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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交警心得体会及收获 车管工作心得体会(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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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交警心得体会及收获 车管工作心得体会(八篇)
2023-01-06 21:15:58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车管交警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共4辆,具体包括:奥迪(a6)2辆、皇冠(2.5)1辆,别克商务1辆。

1、公务用车的主要任务是为学校领导及院士公务提供服务,专车专用,公务用车不参与经营,不占公交服务中心上交学校的经营指标,不得参与公交服务中心的其他运营服务。

2、公交服务中心要加强管理,做好驾驶员的思想政治学习、安全教育、考核、体检和车辆年审等工作,特别要加强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车辆性能良好,确保出行安全。车辆运行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交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处理和协调。

3、公交服务中心负责上述车辆的调度,公交服务中心调度室要根据综合办公室的安排,做好上述车辆的调度并做好用车记录。

4、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并定期检查上述车辆的运行状况,委派专人专职负责车辆运行日常费用的审核、报销和管理工作。

5、如有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现有学校领导及院士公务用车数量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经综合办公室同意,公交服务中心可以安排使用其它的车辆,由综合办公室按实际运行公里数付费。

6、在保证学校领导及院士用车的情况下,其它单位的一些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公务用车中的空余车辆可以提供适量运营服务,但必须经综合办公室同意,并且交纳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公交服务中心运营车辆收费办法执行。费用由综合办公室与用车单位直接结算,划入学校公务车辆运行专项资金,用于补贴车辆的运行成本。

7、公交服务中心以及综合办公室要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严禁派人情车和出私车。凡发现未经综合办公室同意,私自调派公务用车为其它单位服务或提供经营活动以及不按规定用车、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一次,给予公交服务中心5000元的经济处罚,并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分。

8、公务用车由综合办公室值班室统一安排,公交服务中心调度室对车辆的派出要以由综合办公室值班室的通知为依据来进行。原则上不接受个人要车(包括校领导),若出现个人要车,调度室首先要与综合办公室值班室核实,确认无误后方可派车。违者给予公交服务中心一定的经济处罚。

1、公务用车运行成本费用在学校财务处设立专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每年专项划拨和核算,综合办公室负责支出费用的审核及管理,与公务用车运行有关的费用经综合办公室审核签字后方可入账。

2、公务用车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统筹考虑车辆的新旧衔接、更新与淘汰报废事宜,同时负担新增车辆的购置费用。

3、人事部门负责核算公务用车驾驶员的基本工资和校内工资,每半年划拨一次。基本工资由综合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报人事处审核后直接划拨到驾驶员个人帐户;校内工资由人事处根据驾驶员岗位及相应职称确定标准,每半年一次划拨到财务处公务用车管理专用帐户,由综合办公室和公交服务中心根据驾驶员工作量和《学校领导及院士公务用车驾驶员量化管理细则》考核情况,具体量化考核进行分配。

4、公务用车在公交中心均摊的水电暖、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等费用,由综合办公室定期按照0.1元/公里向公交服务中心划拨。车辆管理费按实际行车里程核算,行驶里程以本车的里程表读数为准。驾驶员必须保持本车里程表的完好。里程表失灵或损坏,须及时报告车队负责人;在行驶过程中失灵或损坏的,由用车人出具证明,其行驶里程按运输线路图标注的里程计算。

5、驾驶员享有与办公室科员同等的差旅费补贴与住宿标准。学校领导或院士出差,驾驶员支付的餐饮费必须经过用车人签字,住宿、油料、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每次出差后一月内凭派车单到综合办公室审核报销。

6、公务用车用油实行定点加油制度,综合办公室定期结算。车辆在东营市内行驶,一律不得用现金加油,驾驶员应持“中国石油大学办公室车辆加油核算本”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长途出车用油不足时,驾驶员可用现金加油。现金加油发票须经用车人、驾驶员签字,报综合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报销。

7、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定期结算制度。关于车辆的维修、保养等项目驾驶员要事先提出申请,经公交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审核,开具派修单或大修单(附件一),并明确修理项目,到指定的修理厂进行检修,在检修期间驾驶员不得离开,对发现确实需要增修的项目,必须及时向公交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增修,否则驾驶员不得擅自增加与派修单不相符的维修项目。车辆大修实施专项审批制度,即由公交服务中心提出初步意见,经综合办公室审核,并经主管资产的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8、公交服务中心负责办理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及年审费等手续,定期组织驾驶员体检,其费用凭发票到综合办公室进行结算。

9、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常用物品的定期配备与管理,如拖把、擦车鹿皮、毛巾、水桶、脚垫、矿泉水等物品,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发,其费用从专项资金中支付。

1、公务用车驾驶员实行选拔调配制度。由应聘驾驶员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学校领导及院士公务用车驾驶员量化管理细则》(附件二),由学校领导、综合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公交服务中心量化打分,择优录用。

