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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督导心得体会和感想 病案督导内容及改进(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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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督导心得体会和感想 病案督导内容及改进(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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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关于病历督导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持续整改措施

2013年1-6月份住院病历归档统计1366份,抽查300份,甲级率91.7%,医院病历管理小组,为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对病历书写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存在问题:

病历质量较去年有所提高,没有再发现缺大项和明显涂改等现象,归档顺序也较规范,病程记录和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的时限要求上扣分不多;但仍存在较多问题,尤其是外科病历,具体情况如下: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缺小项;手术记录无手术是否顺利、术中出血、输血、输液、尿量、标本是否送病检等情况的记录;观察项目记录不够细致。

整改措施:

组织学习优秀样板病历,要相互交流、学习、讨论、虚心请教。

对质量较差的病历医院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对不合格病历限期整改;对病历书写质量好的病历将予以表彰。

关于病历督导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为加强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xx年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景制定我院病历管理制度:

1、患者住院期间,病历由病区负责保管。

2、患者离院后,病历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3、病案室按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病历,并做好防盗、防火及防水工作,确保病历安全。

4、各病历保管单位应采取严密保护措施,严防病历丢失。

5、病案室对所有病历进行编号,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6、门诊病历由病人自我保管,留观观察病历由医院保管,保存不于少15年。住院病历保存不于少30年,涉及患者个人保密的资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保密。

7、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及销毁病历。

医师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医院《病历书写制度》的规定书写病历,各科室须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善供给支持。

1、住院病历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排序: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2、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1、患者出院后,主管医师应及时整理病历,由科室质控检查后,3日内送交病案室归档保管,如延长归档时间,将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病案室管理人员回收归档病历时,应与各临床科室认真核对后当面签收。

3、注意检查首页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编码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订

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4、各病区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各种检验和检查报告单后,应在24小时内归入病历中。

5、对已归档病历而滞留在病区的各种检验和检查报告单,病区应及时交给病案室,由病案室人员负责将检验及检查报告单粘贴和归入该患者的病历中,并做登记记录。

1、除为患者供给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以及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或者医疗机构授权的负责病案管理、医疗管理的部门或者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历。

2、其他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借阅病历的,应当向医院医务科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查阅、借阅。查阅后应当立即归还,借阅病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归还。查阅的病历资料不得带离患者就诊医疗机构。

3、公、检、法、医保及卫生行政单位,需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经医务科核准,能够摘录病史,其它任何单位均不能借阅或复印病历。

4、本院医师因医、教、研工作需要查阅病历者在病案室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借阅相关病历。对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需经医务科批准后借阅;本院医师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5、病区和病案室不准擅自接待无相关证明手续的机构和个人查询患者的病历资料。

6、医院职能部门因管理工作需要查阅病历,不受份数限制。病案室应在及时供给所需病历。如无特殊情景,查阅部门应在三周内归还。

8、本院工作人员因工作调离、外出进修、出国等离院时,必须办妥病历归还手续,有关部门应根据病案室认可印章后,再办理相关离院手续。

医院病案室负责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的申请,并按规定供给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供给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1、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2、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3、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供给其有效身份证明;

4、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供给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和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供给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6、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供给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7、医院能够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8、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供给以下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能够根据需要供给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

(1)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2)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4)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供给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供给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尚未完成,申请人要求复制病历时,能够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复印,在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完成病

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复印。

10、医院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指定医教科通知病案室,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景下复制;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和医教科确认无误后,加盖医院公章证明印记。

11、医院复制病历资料,能够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1、发生医疗纠纷争议需要封存病历时,应当在医教科、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景下,对病历共同进行确认,签封。

2、医院申请封存病历时,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共同实施病历封存;但患者或者其代理人拒绝或者放弃实施病历封存的,医院能够在公证机构公证的情景下,对病历进行确认,由公证机构签封病历复制件。

3、医教科负责封存病历的保管。

4、封存后病历的原件能够继续记录和使用。

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病历时,能够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当医师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封存。

