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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十九心得体会和方法 绿化养护心得(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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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十九心得体会和方法 绿化养护心得(4篇)
2023-01-07 20:16:39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于绿化十九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1.1 本合同当事人

1.

1.1 发包人: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1.

1.2承包人: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1.2 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

1.3 本合同签订地点: .

第三条 标的房屋

3.1 标的房屋为位于 市 路 号 的由发包人持有的“ ”项目地上第 层整层(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发包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甲方同时将房产附属通道、楼梯、设施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场地、位置等提供给乙方及其顾客使用。

3.2标的房屋总租赁建筑面积及其各部分租赁建筑面积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并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平面图范围内的实测建筑面积(不含该平面图范围以外的任何面积)为准。

第五条 承包人有权使用的公共条件

5.1 共用条件及构成

5.

1.1 共用道路:标的房屋四周发包人、产权人或物业管理单位负有管理职责的通道由发包人负责地面硬化,承包人之车辆、人员及顾客有无障碍通行权。

5.

1.2 地下停车场:位于标的房屋所在建设项目 层,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发包人承诺地下停车场向承包人所属车辆提供 个室内停车位,对顾客停车费给予提供(详见物业管理合同)室内停车场由发包人负责管理。

第八条 租赁用途和承包人经营使用权

8.1 承包人承包标的房屋设立影视中心(以下简称商业项目)

8.2 发包人发包标的房屋,可作为影城放映中心,且该项目的消防申批手续应经消防部门批准立项。

8.3租赁期内,承包人对标的房屋有以自营、联营、合资、合作等各种合法商业经营形式使用的权利。承包人以影视为核心,可以经营咖啡店(含快餐服务)茶座、酒吧、网吧、电子游戏以及其他与电影相关的商业配套项目。但原则上不得经营 f~ f有冲突的经营品牌,经营项目明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

8.4 发包人承诺不向

第三方提供别处发包人所有的房屋用于与承包人业务相竞争的品牌经营。

8.5 因承包人以联营、合资、合作等形式使用标的房屋导致的

第三人对标的房屋和辅助场地、公共条件及承包人使用范围内广告位的使用,视为承包人使用,该

第三人不与发包人、产权人、物业管理企业直接发生合同法律关系;因上述

第三人过错,给发包人和任何其他

第三人造成损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租赁期限和计租日

9.1 发包人于________年____月前向承包人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为起租日。

9.2 起租日以后每月或每年之相应日期为计租对应日。计租日至该日周年对应日为

第一个计租年度,以后计租年度依此类推。除有特别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年”(如上年、下年、年度等)均指计租年度。

第十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0.1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约定,该房屋在租赁期限内第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年的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 ),第________年后

10.2 承包人应于 内向发包人支付该 的租金, .

10.3 除不可抗力应外。承包人无正当理由违反本条约逾期不支付租金,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应于发包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内缴清应付之租金,同时按当年应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10.4 承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定金、租金、能源使用费和其他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支付日期以承包人付款票据出票日为准,在承包人付款前,发包人应先向承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发票或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收据(定金和代收费用可开一般收据)如甲方未及时开具正式发票的,乙方付款期限顺延。

第十一条 交房时间和交房条件

11.1 在本合同签订以后,在发包人与承包人书面确认标的房屋设计更改方案后10天内发包人需完成具备承包人进场装修条件。按本合同附件二的房屋交付标准(见附件2)向承包人通知交房。

11.2 发包人在具备房屋交付条件后,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5天内派人现场办理交接。

11.3 非因可以归责于承包人的事或不可抗力,发包人违反本条约定逾期通知交房,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不能交房,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发包人应按初始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承包人的经济损失。

11.4 标的房屋具备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非因可以归责于发包人的事由或不可抗力,承包人没有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与发包人办理标的房屋交接手续,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20天不办理移交手续,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承包人应按初始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期内新增资产所有权归属

13.1 合同期内,承包人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之所有权属承包人;由发包人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属于发包人。

13.2 如因承包人的违约行为而导致本合同解除,承包人新增固定资产中,不可移动的装修设备所有权归发包人所有,其余可移动的资产归承包人。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包括标的房屋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维护、修理和设备、设施更换)

14.1 发包人或其委托人的物业管理公司不得另向承包人收取物业管理费。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与标的房屋使用相关的下列物业管理事项,并根据有关规定缴纳维修基金等款项:

14.

