作为。

历史为什么选择中国共产党?《精神的力量》用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形成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等等作了回答,这些精神是从长期革命、建设、改革的历程中提炼出来的,不但在各个时期对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产生了促进作用,而且在未来也必将引领着中国共产党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在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大会上指出:事实充分证明,是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选择了改革开放。中国共产党不愧为伟大、光荣、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愧为领导中国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的核心力量。歌舞团作为文化战线上的一支主要力量,要带头学习党史,歌颂党的丰功伟绩。一方面,要坚持先学一步,切实让“两个不愧为”扎根艺术创作之源。主要是学习好、理解好七一讲话精神,学习党奋斗历史,要通过学习,切实认清我们党是伟大的党、光荣的党、正确的党,因而产生对党强烈的热爱情感,自觉自发的投身到艺术创作之中,多出鼓舞人心的精品力作。另一方面,要坚持广泛宣传,努力推动“两个不愧为”成为全民共识。要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迎接党的召开系列活动,把握导向,运用通俗的语言、生动的事例、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全面准确地宣传报道,推动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丰功伟绩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

二、紧贴时代发展,歌舞团要努力在激发民族自豪感自信心上积极作为。

中国崛起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世界正用欣赏崇拜的目光关注中国,《中国震撼——一个“文明型国家”的崛起》从正面角度介绍了中国为什么崛起,靠什么崛起。我们要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对中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有能力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有信心、有勇气、有胆略。

一个民族要有自信,首先要在文化上有自信。中国拥有五千年的文化根基,然而在近代以来由于长期落后,形成了弱势文化心理。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xx大以来,民族文化重新得到重视,我们党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推动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但仍然存在着受国外抚杂思想影响,文化自信不够强,急功近利,没能够在国外形成自己的文化“品牌”等弱点。为此,作为文化战线的重要力量,歌舞团要努力发挥自身优长,在激发群众民族自豪感自信心上下功夫。一方面,作为文艺工作者我们更应该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坚定自己的奋斗目标,要坚信我国必能赶超世界一流,必能傲立世界之林,以坚强的信心投身服务“两个率先”。另一方面,积极工作,用我们优秀的作品,辛勤的劳动,激发人民努力提高实现民族复兴的信心和勇气,紧密团结在以为的党中央周围,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进行文化创造,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而努力奋斗。

三、创新创业创优,歌舞团要努力在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上积极作为。

当前,随着国际社会的发展进步,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党的xx届六中全会按照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提出了到20xx年文化改革发展奋斗目标,号召全党全国为实现目标共同努力。实现目标需要我们艰苦创业,《创业的国度》为我们创新提供了一些借鉴和思考。歌舞团在实现目标、奋进创业中,要坚持不断创新。创新是社会前进的不竭动力,文化战线更要创新。要坚持解放思想,围绕建设目标,用改革创新精神切实抓好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要创新文艺表达方式,努力争取群众接受的最大化,更加广泛深入地发挥文艺的力量。要坚持艰苦奋斗。大力弘扬以创新创业创优为核心的新时期江苏精神,鼓励演职员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到最艰苦的地方,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搞创作。要有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状态,努力工作,多出精品、多出成绩、多演出。

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

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政府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政府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锤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美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读书心得体会感想总结篇六

《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样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就是教给我们如何在现代生活中获取心灵快乐,适应日常秩序,找到个人坐标。《论语》终极传递的是一种朴素的、温暖的生活态度。大家明白,孔子弟子三千,其中有七十二贤人。孔夫子正是以这种朴素的、温和的生活态度来影响他的弟子,他的弟子都是一粒种子,把那种生活的态度、生活的智慧广为传播。

在阅读论语的过程中,我更进一步加深了对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的理解与感悟。

这句话,我们能够看做是孔子所提倡的学习方法。一味的读书,而不思考,只能被书本牵着鼻子走,就会被书本所累,从而受到书本表象的迷惑而不得其解。所谓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而只是一味的埋头苦思而不进行必须的书本知识的积累,进而对知识进行研究推敲,也只能是流于空想,问题仍然不会得到解决,也就会产生更多的疑惑而更加危险。只有把学习和思考结合起来,才能学到有用的真知。

作为一名教师,只有做到学与思的结合,做一个学习型的教师,反思性的教师,才能不断进步。

孔子说: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

子夏说: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

这些都是强调学习与思考相结合的重要性。

西方的哲人康德说过感性无知性则盲,知性无感性则空。与孔子的这句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能够说是惊人的一致。可见人类在知识的认知和获取上,不论地域、种族如何差异,其根本性的原则往往是一致的。学习要听别人讲解,也要自己思考,不要一味听信别人。

只学习而不动脑筋思考,就会茫然不解;只凭空思考而不学习,就会疑惑不解。

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为了学习而学习,缺少必要的思考,只是一味地学习,大脑却一片空白,学习只为了追求数量,而不在乎质量,结果那就可想而知了。学习在思考,也在于吸收。

也有不少人,为了思考而思考,缺少必要的学习。只是一味地思考,没有必须的学习指导,结果思考钻进了死胡同,就难免是非不分。

因学习而思考,而感到充实。因思考而学习,而感到明智。可见,学习与思考紧密结合,缺一不可。这些都是强调学习与思考相结合的重要性。

读书心得体会感想总结篇七

读书是人们获取知识和提高自我修养的一种重要途径。在读书过程中,我们不仅可以了解到各种知识,还能够感悟到生命中的各种道理和智慧。因此,读书是我们必须坚持的一项重要的好习惯。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也有了很多的感想和体会,下面我将分享一下我的读书感想心得体会。

第二段:阅读对人生的启示。

读书是我们通向知识的大门,可以让我们了解各种不同领域的知识。同时,它也为我们的人生提供了很多启示。例如,当我读到《活着》这本书的时候,我通过主人公福贵的艰难经历,深刻领悟到了生命的可贵和生命的意义。又例如我阅读到《故事的解释》这本书时,通过作者的深入解读将最日常的故事变成了有意义的人生智慧。在阅读中,我们可以学习到更多的现实与人生的道理,让我自我认识更深刻。

第三段:阅读对思想的提升。

读书不仅可以让我们学到知识和获取启示,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当我们阅读一本书时,需要经过全面的理解和深入的分析。阅读过程中所涉及的语文知识和逻辑思维,都是我们人生不可或缺的能力。通过大量的阅读,我们可以不断拓宽自己的思想,避免被局限在成见之中。这样就能够提升自己的思想能力和智慧水平。

第四段:阅读对性格的培养。

借助阅读,我们可以学会更好地处理情感和社交关系,培养出良好的个性。一些小说、散文、寓言等文字,经常以某个人的生活事件或某种想法为主要线索,用语言构建出故事背景、人物形象等情节,以极富激情和感染力的手法展现出人性的美好和丑陋。而这些美好或丑陋的人性特点,都可以给我们带来启示和教育。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学会包容、理解和关心他人,同时也要有自律、坚韧和勇气的品质。

