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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访心得体会和感想 外出参观心得体会(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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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访心得体会和感想 外出参观心得体会(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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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政府出访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2011年度 “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

帮户”工作总结

县委组织部:

根据中共罗江县委组织部《关于报送2011年度“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总结和有关工作情况统计的通知》(„2011‟—55)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1年度“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工作总结如下:

开展好“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重点在领导,关键在落实。我局将此项活动列入局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联系领导率先带头,扎实抓好村、社帮扶工作,大力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强化责任落实。分管局长带头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采取“一帮一”和“支部帮”的形式,落实帮扶资金、确定帮扶项目,扎实开展帮扶活动,确保帮扶不走过场,活动取得实效。

年初,我局按照中共罗江县委办公室、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江县“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委办发„2010‟6号)文件要求,局党组成员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开展结对帮扶。认真落实

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今年6月,局党组成员分别到金山镇安家村、吴家陵村、千鱼欢村、新塘村四个联系村20户帮扶贫困户和万安镇麓峰社区各送去慰问金2000元,共计10000元;10月,我局结合罗江县建设精品村工作投入农田基础设施项目资金共15000元。一年来,我局开展“领导挂点,部门帮村,干部帮户”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帮扶任务。我们将继续努力,勇于创新,求真务实,力争在明年的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2011年12月12日

推荐政府出访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海航集团

合作备忘录协调会议纪要

11月4日,受花建慧副省长委托,韩军副秘书长主持召开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协调会议,听取省有关部门、海航集团对贯彻落实合作备忘录的意见,就加快推进安徽省与海航集团战略合作有关事项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省有关部门及海航集团合肥营业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现纪要如下:

会议指出,随着我省对外开放步伐加快,航空市场需求空间加大,拓展与国际国内航空公司合作的要求日益迫切。安徽省与海航集团拥有良好的合作基础,特别是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对推进双方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的合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落实合作备忘录,当务之急是建立合作机制,明确合作领域,细化合作内容,明确任务和责任,加快合作战略的落地。

会议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原则同意省有关部门及海航集团对落实合作备忘录的意见和建议。省有关部门、海航集团要充分挖掘双方合作资源和潜力,进一步开拓思路,丰富合作内容,拓宽合作领域。

二、请海航集团结合会议讨论的意见,尽快把合作备忘录签订的重点合作领域明确化、具体化、项目化,以方便操作,达成更多实质合作。

三、成立战略合作先期对接小组,由海航集团与安徽机场集团公司、合肥市政府、安庆市政府具体组成。先期对接小组要尽快提出省政府与海航集团战略层面合作机制,明确任务和责任,报省政府审定。

四、请海航集团尽快提出安徽省与海航集团战略合作协议草案,并与省有关部门通气后,报省政府审定,争取双方战略合作协议尽早签署。

五、请海航集团每半月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参会单位、人员:合肥市政府杨增权,安庆市政府金力力,省财政厅李友兰,省交通运输厅江宗法,省旅游局胡学凡、吴浩,安徽机场集团汤斌,省政府金融办谢珍,海航集团张新。

(秘书二室整理)

推荐政府出访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开发的 提供前期物业服务服务事项,甲乙双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住宅面积:

商业面积: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本小区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以下简称“住户”),本合同所有受益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本合同所称物业管理前期介入指从小区规划设计至小区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物业管理(乙方)需参与和准备的工作。

本合同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指小区房屋出售后至小区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前的物业管理。

本合同所称入住期物业管理指小区业主办理入住手续、装修、搬家至小区期间的物业管理,以大部分业主已迁居小区正常生活为界定。

本合同所称物业管理启动资金指新建小区在实施物业管理时,须增添办公设

施、设备、服务工具等所需的资金。

第二章 物业管理前期介入

第五条 在规划设计阶段,乙方应参加图纸会审和重要施工会议,并就完善物业的使用功能提出建议,包括:(1)商业网点设置、文体娱乐设施(场所)的设置以及管理用房的配置;(2)家用电器的预留安装位置;(3)绿化、环卫设施的设置;(4)给排水和电气管线布置及预留;(5)安防系统和智能管理系统的配置等;(6)电梯安装;(7)消防系统的安装。

