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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违章心得体会及感悟 交通违章心得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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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违章心得体会及感悟 交通违章心得体会(7篇)
2023-01-08 02:15:52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描写恶性违章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落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深挖根治,实现长效常治,着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专项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始终绷紧扫黑除恶这根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主动对标对表,自觉担当作为,从源头上整治问题,推动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深挖根治向长效常治迈进,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二)深入排查校园涉黑涉恶线索。建立健全线索排查报告工作机制,围绕各类侵害师生的涉黑涉恶问题,特别是干扰教育教学秩序、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社会黑恶势力;干扰各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危害师生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干扰教育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各类校园贷、套路贷侵害师生问题;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其他侵害学校伤害师生的黑恶势力等,进一步深入开展线索摸排,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出的各类涉黑涉恶线索内容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做好打击处置工作。重大问题线索同时报告县教育局安监科。

(三)协力处置打击“校闹”。认真贯彻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努力完善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依法依规打击处置各类实施围堵学校、在校园内非法聚集、聚众闹事等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侵犯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老师和学校应有的尊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工作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配合公安机关及时制止“校闹”行为,依法惩处“校闹”人员,严厉打击涉及“校闹”的犯罪行为。

(四)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坚持系统思维,加强源头治理,会同政法、公安机关加强各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定期开展安全风险研判排查,及时有效治理管控,切实净化各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针对校园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积极配合政法、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校园周边宾馆、出租屋、网吧、游戏厅等易涉黑涉恶重点部位和场所的清理整治,加强各类重点人员滚动排查,及时发现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落实管控措施,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

(五)完善学校风险防控体系。积极推动落实《全省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县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广泛运用物联网周界报警、视频传感系统、生物特征识别、异常行为分析等现代安防技术,加强校园智慧安防建设,实现对各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区域各类治安要素和安全风险隐患的智慧动态感知、智能预警研判。提升校园安保队伍整体素质,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巡逻防控,严格出入人员和车辆管控,全面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结合校园安全防范重点和安全事件发生的规律特点等因素,建立月度安全风险分级预警防控机制,努力实现对各类涉校涉生风险隐患全面排查、综合研判、科学防范、源头管控。

(六)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宣传。把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开学季、安全教育日、禁毒日、网络安全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时机,通过专题班会、校园网络、知识竞赛、微信微博等形式和途径,积极开展反欺凌、反暴力、防诈骗、防侵害等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各种校园贷、套路贷危害,提升学生防范能力。运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重大部署、重大战果,充分展示党中央“除恶务尽”的坚强决心,唱响扫黑除恶的“正气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深入开展学生欺凌综合治理。认真落实《阜宁县中小学、幼儿园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 以形成防治校园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特别是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 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坚持法治为基,依法处置学生欺凌事件, 按照宽严相济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校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同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专人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二)完善制度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本校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强化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研判、处置工作合力。注重改革创新,构建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创新做法,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强化督导检查。加大对各学校、幼儿园安全督查检查力度,压实工作责任,整改问题隐患。县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各学校、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考评和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涉黑涉恶恶性案事件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描写恶性违章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 汇报材料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出的重大决策。2020年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接下来专项斗争要对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我局作为xx市委成立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肩负着我市自然资源领域土地、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管重任。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的部署,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统一部署安排,在xx市政府和xx市局的有力指导下,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就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扎实抓好这项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工作部署推进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线索查处情况 2018年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共接收xx市局扫黑办转办线索1条,xx市扫黑办转办线索28条,均已按时核查上报,同时结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用地用矿、违建别墅清查整治等专项活动和月度、季度、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深挖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线索5条,上报xx市扫黑办转办市公安局、纪检委,现5条线索均已办结。

(二)“三书两办”落实情况 2019年10月23日,我局接xx市检查院x市检行公〔2019〕14058100035号《关于“xx村村民xxx养猪场违法占用耕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进行了实地核查。2019年12月4日,我局以书面报告向xx市检查院对宋双安养猪场违法占用耕地一事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进行了上报。

(三)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情况 2018年8月28日,我局印发了《xx国土资源局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涉黑涉恶重点治乱工作的实施方案》,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2类打击重点和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确定的5类打击重点所涉及的地区、行业、领域,进行系统性摸底清查和打击整治。

