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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宣讲心得体会和感想 警务宣讲心得体会和感想范文(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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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宣讲心得体会和感想 警务宣讲心得体会和感想范文(8篇)
2023-01-07 15:41:54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警务宣讲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警务是在警察的领导下为人民服务,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xx警务保障工作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近一年来,在南夏墅街道办、派出所领导、学府东苑社区的指导下,以“x”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一方平安”为己任,充分发挥作为社区警务室的职能作用,有效的维护辖区的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应有的贡献,回顾近年来的工作,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总结:

今年以来,警务室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大家学习租赁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知识,公安部“五x禁令”省厅“七条禁令”,大家相互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取长补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修养素质及工作能力,能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言行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廉洁奉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端正执法态度,提高执法水平,切实以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态度做为工作指南,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工作的标准,在工作中时刻注意自身形象,关心群众的疾苦、关心群众生活。

学府东苑警务室工作人员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人民群众时刻怀着深厚感情。熟悉和了解社区环境和现有的人口状况,在居委会干部的大力支持下做好本职工作,搞好警民关系。针对学府东苑社区的治安实际,认真进行分析,把做好社区防范工作放在首位。一方面积极发展巡防力量,今年发展小区治安志愿者8人,发展楼长30人。另一方面,今年正好学府东苑二期工地开工,,整个小区有四个出入口,进出外来人员较多,治安状况复杂,这使

社区治安防范增加了难度。根据此情况,学府东苑警务室和物业一起参与加班至夜间,针对社区薄弱环节,重点部位加强巡防工作,巡查小区安全上存在的漏洞,并通过张贴警方提醒做好安全防范宣传,使居民的防范意识有效提高。 在开展好巡防工作的同时,做好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学府东苑作为居民安置小区所处的地理位置好,经济比较发达,致使大量外来人员来到小区,出租房屋较多,我们警务室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责任性,联合其他一切可防性力量,积极做好各方面的治安防范和治安安全的宣传工作,对社区外来人口和出租房主开展安全防范宣传、并进行法制教育、严格管理,给居民带来了和谐宁静的生活环境。

加大对社区的安全检查、加强安全防范力度,参加社区居委会的各项组织活动,一方面指导物业保安对出入小区的人员进行询问检查,加大防范宣传力度,另一方面及时在楼道贴出防范方法,形成群防群治的势态。

平时工作中能想群众所想,为社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帮助群众

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对社区重点人口能严格管控,定期上门走访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及思想动态,并通过治安信息员,掌握治安信息,打击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积极维护了社区这个社会单元的稳定,确保一方平安。

旅馆业是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和阵地控制的重要方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旅馆业治安管理,对于公安机关广泛收集情报信息、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针对辖区旅馆业特点,要不断加大对辖区旅馆的治安检查,督促、指导旅馆严格落实住宿旅馆登记验证制度,要不断加大对旅馆住宿不登记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坚持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努力推进旅官业信息系统建设,规范系统管理运行,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市局、分局要求的旅业信息系统建设任务。要逐步建立和规范留宿洗浴场所管理,建立治安检查签字、留档、登记备查制度,严格履行治安检查责任制。对因治安检查不落实导致在旅馆发生重特大恶性案件,对治安问题突出的旅馆业单位,要加大公开检查工作力度,并通过明查暗访、及时组织进行查处整治。

根据上级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警务室工作人员积极做好业主和新市民的宣传工作,,使大多数居民把剩余空房到警务室登记,要求帮其出租。自20xx年元月开始,租赁中心已不再收取租房劳务费,但我们还是尽心尽职的为广大居民登记出租房屋,热情介绍给承租人,同时为其签订租赁协议及治安责任书,代收房屋租金,为承租人代收代缴水电费。平时注意沟通承租人和房东,协商解决

双方面的各类事宜,全心全意为他们服务。对居民和新市民是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对提前退房的双方当事人做好思想工作,圆满解决各类矛盾,终止协议。警务室工作人员积极联系房东和承租人,认真签订租赁协议。同时积极上门登记新市民信息,为其办理暂住证,了解生活情况,解决实际困难。现学府东苑有私房出租户总1236户,平时对私房出租户管理不放松,勤宣传、勤查巡、勤访问、勤登记。至六月份办理暂住证总记1880张,同时为新市民办理电动车领照手续总计1410人。加强对实有人口管理是社区警务室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针对辖区的外来流动人员较多的实际情况,警务室要以定期走访工作为抓手,按照每周走访至少30户的要求,走入企业、村民家中,积极开展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落实信息采集、录入、维护工作制度,保证信息完整、准确、鲜活。同时强化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对出租房屋逐户建档,签订治安责任书,定期进行治安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防止案件的发生。要求警务室切实做到对社区内流动人口、人户分离情况、工作对象、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

回顾近半年来的工作情况,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离高标准、严要求还有距离,特别是在工作中存在着工作不够深入,业务知识还有待提高的缺点,通过总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内在素质,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以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使命为己任,深入群众,不断丰富警民关系,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落实到行动中去。

有关警务宣讲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年初以来,我们警务室以保稳定,促发展为己任。以大调控,大调解为契机,努力打造平安**、稳定**为目标,认真开展了打防控、保平安活动。取得了一定效果。年初以来,我警务室共接警**起与去年相比减少**起。下降**%,其中110指令**起、直接警**起、有效警**起、无效警**起、求助**起、刑事案件**起、治安案件***起、纠纷**起、行政拘留**人、罚款*人、调解***起***人,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人。打击*种违法车辆**台,扣押报废车辆*台,抓获醉酒驾车人员*名。