2、建立驾驶员动态考核制度。按照驾驶员选拔的量化考核标准与程序,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应进行岗位调整。凡考核期内出现违章行车而造成交通事故、形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违犯工作纪律的现象,当事驾驶员就地调整。

3、驾驶员要注重自身形象,着装整洁,仪表大方,保持车辆整洁,经常检查车辆运行状况,保持车况良好。

4、驾驶员要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觉悟和理论水平,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传的不传,不该要的不要,要加强团结,富有团队精神。

5、驾驶员必须服从公交服务中心领导与调度安排,没有派车单和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接受出车任务。学校领导或院士直接安排的任务,要及时向调度员、综合办公室值班室汇报,批准后方可出车。不服从调度安排,强词夺理,拒不出车者扣发当月奖金并收缴车辆、调离工作岗位。

6、驾驶员必须按调度员派车单的时间、地点、路线出车,任务完成后及时归队。

7、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出车,有事须经综合办公室和公交服务中心领导批准并做内部登记(包括8小时以外和节假日时间)。一切因出私车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自负。

8、出车时故意刁难用户、向用户索要钱物者,一旦发现或被用户反映扣发全月奖金并调离岗位。

9、驾驶员在工作日中严禁饮酒,严禁酒后驾车。凡饮酒驾车肇事者除按公安交警部门规定处理外,停发工资,不再使用。

10、出车任务完成后,车辆必须及时归队入库停放,外出时应按照指定的停车区域停放,并采取防盗措施。凡因不按规定停放造成的损失、损坏等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11、各种车辆证件及所配专用工具要妥善保管,因失职所引起的丢失和损坏,一切经济损失自己承担。

12、对因闯红灯、压黄线、超速行驶、违章停车、酒后驾车等违章行车的罚款不予报销。

13、发现存在严重的油料浪费、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停发全月工资及奖金,并调离岗位。

14、节约奖:为响应节约型校园建设,对综合运营成本较低者进行奖励,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15、交通安全奖:充分体现“安全第一”的原则,对于全年无安全事故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另行制定。若出现责任事故,驾驶员除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理外,不得享受安全奖。

16、优秀服务奖:连续两次动态考核前两名者,给予奖励,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有关车管交警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机动大队党支部2011年述职述廉报告

今年以来,我队党支部在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带领全队干警,紧密围绕分局中心工作,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以积极开展“创先争优”、“纪律作风集中教育学习”及“责任风暴、治庸计划”等活动为契机,抓队伍、强素质,抓业绩、强管理。尤其是在工作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创先争优,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凭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坚定信念,立足本岗,恪尽职守,团结协作,打防并举,严厉打击公交行业扒窃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辖区一方平安,圆满完成了各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在班子建设、队伍管理、业务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成绩,受到市局、分局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大队党支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纪党规,狠抓队伍建设,以开展“创先争优”、“治庸问责优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学习”以及加强“四项建设”等活动为契机,以提高素质为重点,建设学习型队伍,建立健全教育、管理和服务党员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为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按照市、分局要求,支部坚持“三个必训”原则,加强法律知识、办案及反扒警务技能的学习培训,着力提高民警业务技能。通过苦练基本功,使民警做到“三懂四会”,提高了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同时,支部牢固树立“规范促发展”的理念,积极探索,认真实践,严格落实内务管理机制,规范民警行为举止,不断促进优良警风形成。支部立足规范化建设,实施警务公开,不断完善《机动大队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教育民警树立“规范促发展”思想,做到“教育入手,提高认识,促进文明举止养成”;按照《内务条令》要求,逢会必讲内务条令重要性和执行情况,反复教育动员,提高执行内务条令的自觉性,确保内务环境规范建设措施落实;完善《值班备勤管理制度》、《值班、办公场所卫生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等规定,组建专班检查督促落实;充分发挥“民警管理委员会”作用,指派专人每天检查值班记录、用车制度等落实情况,坚持派车单制度,专人负责车辆管理使用,管委会成员每日轮流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每周例会上督促不规范行为的整改。支部积极发挥民警绩效考核机制杠杆作用,严格考核,落实奖惩,结合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和党性分析等工作,加强对民警队伍的日常督导和现场督察,及时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时刻保持民警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促进优良警风形成。支部还注重建立健全经常性党员提醒和帮助机制,加强对民警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对队伍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鼓励党员与非党员、党员之间结对互帮互助。大队按照正规化建设“组织机构”、“教育训练”、“执法执勤”、“内务管理”、“监督制约”和“警务保障”等六个方面内容,精心组织,循序渐进,坚持措施往实里抓,工作往实里干,围绕着公安部关于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建章建制,用制度规范民警的执法执勤活动,狠抓“五条禁令”贯彻落实和民警的养成教育,整体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工作。