2019年1月11日,我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行业监管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行业监管工作任务、精准定位行业监管工作职责、强化行业监管工作措施,确保行业监管工作坚强有力。

2020年6月8日,我局印发《关于对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对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自然资源领域存在的粗放管理、非法垄断、藏污纳垢、野蛮生长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开展了专项会议进行了部署,现各股所正在通过自行排查、群众举报、上级移交和“三书一函”移送等渠道,全面摸排我市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

(四)信息报送情况 按时向市委扫黑办报送《黑恶势力“保护伞”及涉黑涉恶腐败线索处理台帐》、《黑恶势力“保护伞”及涉黑涉恶腐败线索处理台帐》等每月工作台账和市委扫黑办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报告。

(五)建立长效机制 扫黑除恶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政法委、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公检法机关、政府各部门等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治安、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协同管治。我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根据公检法机关的建议及时调整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依法打击黑恶势力。

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离不开人民群众的举报。我局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

健全落实常态化宣传机制,加强公民法治教育。我局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加大正面宣传、“以案说法”力度,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局面,使黑恶势力无处藏身。

1.我局将把此次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指导,定期召开调度大会,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2.我局将要求各股所及局属单位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建立完善“三书一函两办”督办交办、信息共享、线索移交、通报反馈等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打伞破网,深挖根治、净化土壤。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活动的重大意义、工作部署及整治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4.继续按时向市委扫黑办报送扫黑除恶工作台账、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

5、整章建制,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将我部门执法监察各项制度同扫黑除恶制度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扫黑除恶的威力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的钉子户、顶风作案户等恶性违法行为,使我市自然资源开发秩序持续向好。

xxxxx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9日

描写恶性违章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 汇报材料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出的重大决策。2020年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接下来专项斗争要对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我局作为xx市委成立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肩负着我市自然资源领域土地、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管重任。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的部署,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统一部署安排,在xx市政府和xx市局的有力指导下,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就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扎实抓好这项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工作部署推进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线索查处情况 2018年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共接收xx市局扫黑办转办线索1条,xx市扫黑办转办线索28条,均已按时核查上报,同时结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用地用矿、违建别墅清查整治等专项活动和月度、季度、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深挖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线索5条,上报xx市扫黑办转办市公安局、纪检委,现5条线索均已办结。

(二)“三书两办”落实情况 2019年10月23日,我局接xx市检查院x市检行公〔2019〕14058100035号《关于“xx村村民xxx养猪场违法占用耕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进行了实地核查。2019年12月4日,我局以书面报告向xx市检查院对宋双安养猪场违法占用耕地一事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进行了上报。

(三)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情况 2018年8月28日,我局印发了《xx国土资源局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涉黑涉恶重点治乱工作的实施方案》,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2类打击重点和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确定的5类打击重点所涉及的地区、行业、领域,进行系统性摸底清查和打击整治。

2019年1月11日,我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行业监管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行业监管工作任务、精准定位行业监管工作职责、强化行业监管工作措施,确保行业监管工作坚强有力。

2020年6月8日,我局印发《关于对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对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自然资源领域存在的粗放管理、非法垄断、藏污纳垢、野蛮生长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开展了专项会议进行了部署,现各股所正在通过自行排查、群众举报、上级移交和“三书一函”移送等渠道,全面摸排我市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

(四)信息报送情况 按时向市委扫黑办报送《黑恶势力“保护伞”及涉黑涉恶腐败线索处理台帐》、《黑恶势力“保护伞”及涉黑涉恶腐败线索处理台帐》等每月工作台账和市委扫黑办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报告。

(五)建立长效机制 扫黑除恶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政法委、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公检法机关、政府各部门等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治安、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协同管治。我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根据公检法机关的建议及时调整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依法打击黑恶势力。

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离不开人民群众的举报。我局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

健全落实常态化宣传机制,加强公民法治教育。我局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加大正面宣传、“以案说法”力度,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局面,使黑恶势力无处藏身。

1.我局将把此次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指导,定期召开调度大会,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2.我局将要求各股所及局属单位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建立完善“三书一函两办”督办交办、信息共享、线索移交、通报反馈等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打伞破网,深挖根治、净化土壤。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活动的重大意义、工作部署及整治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4.继续按时向市委扫黑办报送扫黑除恶工作台账、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

5、整章建制,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将我部门执法监察各项制度同扫黑除恶制度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扫黑除恶的威力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的钉子户、顶风作案户等恶性违法行为,使我市自然资源开发秩序持续向好。

xxxxx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9日

描写恶性违章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一、 对方辩友认为人之初,性本善。即使再恶之人也有对父母,妻儿的和善的一面,这是人性中真的一面,没有受外界影响而改变的部分。再者,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如果不是人性本善,恻隐之心又何来?