按照县局党委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号和**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了三次“五进七讲”活动,摸清了辖区的基本情况,掌握了辖区的动态,宣传法律法规及安全防范知识,特别对五小车辆进行了登记,发放了反光标示,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通过“五进七讲”活动,掌握了辖区内宗教活

动的情况。通过“五进七讲”活动的开展,对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场所进行清查,下发了整改书。而通过“五进七讲”活动摸清了辖区人口情况,辖区现有****户、*****人,重点人口**人、五犯**人、精神病人**人,上访重点人*人,流动人口**人等情况。对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和地理信息的采集打下良好的基础。

**乡是我县的重点上访乡镇之一,多年来,信访工作是我们警务室难解决的问题,特别是资源纠纷引发的上访已然成风。年初以来我们警务室涉法涉讼到市局上访发生*起、县局发生*起、因资源发包分配不公等到市县上访的**起、个体上访的**起,到乡里上方的约**起。针对这些情况,我们警务室采取提前介入、说服、开导等方法进行工作。全年未发生进省、进京等越级上访事件。

1、人性化执法方面:年初以来,我们警务室加强了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开展了,以人为本、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前提的人性化执法活动,为社会稳定,化解矛盾起到了一定的效果。如:****年**月*日,**乡四家子村村民柳明与他淑柳春富,因经济纠纷发生矛盾,互相殴打,接到报案后,经调查双方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按照以往的执法活动,双方都应受到处罚,但我们考虑到双方是亲属关系,切两家人是柳性家族的主要力量,为此我们没有简单执法,而是对双方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帮助由此引发的后果进行分析。通过我们的调解,叔侄双方互相谅解和好如初。

*、信访调控、矛盾排查方面。处理信访矛盾纠纷排查使我们警务室的工作重点之一。信访案件居高不下,也是我们工作难点之一。而因资源纠纷引发的上访问题,也影响我们工作的开展。**西伯乡面积大,出警战线长,周边环境复杂。是我县历来信访案件、集体上访的重点乡镇之一。年初以来我们加强了对信访案件的调控力度,处理了金城上访案、奚亚军上访案、林文杰上访案。特别对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四家子村、永发村、诺尔村群体上访案等进行了调控掌握。主要采取了建立秘密力量、提前介入等方法。如:永发村约**人在,***年*月**日预谋雇车进省上访,我们接到秘密力量报告后一方面将情况向县局汇报、一方面和乡政府提前进入永发村,入户宣传、说服、开导,及时制止了一次进省上访事件。

*、今后打算:****年将要过去,新的一年就要来临,我们警务室在县局党委的领导下,在职能部门的帮助下,决心做好今后的工作。(1)加强学习提高干警的政治责任感、大

局意识。(2)加强打击力度,确保完成县局制定的目标、任务。(3)继续加强信访矛盾排查力度,严格落实人性化执法活动,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事件。(4)加强队伍管理保证队伍不出现问题。

有关警务宣讲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根据市局责任状有关督察工作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加强警务督察工作,从维护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紧紧围绕“严格管理抓警务、规范履职强效能”的主旨,以规范干警履职行为,增强干警警容风纪意识,强化干警纪律作风养成,有效提升警务效能为目的,在全局开展此项工作。现将全年警务督察工作总结如下:

一、警容风纪学习教育专项活动

(一)积极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年初为了加强对我局干警制式服装、标志和行为规范的管理,保障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专用性和严肃性,预防和制止利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规范我局全体干警的工作行为,我局积极动员,大力宣传,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了警容风纪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认识到了警容风纪是人民警察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是权利更是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赛罕区司法局干警管理规定》。全局干警严格遵守警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用心维护人民警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学习教育,增强警察意识。我局组织干警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人民警察警容风纪管理和纠察办法》、《司法行政干警行为规范八项规定》以及《禁酒令》的规定,使干警对各项管理规定入耳、入脑、入心,严格遵守,用心维护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3月份,我局在赛罕区政府大楼221会议室举行了隆重的入警宣誓仪式,经过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研究决定,批准为我局干警配发警用标志,成为自治区第一个配发警用标识的基层司法局。以此为契机,提高干警的责任意识、忠诚意识和服务意识;根据基层工作的需要,我局统一配发警服,并以规范人民警察着装为主题开展了学习讨论活动,此项活动中我局严格要求干警按照《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遵守:按规定佩戴警衔标志,警衔佩戴应与所授予的警衔相符,严禁无授衔佩戴警衔或低授高戴、高授低戴以及硬式、软式、套式的混戴;在警服的穿着上,严禁不同制式的警服混穿、警便服混穿。通过学习讨论和我局的严格管理,切实做到了让干警从思想上重视着装,从行为上规范着装,从制度上严明着装,从管理上强化着装,确保了我局干警着装规范、警衔标志佩戴的准确性。

二、警务督察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落实警务督察工作,年初成立了警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科,由姜松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局日常警务工作的实施。

(二)做好干警优抚保障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建立全区政法干警人身保险制度的要求,我局为每位干警投保,做好干警的优抚保障工作。

(三)完善警务督察工作制度。我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警务督察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警务督察记录,坚持每月开展警务督察工作,如实记载督察情况。

201x年我局严格执行警纪禁令,切实增强干警纪律作风意识,着力规范干警日常行为,严肃警容风纪。同时全面加强警务督察工作,加强干警警容风纪、行为规范和岗位履职情况的督察,全面提升整体警务效能,为确保警务督察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奠定了基础。