第六条 在施工阶段,乙方应参与给排水、电气等暗埋管线的施工管理和验收。

第七条 在售楼阶段,乙方应参与和准备:(1)参与售楼合同中有关物业管理条款的拟订;(2)编制前期物业服务守则;(3)提供物业管理咨询。

第八条 在竣工验收阶段,乙方应参与竣工综合验收工作。在房屋交付使用前,乙方应负责就房屋使用性能进行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以便甲方及时整改,确保业主顺利入住。

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第九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基础、梁、柱、内外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物业公共部位。

第十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烟囱、共用照明、消防设施设备等。

第十一条 公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庭院、围墙、道路、室外给排水管道、沟渠、池、井、非营业性公共厕所、智能化管理系统、二次加压设备及水泵房、 污水处理设备、垃圾中转站等。

第十二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十三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娱乐中心、幼儿园等。

第十四条 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四害消杀等。

第十五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六条 维护公共秩序,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第十七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第十八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等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二十条 负责向住户收取和代收下列费用:

1、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2、收取装修管理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

3、代收水费、电费;

4、代收水电的周转金;

5、代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6、其它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应缴费用。

第二十一条 住户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尽可能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二十二条 对住户违反《__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停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直至采取法律手段。

第二十三条 其它管理事项:

一、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二、物业资料的管理

1、物业竣工总平面图

2、单体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竣工图

3、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电梯、消防等管网竣工图

4、有关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和合同复印件

5、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三、有义务接受和帮助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紧急求援。

四、其他特约服务

特约服务项目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乙方可提供服务,并另行收费,明码标价。凡属物价主管部门已有明文规定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物价主管部门无规定的,乙方按市场价收取。

第四章 管理服务期限

第二十四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

__xx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决议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向乙方支付双方约定的管理费用;

6、在售楼合同等文件中与买受人(业主)约定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服务的权利和义务;

7、向乙方通报施工进度,通知乙方参加会议、验收等需乙方参与的事项;

8、向乙方提供有关的物业管理资料;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开发商应履行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参与小区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方案及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各项管理服务活动;

3、对住户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约定,对住户违反《__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必要时诉诸法律程序;

5、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7、向住户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住户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对违反装修规定的住户,依照法律、合同和规约的规定处理;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9、每六个月向甲方及全体住户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10、在不影响小区正常秩序的情况下,对小区内的公共场地、公共场所和公共配套设施(含电梯内张贴公益广告及营业广告等)使用、经营、出租的所得收入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用的不足和公共设施维修费等。

11、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2、除单独收取保管费用的项目外,不承担对业主和使用人财产的保管、保险以及损坏赔偿责任;不承担因治安刑事案件、第三人故意或疏忽所为、意外事故、不可抗力等对业主和使用人造成意外伤害的赔偿责任。

13、除甲方规划设计的停车场外,小区内公共场地因客观因素必需增加的停车位,由乙方在正常秩序管理下统一规划,所得费用扣除成本后,余下部分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用的不足和公共设施维修费等。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目标

第二十七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参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一级服务标准进行管理;

2、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实施iso9001:20__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质量;

3、小区房屋分期交付时,由乙方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前期物业服务方案》,并明确有关管理服务内容和具体标准,报甲方审定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共同监督执行。

第七章 物业交付管理条件

第二十八条 甲方交付管理的物业,应配备正常开展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设施,具体清单附后。

甲方应配备的办公设备设施,可以委托乙方代为采购配置。

第八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九条 小区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定为:

多层住宅: 元/月. m2(含电梯)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多层住宅(别墅): 元/月. m2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高层住宅: 元/月.m2(含电梯)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商业物业: 元/月.m2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车位物业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 元/月.m2、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多层住宅(a、b、c型)车位物业费 元/月/位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根据市场变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可根据物业管理成本的增加及政府批文进行调整。