二、 恶性是由外界环境影响所造成的。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恶是受外界影响产生的结果而不是原因。所以人性应该是本善的。

三、 如果人性本恶,那现有的法律和道德就抑制了人们本性的流露。道德是大多数人认同的规范,如果人性本恶,我们的道德从何而来?

四、 道德教化的根本目的:通过教育来扶植和培养善的萌芽,可以使善发扬光大。

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对方辩友以及在场的各位观众,大家下午好,很高兴今天能与对方辩友对人性本恶还是本善这个辩题进行探讨。而我方对人性下的定义是先天具有的品质或性情。本是指事物的本质,恶是指人类欲望的无节制的扩张。我方判断人性本恶还是本善的标准是,人性本善与人性本恶哪一个更符合客观事实。

下面我将从以下三点来阐述我方观点:

首先,荀子言,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那什么是生之所然者呢?其实就是包含生存所需的基本欲望、冲动和生命力。而人性是一切心理能量之源,没有接受过教化的本我按快乐原则行事,它唯一的要求是获得快乐,避免痛苦。我方认为所谓恶源于欲望,由于人有了欲望,而达成人的欲望必须是在牺牲某些物质的基础上的,比如,人要吃东西,那么就产生了杀戮,而资源是有限的,任何时候都不能无限制的获得。这样使得按快乐原则行事的本我自然会产生排他性,利己性等一系列的欲望,而这些也正是恶的行为的根源。

其次,也正是基于此,人们才会去编写《三字经》,从小给孩子灌输道德思想,让他们学着去控制自己内心的恶。为何劝人为善,如果人性是善的,那何必大费周章的去宣传为善,就像佛语云: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如非本恶,何以拿起屠刀呢?根据《周易》中“万物相生相克”的观点,因为大自然中万物相生相克,由于人性本恶,才有了抑制恶的善。人性本恶,恶人为了相互都能生存下去,相互妥协才产生了善,一旦环境突变,人内心的恶念往往会爆发。比如把两个人都扔到没有食物来源的孤岛上,其中一方必定会为了生存而把另一方当成食物杀掉,这就是人性的恶。所谓“苍蝇不叮没逢的蛋”。一个善良的人之所以会因为外界影响而犯罪,正是因为他心中有恶的种子。也就是我方所说的人性本恶!

最后,我想告诉大家,有这样的一句哲学名言:“自以为人性本善的人,往往会认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对的,行事肆无忌惮。而认识到人性本恶的人反而会对自己的言行有所节制。”可见,不正确认识人性的善恶是多么可怕啊。我方认为认识人性本恶,并不是我们的耻辱,而是更好的去完善自身的前提。因为人性本恶并不意味着人是罪恶的,而是欲望使然。所以人们要学习道德来抑制本恶的人性,扬善弃恶,成为善良的人。

综上所述,我方坚信,人性本恶。

谢谢主席,评委,亲爱的对方辩友以及在场的各位观众大家下午好,很荣幸我能做二辩补充。

让我们追古朔今,早在古代犹太教的原罪说和中国荀子的性恶论就遥相呼应,难道这两个文明之光的碰撞仅仅是一场美丽的巧合吗?我们看不到人类复杂的内心,但从教化道德出现之前,人心就被一种恶所占据,我们不能对铁一样的客观事实视而不见,在原始社会中,那些野蛮之人便会烤着吃同伴,而这一种罪恶滔天的行为在现代社会依然存在,只不过是炖着吃,这种令人发指的行为纵横了历史却仍未被消除,我们只能说一句:“人性本恶。”

弗洛伊德认为人具有攻击本能,并且会派生出攻击、破坏、战争等一切毁灭行为。当它转向机体内部时,导致个体的自责,甚至自伤自杀,当它转向外部世界时,导致对他人的攻击、仇恨、谋杀等。同时人类内心存在最基本的意识形态即本我,而本我按快乐原则行事,它唯一的要求是获得快乐,避免痛苦,本我的目标乃是求得个体的舒适,生存及繁殖,它是无意识的,不被个体所觉察,这样就产生了人类无节制的私欲。

从十字军东征,到黄巢的“杀人满街,巢不能禁”,从罪恶的三角贸易,到6·8”特大跨国拐卖儿童,从外国到中国,从过去到现在,面对人类为了一己私欲犯下了的过错,我们难道不能说一句:“人性本恶”吗?

