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法官普法心得体会及收获 法官普法心得体会及收获与体会(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8 21:21:04 页码:8
法官普法心得体会及收获 法官普法心得体会及收获与体会(6篇)
2023-01-08 21:21:04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法官普法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学校党政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在管理决策中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我校成立了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责任制,做到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具体抓,构建形成由校长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党团工等部门分工负责的网络,各司其职,分工合作,责任到人。每年开学初我们都要召开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总结上年工作,制订本年工作实施方案,把依法治校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让依法治校工作与学校各项工作计划同步实施,并把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和具体人员,形成层层抓落实的高效运行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xx”普法规划,普法工作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建立普法责任制,做到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制定了校领导及教职工法律学习的相关制度,形式多样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校在普法工作中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一手瞄准教师法律素质提高,抓好法制教育队伍建设;一手瞄准中学生法律知识普及,抓好法制教育宣传。首先我们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领导带头,利用政治学习时间和教师们一道学习了《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我们组织教师参加法律知识竞赛,强化学习效果,这些务实的学习活动让每位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的同时师德素质大大提高,他们都认清了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明白了自己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和影响,他们都严格要求自己,作守法模范,处处、事事、时时注重为人师表,力求给学生以良好的影响,大大地增强了事业的责任感,有效地提高了教育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通过普法学习校领导、教职工、学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学校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学校依法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对学生,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的意见》和中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把法制教育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基础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点内容。我们工作思路是:

第一、落实在德育常规中。一方面我们结合教育形势有针对地组织报告会,深化教育内容。一方面将法制教育融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让学生在常规管理中,适时地接受法制教育,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第二、蕴含在阵地建设中。例如我们利用班级黑板报,校务公示栏、法制宣传橱窗等常规宣传阵地和新兴的计算机网络平台进行普法宣传。为加强法制教育的力度,我们在xx市人民法院和公安局支持下,聘请法院法官和公安局不定期到学校进行法制安全教育。

第三、延伸到家庭社会。我们努力建成了社会、家庭、学校一体化的法制教育网络,让中学生受到全方位的法制教育和熏陶。一是让学生利用社会实践的时间安排去法制教育基地参观,到社区进行法制宣传,让中学生在参与中受到生动、形象的法制教育。二是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培训班和召开家长会的形式,帮助家长确立正确地教育观、人才观,学会科学的家教策略。

学校依法制定学校章程,严格遵照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章程实施办学活动。依法制定有关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合法、公正、公开,并得到切实有效执行。各项制度制定、修改的程序明确、规范。近年来,我们致力于在学校管理中凸现“注重建章立制,推进民主管理”。我们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学校教代会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保证了学校各部门,各岗位高效运作,学校管理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各部门职责等方面的制度,让教师们严守规范,尽职尽责;学生管理方面的制度,又制约着学生规范行为,勤奋学习,努力向上;学生、家长评教等方面的制度,又通过监督评议督促老师认真教学,形成文明教风。各项制度又形成合力,推动学校精神文明的建设。

有关法官普法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市人民法院:

北京市(大连)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刘申委托,代理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贵院法官刘本远同志承办该案的过程中,认真负责,积极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特此提出表扬。

20xx年8月17日,66岁的土城乡农民刘申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胫骨、腓骨骨折,手术及医疗费用高达12万余元。由于肇事方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刘申及其家人也无力支付相关费用,医院多次下达催款通知书,并停止用药。据医生介绍,如果不能及时恢复用药,刘申可能面临截肢的危险。

北京市(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多次与肇事方、医院、保险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无奈提前启动诉讼程序,垫付诉讼费向贵院起诉。贵院复州城法庭受理该案,刘本远法官承办。经过慎重考虑,律师代理刘申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请求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医疗费10万元,以解决刘申的燃眉之急。

刘本远法官接到申请后,及时和律师取得联系,了解刘申的伤情和救治的情况。并两次乘坐公交车从复州城赶到刘申救治的大连市某医院,向刘申本人及刘申的主治医师做详细调查。20xx年10月19日,贵院下达了(20xx)辽0281民初5002号民事裁定书,裁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支付刘申10万元。刘本远法官再次坐公共汽车赶到保险公司,亲自送达了裁定书。现在,先予执行的款项已经到位,刘申即时结清了拖欠的医疗费,恢复了正常治疗,并已经办理出院手续。

刘本远法官作为贵院基层法庭的一名法官,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生命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 。不推诿,不刁难,积极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

北京市(大连)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对刘本远法官深表敬意,并通过贵院,向刘本远法官提出表扬。