有关警务宣讲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建立与市场经济改革相适应的先进的警务运行机制,并通过理顺管理体制、整合警力资源、推行目标管理,实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延伸,使派出所真正成为集合防范、管理、打击和服务的综合战斗实体,推进公安工作的整体发展。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关于社区警务工作指示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建立健全派出所管理机制和社会服务机制为核心,立足社区,依靠社区,优化警力配置,规范警务运作,建立科学的警务运行机制,努力提高派出所社区警务工作整体水平。

(一)理顺管理体制,实现警力下沉,配齐配强责任区民警。

(二)创新警务机制,启动新的警务模式和勤务方式。

(三)夯实基础工作,转变、延伸、拓展社区警务工作职能,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把减少犯罪、服务群众作为社区民警职能定位和努力方向。

(一)警务室建设

1、按每个社区必须设置一个警务室的要求建设警务室,并做到社区警务室有明显的统一标识牌。

2、警务室内设置有民警警民联系牌(去向牌),警务公开栏(其内有社区平面示意图,社区群防群治网络图),法律法规宣传栏及办公桌椅、资料柜(有条件的应配电话、电脑),各项职责制度上墙。

3、警务室配置有社区民警入户调查表、服务群众连心卡、社区民警工作日志本、征求意见书、警民联系箱及其他工作台帐。

(二)警力配置

派出所应根据社区规划、人口数量及治安情况,实行一区一警、一区两警或一区多警配置模式。社区民警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动或更换。如需更换,必须报请分局审批。

(三)社区民警工作职责

1、人口管理。对社区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进行调查、登记和经常性管理教育,掌握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登记准确及时,并能发现违法犯罪线索,预防违法犯罪活动。

2、治安管理。督促社区内的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业 和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和减少治安灾害事故。

3、安全防范。建立社区群防群治组织,组织社区内的单位和群众开展经常性群防群治工作,落实社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构筑和完善社区防范体系。

4、收集情报信息。建立覆盖全社区的治安情报信息网络,掌握社区敌社情动态,及时处置并上报涉及政治、治安和社会稳定方面的情报信息。

5、控管帮教违法人员。认真落实对违法青少年及两劳回归、缓刑、保释、保外就医、取保候审人员的“四定”(定帮教对象,定帮教人员,定帮教组织,定帮教措施)制度,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同时做好监控管理工作。

6、服务群众。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主动积极为群众提供办证、警务咨询服务,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做好治安纠纷调解,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7、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它警务工作(安全保卫、值班备勤等)。

(四)社区民警工作标准

1、建一套台帐:即社区工作日誌、重点人员管理、社区工作会务等日常管理工作记录台帐及档案内容齐全、规范。

2、有一支队伍:即拥有一支较稳定的能够配合公安机关联防、联打的群防群治队伍(包括社区安保队、安防队、治安巡逻队及治安信息员和国保联络员队伍)。

3、创一个特色:即结合辖区治安实际,开展“无盗、无毒、无抢、无民转刑案件、无重大事故”等各种特色创建以及社区警务模式的创新。

4、履一项承诺:即在社区日常警务工作中能够自觉推行并认真履行一项便民服务承诺。

(五)社区民警工作制度

1、社区警务工作和社区民警管理由各派出所副所长负责。

2、全面实行社区民警负责制。即社区民警作为社区警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辖社区警务日常工作负全责。社区民警务必要处理协调好与社区居委会和居民群众的关系,积极主动创造条件,并通过合法程序进入社区领导班子,以促进社区警务的全面发展。

3、实行社区民警着装挂牌下社区,每周社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其中保证有二个半天在警务室接待群众。

4、落实一项服务承诺、利民措施,并对群众交办事宜实行回告制。

5、一周一次率安防队员在易发案地段巡逻巡查。

6、一月一次对重点单位、出租屋及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检查。

社区警务建设作为公安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有其不断完善的过程。因此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加强社区警务的理论研究和社会宣传,使社区警务建设深入人心、警心,举全所之力,拧全警之心。通过不断探索和不懈努力,力保社区警务建设跃上新的台阶。

有关警务宣讲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中的辅助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统称“辅警”。

按照职责分工,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勤务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不涉及警务工作的后勤服务人员,社会志愿者及其他群防群治性质的社会治安辅助力量,不纳入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范围。

使用文职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的,应将非执法岗位的人民警察置换出来,最大限度充实到公安执法一线。

第三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占用公安机关政法专项编制。

警务辅助人员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其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相关法律后果由所属公安机关承担。

第四条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应坚持因事设岗、依法使用、规范管理、财政保障原则。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警务辅助队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保障措施,担负起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和使用;民政部门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发生因公(工)死亡后烈士评定及烈属抚恤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保障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指导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薪酬确定和落实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要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警务辅助人员教育、管理、监督责任。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六条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专业技术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从事需较高专业技术能力的专职岗位工作。

第七条文职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可从事下列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协助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行政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心理咨询、医疗、翻译、计算机网络维护、数据分析、软件研发、安全监测、通信保障、资金分析、非涉密财务管理、实验室分析、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协助开展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后勤服务等警务保障工作;其他可由文职辅警或专业技术辅警从事的工作。

第八条勤务辅警可从事下列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协助开展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公开查缉毒品;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协助开展出入境管理服务、边防检查;参与灭火救援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协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其他可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第九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工作: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察、反邪教、反恐怖等工作;办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审核案件;保管武器、警械;单独执法或以个人名义执法;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的工作。