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做到有计划、有考勤、有记载、有通报。坚持民主集中制,倡导“尊重、理解、沟通”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支部成员间开诚布公、精诚团结、增强互信、补位协作,遇事多交流,思想沟通及时,在大事大非问题上能统一思想,坚持原则,议事达成共识,发挥了整体的优势和效能,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思想保证,充分发挥党支部集体领导作用。在分局开展的“讲党性、守纪律、强素质、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教育中,支部成员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接受各方面监督。支部一班人认真履行“一职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讲团结、讲大局,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在开展各项公安工作的政治和业务中,始终把领导模范带头放在首位,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齐心协力抓好工作落实,形成战斗保垒作用。支部不断加强以党员信息库为重点的基层党建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进支部工作信息化。支部还注重推行基层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责任制,以《党章》为准则,全面落实基层党组织八条基本任务,落实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支部还不断健全走访群众、帮扶群众、联系群众的经常性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班子成员每人确定1名困难群众作为帮扶对象,定期上门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畅通警民互动渠道,大队还建立了警民关系联络员队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支部定期走访或邀请对口公交二公司特邀监督员和服务对象,积极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改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通过深入学习谭纪雄等英雄事迹以及设立李胜、徐斌“执法为民”创先争优优秀示范岗等方法,进一步强化全体民警党员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使广大民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促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从而带动全体党员民警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发扬公安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认真解决公交公安工作中群众不满意的问题,积极投身创建“警民关系最和谐城市”活动,切实增进警民关系。支部还坚持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落实从优待警,积极帮助党员民警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支部一班人坚决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不办“人情案”、“关系案”;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遵守中央纪委“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公安部“九要九不要”和“四个坚持”;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公款接待用餐的有关规定》和市局有关规定;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模范地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行使职权,做到艰苦奋斗,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大队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着力培育和弘扬风清气正的良好警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规定和公安部“五条禁令”等规定,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筑牢思想纪律防线。严格落实绩效考核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支部还多次组织民警学习了反腐警示教育材料,结合正反典型事例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教育民警向英模和身边先进学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从源头上杜绝腐败问题的发生;确保“五条纪律”和“五条禁令”等铁纪铁规落到实处,全体干警无一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在打击扒窃违法犯罪中,大队紧盯职业惯扒人员和xx籍扒窃违法犯罪人员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强警情研判,广辟线索来源,加强阵地控制,攻坚克难,多发并举,始终保持对扒窃团伙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两抢一盗”违法犯罪活动,超额完成全年绩效管理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大队将各项工作层层分解,将工作目标细化、量化,纳入绩效管理,严格考核,营造出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有效激发了全体民警的斗志。自今年以来,在大队党支部的正确带领下,全队共破获各类案件81起(刑事案件34起,治安案件47起),共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09人,打掉扒窃团伙8个,抓获逃犯3人,刑事拘留77人,行政拘留23人,其它处理9人,刑事拘留分局督办职扒团伙成员4名,成功破获省厅、市局督办案件5起。其中,在专项打击xx籍扒窃违法犯罪活动中,全队共破获各类案件35起(刑事案件16起,治安案件19起),共打击各类xx籍违法犯罪人员55人,打掉xx籍扒窃团伙6个,刑事拘留32人,行政拘留14人,其它处理9人,破获省厅、市局督办涉疆案件5起。另外,大队还出色完成了中山大道专项整治、武昌地区压降警情、张学友演唱会保卫、周华健、刘若英演唱会保卫、食博会、农博会保卫、辛亥革命百日庆典保卫、“反扒百日会战”、消防安全检查、十一国庆黄金周保卫、汉街保卫、3+2演唱会保卫、国际车展保卫、武汉国际啤酒节保卫、台湾名品博览会保卫、黄陂木兰山庙会保卫、创业赶集会保卫、圣诞节保卫、归元寺敬香保卫、元宵节保卫、清明节保卫、全国工业就会援助月启动仪式保卫、武汉大学樱花节保卫、万达广场开业保卫、武昌宏基客运站治安检查等各项保卫工作达70余场次共计1500余人次。大队党支部还注重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案件网上录入审批制度,认真落实《市局关于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民警执法质量考评合格率达100%,单位执法质量考评为优秀。一年来,我队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的思想,全力维护公交集团的政治、治安稳定。驻场民警坚持深入到一线车间和司售人员中间,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为他们排忧解难、化解纠纷,以创建和谐社会及以人为本的思想,将矛盾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大队组织公交二公司安全检查30余次,调解纠纷达30余起,处置群体性事件达10余次,在公交站点收缴管制刀具8把,仿真枪5把,通过工作摸排收缴土铳1把,为净化公交环境作出了贡献。

通过狠抓队伍建设,民警队伍的思想作风焕然一新,执法思想、服务观念、遵章守纪、勤政廉政等方面都达到了工作要求,团结战斗,警令畅通,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全队未发生因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受到群众投诉、新闻媒体曝光事件。因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大队多次受到省厅、市局及分局等各级领导好评,一年来,全队共收到群众送来锦旗4面,有4名民警被授予市局嘉奖。