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如:电梯、水泵、中央空调、公用车库、楼道灯等)运行能耗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另行按实际支出向业主按产权面积分摊。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杂物房、独立车库等非住宅房屋,以及空置房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所在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 ﹪向业主收取。车位服务费按照车位销售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3、装修垃圾费的收费标准以 元/m2 向业主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管理费的千分之三交纳滞纳金;

(2)对欠费逾期1个月的,乙方有权停止向该业主(或使用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3)对欠费逾期3个月的,乙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缴。

(4)业主选择按半年/年交纳物业管理费,一年后可按月/季度/半年/年缴纳物业管理费。

(5)合同有效期内,物业服务费可根据《物业管理等级服务标准》一级标准及市场波动进行调整。

第三十条 公共场地车位使用费、公共场地占用费及其它在条款中未列明的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费用由乙方参照市场价格,以及《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收取,上述费用均用于补贴物业管理。

1、乙方对使用小区室外公共场地停放车辆的业主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文收取,收费标准分月票、次票,次票又分为临时停放(1个小时以上收费)及过夜停放。

2、摩托车电单车:摩托车及电单车收费由承包方根据市场价及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收费;

3、不进入私家车库(位)的汽车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收取车位使用费;

4、若乙方对车位使用费、车辆停放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作调整,必须提前30天在小区内公告,并报请物价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5、以上费用标准属公共停车位收取标准。属于开发商产权的车位或车库,由开发商根据市场行情自主定价出租或出售。

6、公共停车位由开发商根据开发进度而建设。

第三十一条 乙方对住户的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进行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保修期内由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超过保修期限则由受益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三十二条 乙方向住户提供的特约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采用明码标价、公平合理、双方自愿的原则,在服务时向住户(受益人)收取。

第九章 物业管理代收费用

第三十三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的水、电费用项目及分摊办法如下:

1、住宅住户水、电的周转金 元/户,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一次性收取。

2、经营性房屋(商铺)水、电周转金 元/户,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一次性收取。

3、公用水、电周转金由乙方在设立的水电费帐户中独立核算,按月向供水、供电部门缴纳。具体分摊办法按以下处理:

以当月实际发生数额,核算出建筑面积本月每平方米应缴数额,按住户建筑面积进行分摊,按月收取。

4、住户自用的水费按住户实际使用数按月收取,收费单价标准为:[住户用水量×(供水部门收费单价+单位二次加压用电费用)]

第三十四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共场地、公共设施等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费用的筹集和分摊办法如下:

1、在保修期内,由甲方承担维修费用;

2、超过保修期后,已有维修基金的,由物业公司向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申请,同意后从维修基金中支出;维修基金未建立或维修基金不足时,按每月实际发生额核算出建筑面积(含归业主、使用人使用的非住宅面积)本月每平方米应缴数额,据实分摊,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数额较大时可按预算预收)。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甲方须在售楼时向买受人(业主)明示本合同,并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将本合同作为附件。

第三十六条 小区房屋分期(或分次)交付使用过程中,甲方须按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方案》的要求向乙方无偿提供临时的物业管理用房;在小区竣工验收合格,全部交付使用前,甲方须向乙方无偿提供约 平方米的正式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三十七条 在小区房屋分期(或分次)交付使用时,甲方须在每期(或每次交付使用前),向乙方提供该批房屋的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在小区竣工验收合格,全部交付使用前,甲方须向乙方移交一套小区竣工档案副本。

第三十八条 为明确房屋保修责任,便于具体操作,甲乙双方同意将《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范围之外,甲方如需乙方另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双方另订立补充协议。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能达到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四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以书面形式通报三次还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四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四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伍万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四十九条 《____x业主前期物业服务投标文件》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第五十条 本合同双方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署代表: 签署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政府出访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一、什么是监理

“监理”是一个外来组合词。我们所说的监理:是一个执行机构或执行者,依据一项准则,对某一行为的有关主体进行督察、监控和评价,守“理”者不问,违“理”者必究;同时,这个执行机构或执行人还要采取组织、协调、疏导等措施,协助有关人员更准确、更完整、更合理地达到预期目标。

