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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观摩心得体会实用 税务 心得体会(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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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观摩心得体会实用 税务 心得体会(九篇)
2023-01-07 16:37:31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2税务观摩心得体会实用一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代理事项

_________。

二、代理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代理费用

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c._____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则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则已收的合理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3.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代理费用。

5.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6.到外地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地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7.甲方如委托乙方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_____,乙方优先办理,并予以_____优惠。

五、双方责任

1.乙方在代理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遵守_____、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代理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的_________工作,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2.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代理事项。

3.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的情况保密。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_____》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双方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代理事项完成时终止。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2022税务观摩心得体会实用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税务代理范围为:(可选择)

(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二)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领购手续;

(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

(五)制作涉税文书;

(六)审查纳税情况;

(七)建帐建制,办理账务;

(八)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九)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税务代理的方式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

税务代理的期限为:受托人应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

三、税务代理资质要求

(一)从事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业务在2年以上的;

(二)从事税务行政诉讼业务2年以上的;

(三)从事税务代理业务2年以上的;

(四)在税务部门连续从事税收实务工作20xx年以上,并已不在税务部门担任职务的。

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上述费用按_________方式支付,自约定事项完成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完毕。

3.如委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受托人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4.受托人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委托人同意并由委托人主持;该应酬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5.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受托人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委托人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受托人协商酌情调增代理费用。

6.受托人去委托人现场办公或为委托人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7.到外埠为委托人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8.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收费,受托人优先办理,并予以收费优惠。

五、委托人义务及责任

1.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受托人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委托人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受托人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受托人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委托人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委托人负完全责任;这些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委托人不得授意受托人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4.委托人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代理费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5.由于委托人未及时提供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误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六、受托人义务及责任

1.受托人有权根据代理业务需要,查阅被代理人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

2.受托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订购或查询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资料。

3受托人对被代理人偷税、骗取减税、免税和退税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4.受托人在从事代理业务期间和停止代理业务以后,都不得泄漏因代理业务而得知的秘密。

5.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服务。

6.受托人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不收取代理费用。

7.受托人遵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代理委托事项,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8.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人代理事项。

9.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事项的复杂难易程度及税务代理执业人员的经验、知识等情况,将受托业务委派给具有胜任能力的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担。

10.根据委托人的受权和工作需要,承办的执业人员应对委托人提供的情况、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验证、核实。

11.执业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代理或末按协议约定进行代理,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受托人和执业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在委托事项实施完毕后,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经过核实的数据、事实为依据,形成代理意见,出具税务代理工作报告。

13.受托人应当为委托人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税务代理档案的真实、完整。

14.受托人不得对委托人实行价格歧视。

15.受托人不得超出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收费标准。

16.受托人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

17.受托人不得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18.受托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

七、违约责任

(一)受托人违约责任

1.超越权限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擅自转委托的责任。受托人违反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转委托,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委托人违反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的责任,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而转委托的,如果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次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5.违反交付财物及转移权利义务的责任。受托人未将处理事务取得的财产或者权利及时转交给委托人,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委托人违约责任

1.违反费用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如果委托人违反了这一义务,则应当向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2.违反报酬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终止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委托人违反此义务的,应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变更、解除

1.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2.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九、合同终止

1.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税务代理执业人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4.委托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代理行为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终止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声明及保证

委托人:

1.委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受托人:

1.受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受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2022税务观摩心得体会实用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合同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税务代理范围为:(可选择)

(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二)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领购手续;

(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

(五)制作涉税文书;

(六)审查纳税情况;

(七)建帐建制,办理账务;

(八)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九)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税务代理的方式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税务代理的期限为:受托人应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

三、税务代理资质要求

(一)从事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业务在________年以上的;

(二)从事税务行政诉讼业务________年以上的;

(三)从事税务代理业务________年以上的;

(四)在税务部门连续从事税收实务工作________年以上,并已不在税务部门担任职务的。

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上述费用按_________方式支付,自约定事项完成后____日内支付完毕。

3、如委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受托人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4、受托人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委托人同意并由委托人主持;该应酬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5、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受托人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委托人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受托人协商酌情调增代理费用。

6、受托人去委托人现场办公或为委托人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7、到外埠为委托人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8、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收费,受托人优先办理,并予以收费优惠。

五、委托人义务及责任

1、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受托人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委托人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受托人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受托人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委托人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委托人负完全责任;这些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委托人不得授意受托人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4、委托人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代理费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5、由于委托人未及时提供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误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四、受托人义务及责任

