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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干部容错心得体会实用(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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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干部容错心得体会实用(实用20篇)
2023-11-21 22:18:37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我们成长道路上的指南,通过总结可以更好地规划自己的未来。7.心得体会应该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让读者可以从中获得有益的启示和建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通过阅读这些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人对于成长和经验的总结,从中汲取灵感和启示。每篇范文都是作者自己真实的思考和感悟,也是他们对自己过去所做的回顾和反思。希望这些范文能够给大家带来思考和启发,也希望大家能够通过写心得体会来提升自己的思维能力和认知水平。

干部容错心得体会实用篇一

建立容错机制,首先要明确容错纠错的界限。哪些错误能容哪些不能容,只有明确规定哪些错误可以免责、哪些错误必须追责,才能为干事创者提供准确的行动准则。容错纠错要以支持实干、鼓励创新为原则,树立和强化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其保护的对象是作风正派、敢作敢为的好干部。对“明知故犯”“无视规矩”的行为,必须严惩不贷,不能让容错机制成为少数人犯错的“保护伞”。

建立容错机制,其次要建立严格的认定程序。明确容错纠错的界限后,还应建立相应的认定程序。通过规范的程序对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完善操作流程,细化申请、审查、认定、实施、答复等步骤和环节,保证机制合理、科学、有效。容错机制的最终裁定,应由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相关单位和个人因工作失误受到追责时,可向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免责申请,纪检检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受理申请后,及时开展调查核实,作出容错认定结论并反馈给申请单位或本人。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以确保容错纠错机制的严肃和权威。

建立容错机制,还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制定容错纠错机制的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容错范围的确定,应最大限度地细化,提高容错机制的可操作性,保证制定内容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容错纠错机制虽然针对的是领导干部,但是容错纠错机制启动后,除了按照法律规定需要保密的以外,政府还要公开容错纠错机制的运行过程,让容错纠错在大众的监督下进行,一方面彰显党和国家对探索创新的宽容和对大胆创新的鼓励,另一方面也可以调动全社会力量监督和参与改革实践的热情。

“知错必改大修行,悔过自新暗反省”。通过容错纠错机制的建立,鼓励干部“大刀阔斧”地干事创业和改革创新,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干部容错心得体会实用篇二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在实际工作中改革创新的干部由于思路开拓,敢为人先,难免会遭人非议,甚至会遭人诽谤;往往会触动一些人的既得利益,难免会得罪人、在提拔任用的时候票数不高,受到排挤;更重要的是,改革毕竟是摸着石头过河,先行一步,出错的可能性比按部就班大得多。因此,很多干部在推进改革时就难免缩手缩脚、犹豫观望,不是这些干部没有改革的办法和措施,而是思想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顾虑和担心。

现在,中央政府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无疑是保护和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给力和鼓励干部大胆改革创新。长期以来,虽然我们提倡创新,尊重干事创业者,但陈旧的考核机制,总体上不利于发挥人的创造性。一个改革者,一个创新者,很可能一次“大胆吃螃蟹”,因为无先例可循,无现成的经验可资借鉴,而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或给工作造成一定的损失,结果受到苛责,甚至被打入冷宫。有了这种教训,一些干部便不再追求创新,转而向平庸靠拢,但有了“容错纠错机制”,那些敢于改革创新者的后顾之忧会被解除,干事创业的氛围会很快形成。

当然,“容错纠错机制”绝不是不是纵容干部“乱作为”,也不等于对干部无限度宽容,各地各部门在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的过程中要从实际出发,加强民主集中,不允许出现不经调研的“拍脑袋决策”和不经集体讨论的“任性拍板”。各级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更要及时监督,是否违反法律法规?重大决策是否按议事程序民主决定?干部有无权力寻租?我们要将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打着改革创新旗号,大修大建捞政绩、以权谋私搞贪腐等行为严格区分开来,防止“浑水摸鱼”,破坏改革。

“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意义重大,会坚定广大领导干部改革创新的决心,增加他们推进改革创新的底气。我们要通过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让广大干部感受到“依靠”,释放出更多的工作活力和激情。

干部容错心得体会实用篇三

段一:引言(200字)。

干部容错纠错是党的一项重要方针,也是推动干部队伍发展的关键一环。在实践中,我们不可避免地会犯错,但关键在于如何处理错误,正确看待和容忍干部的过失,以发展壮大干部队伍。本文将探讨干部容错纠错的重要性及体会体悟。

干部容错纠错是党的一项明确政策和原则,体现了修复错误、改进工作的重要观念。只有在容错纠错的基础上,干部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激发工作的创造力和积极性。容错纠错使干部能够在适当的环境下充分发挥才能,不惧失败,敢于创新,实现自身的自由成长。

段三:正确处理容错纠错的原则(300字)。

在容错纠错的过程中,我们要遵循几个原则。首先,要明确责任,不将个人错误归咎于组织和其他人,而应正视问题,找出产生错误的原因,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其次,要坚持差错允许但坚决纠正的原则,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避免错误对工作产生严重影响。再次,要采取正确的方法,通过培训、辅导等方式帮助干部改正错误,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最后,要将容错纠错作为一种管理工具,既查找干部工作中的问题,又促进干部自我反思和成长。

段四:个人体会体悟(300字)。

在我的工作中,我也不可避免地犯过错误,但通过容错纠错的方式,我有机会从错误中汲取教训,并获得成长。首先,我明白了作为干部,要勇于承担责任,不推卸责任,及时纠正错误,以此来维护组织的利益和形象。其次,我学会了从容忍中给予干部成长的机会,因为容错纠错不仅是为了纠正错误,更是为了提醒干部改进工作,实现全面发展。最后,我认识到容错纠错是一种管理智慧,可以有效地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干部队伍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段五:总结(200字)。

干部容错纠错是推动干部队伍发展的关键一环,也是党的一项重要方针。通过正确处理容错纠错,不仅可以有效地发挥干部的才能和潜力,也能够促进干部自我反思和成长。我们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正确把握容错纠错的原则和方法,为干部队伍的壮大做出更多贡献。