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是针对工程项目建设所实施的专业化社会化监督管理活动。工程监理具有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的特性。

二、政府采购工程推行监理制度的目的

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项目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合同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它能使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得到有效的控制、保证,提高项目建设水平,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

我国《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工程是否需要实施项目监理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但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第86号令《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分别对那些建设工程实行强制监理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政府采购建设项目不管是建设工程还是网络工程,其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是为公共服务的,且大多数采购人并不擅长项目的组织管理和技术监督,所以政府采购建设项目必须推行监理制度,从而保证政府采购项目的质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的利益。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采购人在将监理任务委托给监理单位时,必须用书面的形式与监理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三、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的特点

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种,它是采购人与具有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签订的把一部分工程建设的管理权力授予监理单位行使,由监理单位根据采购人的授权展开工作,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

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的主要特点:一是监理合同的当事人都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委托人都具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其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作为受托人都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并且所承担的工程监理业务应当与其单位资质相符合;二是监理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具有依附性;三是建设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它是监理工程师凭借自己的知识、经验、技能受发包人的委托为其所签订的其他保同的履行实施监督和管理。

四、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的基本结构和主要要素

由于监理合同是一个受委托代人监督和管理合同的合同,也是一个依附合同的合同。它缔约的条款和内容必须与建设工程合同相一致,所以监理合同的基本结构和主要要素与建设工程合同大体相当,一般也分为三大部分,即协议书、合同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与附录。工程监理合同的协议书较为简单,也由首部、主干部分和尾部组成,其基本内容主要为签约双方的确认、合同的一般性叙述。我主要介绍合同一般条款的必要条款。

1、监理单位的义务

2、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服务内容(在合同中必须以专门的条款对监理工程师准备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详细的说明)

3、费用(支付的时间、次数和方式)

4、委托人(采购人)的义务

5、维护监理工程师利益的条款

6、维护委托人(采购人)利益的条款

7、一般规定

五、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范文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一致)项目工程监理合同

监理合同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箱: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推荐政府出访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同志们: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把每年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取产品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等权利。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仪式,纪念第29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介绍有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消费者权利,目的在于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在此,我谨代表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为我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业作出积极贡献的同志们致以亲切的慰问,向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长期以来,县委县政府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给予极大的关注和支持,连续三年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纳入为人民群众办好10类实事工程,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下面,就开展20xx年“3?15消费与民生主题年”宣传活动和全县放心消费创建推进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用心把握消费与民生的深刻内涵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今年消费主题定为“消费与民生”,这充分体现了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崇高理念,大家要充分认识消费与民生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首先,消费需求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是今后一个时期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是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的重要内容。其次,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制定消费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和完善各项惠及民生的消费政策,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使广大人民群众分享到改革发展的各项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第三,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消费市场是信心市场,消费经济是信心经济。只有重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有效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20xx年是“”开局之年,也是我县继续实施战略、向目标努力奋斗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意义重大。

二、突出重点,切实强化消费维权工作措施

20xx年全县消费者权益工作要紧密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落实县委、县政府放心消费为民办实事工程,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与民生的密切关系,切实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使科学、合理、文明的消费观念深入人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活动由县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牵头,县发改、质监、粮食、农牧、药品监督、卫生、城建、电信、公安、农机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开展好这次活动。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重点宣传年主题的依据、内容、意义和目标,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民生关系的认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宣传各部门维权工作职能,帮助消费者了解消费政策,形成“平时加强自我防护、遇到问题有处投诉、举报得到及时查处”的良好消费环境。三是结合实际,做好消费引导。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宣传教育和引导活动,倡导科学、绿色、文明、低碳消费,提升消费水平。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消协维权网站优势,开辟消费维权专栏,定期发布消费警示,公布典型案例,曝光一批不合格产品及生产、经销厂家。集中开展执法机关、生产经销企业维权宣示和诚信经营签约仪式,将我县放心消费及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推向高潮。四是围绕民生突出问题,搞好市场监管。要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增加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各有关执法部门要切实抓好食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完善生产安全、质量监测、监管执法、经营者自律、责任保障和预警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要强化对无照经营的综合治理,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大力加强粮食、棉花、蚕茧、成品油等重要商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投机倒把等非法交易行为。五是一如既往,抓好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面开展放心消费示范镇和示范行业的创建活动,针对群众高度关注的消费热点问题,组织调查评议,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开展综合执法,实施联合整治,做好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促进企业、行业自律,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放心消费创建的成效。六是突出抓好投诉处理。要完善基层消费者投诉网络,进一步加强农村“一会两站”建设,畅通民意渠道。强化对对基层消费维权投诉站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维权知识、工作程序、调解技巧的综合培训,提高投诉站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基层群众提供及时、快捷的投诉服务。要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妥善解决消费纠纷,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努力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办实事,依法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广泛动员,形成消费维权强大合力