1、受托人有权根据代理业务需要,查阅被代理人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

2、受托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订购或查询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资料。

3、受托人对被代理人偷税、骗取减税、免税和退税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4、受托人在从事代理业务期间和停止代理业务以后,都不得泄漏因代理业务而得知的秘密。

5、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服务。

6、受托人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不收取代理费用。

7、受托人遵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代理委托事项,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8、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人代理事项。

9、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事项的复杂难易程度及税务代理执业人员的经验、知识等情况,将受托业务委派给具有胜任能力的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担。

10、根据委托人的受权和工作需要,承办的执业人员应对委托人提供的情况、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验证、核实。1

1、执业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代理或末按协议约定进行代理,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受托人和执业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

2、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在委托事项实施完毕后,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经过核实的数据、事实为依据,形成代理意见,出具税务代理工作报告。1

3、受托人应当为委托人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税务代理档案的真实、完整。1

4、受托人不得对委托人实行价格歧视。1

5、受托人不得超出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收费标准。1

6、受托人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1

7、受托人不得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1

8、受托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

五、违约责任

(一)受托人违约责任

1、超越权限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擅自转委托的责任。受托人违反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转委托,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委托人违反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的责任,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而转委托的,如果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对次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5、违反交付财物及转移权利义务的责任。受托人未将处理事务取得的财产或者权利及时转交给委托人,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委托人违约责任

1、违反费用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如果委托人违反了这一义务,则应当向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2、违反报酬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终止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委托人违反此义务的,应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变更、解除

1、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2、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七、合同终止

1、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税务代理执业人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2)x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x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4、委托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代理行为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终止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声明及保证委托人:

1、委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托人:

1、受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受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九、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十

一、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十

二、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

三、合同解释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十

四、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

五、合同效力税务代理委托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2022税务观摩心得体会实用四

税务代理合同(样式一)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1.项目名称:_________;

2.具体内容及要求:_________;

3.乙方应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该委托项目。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3.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4.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5.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代理费用。

6.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7.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8.甲方如委托乙方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_____,乙方优先办理,并予以_____优惠。

三、甲方义务及责任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这些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4.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代理费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2.乙方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不收取代理费用。

3.乙方遵守_____、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代理委托事项,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4.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代理事项。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_____》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变更和解除

1.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2.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七、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八、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一、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三、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2022税务观摩心得体会实用五

我局在县综治办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睛,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以创建安全文明单位为载体,坚持综治工作同税收工作一起抓、同步上,坚持综治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加大教育管理力度,夯实工作基础,做到了思想重视,组织得力,措施有效,效果显著,连年被县综治办评为“综全治理先进单位”,带动了我局两个文明建设的顺利开展。税收收入一年一大步,二年翻一番,今年1--9月份,为地方经济的发展与振兴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局创建安全文明单位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夯实基础,为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我局把创建安全文明单位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常抓不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我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门研究制定了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工作方案,全面完善领导负责制,加强了对创安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各股室长、各基层所长为成员的创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普法、调解、帮教、巡逻、治保五支队伍,做到了人员、机构、资金、精力四到位。同时,基层单位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上下贯通,横到边、纵到底的综合治理网络体系,保证了创安措施制度的贯彻落实。同时,严格落实创安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实行一票否决,采取按季考核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征收单位开展的创安活动进行检查、督导、落实,确保了该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提高认识,健全制度,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创安活动

我局始终把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工作同组织税收收入相结合,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部署。

(一)强化法制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精神及上级各部门对综合治理和创建安全文明单位等工作的有关指示,从思想上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创安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干部培训制度化、经常化,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于年初、七一期间先后开展了综合治理知识竞赛、“三五”普法知识竞赛、党的基本知识比赛等,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同时,注意总结先进经验,抓好典型带动,对在创安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搞好宣传,适时推广,以榜样的力量带动全局人员创安活动的积极性。

(二)健全制度,明确职责。我局根据本单位实际,按照“分工明确,制度完善”的原则,制定了包括暂住人口管理制度、帮教制度、护卫、巡逻制度、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门卫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16项制度,对保卫科、护卫巡逻队、门卫人员等职责均予以细化、量化,严格管理,从严监督。进一步充实了群防群治队伍,做到了内部保卫人员责任明确,队伍健全,制度完善。