第五段:结论。

总之,阅读是一个非常好的锻炼自己、丰富自己、启迪自己、提高自己和完善自己的过程。它可以拓宽我们的认知,提高我们的见解,增强我们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同时,通过文字的阅读,也有助于磨炼我们的意志品质,培养出我们的人格魅力。因此,我会继续坚持读书的好习惯,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人生品质。

读书心得体会感想总结篇八

这本书在日本的地位和评价极高,还被被翻拍成了电影作品,但触摸着书本的感觉却是另一种感动。读村上春树的书总让人觉得实在解读自己,倾听自己心灵的回声,这很容易就会让我们产生共鸣。

成长是永远咀嚼不尽的话题。这之中对恋爱中的喜悦、甜蜜、忧伤和迷乱,对一切装模作样的言行举止的不满和嘲笑,对难以和外面世界沟通而感到茫然无措。而这部小说围绕的就是一种年轻时期的恋爱经历,这种经历寂寞孤独的时候却不乏一丝平缓舒雅的心有灵犀。主人公渡边所经历的与两个女孩子的感情纠葛,在恋爱时期的男女心里都会产生共鸣,而除去恋爱的苦恼与甜蜜,年轻的离经叛道、年轻的奇异哲理、甚至在成长过程中的反思与联想,这些都是村上春树通过男主人公向我诉说的。我甚至能看到渡边面对直子时的迷惘与痛苦,和绿子在一起时难以抵制的她的直白和直率时的苦闷。

对于我而言,这不只是一部恋爱小说,它所向我表述的青春的一起一举一动都是引导式的飓风。

除去书中的故事情节,它很多语句段落都让我动容。《挪威的森林》中有很多对情调、韵味和气氛的出神入化的描写,例如“风并不大,却在从我身旁吹过时留下了鲜明的不可思议的话轨迹。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夏夜已经有些深了。”只是写风而已,却把这一丝丝的夏风都写得带了轨迹,似乎我就站在渡边君的身边,同他一起感受渐深的夏夜里萤火虫御风飞舞过后的一点小氛围,这种细腻的描写就是这本书的大基调,到处都是对美感与对生活细节的享受。

书采用的是倒叙的叙事方式,当渡边37岁坐在风机上听到《挪威的森林》这首歌的时候,往事真的像潮水一样涌回来,它把这个男人的心浸在苦涩的潮水里,那些年轻时候被埋在心底的迷惘与刻意忘记都像冗杂却易碎的泡沫一样浮上水面,这就是成长和青春要付出的代价——哪怕过了再久再绵长的岁月,只要一幅画、一棵树、哪怕是一粒沙子都会掀起记忆的惊涛骇浪。

总想着,再过一段时间,等我再成长一些的时候,再读一遍这本书,总会有更多的收获。

读书心得体会感想总结篇九

三国时魏国有一文人叫繁钦,他在《与魏文帝笺》中言:“咏北狄之遐征,奏胡马之长思,凄入脾肝,哀感顽艳。”指的是歌声的哀婉凄恻,使愚蠢的人和聪明的人同样受到感动。读了哈代的《苔丝》就是这种感觉。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现代女性。在哈代的理想世界中,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优秀的方面:美丽,纯洁,善良,质朴,仁爱和容忍。苔丝的灵魂是纯洁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资产阶级的道德面前,她却被看成伤风败俗的典型,奉为警戒淫荡的榜样,是侵犯了清白领域的“罪恶化身”。丢下《苔丝》一书,眼前那个历经磨难,失身而又杀人的女人,却使我想起它们,想起我喜欢的两件事物:黎明与茶花。黎明,如处子的皮肤,光洁润滑,在明与未明之际,透着希冀与光亮;有一种茶花,叫“雪塔”,她洁白肥硕,细腻如瓷,在寒冷的季节里,傲然怒放,在出尘与入世间,清丽如水,独自芬芳。也许他们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觉得它们同出一处,那便是纯洁。正因为这一点《苔丝》的故事才更凄凉。

苔丝为什么会有“哀感顽艳”之能呢苔丝的“哀”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

毫无疑问,苔丝的“哀”首先是“社会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说是以其故乡威塞克斯为背景的。19世纪中期英国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侵入农村,面对工业文明带来的后果,哈代作为一个人道主义着者,心灵受到强烈冲击,在感情上深深地依恋古老的宗法文明,痛恨工业文明对人们和谐生存状态的摧毁。《苔丝》中,哈代对当时工业文明对乡村的冲击进行了全景式描绘,然后以苔丝家作为个体农民的缩影,深入展现人们在物质困境中的痛苦挣扎。社会悲剧是人同社会环境的冲突造成的。

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这位弱女子,尽管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家贫如洗,经济拮据,负担沉重,她处于低下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哀”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悲剧。

苔丝能哀感顽艳的第二个原因,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

苔丝在绿草如茵,风景如画的乡野里长大,尽管家庭生活窘迫,但少女时代的苔丝内心是明朗,欢快的。她热爱生活,敢于面对一切困难,为了维持家庭,不惜牺牲自己。苔丝一生都是强权和暴力的受害者。亚雷之所以敢称霸四野,为非作歹,为所欲为,不仅因为他有钱,有势,而且更主要的是有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法律的保护。社会和法律都认为侮辱和迫害苔丝的人是正当的,而受迫害的苔丝则是有罪的。苔丝一生都必得逆来顺受,忍受含垢,不能自卫,而当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起来自卫的时候,“’典型’明证了,埃斯库罗斯所说的那个众神主宰对于苔丝的戏弄也完结了。”苔丝成了资产阶级国家祭坛上的祭品。苔丝的悲惨遭遇,社会对苔丝的不公正,表明了资产阶级法律的不仁道和虚伪。

苔丝的“哀”,在社会制哀的总前提下,同时又是性格制哀,其“哀”的成因不仅有客观的而且还有主观的,亦即说不仅有外在的,而且还有内在的。

我们在论及了苔丝“哀”的诸种社会因素之后,还应该指出的是造成她痛苦,不幸的还有其自我的原。苔丝是勇敢的,她敢于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却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这又表现了她性格软弱的一面。

她“根据陈腐无聊的习俗,布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体和声音”,用“一堆使自己无故害怕的道德精灵”来恐吓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间,“老是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领地”。这种静观的结果,必然造成她内在的自我折磨和谴责,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难,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强烈。这种“灵魂有罪”,使她负疚,自责,使她即使被克莱无情抛弃,也认为是自己的罪过,默默忍受命运的摆布。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受制于它的道德准则,毫不留情地责难自己;她在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的同时,又囿于它的观念成为传统维护者。故而说,苔丝哀婉的美学特质在社会制哀总前提下,又属于性格制哀。因而她的“哀”更深刻,更感人。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读书心得体会感想总结篇十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可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齐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十分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齐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可是是一尊用榔头就能够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仅有自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明白,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我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我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能够理解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理解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向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我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仅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应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我的信仰吗你会后悔,必须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我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当站在一齐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可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最终,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明白他还活着,她能够释然,她能够渐渐忘记自我以往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感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可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杯具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当是最终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读书心得体会感想总结篇十一