5、开启封存病历应当在签封各方在场的情景下实施。

1、按照我院《住院病历质量考核规定》执行。

2、病历质量必须贴合我院《住院病历质量评分表》、《运行病历质量评分表》中有关的质量要求。

3、各科主任对病历质量负全面职责。转科病历由出院科室对病历质量全面负责。

1、违反病案管理制度,泄露患者住院资料,造成侵犯患者保密权者;

2、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者;

3、抢夺病历者;

4、遗失病历者。

关于病历督导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篇1:住院病历环节质量缺陷的原因及改进措施 住院病历环节质量缺陷的原因及改进措施 打印病历的质量缺陷与控制

病历是记录疾病发生发展过程和病情专柜的重要医疗文件,也是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客观,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和总结;是医疗质量,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综合评价的依据,也是解决医疗纠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判断医务人员过错和医疗活动与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重要证据,近年来,随着军卫一号软件的广泛应用,电子病历的优越性已为广大医务人员所共识。我院自2003年实行电子病历书写以来,书写格式统一规范,文字清晰,阅读方便,管理有序,较手工病历优势显而易见。但随着应用时间的延续,暴露出的缺陷和不足,也不容忽视。

一:电子病历常见质量缺陷及原因分析 1.电子病历常见质量缺陷

张冠李戴 部分医生过分依赖电子病历及模板,或利用计算机特有的复制,粘贴功能,对病历的复制,往往不能客观地,真实的描述患者的病情变化。同一病种的病历,几乎是同一个模式,缺乏个例特征,甚至经常出现男女不分,左右混淆,健侧与患侧紊乱甚至张冠李戴等低级错误。

在各级医师查房记录尤其是主治医师和主任医师查房记录 中,经常应用同一模板,很少有差别,主任医师首次查房的内容常常是首次病程记录的复制。没有突出重点,没有充分表达主任医师的诊断分析能力。

电子病历的模式化,规范化,统一化确实避免了入院记录中一 般项目的漏项,首次病程记录不规范,各级医师查房记录不完整等方面不足,但是病历的内在质量不高,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常是局限于口号式的“四项原则”,即:疾病诊断依据,鉴别诊断,治疗原则,治疗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多是仅有台头而没有具体内容:例如将鉴别诊断写为“应注意与某种疾病相鉴别”,罗列了数个疾病的诊断名称,未能从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等方面进行个体化分析,因而没有达到鉴别诊断的效果;有时甚至牛头不对马嘴。 4.病程记录不及时甚至超前完成 国家卫生部和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

规范》明确规定,对病情稳定的患者,3天记录一次病程;对病情稳定的慢性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少数医生未能按照规定书写病程记录,超过7天甚至十几天未写病程记录,或对同一次病程记录进行反复复制,出现病程记录一连数次内容完全相同,只是填写日期不同;有时甚至日期已过去好几年。还有个别医生将病程早就复制好,只是加上了每3天一次的日期。

电子病历缺陷的分析

这些人员工作实习,学习考试等任务较繁重,他们对考试考核,晋升比较重视,而对病历书写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病历书写在考核中没有多少分量,不会影响毕业,晋升和聘用,因此,不少医生图省事方便,将个病种病历模板复制备用。患者入院后套用一个模板,造成前后矛盾,内容部真实,反映不出患者的实际病情。 2.医师的医疗水平不高

三生中较普遍存在医学基础理论薄弱,文化素养偏低,文字表达能力差,从事医疗实践活动少,从医时间短等不足。他们对上级医师查房时所讲述的内容不能充分理解,股无法准确进行书面表达。尤其对危重,疑难病例的描述,抓不住重点,很不到位。病程记录内容空洞,流于形式,如同记流水账,直接影响到病历内涵的质量。 3.上级医师重视不够

部分主治医师,科室主任整天忙于查房,手术,撰写论文,对“三生”的电子病历,未能结合患者病情认真修改,只是在患者出院时进行签名认同,未进行必要的具体指导。 电子病历质量缺陷的控制