第十条公安机关不得违反规定指派警务辅助人员从事应当由人民警察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工资报酬,享受法定福利、保险待遇;

(三)接受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培训;

(四)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

(六)依法享受本单位工会会议的福利待遇;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劳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的规章制度;

(二)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四)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听从人民警察的指挥;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六)忠于职守,文明执勤,廉洁奉公,不徇私情;

(七)遵守社会公德,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劳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单独执法、值班和接处警;

(二)玩忽职守,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三)违抗上级命令;

(四)弄虚作假,知情不报;

(五)泄露国家秘密或警务秘密;

(六)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或其他人员;

(七)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八)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九)参与色情、吸毒、赌博等活动;

(十)在工作、备勤时间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

(十一)参与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其他个人、组织;

(十二)佩戴警用标志,仪容不整,举止不端,礼节不规范;

(十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章招聘与解聘

第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依法签订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使用。

第十五条各地辅警用人额度由公安机关商机构编制部门制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总体用人额度内,分职位提出招聘计划,制定岗位条件,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审批。根据工作性质任务,县级公安机关应侧重勤务辅警的招聘使用。

第十六条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也可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批准的用人计划单独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指导全市辅警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市级财政的辅警招聘工作。县级公安机关由政工部门组织实施本级辅警的招聘工作。各警种、单位和基层所队不得自行组织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

第十八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文职辅警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专业技术辅警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第二十条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应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第二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岗前培训,上岗试用,正式聘用。其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根据招聘辅警岗位的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增加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等环节,也可以适当放宽条件简化程序或者采取其他测评方法。增加、简化环节或采取其他程序、方式聘用特殊岗位警务辅助人员的,应报同级政府和市公安局政治部审批后,明确并公示聘用条件和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具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经验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对以上人员,可单列计划定向招聘。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合法用工,应与劳务公司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或与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一)受到国家行政机关治安(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工作失职、失误,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三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七天的;

(四)违反公安机关工作纪律、用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本办法有关规定,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六)一年内两次被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七)不履行工作职责,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八)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九)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情形,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解除的。

第二十五条各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确定、调整情况和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情况,应及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公布前没有依规招聘和各警种自行招聘的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应依本规定重新参加招聘考试,考试合格的重新聘用。

重新聘用相关细则由市公安局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县级重新聘用有关工作参照执行。

第五章管理与培训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政工人事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实施本级辅警的岗位设置、招聘、绩效考核等工作;公安机关政工训练部门负责指导实施本级辅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财政部门、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负责本级辅警的财政保障工作,公安机关督察纪检部门负责本级辅警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用人单位负责本部门辅警的履行职责、日常管理等工作。

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对本地警务辅助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和统一调配,建立人岗相适、布局合理、有序流动、动态管理的警务辅助人员配置机制,实现警务辅助效能最大化。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及用人单位应建立完备的警务辅助人员人事和工作信息档案,基本情况报市公安局政治部报备。

第二十九条警务辅助人员在招聘后需经初任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初任培训不得少于十五天,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队伍建设规范、体能训练、受聘岗位业务知识、业务技能、保密教育等。

第三十条公安机关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开展政治思想和纪律作风教育,进行法律知识、保密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每年累计不能少于一周。对人民警察进行的教育训练应有计划的安排辅警参加。

第三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的教育培训由县(市、区)公安(分)局及市局各警种具体组织实施。市公安局政治部训练部门负责对全市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督促等工作,组织对优秀辅警进行高级培训。

第三十二条勤务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设定层级,根据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评定和晋升,勤务辅警人员层级与薪酬待遇挂钩;文职辅警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可根据工作岗位评聘职称;专业技术辅警可按照文职辅警管理也可按照企业同类人员管理。

第三十三条警务辅助人员应配发统一的工作证件,按照规定着装、持证上岗,工作证件、服装样式和标识应按照公安部确定样式配发。根据工作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可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但不得配备或使用武器。

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时,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应收缴所配发的工作证件、服装、标识以及装备。

第三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组织关系由所在单位党团组织管理,具体细则由市公安局机关党委商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制定。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工会组织应吸收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依规加入工会,并发展为会员。

第六章考核、监督和奖惩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建立辅警管理考核、晋升奖励、监督问责等相关制度细则。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绩效、现实表现、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应由政工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绩效奖金挂钩,并作为学习培训、岗位调整、奖励惩戒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八条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警务辅助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给与表扬奖励。

表扬奖励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审核,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规定程序研究决定。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也可直接提出表扬奖励意见。

第三十九条对从特别的优秀警务辅助人员中招录人民警察有关事宜,按照事权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单列招聘计划和招聘职位。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应对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和遵章守纪情况开展督察监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和反馈制度,依法依规处理针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投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严格对警务辅助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对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或规章制度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有关规定给与相应的处分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二条对警务辅助人员给与处分或处理的,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当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给与处分的依据告知本人,警务辅助人员有权陈述和申辩。

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与警务辅助人员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使用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安机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第七章待遇与保障

第四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薪资、保险、培训、装备、奖励、工会等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部门全额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第四十五条勤务辅警的工资待遇由各级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和政工部门会同本级财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参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确定勤务辅警人员的薪酬标准,并据此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薪酬应包含基本工资、层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等项目;文职辅警工资及相关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专业技术辅警工资待遇可高于文职辅警,工资参照企业同类专业技术人员薪金,签订短期合同或长期合同。