1.1 合同期内属发包人应完成的土建工程的维护、修理,包括大修、中修、急修等。

14.

1.2 发包人对其所投资形成的所有公共系统安装工程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修理。

14.

1.3 合同期内标的房屋场内、场外由发包人投资的所有设备、设施的正常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14.

1.4 发包人负责标的房屋所属建设项目内的公共广场的绿化、保安、清洁卫生和环境的建设、维护、管理及公共能源费、管理费等所有公共费用。

14.2 发包人对其上述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和公共系统设施设备的维护、修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持续保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

14.

2.1 出现一般常见故障维修在接到承包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如不能在24小时内派人修复,乙方可代为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

14.

2.2 大修、中修、急修,在合理时间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

14.

2.3 标的房屋因承包人以外的任何原因比较严重损坏(注:本处“比较严重损坏”,指导致承包人停业或部分停业,或对承包人的商业经营利益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发包人应在该事实发生后负责修复。承包人的合理损失应当在当年租金中予以扣除或减免。

14.3 发包方对其负有更换责任的设备、设施,应当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后内更换完毕。

14.

3.1 需进行法定检验(如电扶梯年检)的设备,经维修仍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领取合格证或许可证。

14.

3.2 无需进行法定检验的设备,出现运行故障,经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检测建议报废。

14.

3.3 使用说明书标明有使用期限的设备,使用期限届满。

14.

3.4 存在无法修复的质量问题。

14.4 合同期内,由于发包人未及时维护、修理房屋和维护、修理、更换其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公共系统和设备、设施,给承包人或任何

第三人造成损害,由发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在发包人书面认可的情况下承包人同时有权自行维护、修理和更换同档次的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工程费、管理费等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通知发包人对存在的房屋和设施质量问题需要修复,发包人超过48小时不进行处理,或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就会严重影响承包人经营的,承包人有权在未发包人书面认可情况下,自行维护、修理和更换同档次的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工程费、管理费等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因此需承担的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费用,经双方书面认可或法定程序认可后可直接冲抵承包人应付合同租金。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甲方还应当免收维修期间的租金。

14.5 标的房屋场内除发包人投资的设备、设施的物业管理由承包人负责,具体为:

14.

5.1 标的房屋场内保安、保洁。

14.

5.2 标的房屋场内所有机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运行;如承包人及承包人顾客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设施、结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维修费用或更换费用,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14.

5.3 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内自行投资的设备、设施、装修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修理、更新。

14.6 发包人根据本条约定应承担的物业管理责任,发包人、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注:发包人、产权人参加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承包人不和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发包人和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干预承包人根据本条约定行使相应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务。

14.7 关于物业管理的责任划分及费用分摊,在双方办理交房手续时根据工程的实际状况和本条约定的原则,在与物业管理公司根据上述物管原则签定《物业管理合同》时明确。

第十六条 投保责任划分

16.1 所有权不属承包人的房屋和设备、设施,其保险责任归发包人。

16.2 所有权属承包人的设备、商品和商业经营责任,其保险责任归承包人。

第十八条 承包人保证事项

18.1 保证其行为本合同签约人依法成立、在本合同期依法持续,具备签订本合同和持续履行本合同的主题资格。

18.2 保证每年度,应向发包人协助提供相关证照和文件,以便发包人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续期,以维持租赁证照的有效性。

18.3 保证具备装修工程设备工程、改造工程开工的全部合法批准手续,自行选定具有合法资质等级的施工队伍,安全施工,不得损害发包人标的房屋主体结构,并应在竣工后取得公安、消防、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且应向发包人报送全套装修竣工验收文件和图纸。发包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消防验收等手续。

18.4 装修竣工验收后,承包人需进行任何设施、附着物、构筑物重大添附、拆改、保证在施工前内书面征得发包人同意。

18.5 保证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标的房屋,并不得违法使用标的房屋,不能擅改变标的房屋的功能。