干部容错心得体会实用篇四

容错纠错机制解除了广大想干事干部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放开手脚大干一场。只要是愿意为群众办事,能够为群众办好事的干部,因客观条件导致改革创新失败的,可以免予追责。必须肯定,容错纠错机制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也有人担心,这一机制在执行中是否会出现错误的标准因人而异?是否会成为某些人逃避责任的“保护伞”?这是需要我们深思的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要真正发挥好容错纠错机制的作用,重点应该做到三点。

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首先要明晰内容。一是明确“错误”内容。要明确规定可以免予追责的错误是哪些,把因独断专行、违背程序和规律、违背科学而作出的决策排除在免责范围之外。“错误”内容要细化,可操作。二是明确“错误”界限。要明确“错误”级别,不能把重大错误、政治错误等也包容进去。三是明确容错对象,避免一些干部钻制度的漏洞。

容错纠错机制是为了给勇于改革创新的干部提供保障,不能沦为部分党员干部犯了错误就躲进去的“保护伞”。在执行容错纠错机制时,应该先由干部个人申请,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出具调查报告,进行认定,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同级部门备案。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在调查时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查清错误原因、不良影响,只有查明行为确属可免予追责的范畴才下定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在调查时不能卖人情、讲关系,要以公平的心态来调查处理。

政府举措要敢于公开,努力打造“阳光政务”。一是公开制定。容错纠错机制虽然是针对干部的,但是在制定具体细则和操作准则时,要邀请专家和群众参与,听听他们的心声,看看在他们心中哪些错误可以被包容,提高机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二是公开内容。容错纠错机制的细则出台后,要及时在政府公众信息网、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知情。三是公开运用。当启动了容错纠错机制后,政府要公开容错纠错对象、事件、原因等,给干部和群众一个交代,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干部容错心得体会实用篇五

干部容错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容错标准、容错程序、容错态度等方面。其中,容错标准是指在干部犯错时应该考虑哪些因素来确定犯错是否属于可容忍的范围;容错程序是指在干部犯错后,应该如何确定错误的性质、原因及相应的处理措施;容错态度则是指在面对干部错误时,应该怎样维护干部权益,处理干部情绪,防止产生不良后果等问题。如何在这些方面做好干部容错,成为领导者的一项重要任务。

第三段:解决问题。

解决干部容错面临的问题,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在制定容错标准时要充分考虑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避免出现过高或过低的容错标准;第二,在确定容错程序时,要充分调查干部犯错的情况,采取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方式确定错误性质,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第三,在处理干部态度方面,要尊重干部的人格尊严,在面对他们的错误时,要坦诚对待错误,积极引导干部改正错误,消除干部心理上的疙瘩。

在实际工作中,我有幸参与了干部容错事宜的处理。在这个过程中,我体会到了干部容错的重要性和艰巨性。针对不同的干部犯错情况,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全面剖析错误的真实原因,透彻认识干部所面临的困难。在处理过程中,我们还要做好与干部之间的沟通,维护干部情绪稳定,防止产生不良的后果。

第五段:结论。

通过以上介绍和体验,我们可以发现,干部容错需要有标准、有程序,更需要有良好的态度与心态,维护干部的工作尊严,尤其是在处理干部错案时,我们更要考虑到对干部个人的尊重和权益,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在容错的情况下,尊重干部的人格尊严,调节好干部的情绪,更好地实现干部犯错后的教育和管理。

干部容错心得体会实用篇六

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省委、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创新性举措和制度性安排。落实好“三项机制”特别是容错纠错机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本职和责任。宜君纪委为切实履行职责,自觉运用实践,确保容错纠错机制落得实见成效。

一是提高认识,着力解决“不敢容”“不愿容”的问题。

县纪委认真学习领会中省市纪委精神,统一思想、狠抓落实。采取集体研学、业务培训、干部自学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宣传容错纠错机制的力度,认真讲解容错的申请、核实、认定、反馈、报备的相关程序和要求,使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掌握容错纠错机制的精神实质和本质内涵,也使其在工作中卸下了包袱、打消了顾虑。成立了容错纠错机制建设推进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案件审理室具体负责此项机制的督促落实、分析研判、督查考核、情况汇总等工作,为推进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同时,通过明察暗访、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容错纠错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各单位精准使用、规范使用、大胆使用。

二是制定措施,着力解决“谁来容”“对谁容”的问题。

容错纠错机制涉及方方面面,必须按照中省市纪委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深化、细化、具体化,使机制更易操作、更便执行。县纪委通过召开干部座谈会和研讨会等形式,结合《市纪委关于落实〈铜川市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和我县实际,制定了《宜君县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和《操作细则》。《实施意见》和《操作细则》从统筹安排、政策界限、宣传引导、推进措施、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并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街道)纪委、县纪委各纪检监察室、县级各有关部门纪委(纪检组)的工作任务和监管、考核、责任追究的具体措施,进一步促进容错纠错机制在我县落实到位。在启动容错纠错后,必须坚持把容错的流程、对象、事件、原因、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容错纠错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让党员干部心服口服。

干部容错心得体会实用篇七

作为一名农村干部,我们的工作任务重、工作内容多。作为新时代的农村干部,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实践。因此,此次我们开展了农村干部实用手册学习活动。通过学习这本实用手册,我对农村工作的实践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也收获了很多启示和感悟。

一、有效处理农村矛盾。

农村一直以来都是多矛盾的地方。通过学习实用手册,我发现,解决农村各种矛盾最重要的是对矛盾的正确认识,在真正了解当事人的需求后,通过科学合理的路径走向解决问题。我们要善于主动去积极协调处理农村各种矛盾,不断提高政治策略和沟通技巧,让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农村基层组织不完善是会导致农村工作问题频出的。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学习实用手册,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认识,不断推进村级组织和基层干部建设,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做好农村工作的重心转移。