第四十六条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政策。一线协助执法执勤和高危险岗位的警务辅助人员应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十七条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享受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和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假期。警务辅助人员加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警务辅助人员因工负伤、致残的,根据受伤程度、伤残等级享受法律规定的受伤、伤残待遇;因工死亡或病故的,其近亲属依法享受抚恤和其他相关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因公(工)死亡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遗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未尽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有关警务宣讲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公安院校实行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院校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是公安院校的特色之一,其基本任务是通过各种行为规范,保证公安院校良好的学习、训练、生活秩序,培养学生优良的综合素质,使公安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在新形势下,公安院校如何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警务化管理呢?这一问题已成为公安院校的热门话题之一。本文拟就此问题谈些粗浅的看法。

一、新形势下公安院校加强警务化管理的必要性

在新形势下,公安院校加强警务化管理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是培养高素质公安专门人才的需要,也是公安院校正规化建设的需要。

1、它是形势发展的需要。面对知识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学生的素质、观念和行为方式不断在发生变化,公安院校的警务化管理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加之,公安院校的扩招、升格带来的一系列新问题、新情况,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加繁重,工作更加艰巨。如:由于公安院校的扩招,教室、宿舍、餐厅、图书馆的建设远远赶不上学生数量的增长,造成了学生学习、住宿、就餐条件的紧张。有的院校取消了每个区队一个固定教室的规定。学生平时自习分布在各教室、宿舍和图书馆,这样就给警务化管理增加了难度。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公安院校的学生管理呢?实践证明,只有加强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新思路、新措施,不断创新发展,才能使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始终充满活力,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可以说,加强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是形势发展的需要。

2、它是培养高素质公安专门人才的需要。胡锦涛指出,人才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公安机关担负着重大的历史责任。特别是在当前,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刑事犯罪案件发案率逐渐上升,新的犯罪形式不断出现。公安机关迫切需要大批高素质的公安专门人才。培养高素质的公安专门人才,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公安事业的未来。公安院校是人民警察成长的摇篮和培训的重要基地,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公安专门人才是当前公安院校面临的最为紧迫的任务。高素质的公安专门人必须要无限忠于党和人民、业务娴熟、技能过硬;不怕艰苦、勇于献身;严守法纪、依法执勤;雷厉风行、令行禁止。而这些良好素质的培养和提高都离不开公安院校严格的警务化管理。

3、它是公安院校正规化建设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高等教育正处在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由单一办学模式向多样化办学模式的转变。公安教育发生了新的变化,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层次不断提高。要加强新形势下的公安院校正规化建设,就必须要加强警务化管理。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院校正规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所公安院校墙上有无脚印、球印等污损现象,地上有无杂物、痰迹,桌、椅有无刻画现象,用水用电和就餐有无浪费现象,公共财物有无损坏现象,学生有无警容不整,是否精神饱满和两人成行及三人成列等不仅反映了一所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水平,也反映了一所公安院校正规化建设的水平。公安院校要加强正规化建设,就必须要加强警务化管理。

二、公安院校学生警务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富有特色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培养目标,保证公安院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等方面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必须看到,当前公安院校的警务化管理与形势的发展还很不适应,存在着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重管理,轻教育,轻服务。目前,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工作往往是过多强调了它的管理职能,强调了培养学生的服从意识,把学生看作被动的管理对象,忽视了学生在警务化管理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忽视了对学生深层次思想和个性发展的分析、把握和引导,忽视了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存在着重管理、轻教育、轻服务、限制多、约束多、主动教育少,超前教育更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而就管理本身来说,也仍然停留在原有的水平上,远远落后于形势的发展。学管干部终日忙于日常繁忙的事务性工作,往往把工作标准定位于学生“不出事、不惹事,不添麻烦”上,长期在低层次上循环。实践证明,仅靠管、卡、压是管理不好学生的。一味地要求学生被动地接受管理,满足于学生不出事,不惹事,不添麻烦,不仅管理不好学生,而且必然影响到学生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发展。

2、管理相对滞后。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新旧价值观念激烈冲撞,市场经济的求利原则给学生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评判带来了消极影响,学生的思想日趋多元化。公安院校的警务化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新特点、新挑战,如,出现了“五多”现象,即独生子女增多,沉迷于“上网”的学生增多,心理失衡、脆弱的学生增多,谈恋爱的学生增多,盲目攀比,花钱大手大脚的学生增多。而公安院校的警务化管理相对滞后,学生管理工作处于一种被动、应付的状态。其主要原因在于:首先,制度建设落后于形势的发展。形势发展变化了,而有些规章制度却没有创新发展,既使有所变化,也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其次,执行规章制度不坚决,要求不严格。有的已制定的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要求不严,标准不高,满足于“过的去”,不求“过的硬”,有时甚至有失公正,使现有的规章制度很难发挥其作用,甚至形同虚设。如有的学生违反纪律后应当受到处理,由于多种原因没有受到处理,这不仅会使这些学生产生侥幸心理,而且还会使更多的学生淡薄纪律观念。再次,抓日常养成不够。由于日常养成工作繁杂琐碎,不容易看到成绩,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特别是日常管理中的思想工作要让学生口服心服绝非易事。因此,部分学管干部不愿或不会做深入、细致的工作。领导强调了,上级来检查或发生问题了,狠抓一阵子。领导强调不强调,上级检查不检查,大不一样。不能持之一恒地抓好日常养成,工作时紧时松,图于形式,浮在表面。