18.6 保证按使用规范正常、合理使用标的房屋和设备,不得损坏标的房屋和各类设备及设施。

18.7 保证在改造及装修过程中和租赁期限内,不得破坏标的房屋的基本结构或有危及基本结构安全的行为,任何与结构有关的改变必须书面报送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标的房屋部分或整体使用权对与经营本合同约定业务无关的

第三人转租(乙方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的公司不受此限);在保证经营主体的前提下,承包人经营范围内的多种经营发包可以自主决定。

18.8 如标的房屋发包人、产权人以本合同标的房地产设定转让、抵押或以之抵偿债务之事宜,未侵害承包人的承包权和使用权,承包人保证继续履行本合同。

18.9 承包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承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给发包人或其他

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同时应按当年应付租金的10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8.10 承包人保证对其商业经营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且不限于产品质量责任、服务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

18.11 承包人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租金和缴付各类能源费用。

18.12 以上承包人保证事项不能在60天内完成或改变,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承包人违约。

第二十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20.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0.2 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取得解约权的一方有权在该事由发生后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解约权。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特别约定外,自通知依法送达之日起内,如双方没有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书面协议或受通知方没有提起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或仲裁,本合同解除。因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守约方自动或书面承诺放弃解约权,除守约方当时另有书面声明或通知外,不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赔偿责任。20.3 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包括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社会剧烈动乱、严重流行性传染疾病等灾害。20.4 本合同生效后,非依本合同上述约定或法定事由,双方均不得以其他事由为借口或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按初始年租金标准的100%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如发包人尚未交房且承包人已支付相应款项或承包人因履行本合同已经发生投资,则还应承担如下责任:如发包人单方强制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承包人已经付定金,同时应返还承包人已付(垫付)任何款项,并按承包人投资原值(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筹备开办费、广告费、政府规费、税及为此支出的其他任何费用)赔偿承包人投资损失。如承包人单方面强制解除合同,应赔偿发包人因承包人对标的房屋提出改造要求而造成的发包人实际发生的改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政府规费、税)赔偿完毕后,本合同解除。一方单方强制终止合同,另一方有权拒绝接受上述赔偿并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20.5本合同在依法或依约正式解除前,除本合同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20.6出现下述20.7、20.8、20.10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保证金。如出现下述20.9、20.11、20.12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年租金的百分之百赔偿给乙方。20.7租赁场地未按合同附件二的约定时间、用途和标准交付,延迟超过;或租赁场地发生产权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达(含)以上的。20.8甲方负责的影城消防工程(由于承包人方案或装修影响除外)未能按时完成,或未能按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延迟乙方开业超过。20.9甲方对建筑和或对最后竣工的租赁场地做改变,未及时通知乙方;租赁场地承重结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由于承包人装修工程超过设计荷载除外)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甲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能解决的。20.10甲方未能按时提供乙方营业通道、其他配套设施服务、物业管理等服务的,延迟乙方影城开业超过。20.11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共设施和设备使用服务出现中断,甲方未按约履行租赁场所维修,甲方在内不能给予修正并赔偿的。20.12其它因甲方严重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并且在内不能结束该种违约状态。20.13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为另一方提供了任何形式的担保,在担保解除以前,作为被担保人的一方不得适用本合同任何条款或以其他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租赁期满,合同解除或暂时停业善后处理

21.1 合同租赁届满180天前,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是否续约。租赁期满承包人不再续租或合同解除后,承包人负有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内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和商品撤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产权人提供方便。如承包人转让该部分资产,同等条件下,发包人有优先购买权。除本合同系因发包人违约而解除的情形外,承包人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装修无偿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不得拆除或毁坏,发包人、产权人也不得要求承包人拆除。由承包人使用,管理的所有权属发包人的设备,除正常报废、损耗和折旧外,承包人应如数归还发包人。

21.2 合同期满,承包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第二十二条 保密条款

第二十三条 关于违约责任的共同适用条款本合同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违约方除承担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责任外,还应赔偿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责任或追索债权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聘请其他中介机构的费用、差旅费等所有因此发生的费用。因发包人违约而经有效司法文书确认的应向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有关费用,可直接抵扣承包人应付合同租金。

第二十四条 生效条款

24.1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印章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争议解决办法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尽一切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附件

1.标的房屋平面图;

