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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习行政心得体会和方法(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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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习行政心得体会和方法(精选11篇)
2023-11-20 05:24:33    小编:ZTFB

无论是学习还是工作,写心得体会都是提升自己的一种有效方法。在写总结之前,可以先对自己的经历进行回顾和整理。请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给您带来一些灵感。

学习行政心得体会和方法篇一

社会学问题都具有各自的人性假设基础,而法律无论是从具体的法律条文还是从法理层面都应该是以它所认定的人性假设作为基础和引导的,人性的预设是它的理论分析框架的出发点和逻辑推理的前提。不同的人性假设理论构成了不同的行政管理理论的原点,也构成了不同的行政法理论的基础。

二、不同人性论下的行政法。

对于人性这个复杂而广泛的问题,很多中西方历史上的思想家都从不同的侧面进行了深入的探索与论证。而所谓人性论,是指关于人的本性或本质的思想和理论。

第一,性善论下的行政法。

在中国,长久以来,有以孔孟为代表的性善论。孔子重视人的作用,但他的思想中有浓重的天命成分,孟子虽也有浓厚的天命思想,认为有意志的天是世界的主宰,但是他同时又认为人皆有四心,只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人皆可以成为尧舜,从而引出了他在政治管理上的仁政思想。孔子和孟子的这种性本善的人性论观点,认为人在本质上是善良的,人是有道德的并且可以接受道德的约束。在这样的逻辑前提下,孔子提出“自省”“自责”,孟子提出“推恩”“行善”“修德”。从现在的行政法主体的角度来看,对于行政主体,性善论下是要求官员们能够注重修身,内省,道德自律。同时在选任官员上也是将人的道德品行视为第一位的东西,在品行端正的前提下,再考察人的才能。而国家的行政行为,与其说是对国家的管理,不如说是对伦理道德的践行。行政活动的归宿点,对人,在于人格的完善,对社会,则在于保持它的和谐状态。基于性善论的观点,政府也可被假设为一个有道德的善的人,那么它应该是公正无私,慈善博爱的利他主义者。如此一来,其在政治制度上的设计必然是非约束性的。对于行政相对人,则是以人为本,注重教化。但是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政府权力寻租与民争利,经济建设中的“政府失灵”和日益增多的政治丑闻等,已经证明性善论也许是值得怀疑的。以此为基础的一系列行政理论,行政文化也就失去了支撑点。

第二,性恶论下的行政法。

其一,西方。在西方历史上,人性本恶思想是占据主流地位的人性思想。有持幽黯意识的观点认为,人不可能在世界上体现至善,权力到了人的手中非常容易滥用成灾。一切拥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经验。美国政治学家麦迪逊也说:“人不是天使,因此需要有政府管理人。而政府也不是天使,因此需要分权制衡。”在这种观点下,在行政法领域就形成了对行政权力行使进行限制的理论。许多学者将行政法界定为规范和控制行政权行使的法律。行政法是宪法原则的具体化,是执行宪法的部门法,它担当着控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重任。但是如此一来在人性本恶的假设下,就不但要控制政府的权力,还要防止公民权利的滥用和违法行使。行政法的功能应该在于保持行政机关的权力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的总体平衡。所以具体来说,为了使政府更有效的为全体人民和社会提供最好的服务和最大的`福利,法律必须授予其各种必要的职权,使其能够凭借该职权积极的处理各种行政事务,但是行使这种职权又要严格的限制在法定的授权之内,不能对人民的权利和自由造成侵害。

其二,中国。在中国,管子对人性的看法虽然也是人性本恶,但是他却同时认为可以对其加以引导。管子曾说过“凡人者莫不欲利而恶害”,认为在自然属性上,人都是追求利益,趋利避害的。同时管子又承认人是有需要的,一方面人的情感是以需求是否得到满足为转移的,另一方面,情感也会反过来决定需求的强度。而且,人的需要是否满足和在何种程度上得到满足,也会影响政治统治的成败。所以在物质生活还没有达到高度发达的情况下,人的好利性还是存在。因此顺应人性来制定政策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性恶论的思想坚持人的道德与自律不能作为行善的保证,必须依靠外在的法律来迫使人们抵制人性上的缺陷。基于这种对人性的不信任,行政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和约束。

第三,善恶并存论下的行政法。

有一种新滥用权力理论,其实是对现代行政权力扩张,尤其是行政自由裁量权合法的不合理使用的回应。其基础仍然是人性自私,趋恶倾向使权力有可能被滥用,但是它强调的是合法范围内的不合理。这一理论其实是建立在人性善恶并存论的基础上的。对于这样的滥用职权的纠正办法就是去恶存善,既承认人性中本善的一面,又不否认恶的存在。

笔者认为,性善论的观点缺乏足够事实支持,而作为行政法的理论前提,无论是人性本恶论,还是善恶并存论,只要有恶,就不能让我们建立起足够的对人性的信任,也不应该让我们去承担这样的风险,那么就必须在性恶论的基础上形成一个分权制衡的体系,而制度真的是高于人性,人类社会靠得住还是制度的约束,而不是人性的自律。行政法还是要更多的去保障人的基本权利,尊严,去规范和限制政府权力的行使。

学习行政心得体会和方法篇二

摘要:本文对我国行政法治的现状进行了介绍,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途径,以助于推动我国行政法治的进程。

关键词:行政法治现状缺陷实现途径。

一行政法治作为法治国家建设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或缺的,而且被认为是实现法治工程总体目标的关键。实现行政法治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完善立法程序,实现立法的公开化。

立法不完善、漏洞较多等原因导致了破坏行政法治的现象。因此,政府要健全和完善立法体制、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具体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健全立法公开征求意见制度。一是立法草案应提前公布;二是将立法听证会制度作为立法的必经环节;三是向市民公布对立法意见的处理结果;四是设置专门的立法咨询机关、咨询程序。其次,创新立法起草机制,推行“立法回避”和立法责任承担制度。

2。制定良好的行政法律。

良好的行政法律必须符合以下几点。

(1)行政法律应反映和表达广大人民的意志。只有这样的行政法律才能够切实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才能够得到人民的尊重,得以切实履行。

(2)行政法律应符合客观规律。只有行政法律符合客观规律,才能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任何背弃客观规律的法律都会影响人民的权益。一方面,政府要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定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运行方式的行政法律,改善政府的行政运行机制,以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要立足于我国的实际,制定的行政法律必须与wto的规则相符,与国际惯例接轨,在行政法上保障我们在国际往来中应享有的权利。

(3)行政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应完整。法律规范是法律的主要要素,是法的细胞,是指具体规定法律权利和义务及法律后果的社会规范。法律规范较严密的逻辑结构包括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部分。在制定行政法律时,政府应注重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的研究,使每一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都完整地具备这三个部分,尤其是对法律后果部分的制定要明确具体。

(4)行政法律规范应协调统一。制定的行政法律规范必须协调统一,低层次的行政法律文件不得与高层次的行政法律文件相抵触,同层次不同部门的行政法律文件也应协调统一。

3。加快行政体制改革。

行政执法中暴露的问题给我们发出了一个信号,那就是现行行政体制,特别是执法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和行政执法体制已经成为当前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障碍,这个体制上的障碍如果不清除,“依法行政”将只能是一句空话。《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已经提出了前述两个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但如何科学稳妥地推进各项措施,保证改革不流于形式,是需要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在改革过程中,政府必须遵循科学原则,另外还要注意立法的保障作用,这样才有利于改革目标的实现。

