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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红河》心得体会实用 《法治红河》心得体会实用手抄报(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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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红河》心得体会实用 《法治红河》心得体会实用手抄报(九篇)
2023-01-08 03:23:45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法治红河》心得体会实用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主体责任、部门主体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在“晒比拼超”活动中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渭南,为谱写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均衡。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没有突出党委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职能,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的事情,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和相应法律素质,不习惯和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与棘手问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陕办发〔2018〕3号)和市委办《渭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渭市办字〔2018〕22号),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探索在部分市直单位、县(市、区)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机制。

4.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5.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行政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6.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将人民满意度和群众参与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二)制度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文件之间有“打架”现象,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二是行政审批改革中出现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集体审议决定;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加快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移交进度,完善许可与监管相衔接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推动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三)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够。市县乡村各级法律顾问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实际发挥作用有限,经费保障不足、“顾而不问”的问题在较大范围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陕西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3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渭市办发〔2019〕2号),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

2.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3.在全市推进镇、村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和矛盾排查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9月底前

(四)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存在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执法记录仪因经费问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人员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体系工作任务。

2.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问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依法执法意识。

3.结合执法实际制定装备保障标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4.推动各层面执法信息系统整合,统筹采集和应用有关执法信息,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的应用使用,提升对新兴领域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实效。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7月底前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到位现象。一些与人民生活相关的政府规范老百姓还不知道,网上查不到,询问不告诉,申请不理睬。

整改措施: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社会评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广适用答复示范文本,做好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

3.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6月底前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部分区县党政负责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共36人进行基本法律常识测试中,60分以上的只有16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亟须加强。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队伍存在较为严重“老化”现象。三是基层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系统共340余人具有执法资格证,但约40%是工人身份,48%是事业编制,只有12%具有公务员身份。

整改措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市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坚持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梯队力量建设,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水平。针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普遍偏低问题,制定出台专项培训规划,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奖励、问责办法,以考核倒逼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长期

(七)行政诉讼存在“一低一高”问题。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偏低。二是行政机关败诉率相对较高。

整改措施:

1.健全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机制,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步解决行政诉讼“民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八)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政府主动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难解困说得多、做得少。二是政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做得不够;有的政府项目仍存在拖欠工程款、“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渭南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发展。

2.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5大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3.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0〕5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4.持续压减工程建设、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时限。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5.加大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扎实开展清欠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督促完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提升政府诚信度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底前)。通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措施要求和整改时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中旬前)。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各级各部门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严密统筹谋划,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督促指导,跟踪掌握整改情况。

(三)督导评估阶段(7月中旬前)。对各级各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评估核查,形成我市整改情况报告,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

(四)巩固深化阶段(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梳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下沉我市督察是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精准把脉,也是对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整改落实督察反馈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督察发现的问题,对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筑牢筑紧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办将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回头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6日前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整改情况报告要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情况、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的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到位承诺等。

(三)强化工作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举一反三,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问题整改的法治举措,建立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主题《法治红河》心得体会实用二

听了顾志刚老师所上的七年级道德与法治第九课第二框《法律保障生活》一课,我认为亮点较多。顾老师首先从上节课学习的知识点——法治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入手,让学生用一个词或一个句子说出自己对法律的感受,从而导入新课。接着以一副十字路口交通混乱图片开始了对法律特征的探究。整堂课以时政背景材料为载体,以问题探究为龙头,以思维训练为主线,给人的感觉是环环相扣,有条不紊。从整体上说不失为一堂成功的常规课。

该课之所以说是一节好课,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得出的结论。

理论联系实际是道德与法治课的教学原则。但选用什么样的时政材料,这同样体现了一位教师的选材能力。道德与法治教师应该而且必须要有对“时政的敏感度”,哪些时政将会成为考试关注的热点,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没有这种敏感度,就不是个合格的道德与法治教师。这节课主要围绕着法律的三大特征为主线贯穿本堂课。

道德与法治教师也要学会如何把时政热点转换成课堂教学资源,并把时政材料与课堂教学相结合,提出正确的问题。老师们可以看到:对一段同样的时政材料,有的教师所出的题精要,有的教师出的题很表面。因此,我们必须研究材料,呈现给学生的也必须是教师经过深思熟虑后的材料和问题。这节课顾老师所选用的材料,比较“精要”。在导入中主要运用图片:法律制定机关、国家强制力、高官落马等不仅让学生了解相关知识同时增强了学生的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时代性、时效性强,针对性强。