随着学期的结束,我回顾这段时间的学习和生活,不禁让我深感时间的飞逝。在这段时间里,我经历了很多挑战、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有许多感悟和收获。下面我将结合自身的经历,总结出几点心得体会与感想。

首先,在学术方面,我认识到要取得好成绩,光靠上课是远远不够的,自主学习是必不可少的。每天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只是基本要求,掌握自己的学习进度和方式才是更为重要的。这让我深刻体会到,只有坚持终究可以取得更好的回报。面对一些听起来难以掌握的题目或知识点时,我不再选择回避或逃避,而是通过找同学请教或自己查阅资料来解决困惑。这样一来,我发现自己在知识的掌握上取得了可观的进步。同时,我也学会了面对困难时保持乐观和耐心,这极大地提高了我的自学能力。

其次,在社交方面,我更加意识到与人为善的重要性。有一次,在课堂上,我们分组讨论一个问题,我的一个同学发表了自己独特的看法,但是却被其他同学嘲笑和质疑。这个同学感到很委屈,我看在眼里更觉得心痛。于是我主动和他交流,让他明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观点,并鼓励他有自信地表达自己的看法。这次经历让我意识到,在与人交流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尊重对方的观点,包容不同意见,这样才能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此外,体育锻炼对于健康的重要性也是我这段时间里的重要体会。过去,我经常因为学习而放弃体育锻炼,导致身体状况不佳。然而,在这段时间里,我通过坚持每天晨跑和参加课余活动,改变了这种状况。我发现体育锻炼不仅能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免疫力,还能缓解学习压力,提升学习效果。在锻炼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的意志力得到了增强,也更加乐观自信,这样的改变让我觉得生活充满了活力。

最后,我要感谢我的老师。他们每一次的悉心教导和引导都让我从迷茫中找到方向,从低谷中重拾自信。他们做事认真负责,无论是上课还是批改作业,都给予了我很多启发和鼓励。优秀的老师是我们学习中的灵魂导师,他们的用心和努力值得我们敬佩和感激。

总而言之,这段时间的学习和生活让我收获颇丰。通过自主学习,我不仅掌握了更多的知识,还培养了自己的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与人交往中,我明白了相互尊重和理解的重要性,以及用友善的态度对待他人的必要性。同时,我也意识到了体育锻炼对于身体健康和心理素质的重要性。总之,我会继续努力,保持对学习的热爱,享受学习的过程,与同学们共同进步。

读书心得体会感想总结篇十二

文化是经济和政治在观念形态中的存在方式,是人类精神活动的表现和产物。而长征文化,便是五四以来形成的最重要的革命传统文化之一。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当年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之后,毛泽东同志曾就长征作过如此精辟的总结。红军长征已过去了七十年,但长征精神依然鲜活地留在人们心中,鼓舞着我们每一人。

我是一名普通百姓,在我青少年时期,就熟悉了红军的事迹,特别是会泽扩红更加耳熟能详,随着年龄增长,这种情结愈发强烈。在我眼里,红军能完成历史记录上的第一次的长征,每一位红军将士都是英雄好汉。连外国人斯诺?索尔兹伯里都高度评价了红军长征。没有长征,就不能保存我们的党,我们的人民军队和革命根据地,就不会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的胜利,也不会有新中国,更不会有现在改革开放的成就。

饮水思源,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也是我们纪念红军长征的动力,在红军长征七十周年之际,我们用自己的方式举行纪念活动,缅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就是为了把这感动一代代人的革命精神发扬光大。

有人可能会认为,当年穷人参加红军是为了有饭吃。确实是有这样的人,但是他们当了红军以后,其信念就不只是为了吃饭。我们在长征七十年后的今天,仍然能深深地感受到红军长征的艰苦卓绝和巨大牺牲,送郎当红军绝不仅仅是为了吃饭而去的,而且有一些红军将领就出身于书香门第,家里有饭吃,他们就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大众的解放扛起了抢。

假如仅仅为了吃饭,你就无法解释这样的故事,红军长征到咱们云南时,有12位红军伤员被敌人抓住了。敌人说,只要你们不当红军了,就可以放你们生路,不杀你们,但是这几位红军战士个个坚强不屈,敌人没有办法,就把红军伤员带到半山腰一个深不见底的地下河洞口,把前面两个伤员推到山洞里面,在后面的10位红军就说:不用你们推,我们自己跳。当地群众后来把这个洞叫红军洞,这个事迹刻在那个洞口的碑上。

我觉得,红军作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在那个年代里,承担起了自己的历史责任。这种历史责任感,最值得我们纪念,也是今天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最需要的。

什么样的精神让我落泪?那就是宁可牺牲自我,去保全集体的团队精神。从资料上见到当年红三十四师师长陈树湘率部队为红军垫后。掩护主力队伍撤退以后,他们只剩下四五百人。等到他们撤退的时候,湘江已经被国民党封锁了。他们又饿着肚子翻山越岭退回到湘西打游击。撤退途中,陈师长腹部中了敌人的子弹,他命令其他的战士撤退,自己来掩护,不幸被敌人抓住。敌人非常得意,在抬着他去邀功的时候,陈师长把自己的肠子掏出来扯断,最后壮烈牺牲,年仅29岁。这个故事让我流泪,长征中还有许许多多的红军战士为了大部队的安全,牺牲了自己,如果一支军队,一个民族拥有这种精神,那就无坚不摧了。长征精神是一个宝库,过去,现在和将来都能让我们受益匪浅。

如果要问我,纪念长征的感悟是什么?我们今天纪念红军长征,已经没有了战火纷飞的氛围,七十年前艰苦程度甚至超乎我们的想像,但其精神却会永远激励着我们。毛主席曾说过: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艰苦奋斗几十年如一日,这才是最难最难的啊!我想,人生可以平谈,但不能虚度光阴。这就是我的最大感悟。我们今后要继续发扬红军长征精神。遥望着眼前的山山水水,眼前总会浮现长征中一个个鲜活的面容。今天的纪念活动远远无法表达出我们对红军的崇敬之情。

夜,静静地夜。窗外已是万籁俱寂,群星璀璨的夜空中挂着一轮金灿灿的圆日那树枝上的猫头鹰,正睁大眼睛,准备抓一只珍惜美味般的田鼠。喧闹了一天的城市在夜幕下变得格外宁静。与此时,我正躺在床上久久难眠,我的脑海里不断地浮现红军战士过雪山、草地那雄伟壮观的场面,心里不停地称赞他们的坚强意志,不禁思绪万千,心潮澎湃。

那是一个酷暑难耐的暑假。登山的那天,天好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天。那天爸爸和妈妈正好闲得没事做。于是,我们全家决定去爬那生长着郁郁葱葱的树木的紫荆山。