(三)配齐硬件,完善防范措施。我局在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为三个基层单位建造了服务功能齐全、防范措施完备的办税服务厅,同时为各重要股室、各征收单位安装了防盗门、防盗窗、报警器,购置了保险柜,全面达到了“五配套”。在重要楼道还配置了我县最为先进的报警装置。对车辆的管理,达到了有车库,有防盗设备,有专人管理“三有”标准。各征收单位也安排了值班人员,成立了巡逻队,加强了安全防范措施,实现了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并举。特别是在节假日等重要节日,我们更是加强保卫力量,昼夜值班,确保上下联系畅通。

(四)设立局长接访日,成立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认真解答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把各种有关税收争议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同时制定一系列鼓励举报措施,加大对涉税案件的打击力度。到目前为止,已受理并查实人民来信6封,举报电话11人次,做到受理一次查处一次,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至今未发生一起越级集体上访案件。

(五)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创安活动专项档案管理,加强对综治工作和创安活动的文件记录、数据的收集和整理编排,实现了资料齐全、档案完整、查阅快捷,为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有效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大力开展税法宣传,优化税收环境

税法宣传是提高公民依法纳税意识、优化税收环境的主要手段,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税收事业和依法治税有着深远的意义。同时,税收作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杠杆,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我局把税法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双百分”考核中,加大税法宣传力度,使宣传工作融入日常的税收征管工作中。坚持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做到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在今年的税法宣传月中,我们紧紧围绕“税收管理与依法治国”这一主题,利用**大集的时机,开展了大型的集市税法宣传,共散发宣传材料2万多份,解答咨询5000人次。与县妇联联合,组织全县妇女开展了“巾帼送税法”活动,掀起了学税法的高潮。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税法宣传力度,积极踊跃撰写新闻搞件,提高各阶层公民的纳税意识。截止目前,我局已在市级以上新闻单位编发稿件400余篇,其中,省级以上60多篇,多条信息被国家级刊物采用。为了倡树依法纳税的良好风气,我们在全县范围内组织了“十佳纳税企业”的评选表彰活动,对自觉依法纳税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十户纳税企业,进行了大张旗鼓的表彰和宣传,县领导和局领导亲自为获奖企业挂牌,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建立健全制约监督机制,为创安工作营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一是县局与各征收单位及各股室层层签定了综合治理责任状,实行创安工作连带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促进社会治安稳定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对综合治理及创安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在内部大力开展廉政教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了如经费报帐制度、离任审计制度、派餐单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全面推行禁酒令,进一步充实完善了《税务人员十五不准》、《收受礼品登记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12项廉政规定,制约和规范干部行为。第三,为保证该项工作落实到位,我局把创安工作纳入“双百分”考核办法,一季一考,对各单位按季对照创安工作目标逐项考核,考核结果同单位和个人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挂钩,并将结果列入年终总评。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健全外部制约监督机制,聘请29名人大纪委等社会各界代表为监察员,对全县地税系统的综治工作和创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过走访、信函、坐谈等形式听取他们对地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形成了一套防范、保证、监督、奖惩体系,有效地杜绝了各种不廉不法行为的发生。在历年人大政协,县纠风办等组织的行风评议中均名列前茅。

五、狠抓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创安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方针,从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入手,把建立一套规范科学、文明有序、高效运转的税收工作管理体系作为工作切入点,倡树健康、文明、活跃的机关形象,将创安工作引向纵深。

(一)我们把规范化服务工作做为我局的一项形象工程常抓不懈,我们在对全局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本着细化规范内容,量化考核标准,硬化监督措施的原则,制定了简便、易行、操作性强的《**县地税局规范化服务手册》,最终建立起了一个以制度规范行为,以标准衡量奖惩,以实绩区分优劣的经常化运行机制。把各项工作纳入了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广大地税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服务观念和公仆意识明显增强,精神面貌有了很大改观。

(二)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创安工作的一种有效载体。我们积极开展了争创“青年文明号”、“优秀青年税务工作者”、“十佳稽查能手”、“十佳征管能手”等活动,努力造就一支能征会管,敢打硬仗的地税干部队伍。相继开展了评选“新风户”、“五好家庭”等活动,夫妻关系和睦,邻里之间融洽,尊老爱幼、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在我局已蔚然成风。“七.一”期间,我们还开展了“心系下岗工,帮扶送温情”活动,全局每两名党员干部与1名下岗工结成对子,签订帮扶联系卡,向他们提供政策、资金、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困境。找到就业门路,解除后顾之忧。今年重阳节前夕,我局广大干部职工踊跃捐款,购买了洗衣机、洗衣粉、毛巾等生活用品去看望了帮扶对子----花园乡幸福院的老人们,使他们充分体会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另外,我们还大力美化绿化环境,种植了黄杨、翠竹等十余种花卉,共1900多株,建成草坪3300平方米,占庭院面积的52%,做到了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绿化面积达到了40%,修建了喷水池、装饰了彩灯,建立起了整齐有序、环境优雅、清新怡人的生活办公环境,被市委市府授予“庭园绿化先进单位”。同时我们还注重加强了流动人口的管理,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档案,签订了安全保证书,管理工作疏而不漏。