此致

敬礼

有关法官普法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我来法院已经三年多的时间了,目前担任法官助理一职,主要职责是在法官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协助法官调查取证,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等与审判相关的其他实务性工作。现在就我在工作中的一点体会和大家共享,有说的不当的地方还请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以便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做到更加得心应手。

不论是做书记员还是法官助理我认为态度决定一切,尤其是在工作上需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踏实认真,积极主动。不管是否在编,我们对外都代表了江南法院的形象,在与当事人沟通或者对外发放文书时都需要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律己”的工作态度。这不仅仅是在维护江南法院的形象,更是对自己负责的表现。

审判工作不仅要有高质量,更要有高效率,因此法官交办的事务应当及时、快速的处理,不拖延。尤其快速审判庭,面对人少案多的情况下更加需要高质量、高效率去完成。去年7、8月份张水妮法官团队只剩下我一个书记员且每月有近百件案件需要处理的时候。我首先是冷静思考,分清楚案件的轻重缓急,根据案件的性质我会将案件分类整理好,然后顺序一件件落实,即使需要加班加点也尽量在当天完成。因为只有将法官交办的事项快速处理完毕,案件才不会过度积压。自己的工作压力也能得到缓解。

创新工作方法将庭前工作细致化,确保案件快速审结。法官助理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核查材料、送达、有无追加当事人等情况,若发现案件存在问题及时向主办法官反馈;在认真细致的阅卷后,若发现有材料不齐的情况,与主办法官沟通后,提前通知当事人进行补证,避免二次开庭可能的发生;若发现有原被告双方有调解的基础,即刻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细致耐心的解说工作,分辨责任,明辨是非,比较得失,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在此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和疏导,积极协调,帮助当事人解开思想上的问题,消除对立情绪。引导当事人正确诉讼。面对数额较小、争议不大的案件,主动化解争执焦点,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每天留自己半小时总结手上需要做的活,思考一下今天做了什么,手上还有什么没有做完的,列一个清单,第二天再来上班的时候就能够快速的进入工作状态。如果当天遇到新的问题,回想一下今天是如何处理的,有哪里做得不到位的地方,还有什么地方可以完善的,总结好经验教训,下次出现类似情况就能够快速有效地解决。

以上就是我个人对工作的体会和做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有不足之处也请大家多多指教,如果有更好的工作经验,也可以一起分享出来。我的发言完毕,感谢大家的聆听。

有关法官普法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一、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在大四的最后一个学期,我迎来了毕业实习。本次实习安排在开学后的六周,其主要目的是让我们把在学校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对司法实践的了解进一步深化对所学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我此次在邢台县人民法院实习。邢台县人民法院是基层法院,共有四个民事审判庭、两个刑事审判庭、一个行政审判庭以及六个派出法庭(分别是西黄村镇派出法庭、南石门镇派出法庭、将军墓镇派出法庭、路罗镇派出法庭、东旺镇派出法庭及黄寺镇派出法庭),还有立案庭、高审庭、审监庭、执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审判庭,民一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后我又到执行局呆了一段时间。我在这里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听庭审、练习撰写判决书,还有几次与其他工作人员到当事人住所地调查。

二、实习过程概述

去实习时老师对我们说实习能否学到东西,关键不在于老师和法官,而在于自己,只有你带着一双求知的眼睛去观察、探求,才能学有所获。而且老师反复强调实习的重要性,特别要求我们认真对待实习。

实习的第一天,确定实习岗位后我到民一审判庭去报到。民一庭内正在开庭,我便坐在旁听席上旁听。这是一起比较简单的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程序进行得很快,在双方当事人拒绝调解后,法庭听取了当事人的最后陈述,法官宣布合议庭和议后择日宣判,庭审结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内整理卷宗。

从第二天开始,我每天8点15左右赶到法院,先把庭内的卫生打扫一下。我们庭基本上每天上午开庭,不开庭又没什么具体工作时我就到其他庭里旁听。中午11点40分结束工作去吃饭。下午很少开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没有审理完毕,下午继续开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装订、登记)。庭长还给我安排了练习撰写判决书的工作,把经过开庭审理的案卷让我每三天写一个判决书,写完后再交庭长修改。在执行局呆的几天除了和执行人员外出调查取证或送达传票、执行令外,也同样是整理卷宗。

三、实习主要情况及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整理卷宗。

在实习期间帮助法官和书记员整理卷宗多份。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划分等。在此过程中,通过对卷宗的翻阅和向书记员咨询,我对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以及各种归档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了解。