这节课,立足于“学生的发展”,这种发展不只是简单的教材知识的罗例,更多地是教材知识的重组和整合,并不断地引导学生去分析现实问题。在掌握基础知识之后,提升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顾老师的课一直在努力培养学生这方面的能力。同时,整节课始终体现着“互动、合作与探究”的课堂教学氛围,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生本互动的课堂探究意识浓。同桌讨论和小议次数较多。

教学设计实质是一种教学的预案。它不同于房屋设计图,可以在教学进程中不断地加以修改、补充、调整。在预设中生成知识和能力,而又在生成中不断调整预设,形成一种“创生”的教学活动。教学活动本来就是一种创造性活动,正是通过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不断互动,创设一种和谐的教学环境,从而创生出一节优秀的课。在这过程中,学生受益了,教师也在教学相长中获益。而这也就是“教学的魅力”所在。顾老师对学生的回答及时点拨,不仅使学生能得到“答案”也能得到“途径”。

下面我提几点建议:

课堂上教学氛围、师生关系很融洽,如果教师教学能进行适度的学科渗透,教学效果将会更好。其次,在分析问题时,让学生不仅动脑,而且结合题目动动手动动笔,我想效果可能会更好一些。课堂结束前教师应作全面深入课堂小结。本堂课此环节较为薄弱。

以上评课仅是我个人的粗浅看法,不妥之处,请同行批评指正。

主题《法治红河》心得体会实用三

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共雅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雅法委办发〔2020〕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多措并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进一步压缩企业办证时间。将辖区范围内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2个工作日。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全面实现“一窗联办”。二是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行政审批事项入驻政务大厅集中办理248项。出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办事指南》,公布县本级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涉及25个部门529项事项,公布“一次办、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清单共计1840项。将100余项事项纳入一小时办结清单。实行“周六延时服务”,2019年共受理延时服务事项2126项,办结2126项。

2.强化市场监督管理。一是实施“三十三证合一”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政策。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1074户,新增注册资本(金)123759.4087万元。二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整合完善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21大项、59小项)、抽查指引、执法人员名录库和分类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7次,抽取执法人员219人次,检查市场主体97户次。

3.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一是积极推动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环境影响评价,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正有序编制。二是对某电站未按规定下泄生态流量开出了首张行政处罚决定书。三是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巡河检查。结合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化工行业专项检查等工作多次对小河乡沙坪至白沙河段流域开展巡河巡查,并对沿线砂石企业进行巡查。四是强化执法监管,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2019年,共立案处罚环境违法企业35家,罚款金额163.9232万元,查封扣押1件,限产停产1件,移送行政拘留3件。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助推依法行政

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文件管理制度。切实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登记备案和公开制度。2019年,公布实施《天全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奖补办法》《天全县贫困户农业产业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天全县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管理办法》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合法率均为100%。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认真部署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制定了改革方案。以城市管理为基础,形成“4+1”(4个领域+城市管理)的执法模式,着力推动执法队伍专业化。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全)、天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公示栏等平台依法公示行政许可6074件,行政处罚517件,行政强制96件,开展执法检查1266次。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取文字全程记录共4881次、录音记录98次、录像或照相记录2361次。目前,10家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推行音像记录。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主要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共配备法制人员34人,其中专职11人、兼职23人,法律专业15人,通过司法考试3人。2019年,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01次。

3.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协调机制。2019年,依法开展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12件,就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各执法单位及时进行整改规范。各执法部门开展内部评查,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81件、行政许可案卷26件、行政强制案件34件。同时,对50件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备案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四)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通过全面自查,加强查处顶风违纪的人和事。全年办理人大代表批评建议意见65件、政协委员提案51件,答复函规范化率达到100%,按时办复率达100%。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024条。编发《天全信息》21期,累计上报政务信息780条,其中,综合信息编报364条,上报国办专报15篇,省政府期刊、专报采用37条,信息工作全市排名首位。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1.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19年,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3047件,化解2679件(随手调1020件),调解成功率达87.9%,(其中通过始阳涉藏纠纷调解室,化解各类涉藏矛盾纠纷55件,涉及藏族群众116人),上报分析研判材料640篇。积极开展特定利益群体诉求疏导化解工作,确保在春节、全国全省“两会”“县三会”、藏区3月敏感期和国庆70周年大庆期间社会安全稳定。深入开展“民转刑”命案防范工作,2019年,全县范围内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制度,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县检察院等部门专业人员参与案件会商机制。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近三年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汇报。2019年,县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件,受理7件,已办结5件(驳回3件,维持2件),另有2件因案件裁决结果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中止。