来到山脚下,望着那弯弯曲曲的山路,我不禁有此忘而怯步。但在妈妈的鼓励下我还是开始爬起山来。

刚开始,我还信心十足地小跑起来,还一边看风景,还一边哼着歌。可到了后来,却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了,才走了一小会儿,就气喘吁吁了。刚才爸爸妈妈还被我甩得老远,现在都有已经快追上我了。我不禁有些泄气了,但还是靠最后一点力气在两边悬崖峭壁间,气喘吁吁地走着。

到了半山腰,我已累得满头大汗,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心里早已打了退堂鼓。

善解人意的爸爸看出了我的心思便语重心长地说:你的意志太软弱了,如果当年的红军像你这样,还会有今天的新中国吗?那时年幼的我,我的心里有些不服气,并不知道红军是什么,嘴里说:那又怎么样?便怏怏地下山了。

今天,我读了毛主席的《长征》,终于知道了红军具有的坚强意志,想到过去的事,脸不由自主地烫了起来。

读书心得体会感想总结篇十三

学习是科技工作者创新研究方法、扩大研究视野、提高个人修养的重要基础。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选择学习就是选择了进步,选择读书就是选择了睿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面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形势和任务,应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把读书作为一种责任。这次利用全院组织读书活动机会,我广泛涉猎,开阔了专业视野,净化了心灵,促进我对科研和人生有了更深入的思考。我在初步的实践和探索中主要有三点体会:

体会之一:读书应该"志存高远",方能持之以恒。"有志始知蓬莱近,无为总觉咫尺远。"凡勤于读书者,都是志存高远者。周恩来曾教导我们,"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循着古人的足迹,聆听伟人的教诲,如沐春风,我深深认识到,只有把个人志向和国家命运结合起来,读书才能有不竭的动力;只有把学习当作提高修养、升华人格、增长见识、启迪智慧的必要手段,才能在社会建设中有真知灼见,始终走在时代前面。相反,有些科技工作者认为自己已是"车到马头船到岸",生活目标缺失,精神空虚,失去了学习动力。即便偶尔读书,也是浅尝辄止、隔靴搔痒。既不能解决科学研究中的实际问题,也不能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多读书、读好书,既是励志需要,更是做人的良师益友。清代学者陆陇其说过:"读书做人,不是两件事。将所读之书,句句体贴到自己身上来,便是做人的法则。"可见读书对人的世界观、人生观的影响之大。在全院近期组织的活动中,我先后读了《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苏菲的世界》、《中国汉文学史纳》、《中国小说史略》、《麦田里的守望者》、《工作就是责任》、《动植物入侵生态学》等书籍,尽管内容各不相同,但都能从不同角度提高我对生活的感知,提升我对人生的定位,提炼我对工作的感悟,确实是我的良师益友。读书进一步坚定了我做科研工作的志向,也让我深深感受到了本领恐慌和能力危机,不断鞭策我多读书、常读书、读好书。

体会之二:读书应该"学习致用",方能活学活用。读书的目的是学以致用。读书应该解决科研中的实际问题,把握生活中的幸福感觉。因此读书应该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随时发现科研选题、试验设计、项目推进、技术总结中的不足之处,多积累资料,多读一些科技前沿书籍,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攀登科技高峰的道路上充满荆棘,但知识犹如推土机,耕耘出一条践行的路。作为一名农田草害领域的科研新兵,读书不仅能让我渐入佳境,时常也能带给我花开有声的惊喜。当然,读书也要增强生活的幸福感,要重视阅读人文、法律、社会科学等方面书籍的阅读,这类书籍解构社会、剖析心灵、指引生活方向,使我从思考中认识了自我,从领悟中增长了知识,从追求中获得了力量,从实践中体现了价值。但学海无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读书活动中去,让读书之花永远芬芳绽放!

体会之三:读书应该"深入思考",方能融会贯通。"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读书重在读、贵在思。读书者,应该常思考工作廉洁,控制欲望、抵制诱惑,以平常心,做老实事,争做优秀共产党员;读书者,应该常思考工作进展,细心观察,见微知著,创新方法,做好团队合作,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读书者,应该常思考生活和人生,给心灵让出一份宁静,让生活增添一份乐趣,享受阅读的乐趣,正确处理好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关系。思考给读书插上了翅膀,它山之石、芝麻之门,不断叩开科研殿堂,理论与实践交融并进。总之,"知识就是力量",要真正发挥读书的力量,就必须静下心来,沉下身去,反复阅读,深入阅读,真正心无旁骛地"学而时习之",力求在学习中增长才干,在学习中磨砺意志,在学习中陶冶情操。

培根曾经说过,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长才。作为农业科学工作者,我们要常读书,常思考,并结合到实际工作中去,争创佳绩,去攀登一个又一个高峰!

读书心得体会感想总结篇十四

读书可开阔视野,明了天下之大事;读书可陶冶情操,使人心胸更加开阔;读书可醒脑益智,提高人的综合能力;读书可豪情满怀,使人精神更加振奋;读书可泣人泪下,它能净化人的心灵。下面是本站带来的读书分享会。

心得体会。

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读书的感觉真好!

闲暇之余,有人乐于下棋、玩麻将;有人喜欢打牌、酗酒、游山逛水;余独爱书。幼时即受恩师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盘中粟”的教诲和熏陶,以至于多年来一直对书情有独钟。书桌上有之,床头上亦有之,它简直成了我形影不离的伴侣。

开卷必有益。“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书籍是传播知识的载体。书海浩瀚无边,里面蕴藏着丰富的知识,知识是开启理想之门的钥匙;知识是无价的宝贵财富,知识只有靠读书才能获得。

读书的感觉真好。读书是一种享受,无论躺在床上随意浏览,还是在办公室伏案书海畅游;无论是在公共汽车上翻阅消遣,还是在茶余饭后静坐捧读、托腮沉思,都会使你进入一种兴趣盎然、不克言状的绝妙境界。

当心情愉快的时候读书,它会带给你更加舒畅的惬意;当心情消极悲观的时候读书,它会唤起你对未来人生的热爱和美好生活的向往;当你孤独寂寞时读书,它就像佳人乍到,给你送来了清新的问候和舒适的抚慰,使你心胸顿时豁然开朗,感到世界是那么美好,人间是那么可爱。

读书的感觉真好。读书可开阔视野,明了天下之大事;读书可陶冶情操,使人心胸更加开阔;读书可醒脑益智,提高人的综合能力;读书可豪情满怀,使人精神更加振奋;读书可泣人泪下,它能净化人的心灵。每读到一本好书就像他乡遇故知、久旱遇甘霖一样,另人心旷神怡,从中获得宝贵的启示并能懂得人生的真谛及生活的意义。

读书的感觉真好!朋友,多读书吧!与我同乐。

没去过庐山,却从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中感受到庐山瀑布倾泻而下的壮阔,没有到过泰山,却从杜甫“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中感受到泰山的雄浑高大,没去过云南,却从沈从文中的《边城》中感悟到汇溪小城的妩媚动人。