2、旁听案件。

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人们法律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再加上仲裁等非诉程序纠纷解决机构较少,导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对较多,且呈逐年递增趋势。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听。以前在学校我参加过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审理严肃。但在这里,旁听民事审判后感觉庭审比较随便,气氛比较缓和,有些程序性问题也省略了。

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审判的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认识到民事案件的审理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结果应该是让双方当事人实现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知识要渊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3、书写法律文书。

在实习的6周中,帮助庭长草拟了 7份民事判决书,在撰写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的错误。判决书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尾部。首部写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然后是原告诉称,写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再写“被告辨称”,其内容是被告的抗辩理由和事实。然后是“经审理查明”部分,写法院对证据的采纳和不予采纳的理由及认定的事实。

此后是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和所依据的法律,最后写判决结果。我写完第一个判决后交给庭长,他对我写的判决书做了很多修改。他说:“你前边写的还可以,但在‘经审理查明’一部分存在问题较多,措辞不够严谨,用语欠规范,陈述过于简单,逻辑有失严密,说服力不足。”的确,我在写“经审理查明”部分时,写得过于概括,庭长说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关事实都加以分析,写出对证据采纳和不采纳的理由,因为判决要让原告、被告双方看,他们可能都不懂法律,作为一个法律文书撰写者,你要让诉讼双方看了以后,通过对判决书中认定事实的逻辑分析得出与判决书相同的判决,这样才能让判决具有说服力,才会是一个成功的判决。

而我的判决只是对原告、被告存在争议的部分事实作了分析,并不能让人从我的“经审理查明”和“本院认为”部分想当然的得出我做的判决。法律文书写作这门课我在大二时学过,可惜当时认为只是考查课,没有认真学习。现在很后悔在学校是没能好好学习这门课,以至现在不能完成实习中法官交给给我的工作。回学校后我会努力补充文书写作方面的知识,希望下次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出色完成。

4、跟随执行人员到被执行标的物所在地去执行。

一般到了强制执行阶段的案件都是很难执行的,有一部分是被执行人的确没钱无力给付赔偿款,即无财产可供执行;还有一类是有钱但还是不能顺利执行,这些被执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财产转移或隐匿,因为他们通晓法律。曾经有一个案件,申请人知道被执行人把钱存进了银行,但执行人员去查询后根本没有发现被申请人的账户,这肯定是把钱存进了他人的账户。对于这类案件如果部门之间协调合力执行,会大大提高执行的效率。

实习期间,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之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了自己所学的知识,为以后真正从事法律实践工作打下了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对一些工作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难过。在学校时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学的很多,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真正含义。

以上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参加实习的同学都应该有所认识: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要求是有一定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需要理论的指导,但其发展和意义要在实践中才能实现,并且它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实践服务。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该与实践更紧密的结合起来,在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时,对实践加以重视,更多的增加实践所占比例。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的普及与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非常重要。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参加旁听的好几起案件中,当事人都没有请代理律师,而是自行抗辩和辩护,而且他们所运用的法律和抗辩的理由都很到位。

虽然我国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在普法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有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未能正确的理解它,以至于触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当事人由于平时不注重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导致矛盾加深,对簿公堂,以至于本来可以避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案件占用司法资源。社会上还存在一些当事人对法律不信任的情况,他们质疑发律的公平和正义。所以我国应当而且必须加大法制贯彻、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能取得巨大的进步。

这一个多月的实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除了要有很好的业务素质外,在工作中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处理好人际关系,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绩。对于我们这样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的东西很多,周围的每个人都可能是我们的老师,只要我们注意观察和学习,工作与生活中周围的同事和朋友会教给我们很多知识和道理。

四、自我评价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法官和书记员交给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体人员的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找到了以后努力的方向。

通过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发现实践经验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在几位法官的帮助下,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自己的知识得到了巩固和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同时,实习开阔了自己的视野,使我对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程序有所了解,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也有了显著的提高。

此外,我还认识了几位法官和律师朋友,通过与他们的交流和相处交流,使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邢台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老师、及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

有关法官普法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司法部制定了《司法行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深化全民普法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于构建大普法格局,促进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司法行政机关既是重要的执法机关,又是普法主管机关,要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上发挥带头作用,同时坚持“谁服务谁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切实把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变成普法过程,规范执法和法律服务活动,增强执法和法律服务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及时安排部署,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加强检查考核,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17〕31号),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制定、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全面履行普法责任,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司法行政系统要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同时推动落实“谁服务谁普法”。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党内法规教育,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并积极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向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坚持全员普法,让每一名执法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都成为普法者;坚持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