马克思理论: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社会由人类组成,如果人类不是本恶,那么社会中的恶性又是哪儿来的呢?很简单,因为人性本恶!由于每个人的私欲膨胀导致的结果便会人人都得不到自由,所以便制定了规则,而之后人们逐渐把其发展为道德和教化的约束,孟子提出的性本善正是对教化的一种拔高,如果人性本善,那还有什么作用呢?

我们人类的伟大并不在于自认为我们的本性是善良的,而是我们可以直面我们恶的本性,不断用教化吾日三省吾身!

描写恶性违章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 汇报材料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出的重大决策。2020年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接下来专项斗争要对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我局作为xx市委成立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肩负着我市自然资源领域土地、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管重任。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的部署,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统一部署安排,在xx市政府和xx市局的有力指导下,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就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扎实抓好这项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工作部署推进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线索查处情况 2018年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共接收xx市局扫黑办转办线索1条,xx市扫黑办转办线索28条,均已按时核查上报,同时结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用地用矿、违建别墅清查整治等专项活动和月度、季度、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深挖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线索5条,上报xx市扫黑办转办市公安局、纪检委,现5条线索均已办结。

(二)“三书两办”落实情况 2019年10月23日,我局接xx市检查院x市检行公〔2019〕14058100035号《关于“xx村村民xxx养猪场违法占用耕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进行了实地核查。2019年12月4日,我局以书面报告向xx市检查院对宋双安养猪场违法占用耕地一事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进行了上报。

(三)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情况 2018年8月28日,我局印发了《xx国土资源局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涉黑涉恶重点治乱工作的实施方案》,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2类打击重点和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确定的5类打击重点所涉及的地区、行业、领域,进行系统性摸底清查和打击整治。

2019年1月11日,我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行业监管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行业监管工作任务、精准定位行业监管工作职责、强化行业监管工作措施,确保行业监管工作坚强有力。

2020年6月8日,我局印发《关于对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对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自然资源领域存在的粗放管理、非法垄断、藏污纳垢、野蛮生长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开展了专项会议进行了部署,现各股所正在通过自行排查、群众举报、上级移交和“三书一函”移送等渠道,全面摸排我市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

(四)信息报送情况 按时向市委扫黑办报送《黑恶势力“保护伞”及涉黑涉恶腐败线索处理台帐》、《黑恶势力“保护伞”及涉黑涉恶腐败线索处理台帐》等每月工作台账和市委扫黑办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报告。

(五)建立长效机制 扫黑除恶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政法委、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公检法机关、政府各部门等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治安、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协同管治。我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根据公检法机关的建议及时调整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依法打击黑恶势力。

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离不开人民群众的举报。我局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

健全落实常态化宣传机制,加强公民法治教育。我局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加大正面宣传、“以案说法”力度,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局面,使黑恶势力无处藏身。

1.我局将把此次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指导,定期召开调度大会,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2.我局将要求各股所及局属单位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建立完善“三书一函两办”督办交办、信息共享、线索移交、通报反馈等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打伞破网,深挖根治、净化土壤。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活动的重大意义、工作部署及整治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4.继续按时向市委扫黑办报送扫黑除恶工作台账、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

5、整章建制,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将我部门执法监察各项制度同扫黑除恶制度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扫黑除恶的威力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的钉子户、顶风作案户等恶性违法行为,使我市自然资源开发秩序持续向好。

xxxxx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9日

描写恶性违章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需要“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党和政府审时度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的切实举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黑恶势力在不同时代、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为此,必须要精准分析、因时制宜。当前,人民群众对社会稳定、人身安全、公共秩序、个人权利的诉求日益明显,黑恶势力作为平安社会的毒瘤,在现实生活中不断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秩序。同时,涉黑“保护伞”的出现助长了黑恶风气,更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基于此,《通知》将这次专项斗争提到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治理、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体现了党和政府向黑恶势力“开刀”的勇气和决心。同时,在实际运行中也利于在社会上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震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和谐安定有序的生活环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扫黑除恶是时代所需,更具有突出的时代意义。