读书,让我神游中华大地。

“日出江花经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咏这优美的诗句,谁不为祖国山川的多姿多彩而赞叹,“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咏读这优伤的诗句,哪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不滋生出绵绵的思乡之情,“僵卧弧村不自哀,尚思为国轮台”,吟诵这铿锵的诗句,谁不萌生出建功立业报效祖国的豪情壮志。

读书,让我感悟古人的思虑情思。

虽然生命如流水,随即而逝,但我们可以通过读书穿越时光,感叹沧海桑田的变迂,感悟国盛人兴的辉煌。古人们将情寄于笔下,用笔墨为我们留下了壮丽的景色,我们只需要用心去把它们复原或原景,呈现在眼前。

读书,让我了解了古代中国的兴亡盛衰,让我感受到了西方爱情的伟大凄美。

文学,向世人展现了憧憬与追求,任何人都无法拒绝这样的憧憬与追求。

享受读书的乐趣,驾驭着心灵,去穿越时空,感悟自然,神游中西方!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当你枯燥烦闷,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一个人的毕生追求。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

读书学习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当你知道你越多,才知道自己不知道的越多。当你认为人的肌体只需要食物时,那食物就变成了饲料。走进我的空间,跟我一块来享受这读书学习的滋味吧。

人累了,喜欢独坐一室,让疲惫之身得以安宁;心累了,喜欢捧起一书,让浮躁之心得以慰藉。

回首读书的日子,我仍忍不住怦然心动,一路走来,山高水远,我对书始终保持着一种绵绵不尽的情感,夜阑人静,一书在手思绪万千。拜读古今中外灿烂的文学长卷,卷卷都缀满一个深深的情字,翻阅人世千般气象,万种风情的纸页。

触摸书中所诉故事的经脉,展读书中人物的笑颜,捧书中文章的内涵,那行云如水的语句,花雨缤纷的意境,真挚动人的情感,倾刻间唤醒了我沉睡的心灵像花瓣绽放在春阳中一般,有书的日子,充实,快乐,振奋,青春的本色在书香的温润中闪光,炫彩,歌唱。

我们是人类未来的灵魂,社会不只是钢筋水泥建造高楼大厦,而是需要有鲜活的生命,娇嫩的心灵,祖国的未来。所以,作为学生必须锤炼自己的语言技巧,提高语言的感召力、说服力、鼓动力,拓宽自己的语言内涵,增强语言的亲和力、凝聚力、丰富自己的语言积累,再现语言趣味性、灵活性、厚重性。

当我们拥有了精妙的语言技巧,高超的驾驭能力、灵活的应变能力,实际上就是拥有了一笔取之不尽的财富,那时候,我们的每一句话都会真正起到“不是蜜,但可以粘住一切”的作用。而这些能力的获得,只能信赖于书,只有读书,我们才能拥有源头活水,才能滋润我们求知若渴的心田,只有读书,我们才能引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只有读书,只有多读书我们溶于社会才会得心应手,左右逢源,妙趣横生,事倍功半。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象严冬里遇到了炭火,它会以无私的自信给你燃起澎湃与激情。

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像酷热的夏天遇到了浓阳,在你孤芳自赏时,给你浮躁的心灵泛起轻爽的凉风。

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像迷途的航船遇到了航标灯,高扬理想的风帆,驶向人生的旅程。“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读不在三更五鼓,功只怕一暴十寒”。

与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

没有一把神奇的钥匙,能像一册书籍,打开我们封闭已久的心灵.书,是许多人如饥似渴的东西.当然,对我这个小女孩来说,更是迫不及待,自从我跨进二小的校园就被这浓浓的书香吸引着让我真正体会到了以书为友伴书成长得快乐。

这段时间我还阅读了许多。

作文。

其中有许多写的很好的文章使我从中受益匪浅。我还学到了许多好词好句又增进了我的作文水平。

“书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以后一定会抓紧时间多看书,丰富自己的课外知识。

记得有一次,我真的把我学到的知识用到了实际生活中。

一年冬天,我和小伙伴去玩,看到一个有冰的池塘,并且冰下还有鱼儿在动,伙伴们很疑惑,我告诉她们其实水面动了冰但是冰下面还是水,她们用佩服的眼光看着我,我知道了,书上的知识在什么时候都可以用到的。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以前,我对读书非常厌烦.与其坐在书桌前,像书呆子一样一本又一本的“啃书”,还不如高高兴兴地玩呢.因为不爱读书,所以每次写作文时,就好似一管快空了的牙膏,一点一点地往出挤现在,看的书多了,作文写得也好了。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像一首美妙的诗歌,谱写出我们的人生;书更像一盏明灯,指引我们走向正确的道路.。所以,我要读更多的书,丰富我的知识。

小时候,我经常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讲了一个又一个,总是听不够。

渐渐地,我长大了,学会了拼音,认识了许多生字,我自己可以读书了。从看漫画到读《三国演义》、《西游记》,我越来越爱看书了,它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二年级时,妈妈给我在少儿图书馆办了一张借书,我如鱼得水,一有时间就到图书馆里,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当我读到《雾都孤儿》时,我为奥立弗的命运做过祈祷;当我读到《爱丽丝漫游奇境》,爱丽丝的勇敢让我佩服;当我读到《三国演义》时,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让我钦佩不已。我深深地陶醉在书的海洋中。

读书能让我们知道什么是好和坏,什么是对和错,读书使我获得了知识,获得了本领,获得了力量,还获得了乐趣。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读书,我收获。高尔基曾经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人类要想不断的进步,就得不断的读书学习。书里面有很多智慧的宝藏等着你去挖掘、寻找。如果我们都能迷上读书,多读书,读好书,这样,就会常常感到有一种巨大的快乐陪伴着我们,使我们不断进步,取得成功!

读书心得体会感想总结篇十五

寻找而不得,并且执着于结果,也许这就是我们痛苦的根源。

其实寻找的真正意义,只在于寻找这个过程本身。

----------题记。

几年前读过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不喜欢,于是对这个作者有了固执的看法。很庆幸,这么偶然,又看了这本《海边的卡夫卡》,似乎可以触摸到作者掩盖于平静叙述之下的灵魂,渴望,恐惧,寻找,等待,迷失,警醒,多维空间一样复杂又充满矛盾的内心。迅速的,开始喜欢这个名字里有树木的坚硬与执着的作家编撰的文字。

田村卡夫卡,小说里的“我”。离家出走的十五岁少年。他和我们很多人相象,只是比我们更极端,或者说更有勇气。书里的人,我们,现实或是虚构的人,那些不肯浑浑噩噩过生活的人,那些不甘心与世界妥协的人,都在寻找。不停寻找。寻找自我,寻找理解,寻找相知,寻找与自己完全背离的东西,寻找内心深处的真正所求,寻找也许自己永远得不到的东西。也许这就是,所有痛苦的根源。

村上喜欢写关于寻找的话题。田村说,我还没有找到生命的意义。我想解决了温饱的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思考过这样的问题。我因何存在,我在此有何意义。那些逃离现实的人,只是没有找到问题的出口。有自己的思想,是幸,亦是不幸。如同记忆。再也回不去的美好记忆,记的越清晰,越是甜美而疼痛。所求,在这脏乱的尘世似乎永不能得。于是郁郁寡欢,折磨自我。