总之,我们在上级局及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单位的支持帮助下,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认真贯彻“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持创安工作与税收工作相结合,上下团结一心,开拓奋进,锐意改革,使包括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在内的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地方经济的繁荣与振兴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22税务观摩心得体会实用六

委托方: (简称甲方) 受托方: (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代理事项:乙方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如下涉税事项:

二、费用收取:上述代理项目,按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大写): (¥ )。

三、代理期限:委托代理期限为: 年(即 贰零壹零壹 年 月 日止)。

四、代理人员:乙方接受甲委托,指派财税人员 助理 ,承办代理业务。

五、代理方式: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章2日内,向乙方一次付清代理费。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义务

1、为了正确履行纳税义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按照委托代理事项的需要,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真实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涉税资料。若涉及重大项目委托事宜时,甲方须出具书面委托函,确认委托事项范围。

2、乙方根据代理业务的需要,可以查阅甲方的有关帐薄,财务会计报表,有关涉接税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场所和设施,甲方应提供方便并积极配合。

(二)乙方义务

1、甲方遇有代理范围内的涉税事项,可随时向乙方代理人员咨询,乙方代理人员则应经常深入到甲方了解情况,宣传税收政策,及时传达主管税务机关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甲方释疑解难。

2、乙方代理人员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代理内容和代理权限、期限进行税务咨询代理,按时完成咨询业务,不得擅自超越咨询权限。甲方得知乙方代理人员超越咨询权限的,有权阻止,并及时告知乙方。

3、代理期内甲方如遇突发的代理范围内的涉税事项,应及时通知乙方代理人员,乙方代理人员得知后应及时处理。

4、乙方代理人在从事代理业务期间和停止代理业务后,都不得泄漏因代理业务而获得的秘密。

七、变更:本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新的合同后,按新的合同履行。

八、续约:委托方如不继续执行合同,应在合同到期前2个月通知受托方,到期不通知受托方,视如续约。如继续委托代理应重新签订合同。

九、违约责任: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约都应该承提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二)因甲方违约,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单方终止合同的,乙方不予退还未代理期间的代理费,因乙方违约,甲方在代理期限内单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退还未代理期间的代理费。

十、其他:乙方受委托的代理业务需到异地办理的,其发生的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不包括在代理费用内。

十一、附则:

(一)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三) 本合同签订时间为 年 月 日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签章):

委托方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章): 受托方法人代表(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22税务观摩心得体会实用七

上半年,我局在区委区府和上级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自觉主动地服从服务于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按照年初全市和全区国税工作会议确定的任务要求,着力探索新型税源管理体系,打造优质纳税服务品牌,丰富管理创新内容,拓展信息管税领域,完善干部队伍激励与风险控制机制,各方面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和问题十分突出,区内经济发展的总体环境趋紧,在外部冲击影响下,工业增速呈现放缓,工业继续下行的风险加大。经济工作面临的形势极其复杂,任务相当艰巨和繁重。在此严峻形势下,我局紧紧围绕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用好用活免抵调库指标,深入挖掘新的税收增长点,确保经济税收协调增长。

1-5月共组织税收收入18.04亿元,同比增长13.89%,剔除免抵调库后完成12.34亿元,同比下降21%。其中,国内增值税直接收入7.77亿元,同比下降9.37%;企业所得税收入4.46亿元,同比下降35.88%。47户市级重点税源入库各类税收4.92亿元,同比下降41.19%,区级重点税源入库2.07亿元,同比增加14.76%,市区二级重点税源累计6.99亿元,占全局直接收入总额的56.45%,比上年同期减少8.64个百分点。

我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一系列鼓励自主创新、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保障改善民生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切实减轻税收负担,帮助企业破难解困。加强政策“送推”,通过门户网站、空中纳税服务平台、政策辅导会等载体,构建多元化的税法宣传平台,全方位强化纳税咨询和辅导。