回顾全年工作,支部也存在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方面。突出表现在:一是民警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警力发展极不平衡,少数民警仍未能完全适应工作环境,进入角色还比较慢,无法应对全市公交治安社会面的防范打击工作;三是大队内务管理方面还有所欠缺,偶有脏、乱、差现象,民警养成教育还不够;四是根据目前工作需要,大队急缺一名政工内勤,政治调研及综合工作无法正常有序开展推进。

今后,我队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在深化落实上下功夫,在实践基础上多出新思路,在真抓实干上摸索新作法,在组织谋划上多推出新举措,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党性观念和先锋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以务实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开展工作,在完成各项公交公安保卫任务中冲锋在前,吃苦在先,敬业奉献,实绩突出,为构建“和谐武汉”、“平安公交”作出更大的贡献。

机动大队党支部

有关车管交警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一、为强化出租汽车在惠州机场营运的管理,规范营运秩序,创建公平、放心、文明的乘车环境,维护机场窗口形象,切实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提升市民出行的服务体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机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在惠州机场营运的出租汽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并服从惠州机场公司的管理。

三、为维护惠州全国文明城市的市良好形象,在惠州机场营运的出租汽车实行准入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车辆技术状况、车容车貌良好,并经综合性能检测合格,张贴有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

(二)驾驶员一年内无服务质量事件有效投诉记录;

(三)驾驶员无重大以上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记录。

(四)驾驶员承诺遵守《出租汽车在惠州机场营运管理规定》并服从惠州机场公司的现场管理。

愿意在惠州机场营运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可向惠州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或惠州机场公司停车场管理中心领取申请表,由惠州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带齐本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证、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件,凭申请表到惠州机场公司停车场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并领取准入标志,张贴在出租汽车前挡风玻璃右上角,方可进入惠州机场营运载客。

四、出租汽车在惠州机场候客必须按进入出租汽车专用车道排队,按照排队顺序到候机楼到达出口处出租汽车上客点待客,待客时驾驶员不得离开本人车辆。

预约、电话调度以及来回车业务需要临时候客的,应先到收费中心登记后再进入社会车辆停车场等候。未在收费中心登记而载客的,按违规处理。

五、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进入候机楼内或在上客点之外揽客、拉客或者从事乘车中介活动。车辆不在上客点的驾驶员不得到上客点。

六、出租汽车载客实行按表计价,尽量避免讲价;驾驶员不得无故拒载,不得挑客,不得招揽他人同乘,不得无故中断运送旅客服务。

七、出租汽车驾驶员要注意个人形象,衣着整洁,穿出租车公司制服(若无制服,须按照机场公司要求着装),不得穿拖鞋,不得袒胸露背,不得聚众打牌、赌博。与旅客交谈时要文明礼貌,无关驾驶员不得上前围观客人。

八、出租汽车驾驶员要注意维护机场的环境卫生,不得在机场停车场范围内洗车,严禁在出租汽车专用道和出租汽车上客点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行为。

九、惠州机场公司管理人员对在机场营运的出租汽车的违章以及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登记,实行出租汽车违章黑名单制度,出租汽车被旅客有效投诉一次,或被管理人员登记并经出租车驾驶员确认违规行为二次的,经查实后,一年内,拒绝该车在机场营运。机场公司每月公布一次出租车违章情况,每季度将违章情况向惠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一次。

以下行为视为违规行为:

(一)不进入机场出租车专用道按顺序排队,也未在收费处登记而直接在社会车辆停车场载客。

(二)在上客点之外揽客、拉客或者从事乘车中介活动。

(三)车辆不在上客点的驾驶员到上客点围观旅客,经管理人员劝阻无效。

(四)在上客点不按顺序排队载客,离开本人车辆抢客、拉客。

(五)不打表计费,宰客,拼客,挑客,拒载,无故中断服务。

(六)未按规定着装,袒胸露背,语言行为不文明。

(七)车辆卫生状况差,经管理人员提醒而没及时整改。

(八)机场内交通违法行为。

(九)打架斗殴,聚众哄闹,扰乱公共秩序。

(十)故意破坏机场公共设备设施,污染机场环境卫生。

(十一)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威胁、伤害管理人员。

十、机场、公安、运管实行联动机制,齐抓共管,机场公司管理人员发现出租汽车有违规行为的,要立即进行登记,同时通报公安、运管部门处罚。

十一、在机场范围内打架斗殴,聚众哄闹,扰乱公共秩序的,由机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十二、出租汽车违规违章和非法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由惠州市交通执法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惠州机场管理人员要加强在机场营运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管理,做到公正、公平、文明管理。机场管理人员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本规定由惠州市交通运输局、机场公安分局、机场公司共同公布,由惠州机场公司负责解释。

十五、本规定自20xx年1月8日起实施。

有关车管交警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根据xx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为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对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进行重点评议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队自6月21日起,结合当前开展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铸造忠诚警魂、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坚持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强化队伍管理为重点,认真组织,强化责任,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切实改进作风,扎实开展重点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活动,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了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走过场,大队成立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部署政风行风自查自纠自改活动。制定了《xxx大队迎接省纠纷办重点评议方案》,及时召开民警、协警动员大会,使全体民警、协警清醒地认识到此次查摆整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认真地投入到重点评议活动中。