村上说,世界是隐喻,一切都有暗含的象征意义。他把这样的思想灌输到我们的脑子里,于是那个曲折离奇至于疯癫的故事,有了不同寻常的味道,带着哲学的厚重以及雄辩的筋道,引人细嚼。书中的人物,不只是田村,他的父亲、佐伯、中田、大岛、星野、樱花、乃至守卫入口的两个士兵,都一直在寻找,寻找自身问题的答案。而田村要抛弃装备放下恐惧深入森林才能找到那个地方,也是隐喻,只有足够执着坚强的人才有资格看到问题的原貌。它也像坎坷的人生,只有下定决心遇到所有困难都不回头,才能一步一步迈向生命深处。

佐伯二十岁时出走,将近五十才又回到高松,在图书馆里安静的写她的故事,她的回忆。然后付之一炬。回忆飞灰烟灭,不再有悲伤和疼痛,只需要安静的,等待一个答案,等待那个时刻的来临。为什么不能一开始就如此沉静呢。当然不能。我们总是围绕自己画一个圆圈。当脚步绕圆行走一周之后,虽然还在原地,心却已到达了更高的层面。只有在红尘中浸染过,才有可能看透这迷离的世界。所以佐伯必定要走那一段路,必定要损毁一些人,来找到自身,虽然她善良的并不想损毁任何人。一定程度上说,这是一种悲哀,得到的同时总要伴随牺牲。

书里的人物最具传奇色彩也最幸福的人物其实是中田,那个可以跟猫讲话却永远不能认字的古怪老头。他一直生活在与我们不同的空间,脑子不好使,很多事情不能明白,于是也没有太多烦恼。在他的世界里,时间是无关紧要的东西,不用像其他人一样追赶。他坐在草丛里小口喝着茶水,看看天,看看云,和猫聊天,想不通的事就不去想,困了就美美的睡觉。那种自然安适的状态其实我们早就失却了。幸福并不是所有人都可得的。然而就是这样在我们看来的完美,中田也有着隐隐的希望。他说,我想成为普通的中田,想和其他人一样的生活。是不是我们总是这样,看不到自己手中拥有的,只看到别人的东西,并且无端羡慕。

面对无法扭转的困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生为性同一者并且患有血友病的大岛,在安静偏僻的图书馆里工作,开跑车总是超速到万一出事故,就会干脆利落的死掉的程度。并且时刻小心,不为别人带来麻烦。田村的父亲,杀猫,生吃猫心,做有强大力量的笛子,诅咒自己的儿子,让人不寒而栗的变态行径,却也是因为放不下那段本不该属于他,或者说其实他从未得到的回忆。对于这个才华横溢的雕刻家,愤恨而同情。其实书里的每个人,都和我们相象。这就是为什么,看着他们在书的世界里碰撞,我们也会心痛的缘由。由他们,我们看到了自己。

悲剧的诞生,都是因为执着于不能执着的东西。当我们懵懂的走完一段孤苦艰险的路程,终会明白生命的意义,终会懂得得到与牺牲的纠缠。当我们寻找到世界的边缘,必定会找到属于自己的那片海,用来安放那颗敏感而坚强的心。那时候,幸福会像潮水一样湮没所有疼痛的形状。而书的结尾,少年将要成为新世界的一部分。他成长了。我想他终于放下了一些东西,父亲的诅咒,母亲的背弃,乃至于混乱的爱情,那些曾经压得他不能喘息的重量,其实都是自己添加的。

也许生命的奥义仅仅在于反镤归真。当我们苦苦寻找良久,终于顿悟,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如同我们想象那样简单纯真。于是放下那些回忆,幻想,放下一切不属于我们的东西,生命就变的轻松自在起来。

你要做什么?看画,听风的声音。

时光一步一步向前,如同风徐徐吹来。一切缓慢而幽雅。

隐约听到海水的叹息。

读书心得体会感想总结篇十六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书中的开始,苔丝家虽然贫穷但过的还可以,而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蜜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

正是由于她的这种责任感和受她那贪慕虚荣的父母的驱使,被迫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玑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玑,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玑,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玑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玑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玑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玑,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玑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玑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玑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正是安玑这样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在他身上,既有一定的开明思想。

读完整部小说,联想到平时有朋友说的“相爱的两个人就必须相互坦诚、相互信任。”掩卷沉思,真的要这样吗?在现代的社会,爱情有时候也会徒有虚名的。曾在网络上看到过有人这么说:“我不相信爱情,但我需要爱情。就像生存,必须要有空气。”

读书心得体会感想总结篇十七

在人类的文明进程中,读书一直被视为一种重要的方式来获取知识,思考和成长。我相信大多数人都有过读书的经历,不管是读小说,诗歌还是科学书籍,每本书都有其独特的魅力,带给我们不一样的感受。今天我要分享的是我在读书过程中的感想,心得和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启迪。

一、习惯养成的重要性。

在我看来,通过读书培养阅读习惯是一生受益的事情。作为一个喜欢阅读的人,我发现我可以更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想法,理性地思考和感性地表达。但是,阅读并不意味着独自学习。通过阅读,我们还能够与社会沟通,与作家的思想互动,从而不断地发掘新的视角和理解。此外,阅读也是一种思考的方式,通过思考和总结,我们可以理清自己的想法并更好地表达它们。

二、用心品读。

阅读的过程不仅仅是通过文字理解和理性思辨,更是需要情感上的理解和思考感性。在我看来,我们需要充分理解作家想要表达给我们的思想和情感,并且与自己的人生经验和思考相联系。这样才能真正地理解并且从中得到启示。因此,我常常在读书时记录自己的想法,反复阅读和思考,以便更好地理解书中的内容及给我的启示。在读完以后,我也会跟身边的人分享自己的感想,来深化我的思考和理解。

三、多元化的阅读体验。

虽然我们常常对自己有固定的喜好,但我们应该让自己保持多元化的阅读体验。不同的书籍有不同的题材、文化、社会和历史背景,往往可以带给我们不同的感受和启示。我常常尝试阅读不同题材的书籍,并不断寻找不同文化和历史背景的作品,从而拓宽我的视野。这种多元的阅读体验也能够更好地让我们理解和接纳多元文化,更好地拥抱这个世界。

四、把阅读与生活联系起来。

除了享受阅读本身带来的快乐和启示,我们也可以尝试把阅读和日常生活紧密关联起来。我常常从书中学到新知识和想法,尝试去应用它们来解决现实的问题。比如,我曾经在读《复杂》这本书时,发现书中对于复杂性的研究可以帮助我理解自己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并尝试去应用抽象的思考来慢慢解决它们。这种使用阅读中所学到的知识来实践的过程,不仅能够加深我们的理解,也能够更好地把读书的体验留存在我们的生活中。