特别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辖区内首创“申报到位、送交到位、责任到位、服务到位”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实现政策宣传“零缺位”、退税审核 “零漏位”、税收执法“零越位”、退税服务“零空位”,助推出口退税“破难提速”。截止xx年5月底在册出口退税登记户数695户,其中生产性出口退税企业户数589户,外贸出口退税企业户数106户。累计办理出口退税额5.93亿元(其中生产企业退5.14亿元,外贸企业退0.7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75%,免抵调库数5.7亿元。xx年1-5月共办理福利企业退税1544万元,同比增加13.61%。

(一)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开展疑点数据核查工作,对涉及我局共26户企业,四大类计29条疑点信息逐条进行核实,其中共有4条疑点信息成立,补缴企业所得税0.35万元。加强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申辩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收执法信息系统目标考核,认真核实申辩理由,对非系统原因造成的过错,严肃责任追究,今年1—5月执法准确率为99.99%。有计划部署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组织落实对xx—xx年期间税收执法进行重点督察。

(三)深化国地税协作。在试行联合办理共管个体工商户设立税务登记的基础上,将联合办理范围扩大到共管的单位纳税人,在联合定额的基础上,对定期定额户补缴税款(包括发票开具情况结算补税,停业、注销清理及其他补税)实施“联合征收”与“信息共享”双向管理,就国地税共管个体纳税人定额标准进行协商一致并联合发文予以公告,联合办理共管户停复业、变更登记管理等项目的落实工作。

xx年1—5月,共计联合办理国地税共管户税务登记508户、联合制定并发布个体定额计440户次,交换个体定额信息6877户、征收相关地方税、费计63.22万元,交流非正常户认定信息96户、及时处理了国地税共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管辖事宜2户。

(一)不断夯实征管基础。一是积极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组织工作调研,修改完善我局税源专业化管理方案,落实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具体事宜。二是扎实开展税源分析监控一体化工作。xx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了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一体化工作第二期及第三期工作,核查市局确定风险企业33户,自行拓展92户;组织开展本局特色风险应对项目7项,核查风险企业186户,合计补征增值税321.47万元,企业所得税107.39万元,调整所得税额532.93万元,加收滞纳金36.2万元。三是加强征管基础工作。

在ctais中新增专业市场2个,涉及市场信息补录的纳税人共762户。建立税款催缴应急预警工作机制,截止5月底,已连续40个月未发生新欠。四是积极稳妥地落实小型微型企业免征工本费政策。确定我局征免企业名单80户,通过国税网站、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知晓并享受到税收优惠。

(二)扎实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以“打基础、求规范、抓重点、堵漏洞、建制度、促落实”为工作思路,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强化行业税收分析,严格评估程序,增强评估实效,实现税收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开展日常评估,截止6月14日,累计完成日常评估114户,其中有问题106户,有问题率93%。补交增值税137.67万元,所得税9.12万元,加收滞纳金10.29万元,调增计税所得额33万元。开展行业专项评估,结合税源管理一体化要求重点对针织服装、轴承整机、瓦楞纸箱、钢铁翻砂等4个行业实施专项评估。

5月底专业评估共评结企业50户(其中有问题49户、移交稽查1户),比去年同期增加72.41%;累计补缴增值税408.10万元,补缴企业所得税76.40万元,入库滞纳金70.69万元,合计补缴税款和滞纳金555.19万元;调减弥补亏损额719.56万元,补缴税款和滞纳金比去年同期增加183.35%。

(三)认真做好税种管理。

1、强化流转税管理。一是做好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工作。1—5月,共有133户达标小规模纳税人经税源管理部门通知做好相关认定工作。二是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1—5月,有8家企业提出享受增值税优惠的资格申请,已有4家企业报经市局审批获得优惠资格;15户纳税人办理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优惠备案。三是积极开展税收政策落实情况及政策调整的调研工作。着重做好速冻盐水毛豆适用税率调研、成品油生产企业消费税情况调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评估测算等调研工作。四是建立商贸企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监控管理工作机制。

通过一体化工作机制启动了对商贸企业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税收风险分析和风险拓展工作。五是做好第二批逾期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上报工作。对宁波绅乐电子有限公司等16户企业共76份逾期未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金额2687.21万元,税额为 455.77万元情况开展核实。

2、深化企业所得税管理。一是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缴工作。组织召开全局企业所得税及汇算清缴工作会议,部署xx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推广应用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检验系统,对错误信息及时跟踪督促纠正,提高汇缴质量。二是加强所得税基础管理。