二、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6〕71号),司法行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司法行政系统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结合行政应诉工作,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三、加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法治素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四、起草制定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除依法不宜公开的以外,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通报情况。建立法律法规规章、重大政策解读机制和公告制度,凡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不宜公开的以外,发布时都要将政策解读作为必经程序。

五、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时,以告知、提示等形式,主动向申请人提供关于申请条件、审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方面的说明资料,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义务。在行政许可证照或文件发放领取过程中,对申请人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告知有关法定义务、责任等注意事项。

六、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把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全过程,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提高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要充分释法析理,并告知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推行生效法律文书公开上网和统一查询。

七、在答复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行政复议等过程中,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依法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面对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意见,可邀请相关代表旁听,将处理问题与宣讲法律规定、分析案件事实有机结合。

八、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司法行政系统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社会影响大的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要出庭应诉。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庭的,要委托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出庭,不能只委托律师出庭应诉。

九、树立治本安全观,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监狱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全过程,融入监狱管理的各环节。严格依法对罪犯计分考评、分级处遇、行政奖惩、立功和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被监管人监督的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服刑人员家属会见、开展社会警示教育等时机,加强对服刑人员亲属、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

十、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将释法说理贯穿到收治、管理、教育、戒毒治疗、诊断评估等戒毒执法各环节,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在提前解除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所外就医、变更戒毒措施、奖惩等重要执法活动中,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及其亲属讲清执法依据、办理条件、程序、结果,自觉接受监督。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入所教育和回归社会教育重要内容,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后续照管和支持指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结合就业、生活等问题实时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十一、把普法融入社区矫正接收、监管审批、考核奖惩、执行、解除矫正等执法活动。在登记接收手续、矫正宣告、入矫教育中,加强对决定实行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文书的解释说明,向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家属宣传社区矫正有关法律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在集中教育学习、社区服务、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中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社区矫正机构在开展相关社会调查评估时,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争取群众的配合与协助。

十二、律师在承办业务过程中,要帮助当事人辨析所提诉求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引导其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律师在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时,就诉讼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证据问题以及程序问题,向当事人进行释法。案件代理结束后,针对案件的法律文书、相关处理决定向当事人进行分析论证,促进当事人正确理解司法机关的裁决。把普法列入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基本职责,在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参与信访等部门值班、参与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事务所要选择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可以公开发布的典型案件,通过各种渠道定期向公众发布,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鼓励和支持律师积极参与媒体公益普法,在报刊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参与广播电视和新媒体以案说法类节目。

十三、公证机构、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申请时,要根据不同公证事项,明确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以及办证中涉及的法律文书、争议解决及维护权利等问题,把普法融入公证服务各环节。公证员在证据保全等现场公证活动中,要向社会公众解析法律、阐明法理。在办证结束后跟进追踪公证书使用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向当事人和社会释法析理。

十四、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和公共法律教育,依法解答法律问题,积极提供法律信息和帮助,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要告知当事人法律援助条件、程序、范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要向当事人释明法律依据,宣传法律知识;回访当事人要解疑释惑,增强法律效果,把普法贯彻于法律援助服务全过程。

十五、司法鉴定机构在接受委托时,要向委托人或鉴定申请人、被鉴定人讲解司法鉴定意见作为一种证据在诉讼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引导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及其证明力形成合理预期。司法鉴定委托书、意见书、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要对司法鉴定意见的性质、作用和法律效力、异议处理办法等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司法鉴定人要按照人民法院通知依法出庭作证,说明鉴定经过,阐述鉴定意见,并接受当事人质询和法官询问,加强对鉴定意见的法庭质证和审查判断。

十六、人民调解员要结合个案调解,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调解组织受理调解时,要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人民调解的原则、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调解达成协议的效力、申请司法确认的期限、就调解协议履行发生争执的解决方式等事项。有条件的地方,书面调解协议书中可附录案件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等内容。

十七、司法行政机关选任人民监督员过程中,要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意义,提高社会公众对推进司法民主、深化司法公开的认识和参与度。加强对人民监督员的法治培训,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履职能力。人民监督员对群众向其反映的监督案件线索和情况,要及时回应,依法要求启动监督程序或者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以及涉法涉诉信访等活动,要协助检察机关以案释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十八、在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过程中,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引导考生诚信参考,依法严厉查处考试违法违纪行为。

十九、在司法协助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中,要积极开展对外法治宣传,传播中国法治好声音,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

二十、针对涉及司法行政的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注问题,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学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进行及时权威的法治解读,正确引导法治舆论。

二十一、加强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二十二、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公众法治信仰,引导公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司法行政官方网站、普法网站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结合司法行政执法实践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

二十三、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监所、法律服务场所和窗口的法治文化建设,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利用国家宪法日、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法治宣传月、周、日等时间节点,通过举办开放日等活动,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十四、鼓励支持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人加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

二十五、加强对执法业务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对责任落实到位、普法工作成效显著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目标未完成的予以通报。

二十六、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司法行政系统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二十七、司法行政系统各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加强服务管理和工作指导,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有关法官普法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各位领导、朋友们:大家好!