3.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法律七进”作为法治宣传工作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结合“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深入推进以“12.4”宪法日宣传活动为统领的“1+10”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2019年,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7次,印发宣传资料50000份,宣传用品6000余件。全县各单位聘请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代理民事诉讼72件,行政诉讼8件,仲裁1件。办理公证274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961件。

2019年,县政府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门法治宣传教育需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主要原因是个别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平衡;行政执法部门法治宣传的方式比较单一,缺乏创新意识。

(一)加强党的领导,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方向

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政府主要负责人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深入传达学习2019年全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了我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全年开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7次。

(二)严格履行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化、法治化

1.加强决策程序管控。2019年,县政府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德瑞特色生态养殖示范园区项目、食用菌种植项目、重卡汽车城项目、年产5万根混凝土电杆项目等重大建设项目和民生事项纳入重大行政事项决策范围,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保证重大行政决策落实到位,强化对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调查与评价。

2.加强决策合法审查。进一步优化审查各环节流程,切实提高了合法性审查效率和质量。2019年,共审查各类行政决策事项78项,提出建议意见121条。县政府法律顾问(执业律师)参与了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和涉法涉诉事项11项,出具法律意见书13份,提出法律意见32条,为县政府科学准确决策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3.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推进决策民主化。一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征集调查”专栏对我县民生实事项目、安全生产、环保设施开放日活动、促进就业创业和城区犬只管理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二是在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决策过程中,累计向全县发放《天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公众意见调查表》73份,收回73份,收集意见建议40条。向社会各界人士下发征求意见表3501份,收回有效征求意见表3067份,同意率达100%,收集高质量的意见建议40余条。

(三)严守法治底线。加强法律学习,坚持县政府党组会学习和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律法规26部。完善依法决策程序,结合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关于巡视天全的反馈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县政府工作规则》《县政府常务会议事决策规则》《天全县关于扩大开发促进投资的实施意见》,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动阳光行政,依法公开政府信息2.1万余条。

2020年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目标的验收之年。县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重点推进以下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一)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推进以“八个一”+“四配套”为核心内容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清理制约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各类文件。

2.完善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业与产业项目整合发展的有效路径,扶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建立企业困难职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营造和谐稳定用工环境。

(二)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推进“放管服”改革向乡村延伸,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全面推行“一窗分类办理”,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

(三)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1.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有效落实。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

2.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和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评估机制,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四)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对执法部门相关工作指导,推动执法重心下移。

2.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地落实。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围绕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药卫生、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实施常态化执法监督。

(五)进一步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力度

1.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确保既出庭又“出声”,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

2.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备案审查工作,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3.深化政务公开。大力推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发挥好政策解读和引导作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科学管理。

(六)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深化“法律七进”等活动,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探索建立基层政府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机制权责边界,改进工作指导方式,提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作能力和水平。

3.健全基层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援助机制。保障“一村一法律顾问”持续有效实施,重点做好农民工及其子女、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

(七)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1.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县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完善行政约谈和行政问责机制,增强行政约谈和行政问责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时效性。

2.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部署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配合上级部门持续做好定期督查和专项督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2020年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主题《法治红河》心得体会实用四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紧紧围绕《博罗县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和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推动全镇依法治镇建设不断完善,取得实效。现将今年以来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保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一是成立了长宁镇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明确主要领导为小组组长,党政分管领导具体抓依法行政各项任务,确保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二是召开了全面依法治镇专题会议,简要传达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方面。三是组织了党委中心组学习依法治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四是镇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人大和县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五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内容。六是结合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工作,每年对本单位推进法治建设情况进行考评,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二、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一是印发了《中共长宁镇委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长宁镇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长宁镇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试行)》的通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凡属镇委常委会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对长宁镇重点工程镇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开展了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工作、风险评估工作。三是汇报了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工作总结,严格按照《博罗县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博罗县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及县委编办工作指引开展工作。四是组织我镇工作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培训,目前我镇政府通过行政执法考试的共有18人。五是指定广东标远律师事务所为专门机构作为法律顾问机构,配备专兼职法律顾问负责合法性审核等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主动接受监督。一是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有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二是我镇2018-2020年行政诉讼案件共11件,行政复议案件为0件,已审结案件数8件,未审结案件数3件。