4。改进政府管理手段。

政府要加快电子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依靠公众信息网,实现与公众关系密切的公共行政业务的网上办公,提高政府办公的透明度和对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实施监督。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科学界定部门职能。依法规范政府部门的职能和权限,清理多头行政管理机构,正确处理省级部门与基层政府的关系。要严格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合理设置机构,优化人员结构,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权责脱节和多头执法等问题。

5。确立执法程序法定原则。

程序法定原则意味着行政执法的方式、方法、步骤、空间和时限要遵守法律的规定。现代的行政程序以民主为基础,兼顾行政效率。设计合理的程序为行政执法提供了保障。行政程序为情报公开、听证、咨询等民主制度的实施提供了原则、步骤、方式。行政程序的运行过程就是民主制度的实施过程。设计合理的程序,本身是一个综合性的控权机制,其中包括相对人的权利对行政权力的控制,程序对权力的控制。通过法定的合理的程序限制行政权的肆意,促使“合理性”的形成,具有“事中防范”的积极意义。

二实现行政法治不仅需要政府主动作为,而且需要强化司法监督。

1。强化司法监督。

在我国,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审理对象,从而大大缩小了司法监督的范围。抽象行政行为是相对于具体行政行为而言的,它是指行政机关针对非特定相对人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并且可以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它可以分为三类:制定行政法规的行为,制定规章的行为,制定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按照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从乡镇一级人民政府到国务院都有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权力”。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法院不受理对抽象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法院在审理具体行政行为案件过程中,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可以不予适用,但无撤销的权力。法院对“其他规范性文件”,从目前有关法律的精神看,可以不予考虑而无撤销的权力,因此大大缩小了司法监督的范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对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主要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和人大的监督。就目前的情况看,人大的'监督是力不从心的。行政机关的监督有“自己做自己的法官”的局限性。关于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的问题涉及宪法制度,本文不加深入。不过,在保留人大的最终监督权的前提下,赋予法院对部分“其他规范性文件”以“撤销权”,以便与《行政复议法》相衔接,也是一个可以考虑的方案。

2。逐渐完善其他监督机制。

从上可以看出,强化司法监督既是必要的,又是可能的。但强化司法监督并不排除其他监督机制。司法监督也有其缺点,如滞后性、程序繁琐、司法人员对行政业务不熟悉等。因此,逐渐完善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立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也是必要的。其一,加强行政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应充分利用行政复议这个手段,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尤其是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抽象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能,消除行政活动中因利益驱动而造成的对公民、社会组织合法权益的侵害。加大监察机关的监督力度,改变目前监察机关从属于行政系统的状况,使之从属于权力机关系统,使其地位更具权威性,从而使监督更加有效。其二,加强权力机关的监督。加大权力机关的监督力度,关键是使人大的监督不受其他部门的干预,使监督落到实处。一方面加强权力机关对行政行为特别是政府高级官员的行政行为的监督,另一方面加强权力机关对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在权力机关内设立专门监督机构,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和合法性。其三,进一步加强大众传媒对行政权运作的监督,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对行政行为的报道,增加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保护大众传媒获取信息、发布信息的权利,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是舆论监督中的重要和有效的环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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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龚祥瑞。法治的理想与现实[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

学习行政心得体会和方法篇三

在现代社会中,学习已成为每个人都需要面对的一项重要任务。然而,很多人在学习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如何面对这些困难,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成为了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本文将从我个人的经历为例,探讨一下在学习中的体会和方法。

第二段:调整心态。

学习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心态问题。在学习中,我们要有一个积极的心态,始终保持对知识的热爱和兴趣,不要轻易放弃。有时候,遇到困难不要灰心丧气,我们可以暂时放下,转换一下思维模式,或者去做一些别的事情,让大脑得到休息,缓解焦虑情绪。同时,我们也要学会调节自己的生活状态,保证身体的健康,并且保持足够的睡眠时间,这样可以保证我们在学习时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第三段:制定学习计划。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需要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对于需要学习的内容进行分析和规划。制定计划时要考虑自己的时间和能力,不能因为急于求成而贪多嚼不烂。计划可以按照学科的难度、优先级和学习目标来制定,也可以按照时间段来进行计划,这样可以把学习的内容分解成一个个小目标,有助于我们逐步完成学习任务。

第四段:交流和思考。

学习中还需要多进行交流和思考,与他人分享学习体会和想法,向老师和同学提出自己的疑问和问题。交流和思考可以加深我们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也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自己的不足和不足之处,从而更好地修正自己的学习方法。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阅读或参加讨论会等多种方式来扩展自己的知识视野,游走于各种新颖的思想之间,获得新的启示。

第五段:反思总结。

在学习过程中,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体会和方法,需要结合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同时,我们也要时刻反思和总结自己的学习过程,分析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找到问题的根源并找到改进方法。只有做到不断反思、不断进步,我们才能在学习道路上越走越远。

学习行政心得体会和方法篇四

转眼间,我已经结束了对行政法学课程的学习,半年的时光如白驹过隙。一切都太快了,快的我还来不及看更多的书籍,咀嚼老师的语词,我就要接触更多的专业知识了。其实,我觉得我是没有什么资格谈行政法学,谈感想的,因为我对这门博大的学问了解的实在是太少了,我只能从粗浅的层面讲述一下我对行政法学的看法和学习心得。

1、老师用他那对法学的执着和痴迷为我们逐层解开了行政法学神秘的面纱。

也毋宁说,尊严与正义的理念带给我心灵的震撼,并擢升了自己的追求。

由于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对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很有好处。

通过《行政法学》课程的学习,我了解了行政法学的特点、行政法的总体结构和基本内容、行政处罚的种类......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认识,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理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的法律意识产生了质的转变。学习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参照课外书,对照笔记,联系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观看普法宣传节目,感觉到在法制建设方面,我还有很多需要学习,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考虑。

2、我明白了行政法学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它相当于一块敲门砖。

它里面所包含的知识都是一些概括知识,同时也是基础知识,何谓法律关系,何谓法律行为。这些都是以后学习其他专业学科的必备工具。所以,在我眼中,行政法学也就是一门工具课。

其次,行政法学其实也是一门很“好玩”的学科。之所以用“好玩”这两个字来形容这门学科,主要是因为:

第一,从表层讲,学习,我们行政法学不必具备很高深的专业知识素养。它所传授给我们的`都是一些基本的概念,对于这些,我们应该侧重于理解,而不用死记硬背。这就好像是一个游戏,游戏里人物、器物千变万化,但是只要我们玩好基础的,我们就有资本升级,反映在我们的学科上就是我们有能力攻陷民法、刑法等敌营阵地。

第二,从深层讲,行政法学可以说是包罗万象。剥开第一层,只要我们稍微加以思索,我们就可以发现第二层,剥开第二层,再加以继续追问,我们就可以发现第三层......层层递进,它就好像是一个魔术,能够让我们不断探索,发散思维。

最终,我们会发现,褪尽所有的束缚,法讲的就是人及社会关系,它存在着一个被整个社会所认可的一个规则。总之一句话,对于行政法学,在学习时,我们要抱着一种敬畏的态度,在思考运用时,我们要懂得灵活变通的方法。

3、“模拟法庭之张婉诉某大学拒授学位案”教学活动让我明白了以下几点:

(1)模拟法庭的举办消除了我对法学的误解:法律就是法条,法学学生就是背法条。其实完全不是这样,法学追求的是公平和正义,一部法律的诞生是多种力量博弈的结果,其中必然体现着每个博弈参与方的利益,是各种力量的均衡。各种法律体现着人的善和恶,真实的反映着现实的世界,几千年前的罗马法如此,几千年后的法律也是这样。“如果你不能查出你学生是抄来的。你就不能说他是抄来的。你的学生并没有义务去证明他不是抄来的”。这是罗马法的精神;文明与野蛮的分际,就在这么细微的差别上。

(2)我作为剧本编写员之一,在模拟法庭筹划阶段,经历了熟悉案件、活动策划、确定演员、编写剧本及反复修改、多次排练、教师指导等环节,了解了法庭诉讼的一般流程及法庭人员构成,体会到了法律的严谨,也萌生了对法官的崇敬和对法律相关职业的向往;在模拟法庭审判阶段,我们身临其境,各司其职,完整体验了庭审过程;在休庭阶段,我们都积极踊跃地发表了自己对案件的看法,深刻思考了相关法律知识及司法程序;在模拟法庭最后阶段,在模拟法庭最后阶段,苏天照书记对整个活动流程及同学们的表现给予客观评价,指出不足,并要求我们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此次模拟法庭活动教学过程中,指导教师通过模拟法庭的现场感和直观感,进一步加深了我们对法律知识和司法程序的理解,更好的提高辩护双方对适用法条的运用和把握,不仅丰富了医学法学教学模式,也激发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真正做到“法律进生活”、“法律入头脑”的教学效果。

4、看了那部民告官的影片,我明白了:

(1)作为一名国家公民,更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大学生,学习法律十分重要,我们应该知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在我们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法律是人的行为规范,而人的行为受人的思想所支配,法律要有效地规范人的行为贵在做通、做好人的思想工作,法律通过讲理使人良心发现,并归依法律,可以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是做人的思想工作最有效的方法。

(3)法律具有强制性,它强制人们服从,人们不能借口不知道法律、不理解法律而拒不服从法律,在一个自由、民主和法治的社会,越是强制性的东西就越要讲理。法律跟人们的生命、财产和自由息息相关,如果法律不讲理,无理地剥夺人们的生命、财产和自由,那么这样的法律就是恶法,推行这样法律的社会就是一个不合理的社会。法律应具有权威,但法律的权威最终不是来自“力”而是源自“理”,因为“力”最终也是源自“理”,讲理的法律才有力量可言、才有权威可言。

(3)法律的规则是有限的,但法律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是无限复杂多样的。法律规则是固定的,而其适用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法律的一个难题就是,如何使固定僵硬的规则能够灵活地适应活生生的人,解决这一难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法律要讲理。

(4)在一个法治社会,法律是这个社会是非、真假、善恶、美丑的最后评判标准,自应是最讲理的事情和地方,如果连法律和法院都不讲理,那么这个社会就是一个是非颠倒、真假不辨、善恶不清、美丑不分的社会,这种社会无正义可言,也无可救药。

(5)从法律的实施来看,之所以要设立法庭,要有严格的诉讼程序等等,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讲理,给人们提供一个充分讲理的地方,保障人们讲理的权利,通过讲理去发现谁更有理,并根据理的有无和多少来分配各自的责任。所以审判也叫审理,审的就是一个“理”字,而审理后所做出的判决书就是一份说理书。

以上是我学习社会法学的一些心得体会,在学习中,我们可能还会遇到很多其他的问题,但我相信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只要我们不气不馁,用心探索,一定能找到良好的解决办法,将社会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学好、学扎实,进而进行深入研究,共同建设好我国的社会法学!现在我已把学习法学知识带进了生活,我会从日常行为规范做起。同时我还要学会重新的开始,学会管理自己,把自己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中,从而提高自己意志。学会管理自己的生活、时间和情感。只有懂得管理自己的人才能把握自己的人生、才能张扬自己的个性,才能做自己真正的主人,才能驾驭他人。我相信我们的未来将充满色彩,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美好的!

学习行政心得体会和方法篇五

法律专业是个知识繁杂的学科,有着各种法律和规章制度,学法律有有刻苦耐劳的精神,细致谨慎的思维。大学二年级第一学期,我学习了《民事诉讼法》这门课程,第一次接触民诉法这门课程,一开始,我翻了几页,觉得不过如此,我一看就会。

可是,当老师给我们上课时,对该课程进行解读,我觉得我很迷茫,很无知,我不知从何学起,后来,在老师的引导下,我才有了些许眉目。学习民诉法,如果没有雄厚的民法积累和对民事权利司法保护方法、手段、途径多样化的洞悉和感悟,就不可能学好。学习民诉法关键在于运用,多参与实践,积累经验。一、学习民诉法的问题民诉法内容枯燥乏味,晦涩难懂,作为学生的我们,常常感到力不从心,总感觉民诉法就像一串杂色的项链,是由五颜六色的珠子的串连起来的,住不住要点,也理不出各个制度、规则之间的联系,比如,受案范围和管辖之间的联系。

受案范围,又称民事审判权的作用范围或民事裁判权的范围,在以往的教科书中通常被称为“法院主管”,即确定人民法院和奇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之间解决民事、经济纠纷的分工和职权范围。而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它是在人民法院内部具体落实民事审判权的一项制度。两者都是司法的职权分工问题,但是却又完全不一样,他们之间有何联系,如何联系,我们常为之苦恼;再比如,民诉法的基本原则,民诉法的基本原则,是在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或在重要的诉讼阶段起指导作用的准则。它有5个原则,那么这五个原则是入耳联系在一起的,它们有着怎样的实际意义;我们对这些问题有一股大海捞针的感觉。我们认为民诉法的操作性很强,课堂讲授繁琐,我们许多人都误以为只要进入实践,到那个时候就无师自通了。例如前不久。

我班同学到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观摩当中涉及了许多民诉法知识所以许多同学对民诉法就产生了这样的想法。不过我们在“无师自通”的感觉中有体悟到民诉法的重要性在解决案件时法官律师不掌握民诉法那他们如何做出公平的判决为当事人维护合法利益。所以对于学习民诉法我有几个问题;(1)民诉法从何处入手怎样才能击中要害打牢基础:

(2)民诉法的各个内容是如何联系,环环相扣的;(3)学习民诉法有何意义。二、如何学习民事诉讼法学习民诉法单纯的记忆程序规则是不能体会到民诉法背后的丰富内涵,民诉法的关键在于理解运用。作为一名学生,我们要打牢基础知识,掌握一些必要的理论,通过研读专著,去学习著名法学家的思维,掌握他们思考的方向。法学家是有着丰富的法学知识的一个知识群体,他们思维缜密,对待一个法律问题能全面客观地辩证。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就该学习民诉法法学家的著作,充实自己。

在课堂上,老师是最好的引路人,我们要认真对待老师讲授的知识。老师在讲课中会经常穿插一些新的观点,会教会我们一些在课本上找不到的知识。老师从不同角度讲解,与实际结合,这样的效果应该很好。

不仅如此,我们要靠自己去努力,我们要多读,多思考,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对民诉法的某个内容进行思考,比如,一宗合同纠纷案件,它需要什么条件才能上诉,上诉后它要走什么程序,当法官对它进行审理,判决,需要哪些程序。我们对一些基本问题进行思考后,我们就能掌握它的概念,它们之间的联系。三、对老师教学的看法(1)结合实际。我觉得老师讲课经常拿现实生活的事例讲与我们了解。我们在听老师的讲解中学到了很多东西。比如,对证据的重要性掌握,一个律师想打赢官司,他就得寻找更多的合法证据,法官要对犯罪分子进行判决,也得掌握大量证据。