(二)开门评警,广纳民意。一是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为切实找准交通管理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我队采取“自已找,群众提”等形式,邀请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客运企业领导、驾驶人与群众等各行业代表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与群众进行零距离接触,广泛征求廉政建设、依法办事、履职效率、管理效能、服务质量、服务环境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发放问卷调查。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企业、学校等向群众发放测评表。

(三)自我梳理,认真查摆。各中队、股、车管分所按照纠纷办的要求,积极查摆自身存在不足,正视自己的缺点,比较客观的查摆自身存在的不足,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及作出工作承诺。

一是民警法制意识较淡薄。部分民警法律法规知识贫乏,执法水平、业务能力不强,表现在纠正交通违法行为运用条款不熟练,办案证据收集不齐全,工作耐心程序不够等。

二是服务意识不够。表现在路面执法中的文明用语、执勤执法手势不规范,如纠正违法时不敬礼等。

三是个别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个别民警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对困难的工作相互推诿或马虎应付,工作效率低,质量不高。

四是少数交通协管员法制意识不强,组织纪律性相对低下,业务技能不精。

五是对个别路段的管控不力。近年来,我县的交通流量不断增加,人、车、路的矛盾日益突出,民警承受着赵来越大的工作压力。由于受警力限制,特别是乡镇道路秩序始终得不到有效管控,乡镇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队在对队伍思想状况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加大管理整治力度,坚持立说立行立改的原则,加强队伍建设和存在的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觉悟。以“重点评议”、规范执法和“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强民警的政治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民警的宗旨意识,做到警钟常鸣,教育不松、力度不减。

二是加强管理,防患未然。实行量化考核制度,加强队伍的管理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规范》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范》,牢固树立广大民警的宗旨意识、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同时,要求窗口民警认真贯彻落实好便民利民措施,做到办事文明、说话和气,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是抓好队伍规范化建设。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内务条令》、“五条禁令”,建立规范的工作、生活、学习秩序,切实加强对民警的教育、管理,从民警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抓好,促进民警的作风养成,塑造x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认真研究分析辖区交通管理秩序的形势,结合“文明接力,畅行活动”,进一步掀起全民学法守法的x,通过交通法制的宣传教育,以赢得人民群众对x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执勤执法环境。

有关车管交警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根据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为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对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进行重点评议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队自月日起,结合当前开展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铸造忠诚警魂、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坚持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强化队伍管理为重点,认真组织,强化责任,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切实改进作风,扎实开展重点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活动,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了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走过场,大队成立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部署政风行风自查自纠自改活动。制定了《__大队迎接省纠纷办重点评议方案》,及时召开民警、协警动员大会,使全体民警、协警清醒地认识到此次查摆整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认真地投入到重点评议活动中。

(二)开门评警,广纳民意。一是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为切实找准交通管理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我队采取“自已找,群众提”等形式,邀请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客运企业领导、驾驶人与群众等各行业代表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与群众进行零距离接触,广泛征求廉政建设、依法办事、履职效率、管理效能、服务质量、服务环境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发放问卷调查。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企业、学校等向群众发放测评表。

(三)自我梳理,认真查摆。各中队、股、车管分所按照纠纷办的要求,积极查摆自身存在不足,正视自己的缺点,比较客观的查摆自身存在的不足,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及作出工作承诺。

一是民警法制意识较淡薄。部分民警法律法规知识贫乏,执法水平、业务能力不强,表现在纠正交通违法行为运用条款不熟练,办案证据收集不齐全,工作耐心程序不够等。

二是服务意识不够。表现在路面执法中的文明用语、执勤执法手势不规范,如纠正违法时不敬礼等。

三是个别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个别民警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对困难的工作相互推诿或马虎应付,工作效率低,质量不高。

四是少数交通协管员法制意识不强,组织纪律性相对低下,业务技能不精。

五是对个别路段的管控不力。近年来,我县的交通流量不断增加,人、车、路的矛盾日益突出,民警承受着赵来越大的工作压力。由于受警力限制,特别是乡镇道路秩序始终得不到有效管控,乡镇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队在对队伍思想状况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加大管理整治力度,坚持立说立行立改的原则,加强队伍建设和存在的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觉悟。以“重点评议”、规范执法和“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强民警的政治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民警的宗旨意识,做到警钟常鸣,教育不松、力度不减。

二是加强管理,防患未然。实行量化考核制度,加强队伍的管理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规范》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范》,牢固树立广大民警的宗旨意识、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同时,要求窗口民警认真贯彻落实好便民利民措施,做到办事文明、说话和气,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是抓好队伍规范化建设。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内务条令》、《五条禁令》,建立规范的工作、生活、学习秩序,切实加强对民警的教育、管理,从民警zui基本的行为准则抓好,促进民警的作风养成,塑造__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认真研究分析辖区交通管理秩序的形势,结合“文明接力,畅行活动”,进一步掀起全民学法守法的__,通过交通法制的宣传教育,以赢得人民群众对__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执勤执法环境。