3、学管队伍管理有待于规范化。在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工作中,学生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是关键。目前,学管队伍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长期以来,在学管干部队伍管理方面,各公安院校管理体制不统一,有的学生处主管,系部协管;有的系部主管,学生处协管。二是缺乏一套长效机制,或多或少存在着“入口”不严,“出口”不畅,职责不清,“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一个样”的“大锅饭”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学管干部的积极性,也影响到了公安院校的警务化管理工作。三是由于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公安院校的学管干部往往过多地忙于事务性工作,从早上起床忙到熄灯就寝,缺少深层次的理论学习和研究,对学生管理教育的基础规律和警务化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少研究,工作中缺乏理论指导,抓不住重点,想到什么,干什么,看到什么,干什么,缺乏计划性和创新精神。

三、加强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对策

新形势下,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必须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更新观念,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一支专业、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学管队伍。

1、更新观念。观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在新形势下,要使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有新思路、新措施,不断创新发展,始终充满活力,首先必须要更新观念。

第一、要确立“以学生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观念。要确立“以学生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观念,就要正确处理好两个矛盾。一是要正确处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矛盾。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是一对矛盾,二者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在警务化管理工作中,要解决这一矛盾,关键在于提高学生的自觉性,让学生积极参与管理,改变学生在管理中的从属、被动地位。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过去革命,就是靠纪律,而且是自觉的纪律”。今天,公安院校的警务化管理也是建立在学生高度自觉的基础之上的。学管干部应当把尊重、了解、信任、依靠、引导、沟通渗透到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对学生的条令、条例教育,使学生真正认识到公安院校实行警务化管理的目的和意义,扩大学生民主参与警务化管理的范围,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和内在心理约束意识,引导他们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培养、自我提高和自我服务,使他们广泛地融入到管理中去,变被动服从为自觉遵守,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变学管干部“一个积极性”为学管干部和学生“两个积极性”,构建学管干部和学生之间新型的民主、宽松、和谐的师生关系。另外,还要积极开展美育、人文素质等教育,提高学生艺术欣赏能力,扩大知识面,增强警务化管理的实效性。二是要正确处理警务化管理共性与学生个性张扬的矛盾。要在坚持共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创造有利于学生个性张扬的环境和条件。在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上,要着眼于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增强发展后劲,让学生个性得到充分张扬,特长得到充分发展,培养大批高素质、厚基础、宽口径、有创造能力的公安大学生。在警务化管理中,不仅要对学生健康的兴趣和爱好给予必要的引导,还要对有潜在优势和特长的学生给予必要的支持,让他们既要吃好“大灶”,还要吃好“小灶”。

第二,要树立警务化管理必须与教学相结合的观念。警务化管理是通过各种行为规范,培养学生优良的综合素质;教学是教会学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者是学生工作的两个主要方面,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缺一不可。教学为警务化管理提供了理论基础,警务化管理又为教学提供了纪律、作风保障。警务化管理要与教学相结合,相互促进,相互发展。任课老师要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学管干部也要主动加强与任课老师的联系。公安院校要制定学管干部与任课教师联系制度,从制度上保证警务化管理工作与教学工作的结合,使警务化管理工作渗透到教学工作中去,落到实处,教学工作又延伸到课外,营造公安院校浓厚的学习氛围,鼓励学生刻苦学习,促进警务化管理。

第三、要倡导服务也是管理的观念。这种服务应该是全方位的,既包括学习、训练、生活,也包括思想、心理、就业等方面。要想学生所想,急学生所急,时刻把学生的冷暖挂在心上,真正做到以爱心温暖学生,以关心帮助学生,以公心凝聚学生。爱是教育的基础,也是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基础。学管干部要深怀爱学生之心,牢固树立热爱学生就是热爱公安事业的观念,深入教室、宿舍、餐厅、训练场、图书馆,和学生“零距离”接触,深入了解学生的需求,为学生排忧解难,用爱心架起师生信任的桥梁,变学生“和学管干部没有什么好说的”为“和学管干部无话不说”。当前,要特别加强对特困生、“问题”学生、心理脆弱学生的关心。

第四、要树立管理本身也是教育的观念。在管理中,要以教育为主。教育要以提高学生政治素质为重点,用先进的理论、健康向上的知识充实学生的头脑,运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学生,使学生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教育要加强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超前性,形式多样,联系学生思想实际,把握学生的思想脉搏,积极引导,疏堵结合,以疏为主。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通过举办心理健康讲座,为学生建立心理档案,开设心理咨询室,开辟“心理在线”网站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的交流和沟通,缓解学生心理压力,提高学生的竞争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培养健全的人格。对于培养人民警察的公安院校来说,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尤其重要。

第五、要树立“大管理”的观念。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树立“大管理”的观念,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管理对象上,不仅要加强对人的行为管理,还要加强对人的思想、心理等方面的管理;在管理的时空范围上,不能只局限于校内和上课时,而要延伸到校外和课外,实行24小时、全方位管理;在管理手段上,不仅要强化学生的服从意识,采取严格的行政手段,还要运用思想教育、激励、法律等多种手段;在管理的力量上,不仅要充分发挥学管干部队伍的作用,还有发挥院校各部门、全院教职工的作用,同时还要善于借助社会和家庭的管理力量,齐抓共管。

2、加强警务化管理。要贯彻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加强警务化管理,最根本的是抓好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和贯彻执行,抓好日常养成。