做好企业所得税税源增减分析工作和做好跨地区汇总纳税信息平台管理工作。三是切实做好所得税政策跟踪问效。建立高效畅通的政策信息传递机制,对政策实施过程中所反映的问题、难点及时加以总结,解决征管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准确执行。

(四)积极实施信息管税。

完成金税三期广域网络建设,以满足税收业务和行政办公的需求。抓好综合征管软件等系统的区局级维护工作,对1500多户个体户的定额加发票调成定期定额,在catsi后台进行批量处理。抓好税收数据质量管理,制订我局《电子数据处理管理办法》和《电子税收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做好网络开票软件推广的相关支持工作,并与纳税服务科一起做好网络开票新版ca证书发行工作,合计发行825份。做好区局新版内、外网站上线工作,对新版的电子邮件系统进行测试,并撰写客户操作指导说明,拓展服务渠道。

(一)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品质。以省局示范办税服务厅创建为依托,进一步深化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在完善硬件建设的基础上,梳理业务流程,狠抓内部业务流转,为纳税人减负。一是以国地税联合办税为载体,拓展服务外延。加强国、地税之间的部门协作和信息交换,加强税收征管、减少税收流失,降低征纳成本、整合税收资源。二是强化绩效管理,实现服务评价科学化。

进一步修订完善纳税服务目标管理与激励考核制度,并充分依托信息化的考评手段,促进纳税服务考评激励的常态化,初步打造出纳税服务绩效评估长效机制。三是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降低涉税成本。积极推广以网上办税为主体,上门办税、电话办税、短信办税、邮寄办税等方式为补充的多元化办税服务体系。

(二)加强业务学习,落实优质服务。一是落实办税服务厅服务制度。大厅值班长制度,现场为纳税人解疑答惑,实行贴近式服务。服务礼仪规范,严格着装上岗,使用统一的文明用语和姿态接待纳税人。配齐服务设施,在等候区新添置了雨伞架、便民箱等便民设施,在自助办税区整合了打印机和计算机。二是不断加强业务培训。依托“微培训”平台,组织学习业务知识,落实岗位职责,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岗位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

(三)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围绕“税收?6?1发展?6?1民生”宣传月活动主题,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为主要内容,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第2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采用集可操作性、实用性、传统与创新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税法宣传,开辟税法宣传新阵地。

搭建网络互动平台,举行一把手与网民对话交流、组织纳税人前来税收体验;搭建空中服务平台,持续发送手机税报、第一时间更新官方微博;搭建税企共赢平台,以出口退税“破难提速”为主题,听需求、送政策、优服务,一系列活动有效拓展了税收宣传的范围,增强了宣传的针对性,进一步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营造出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和“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亮诺,践诺,评诺”。通过主动亮诺,广泛征集纳税人需求和税收一线干部的建议,确定承诺内容,提出应对措施,在区内集中宣传“出口退税进一步提速,实行透明阳光稽查,窗口服务减负增效,推广信息化办税及政策辅导”四项承诺。举行“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高尚情操和良好作风。

(二)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区局工作安排,进行了3批次9人次的一般干部岗位轮换调整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依托区局综合素质培训学校,开展日常性的干部教育培训,大力推进“效能亮剑”活动的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着重开展行政强制法学习、小企业会计准则等业务学习工作。上半年我局自主举办各类干部培训班22期,参加其他各级各类培训12期。

(四)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做好预算管理,认真测算,层层把关,进一步提高xx年度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强日常财务管理,完成xx年度财务决算和基建决算,认真开展xx年度银行账户年检工作,加强“三代”经费管理。做好财务专项检查工作,对市局部署对照检查的八方面内容做好认真自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积极推行公务卡。加强财务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和固定资产管理,推行财务公开。

(五)深化国税文化建设。弘扬爱国、勤廉为主题的红色文化。制定《xx年区局爱国主义教育和宣传文化活动计划安排表》,安排党员干部参加革命烈士悼念活动,组织青年干部进行“雷锋精神讨论会”,在全局举行党建调研征文活动。倡导环保、健康为主题的绿色文化。举行以“阳光三月,健康相伴”为主题开展妇女节系列活动,组织参加“低碳经济,健康生活,单车宣税收”活动。提升国税海洋蓝色文化。认真筹备参加首届机关文化艺术节开幕式和国税青年风采节等文艺活动,精心筹划了小品、礼仪展示等体现国税特色的节目,其中小品大厅新闻联播获得青年风采节三等奖。