三、创新思路和方法。

在农村工作中,创新思路和方法尤为重要。通过实用手册的学习,我认为我们需要在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服务农村群众方面不断创新。我们可以尝试将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引入到农村管理当中,为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自我服务意识。

学习实用手册,让我更加清晰自己的定位和责任。我们是一名农村干部,必须始终保持对人民的服务意识,发挥自身所具备的优势,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做贡献。我们不仅需要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还需要发挥自身的辐射作用,带动身边的人一起关注和支持农村工作。

五、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素质。

作为农村干部,自身修养素质的提升也是至关重要的。在实践工作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自我完善,持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组织领导能力。针对自身的不足,要不断反思并完善,做到既有阶段性的规划,又要时刻提醒自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总之,学习农村干部实用手册,对我们这些新时代的农村干部来说,既是启发又是挑战,我们需认真学习,并将所学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不断努力提高自身能力素质,积极服务农村和民生,更好地推进农村建设和发展。

干部容错心得体会实用篇八

容错纠错机制解除了广大想干事干部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放开手脚大干一场。下面本站小编分享了干部容错纠错机制。

供你参考。

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省委、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创新性举措和制度性安排。落实好“三项机制”特别是容错纠错机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本职和责任。宜君纪委为切实履行职责,自觉运用实践,确保容错纠错机制落得实见成效。

一是提高认识,着力解决“不敢容”“不愿容”的问题。县纪委认真学习领会中省市纪委精神,统一思想、狠抓落实。采取集体研学、业务培训、干部自学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宣传容错纠错机制的力度,认真讲解容错的申请、核实、认定、反馈、报备的相关程序和要求,使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掌握容错纠错机制的精神实质和本质内涵,也使其在工作中卸下了包袱、打消了顾虑。成立了容错纠错机制建设推进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案件审理室具体负责此项机制的督促落实、分析研判、督查考核、情况汇总等工作,为推进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同时,通过明察暗访、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容错纠错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各单位精准使用、规范使用、大胆使用。

二是制定措施,着力解决“谁来容”“对谁容”的问题。容错纠错机制涉及方方面面,必须按照中省市纪委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深化、细化、具体化,使机制更易操作、更便执行。县纪委通过召开干部座谈会和研讨会等形式,结合《市纪委关于落实〈铜川市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和我县实际,制定了《宜君县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和《操作细则》。《实施意见》和《操作细则》从统筹安排、政策界限、宣传引导、推进措施、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并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街道)纪委、县纪委各纪检监察室、县级各有关部门纪委(纪检组)的工作任务和监管、考核、责任追究的具体措施,进一步促进容错纠错机制在我县落实到位。在启动容错纠错后,必须坚持把容错的流程、对象、事件、原因、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容错纠错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让党员干部心服口服。

容错纠错机制解除了广大想干事干部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放开手脚大干一场。只要是愿意为群众办事,能够为群众办好事的干部,因客观条件导致改革创新失败的,可以免予追责。必须肯定,容错纠错机制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也有人担心,这一机制在执行中是否会出现错误的标准因人而异?是否会成为某些人逃避责任的“保护伞”?这是需要我们深思的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要真正发挥好容错纠错机制的作用,重点应该做到三点。

第一,容错纠错机制的内容要明。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首先要明晰内容。一是明确“错误”内容。要明确规定可以免予追责的错误是哪些,把因独断专行、违背程序和规律、违背科学而作出的决策排除在免责范围之外。“错误”内容要细化,可操作。二是明确“错误”界限。要明确“错误”级别,不能把重大错误、政治错误等也包容进去。三是明确容错对象,避免一些干部钻制度的漏洞。

第二,容错纠错机制的执行要严。容错纠错机制是为了给勇于改革创新的干部提供保障,不能沦为部分党员干部犯了错误就躲进去的“保护伞”。在执行容错纠错机制时,应该先由干部个人申请,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出具。

调查报告。

进行认定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同级部门备案。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在调查时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查清错误原因、不良影响只有查明行为确属可免予追责的范畴才下定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在调查时不能卖人情、讲关系要以公平的心态来调查处理。

第三,容错纠错机制要敢于公开。政府举措要敢于公开,努力打造“阳光政务”。一是公开制定。容错纠错机制虽然是针对干部的,但是在制定具体细则和操作准则时,要邀请专家和群众参与,听听他们的心声,看看在他们心中哪些错误可以被包容,提高机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二是公开内容。容错纠错机制的细则出台后,要及时在政府公众信息网、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知情。三是公开运用。当启动了容错纠错机制后,政府要公开容错纠错对象、事件、原因等,给干部和群众一个交代,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建立容错机制,首先要明确容错纠错的界限。哪些错误能容哪些不能容,只有明确规定哪些错误可以免责、哪些错误必须追责,才能为干事创者提供准确的行动准则。容错纠错要以支持实干、鼓励创新为原则,树立和强化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其保护的对象是作风正派、敢作敢为的好干部。对“明知故犯”“无视规矩”的行为,必须严惩不贷,不能让容错机制成为少数人犯错的“保护伞”。

建立容错机制,其次要建立严格的认定程序。明确容错纠错的界限后,还应建立相应的认定程序。通过规范的程序对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完善操作流程,细化申请、审查、认定、实施、答复等步骤和环节,保证机制合理、科学、有效。容错机制的最终裁定,应由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相关单位和个人因工作失误受到追责时,可向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免责申请,纪检检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受理申请后,及时开展调查核实,作出容错认定结论并反馈给申请单位或本人。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以确保容错纠错机制的严肃和权威。

建立容错机制,还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制定容错纠错机制的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容错范围的确定,应最大限度地细化,提高容错机制的可操作性,保证制定内容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容错纠错机制虽然针对的是领导干部,但是容错纠错机制启动后,除了按照法律规定需要保密的以外,政府还要公开容错纠错机制的运行过程,让容错纠错在大众的监督下进行,一方面彰显党和国家对探索创新的宽容和对大胆创新的鼓励,另一方面也可以调动全社会力量监督和参与改革实践的热情。

