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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保护心得体会和感想 贸易保护好处(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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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保护心得体会和感想 贸易保护好处(七篇)
2023-01-08 12:24:11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贸易保护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乙方(买方):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购进货物: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包装:,

第二条货物数量:

第三条货物单价:。

第四条买卖货物总值:

第五条货物装运期限:

第六条货物装运口岸:。

第七条目的口岸:

第八条货物保险:由甲方按fa票金额投保。

第九条付款条件:乙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甲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前开出。

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天在中国到期。

第十条单据:甲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fa票,装箱单/重量单。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①载运船只由甲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②甲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乙方。第十二条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乙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乙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甲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甲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乙方。

第十三条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的,甲方不负责任。但甲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以挂号函向乙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文件。第十四条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约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五条备注:。甲方(盖章):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贸易保护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出口贸易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购进货物: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包装:,

出口贸易合同[智库|专题]。

第二条货物数量:

第三条货物单价:。

第四条买卖货物总值:

第五条货物装运期限:

第六条货物装运口岸:。

第七条目的口岸:

第八条货物保险:由甲方按fa票金额投保。

第九条付款条件:乙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甲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前开出。

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天在中国到期。

第十条单据:甲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fa票,装箱单/重量单。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①载运船只由甲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②甲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乙方。第十二条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乙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乙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甲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甲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乙方。

第十三条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的,甲方不负责任。但甲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以挂号函向乙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文件。第十四条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约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五条备注:。甲方(盖章):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贸易保护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买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生产国别、制造工厂、包装及唛头。

每件货物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标明货号、毛重、净重、编号、尺码、目的口岸,并标明下列唛头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第三条 装运期限:

每月交货数量必须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装运。

第四条 装运口岸:————————————

第五条 目的口岸:————————————

第六条 付款条件:

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第七条 单据: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

a.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样)。

b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

c.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合同号及唛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货号。

d.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

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货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他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货号列明重量。

单证 份数

寄送 a

b c d 送交方议付银行

送交议付银行(副本)

空邮目的岸外运公司(副本)

e.按本合同规定的装运通知电报抄本。

f.按本合同规定的航行证明书(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需要此项证明书;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则不需此项证明书)。

第八条 装运条件:

a.离岸价条款:

(a)装运本合同货物的船只,由买方或卖方运输代理人________租船公司租订舱位。卖方负担货物的一切费用风险到货装到船面为止。

(b)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30天前,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装运口岸及预计货物运达装运口岸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舱位。并同时通知买方在装货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为卖方同意在合同规定期内任何日期交货,并由买方主动租订舱位。

(c)买方应在船只受载期12天前将船名、预计受载日期、装载数量、合同号码、船舶代理人,以电报通知卖方,卖方应联系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备货装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时,买方或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d)买方所租船只按期到达装运口岸后,如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空舱费、延期费及/或罚款等由卖方负担。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确定的受载期内到达,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16天起发生的仓库租费、保险费由买方负担,但卖方仍负有载货船只到达装运口岸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之义务并负担费用及风险,前述各种损失均凭原始单据核实支付。

b.成本加运费价条款:

卖方负责将合同所列货物由装运口岸装班轮到达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用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旗帜的船只装运。载货船只在驶抵本合同规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________或________附近地区。

第九条 装运通知:卖方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合同号、品名、件数、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及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保险:自装船起由买方自理,但卖方应按本合同规定通知买方。如卖方未能按此办理,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全由卖方负担。

第十一条 检验和索赔: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90天内,根据____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由卖方负担。fob价格条件时,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并以挂号函向买方提出有关政府机关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一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卖方不能取得出口许可证,不得作为不可抗力。

第十三条延期交货及罚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买方有权撤销该部分的合同,或经买方同意在卖方缴纳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买方可同意给予卖方15天的优惠期。罚款率为每10天按货款总额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计算。罚款自第16天起计算,最多不超过延期货款总额的5%。

第十四条仲裁: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国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

买 方: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

卖 方: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推荐贸易保护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合同编号: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购方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电报挂号:_____

第十三条运输地址

发货人:收货人:

发站:______到站:________

签字:_______购方签字:______

推荐贸易保护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甲方为:中国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传:________

乙方为:______国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传:________

第一条贸易内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生产的__型机械__台,以及各种其他辅助机械设备,并同时提供各类机械设备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备用件,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必需的测试仪器。具体的各类机械设备、测试仪器、附、配件、备用件之型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要求、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设备进口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所生产的部分产品以及其他商品,或经双方协商,用__工厂生产的__商品来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具体的偿付商品的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商品供货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设备进口合同与补偿商品供货合同可合并为补偿贸易购销合同