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和广大消费者要共同行动起来,密切配合,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形成消费维权工作的强大合力,着力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消费安全、推动市场繁荣、促进民生改善、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动员广大生产经营者切实负起责任,增强产品质量意识。全县广大企业和生产经营业户作为市场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经营者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就赢得了市场、赢得了商机、赢得了效益。只有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才能实现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双赢。全县广大企业和生产经营业户要自觉参与到全县“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中去,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二是动员广大消费者踊跃参与,增强消费维权意识。广大消费者作为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敢于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于投诉、举报,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并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三是动员全社会加强监督,职能部门强化联合监管。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职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倾听社会各界呼声,对投诉举报的案件立查立办,明确责任,限期办结。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之举,不仅需要各执法部门做好工作,需要经营者严格自律,需要新闻媒体加强舆论监督,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社会监督,共同形成消费维权工作的强大合力。

同志们,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息息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让我们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共筑依法维权的铜墙铁壁,全力争创,让消费者满意、让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谢谢大家!

推荐政府出访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年×月×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市农业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市长助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农办、市质监局、市林业局、市农机局、市乡企局、××长江农工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市质监局关于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审定了《××市农业标准化工作联会议工作制度》和《××市农业标准xx年—xx年发展计划》,研究确定了近期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点任务。

会议认为,随着农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特别是加入wto后,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农业标准化观念日益增强,农业标准化工作摆上了重要位置,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实施农业标准化方面的工作。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制定了农业地方标准,编制了农业标准化手册,狠抓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开展了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工作,发展和培育了一批名牌农产品,为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远不能适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存在着标准制订不齐全、标准推广体系不健全、检测体系不完善、质量认证体系较薄弱、市场体系建设严重滞后等问题。

会议强调,近期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要围绕以上五个方面的不足,采取有力措施,统筹制订规划,突出工作重点,整体推进实施,全面加强和完善五大体系建设。要着眼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按照“选好一个项目,建立一个体系,形成一个龙头,创立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思路,扎实抓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大力推进农业标准的推广应用,严格按照农业标准组织生产。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健全农业标准体系。要围绕全市主导产业、重点产品,加快标准制订步伐,完善标准体系。近期要以农业产业化百万工程所涉及的产业和主要农产品,以及其它对全市经济发展影响大和对农民增收致富作用大的农产品的标准制订为重点,尽快研究制订与国际国内同步的各个环节的生产标准,形成一系列的标准体系。如花卉苗木、柑桔、青蒿等产业,在全市影响作用大,要加快这些产品的标准制订,以提升产品档次,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强化标准的推广实施。标准制定是基础,推广运用是关键。标准制订后,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把着力点放在标准的推广实施上,落实到各个产业的发展和产品的生产中。在推广运用上,一要抓示范,示范基地建设必须符合标准和条件,严格申报审批,以充分发挥示范区的带动作用。二要抓培训,各涉农部门要按照制订的标准和职能分工,制订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对生产者特别是农民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标准方面的技术要求,做到标准化生产。三要抓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和指导,将农业标准贯穿到生产的各个环节中,督促生产者按照标准组织生产。