加强临床医师职业道德教育与“三基”训练。对新来院的三生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岗位责任制;医师职业道德教育及学习医疗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培养他们的责任感,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严格,细致,准确的工作作风。平时对全院医师进行三基训练,提高全体医师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促进病历内涵质量的提高。

充分发挥三级质控机构的作用

个临床科室成立质控小组。抽调责任心强,医疗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成员。每周对本科室出院病历进行科室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杜绝问题病历出科。科主任对本科室出院病历进行抽查,如有问题有床位医师和主治医师共同修改。医院质控办人员对出院归档病历进行最后把关核查,并按有关标准评分,对不合格病历及时退回并限时修改。使用甲级病案率达到95%,核查重点是疑难,危重,输血,化疗,及手术病历。吧不合格病历消灭在萌芽状态。 加大对在院病历实时监控力度

由质控办人员对在院病历实时监控,每周至少抽出2个半天队全院在院病历进行监控。对未能及时完成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包括套用模板而无真实内容的发出警告,对病程记录未按时完成的发短信给予提醒。只有抓好环节质量,才能保证终末质量较好的完成。 建立奖惩机制 激励青年医师

根据归档电子病历评查结果,每季度评出优秀病历,在全院医疗质量讲评会上通报表扬,并发给奖金。对有明显缺陷的病历也一并指出,给予扣分,同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每年举行病历展评会,评出最佳与最差病历。

总之,病历是重要的医疗文书,是反映患者病情的原始记录。也是反映科室和医院医疗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只有各级人员齐心协力,齐抓共管,才能提高病历质量。篇2:2013年下半年病历质量检查存在问题持续整改措施 2013年下半年病历质量检查存在问题 持续整改措施

2013年截止12月份,住院病历归档统计962份,抽查250份,甲级率91.96%,医院病历管理小组在12月10日对病历书写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存在问题: 病历质量较上半年有所提高,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应标识页码部分空项多;

3、主诉不规范,不精练;

医患沟通情况在病历中记录过分简单,只停留在交待诊断、治疗上,对疾病的恢复情况、注意事项、后遗症、并发症、医疗风险沟通不到位,不能做到及时、完整、系统、准确地记入病历,并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字确认。 整改措施:

各科室要进一步组织医护人员认真学习《侵权责任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要使广大医护人员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要求,严格执行各种规定。要保持病历的严肃性,保证病历的时效性,注重病历的证据性。

关。 3、认真落实三级医师负责制,上级医师要定期查阅下级医师的病历,及时修改审签。 4、各科质控组织在科主任领导下,要认真对每份病历(包括运行病历和归档病历)进行检查和质量评定,对缺陷病历及时整改,确保无乙、丙级病历出现。

篇3:2013上半年病历质量检查存在问题持续整改措施 2013年上半年病历质量检查存在问题 持续整改措施

2013年1-6月份住院病历归档统计1366份,抽查300份,甲级率91.7%,医院病历管理小组,为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对病历书写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存在问题: 病历质量较去年有所提高,没有再发现缺大项和明显涂改等现象,归档顺序也较规范,病程记录和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的时限要求上扣分不多;但仍存在较多问题,尤其是外科病历,具体情况如下:

2、病历首页、眉栏有缺项,年龄未带单位; 3、知情同意告知书签字不规范;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缺小项;手术记录无手术是否顺利、术中出血、输血、输液、尿量、标本是否送病检等情况的记录;观察项目记录不够细致。 整改措施: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重视病历质量。

组织学习优秀样板病历,要相互交流、学习、讨论、虚心请教。

对质量较差的病历医院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对不合格病历限期整改;对病历书写质量好的病历将予以表彰。

关于病历督导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 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

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第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第六条 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制度。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第八条 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患者的门(急)诊病历,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患者就诊科室;患者同时在多科室就诊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后续就诊科室。