本文将从当前黑恶势力所呈现的新特征,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践踏民主法制,激化人民群众与基层政权的矛盾。在部分农村、城市基层,一些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等手段,逼迫、引诱国家党政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参加其组织的非法活动或者为其提供政治庇护和帮助,更有甚者利用组织的财力和势力进行形象包装,骗取政治资本,捞取政治光环,直接进入基层政权。

(二)黑恶势力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发展变化,黑恶势力已从传统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向物流、交通,再到非法高利贷放贷平台等领域。

(三)黑恶势力向隐蔽化转型,逃避打击能力增强。

1、黑恶势力从明显的暴力特征转向“软暴力”。早期的黑恶势力,具有明显暴力特征的杀人、伤害、抢劫、强奸等是其最基本的犯罪形式,但从近几年盛行的校园贷、现金贷、等网络贷款平台引发的一系列追讨债务的案例来看,有的是由黑恶势力操控,进行“软暴力”催债,如言语恐吓、跟踪骚扰等,他们对违约的借款人采用在学校闹事、电话骚扰亲友等方式给借款人施加精神压力,迫使借款人还钱,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危害。

2、黑恶势力已经从帮派化向公司化、企业化等表象合法的形式转变。如我院1月23日宣判的娄某、冯某等十人涉恶系列案件,被告人娄某、冯某、王某、刘某、彭某、孙某、张某、王某、邢某、于某等人为获得非法经济利益,自2017年以来,经常纠集在一起,逐渐形成了以娄某垚为首要分子,冯某、王某、刘某、彭某、孙某、张某、王某、邢某、于某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多次实施违法犯罪,通过向他人发放高利贷,收取高额利息、“好处费”、“实地考察费”和“违约金”等方式非法获得经济利益。为实现这一目的,上述被告人通过暴力讨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强拿硬要、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等方式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被害人无家可归,甚至被逼无奈服用农药自杀,严重危害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严重破坏辖区内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3、黑恶势力的组织头目转向“幕后”。一些黑老大和涉黑组织不再直接实施暴力犯罪,有的临时雇佣社会闲散人员、流动人员作案。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需要具备的四大特征之一就是组织特征,而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否具备组织特征,要看该犯罪组织是否“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稳定”。因此实践中,一些黑恶势力被抓获后,往往以实施犯罪的并不是组织成员来否认组织机构的稳定性,进一步逃脱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处罚。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以下简称《意见》)第14条的规定,“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恶势力”三个基本特征:

(一)组织特征: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且纠集者、骨干成员相对固定,并且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实践中,通常聚合随机,组织松散。

(二)行为特征:主要表现在以暴力或威胁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三)危害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虽未达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称霸一方、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程度,但也对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带来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恶势力”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组织的相对固定性、行为的多次违法性、危害的社会影响性以及发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雏形”性。

根据本院历年审理刑事案件情况,以下几类案件易转为恶势力组织犯罪。

1.寻衅滋事性质的恶性犯罪事件,易转化为恶势力组织犯罪。在本院审理的恶性犯罪案件中,发现寻衅滋事案件较容易转化为恶势力犯罪。如多人犯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罪的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在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或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严重扰乱和破坏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此类危害性大,突发性和不可控制性高。

2.聚众斗殴等团伙性犯罪频繁发生,性质恶劣。

本院审理的多数聚众斗殴案件,犯罪手段凶残,影响恶劣。此类犯罪参与人数多,规模大,有时还有持械斗殴,在区域范围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多次聚众斗殴,给交通和社会秩序造成混乱。例如聚众斗殴罪。  

如被告人张某哲、焦某、张某玉、许某等九人寻衅滋事一案,被告张某哲等九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手段,在通化市东昌区范围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1.司法机关联动执法,强力打击犯罪分子。驻村工作队员、驻村民警、村级警务助理、基层党组织等要及时排查矛盾纠纷源点,并逐级上报处置。司法机关对于涉嫌违法犯罪行动的,要坚决予以处置,体现法律的威严。尤其要加大对违法宗族活动的打击力度,但亦注重慎重处理群体性事件。对于被煽动人员以调解和教育为主,打击为辅。严格控制事态升级和发酵,将事态解决在萌芽状态。而对于已经涉嫌犯罪的事件,公检法要及时计入,并开展联动配合,将案件做扎实;让那些涉黑恶势力的案件在移送起诉时,能够予以有罪判决。做到在回应社会关注震慑的同时,展现法律严惩犯罪的决心。