(2)教会我们做法律人的道理。

“不能自己做自己的法官”“心中存有正义,、目光游走于发条与事实之间”等等,这是老师教与我们的。作为法律人就得有法律巅峰约束,有法律的概念,不能知法犯法,在法律的天平下,从事合法活动。

同时,老师也告诫我们在参与司法活动要防范风险,自我保护,“一入法律,深似海”。

(3)要有案例结合教学。我觉得老师这点不够好,民诉法本来是一门较理论的课程,在教学中很难一言两语解释清楚。所以,老师要多讲一些案例,对案例进行剖析,梳理出民诉法中的概念,要点。四、自我小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关于对民诉法的学习,要从根本上立足,掌握理论知识,扎根实践活动。找出了问题的关键所在,我们就要对问题进行解决。我们要培养法律思维,这一点是我一直在寻找的答案。

我们作为法律人就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思维。学习民诉法,就要从程序法律思维和实体法律思维进行思考,研究。

在所有的法律部门中,民诉法是与社会发生碰撞最为直接、显性的法律之一,通过对民事诉讼过程份追踪、扫描和透视,一个从未接触法律的人也会近距离地感受到法律的存在,甚至由此产生对法律的敬畏。重视司法实践、推崇案例描述,还可使我们精确地丈量法律的表达与实践、书本中的法律与行动中的法律之间距离,生动的展示法律实施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发掘法律背后的逻辑和法律实践过程中的“隐秘”。不惧艰难,多参与实践,多研读理论知识,这样才能有所收获。

学习行政心得体会和方法篇六

学习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的重要任务,而学习方法更是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在我的学习经历中,我不断摸索出了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这些方法帮助我提高了学习效率、更好地掌握知识。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学习心得体会和学习方法。

第一段:认真思考学习目标。

在学习中,我深刻认识到一个清晰的学习目标对于学习的重要性。在开始学习之前,我会认真思考自己的学习目标,例如:我要学习什么?我要掌握到什么程度?我需要利用多长时间来完成这个目标?这些问题帮助我明确自己的学习方向,从而更好地规划时间和资源。同时,清晰的学习目标也帮助我更好地集中注意力和精力,更有动力地完成学习任务。

接下来,我想分享的是学习方法。当我们学习新知识时,我们需要预先设定一个学习计划。对于不同类型的知识,我采用不同的学习方法。例如,对于语文类的科目,我通常会多看书,并尽量做到每天的按时记录。对于数学类的科目,则需要更多的练习与直接的联系。我会根据不同的学科,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学习,例如阅读、思考和实操。对于一些重要的概念和公式,我会在印象笔记上建立一个笔记本,并将每个概念和公式详细地进行记录。此外,我还会定期复习笔记,这有助于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第三段:合理安排时间。

在多方面的学习任务下,仅靠对学习方法的选择,往往达不到效果。每个人一天只有24小时,时间是有限的。我将我的学习时间分为不同阶段,设置定期复习和练习的时间,以确保每个学科都能够得到适当的关注和时间分配。同时,在制定日程表时,我还会考虑休息时间,让自己保持在良好的心态下,更有精力地去学习。

第四段:随时记录笔记。

我们在学习中接触到众多知识,笔记也成为了装这些知识的重要“工具箱”。当我们上课或学习时,随时用笔做笔记是一个良好的习惯。将想法记录下来不仅帮助自己加深理解,还能在后期复习时起到关键的作用。我的笔记会做到简明扼要,清晰明了。这样做可以帮助我随时回顾和巩固自己的理解,从而更快地学习和进步。

第五段:坚持不懈地学习。

学习是一个需要不断投入时间和精力的过程。然而,对许多人来说,维持这种投入是一种挑战。但是,我个人贯彻的原则是坚持不懈地学习和努力。我通常在早上、下午和晚上都会安排学习时间。这样努力会加强我的信心,让我不断进步。我还认为,一些鼓励性的话语或者表示赞赏的行为也会对我产生重要的帮助和推动力。例如,当我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时,亲人和朋友的鼓励性的评论会激励我不断进取,更好地学习和提高自己。

总之,我相信在学习过程中不断尝试和摸索,掌握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是至关重要的。这些学习方法不仅可以帮助我们高效而全面地掌握知识,还可以帮助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更有效地规划时间和任务。相信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不断地努力和实践,找到最适合自己学习的方法,成为一个更出色的人。

学习行政心得体会和方法篇七

学习是每个人成长道路上必经的一个环节,而学习方法则直接影响到学习效果与学习质量。在我多年的学习经历中,我逐渐认识到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对于成功学习的重要性。今天,我想分享一下我的学习心得,以期能够帮助更多的人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

第二段:理清学习目标。

在学习前,我意识到理清学习目标的重要性。不同的学习目标需要采用不同的学习方法。比如说学习一门新语言,就需要先从基础语法和单词积累开始,而学习课本上的一章内容,则需要注重归纳总结和实际练习。因此,我们要在学习前对自己的学习目标有一个清晰的认识,然后采取符合这个目标的学习方式。

第三段:采用对自己有效的学习方式。

不同人有不同的学习方式,需要找到对自己有效的方法。个人感觉,我们首先需要的是明确学习内容,这样可以避免花费太多时间在不必要的细节上。其次,不要过分依赖一种学习方法,应该多尝试不同的学习方式,在比较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我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学习,如阅读、听讲座、刷题等,这些方法在不同的学习场景下各有优势。

第四段:不断运用所学知识。

只有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才能够真正掌握所学。我曾经有这样的经历:在学习编程语言时,我百思不得其解,始终搞不懂语法的运用方法。后来通过动手编写代码,才逐渐理解了语法的运用方式,并最终掌握了这门语言。因此,我们要在学习中时刻想着如何运用所学,将所学知识与现实结合起来,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第五段:总结。

总所周知,学习方法对于学习效果和学习品质有着直接、重要的影响。通过制定明确的学习目标、采用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不断运用所学知识,我们能够更好地掌握所学,并在实际生活中灵活应用。这是提高学习效果的关键,也是我们在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经验。我希望大家能够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我的经验,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更好地迎接未来的挑战。

学习行政心得体会和方法篇八

《行政强制法》的公布施行,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强制法》的公布施行,完善了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共7个法律部门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行政强制法》的公布施行,解决了行政强制权行使中的突出问题。由于对行政强制缺乏统一规范,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既存在滥用行政强制手段,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问题,也存在行政机关强制手段不足,执法效率低,不能有效制止违法行为的问题。具体表现为:设定权不明确。行政强制措施种类繁多,名称不一,缺乏规范。实施主体混乱。程序不规范,行政强制的随意性大。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程序烦琐,时间过长。为了保证行政效率,又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需要制定行政强制法,从制度上作出统一规定。

《行政强制法》的公布施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行政强制权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的必要手段,既涉及行政管理效率,又涉及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限制,规范行政强制行为,有助于促进行政机关全面依法行政。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这部法律,是各级行政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

作为一名机关工作者,对《行政强制法》不仅要熟知,而且要将其应用于工作实际中来,用理论来指导工作实践,同时用实践来检验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真正达到薛泳成果转化的目的。