在患者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其门(急)诊病历应当收回。

第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将门(急)诊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在检查结果出具后24小时内归入门(急)诊病历档案。

第十条 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设置的专门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保存与管理。

第十一条 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三)保险机构。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病历督导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特殊情景由医务科及时办理。

(二)患者的住院病历应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历已回病案室的结果检查单,要到病案室补贴。

(三)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病人转科时,病历不得交病人或家属转送;病人转院时,病历不得借出。

(四)病区医务人员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病人或家属不得擅自查阅病历,采用非法手段(如偷窃、抢夺)获取的病历资料视为无效。

(五)因医疗、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必须是医院医护人员持签名的借阅单,到病案室登记查阅,阅后立即归还,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如必须借出时,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2周内归还,过期归还者按违规处罚。

(六)严禁我院医务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帮忙患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的有关资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其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

(七)病历封存的处理程序:

封存病历原件者,医患双方在场,双方签字封存(病案室留复印件)。

关于病历督导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一)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病案。

(二)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24小时内(死亡病历一周内)全部回收病案室。

(三)负责出院病人病案的整理、查核、登记、索引编目、装订以及保管工作,在与病房交接病历时,逐一登记住院号、姓名、出院日期、上交日期,并在每次交接登记处由交接双方签字。

(四)计算机组与病案管理员进行病案交接手续,认真进行病案录入及核对工作,按月造表及打印台帐。

1、负责临床、教学和科研以及个别调阅病案的供应和回收工作。

2、负责办理院际病案摘录和经过医务科同意的外调接待工作。

3、配合统计人员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整理、分析。

4、把好病案书写质量的初查关,促进病案书写质量的不断提高。

5、切实做好病案储藏室的安全和对病案资料的适当保密工作。

6、住院病案一律由病案室长期统一保管,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分类、统计、登记、顺号上架,不得丢失和破损,要坚持清洁,妥善保管。并准确及时的供应医疗、教学、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以及接待外来查访和持有批准手续的借阅、抄录病历等。

7、医疗统计工作的原始资料应以病案为主,仅有病案资料所反映的情景才是最真实、最确切的,所以在医院中统计工作与病案管理工作应密切配合。

8、病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病案中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露。

9、病案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病历质量和资料是否系统、完整,从中提出存在问题,不断提出改善办法。

10、患者门诊须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

11、提高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须经医务科批准,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两周内归还。逾期不能归还者,应到病案室续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12、院外和本院非医务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生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但不得借出病案室。

13、本院医生不允许查阅与本专业无关的病历。特殊原因需要,须经医政处或医患办签字。

14、复印时,病案室工作人员根据复印证件带患者或家属到指定地点,按规定复印相关资料,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和复印病历。

15、任何科室及个人在病案室内讨论、查阅病案必须办理手续。

16、病人及其陪护人员不得翻阅病案。病案在院内各部门间的流动,应由有关工作人员传递,不要让病人或其陪护人员携带。

关于病历督导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为了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病历质量和创建和谐的医疗就医秩序,根据卫生部20xx年9月1日发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院病历复印的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住院病历复印时间: 根据我院工作实际及相关规定,原则上我院住院病人复印病历的时间为患者出院 72小时后。

二、住院病历复印唯一合法地点:病案复印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病历在其它地方复印(复印时间:本院正常办公时间)。

三、病历复印合法人员:根据相关法规,以下四种人为病历复印的合法人员,病历属于患者的隐私 ,其他人员无权复印患者的病历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4、公检法部门。

四、病历复印必须向医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如为患者本人的,必须提供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

2、代理人申请复印病案应持患者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签名。

3、申请复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患者户口本或出生证原件。

4、申请人如是死亡患者近亲属应当提供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死亡证明、近亲属的身份证、能证明与死者近亲属关系的 法定证明材料 。如申请人为死者近亲属代理人,还要有代理人身份证、死者近亲属签名及按指印的委托书。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工作人员须提供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身份证、患者或其代理人签名按指印的委托书。保险公司核保科查阅保户既往有无住院史,须提供承办人员身份证、保险公司介绍信、保险合同上注明查询以往住院史。 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申请人如为公安、检察、法院等执行公务的, 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出具证明材料、本人工作证件、身份证件,须两人以上且已立案,并先到医务科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由医务科开具证明到病案室进行查阅或复印。