第一、要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作为条令、条例的补充,同样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在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过程中制度建设是重点。公安院校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按照国家法律、教育法、公安机关条令、条例、《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的要求,吸收、借鉴国内外高等院校和国外警察院校学生管理、军队院校军事化管理的经验,以培养合格的公安专门人才为目标,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制定和完善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实现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到主要依靠制度管理的转变。规章制度应当具有稳定性、连续性、严谨性、实用性、明确性、简练性的特点,突出公安特色,坚持严与宽相结合,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相结合,刚性管理和柔性管理相结合,定性管理和定量管理相结合,共性和个性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要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培养学生严整的警容、严明的纪律和雷厉风行的作风。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打折扣,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发生。要抓好督促、检查、评比、考核,树立先进典型,严格兑现奖惩,对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决不姑息迁就,体现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只有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学生,受到了奖励,违规违纪行为受到了坚决制止和处罚,遵守纪律的行为才会越来越多。当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要严而有度,严中有爱。

第三、要抓好日常养成。常言说,不积跬步无以千里,不积小溪无以成江河。日常养成是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要从细微处入手,从新生入学抓起,从最基本的行为规则抓起,从出好每一次操、整理好每一次内务、上好每一堂课、养成每一个文明习惯做起,贵在持之以恒,努力达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的要求,做到一日生活制度化,检查评比规范化,举止行为文明化,使学生养成自觉服从指挥和严格按照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办事的习惯,在潜移默化中提高人民警察的素质,塑造公安大学生的良好形象。此外,要将建立计算机网络管理机制作为警务化管理的有效栽体,增强警务化管理的科技含量,把现代科学技术和新型管理理念引入警务化管理,进一步提高警务化管理水平。

3、加强学管干部队伍建设。《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指出:“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和保证”。要加强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必须加强学管干部队伍建设。只有建设一支专业、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学管队伍,才能使警务化管理充满生机和活力。在新形势下,学管干部队伍在公安院校学生的警务化管理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第一,要理顺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体制。体制是管理的关键,没有健全的体制,管理工作就难以完成。笔者个人认为,公安院校按照《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学生处统管,系部协管的警务化管理体制,更有利于警务化管理。实践证明,这种体制有利于警务化管理统一领导、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统一行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减少内耗,防止各自为政。当然,这种管理体制也有其弱点,一是学生处管理面过大,特别是有分校的公安院校可能管理更加困难;二是会使学管工作和教学工作联系更少。以上问题,只要更新观念,建立、完善必要的规章制度,配强配齐学生处人员是可以避免的。

第二,要建立学管干部队伍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要严把“入口关”,疏通“出口关”,加强教育培训,实行目标管理,对学管干部的职责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工作目标和考核细则,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引入竞争机制,对学管干部的工作定期检查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彻底打破“大锅饭”的局面,体现“从优待警”的政策,充分激发学管干部队伍的内在活力,促进队伍管理的良性循环,从根本上改变学管干部队伍粗放型的管理模式,形成“聚精会神干工作,一心一意创一流”的良好局面。要规范学生管理干部的一日工作,使学管干部对每日工作心中有数,一目了然,从“忙”中走出来,减少工作的随意性、盲目性。

第三,要建立学习型、研究型的学管干部队伍。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及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创新与发展,学习的重要性日益凸现。新时期的学管干部应该是博学识广的复合性通才。一位教育家曾尖锐地指出;“学生可以原谅教师的严厉、刻板,甚至吹毛求疵,但不能原谅老师的不学无术。”要给学生一碗水,自己得有一桶水。学管老师要强化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加强学习,不断丰富和完善自身,深入研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规律,增强警务化管理的预见性、系统性,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当前,随着公安教育的发展,有的公安院校由专科院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本科学生较专科学生的思想更为活跃,思考的问题更多、更复杂。这对学管干部学历层次、知识面、知识量、管理能力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管干部不仅要学习政治理论、科学知识,还要学习管理知识;不仅要学习管理方法,还要学习管理艺术,实现由单纯的经验管理型学管干部向教学管理型、服务管理型、科学管理型学管干部转变,使自己成为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专家。

第四,要发挥学管干部的表率作用。俗话说:“正人先正己。”“己不正,难以正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学管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搞好警务化管理的必要条件。学管干部要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既要言教,更应身教,身教重于言教,不仅要用真理去说服教育学生,用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去管理学生,更重要的还是用自身的人格力量去启发、引导、教育、管理、吸引、感召和影响学生。学管干部人格力量本身就是一种无形的、不容忽视的非权利影响力。在教育和管理学生的同时,学管干部自己也在和学生一起进步、成长,在成就学生的同时成就自己。

加强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不仅是院校领导、学管干部的事,也是全校教职工的事。光靠学管干部孤军作战,肯定是无法加强警务化管理的。全校教职工都要在本职岗位上认真执行警务化管理规定,共同努力,形成全员育人的良好环境和氛围。要搞好警务化管理,还必须要努力改善学生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使学生的学习有场所、有书籍、有设备;娱乐有去处、有器材、有时间;艺术追求有品位、讲健康,上档次;饮食有营养,有味道、讲卫生。

加强和改进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院校的一件大事,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没有现成的模式。我们要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深入研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警务化管理工作的规律,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总结经验,继承传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做到在应付新情况上有新思路,在解决新问题上有新对策,在攻克难点热点问题上有所突破,探索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新体制、新机制和新方法,实现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新跨越。