学习行政心得体会和方法篇九

步入行政工作岗位的时间累计还不足5个月,但我觉得这几个月是我人生当中一段最难忘的经历,这短时间最砺炼人,促人奋进催人深思。从从教到从政,不用讳言,角色的转变曾一时让我迷惑和茫然过,我没有任何现成的经验,面对乡镇基层工作的千头万绪局面,我感觉无从下手,一头乱麻,我甚至不知道我该做些什么,我该如何下手。我突然间记起一位西方哲人说过的:我思故我在。我马上静下心来思考,所幸我很快找到了自己的定位。渐渐地我对基层工作有了浅显的了解,就在这时我来到党校学习,这次学习注定给我的前进征程添加一剂最得力的助推剂。

在党校学习期间,我静下心来梳理过去从教的工作经历,虽然当老师和从政绝然不同,但我发现其中也有相通之处,当老师要耐心的做学生的思想工作,接访家长、与家长沟通交流,与社会衔接。尽管老师的工作比较单一,但与行政工作路不同而理相融。突然发现我当老师的经历不但不是我的累赘,反而可能是我的财富。

我静下心来咏涵新的环境。古人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新到一个地方,我们面对全新的环境会有些茫然,因为不了解,一时半会儿也不会了解得清清楚楚。这种时候正确的做法是不过分焦虑,不拒绝了解,即不过分地焦虑对新环境的无知,不给自己施加太多压力,急于达到全部了解的目的;同时,也不放弃任何一个增进了解的机会,持积极的、渐进的态度了解新的环境,直至达到熟知的目标。这里所说的环境,既包括人际交往环境,也包括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我在党校学习的一个月里,可能大多数时候我还会上午上课下午返回南林镇政府,我要用在党校里陈国柱老师指导的那样尽快去适应环境,而不是等环境来适应人。这时,我适应环境的层次就已经提升了一个境界。(大致适应环境至少有三等:一层动物性或是生物学上的适应,包括气候、水土、语言乃至当地习惯,这种适应似乎还是被动型适应;二层是恰当身份的主动型适应,让人感觉到恰处其位恰到好处,首先是风俗、约定俗成的东西,然后是制度以及不能言传的方面;第三层似乎是改造型适应,那是伟人和强人做的事)我想,以前几个月,我最多也只能说是第一层适应了南林,邓坤明老师一语惊醒梦中人,我这个月或是近三个月要第二层次适应新岗位。

做到了前面两点,我自然就可以静下心来通过磨合期力争胜任新的岗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胜任新的岗位其实对与刚从教育走到行政的我而言首要做到的就是角色转换到位。五个月以前,我还是一名人民教师,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学生的将来负责就行,我可以少思考,但此时此刻我觉得我的责任感明显加强了,走上了新的岗位,有分管的工作,我们必须独挡一面,不仅要做好本职工作,为主要领导负责,帮主要领导出谋划策,而且要动脑筋力争能够创新工作,不让任何一项工作留下尾巴。现实的工作对我们的要求就不仅仅是执行力,还要求我们要统筹兼顾,分得清轻重缓急,开拓创新,力争使分管的工作做到更好。

静下心来坚持长期学习。处在这样一个科技高度发达的社会,人人都会有危机感和不确定感,因为变化太快,对人的要求越来越高,人人都担心被达尔文“物竞天择”的理论所淘汰。作为一个社会中的人,有危机感是必要的,有危机才有激情和动力。面对危机感,最有效的解决方法是坚持长期学习,多方面、多层次涉猎,力争使自己成为一个博学的“杂家”。针对性的学习必不可少,系统性的学习也不能放松,同时,学习中要做到“质”和“量”的完美结合。这次党校组织的乡局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就是一次有针对性的学习,比如“政务礼仪”一课,纠正了我过去的许多误解,补充了许多过去的无知;“盘活资源打造旅游强县”的内容正好为我分管的招商引资、旅游开发工作提供了鉴戒;实现“法的价值建设法治国家”的内容让我深思乡镇工作法理情之间的深刻联系;“廉政建设专题”启迪我怎样在今后的工作岗位上做一个廉政干部……诚然,我并不认为这次培训提供了我从事的工作所需建构的完整的理论体系,但我学有所感、学有所悟、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对我的管理能力的加强有一个强大的推进作用,为了进一步“成就”自己,我就需要时时保持学习前行的步伐。正如开班仪式上孔帆升副校长所说的那样:我们要让学习成为我们每个人的第一状态。我们今后还要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学习是干部的一种标志。我将会在基层不断加强素质、能力的培养,达到党与人民的新时代要求。

又如组织部副部长全贤勇讲到的那样,我们学习的目的是为了转化为办事的效率、能力。我没学了,今后就应该把这些切实有效的理论到我们的工作岗位上去印证、去实践、去完善、去发展。所以我今后定会静下心来定期调研思考、践行摸索。农业、农村、农民是一门深奥的功课,乡镇工作为我们搭建走近“三农”的平台,我们必须抓住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机遇,深入农村、走近农业、广交农民朋友,掌握“三农”问题的第一手资料,广泛调研,有针对性地思考,必要时把调研成果和思考成果转化成文字,既锻炼思考能力,又锻炼写作能力,为个人的成长成熟设卡子、找路子。特别是年轻干部,人在乡镇,少了城市的喧嚣和纷扰,有更多的时间可以用来调研思考,我们不能因为懒惰而荒废了。

我相信,我学了,我就能行。还是化用西方另一位哲人的话:我学故我行。

20xx年6月21日到6月25日,长沙市局教育处在中共湖南省委党校举办了第二期新任科长(分局长)培训班,作为第二期的培训学员,回顾5天的学习,我感到虽然学习时间不长,但收获很大,几天的学习课程紧凑、内容丰富、方式新颖、引人深思。

要有胆识,战胜自己,就没有战胜不了的敌人。

“空中断桥”这个项目是个人挑战项目,要求队员们在9米高处凌空跨越。虽然只是一米多的跨度,当你战战兢兢地站在“空中断桥”上,四周空空荡荡无依无靠的时候,脑子里很可能是一团乱麻,“勇气”、“毅力”、“能力”、“心理承受力”等纷纷跳了出来,成为跨越“断桥”的拦路虎,不少平时在工作中雷厉风行,做事干练的人此时都犹豫了。有些事情,看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但只要勇敢跨出第一步,超越只是一步之遥。这也告诉我们要有胆识,没有胆就没有识,更没有成功。胆越大,识越广,先有胆,才有识。胆,就是勇气,就是魄力,敢想,敢说,敢做,敢当;识,就是见识,主见,思路。“怀抱常存见识在,管它东西南北风”。在特定的环境中,我们必须要有胆识,努力战胜自己。人生最可怕的敌人就是自己,如果能够战胜自己,就没有战胜不了的敌人。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当我们面临艰巨的任务或遇到困难时,只要我们坚定信心,积极努力,敢于行动,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就可以完成别人认为难以完成的任务,也才能大浪滔天依然稳坐钓鱼船,地动山摇处惊不乱,从容不迫地推开虚掩着的成功之门。