“知错必改大修行,悔过自新暗反省”。通过容错纠错机制的建立,鼓励干部“大刀阔斧”地干事创业和改革创新,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在两会上强调,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既“容”又“纠”,内含辩证,需要正确认识。

“容错”是对探索失误的“兜底”。三十多年来的发展表明,面对各种复杂局面,只有拥有敢于探索的胆识,才可能激活发展的“一池春水”。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留下的都是些难啃的“硬骨头”,更需要鼓励那些敢行敢试敢为人先的干部,“杀出一条血路”。改革就会有风险,创新就有可能失败。“容错”机制,无疑是给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

容错是为了更好的少犯错误,而不是让有些不怀好意的人用来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挡箭牌。在鼓励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有规不依、明知故犯、中饱私囊的现象。若让这些“李鬼”借“容错”之名蒙混过关,势必会侵蚀群众利益,危害党的事业。因此,要正确区分探索失误与故意犯错,建立常态化的研判纠错机制,对拿“容错机制”当挡箭牌,打自己的“小算盘”、谋自己的“小利益”,该追责的要追责。

一条腿只能原地站立,两条腿才能大步向前。“容错”和“纠错”要科学合理,两者不可偏废。无法度、无底线的“容错”,只会污染改革风气;“吹毛求疵”、“求全责备”,也只能徒增压力,于事业无益。如何发挥好纠容错机制,为改革者撑腰,给不为者警醒,给投机者惩戒,还需地方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细则。

干部容错心得体会实用篇九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基层逐步延伸,一些懒政怠政者的生存空间被一步步压缩,干部干事创业的整体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一批批改革创新者勇立潮头,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主力军,社会整体风气普遍向好。然而,“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再优秀的实干人才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也有做事失当的时候,如果我们凡是吹毛求疵,用“小过错”捆绑住干事者的手脚,揪着“小辫子”不放,既会削弱干事者的工作积极性,也会影响工作进度,更会让真正干事的人丧失获得感与成就感,形成让干事者挨批评,懒政者看热闹,无为者得实惠的恶性循环,长此以往,就会偏离中央从严治党的初衷。

人的能力素质是在不断实践中得到逐步提高的,对事物的看法与认识也是在不断地探索中渐渐深化的,没有人天生就是某一方面的行家里手,只要我们真抓实干,稳打稳扎,在改革发展的浪潮中善于实践总结,我们才会有更大的进步与提高;改革创新者只要不存私心,始终将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用公心为人民服务,在工作上哪怕有所失误,人民群众也是可以谅解的,只有从失误中不断地总结提高,我们的工作才会有更少地失误,甚至“零失误”,我们的事业才会更加兴旺发达,蒸蒸日上。

限制和自由是相互统一的,我们既不要因为种种条条框框的限制而停滞不前,也不要一味追求创新而跳出纪律和制度约束肆意妄为,而要依法依规办事,大胆干事;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我们既要有一往无前的勇气,也要有不怕失败、排除万难的韧劲,更要有敢闯赶干、敢于担当的实干精神;同时,我们还要建立为实干者撑腰鼓劲的容错机制,拓展干事空间,让有为者有位,既要给他们立下“军令状”,也要从多个方面给他们划定改革创新的空间,让他们无后顾之忧,轻装上阵,甩开膀子大胆作为,树立实干导向,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用容错机制为实干者兜底。

干部容错心得体会实用篇十

在两会上强调,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既“容”又“纠”,内含辩证,需要正确认识。

“容错”是对探索失误的“兜底”。三十多年来的发展表明,面对各种复杂局面,只有拥有敢于探索的胆识,才可能激活发展的“一池春水”。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留下的都是些难啃的“硬骨头”,更需要鼓励那些敢行敢试敢为人先的干部,“杀出一条血路”。改革就会有风险,创新就有可能失败。“容错”机制,无疑是给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

容错是为了更好的少犯错误,而不是让有些不怀好意的人用来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挡箭牌。在鼓励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有规不依、明知故犯、中饱私囊的现象。若让这些“李鬼”借“容错”之名蒙混过关,势必会侵蚀群众利益,危害党的事业。因此,要正确区分探索失误与故意犯错,建立常态化的研判纠错机制,对拿“容错机制”当挡箭牌,打自己的“小算盘”、谋自己的“小利益”,该追责的要追责。

一条腿只能原地站立,两条腿才能大步向前。“容错”和“纠错”要科学合理,两者不可偏废。无法度、无底线的“容错”,只会污染改革风气;“吹毛求疵”、“求全责备”,也只能徒增压力,于事业无益。如何发挥好纠容错机制,为改革者撑腰,给不为者警醒,给投机者惩戒,还需地方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细则。

干部容错心得体会实用篇十一

随着时代的发展,管理者的责任也越来越大。作为一名干部,我们必须明白自己的角色和责任,同时要拥有容错心态。干部容错是指在管理工作中,发生错误时不轻易责罚下属,而是给予他们改进的机会。以下是本人在工作中的体会和心得。

第一段:正确看待错误。

错误不可避免,犯错误是人之常情。如果因为错误而责罚下属,这对于团队的氛围和成员的积极性都会产生消极影响。因此,正确看待错误是非常重要的。作为领导干部,我们应该以理性的态度和开放的心态看待错误,这样才能更好的引导下属进行改进。

第二段:与下属建立良好关系。

干部与下属之间的关系对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下属对领导干部缺乏信任和亲近感,那么当下属犯错时,他们往往会隐瞒错误,导致问题的加重。因此,领导干部需要建立良好的关系,让下属敢于向你汇报问题,共同协作解决问题。

第三段:尊重每个人的特点。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如果我们在管理时不考虑这些因素,可能会给人一种不公正的感觉。而且,如果我们不针对下属的个性和长处进行指导,很容易导致团队成员的积极性降低。因此,在进行管理时,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特点和优势,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