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部门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力度,选派优秀干部到村委挂职,强化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继续推进和执行“一村一警”等模式,完善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基层选举的公平公正。加强图书室等农村村民活动场所建设,将农民的兴趣吸引到健康丰富的娱乐休闲活动中来。

3.加大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司法机关多深入基层,送法下乡,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开展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的法律咨询和服务,使他们认清违法犯罪的危害,共同营造一个学法、懂法、守法并且用法的良好环境。多在校园开展法制宣传,在教育学生的同时,通过学生影响家长,达到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目的。

1.依法履职,严格审判。法院在注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做好政治站位的同时,要依法履职,用法律手段,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的威严。对于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发现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对于移送的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依法判处;做到不拔高也不降低对于涉黑恶势力犯罪的认定,并在量刑时与其他普通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已经认定的危害社会安定的黑恶势力犯罪,要坚决严惩,从重处罚,铲黑恶势力犯罪的滋生土壤。

2.开展巡回审判。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不仅限于在法院机关开庭审判,还有将一些案发性高的民事案件、典型的犯罪案件拿到案发地进行开庭审判。做到以案说法,实践教育,使得以一案教育一方,积极展现法院对维护社会安定的决心。

3.强化协同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与组织部、公安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到整治黑恶,震慑犯罪、扩大影响、鼓舞群众。建议请示报告制度,派人负责对涉黑恶势力案件相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法院和政法委报告,确保案件审判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描写恶性违章心得体会及感悟七

1、当前我国“扫黑除恶”是必要的和迫切的。

也许大家都没有忘记,上个世纪40年代初,为了夺取抗日战争和民主革命的胜利,也为了端正思想、文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党风,中国共产党进行了十分著名的“延安整风运动”(进行了约3年半时间)。

上个世纪80年代初,也是我国改革开放之初,为了我国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也为了我国社会治安的好转,其中为了镇压那时十分猖獗的各种刑事犯罪分子,我国进行了十分著名的“严打”(从重、从快和从严打击各种犯罪团伙和犯罪分子。进行了约3年时间)。

这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使用的特殊手段,或者说在非常时期采取的非常措施,是必要的和迫切的。

而今,党的“十九大”确定了我国要进行伟大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可是长期以来有牵扯到党政干部的“黑恶”事件仍时有发生,人民群众一直怨声载道。

此外,国内外敌对集团和敌对分子长期忘我之心不死,一直不停地搞颠覆我国政权的许多阴谋活动。

于是为了巩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其中,为了扫清我们前进道路上的种种障碍尤其是当前出现“黑恶”这种十分明显的严重损党害民的障碍。也为了彻底粉碎许多敌对分子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一起疯狂散布却冠冕是世界十分著名的许多“预言家”不约而同地一齐预言的、也曾被传和炒得十分厉害的“中国的社会主义也会像苏联的一样只有70岁的命”的谣言。

另外,为了明年我国建国70周年广大人民有一个欢乐祥和的庆祝环境。

所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毅然决定我国要开展一场把上个世纪40年代“延安整风运动”和上个世纪80年代“严打”的一些做法和内容结合到当前的实际来进行的“扫黑除恶”斗争。

这也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使用的特殊手段、在非常时期采取的非常措施,而更是在新形势下实施的一种新做法。这也是必要的和迫切的。

2、参加这次“扫黑除恶”斗争是什么单位部门和什么人?

有许多同志认为,“扫黑除恶”是公检法部门而主要是公安部门的事。

这样的认识,是片面的,错误的。

其实他们不知道,或者忘记了,或者忽视了,它是中央统一部署而开展的一次全国性、全民性、全领域、各部门、各单位、各条战线的斗争。

:究竟什么“黑恶”我们要扫除?

现在社会上出现有几种误解:

1、有许多同志认为,有成百上千人甚至更加多人的黑恶团伙,及其去做坏事,才叫“黑”。干重大的如杀人放火的事,才叫“恶”。

这是错误的。

按以前的习惯来分,事情、东西有大小之分。按现在的习惯来分,事情、东西有大中小之分。

而不管按哪一种习惯分,刚才说的那种“黑”和“恶”,已经是属于大的“黑”和“恶”了,我们才去管和理?而属于中小的“黑”和“恶”,我们就不去管和理了?