四、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实行2019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制度,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二是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发现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者违法违纪的干部,依法依纪受到严肃处理。三是继续将民法典作为学法考试的必考内容,组织我镇98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进行学法考法,并全部通过;四是组织领导班子学习依法治国专题讲座,并组织主要领导参加了市局和博罗县司法局联合举办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及博罗县依法行政工作业务培训班。五是我镇新入职公务员参加了县组织的初任培训班,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

五、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一是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今年紧紧围绕上级部署的普法宣传工作任务,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以"3.8国际妇女节"、"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继续推动宪法精神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落实“博罗普法学习网”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及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突出青少年重点对象,组织实施“民法典教育大课堂”进校园。全年共开展法制宣传8场次,其中《民法典》专题讲座3场次,实现“民法典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走进全镇部分中小学校;共解答法律咨询80余人次,发放法律资料1500余份,极大地提高了全镇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三是与12个村居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全年共组织镇“法制副主任”送法上门8场次,举办法治讲座4场次,为村民解答法律咨询60余人次,引导基层群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践行新时代文明实践。

六、我镇依法治镇工作现存的问题。一年来,虽然我镇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深知问题还有很多,不容乐观。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人员未引起足够重视,导致此项工作相对滞后,差距较大;二是创新力度不够,宣传形式较为陈旧,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法治村(居)创建主动性不够,仍需加大力度引导干部群众投身其中。

七、2021年工作计划。今后,我们将按照上级的部署,真抓实干,补齐短板,全面提高依法治镇工作水平和能力,为构建平安和谐稳定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一是加强领导,确保形成合力。继续坚持和完善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及时调整充实法制宣传领导小组。二是完善制度,推进法制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动普法工作;加大学法、用法的力度。三是在依法治理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依法治理工作要取得实质进展。四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有效提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继续加强领导干部法治知识学习,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主题《法治红河》心得体会实用五

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统一部署,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八督察组2019年12月份对甘肃省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期间实地督察了定西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印发的《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甘肃省整改方案》要求,定西市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反馈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目标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坚持以问题整改为抓手,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新水平、再上新台阶。

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

市委依法治市办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的问题和甘肃省整改方案,结合2020年定西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了《定西市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甘肃省问题整改方案》和《定西市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留死角、不拖“工期”。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或任务清单,建立整改销号台账,一件一件抓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所有问题按期高质量清零。

聚焦突出问题,梳理硬性规定

为促进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彻底整改,根据《定西市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甘肃省问题整改方案》和《定西市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市委依法治市办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共定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化重点措施落实促进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梳理了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责任落实机制五个方面26项重点措施,明确每项措施落实的具体要求,以硬性规定推进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落实督察责任,持续跟踪问效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试行办法》《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转交试行办法》等规定,市委依法治市办部署近期内开展整改专项督察,通过专项督察、重点督办、督促整改,推动层层靠实责任,传导压力,促进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主题《法治红河》心得体会实用六

省质监局:

近年来,在省局的正确领导和法规处的精心指导下,宿州市局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注重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强化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法商培养,着力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提升了全市质监系统的法治化水平,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升。理清了法治质监建设目标思路,建立完善了依法行政配套制度,推进了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了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制度、领导干部任前考察和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双随机制度,落实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市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行政决策法制化初步形成。建立完善了《宿州市质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了先审查后提交会议决定制度;坚持多年聘用法律顾问并参与决策和案审,发挥其监督把关作用;参与政府立法,复议审查和法制监督等工作,得到省局法规处和市政府法制办的认可。

(三)执法监督工作扎实有效。加强法制管理,注重接受上级法制机构的指导、监督,完善执法委托程序文件,理顺执法管理关系,组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和人员执法资格审查,保障了执法主体合法;实行“阳光执法开门审案”、运用“说理式执法”,丰富了执法办案和监督举措;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严格执行“两法衔接”工作制度,相关信息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

(四)法制宣传教育稳步推进。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机关学法培训制度,制定实施了年度法律学习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参加省局和市政府举办的各类法治培训,组织参加全市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举办宿州市6s管理和卓越绩效管理培训班,组织宿州市首届质量知识大奖赛,开展业务科长会前讲法活动等。在市局网站开辟法治建设专栏,利用“世界计量日”、“安全生产月”、“质量月”、“12·4”国家宪法日等节日,宣传质监法律法规和质量提升工作。法规科长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法制工作先进个人”。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工作