有关车管交警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校车管理工作是我校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规范我校的校车管理工作,特制定校车管理制度:

1、 开学初,车队老师跟车,核对学生信息(姓名、站点和接送情况),名单上要接送的学生若要改不接送,车队老师须交家长的说明字条给校车管理员。

2、 车队老师必须在下课铃后5分钟内(值勤老师在20分钟内)到达集合地点管理车队学生,维持车队纪律,严禁学生在车队内讲话、随意跑动,确保车队安静有序。

3、 车队老师每天要认真清点车队人数,对于缺勤学生必须询问班主任、或查看当天缺勤学生表,落实学生缺勤原因。因工作疏忽导致学生离校,追究其责任。

4、 车队老师要求学生戴好车牌上车,做好每天有检查、有登记。

5、 严禁车队老师在放车时间段随意离开本车队做私人事情,管理好本车队学生,防止学生在车队打架、推拉等现象。学生上车安全有序,禁止疯跑上车。

6、 车队老师不得擅自给学生调车,车队有要调车的学生及时上报校车负责人。

7、 车队老师有事不能送车队,本人及时告知校车负责人,严禁私自找人代送车队。

8、 当车队出现人数与学校所发的名单不一致时,送车老师必须及时上报黎必。

9、 车队老师必须每天询问车队情况,并将车队情况在学校网站上如实填写。遇上需要跟车解决的问题,送车老师必须跟车去解决问题。

10、 班主任每天询问班级学生乘车情况,配合车队老师处理班级学生车队问题。

11、 班主任每天提醒学生佩戴车牌上车,并随时检查学生车牌佩戴情况。

12、 班主任不得留车队学生在校,因班主任的疏忽导致学生未上校车责任自负。

13、 因特殊情况学校需要车队老师跟车的时候,车队老师服从学校安排。

14、 a号车学生离开等车教室后,必须关好所在教室窗、灯、风扇、门,整理好班级桌椅。

15、 送车老师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晴天方案” 、“雨天方案” 和“中途下雨天方案”。

说明: 对违犯上述要求的教师,情节较轻的,由学校提出书面警告;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教师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体教师大会上予以公开批评;情节严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予以辞退。

校长办公室

20xx-8-30

有关车管交警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对于大队“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的统一安排,已在短期时间内,通过多种方法进行学习,深入了解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重要论述。

根据所学内容和相关规定,以及个人思想与车管业务工作实际相结合,针对“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查找出的问题与教育整顿工作,主动性、深入性地剖析,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在学习过程中再一次审视了自己工作作风,提升对新工作理念的认识,也要提高自身“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思想觉悟。现做如下个人剖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个规定”学习态度认真,但是对思想实践的行为有所懈怠,知识结构呈现碎片化,不深入。对于学习内容不系统,没有根据实践进行分析总结,积累经验。

2、经过学习和审视自己的工作情况,对于自己的工作总结是无过无功,但是对此也表现出自己对待工作的主动性及创新性的缺乏。思想上安于现状,对科技运用能力不足、意思不强、水平不高,对于工作上专业化学习不积极。

3、由于工作态度存在的不积极现象,也导致工作理念与方式方法滞后,所以难于跟上时代对新出现的群众问题解决困难,同时也引

发了自己对工作的为难情绪。如果不及时反省工作态度容易出现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薄弱,理想信念滑坡的问题。

4、在车管窗口服务工作中由于情绪控制能力弱,所以在工作中不时存在着带情绪上班的情况,这就导致了工作不上心、不尽心,窗口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不佳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对于以上总结的问题,存在着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但是对于客观原因是长期存在的,能够对工作有所改进的应从主观原因出发进行自我提升。通过这段时间,理论学习与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多次进行审视,深刻剖析这些问题的相关因素,从自身思想和行动中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思想和新规的学习不深入的问题,因为没有研读原著,把握精神实质,对各个思想是独立学习,没有灵活的学习其中的相关系,学习角度不全面。同时,思想内容空泛没有在实践中进行有效的运用。

2、针对科技运用能力不足,因为学习不积极,学习内容流于表面,学习内容运用少。新发展理念包含大量充满时代气息的新知识、新经验、新信息、新要求。只是泛泛知道其中一些概念和要求,而不注重构建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体系,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讲话做事缺乏专业水准。

3、针对工作理念与方式方法滞后,由于工作性质存在一定的重复性,容易陷入工作机械化的状态,不愿进行工作效率的改进,同时在改进的方法中存在风险会造成更多的麻烦,从而有为难情绪,安于现状,对群众新出现的问题也出现抵触情绪,导致工作中有不耐心的情况出现。