能有机会站在这里,述说一段职业的情怀和感悟,是幸运,也是挑战。跨进法院的队伍,我的人生就开始了令我向往以久的历程,这是何等骄傲与自豪,同时我也感到身上的那份沉甸甸的责任。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他们是我学习的榜样”。

一提到法官,大家都会很自然地想到坐在高高的法椅上,身着法袍、手执法槌,代表国家裁判着社会上是是非非的法律卫士!他们都令人产生无限的崇敬感!

但在灵宝法院也有这样一个法官群体,他们远离城市的繁华和家庭的温馨,把青春和智慧默默地奉献给基层;他们洗尽铅华,深入田间地头审判调解;他们与群众零距离接触,认真聆听他们的诉求,用心体会他们的感受,以百分之百的努力帮助群众解决困难,让司法更贴近民生,也让司法更加充满人间的温情,他们将智慧和良知凝成公正的砝码,默默地向世人演绎着作为一名法官的光荣,他们——就是身处派出法庭的一线办案法官们!

伟大哲人康德曾说过,这世上只有两样东西能引起人们内心深深的震动。一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法官的道德准则就是公正司法,执法为民。20xx年大学毕业后,我成了一名法院干警,随后,我有幸成为一名派出法庭的干警,正是在这里我领会了执法为民的深切涵义。那天,天下着大雨,一位老农冒雨来到法庭后,却又只在门外张望,迟迟不肯进来。这一幕恰好被法庭庭长看到,庭长走上前,准备先将老人迎进办公室,老人却连连摆手,说道“我鞋子脏,就不进去了”,庭长笑着说“大叔,法庭建在这儿是让这里的百姓心里亮堂干净的,可不是让地板干净的,有话咱进屋再说!”朴实的话语令老农的心放了下来,连连夸赞道“行,行,你们真是我们这里的好法官!”

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正是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将“化民忧、解民难”落到了实处。考虑到山区交通不便,当事人来打官司较为不易,不论在法庭还是在巡回审判点开庭,他们均自发取消自己的午休时间,将下午案件的开庭时间由2点调整为1点,使当事人在案件解决后还能赶回家,尽量让农民群众不摸黑。而且只要双方当事人都到场,什么时候到,就什么时候安排开庭,尽最大可能让当事人少跑一趟路,少等一分钟,最大地方便当事人。当地百姓经常夸道“真是警车开到哪儿,案子就审到哪儿,法律就宣传到哪儿,有他们在,咱老百姓放心!”

身在派出法庭工作,遇到的难缠案、烦心事不少。一些来打官司的群众缺乏法律常识,一旦进入严格的法律程序很难适应,心急怨慢,动不动就发牢骚,对法院和法官产生一定的情绪。此时,是他们用耐心和爱心化解了当事人心中的那份凝重与焦虑。他们总是说“农民是最怕打官司的,不到万不得已时,谁都不愿到法庭来,但农民又是最相信法律的,基层法庭就是咱农民朋友倾诉心声和诉苦的地方!”正是他们用着这一理念,将司法的阳光洒向群山环抱中的千家万户。由于派出法庭管辖的乡镇多处于山区,每逢大雨过后,经常会出现道路被冲不能通车的情况,此时,送达法律文书成了一道难题。又是他们,不叫苦不叫累,克服重重困难,及时地把法律文书送达给每位当事人。他们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基层法官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的真正涵义。

田间的阡陌有他们的身影,山区的风尘挡不住他们前进的脚步,沿着法官之路一路走来,他们清贫着、孤独着、忙碌着、疲惫着、感动着,同时也收获着!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着人民法官的光荣职责,用自己真诚的付出,换取着化解矛盾的欣慰,消除纠纷的释然,赢得了一方的和谐与安宁。

“执法担道义,躬身作公仆”是他们的铮铮誓言,他们用着“平凡”的方式演绎着不平凡的人生,用实际行动履行着一名基层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他们是我学习的榜样,时刻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