1、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质监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法治质监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到制度建设、考量指标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总体部署,力争到2019年底,把宿州市质监局建设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实现质监工作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在原有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局属各科室、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质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抽调1名法律骨干负责日常工作。

3、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保障了每月至少1次集中学习培训。把宪法等法律列入领导班子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至少开展2次集体学法。除年初全员集中学法活动外,专业法律普法由专业科(室)牵头组织、法制机构协调配合,其他公共法律邀请专家授课。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权力制约

1、完善科学行政决策机制。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决策行为规范,重大决定、重要事项上会前必须经法制部门审核,并严格实行事前听证、专家论证、公开公示、审核报备的决策程序,做到了科学决策、依法决策、集体决策。《关于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事权划分的意见》起草期间,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各类质监事权,一把手亲自带队赴四县一区市场监管系统调研,凡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量大面广、由县区市场监管局管理更方便有效的质监事权,一律下放县级局管理。

2、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出台了《宿州市质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流程。对保留的行政处罚权力,编制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下一步将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规定,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行整合,逐步将各类重大行政权力的行使,都纳入法治审核的范围。

3、完善各类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推进质监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官方网站、政务微博以及公示栏主动公开各类工作动态、重大事项、处罚信息、审批结果等,在双打信息平台及时推送相关执法检查信息,在企业公共信用平台更新监管企业被抽查情况等。设立投诉举报办公室,开通12365投诉举报热线,实行24小时受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微信公众号注重舆论监督。加强信访和调解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基本素质,推行文明执法、阳光执法、和谐执法。配合市法制办组织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市局8名新调入执法人员通过了资格考试。目前全局共有持证执法人员37名。

(三)加强法治管理,改进执法监督

1、坚持“阳光执法,开门审案”。我局连续多年推行“阳光执法、开门审案”活动。选取有较大影响的行政处罚案件,邀请纪检监察、政府法制、司法和新闻媒体等单位的法律专家,参与到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中,由专家对个案进行点评,发表自己的观点和对质监工作的意见或建议,与会专家充分交流后,再对案件作出审理决定。“开门审案”是体现了行政处罚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行政执法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2、坚持“说理式执法”。行政执法人员在进入执法现场前,先将法律赋予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向当事人介绍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检查依据,再进入执法现场进行检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面实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文书中讲清事实、列举证据、阐明道理,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2016年以来,我局推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和执法重点下移,主要负责对县区市场监管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的进行监督指导。2016年共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12起,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起,;2017年共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12起,行政复议案件1起。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具有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到县区市场监管局行使,市本级仅保留1项(气瓶充装许可);为加强放权后监管效能,编制行政权力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共分三大类78小项;梳理宿州市质监局公共服务事项14项和中介事项6项,分别编制清单和服务指南;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制度,编制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8项,检查对象名录库共93家,执法人员名录库共30人,编制宿州市质监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上述工作均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按时完成,上网公布。

4、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争议。一是积极推进信访制度改革,编制了《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共4大类9项群众信访诉求类型,积极引导信访人员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经解决问题。二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选聘市三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实行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和法律监督制度。三是实行执行和解、案件回访等措施,积极化解争议,促进执法和谐。2016年以来,我局共办理1起行政复议案件,无诉讼案件,群众举报投诉处理率达到100%。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对质监系统法治化的水平、法治工作人员的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挑战,目前的机构设置和保障还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营造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的工作氛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有效化解争议,强化监督制约,全面依法行政,为五大发展美好宿州和全省质量水平提升作出新贡献。

主题《法治红河》心得体会实用七

为进一步加强县域依法治理,全面提高乡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促进法治永兴建设,现就开展“法治乡镇”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努力做到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企业依法经营、基层民主自治、公民知法守法、社会和谐稳定。力争到2012年,全县100%以上的乡镇达到法治乡镇标准。

通过深入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效果,促进各级党委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建“法治乡镇”工作的具体要求是:

(一)依法执政

1、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公开听证等制度。

2、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

3、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有关决策的集体决策制度、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健全。

4、 对涉及镇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合法性论证。

5、党委每年分别听取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团体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

6、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

7、建立完善并落实中央关于党内民主制度规定。

8、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

9、落实站所干部述法考评制度,每年2次。

10、 积极推行重大事项决策法律顾问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11、依法及时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承诺惠民实事全部落实。

1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13、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4、有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健全.