五、病历复印的内容:

医疗机构只为申请人提供复印的病历资料是:住院病历中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 、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六、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患者复印病历、封存病历的权力、内容以及复印病历收费等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

1.患者本人亲自来院复印病历的,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

2.患者亲属代理(被委托)复印客观病历的,除上述证件外,还应携带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等有效身份证件。

3.正在住院的病人病历中的客观病历资料须由科室指派的本院工作人员携带到病案复印室去复印。

4.纠纷病历由科室领导、负责人或当班工作人员直接与医务科联系,按照《条例》规定办理。

5.按《条例》中规定可以复印的客观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查报告单)、医学影象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及出院总结。

6.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7.按照规定病历复印需收取一定的工本费用。

备注:申请人需提供复诊号(门诊号)或住院号等相关信息,以便调取病历。

关于病历督导心得体会和感想八

篇一:住院病历环节质量缺陷的原因及改进措施 住院病历环节质量缺陷的原因及改进措施 打印病历的质量缺陷与控制

病历是记录疾病发生发展过程和病情专柜的重要医疗文件,也是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客观,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和总结;是医疗质量,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综合评价的依据,也是解决医疗纠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判断医务人员过错和医疗活动与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重要证据,近年来,随着军卫一号软件的广泛应用,电子病历的优越性已为广大医务人员所共识。我院自2003年实行电子病历书写以来,书写格式统一规范,文字清晰,阅读方便,管理有序,较手工病历优势显而易见。但随着应用时间的延续,暴露出的缺陷和不足,也不容忽视。

一:电子病历常见质量缺陷及原因分析 1.电子病历常见质量缺陷

张冠李戴 部分医生过分依赖电子病历及模板,或利用计算机特有的复制,粘贴功能,对病历的复制,往往不能客观地,真实的描述患者的病情变化。同一病种的病历,几乎是同一个模式,缺乏个例特征,甚至经常出现男女不分,左右混淆,健侧与患侧紊乱甚至张冠李戴等低级错误。

在各级医师查房记录尤其是主治医师和主任医师查房记录 中,经常应用同一模板,很少有差别,主任医师首次查房的内容常常是首次病程记录的复制。没有突出重点,没有充分表达主任医师的诊断分析能力。

电子病历的模式化,规范化,统一化确实避免了入院记录中一 般项目的漏项,首次病程记录不规范,各级医师查房记录不完整等方面不足,但是病历的内在质量不高,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常是局限于口号式的“四项原则”,即:疾病诊断依据,鉴别诊断,治疗原则,治疗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多是仅有台头而没有具体内容:例如将鉴别诊断写为“应注意与某种疾病相鉴别”,罗列了数个疾病的诊断名称,未能从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等方面进行个体化分析,因而没有达到鉴别诊断的效果;有时甚至牛头不对马嘴。 4.病程记录不及时甚至超前完成 国家卫生部和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

规范》明确规定,对病情稳定的患者,3天记录一次病程;对病情稳定的慢性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少数医生未能按照规定书写病程记录,超过7天甚至十几天未写病程记录,或对同一次病程记录进行反复复制,出现病程记录一连数次内容完全相同,只是填写日期不同;有时甚至日期已过去好几年。还有个别医生将病程早就复制好,只是加上了每3天一次的日期。

电子病历缺陷的分析

这些人员工作实习,学习考试等任务较繁重,他们对考试考核,晋升比较重视,而对病历书写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病历书写在考核中没有多少分量,不会影响毕业,晋升和聘用,因此,不少医生图省事方便,将个病种病历模板复制备用。患者入院后套用一个模板,造成前后矛盾,内容部真实,反映不出患者的实际病情。 2.医师的医疗水平不高