4、对于所有的问题我认为最根本的原因是自己生活习惯的懒惰,在工作中的体现是对工作现在的听之任之,在工作结束后的不愿花时间对自己能力的提升。提升和改进都是需要长时间的坚持学习,对此自己学习兴趣弱和意志不够坚定。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

1、要进一步拓宽学习,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把“三个规定”的要求与工作同事讨论学习,通过多角度的学习,增强学习效率和学习的深度。进一步强化系统总结,工作于基层一线,自觉发挥优势,找好工作的切入点与实际细化工作标准,坚持边实践,边总结,立位深化落实积累宝贵经验。

2、每日三问:我是谁?时刻提醒自己的工作标准,时刻对自己的工作态度进行衡量。我代表谁?时刻提醒自己是代表人民的利益,而不是单位或者个人利益。我为谁二行动?牢记为人民行动的宗旨,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3、转作风变观念促发展。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要“稳中求进、进中求变、变中求优”,高度重视工作质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认真慎重积极对待各类意见建议,列出清单,落实有效措施和办法。全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认真收集和解决好群众需求。进一步整改,积极借鉴其他部门或城市的优秀做法,因地制宜的进行学习,落实于实践。

4、要强化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理念,勤奋学习,善于思考,在真学、真懂、真用上下功夫,使学习真正成为充实知识、提高素质、增强本领的基本途径。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

5、遵守规矩,强化纪律约束。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政治纪律各项规定,切实把党内规矩遵奉为人生戒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把合法性作为优先选项,经常与政策法规对表纠错,确保不触碰制度规定这条红线。

有关车管交警心得体会及收获八

总则

第一条小区停车资源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资源,为维护钱塘新区东裕华庭小区(以下简称小区)车辆行驶与停放,保障小区内各方权益,共建美好家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借鉴其他小区管理经验,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含电瓶车、自行车)。小区全体业主、住户和外来访客必须共同遵守本办法。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自行车、共享汽车一律不得进入小区。

第三条本办法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具体执行,业主大会、业委会、业主代表监督执行。

车辆备案登记

第四条机动车所有者应主动配合物业公司做好车辆登记工作。拥有地下专有车位业主,需携带购车位合同、身份证、行驶证等文件前往物业进行车牌登记方可进入小区地库。车位转让或出租的,应携带车位转让/出租合同、转让/出租双方身份证件、车辆行驶证等文件及时向物业公司备案。

无车位业主如需短暂驶入地库,需向保安申明原因,提交电话后进入地库,停留在非消防通道打开双跳,并在半小时内驶出地库。

未经备案的车辆,不得进入小区。

拥有地下专有车位的业主车辆必须停在车位线内,不能超出车位线、占用过道、消防通道,否则均视为违规停放。

无地下停车位但有停车需求的业主,应向物业公司提供车辆行驶证、房产证、业主身份证等有关凭证。每户业主可申请一个地上公共停车位指标,每个指标对应一个固定车牌。

业主申请办理地上公共停车位停车指标,需携带身份证、行驶证、房产证原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同时签署《东裕华庭小区停车管理办法》知情承诺书。

每户停留在地上公共停车位的车辆数量不得超过1辆,每户停留在地下机动车库的车辆数量不得超过其地下固定车位核定停放车辆数量。

第五条非机动车所有者应主动向物业提供业主身份证、非机动车车架号或车牌。

车辆行驶管理

第六条小区设三个出入口供车辆进出,驾驶员必须依照交通标识的指示路线行驶。

第七条所有车辆均须经登记后进入小区。

机动车:业主机动车可凭车牌识别系统录入的车牌号进入;外来访客机动车需要进入地下车库的,必须是被访业主有空余车位,并通过打物业服务电话先行登记后进入。

非机动车:业主非机动车须凭车辆通行证进入;外来访客非机动车须先行登记、后进入。

应急、抢险、急救、警务、婚车等执行任务的特殊车辆可先行进入小区,物业后补登记。

第八条车辆在通过小区机动车入口时,必须“一车一杆”逐一进出,不得尾随前车冲杆。若发生尾随冲杆的,物业公司有权向行车人收取损失及修复费用,所发生的损失由行车人负责。

第九条进出小区内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车主应谨慎驾驶,减速慢行,避免碰擦,注意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

第十条小区内车辆不准鸣喇叭;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小区道路上、地上公共停车位上,不得试刹车、练习驾车、修理或清洗车辆等。

行驶规定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一条小区车位分为地下停车位和地上公共停车位。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内,不得停放在其他公共区域。

第十二条机动车停车位有地下停车位和地上公共停车位两部分,地下停车位为专有部分,根据车位分布图,供车位所有者停放车辆,使用权归业主个人所有,由物业公司管理;地上公共停车位由业主委员会划定,供业主和外来车辆临时停放。

第十三条机动车停车位实行“一车一位”制,一个停车位对应停放一辆机动车,不得多辆机动车停放在一个车位内,不得超出车位线停放机动车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第十四条地上公共停车位实行“先到先停、有偿停车”的原则,车辆进入小区后开始计时,并按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停车费后方可驶离小区。地上公共停车位满位时,提前告知车位已满,并让车辆尽快驶离小区门口。