相信他人就是相信自己。

“背摔”让我们真正体味到什么是同舟共济、相互信任。一个人站在1.4米高台的边缘,如果你相信自己的团队,那你就背对大家平躺着摔下来。这项活动看上去似乎很平常,其实它验证了人与人之间心灵的交流及可信度。“信任”与“被信任”都是源于生活中点点滴滴的积累。“信任”首先要相信自己,做什么事情都要充满自信,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责任心,这样才会被信任。当我们站在1.4米的高台上,被捆上双手,高喊着:“准备好了吗?”听到队友“准备好了”的高声回应时,相信他们一定能把我们接住。有这些队友做后盾,心里就踏实了许多,大家都成功地完成了背摔。工作中我们相信自己,信任团队中的每一个成员,做事情成功的机会就会增大。而更多的成功又会使我们对团队更加信任。总之一句话:自己的能力是有限的,而大家的能力却是无限的,相信他人就是相信自己。

没有完美的个体,只有完美的集体。

等身高的电网上有很多不规则的洞,我们的任务是从其中的一个个洞中钻过去,而这洞并不足够地大,当然我们是不能触及电网的。如果是一个人简直是不可能的事,而对于团队就能转化为可能。“过沼泽”训练也是对我们团队意志的考验,三个油罐桶,两块木板,要把十几个人运过一片沼泽地,在全体队员的密切配合下,众志成城,三个队全部成功地走出了沼泽地。现实当中我们经常要带领我们的团队“钻电网”、“过沼泽”,在信息不充分的条件下,能否在最短的时间里,既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又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果敢善断,快速形成有效决策并加以实施,是一个团队成败的关键。这两个项目给我很大的启发:没有完美的个体,只有完美的集体。只要大家团结一致、齐心协力、迎难而上,就一定能克服一切困难。

这次拓展训练,使大家的心理素质和体能得到了锻炼,个人潜能得到了充分发挥,团队精神得到了进一步增强,管理理念得到了进一步升华。当然,这次学到的东西还远不止这些,交到了新的朋友,积累了人脉关系等等都是这次培训的收获。学习这个过程我已经完成,接下来就是如何更好的回到岗位结合工作实际学以致用,我相信我也一样能做好。

今后,不断的学习,学习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马克斯·韦伯的行政组织理论,梅奥的人际关系学说;不断的克服,克服懦弱,克服恐惧,克服自身的缺点;不断的提高,提高自身的素质,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提高自身的领导能力。我相信我一定能坚持下去,带领自己的科室做出成绩;我更相信这次学习不单给我留下了美好的回忆,使我在成为优秀管理者的道路上迈了一大步,甚至将会影响我的一生。

20xx年6月5日-6月29日,我参加了贵州省委党校“”期间哲学社会科学第五、六期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的学习。这是一次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全面系统的理论知识学习。本次培训班,综合运用专题讲座、现场教学、讲座录像、自学及研讨等方式,结合当前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任务以及工作实际、思想实际进行教学研讨。通过学习,我学到了很多以前没有接触过的知识。不但在理论上使自己得到了进一步的充实,开阔了视野,同时在思想上也有了更新的飞跃,在认识上有了更大的提高。

一、提高意识、转变思维、丰富知识。

在这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各位领导、专家、学者进行了专题讲解。讲解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贵州后发赶超实现跨越发展等。学习使我受益匪浅,感促颇深。

1、学习“关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关于‘划清四个重大界限’有关理论与实践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关于中国道路和中国模式,《资本论》与当代。通过对政治、经济、社会、党史党建等理论的学习,使自己的理论修养有所增强,提高了政治鉴别力和思想洞察力,增强了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2、学习“发挥高等教育作用:促进经济增长的技能与研究”专题。学习“课堂教学法”,“教学科研的责任与尊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如何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等。

其中,何克老师以“日查已失,日行一善”为主题,为我们讲解了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式方法。以具体行为=人格模式*环境条件这个等式向我们阐述了格物致知,知行合一的道理。他认为改善人的行为有两种方法,要么改善环境,要么完善人格。通过学员们做“三个富婆三个强盗过河”等游戏让学员们知道变换思路的重要性。

范同寿老师以“如何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为题,为我们讲解了贵州悠久灿烂的历史。他用“多彩、神秘、传奇、和谐”八个字来概括贵州的地域文化特色。首先,贵州高原贵州拥有长江以南最辉煌的史前文明。其中具有突出代表性的如黔西观音洞、桐梓岩灰洞、水城硝灰洞、兴义猫猫洞、普定穿洞、六枝桃花洞、盘县大洞等遗址,都很具典型性。

其次,古代贵州为世人留下了诸多神秘的悬念。夏商时期相继出现的鬼方国、牂牁国,都是相对强大的地方政权,但他们都蒙着一层神秘的历史面纱。从战国至秦汉,延续二百余年统治的古夜郎,更是西南夷中最强大,获西汉王朝朝授以王印的神秘古国,至今仍有诸多难解之谜。

第三,历史上的贵州充满太多的人间传奇。古夜郎国与秦汉王朝长期保持和谐相处得以存续200余年;牂牁太守谢暹保境为晋;冉氏兄弟在钓鱼城设计建造中的杰出贡献;奢香夫人谱就的爱国主义长歌等。此外,王阳明的龙场悟道,明清之际贵州知识分子的群体崛起,公车上书中贵州士子的敢作敢为、近代中国三次革命高潮中僻远贵州总是走在时代前列等也都令人惊叹。尤其在民主革命时期,贵州各族人民倾尽全力拥护中国共产党,支持红军长征,遵义会议的召开使贵州成为中国革命的转折之地,抗日战争中贵州军民在黔南奋勇抗击日军,使独山深河桥成为日本侵略者在中国大陆发动大规模军事进攻的终点等等。

二、提高了科研能力和水平。

学习“国家战略与贵州后发赶超”,“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三集电视述评片《迈向跨越》,学习“国发二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这些专题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工作大局,结合我省实际,深入研究我省后发赶超,跨越式发展当中的有关问题。这些讲座使我们进一步意识到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对于贵州实现后发赶超的重要意义。深刻体会到科研工作者从事科学研究要找准切入点和创新点,从而使科学研究为全省上下构筑精神高地,冲出经济洼地服务。

其中,周感华老师以“中国现代化战略与贵州后发赶超”为题,系统讲解了贵州奋力后发赶超的深刻内涵。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根据国家战略要求和战略定位,紧扣“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明确界定了贵州奋力后发赶超的深刻内涵。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加速追赶。最重要的是要加速追赶全国的“三化”同步。第二,加快转型。贵州需要加速追赶,但是,这种“赶”不是盲目地追求高速度,也不仅仅是经济指标要加速追赶,而是要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去加速追赶。第三,谋求幸福。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报告》明确指出,贵州所要走的后发赶超之路“是一条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发展成果,不断提升幸福指数的道路。”

吴祖平老师以“贵州发展新起点,新阶段的里程碑”为题,对国发二号文件进行了解读。他认为国发二号文件的“灵魂”是国家对贵州的战略定位,即加快建设“四基地一枢纽”,着力打造“三区一屏障”。具体来讲就是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特色轻工业基地、以航空航天为重点的装备制造基地和西南重要陆路交通枢纽。扶贫开发攻坚示范区、文化旅游发展创新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和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三、“红色之旅”使我们接受了一次革命传统教育。

六月十四日至十五日,在省委党校的精心安排下,我们顺利地完成了二日考察调研。实地参观了息烽集中营、青岩古镇、党武乡摆贡寨。实际感受了一次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干革命、打江山的艰难困苦;真正接受了一次深刻的革命传统教育和党性洗礼。