如果我们不去管和理各种中小的“黑”和“恶”,让它们自由发展,就会成为大的“黑”和“恶”了。

这样的道理很简单:积土成山,积水成湖,然后形成高危……

例如,长期以来,在公交车上有很多人动不动就去骂司机,甚至打司机,又甚至抢夺司机的方向盘,我们都不够重视甚至不重视,而更没有严肃处理过。后来出现这样引起的今年11月初重庆市万州区公交车坠江致使15人死亡那样的重大恶性事故。

这是血淋淋的事故。这是活生生的事实。

而“事实胜于雄辩”。

2、看得见的“黑”和“恶”才是“黑”和“恶”,也才要扫除。

看得见的“黑”和“恶”主要有:

车匪路霸、山匪村霸、流氓团伙、黑恶分子、黑恶团伙、黑恶分子和黑恶团伙的保护伞、黑恶分子和黑恶团伙的资助者……

黑恶分子为非作歹、欺行霸市、横行霸道、敲诈勒索……

“家暴”,特别是比较严重的“家暴”(是凶恶行为)。

校园暴力事件,特别是比较严重的校园暴力事件,如现在经常出现的几个甚至十几个学生一起十分野蛮毒打一个学生(是凶恶行为)。

社会上恶劣的风气,如长期不尊师长,不敬英雄和科学家,却十分崇拜娱乐圈明星。又如长期不爱国爱民,却十分崇洋媚外。其中,会说一两个洋文单词,感到无比光荣。过一下洋节,感到无比快乐。去鬼地方如旅游那样走一圈,感到高人一等。用一下洋物品,感到八面威风。去外国买一个马桶盖,感到祖先坟头上不断冒青烟。

个人的恶习,如长期的懒懒散散和马虎应付的工作作风。

野蛮执法,野蛮行政,如强买强卖强拆等。

……

而其实呀,“黑”和“恶”都有明暗之分。又有与它们相牵连、相类似、相同或相似性质的事呀。

好像:

黑幕交易,暗箱操作(这些也属于“黑”的范围)。

又好像:

不敢公开、偷偷摸摸进行的邪教宣传、组织活动。

不敢公开、偷偷摸摸进行的“拉山头”、“搞宗派”的宣传、组织活动。

不敢公开、偷偷摸摸进行的“和平演变”和所谓的“绿色革命”的宣传、组织活动。

总之,我们要扫除的“黑恶”是,不管大小,也不管明暗,凡是“黑恶”及与其有关联特别是有直接关联和相类似和相同或相似性质的事情、东西。

并且我们要做到,有“黑”扫“黑”和有“恶”除“恶”。现在没有“黑恶”,也要防止未来滋生“黑恶”。并且努力营造风清气正、人民安居乐业、政府文明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人人遵纪守法、个个明理有德、大家乐观向上和家家户户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怎样进行“扫黑除恶”?

对于所有“黑恶”,我们都要毫无死角和彻底地扫除。

特别是,大大小小的各个地方、各个部门和各个单位的负责人,不要怀疑中央的这一英明决策,而要统一认识和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的统一部署、统一指挥和统一领导。

也许这场斗争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来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和查找以及打击。

在这一阶段,侧重于学习和查找。

对于社会来说,查找黑恶分子和黑恶势力,及与它们有牵连的在党政军中的人和事。

对于同志来说,要互相查找缺点和错误。

对于自己来说,是自查。当然,也要及早自纠,如改正自己的不良习惯。又如把自己违法乱纪的事主动向组织交代清楚。

以上的查找有些像昔日搞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国家,对凡是在这一期限内主动向组织交代自己违法乱纪的事情、主动投案自首的,都给以比较宽大的处理。

这样做,有些像“延安整风运动”的宗旨和方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第二阶段:查找和打击。

深度查找、挖掘。

在这一阶段,侧重于打击,而又侧重于“严打”,即严厉打击。其中包括旗帜鲜明地与大大小小的坏人坏事作坚决斗争。

对于自己来说,是更加严格和更加深刻的自纠。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成果,乘胜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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