五、阅读也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自己。

在我看来,阅读也是一种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方式。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们也许可以看到作家对于世界和人物的看法,而这些看法往往也能为我们自己的思考和成长带来启示。因为阅读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新思想的启示和开拓,更是让我们明白了自己看待世界和人性的理解,从而不断成长和改善。

总而言之,阅读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而在阅读的过程中,多元化的阅读体验,和把阅读与生活联系起来,再加上理解作家的情感及思想和与自身的联系,都是可以帮助我们获得更多的快乐和启示。我希望大家也能够尝试这些方法,并且享受到阅读带来的无穷的乐趣和收获。

读书心得体会感想总结篇十八

随着岁月的推移,我逐渐意识到,生活中的每一个经历、每一次遭遇都是对我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一次洗礼。无论是成功的喜悦,抑或是失败的痛苦,都给予了我众多的心得体会与感想。在我内心的乌托邦构建中,这些心得体会和感想已经成为我前行的动力,我也越来越确定,它们将伴随我一生。下面我将从成长与进步、人际交往、拥抱失败、感恩与奉献、与人为善五个方面,来谈谈我的体会与感想。

成长与进步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本能,也是我个人追求更好未来的不懈动力。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我们都带有自身的优点和不足。正视自己的不足,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努力克服困难,才能真正实现自我提升和进步。这就是我在求学阶段获得的最大心得。比如,我在自学中悟出“尽力”与“无怨无悔”是一种幸福,无论结果如何,我们都应该面对能力范畴内的最大考验,并乐于接受结果。这种积极的心态使我能够克服许多困难,不断进步。

人际交往是实现个人与社会和谐共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转变思想、提高自身修养的一个重要途径。平时我喜欢和朋友交流思想、互相帮助,不但丰富了我的精神世界,也使我获得很多宝贵的人生经验。比如,我认识到要倾听他人,尊重他人的意见,不要急于批评与抱怨。这样,我们才能建立真诚的人际关系,共同创造出和谐的社会环境。

拥抱失败是任何人在追求梦想道路上都会遇到的一种挑战。面对失败,我们有两种选择:一种是逃避和抱怨,另一种是勇敢面对并从失败中吸取教训。我心得体会到,面对失败和挫折,并不可怕,恰恰是这些经历让我们收获了成长的宝贵财富。比如,在一次失败的考试中,我意识到自己在备考准备上犯了许多错误,忽视了重点内容。于是,我调整了学习方法和学习重点,接下来的考试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失败教会了我谦虚、坚持以及总结经验教训的重要性。

感恩与奉献是一种美德,也是追求幸福和快乐的重要途径。我们应该时刻感激生活中的每一个琐事,珍惜和享受当下。我发现,当我主动帮助他人时,不仅能够给予他人帮助和支持,也能够带给自己一种愉悦和满足感。这也是我体会到的:奉献并不是简单的付出,而是一种融入生活的艺术。当我们从内心感恩他人,乐于奉献,我们将体验到生活的美好并获得真正的幸福。

与人为善是人处世的原则之一。与人为善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对一切情况都心软。我体会到,与人为善不是盲目的宽容,而是能够平等尊重每一个人,并关心他人的需求。比如,当我看到身边有人遭受不公正待遇时,我会毫不犹豫地站出来维护他们的权益。与人为善让我明白:我们所做的善行会给予他人力量,也会影响他们的生活,让社会更加美好。

总而言之,我的心得体会与感想不仅是个人经历的总结,更是我成长与进步的源泉。通过与人交往,我悟出了人际关系的真谛;通过拥抱失败,我不断超越自我;深刻感恩与奉献让我了解到生活的真谛;与人为善则让我体会到善的回报和社会的美好。这些心得体会与感想伴随我度过了人生的风风雨雨,成为我思想信仰的支撑与引领,也将继续塑造着我未来的道路。无论前方还有多少坎坷和挑战,我都将不断修正自己的偏差,用这些体会与感想不断磨砺自己,追求更美好的人生。

读书心得体会感想总结篇十九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不断地思考和总结,从中获取经验和智慧,这就是心得体会与感想总结的重要意义所在。通过反思自己的经历和所学,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自己,发现自己的不足,并且更加清晰地制定未来的目标和计划。在这篇文章中,我将结合我的个人经历和所学,分享一些我在过去一段时间里得到的心得体会与感想。

第二段:反思成长和学习经历。

在人的成长过程中,每个人都会经历各种挫折和困难。对我而言,大学毕业是我人生中一个重要的节点。从一个学生到逐渐成长为一个职场人,我面临了许多挑战。在这个过程中,我意识到了持续学习和不断提升自己的重要性。无论是通过参加课程培训、阅读书籍还是与优秀的人交流,学习能够帮助我了解更多的知识和技能,使我更加自信和专业。

第三段:发现个人优势和改进空间。

通过对自己的反思和观察,我逐渐发现了自己的优势和改进空间。在与他人的交往过程中,我发现我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很好地与团队成员合作。这使我意识到,在未来的职业发展中,我可以选择与人合作的工作岗位,以真正发挥我的优势和技能。然而,我也意识到自己在决策能力和时间管理方面有所不足。为了改进自己的缺点,我努力学习管理学和领导力理论,并通过时间管理方法来提高自己的效率和决策能力。

第四段:总结经验和教训。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有了一些宝贵的人生经验和教训。首先,我意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轨迹,无需与他人做比较。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长处和价值,我们应该珍惜和发挥自己的优势。其次,坚持学习和不断提升自己是成功的关键。在现代社会中,知识和技能的更新换代速度非常快,只有不断学习和进步才能适应时代的变化。最后,我们应该善于反思和总结。通过反思自己的经历和所学,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并且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

第五段:展望未来。

通过对心得体会与感想的总结,我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和信心。我将继续学习和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领导力,以便在未来的职业发展中取得更大的成就。我也会保持乐观和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和困难。我相信,只要坚持努力,总有一天会收获成功。

总结:

通过对个人经历和所学的反思,我们可以获取更多的心得体会与感想。这些心得体会与感想将成为我们人生道路上的指引灯,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发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并为未来设定明确的目标和计划。让我们珍惜并汲取这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

读书心得体会感想总结篇二十

贫家女儿,外出谋生,失足泥淖,遗恨千古,在中外各国文学作品当中,此类题材屡见不鲜。《德伯家的苔丝》一书,总体看来似乎也没有脱此窠臼,但是作为英国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它不论在资料还是艺术上都独具特色,至今仍有强大的魅力吸引读者。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与其说忧郁,不如说他的反叛。维多利亚王朝,是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鼎盛时期,在这个使很多英国人引以为豪的历又一个“黄金时代”,却有许多有悖人情常理的陈规陋习,诸如崇尚繁文缛节,提倡虚伪道德。一个小说家,应对上流社会道貌岸然的衮衮诸公,将一个失身女人作为小说的主角,并公然断言她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直到几十年后,苔丝的光芒才愈加放彩,苔丝是哈代塑造的的典型,也是英国文学宝库中最美的女性形象之一。