15、积极组织公务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和法律知识培训.

16、行政执法程序合法,行为规范。

17、按上级要求对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

18、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创建面达到100%。

(二)加强法制宣传,拓展法律服务

19、普法领导机构健全,普法职责明确,经费落实,学习制度健全,计划、步骤清晰。

20、认真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

21、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22、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23、乡镇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每季刊出1期,要求有书面记录.

24、乡镇有法制分校,乡镇辖区内设立固定的法制宣传栏和宣传标语,村(居)达到“四个一”(一支法制宣传队伍、一所法制夜校、一块法制宣传栏、一间法制阅览室).

25、干部(职工)学法内容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党委中心组每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干部(职工)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

26、认真组织本辖区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及格率达100%.

27、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和资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档案健全、规范.

28、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备率达到100%;辖区内青少年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29、每年组织辖区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集中学法活动不少于2次。

30、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按月及时完成任务数的,

(三)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31、按要求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活动,创建覆盖率达到100%。

32、村、居、企业等群众自治组织健全,制度完备,并正常发挥作用。

33、认真贯彻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

34按要求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35、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36、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

(四)坚持依法办事,做到“六个不发生”

1.不发生领导班子成员重大违法犯罪案件。

2.不发生因领导决策失误、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

3.不发生因出台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文件、规定导致严重侵犯公民利益,在全市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4.不发生因违法行政引发的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或公民死亡事件。

5.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或者公共财产安全的恶性事件。

 6.不发生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的徇私枉法案件。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各镇(街)党委、政府(办事处)要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法治永兴”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法治永兴”建设中的作用。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本辖县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分工落实。基层政权组织要依法加强公共服务职能,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基层自治组织要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实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责任制,落实政(事)务公开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要把建设法治乡镇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分解到相关部门、单位,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二)狠抓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两个重点。要按照“法治永兴”建设的总体目标,把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作为建设“法治乡镇”的重点,下大力气集中解决当地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方面最为关注的突出问题。一要以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为目标,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对就业、教育、医疗、环保、安全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通过集中整治,着力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二要以规范为主线,以执法一线、热点岗位、领导干部为重点,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强化执法检查,加强制度建设,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着力解决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作为、不文明等问题。

(三)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设法治乡镇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建立党委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各司其职,各部门整体联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在建设法治乡镇的活动中,人大、政府和政协要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共同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中存在的严重官僚主义及失职渎职行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对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系统尤其是基层业务主管部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四)健全监督机制。乡镇党委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办事情况督促检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监督等层级监督和审计、监察等专项监督,强化对重要部门、重要事项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各级政协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视察,促进法律法规的执行;各级司法机关要加强司法监督,依法保障公民诉讼权利,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罪不究、违法办案、裁判不公等问题;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

(五)强化宣传发动。镇(街)党委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法治永兴”建设的宣传报道,将其列入年度宣传计划,精心筹划、周密部署、上下联动、确保落实,形成持久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法治乡镇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和重要意义,紧密联系实际,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要开拓各种传媒渠道,采取专栏、专题、新闻采访等多种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建设法治乡镇的积极性。

“法治镇(街)”考评采取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考核、动态管理的方法进行。考评由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法治乡镇创建活动考评标准》每年组织考核认定一次。

(一)加强认识。各乡镇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充分认识开展法治乡镇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制定具体措施。要把法治建设列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确保建设法治乡镇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完善保障措施。各乡镇要根据建设法治乡镇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好创建活动的物资和经费保障等问题。各级财政要确保这项工作的经费落实,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持。

主题《法治红河》心得体会实用八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x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县委发〔2020〕40号),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强化。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并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宪法》基本知识考试活动。二是按照《白银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互联网+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网络远程教育培训,现已全部完成学习任务。三是组织人员参加了法治专题讲座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由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冯江和市政府法制办副调研员万雄新分别围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行为的司法审查”、“土地、房屋征收基本程序及常见问题防范”等主题进行了专题授课。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一是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策公开和合法性审查等制度,严格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机制。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把政务信息公开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将项目审批、备案、核准流程,所需资料和时限要求等办事程序和以工代赈、易地搬迁、社会事业等重大惠民工程批复等信息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三是进一步转变职能,全面承接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明确审批职权范围。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实行重点项目前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制度,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做到按承诺时限办理,行政效能得到大幅提高。四是严格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xx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办法》,结合部门实际和具体项目,从排查防控的主体、范围、内容、方式、程序和防控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重点在项目决策审批、竣工验收、资金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投资行为。