三生中较普遍存在医学基础理论薄弱,文化素养偏低,文字表达能力差,从事医疗实践活动少,从医时间短等不足。他们对上级医师查房时所讲述的内容不能充分理解,股无法准确进行书面表达。尤其对危重,疑难病例的描述,抓不住重点,很不到位。病程记录内容空洞,流于形式,如同记流水账,直接影响到病历内涵的质量。 3.上级医师重视不够

部分主治医师,科室主任整天忙于查房,手术,撰写论文,对“三生”的电子病历,未能结合患者病情认真修改,只是在患者出院时进行签名认同,未进行必要的具体指导。 电子病历质量缺陷的控制

加强临床医师职业道德教育与“三基”训练。对新来院的三生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岗位责任制;医师职业道德教育及学习医疗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培养他们的责任感,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严格,细致,准确的工作作风。平时对全院医师进行三基训练,提高全体医师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促进病历内涵质量的提高。

充分发挥三级质控机构的作用

个临床科室成立质控小组。抽调责任心强,医疗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成员。每周对本科室出院病历进行科室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杜绝问题病历出科。科主任对本科室出院病历进行抽查,如有问题有床位医师和主治医师共同修改。医院质控办人员对出院归档病历进行最后把关核查,并按有关标准评分,对不合格病历及时退回并限时修改。使用甲级病案率达到95%,核查重点是疑难,危重,输血,化疗,及手术病历。吧不合格病历消灭在萌芽状态。 加大对在院病历实时监控力度

由质控办人员对在院病历实时监控,每周至少抽出2个半天队全院在院病历进行监控。对未能及时完成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包括套用模板而无真实内容的发出警告,对病程记录未按时完成的发短信给予提醒。只有抓好环节质量,才能保证终末质量较好的完成。 建立奖惩机制 激励青年医师

根据归档电子病历评查结果,每季度评出优秀病历,在全院医疗质量讲评会上通报表扬,并发给奖金。对有明显缺陷的病历也一并指出,给予扣分,同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每年举行病历展评会,评出最佳与最差病历。

总之,病历是重要的医疗文书,是反映患者病情的原始记录。也是反映科室和医院医疗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只有各级人员齐心协力,齐抓共管,才能提高病历质量。篇二:2013年下半年病历质量检查存在问题持续整改措施 2013年下半年病历质量检查存在问题 持续整改措施

2013年截止12月份,住院病历归档统计962份,抽查250份,甲级率91.96%,医院病历管理小组在12月10日对病历书写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存在问题: 病历质量较上半年有所提高,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医患沟通情况在病历中记录过分简单,只停留在交待诊断、治疗上,对疾病的恢复情况、注意事项、后遗症、并发症、医疗风险沟通不到位,不能做到及时、完整、系统、准确地记入病历,并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字确认。 整改措施:

各科室要进一步组织医护人员认真学习《侵权责任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要使广大医护人员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要求,严格执行各种规定。要保持病历的严肃性,保证病历的时效性,注重病历的证据性。

关。

篇三:2013上半年病历质量检查存在问题持续整改措施 2013年上半年病历质量检查存在问题 持续整改措施

2013年1-6月份住院病历归档统计1366份,抽查300份,甲级率91.7%,医院病历管理小组,为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对病历书写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存在问题: 病历质量较去年有所提高,没有再发现缺大项和明显涂改等现象,归档顺序也较规范,病程记录和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的时限要求上扣分不多;但仍存在较多问题,尤其是外科病历,具体情况如下: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缺小项;手术记录无手术是否顺利、术中出血、输血、输液、尿量、标本是否送病检等情况的记录;观察项目记录不够细致。 整改措施:

组织学习优秀样板病历,要相互交流、学习、讨论、虚心请教。

对质量较差的病历医院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对不合格病历限期整改;对病历书写质量好的病历将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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