整本书前期很平淡,慢慢看进去,便走不出来了,全书以苔丝到贵族本家认亲为线,叙述这个单纯美丽女孩的杯具一生。我的感悟,也从那里开始吧。

在英格兰西南部偏僻落后的农牧业地区,是远离繁华城市,仍保有古风古貌的存在。17岁的美丽少女苔丝是那里土生土长的农家姑娘,父亲是贫苦的乡下小贩,生性怠惰,愚昧无知;母亲过去是挤奶女工,头脑简单,他们都是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杰克·德北听信牧师关于家族荣耀的消息,妄图让苔丝去认回本家—德伯家族,借此摆脱贫困的生活。苔丝并不愿意这样做,但由于老马王子的意外死亡,心怀愧疚不得不硬着头皮去认本家。家庭的重担和自身的职责感在一开始就给她的生活拢上了一层阴影。应对德伯·亚雷,她是那样的无知懵懂,但又不得不依靠着他,致使最后轻信亚雷失身于他。苔丝在受到社会道德舆论的谴责和轻视的同时,可悲的是她同样以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这使得她的杯具显得更加浓重和深沉。苔丝明白自己是清白的是无辜的,但是同时她也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也在按照传统的贞操观念来衡量自己是否清白,她比别人更加无法忘记自己的耻辱。

那个纯洁无辜的小天使又回到了上帝的怀抱后,苔丝决定开启一段全新的生活,她到另一个农场里做挤奶女工,那是一个新的起点。“五月里一个茴香发香味、众鸟孵小雏的早晨,离苔丝·德北从纯瑞脊回来以后,约莫有两年或三年之间的功夫—这是苔丝潜修静养的时期—她第二次离开了家。”

在农场里,她与克莱·安玑产生了感情。克莱爱苔丝,认为她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她是纯洁的、无瑕的,是上帝完美的创造。但这种绝对的理想化的爱恋也更加剧了克莱在明白苔丝的过往后所表现的憎恶和失望。苔丝向克莱坦白后,克莱心中的完美瞬间崩塌了,他没有给予爱人以理解和安慰,反而不能理解现实,他不止一次的对苔丝说“我原先爱的那个女人不是你!是另一个模样儿和你一样的女人”。这样残忍,这样现实!如果说,德伯·亚雷给予苔丝的是身体上的毁坏,那么克莱·安玑给苔丝带来的就是精神上的毁灭。善良单纯完美的苔丝,对于这一切浑然不觉,她是那样热烈的爱着这个小伙子。她已经受到了爱的伤害,对爱是十分渴望的,作为一个少女,她期盼着被爱人爱,被爱人呵护,所以在遇到克莱后,她迸发出的爱意是那么的强烈,在这种炽热的爱恋下,苔丝失去了自我;另一方面,她心里仍旧把自己定位于“应受到社会谴责和唾弃的不净女子”,她始终不敢把自己与克莱放在同一高度。在体会着克莱的爱的同时,苔丝是纠结的,不安的,她始终无法放下身心的枷锁。

随后的日子里,克莱远走巴西,苔丝再遇亚雷。家庭面临困境,亚雷卑鄙胁迫,无奈之下苔丝选取妥协,再一次走进亚雷的圈套。克莱经历磨难后对苔丝疯狂思念,内心的悔恨使他找回苔丝。这是的苔丝已经回不去了,她的精神生命被克莱第二次毁灭。丈夫回来,两人重逢,苔丝再一次看到自己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对自己长期以来所受的屈辱和不公、以及命运对自己的不公正,进行了大胆的强烈的。无奈的是,她选取了一种最最极端的方式。

苔丝和克莱在荒原里度过了最后的几天幸福生活,之后等待她的,是走上不可避免的绞刑架。她无法放下对于克莱的爱,临终将妹妹托付给克莱,以此来表达对他的爱。

这个纯洁善良的女孩的一生,到那里,已经走到了尾声,她的美丽,到那里,也面临幻灭。

苔丝与她的名字一样美丽,但是她的美,却酿就了她一生的痛苦。

这个美丽的女孩,正直、淳朴、纯洁,她是大自然的女儿,不受污染。

这本很长很长的书,因为这出杯具,成为了许多人心中的疼痛。当然,我也不例外。在刚刚回顾这个女孩的人生的时候,我好像又回到了阅读这本书的时光,为这个坚强的美丽的女孩惋惜、流泪。这个杯具,其实也只是一念之间,有时候,一个转角,生活就会出现不同。而关于德伯家的“认亲”,就是这个女孩一生的转折。哈代把完美的形象展现给读者,笔锋流转,完美被硬生生的打碎,让人一时无法理解。当那份完美不再完整时,却反而令人平静,逼得你不得不承认,这才是事实。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是充满戏剧色彩的,全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经历,但其中不难发现有一些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的情节,好像冥冥之中早有安排。如在开篇苔丝与克莱相遇却互不相识到之后二人再次相遇并相爱最终结为夫妻,如苔丝在被侵犯前的舞会上与德伯家的女佣争吵的那个小插曲等等,都充满戏剧性。苔丝的纯洁完美,是她令人欣羡的,却也是最终造成她杯具的一个弱点。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女性,在他的世界里,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有着大自然最纯真的本性。一如她生活的那个充满自然气息的布蕾谷,有着那么多优秀的地方:美丽,纯洁,正直,淳朴,勤劳…苔丝一生追求幸福,敢爱敢恨。哈代坚持着“道德的纯洁在于心灵的纯洁,不在于一时的过错”,所以在他看来,苔丝依旧是纯洁的化身。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我有时会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简单却快乐的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杯具就从那里开始了。哈代为苔丝设计的人生舞台时间很短,从她在家乡村野舞会上出场,到她在标志死刑的黑旗下丧生,只有短短五六年,但她的短暂一生所经历的种.种,确实那样的惊心动魄,荡气回肠。第一次离家时,是晶莹无瑕的少女,毫无父母那种认宗归亲的虚荣侥幸心理,只期望能凭劳动补贴家用弥补死去王子的损失。更加难得的是,受辱失身后的她不仅仅持续了固有的美德,而且更加勇敢坚强,富于反抗。

与苔丝悲惨命运和当时社会的道德标准相对的,也是促成本书最为精彩的部分,就是作者哈代的“前卫”思想。失身后的苔丝,在世俗眼中,如同失去了在世为人的资格。但在哈代笔下,“她的外表,漂亮标致,惹人注目;她的灵魂,是一个有了近一两年来那样纷乱的经验而完全没有腐化堕落的夫人那样的。如果不是由于世俗的成见,那番教育还得算是一种高等教育呢。”把书中诸如此类的言论放回百年以前的维多利亚王朝时代去体会,我对哈代愈加敬服。正是因为在塑造苔丝的形象过程中,不时的融入这类先进的见解,才赋予了苔丝丰富的精神内涵以及对当时社会的深刻批判。

心碎的苔丝,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感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这个美丽的女孩,带着她的完美,走向死亡,走向最终的幻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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