第四段:注重结果,不要过于纠结过程。

作为干部,我们注重的是团队的绩效,而不是个人的过程。在管理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不太顺利的事情出现,这时候我们不能过于纠结于过程,影响到团队的工作效率。因此,在管理时,需要注重结果,不要盲目追求过程的完美性。

第五段:培养下属的自主性和创新能力。

管理的最终目的是要让团队成员自主、创新,实现共同的目标。为了达到这个目标,领导干部需要给予下属充分的自主权和授权,让他们发挥自己的创新能力。当下属犯错时,我们可以通过指导和反思,让他们反思错误,并学习经验和教训,提升他们的能力和水平。

结语:

干部容错并不意味着宽松,相反,这意味着更加严格的管理。通过容错来让下属不断发掘潜力、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素质。因此,作为一名干部,我们需要明确自己的角色,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注重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借助干部容错,对团队进行有效的引导。

干部容错心得体会实用篇十二

干部队伍中存在着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能力素质不适应等现象,如何把这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干部调整下来,是一个难点问题。徐州市围绕干部能上能下良性机制的建立健全,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从建全问责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建立容错机制三方面入手,对干部能上能下进行了一些实践和探索,使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不断向深度推进、向广度扩展。

一、健全问责追责体系,让干部“下”有标尺。解决干部能下的问题,首要是建立“标尺”,明晰“下”的标准。徐州市围绕责任落实、坚定信念、作风建设、担当有为等方面,细化各类追责情形,制定了《市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对管党治党重视不到位、履职不尽责的及时诫勉谈话,对责任不落实、违纪违法问题严重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出台《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问责暂行办法》,对各级干部为民服务中梗阻、作风散漫无纪律等情况,视情节给予诫勉谈话、调离岗位、停职待岗、免职辞退等处理;实施《领导干部信访举报查核工作流程》,明确了信访举报查核程序、方式办法,对举报内容查实的干部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及时免职。睢宁县出台《防治为官不为推动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细化28条追责情形,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行动,把问题线索列入“12345”服务平台、“12380”举报平台受理范围,开辟专项调查和随机暗访等渠道,对违责人员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二、完善考核研判办法,让干部“下”得服气。《规定》中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主要指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如何考准考实干部,是现在考核工作面临的一道难题。徐州市制定实施《市直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市管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办法》和《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办法》,在统筹绩效考评、年度考核、领导评价、日常考核基础上,区分班子和干部、正职与副职,对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定量计分,把分析研判结果作为干部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对不敢担当、不严不实的干部,坚决调离原领导岗位。沛县组织开展“成绩单+综合考评”,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实绩考核、单项督查等结果,综合分析评价干部的工作实绩和主观努力程度,对工作中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慵懒散拖,干部群众意见大的干部予以降免职、改非等处理。4名镇领导干部因工作精力不集中,工作实绩考核倒挂予以改任非领导职务。

三、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让干部“下”不失志。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其根本目的是要充分发挥各级干部的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徐州市委专门下发《关于容错纠错鼓励创新先行的办法(试行)》,宽容改革探索中的失误,划清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徇私的界限,综合考虑问题发生的背景原因、动机目的、情节轻重和性质后果等因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帮助党员干部放下包袱,确保不错“下”那些真心干事、敢于担当的干部。建立“下岗”干部再跟踪培养机制,有针对性的安排他们到基层帮扶、信访岗位锻炼,抽调他们参与阶段性应急工作,观察干部在工作中表现,考察调整后的干部的思想认识、能力素质是否达到重新任职的要求,为重新任职提供依据。

干部容错心得体会实用篇十三

第一段:引言(200字)。

干部容错纠错是党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体现。在实践中,干部容错纠错非常关键,一方面可以给干部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干部从错误中汲取经验,不断进步。在容错纠错的过程中,我得到了一些体会,从而更好地理解和践行干部容错纠错原则。

第二段:干部容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00字)。

干部容错不仅能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更重要的是能保护干部的发展权益,为干部成长提供一个宽容和包容的环境。在工作中,干部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有时候会出现错误或犯错的情况。如果没有干部容错的机制,干部可能会因为犯错而被追责甚至被清除出队伍,这对于干部个人的成长和党组织的健康发展都是不利的。因此,干部容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容忽视。

第三段:干部容错的原则和方法(200字)。

干部容错纠错的原则应该是纠正错误、改正偏差、提高工作水平,而不是任其错误扩大化或者忽视错误。在实践中,采取正确的方法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要注重事先预防,强化培训教育和管理监督措施,减少错误的发生;另一方面要注重事后纠正,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不断提高干部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还需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帮扶关系的作用,让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支持,积极帮助干部解决问题。

在我从事干部工作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干部容错纠错的重要性。首先,容错纠错可以为干部提供提出新观点、新想法和新方法的机会,鼓励干部主动创新和实践,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其次,干部容错纠错可以让干部从错误中吸取教训,不断反思和改正自己的不足之处,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再次,容错纠错可以保护干部的发展权益,让干部更加安心地开展工作,不用过多担心出错会受到惩罚。最后,容错纠错也是对党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一种保障,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适应党内外形势的干部,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干部容错纠错是一个动态而复杂的过程,任何理论和方法都需要不断地实践和完善。在未来,需要更加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探索出一套科学、规范和有效的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既能保证对干部错误和失误的及时纠正,又能给予干部成长的空间和机会。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干部容错纠错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干部对干部容错纠错政策的理解和接受度。只有做到干部容错纠错风清气正、科学合理,才能更好地促进干部队伍的壮大和党的事业的发展。

总结(100字)。

干部容错纠错是党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体现。通过实践,我更加理解了干部容错纠错的原则和方法,体会到了干部容错纠错的重要性。未来,需要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完善干部容错纠错机制,促进干部队伍的壮大和党的事业的发展。