第十五条地下停车位只供经登记的车位使用人的车辆进入和停放。非车位使用人车辆不得占用他人停车位。凡有地下专有车位的业主应将车停放到地下车位,尽量把地面车位留给无地下专有车位的业主停放车辆。如发现有地下车位的业主把车停在地面临时车位,则按临停标准收费。

第十六条应急、抢险、急救、警务等执行任务的特殊车辆可免交费用。

第十七条大货车、和装载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学校车辆、小型货车需进入小区的,经物业公司许可后,按规定路线行驶、规定区域停放。

第十八条所有机动车驾驶人员皆应主动配合物业公司的指挥引导,不得随意停放,堵塞路面,压台阶,压绿地。不得停放在消防登高平台,占用消防通道。并执行本小区人车分流政策。

第十九条非机动车停车位设置在地下室和规划电瓶车停临时放点,专供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停放在小区地面、单元大厅、楼道等其他公共部位。

第二十条地上公共停车位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违规处置管理

第二十一条小区车辆管理以疏导为主,处罚为辅;由物业公司管理为主,业委会积极支持,业主和车辆使用人主动配合。

第二十二条如有因不交纳相关费用或其他纠纷故意损坏道闸、殴打管理人员、封堵小区出入口等恶劣行为者,可由物业管理单位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肇事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小区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车辆违规停放管理:

1.因停放在非停车位造成公共部位破损的,可要求赔偿。严重或较大损失的,报警并经由法定程序进行勘察出具赔偿标准,一般和较小损失的,可采用协商方式确定赔偿标准,一般人行道板、地下车库按300元/平方米进行赔偿,损坏绿化的按200元/平方米进行赔偿。赔偿款项缴纳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开具收据,并由物业公司负责修复损坏部位。

2.对违规停放的车辆,物业公司进行联系或报警移车,无特殊原因的,经联系60分钟内未驶离的,则由物业公司进行锁车。若违停车辆严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或占用消防通道的,物业公司可报警拖车或由社会第三方机构进行拖车,所产生的费用由车主承担。

3.被锁车辆开锁需经物业公司同意第一次处以口头警告,第二次处以车主缴纳50元/日罚金,所得罚金由物业公司代收,并开具收据,罚金纳入小区经营性收入,用于小区建设。

4.车辆在小区出现事故、刮碰、偷盗等意外后,车主可自行报警或请物业公司代为报警。物业配合公安机关调阅监控,提供线索。

5.车辆使用人不服从门岗劝阻和解释,企图强行闯入、驶出小区的,物业公司可采取强制措施并报警。拒不服从且态度恶劣的,物业有权限制其一个月内禁止地面停车;如有殴打车位管理人员,或抢夺、摔打管理人员物品的,物业有权将该车辆列入临停车辆黑名单。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在小区内超速行驶、鸣喇叭、使用远光灯、练习驾车等不文明行为发生的,物业公司均应及时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将违规车辆的车牌号及违规情节进行记录,不服从物业公司管理,经记录有三次及以上违规停车或行驶行为的,可在公共区域张榜通告,并自第三次行为起半年内不得进入小区。

其他

第二十五条小区地面公共停车费收入,委托物业公司代管收取,所得收益税后70%归全体业主所有,税后30%为物业公司管理成本,并每半年一次公布机动车停放收费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可根据小区规划和实际情况,可以拓展和改造新增公共停车位,拓展出的公共停车位供全体业主使用,所得收益除缴纳必要的管理成本外,剩余部分作为小区经营性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具体拓展方案由业委会另行制定,但拓展的停车位不得影响消防安全。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可根据小区规划和实际情况调整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提及的非机动车停车管理,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可对地下室非机动车坡道、非机动车停车位监控等设施的增加、改造。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经小区业主大会表决同意后实施。对出现侵占业主公共停车位,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大会授权物业公司代表全体业主采取必要的劝阻、乃至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根据小区实际停车情况,经业主大会表决,对进入小区地面停车位停放的车辆按以下收费标准执行,请业主(住户)及外来人员共同遵守。

附件:地上公共停车位收费办法

一、小区地上公共停车位停车费收取执行分类收费,对业主(住户)、外来车辆按照车辆归属、停放时间、停放区域实行差别化收费。

二、具体收费标准:

1、内部地上停车位,仅限业主(住户)车辆,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1)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按3元/小时标准收费,24小时内封顶12元,超过24小时,按以上收费规则重新、累计计算收费;

(2)100元/月,车位采取先到先停,地上公共停车位无空车位时即不允许再进入车辆。

2、外部商铺停车位,供社会车辆停放。收费标准为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按5元/小时标准收费,24小时内封顶20元。超过24小时,按以上收费规则重新、累计计算收费。不足一小时的按照一小时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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