高元富老师以“红黑学堂里的较量”为题,讲解了息烽集中营这段鲜活历史。革命前辈在极端困难的环境下成立中共狱中秘密支部,支部领导狱中对敌斗争工作,通过黄显声将军向集中营当局提出三个要求,并获得狱方同意。通过黄显声将军向集中营当局提出开办图书室的要求,获得狱方同意。并且巧妙地利用关系,让一些没有暴露身份的党员当“全修养人”,参加集中营的管理工作,从而便于开展斗争。利用集中营每年的两次演出和创办的狱中刊物《复活月刊》、《养正周报》作为阵地,进行对敌斗争。

通过对息烽集中营那段鲜活历史的回忆,我们看到革命烈士们献出的是生命,流淌的是鲜血,而留下的却是理想坚定、对党忠诚,光明磊落、有胆有谋,舍生取义、坚贞不屈的高尚人格魅力。它集中体现了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道德和情操。而红与黑的较量、正义与邪恶的斗争、光明与黑暗的殊死搏斗、高尚与卑贱、伟大与渺小的人格考验在过去、现在和将来仍然存在!继承这一份宝贵的精神财富并使这发扬光大,对于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班级生活使我体验到了大家庭的温暖。

从老师和各位学员身上我学到了更多的社会知识、工作方法、为人态度和处事原则。那些有形和无形的有益方面影响了我,使我在理论上得到了充实和提高,知识上得到了补充,思想上更加成熟。通过集体学习,我体验到了大家庭的快乐和温暖,并和各位学员建立了深厚感情和友谊。这将是我人生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必将成为我今后工作和生活进一步向前发展的动力。

党校只是我工作和学习的一个“加油站”,在省委党校学习期间,我无论是思想、学业,还是身心各方面均得到了丰富与提高。时间虽短,但她使我学到的很多,相信这段经历将成为我们人生道路上的宝贵财富。对于我们每一位学员来说,今后的路还很长,还有很多的工作等待我们去做,我们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用学到的新知识去指导工作实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在贵州后发赶超实现历史性跨越的伟大事业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学习行政心得体会和方法篇十

近日,局机关组织了“三学.三防.三规范”的学习活动,我受益匪浅。下面我谈谈学习《行政许可法》后的一些体会。

行政许可是政府机关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一种重要手段,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事关政府工作的全局。行政许可权运用得好,利国利民;运用不好,轻则影响公民权利,重则影响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乱设许可、滥用许可权现象时有发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热切期盼改革行政许可制度。1998年开始,顺应民意,适应时势,各地方先后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项目减少了,手续简便了,时限缩短了。一时间,各种便民措施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办证大厅、办事大厅、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新的许可方式成为媒体追踪的热点,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20xx年国务院开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通行做法,行政许可法这部中国特色的法律,历时7年起草、审议,蓄势而发,应运而生。它反映了我们对行政许可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标志着依法行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对我国政府管理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作为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行政许可法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遵循合法与合理、便民与效能、监督与责任的原则,把制度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主体和程序、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了全面规范。行政许可法通过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明确什么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什么事项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这就从制度上防止了作为公权力的行政许可对社会经济生活和公民个人生活的过度干预,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有利于政府管理方式创新。

行政许可法规定,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和省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依法设定行政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法定条件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其他国家机关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这些规定,有利于从源头上改变行政许可过多过滥的现状,有利于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许可依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制度,有利于行政机关减少“暗箱操作”,防止滥用行政权力,保证公众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知情、参与和监督。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实行统一、联合、集中办理制度,规范了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和法定程序和期限。这就有利于行政机关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政府工作更好地实现和维护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

行政许可法对违法、越权以及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这有利于强化行政机关的责任意识,确保权力与责任的统一,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涉及政府管理理念的革新,它所确立的原则和一系列制度,是对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重大变革与创新。长期以来,对行政许可的监督与管理脱钩,权力与责任脱钩,权力与利益挂钩;即将施行的行政许可法却对此提出了相反的要求。再如,批条子长期以来泛滥于我们的行政管理领域,从某种意义上讲,批条子就是一种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就是要管住“条子工程”。因此,贯彻好行政许可法会“削弱权力,触动利益,加重责任”。面对这样一种革命性的巨变,政府法制机构首先要带头学习这部法律,准确理解、正确把握,要在政府工作领域内,帮助转变不适应行政许可法精神的思想观念。这对政府法制机构来讲,的确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政令畅通,是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责。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有关地方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行政许可的规定都要进行清理。政府法制机构不仅要清理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内容,还要清理无法定授权的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原则上只能由行政机关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行使行政许可实施权。但有些地方的法制工作机构在地方非常薄弱,上一次机构改革时,有些县市一级的政府法制机构基本被撤并掉了。行政许可法虽然赋予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相当繁重的职能,那么,没有政府法制机构的县、市又如何进行清理工作?如果没有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帮助当地政府搞好清理工作,行政许可法在当地很可能成为一纸空文。清理主体很难,因为编制这个领域政府法制机构很难进去,如果不确定政府法制机构的权威,行政许可清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等,都无从谈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检查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政府的一项重要责任。政府法制机构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就必须协助本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建立健全有关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这就要求各级行政领导必须认识到行政许可法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过程中的重要性,支持政府法制机构的工作。不可否认的是,行政许可法是一部控权或者减权的法律,没有几个领导愿意削弱行政审批权,如果政府领导对行政许可法的认识和所拥有的法律意识不能达到一个高度,政府法制机构工作再努力,也无法完成这一使命性的任务。因此,应该创新一种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机制,使政府的法制机构能够独立地行使监督权。让随意撤消、藐视政府法制机构的闹剧不再上演古人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我们坚信,只要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认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扎扎实实工作,就一定能够把这部法律实施好,并通过贯彻实施这部法律,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快管理方式创新,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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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行政心得体会和方法篇十一

摘要:民法和行政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律,两者的适用范围并不相同,但是这两者之间也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在行政法中存在漏洞,无法解决案件纠纷时,就可以通过民法来裁定。本文就民法在行政法中的适用进行分析。

关键词:民法规范;行政法;适用分析。

民法的发展已经超过千年,现在是几乎完美的法律。而行政法是在资本主义末期产生的,也就是在近代才发展起来的,其发展的时间相对民法是比较短的,而且行政法在立法的理论上和法律适用的规定上都不是特别的完善,所以在实际的应用中,就存在漏洞,无法解决案件,这就需要参考其他的法律。民法是比较先进的法律,本文就是研究民法在行政法中能否适用。

民法和行政法作为基本的法律,其使用范围的主体不同,行政法是公法,主体是行政单位和行政相对人,其调节的是行政单位和相对人之间的关系,行政法是对国家机关的行政权力的制约,避免国家的权利滥用,使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受到影响,同时也可以保护私法的存在。而民法是属于私法,主要调整的是具有平等身份的主体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其可以对抗公权,保护私权。民法和行政法也是相互联系的,其可以相互监督,相互促进,民法的严重的民事纠纷可以采用行政法解决,而行政主体在行使职责,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关系时,一定要使用行政法,在执法中贯彻公平、平等的原则。

(一)“私法公法化”和“公法私法化”