干部容错心得体会实用篇十四

明晰容错纠错的内容。一是明确容错纠错的原则。容错纠错要以支持实干、鼓励创新为原则,树立和强化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其保护的对象是作风正派、敢作敢为的好干部。不违反党纪国法的禁止性规定、符合中央大政方针、经过民主决策程序、出于公心、善意履职、积极担当作为等,应成为各地确定免责的一致原则。二是明确容错纠错的界限。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强调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三个区分开来”清楚地划分容错机制的适用范围,明确了哪些错误和失误是可以纳入容错机制的,哪些错误和失误是要接受处罚的,为我们提升容错机制的科学性提供了根本遵循。因此,对干部容错免责,核心是要划清因乱作为而犯错与因敢作为而失误的界限,划清干部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行为的界限,为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与政治生态。三是制定完备的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在坚持容错机制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各地各部门应该结合具体情况,厘清哪些错误能容、哪些错误不能容。要细化容错情形,明确免责措施,把因独断专行、违背程序和规律、违背科学而作出的决策排除在免责范围之外,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都要严肃追责。通过权责清单明确什么该干,通过负面清单明确什么不能干,对列入负面清单的决策失误追究责任,对未列入负面清单的决策失误一般不追究责任。

制定规范的容错纠错程序。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容错免责,应有严格的认定程序,通过规范的程序对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完善操作流程,细化申请、核查、认定、实施、答复等步骤和环节,保证程序公开,阳光运行。容错机制的最终裁定,应由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相关单位和个人因工作失误受到追责时,可向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免责申请,纪检检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受理申请后,及时开展调查核实,作出容错认定结论并反馈给申请单位或本人。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确保容错纠错机制的严肃和权威。

容错纠错要公开透明。一是容错纠错机制的制定要公开。在制定容错纠错机制的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民众和专家的意见,尤其是对于容错范围的确定,应该广泛讨论,听取不同的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细化具体制度,提高可操作性,保证制定内容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二是容错纠错机制的运行要公开。容错纠错机制虽然针对的是领导干部,但是这项机制启动后,除了按照法律规定需要保密的以外,政府应公开容错纠错机制的运行过程,让容错纠错在大众的监督下进行,调动全社会监督和参与改革实践的热情。

健全申诉救济机制。容错纠错机制要和救济机制结合起来,形成正面激励和负面惩罚双管齐下的制度合力。科学认证和判定个人责任,让“犯错者”有辩解的机会,允许责任人和当事人申辩申诉,保证他们的合法权利。在问责决定前,允许责任人和当事人举证解释,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价,综合考虑是否应当容错。要以反馈的事实和评估的结果为依据,看所犯之错是否容许,并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来判定结果。对查无实据或轻微违纪免于追究纪律责任的,可以通过谈心交流、通报等方式,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大胆工作。

干部容错心得体会实用篇十五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党的以来,多次强调,正确区分和对待干部在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的性质,支持和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

建立容错机制,首先要明确容错纠错的界限。哪些错误能容哪些不能容,只有明确规定哪些错误可以免责、哪些错误必须追责,才能为干事创者提供准确的行动准则。容错纠错要以支持实干、鼓励创新为原则,树立和强化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其保护的对象是作风正派、敢作敢为的好干部。对“明知故犯”“无视规矩”的行为,必须严惩不贷,不能让容错机制成为少数人犯错的“保护伞”。

建立容错机制,其次要建立严格的认定程序。明确容错纠错的界限后,还应建立相应的认定程序。通过规范的程序对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完善操作流程,细化申请、审查、认定、实施、答复等步骤和环节,保证机制合理、科学、有效。容错机制的最终裁定,应由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相关单位和个人因工作失误受到追责时,可向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免责申请,纪检检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受理申请后,及时开展调查核实,作出容错认定结论并反馈给申请单位或本人。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以确保容错纠错机制的严肃和权威。

建立容错机制,还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制定容错纠错机制的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容错范围的确定,应最大限度地细化,提高容错机制的可操作性,保证制定内容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容错纠错机制虽然针对的是领导干部,但是容错纠错机制启动后,除了按照法律规定需要保密的以外,政府还要公开容错纠错机制的运行过程,让容错纠错在大众的监督下进行,一方面彰显党和国家对探索创新的宽容和对大胆创新的鼓励,另一方面也可以调动全社会力量监督和参与改革实践的热情。

“知错必改大修行,悔过自新暗反省”。通过容错纠错机制的建立,鼓励干部“大刀阔斧”地干事创业和改革创新,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干部容错心得体会实用篇十六

《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对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或虽未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但客观上造成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事故、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不予容错。

职权与职责相统一,是建设现代责任政府的基本要求。掌握一定职权的政府工作人员应恪尽职守、夙夜在公,主动作为、善谋勇为,不允许占着位子不干事。这就需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为勇于改革创新的干部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

明确问责标准。我国现行法律中的行政问责,主要是指领导成员或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决策严重失误、工作失职、管理或监督不力,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和实施违法行政行为,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用人失察或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等行为,承担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免职的法律后果。相关行政责任包含两类:一类是内容较为明确、由直接责任人员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类是内容概括不明确、通常由部门或地区行政长官承担的领导责任。实践中,行政问责主要以后者为主,问责机制也主要以政治责任的形式启动。在以往的相关规定中,对这一责任的追究,要求责任人主观上有过错。如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有“决策严重失误”“因工作失职”等表述。但实际上,因主观过错标准不明,基本实行无过错的严格责任模式。这种模式难免使干部有所顾忌、束缚手脚。为了鼓励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需要作出三个区分: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也就是说,应建立健全容错机制,为“试错”者留出免责空间。但“容错”并不是对乱作为的宽容,纪律和法律仍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设置责任清单。如何界定“工作失职”,是实行问责制度的难点。目前,许多地方正在推行政府责任清单制度,将其作为权力清单制度的配套制度,旨在全面梳理政府部门行使的职责,以清单方式列举并公之于众。在实践中,这一清单制度对责任主体规定比较多,在实施依据、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等方面还没有清晰的梳理。作为“一张写着政府部门责任的纸”,责任清单制度应兼具组织规范和行为规范的双重属性,完善规则内容,使其成为保证政府工作人员恪尽职守、有所作为的制度基础。对行政行为的过错标准,需要科学设置、详细规定,否则一方面会造成官员在行政决策中无从避险,另一方面会造成“严”制度“虚”落实。此外,应建立在责任事故发生之前对行政行为实行日常监督的制度,对可能造成事故的失职不当行为进行追究,让行政问责发挥风险预警作用。