2.《标的房屋交付标准》;

3.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及设备的约定。

第三十条 补充协议下列形式的文件,作为本合同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对于绿化十九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将x村内道路及周边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地点:x村内道路及周边环境景观绿化

二、工程总造价: 。

三、工期:乙方确保在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完工,工程标准达到甲方提供的绿化施工图设计标准。

四、开工准备:甲方前期为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呈报给甲方。

五、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全部完工经复验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 年 月再次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六、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图纸设计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施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七、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

1、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

2、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

3、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4、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

5、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至 年 月底,养护标准达到苗木成活率100%,规格符合施工图要求。养护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工程验收方法:

1、根据乙方申请,甲方组织x村两委进行验收;

2、经验收合格由x村两委签字后视为该段工程合格。

九、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三日内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的,每推迟一天赔偿给乙方逾期违约金300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每推迟一天按应付工程价款的万分之五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绿化施工图设计的要求,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苗木成活率不达标,需补植的苗木,由乙方承担补植费用,还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损失计算标准以该类苗木的投标报价的两倍计算。

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承担1000元违约金。

3、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如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有权拒付相关工程款。

4、本工程在 年 月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无权要求支付工程余款,甲方可以另行处理。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定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对于绿化十九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甲方:

乙方:

甲方经研究决定,现委托乙方对御临门温泉绿化工程项目中的绿化苗木进行采购、种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结合本项目工程具体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御临门温泉绿化采购、种植工程。

2、 工程地点:紫金县九和镇热水村。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成活、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及包验收。

4、 工程内容:

⑴、御临门温泉绿化苗木采购工程

乙方自行组织采购苗木并送至绿化工程施工现场。

⑵、御临门温泉绿化种植工程种植土找平、卸苗、挖树穴、修剪(树叶)、种植(施有机肥、熟耕土)、淋定根水、栽植期淋水、清运树枝及树尾、清理场地、回填土等。

第二条:工程价款:

1、 甲方采购并抵达施工现场的苗木,费用按《附件一》所列单价计算。

2、 乙方需至甲方指定地点迁移到施工现场的苗木,费用按《附件二》所列单价计算(此项苗木不包成活)。

第三条:结算方式

该工程以《附件 》及《附件 》的单价为结算单价。该造价信息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施工单位以甲方审核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工程总造价结算以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及《附件一》与《附件 》的计算为依据。

第四条:款支付方式

1、 第一期工程完工,甲方应在一个星期内支付乙方所完成工程款的90%,余款留做本项目的质保金。

2、 以后结算请款依据上款类推。

3、 质保金在保生期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星期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工期

工期按双方约定,以甲方下达的《工程联系函》为依据。如乙方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施工工作,从逾期后第五天起,每推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1‰计罚。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期延期,上述工作的完成时间可以顺延。

第六条: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保修

一、 质量验收标准

1、 乔、灌木的成活率达到95%以上;

2、 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达到95%;

3、 草坪无杂草、无枯黄,种植覆盖率达到95%;

4、 绿地整洁,表面平整;

5、 种植的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符合设计要求。

二、 工程质量保修

1、 在正常施工期限内完工的情况下,由乙方提出书面报告申请验收,以甲方签发《竣工验收》日期为计算起点,保养期为3个月,其中棕榈科植物的保生期为6个月,其它植物的保生期为3个月;

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部分工程延期施工(工期拖延超过100天)的情况下,保养期以乙方第一批苗木运抵现场为计算起点,保养期为1年。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以《工程联系函》形式通知乙方施工,详细表述施工区域、苗木规格、数量及要求工期等要素,并提前48小时告知乙方;

2、 负责统一安排乙方临时施工场地及宿舍等,开工前指定施工取水点、电源驳接点(生活用水、电表开关等设施乙方自理),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四份、有关资料四份;

3、 乙方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而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两天内会同设计进行处理;

4、 甲方委派现场代表负责现场管理、监督工程质量、进度,施工期间的工程量签证;

5、 负责本工程种植土的换填及平整工作以及工程款所需发票。

二、 乙方责任:

1、 工程施工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

2、 所有施工机具、宿舍、围墙、施工用水电安装、施工用道路均自行负责及管理;