三、加强质量认证工作。首先,要加强宣传,特别是加强对龙头企业的宣传,大力宣传质量认证的好处,增强生产企业和生产者申报质量认证的意识,提高其申报认证的积极性。其次,通过对农产品开展质量认证工作,在全市树立一批农产品名牌产品,增加我市农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

四、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要加快农业检验检测机构的规划和建设步伐,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检验检测体系。要加快完善目前不足的检测手段,加强设备配备,不断提高技术和装备水平,争取更多的检测机构成为国家区域性检测中心。要强化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逐步实现我市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加强市场体系建设。要尽快解决市场体系建设滞后的薄弱环节。市商委等有关部门要抓好符合标准的农产品进入市场特别是超市等高档市场的组织协调工作,使无公害、安全卫生、合乎标准的农产品进入市场、进入超市,引导消费,扩大影响,扩大本地农产品市场份额,以推动我市农产品发展。

会议正式建立了农业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同志,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商委、市农办、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乡企局、市农机局、××长江农工商控股(集团)公司。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质监局,由孙波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出席: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市农办×××、×××,市乡企局×××,市农机局×××,市农工商集团×××,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词:农业

标准

会议纪要

分送:市委书记,市长,政协主席,市委党委,副市长,秘书长(厅主任),市长助理,副秘书长,厅副主任。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年×月×日印发

推荐政府出访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________村小学正前方面积为 ________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________ 亩。

二、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__________村村级活动场所。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

1、征地补偿标准按 ___________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 ___________万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甲方将征地补偿款_________ 万元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__________村村民委员会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不因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换届而改变所有权。

4、今后因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该土地征地补偿上升,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

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如发现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一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无条件收回。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民政府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

村民:__________ (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__年 ___月 ______日

推荐政府出访心得体会和感想八

甲方:

乙方:

鉴于由甲方承担主体责任的“三江县欧宝锰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宝公司”)生产现场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液氨约8.05吨亟需进行安全处置,且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该危化品(液氨约8.05吨)的安全处置服务,现根据处置危险化学品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服务需要,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将对“欧宝公司”现场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液氨和浓硫酸,进行安全处置的委托书提供给乙方。对于浓硫酸的处置,由甲方按处置方案要求采购选用的碱性中和物,并配置到现场。

2、甲方应协助乙方对“欧宝公司”的液氨储存现场,进行调查、勘察、取样分析,同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液氨储存的记录资料,现场装置设施的图纸材料,“欧宝公司”厂区平面布置图、地址位置图。

3、在处置过程中,基于液氨罐相关阀门阀兰(已超过使用期效)严重锈蚀等现状和危险化学品的特殊性,可能造成的影响,为确保安全处置,甲方需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三江县政府提出,对在现场处置过程中及一旦发生意外的应急救援提供支持和帮助。

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关于‘欧宝公司’液氨现场处置方案及应急防护预案”,除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备外,不能转给第三方,且该方案仅适用于甲方承担主体责任的“欧宝公司”现场液氨处置。

5、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处置费用、结算方式,按要求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规标准,并根据甲方的委托书落实有关液氨安全处置工作。

2、乙方结合相关专业技术要求,进行液氨储存现场的调查、勘察、取样分析、处置试验,并编制好“液氨现场处置方案”、“液氨处置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呈交给乙方报送市政府有关部门备查。

3、在征得三江县当地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批准后,乙方负责对现场储存的液氨,按照“液氨及浓硫酸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处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消除液氨的危险性和毒害性。对浓硫酸进行中和处理,按处置方案乙方提供现场技术指导。

4、乙方在处置该危险化学品时,负责配备自行所需的专用设施、防护器材、救援器材、监测仪器、防护用品,以及处置过程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

5、乙方负责处置过程中,对危险化学品处置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的相关技术问题、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指导服务。

三、甲、乙双方应尽的义务

1、在危险化学品液氨的处置过程中,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度及技术规范,并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执行。

2、在处置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或者分歧时,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示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3、在现场处置过程中,如意外发生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共同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五、付款方式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应当在协议生效后三日内将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 )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担保公司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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