坚持有错必纠。值得注意的是,过去一些地方不敢容错是因为政府自身动态纠错能力不足。实际上,敢于承认过错、敢于纠正过错,不但是责任政府理念下权责一致的必然要求,而且是对领导干部加强从政修养的要求。如果已发现决策失误,就应重新履行科学论证、征求民意等法定程序,把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以真诚取得人民的谅解。如果为了掩盖自己的错误,将错就错甚至搪塞推责,其危害比错误本身更严重。应对政府权力行使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进行分解细化,并制定相应的行使标准、运行流程、监督制约制度。这不仅是为了使问责有法可依,更是为了及时纠正政府权力行使的随意、异化和滥用。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目的是为了提高政府法治化建设水平,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干部容错心得体会实用篇十七

干部容错纠错是指对干部在工作中可能犯的错误或失误采取宽容和相应的纠正措施的行为。作为一种管理方式,干部容错纠错能够有效地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帮助他们成长和提高,为组织和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因此,干部容错纠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干部容错纠错首先需要干部具备谦逊和开放的心态。作为领导者,应该时刻保持谦虚的姿态,不将个人利益凌驾于组织的发展之上。同时,也要能够接受他人的建议和指导,勇于承认错误,并及时进行自我反思和调整。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实现容错纠错的目的,帮助干部成长。

干部容错纠错的实施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纠错机制。这个机制应该明确容错纠错的原则和程序,保证容错纠错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同时,机制还应该具备灵活性,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只有建立了这样完善的机制,才能够有效地发挥干部容错纠错的作用,避免滥用权力和偏袒个人。

干部容错纠错的过程中,团队合作意识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干部应该始终清楚,他们的工作是为了组织和团队的整体利益,而不是个人的得失。因此,在容错纠错的过程中,要密切团队成员的合作,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优势和潜力,共同推动团队的发展。只有团队合作精神得到充分发扬,干部容错纠错才能够取得更好的效果。

干部容错纠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领导者应该时刻关注干部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同时,也要积极听取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够推动干部的发展和进步,提高组织的整体效能。

干部容错纠错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对干部的成长和组织的发展都至关重要。要做好干部容错纠错工作,我们应该保持谦虚和开放的心态,建立健全的纠错机制,培养团队合作意识,并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式和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发挥干部容错纠错的作用,为组织的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

干部容错心得体会实用篇十八

把改革探索中的失误与故意违规违纪行为区分开来,既严明规矩、有错必究,又鼓励创新、容错免责……近来四川、陕西、浙江等地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的做法,引起好的反响。面对经济转型升级、改革全面深化的繁重任务和考验挑战,调动和保护干部干事积极性,一个有效途径,就是探索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注意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激发广大干部的主动性创造性。

精准甄别,方能使容错不错位。要更加注重以事识人、立体考查,综合运用考核考察、巡视审计、谈心谈话、民意调查等措施,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地掌握实际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的德才表现、履职行为和工作实绩。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既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又坚决防止拍脑门决策、拍胸脯执行、拍屁股走人的“三拍”行为,避免使其成为庸官的“护身符”、乱作为者的“挡箭牌”。

允许试错、宽容失败,需要制度支撑。加强制度设计,把出于公心、民主决策、积极履职、恪守底线等作为前提条件,明确容错的适用情形、认定程序、结果运用和纪律要求。把容错机制与干部管理监督、激励约束、培养选拔等结合起来,对失误错误及时纠正处理,对问题毛病认真约谈提醒,同时对干部看主流看本质,特别是对一心干事、勇于攻坚、敢抓敢管的干部要主持公道。将容错免责的政策措施和运行过程做到公开、公平、透明,取得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凝聚起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思想共识。

对担当干事者少一些苛责,多几分包容,谋改革、抓转型的氛围就会更浓郁。各级党组织既要教育引导干部自觉履行职责,严守法纪办事,又要大力弘扬担当精神,为真抓实干者鼓劲、为敢于担当者担当,鼓励干部在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中展示身手、拼搏进取、建功立业。对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出现一些失误错误而引发的社会舆论,以及对有的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干部承受的不应有的质疑和非议,也应及时妥善地予以回应,释放出实干是最有力的担当的信号。

干部容错心得体会实用篇十九

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关于干部容错问题再次受到关注。干部容错是指允许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和犯错,不对其进行过度惩罚,而是给予他们改正错误的机会,鼓励他们坦诚面对问题、吸取教训,追求真正的进步。干部容错是一种对干部的信任和关爱,有助于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组织的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本文将从个人实践和思考出发,结合相关理论,探讨干部容错心得体会。

干部容错是一种管理理念和行为方式,在实践中会遇到各种需求和困惑。例如,有些干部对容错有一定的认识,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害怕失误、焦虑心理等原因,仍然存在不敢负责、不敢尝试的现象,这可能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创新不足;有些领导对容错持有“唯成果论”的态度,只看重工作结果,而不注重过程中的人文关怀和思想教育,这容易让干部产生压力感和挫败感;有些基层干部在经历失误和犯错后,会感到自责和自卑,缺乏重新振作的勇气。因此,要推广干部容错,必须积极探索和破解这些需求和困惑,借助科学方法和现代技术,建立完善的容错机制和体系,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和管理氛围。

第三段:干部容错的价值和原则。

干部容错是一种基于价值观的管理模式,它的价值和原则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首先,干部是组织的重要资源,必须充分信任和尊重干部,为他们创造自我发展的条件和环境。其次,干部容错是一种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可以提高干部的工作满意度和幸福感,推动组织建设和发展。再次,干部容错应以正确的态度和原则为基础,不能过分强调容错而忽略管理的标准和要求,更不能因为容忍失误而放任恶劣行为,从而形成不良风气。最后,干部容错应当在组织层面和个体层面上进行,既需要完善的制度保障,也需要有效的个体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