目前的公法和私法的划分并不是逻辑前提,也不是绝对需要的,现在英美法系国家并没有公法和私法之分,其各种案件都是通过法院受理的,其法学研究和法律的实际运用中都没有出现过太大的问题。而且就现在大陆法系对公法和私法的划分,也有了一定的动摇。现在的社会公益处于尊重和促进的状态,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将原有的界限打破,现在已经实现了交融。而且“私法公法化”和“公法私法化”也出现了交融的发展趋势。民法的私法领域中加入了更多的诚实守信和公序良俗原则,这对民法中的一些规定是有一定影响的,现在的民法和行政法中的很多弹性规则的介入产生了行政方式改变的趋势,现在的行政指导、计划和合同等都具有一定的非强制性,其强制性色彩淡了。现今作为私法的民法和作为公法的政法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淡了,所以民法在行政法中的适用有了现实的基础。

(二)私法和公法的共通性。

私法和公法虽然有一定的不同,其法律的主体不同,也各有特殊性,但是在公法和私法上都是具有约束力的,都是国家制定的被社会认可的社会生活方式,现在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也都是那么的深,对人与人之间的义务关系进行了规定,私法和公法之间应该存在共同的观念,其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也是相同的。在民法和行政法的发展中并不平衡,先进的民法和行政法在适用上有可能性。民法中的很多现代化的手段和成功的经验都可以利用,都可以在行政法中应用,行政法的发展也不能只靠自身。民法已经积累了几千年的经验,在行政法的发展中,要重视这一点,利用这些条件,更好的完善自身,若是从头开始只会将自身与其他法律的发展距离拉得更大。民法是在经济高速发展中得到的产物,其中很多的原则和基本的规范都是具有普遍的意义的,民法对行政法的完善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一)私法精神的缺失,导致民法在行政法中适用的必要。

私法的主要精神就是司法自治,其最大的特点就是独立的人格在古代的中国,公民并没有独立的人格。在家人中更多的是血缘和天然的义务。在国家,皇上和官员是全体臣民的寄托。在目前的经济体制下,国家观念主宰这一切,其吞并了市场的逻辑,抹杀了市民的社会重大作用,公民只是社会的一部分,并没有独立的人格。在市场经济实施后,《行政诉讼法》诞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一问题,但是在私法精神也并没有产生。目前,最主要的还是市民社会,尊重市场逻辑,其意义很重大。民法在行政法中的适用可以渗透到更多的领域,可以将民法的私法精神渗透到公共领域,现阶段私法精神还是缺席,还是要在法律中适用这种精神。

(二)服务和合作的要求。

斗争和抗衡不是主体对行为的唯一选择,也不是社会交流的唯一模式。在阶级取得政权后,利益冲突和行为斗争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对社会的稳定和政局的动荡都是比较不利的。在和平时期,要保持利益关系的一致性,保持行为的相互合作。服务和合作是行政相对人的合作,这也是行政法的新理念。新的理念使得行政方式也在发生着改变,现在的行政理念是非强制性的,但是传统的行政方式是偏向命令和服从性质的。非强制性的行政法体现了更多的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平等,在民法规范中对于非强制的行政方式并没有太多的规定,所以在行政法中民法的适用是很有必要的。

(三)避免行政机关的部门设租或寻租。

现在很多的行政机关已经将行政法作为保护伞,有些行政法律对行政部门的利益的保护十分过分,其已经严重的损害了其他人的利益,很多规定都违反了公序良俗的原则。如较为著名的就是邮政部门设立的《邮政法》,其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十分过分,已经影响消费者的使用,《邮政法》已经成为邮政部门的保护伞,邮政部门的有些规定忽视了广大百姓的合法权利。如,邮政法中规定,在其邮寄的邮件中,若是发生邮件丢失的问题,只能赔偿5元,这项规定就十分的不合理,很多邮件对收件人的意义非凡,如,重要的合同、大学的入学通知书、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准考证等,这些邮件对收件人的意义很大,影响着收件人一生的命运,影响着收件人的未来发展,这样的理赔显然是不合理的。所以对于邮件的丢失应该根据《民法通则》进行优先的理赔,而不是《邮政法》。这样才能有效的保证收件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避免行政单位谋取暴利,影响其他人的利益。而且还有的行政机关为了获得利益,会通过制定特殊的法规,达到非法利益获得的目的。我国的法律范围过于宽泛,很多的法律法规都包括在内,如,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等。虽然这些法律法规的'效力低于“法律”,但是其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四)行政裁决、行政仲裁和行政调解的要求。

行政司法行为视为了满足行政案件成本、降低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这就是行政司法产生的意义。行政裁决和行政仲裁的都是行政调解,主要也都是特定的民事争议,并不是一般的行政争议。行政司法针对的对象比较特殊,这也就决定了在行政仲裁和行政调节是需要采取民法为依据,这时的民法在行政法中的适用就比较合理了。

四、民法在行政法中适用的条件和范围。

(一)民法在行政法中的适用条件。

民法在行政法中的适用,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才能适用:

1、民法的基本原则和总则在行政法中可以适用。

民法的基本原则和总则虽然是在民法中,但是其并不是属于民法的,这是属于法律的,基本原则和总则可以适用的法律很多,其中就包括行政法。民法中的基本原则和总则是法律制定的依据,所以具有一定适用性,它也是属于法律部分的,其与民法并不是所属关系。

2、民法可以采取类推的方式,应用在公共领域。

民法采取类推的方式应用在行政法中的一些公共领域,但是在应用中也要注意应用的条件:一是在行政法中缺失相关的法律可以解决这些问题,行政法存在的漏洞必须要通过其他的法律来弥补,这时可以采用民法来弥补行政法的不足。二是在一些政策、公理和衡平中,行政法无法满足要求,但是还需要以一定的法律作为基础,这时可以采用民法,即民法可以适用。三是行政案件中,案件或某些行为类似,其基本的原理和原则是与民法相同的,这样就可以采用这种方式。

(二)民法在行政法中的适用范围。

行政法和民法虽然存在共同点,但是立法的依据和法律的功能是不同的。民法立法的依据是个人,一个人意思自治,其主要就是解决公民之间存在的矛盾,民法主体的身份是公民,公民之间产生矛盾或利益的纠纷无法解决,民法可以对其矛盾和纠纷进行裁定。而行政法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相对人,以主体的意思先定,其主要就是对行政单位和相对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调整,规范国家的权利为国家权利限定界限和标准。新增机关在符合以上条件的时候可以采取一定的私法措施,但是这并不等同于“私人自治”。纯粹生长与自由思想下的民法是不能以公共利益为由适用在行政法中,民法在行政法的适用是有一定的范围的。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民法在行政法中可以适用:

1、内容为财产关系的民法规则。

在行政法中适用就财产而言,其不仅包括民法上的规定,也包括行政法上的规定,其都具有类似的规定,所以同一性质的法律应该适用于相同的问题,这样才符合公平性的原则。在财产案件中,除了行政法有特殊规定的法律,其他的都可以使用民法。

2、民法总则的基本原理和制度。

在行政法中适用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是可以在行政法中直接运用的。因为民法的基本原理和制度是属于法律范畴的并不是民法特有的。很多的制度都是行政法和民法公用的,所以这些情况下,民法适用于行政法。

五、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民法与行政法之间虽然有区别,但是两者也具有一定的联系,这种联系就是民法在行政法中适用的重要因素。但是民法在行政法中的适用也是有一定的条件和范围的。民法在行政法中适用的条件就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和总则在行政法中可以适用、民法可以采取类推的方式,应用在公共领域;适用的范围为内容为财产关系的民法规则在行政法中适用、民法总则的基本原理和制度在行政法中适用。民法的发展时间比较长,积累的经验更多,而行政法相对落后,行政法的发展可以采用民法的经验,所以民法在行政法中的适用是比较具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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