(六)优化内部行政管理。强化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加强内部审计,推行财务公开,做好基础建设后续管理工作,加强网站建设,实现外网门户网站顺利运行,内网网站平稳过渡。不断加强信访、信息、公文、档案和后勤保障工作。

2022税务观摩心得体会实用八

我局在县综治办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睛,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以创建安全文明单位为载体,坚持综治工作同税收工作一起抓、同步上,坚持综治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加大教育管理力度,夯实工作基础,做到了思想重视,组织得力,措施有效,效果显著,连年被县综治办评为“综全治理先进单位”,带动了我局两个文明建设的顺利开展。税收收入一年一大步,二年翻一番,今年1--9月份,为地方经济的发展与振兴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局创建安全文明单位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夯实基础,为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我局把创建安全文明单位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常抓不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我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门研究制定了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工作方案,全面完善领导负责制,加强了对创安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各股室长、各基层所长为成员的创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普法、调解、帮教、巡逻、治保五支队伍,做到了人员、机构、资金、精力四到位。同时,基层单位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上下贯通,横到边、纵到底的综合治理网络体系,保证了创安措施制度的贯彻落实。同时,严格落实创安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实行一票否决,采取按季考核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征收单位开展的创安活动进行检查、督导、落实,确保了该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提高认识,健全制度,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创安活动

我局始终把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工作同组织税收收入相结合,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部署。

(一)强化法制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精神及上级各部门对综合治理和创建安全文明单位等工作的有关指示,从思想上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创安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干部培训制度化、经常化,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于年初、七一期间先后开展了综合治理知识竞赛、“三五”普法知识竞赛、党的基本知识比赛等,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同时,注意总结先进经验,抓好典型带动,对在创安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搞好宣传,适时推广,以榜样的力量带动全局人员创安活动的积极性。

(二)健全制度,明确职责。我局根据本单位实际,按照“分工明确,制度完善”的原则,制定了包括暂住人口管理制度、帮教制度、护卫、巡逻制度、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门卫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16项制度,对保卫科、护卫巡逻队、门卫人员等职责均予以细化、量化,严格管理,从严监督。进一步充实了群防群治队伍,做到了内部保卫人员责任明确,队伍健全,制度完善。

(三)配齐硬件,完善防范措施。我局在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为三个基层单位建造了服务功能齐全、防范措施完备的办税服务厅,同时为各重要股室、各征收单位安装了防盗门、防盗窗、报警器,购置了保险柜,全面达到了“五配套”。在重要楼道还配置了我县最为先进的报警装置。对车辆的管理,达到了有车库,有防盗设备,有专人管理“三有”标准。各征收单位也安排了值班人员,成立了巡逻队,加强了安全防范措施,实现了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并举。特别是在节假日等重要节日,我们更是加强保卫力量,昼夜值班,确保上下联系畅通。

(四)设立局长接访日,成立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认真解答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把各种有关税收争议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同时制定一系列鼓励举报措施,加大对涉税案件的打击力度。到目前为止,已受理并查实人民来信6封,举报电话11人次,做到受理一次查处一次,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至今未发生一起越级集体上访案件。

(五)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创安活动专项档案管理,加强对综治工作和创安活动的文件记录、数据的收集和整理编排,实现了资料齐全、档案完整、查阅快捷,为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有效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大力开展税法宣传,优化税收环境

税法宣传是提高公民依法纳税意识、优化税收环境的主要手段,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税收事业和依法治税有着深远的意义。同时,税收作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杠杆,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我局把税法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双百分”考核中,加大税法宣传力度,使宣传工作融入日常的税收征管工作中。坚持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做到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在今年的税法宣传月中,我们紧紧围绕“税收管理与依法治国”这一主题,利用**大集的时机,开展了大型的集市税法宣传,共散发宣传材料2万多份,解答咨询5000人次。与县妇联联合,组织全县妇女开展了“巾帼送税法”活动,掀起了学税法的高潮。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税法宣传力度,积极踊跃撰写新闻搞件,提高各阶层公民的纳税意识。截止目前,我局已在市级以上新闻单位编发稿件400余篇,其中,省级以上60多篇,多条信息被刊物采用。为了倡树依法纳税的良好风气,我们在全县范围内组织了“十佳纳税企业”的评选表彰活动,对自觉依法纳税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十户纳税企业,进行了大张旗鼓的表彰和宣传,县领导和局领导亲自为获奖企业挂牌,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建立健全制约监督机制,为创安工作营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一是县局与各征收单位及各股室层层签定了综合治理责任状,实行创安工作连带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促进社会治安稳定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对综合治理及创安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在内部大力开展廉政教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了如经费报帐制度、离任审计制度、派餐单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全面推行禁酒令,进一步充实完善了《税务人员十五不准》、《收受礼品登记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12项廉政规定,制约和规范干部行为。第三,为保证该项工作落实到位,我局把创安工作纳入“双百分”考核办法,一季一考,对各单位按季对照创安工作目标逐项考核,考核结果同单位和个人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挂钩,并将结果列入年终总评。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健全外部制约监督机制,聘请29名人大纪委等社会各界代表为监察员,对全县地税系统的综治工作和创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过走访、信函、坐谈等形式听取他们对地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形成了一套防范、保证、监督、奖惩体系,有效地杜绝了各种不廉不法行为的发生。在历年人大政协,县纠风办等组织的行风评议中均名列前茅。