第四段:干部容错的效能和实践。

干部容错的效能和实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创新能力的提升。通过容错机制,可以创造积极的创新氛围,让干部敢于探索和冒险,促进科技创新和业务创新。二是执行力的增强。干部容错能够激发干部的主动性和自我管理能力,提高执行力和责任意识。三是信任关系的构建。干部之间、干部与领导之间以及干部与组织之间形成信任关系,可以建立互利共赢的关系,促进团队合作和职业发展。四是品牌形象的提升。干部容错不仅是一种行为方式,更是一种品牌形象,能够提高组织的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

第五段:干部容错的未来发展趋势。

干部容错是一种时代精神和管理理念,也是一种人文关怀和文明实践。未来,我们应该继续关注干部容错问题,加大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力度,构建更为科学和人性化的容错机制和体系。同时,我们应该强调干部容错的社会价值和意义,加强宣传和教育,营造全社会支持干部容错、推动干部容错的氛围和环境。最后,我们应该坚持以人为本、创造人尊重人、重视人文关怀、建设和谐企业和社会的管理理念,推动生产力和发展的科学进步。

干部容错心得体会实用篇二十

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曾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会上强调,要做到“三个区分,”尽快扭转一些干部“为官不为”问题,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笔者认为,“容错纠错”机制必须在顶层设计、申辩机制和组织优势上为干事创业者“松绑”。

在顶层设计上“松绑”。探索建立容错机制之所以受到各级领导干部的广泛关注,是因为要在错与非错、大错与小错、主观与客观中找到合理的评定依据。基于人们主观认识的局限性、改革的复杂性和客观上的不可抗力等因素,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并不排斥在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中构建容错机制。首要解决的是认知问题。上级机关可根据实际从顶层以法律条文形式建立容错机制,将其纳入党内有关“规则、规定、法规、细则”中,并公开督促保障与其他法律法规一并运行,在社会上形成广泛共识,这既可让各级执政司法者在具体操作中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也让基层干部在敢闯敢干中吃下“定心丸”。

就内容而言,容错免责要限定在权力清单、决策程序、监督机制构筑的堤坝内。换句话说,在顶层设计中提及某一领域的容错空间,地方则可通过具体情形拟定免责清单,超出清单范畴则不可适用容错机制。顶层设计并不只是强调免责范畴,在容错清单的背面,同样是不可触碰的红线。因而从顶层对容错机制进行科学设计,不但可以做到立治有体、施治有序,更可有效地惩戒知法犯法的“有心之过”,正确包容改革探索的“无心之失”,真正为敢拼敢闯者戴上“护身符”,引领那些心怀胆怯的干部回归大胆干事创业的轨道上来。

在申辩机制上“松绑”。从一定程度上说,容错机制起到了为改革者松绑减压的作用,让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卸下包袱。在问责决定前,如果是个人受到问责追责的,可以向单位党组(党委)提出申请。接到申请后,单位党组(党委)在小范围内讨论,认为是符合容错情形的,同意申请,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容错实施机构。如果是单位受到问责追责的,单位应组织干部职工讨论,对照免责清单进行自查,认为符合免责情形的,以党组(党委)向容错机构提出申请。容错机构在接到容错申请后,依申请事项开展调查,具体调查当事干部或部门在犯错的主观动机、客观条件制约、结果危害程度等方面的情况,走访了解有关联的人员,形成初步调查报告。

在调查结束后,应给出处理意见,不符合免责情形的,按相关党纪法规处理;符合免责情形的,进入申辩环节。在接到容错机构下达的符合容错情形的认定书后,当事干部或部门应提交申辩报告,陈述申辩理由,对免责行为、免责情形作出举证说明,对犯错的主客观因素作出合理解释。有关联的单位或个人可为其失误的性质、情节、影响作证和辩护。对于一些重大过错事项,还可引入第三方进行评估。涉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还应举行群众听证会。容错机构根据调查了解和申诉答辩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党纪政纪规定予以核实认定,并对照容错机制相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报相关机关作出免于问责、减轻处理或问责处理的决定。不管是问责还是免责,处理结果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在组织优势上“松绑”。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经历容错过程的干部,难免会引起公众的猜疑,在工作和晋升方面处于不利。组织部门应为这类干部撑腰,并加大对被容错干部典型事迹的宣传,让社会了解干部的行为,体谅干部的努力和付出,包容干部出现的失误和差错,积极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允许试错的良好环境。不让这类干部在年度考核、干部任用、评先选优等方面受到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对适用于容错机制但被轻微问责的干部,加强教育引导,消除顾虑重振信心。

干部出于公心大胆干事创业,但因方法不当被追责,情绪难免会受到影响,以后工作也可能畏手畏脚。组织部门要及时与其面对面谈心谈话,了解个人思想情况,化解心理顾虑,分析工作失误原因和寻求对策建议,帮助其纠错纠偏,把对党的事业负责与对干部本人负责统一起来,保护好干部的积极性,引导其把精力凝聚到党的事业上来。对不适用于容错机制而被严肃问责的干部,按照管理权限,疏通“下”的渠道。干部容错机制实施的前提必须是不违反组织纪律原则,不逾越党纪国法红线,并非干部犯错试错的“护身符”,干部也不能把组织提供的“容错权”当作“救命稻草”。要严格执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对被问责处理而影响到使用的干部,须分清情形,区别对待。涉及到违纪违法应当降级、免职的,按规定程序及时予以降级、免职;主观恶意、道德败坏、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不坚定的坚决不予任用;能力平庸、执行力弱、不适宜担任现职的要及时调整岗位或改任非领导职务。真正划清“容”与“不容”的界限,让那些出于公心、大胆改革、主动干事、勇于担责的干部得到相应保护,而对那些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为官为己的干部必须坚决进行问责、严肃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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