(见附件)。

第二条支付条件与方式

由甲乙双方对开信用证,即由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来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当乙方支付的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其差额部分由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汇付甲方,以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是基于乙方按规定开出限期信用证及按规定预付货款。乙方保证按规定开出信用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偿付期限

甲方用__年零__个月,分月和商品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偿还日期自第一批机械设备到货后约__个月后开始,原则上每月偿还的金额是全部机械设备价款的__分之__。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需在__个月前通知乙方。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机械设备价款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补偿商品合同的规定,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限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四条计价货币和作价标准

双方商品均用___币计价。乙方提供的全部机械设备及所有仪器、附配件用___币作价,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则按签订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_币的汇率折算为___币。

第五条利息计算

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所预付货款的利息应由甲方负担。双方议定年利息为百分之。

第六条技术服务

货物到达甲方口岸后,由甲方自行安装,但在主要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认为需要时,乙方必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在此过程中由于技术上的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经双方协调,为完成此项工作,由乙方派出__数量的技术人员。在中国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附加设备

在执行在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需要继续增添新的机械设备或测试仪器时,可由双方另行协调,予以增订。增订的项目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八条保险

设备进口以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后发生转移,之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付,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的罚款。

第十条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__分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__国__银行。

第十一条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仲裁

凡是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交__国__仲裁委员会按__仲裁程序在__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__国法律。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四条文字、生效

本合同用中__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年。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经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__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乙方:

中国____公司代表_国____公司代表

(签字)____(签字)____

见证人____

中国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签字)____

推荐贸易保护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民间植被贸易协议

合同号:

(下称卖方)为一方, (下称买方)为另一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协议书。

经同意:卖方出售、买方购买 (下称货物),其数量、规格、价格详见清单a.

兹同意如下:

1.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2.买方须由卖方确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销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保兑费用由买方支付。

3.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4.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5.交货:

(1)交货期为 ;

(2)装运港 。

6.装运条件:

(1)应卖方之要求,买方于每批货物装运前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

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

(2)买方可指定 远洋运输代理公司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买方应分别于船到达装运港前10天、5天、72小时、24小时,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3)买方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4)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7.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方自理。

8.买方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按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此按金作为买方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买方不按第2条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上述3%按金并写信给买方告之理由。

9.买方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0.适用规则和章程:

(1)装运条款:见清单b;

(2)外轮在 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c;

(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 ,

应遵照 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所有费用均由买方负担。

11.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

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 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12.卖方因自然的原因而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按买方之要求,应向买方挂号邮寄由 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 _主管当局出具的证书。

(某一)

13.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方国家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诉方负责。

清单a

1.物 品 名:

2.货物规格:

3.数 量:(由卖方定,买方同意溢短装总额之5%)

4.单 价:

5.总 值:u.s.d.

(每公吨价为 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

6.包 装:

清单b

装运条款

1.合同规定的每批交货日前20天,卖方应将合同号、数量、预定交货期写信告诉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2.每批货物装运前15天,买方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交货。

3.买方将委托装运港 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方承担一切费用,买方将通过 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

买方须于船抵装运港10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

4.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

若15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16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方承担。

5.卖方保证1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 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规定计算, 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 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方直接进行结算。

6.货装完毕,卖方将合同号、品名、数量、载运船名和启航日期以信件告知买方。

清单c

外轮停靠 港装卸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规定(附件略)。

卖方代表: 签字:

买方代表: 签字:

注: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之间,因种种原因尚不能直接往来,但只有通过双方都能接受民间贸易团体的或个人的名义进行贸易往来,称之为民间贸易,系非官方的贸易。

民间贸易是单进、单出亦称单边进口和单边出口,逐笔成交。民间贸易合同的条款中的权利和义务必须对等,即一方的权利是另一方的义务,反之,另一方的权利又是这一方的义务。卖方的义务是交付合同货物和移交单据,货物与单据必须相符;买方的义务是支付价款,验收货物。合同经签字生效。