五、狠抓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创安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方针,从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入手,把建立一套规范科学、文明有序、高效运转的税收工作管理体系作为工作切入点,倡树健康、文明、活跃的机关形象,将创安工作引向纵深。

(一)我们把规范化服务工作做为我局的一项形象工程常抓不懈,我们在对全局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本着细化规范内容,量化考核标准,硬化监督措施的原则,制定了简便、易行、操作性强的《**县地税局规范化服务手册》,最终建立起了一个以制度规范行为,以标准衡量奖惩,以实绩区分优劣的经常化运行机制。把各项工作纳入了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广大地税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服务观念和公仆意识明显增强,精神面貌有了很大改观。

(二)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创安工作的一种有效载体。我们积极开展了争创“青年文明号”、“优秀青年税务工作者”、“十佳稽查能手”、“十佳征管能手”等活动,努力造就一支能征会管,敢打硬仗的地税干部队伍。相继开展了评选“新风户”、“五好家庭”等活动,夫妻关系和睦,邻里之间融洽,尊老爱幼、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在我局已蔚然成风。“七.一”期间,我们还开展了“心系下岗工,帮扶送温情”活动,全局每两名党员干部与1名下岗工结成对子,签订帮扶联系卡,向他们提供政策、资金、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困境。找到就业门路,解除后顾之忧。今年重阳节前夕,我局广大干部职工踊跃捐款,购买了洗衣机、洗衣粉、毛巾等生活用品去看望了帮扶对子----花园乡幸福院的老人们,使他们充分体会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另外,我们还大力美化绿化环境,种植了黄杨、翠竹等十余种花卉,共1900多株,建成草坪3300平方米,占庭院面积的52%,做到了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绿化面积达到了40%,修建了喷水池、装饰了彩灯,建立起了整齐有序、环境优雅、清新怡人的生活办公环境,被市委市府授予“庭园绿化先进单位”。同时我们还注重加强了流动人口的管理,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档案,签订了安全保证书,管理工作疏而不漏。

总之,我们在上级局及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单位的支持帮助下,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认真贯彻“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持创安工作与税收工作相结合,上下团结一心,开拓奋进,锐意改革,使包括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在内的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地方经济的繁荣与振兴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22税务观摩心得体会实用九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聘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顾问专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试行)》,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聘请,担任税务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聘请乙方注册税务师担任其税务顾问,并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聘请,指派专人(组)担任甲方的税务顾问。

二、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属于税收服务范围的各项事务。

三、税务顾问的服务范围

1.解答有关涉税收政策、财务处理方面的问题;

2.指导企业运用税收政策的策略与方法,享有税收优惠政策;

3.指导企业每月纳税申报前的自查工作;

4.提供日常办税咨询服务与操作指南,包括纳税框架的设计,运用税种、税目、税率的认定,办税程序指南,以及为避免纳税风险,提示关注的涉税事项等;

5.提供有关税收、财务、会计方面的最新信息。(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发函寄送、登门传递等形式供客户参阅);

6.为贵单位的经营决策提供有关税收信息,包括纳税成本及涉税风险;

7.应贵单位要求,参加贵单位召开的有关财税会议及有关税务专项讨论;

8.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

9.税收策划咨询。

四、双方职责

甲乙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商业秘密负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甲方责任:

1.甲方有义务及时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的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4.甲方不得授意乙方顾问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不停止,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按未服务的时间计算退返甲方。

乙方职责:

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税务师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顾问税务师每月至少上门服务1-2次,每次工作时间按实际工作量而定。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六、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税务顾问服务费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服务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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