(三)明确规范化服务标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发改工作特点,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解决现实业务问题有机结合,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要求,依法审批、依法办事,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学习氛围,全面提高了工作人员综合业务水平。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培训,提高广大干部法治素养。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章和党内法规;熟练掌握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市场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和新颁布、新修订的与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抓好领导干部、新录用人员、行政审批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党员干部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学习培训。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日常学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完善法治能力考核评价制度。二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积极营造社会法治环境。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以案释法制度。大力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宣传省市县“十三五”规划,宣传市场经济领域、投资管理方面、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诚信法治宣传。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改革创新,创新法治宣传思路,丰富法治宣传载体,拓展法治宣传内容。三是加快建设法治机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推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牢固树立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并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时必须亮出执法证。 

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还不平衡,深度不够;二是具体工作中,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尚未得到全面充分体现;二是个别同志认识还不够到位,依法行政的要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三是信用管理不够完善。多数企业没有建立信用管理机制,没有专人收集交易资信档案,对信用期限、客户风险缺少系统、科学的研究,政府部门也缺少对信用管理的指导性政策和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普法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从长远看,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应建立可持续发展思路,只有建立长效机制才能解决工作开展不平衡问题。我局将及时调整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重点加强队伍建设,配备懂法律、熟悉业务的人员,充实执法队伍,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监督手段和监督方法。全面监督局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情况,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变结果监督为过程监督,切实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减少和避免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不规范现象,保证局机关正确实施行政法律规范。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配合做好相关部门对宪法、基本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确保宪法、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各级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继续落实法律监督检查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自觉接受社会大众对发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主题《法治红河》心得体会实用九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实现“两个率先”,以建成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xx社区为目标,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不断推进《法治云龙建设纲要》的落实,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努力做到党委依法执政、企业依法经营、基层民主自治、公民知法守法、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开展法治xx社区创建活动,力争使我社区进入全市首批“法治徐州合格街道社区”行列。

二、基本要求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按照“六个坚持、六个做到”、确保“六个不发生”的基本要求,严格标准,循序推进,务求实效。

“六个坚持、六个做到”是: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坚持公正高效,做到依法行政;坚持司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管理;坚持诚实守信,做到依法经营;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

“六个不发生”是:不发生领导班子成员重大违法犯罪案件;

不发生因领导决策失误、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不发生因出台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文件、规定导致严重侵犯公民权益,在全市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不发生因违法行政引发的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或公民死亡事件;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或公共财产安全的恶性事件;不发生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的徇私枉法案件。

三、总体思路

抓住四项工作重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经营、“大普法”教育),实现四个新突破,全面推进法治xx社区建设,确保年内创成全市首批“法治徐州合格街道社区”。

四、工作措施

一是深入开展“大普法”教育,努力在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上实现新突破。通过设计制作5块流动法治宣传展板,建设3个固定法治宣传阵地,组织3场以宣传法治xx社区建设为主题的社区文艺汇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全社区营造“有话好好说、有事依法办”的知法、懂法、守法氛围。通过评选10家学法守法文明户,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依法表达自己的权益诉求,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应尽的社会责任。

二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在严格公正司法上实现新突破。通过组织申报“法治创建单位联系点”建设,进一步明确各业务部门权限,全面提高基层规范化建设水平。以执法公正为核心,组织开展“建设法治云龙——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法律知识巡回演讲活动,对执法、司法人员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树立起为民、务实、公正、清廉的形象。通过开展评选“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标兵”活动,大力开展业务练兵和岗位培训。

三是深入推进依法经营,努力在营造公平、有序、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水平上实现新突破。通过开展争创“依法经营示范单位”和“依法经营先进个人”活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行为,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生产、规范管理、诚信经营、保障质量,营造公平、有序、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树立企事业单位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在法治建设合格单位创建活动上实现新突破。积极开展争创“法治徐州合格街道社区”活动。首先健全领导机制,努力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健全社区、小组二级组织网络,使创建活动延伸到基层;加强创建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各项制度,使法治创建各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创建工作量化管理,细化量化创建指标,制定创建活动进度表、量化考核表等,并制板上墙,切实形成你追我赶、进位争先的生动局面;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落实村(居)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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