推荐贸易保护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实践是本科专业教育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通过实践,可以熟悉外贸实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增强感性认识,进一步理解、巩固和深化所学的理论和方法,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公司具体执业期间,可以接触国际货物贸易实务的具体操作,进出口成本核算,询价、报盘、还价等。,还能深入了解某一行业,体验国际贸易中不同当事人所面临的具体工作以及他们之间的互动,接触公司为实现跨国经营和良好的市场运作而制定的各种策略;了解供求平衡、竞争等宏观经济现象。,能接触到真实的商业实践,了解自己的不足,并积累一定的经验,为以后去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在陌生和盲目中寻找实习单位,在努力和热情中寻找希望,终于接到在香港发展了20多年的金宝酒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面试通知,在深圳分公司市场招聘国际贸易业务员。去深圳外贸分公司的时候,随着hr的介绍,了解了公司的发展历史,了解了公司的经营理念和发展规模,丰富了对公司的了解。

接下来的一周,真的是实习过程。刚到公司的时候,助理拿了很多关于公司和产品的资料给我细读。信息多次提到公司的经营理念和产品的技术术语,大多是英文和法文。因为刚出校园,懒惰的态度让我没有认真学习和体会,以至于后来在实际操作中犯了严重的错误。

在公司实习期间,也接触到了大公司的erp系统。每个员工都可以通过erp系统进行日常运营,集团可以通过erp系统有效控制供应链。集团的供应链管理在行业内享有很高的声誉,这也是公司在跨国发展中实行有效成本控制和生产运营的原因。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在同事的带领下继续学习和实践。对产品材料熟悉一段时间后,经理让我们做实际操作。在学校,我们学到了很多理论知识,外贸术语,报价,商务谈判等。但是真的让我一个人开始运营,真的不知道怎么开始,因为不知道怎么开发客户,不知道怎么有效沟通。因为我们是实习生,公司对我们没有严格的要求。在老员工的指导下,我们学会了如何有效地开发市场。起初,我们对开发客户感到胆怯,但后来我们通过电话和互联网获得了一些有效的信息。逐渐变得越来越清醒,并适应它。

公司最后几天,因为公司是外商在国内投资,老板特别注重人才的培养,因为这几天比较活跃,有幸有机会陪老板去深圳会展中心参加商展。在盛大的商业氛围和到处都是名片的味道中,我对商业文化和国际贸易业务有了更深的了解,比如拓展市场。

实习期间,我参加了长期的企业培训。在培训过程中,我发现,在高层管理者眼里,企业就是一个团队,强调团队力量的发挥;管理是一个长期的竞争,要打好“全民团结,利润断金”的仗,只有加大力度,倍增实力,企业才能持续成长。目前,深圳分行将在务实创新的行动方案下,积极打造未来经营战略,把握行业趋势,拓展核心业务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展现公司国际化的自信和野心。

实习成功完成后,仔细总结,这次校外实习充分理解了我们从学校到社会的不足和工作经验的不足。

所有工作和活动无一例外都涉及外语。外语是我们对外交流的桥梁。所以在以后的学习中一定要加强外语学习和口语练习,这是我们对外贸易的基础,所以一定要掌握好这个工具。不断强化自己,充分了解自己,避免高人一等,增加动手能力,在这个大学校里不断提高,不断学习。

通过实践,我发现贸易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它要求我们不仅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还要有很强的动手操作能力,更重要的是要学会如何与人沟通,如何建立业务关系,这些都是课本上学不到的。只有融入社会大舞台,不断体验,才能有所提升,各方面素质才能有所提升。贸易同时又是涉外行业,所以对各个方面的要求都很高。它不仅代表着个人形象,也代表着国家形象,因此需要加强自身各方面素质的培养,如礼仪。掌握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是我们贸易工作的基础,贸易工作的高风险要求我们熟练掌握专业知识。

实习期间,我深深体会到,走出校门只是长征的第一步。我们不成熟的工作经验,社会经验,人际交往都在这次实习中充分显露出来,我们缺少的不止这些。所以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会不断充实自己,不断充实自己,从不放弃任何锻炼自己的机会,让自己迅速成长为一个优秀的商业人士。

“当我把它写在纸上时,我觉得很肤浅,所以我从来不知道我必须练习它。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毛泽东还说,如果你想知道梨的味道,你应该尝一尝。抓住一切机会锻炼自己,在实践中感受、体验、理解、应用所学。

通过这次实习,我收获了很多。基本掌握进出口贸易的工作流程。例如国际报价、还盘、离岸价、信用证、电汇、承兑交单等。让我明白了,光学书本理论是不够的。我也知道书本理论和实践的差距。我们应该把书本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在国际贸易中得到完美的体现。甚至在以后的工作中牢记这个道理。为了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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