有关警务宣讲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xx年年,按照党委的安排部署,我分管党建、信访、精神文明、教育、工会等工作,现将我在这一年的学习、思想、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如下:

在这一年中,我坚持不断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特别结合自己思想和工作的实际,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近期召开的xx大进行了深钻细研。通过学习,思想觉悟、党性修养进一步提高。通过学习,增强了科学性、实用性和预见性。能够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理清了工作思路,摆正了位置,找准了工作路子,理顺了工作关系,紧紧团结和依靠同志一道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方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坚持开创性、坚韧性和操作性的有机统一;坚持顾全大局,服从安排,时刻注意班子的威信和形象,尊重班长、团结老同志;坚持站高一步,看远一步,想深一步,千方百计促进全乡社会经济的发展。

按照班子分工,我协助党委书记主要抓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政法综治、党建、信访、教育、工会等工作。

1、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xx年年在抓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引导和激励全乡人民围绕乡党委、政府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而团结奋斗。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抓责任制的建立。把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村、到各单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在全乡开展创建“十星级文明户”和十星级单位活动,切实把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抓党员群众思想素质的提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以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科技知识为重点,不断加强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三是抓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坚持用广播、专栏和黑板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农业科技知识。积极向外宣传新场。

2、政法综治工作

稳定是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条件,没有稳定的政治局面和安定的社会环境,发展就没有保障。作为分管政法综治工作的副书记,深知维稳工作责任重大。为此,我坚定不移地执行“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维护社会稳定,促经济发展”的总方针,积极开展平创建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协调联动,齐抓共管,促进社会稳定;二是加强法制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三是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各村、各单位的治安防范网络建设,加强治保、调解和治安巡逻队的建设,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深入持久地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xx年年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4起;四是层层签订责任制,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五是协助公安机关建立了34个村的警务室和张坪、梁村二个中心警务室;六是加强治安状况的排查和“门徒会”的排查工作。

3、工会工作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在抓工会工作中,我始终以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为宗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4、组织建设工作

一是及时盘点,对原有的不合时宜的组织建设制度,结合实际加以修改,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二是加大党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三是组建五支党员义务队伍,深入开展党员承诺制活动。四是积极开展贫困老党员救助、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五是开展“双向培养”和“一帮一”活动,把农村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农村致富能手中的非党优秀分子培养成党员;六是开展“五个好”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各支部书记的先锋模范作用,对后进支部的刘里府支部进行改选重组。通过以上工作,增强了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有效地促进了全乡各项事业的发展。

除以上分管工作以外,还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先后参与农业生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计划生育、农村合作医疗、扶贫开发、等工作。挂村工作成效显著,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与此同时,心系“三农”经常深入基层,走访农户,倾听疾苦,帮助谋求发展之路。

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全体干部团结协作的结果.

一年来,我在思想上始终保持警钟常鸣,牢牢筑起清正廉洁的防线,坚持做到不应该自己得的东西,绝不伸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洁身自爱、艰苦奋斗,不追逐名利,尽可能杜绝不必要的应酬和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不涉足黄赌等与党员干部不相称的不良场所。始终以党的事业为重,不看重个人名利,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始终要求自己做到“不为私心杂念所扰,不为人情世俗所困,不为美色贪欲所诱,不为不正之风所压”。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廉洁奉公,保持了人民公仆的本色。

在这短暂的一年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了一定的进步,但也还有不足:

1、在学习上。学习方法还不够科学,对于一些问题自己虽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去学习、研究,但是所获得的收益却很少,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学习内容还过窄,所掌握的理论知识还不够系统,对于有些方面的知识还知之不多,知之甚少。

2、思想还不够解放,还存在一些不合时宜的观念。虽然坚定不移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但对马克思主义的创造性运用还不多,还不够。

3、在工作上。虽然在分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其他工作还不熟悉,还不够了解。除分管工作外,对全局性的事务想得很少,思考不够。

有关警务宣讲心得体会和感想八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迎接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目标,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部门迎测工作的具体要求,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迎接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进一步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构建和谐文明社区。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社区及警务室全体成员、市场各物管办公室全体成员。

1、制定社区警务室具体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工作安排责任到人。

2、组织社区各辖区单位负责人召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把创建文明城市的内容、居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分解到单位和个人,确保落实到位。

3、建立工作督办机制。在上级政府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交办到警务室时,警务室必须派专人督促辖区内各有关单位按期整改到位。

4、建立问题整改机制。上级部门和自身发现问题,要立即书面通知辖区内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及时快速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5、建立应急处理机制。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成立相应的应急分队,发现问题,应急分队及时处理。

6、建立辖区联动机制。辖区范围内各成员单位相互联动,积极配合,分工合作,形成整体一盘棋。

7、建立信息反馈机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警务室工作人员在各责任区内进行排查,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了解到的情况,居民、商户反馈的问题等要及时处理,要进行处理后的反馈。

8、建立对外协调机制。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协调处理好周边社区的关系,共同处理好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相关工作。

9、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在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各责任人、辖区内各成员单位由于工作不认真、任务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误,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10、建立资料保管机制。各项工作的推进要建立相应的电子档案和文书档案,包括方案、实施细则、责任分解表、工作督办文书、问题整改通知、信息反馈表等,都要形成完整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档案资料。

1、做好责任区内的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宣传发动工作。

2、搞好责任区内街巷、居民区的环境卫生、不留死角。

3、负责督导责任区内单位、门店的宣传发动和“门前三包”到位。

4、各责任区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确保测评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迎检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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