3、 若工程施工进度达不到工程进度计划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

4、 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负责统筹分包单位的消防、卫生、治安管理,做到道路畅通、卫生整洁等文明施工;

5、 本工程基本完工钱,应及时清理好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周围的余泥及其它堆积物的清除、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的拆除);

6、 工程所需用电用水由甲方提供;

7、 负责本工程种植十的找平工作。

第八条:其它约定条款

1、 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甲方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不得弄虚作假,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工程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全面接收甲方的现场管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不听从管理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2、 保生期内如有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第五天内进场维修,否则,甲方可另请施工队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50%的延误维修罚款,保生期内用预留工程结算款做质保金,保生期满扣除实际维修费返还余款;

3、 未经甲方同意不准承包,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已发生的工程费用,同时因乙方原因,影响整个项目的工程施工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以结算。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严格按照本合同条款执行,任何一方在执行过程中违约并造成对方经济损失,应对守约方进行赔偿。

本合同签订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于绿化十九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为加强社区环境保护与管理,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增强社区居民环保意识,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环保活动,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营造一个绿色、健康、和谐的社区环境,社区结合社区实际,因地制宜搞好社区绿化美化工作,提升社区品位。

制定全年计划如下:

对各种观赏树木结合整形进行冬季修剪工作,清除树木上的枯死枝、伤残枝、病枝以及妨碍架空电路线和建筑物的枝条。

并对绿地上的落叶进行清扫工作,保持绿地清洁,预防发生火灾。

1、绿化工作人员应落实到位。

2、3月12日是全国,做好绿化宣传工作。

3、草坪与树木均开始返青,需水量增加,选在天气好、气温较高的时间,对所有绿地浇灌春水1-2次。

4、进行彻底、全面的清理,清除干草、杂物。

5、全面检查草坪土壤平整状况,对不平整部位可适当添加土和细沙进行平整。

6、春季绿化工作开始,抓紧时间做好花灌木的种植、补植。确保成活率。

1、及时清除草坪中的杂草,控制杂草生长。

2、对草坪适当的修剪,留茬高度控制在5-8厘米,对草坪施氮肥,保障草坪的春季生长发芽。施肥可采用多次少量的方式,施肥后应该灌水一次。

3、全面防止病虫害,此时是蚜虫的初发期,花灌木生长期内均有发生,因此防治蚜虫工作应贯穿到9月份。防治蚜虫可采用低毒广谱类杀虫剂,如溴氰菊脂、菊杀乳油、辛硫磷等药物。

4、对各种树木及草坪及时浇水,特别是草坪浇水次数应在2-3次左右。

5、对移植和新补植的树木应加大肥、水管理。

6、剪除冬、春季干梢的枝条。

本月气温较高、湿度大、多暴风雨:

1、对草坪修剪3-4次。

2、对草坪和树木适当浇水

3、本月充沛,杂草生长旺盛,要对绿地内杂草及时清除(除草剂药害较大,不提倡使用,大多数以人工拔除为主)。

4、由于气温高、湿度大,所以对病虫害特别应注意,特别是草病虫害发生频率高,所以要经常喷药进行预防工作。

5、大雨后,容易发生树木倒歪等危险情况,各管理处应及时派人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6、做好排水防涝工作,雨后及时排除绿地内的积水。

气温下降,花灌木开始落叶:

1、结合整形对树木进行秋季修剪,主要剪除春、夏生长的徒长枝,干枯枝叉。

2、对弱势花灌木、草坪施肥,以磷肥和钾肥为主,增强其抗病能力和促进树木和草坪的秋季生长。

3、对绿地内杂草进行全面清除。

4、气温开始下降,是地下害虫危害较严重的时期,因此,对地下害虫的防止不能放松。

花灌木开始落叶,进入休眠期:

1、大多数植物生长缓慢,逐渐进入休眠状态,部分树木和草坪出现枯黄现象,管理工作主要是清扫地表的树木落叶,对草坪的枯草层进行清理。

2、天暖时可对草坪进行一次浇水,对草坪完全越冬提供充分保障,并有利于春季草坪返青。

3、对绿化机具进行全面保养、入库。

4、整理养护管理记录,做好全年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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