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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守禁令心得体会范文(优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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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守禁令心得体会范文(优质11篇)
2023-11-19 19:20:07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对自己在某一段时间内的学习、工作或生活经历的感悟和总结。在写心得体会时,可以尝试不同的写作方式,如文字、图表、思维导图等。借助下面这些范文,我们一起来探索心得体会的写作技巧和注意事项。

关于严守禁令心得体会篇一

禁令指的是某些被规定为不允许做的行为或物品,如吸烟、酒驾、进入禁区等。在日常生活中,禁令无处不在,严守禁令已经成为了我们必须遵守的一项责任,而遵守禁令也是展示我们社会文明程度和文明素质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随着各种吸烟禁令的出台和加强执行,我们逐渐摆脱了烟草这一公害对人体的危害。作为一个普通人,我始终保持着严格遵守吸烟禁令的态度,这也给我带来了一些心得体会:一个人的自觉是保持社会良好秩序的前提,遵守禁令不仅注重规则,更是维护公共卫生;积极参与发现和举报违反吸烟禁令的行为,不但是一种社会责任的体现,还有助于促进吸烟行为的改变。

酒驾的危险程度不亚于吸烟,因此,有关部门在酒驾方面有着严格的禁令规定。日常生活中,我们要保持履行公民职责的责任心,坚持不饮酒后驾车,严守酒驾禁令。在此基础上,我们要加强自身辨别能力,要求饮酒前不能过量,对于不能控制饮酒量的人群,更要投入全部精力进行帮助和引导,帮助他们形成健康的、文明的饮食、养生习惯。

进入禁区,一方面是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到了自己的安全和行动自由;另一方面也对场地和其他人员造成了不必要的干扰与威胁。如今,禁止进入禁区的规定越来越严格,对履行好禁令责任有一定的挑战。对此,我们应该始终牢记禁区的划定区域和划定范围,避免因为不慎踩了禁区而带来的安全隐患。同时,在有必要时,我们也应该勇敢地站出来,向那些违反禁令的人进行劝阻和制止。

第五段:总结。

在如今社会逐渐文明和谐的背景下,我们不能仅仅把严守禁令当做是繁琐的“失去自由的义务”,而应该把它当做是维护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有机体系的重要环节。遵守禁令不仅体现了我们的法制观念和公民责任,同时也促进着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关于严守禁令心得体会篇二

近年来,由于人类活动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地球正处于环境危机之中。为了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环保政策和措施。而在中国,五禁令成为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之一。五禁令包括禁止进口废物、禁止非法转基因技术应用、禁止新建燃煤电厂、禁止“洋垃圾”入境、禁止超标排放。我也深有体会,在实施五禁令的过程中,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用自己的力量保护环境。

首先,我认识到环境保护是每个人的责任。在过去,我常常认为保护环境是政府的责任,而个人对此几乎没有什么作为。然而,在了解和实施五禁令的过程中,我明白了环境保护是每个人的责任。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减少使用能源和水资源,垃圾分类,减少塑料袋的使用等。只有每个人都积极行动起来,环境才能真正得到保护。

其次,五禁令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作为一位普通市民,我虽然无法直接影响环境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但我可以通过宣传和引导他人来参与到环境保护的行动中来。例如,我可以在家庭中带头垃圾分类,亲自示范如何正确投放。我还可以参与社区或学校举办的环境保护活动,宣传五禁令,发起环保倡议,引导更多人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

此外,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五禁令的出台,不仅仅是为了应对当前环境问题,更是为了保障后代子孙生存的环境条件。看看全球范围内的气候变化、环境恶化等问题,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保护环境的紧迫性。只有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才能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寻找各种解决环境问题的途径。

最后,五禁令的实施需要国际合作。环境问题是全球性的,不分国界。中国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进展,离不开国际合作的支持。与此同时,中国也应该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只有通过国际合作,才能更好地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总之,五禁令的实施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更是每个人的责任。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减少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垃圾分类等行动,与政府、企业一起保护环境。同时,要引导他人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形成全社会的共识,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切实实施五禁令,为下一代创造一个更美好的环境。

关于严守禁令心得体会篇三

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情况发生。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一、省级领导同志要多深入基层,特别是到问题较多、矛盾尖锐的地方去同群众商量解决问题。实行抓点、跑面、指导工作相结合,在调研中不断深化省情认识,完善工作思路,创造性地把中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讲、访、帮、促”等活动,定期接访,带头包案,化解矛盾。推动干部大规模下基层工作常态化,切实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

三、要精简会议活动,压缩会议数量和规模,一次性传达、部署到基层的,不再层层召开会议传达。未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级领导同志不出席各类节庆活动,不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参加剪彩等。

四、要精简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

要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五、严禁超编、超标购置公务用车,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豪华装修办公室。

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不得提高接待标准。要从严控制和规范检查考核活动,避免省级各部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

七、要规范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中央规定,不安排无实质性内容的出访,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和照顾性出访。

八、要改进新闻报道,压缩领导同志会议活动的报道及报道字数、时长,多推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反映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新闻报道。

九、要严格文稿发表,未经省委统一安排,省级领导同志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发贺信、贺电,不得题词、题字。

十、要坚持廉洁从政,严于律己、勤政廉政,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培养健康生活情趣。

关于严守禁令心得体会篇四

近日,有幸专门学习了中纪委最新颁布的十打禁令,感触特别。

现在,官员利用职务之便的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情况实在是非常普遍,

无非是数额大小,危害大小。

因为我们汉中的经济还没有发展到相当的程度,所以禁令中许多条例和我们没关系。

说明什么呢?

仔细想想,腐败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腐败问题,并不是中国的专利,发达的资本主义和落后的第三世界国家都一样,只要有条件,便要腐败,人人如此,不必奇怪,你是没条件。人嘛,需求总是在不断变化,不是有句话说:永远不变的就是变嘛?这就是指人的需求。

世界上其他事物变化,都不足人的欲望和需求的变化的速度。我们中国是个长期封建制的国家,留在人们潜意识中的东西是永远挥不去的。

因为中国人是地球上最古老的人。

所以,许多人类产生时那些最原始的需求在我们身上在我们灵魂上根深蒂固。

在我们的人生哲学里,是许多成形的东西,如衣食住行,然后是温饱思淫欲,再就是读书做官论,还有光宗耀祖、做人上人等等。你不能说这些都是糟粕的东西吧,但99.99%中国成人都知道,可能也在使用。如果这样,腐败将成为必然。

我们一般人从生下来到成人,基本上是没有财富可言,也不可能是高官,但没有人不去追求。

在这个过程中,由于追求的.方式方法不一样,才划分出不同职业不同地位的人。

我们来举例分析一下:

自己不甘心如同父亲一样继续给地球天天做手术,招工无门,参军当兵,唯一选择。然后一种可能是提干,一种可能是提不了干。

一般情况是三年后转回家,然后安排工作。

工作后,看到自己为什么就比有些人生活的差,心中不服,便努力工作,想通过认真表现得到提拨,出人头地,这全部都是正确的,就因为这样,社会才得以进步。

只好和他们接触,交朋友,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从第一需求起步,就是衣食住行。

关于严守禁令心得体会篇五

四、严禁违规向食品药品企业、中介机构收取讲课费、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五、严禁收受行政相对人及相关单位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六、严禁泄露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申报资料、技术数据和其他应保守的工作秘密;

七、严禁违规干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和稽查监督等事务;

八、严禁利用行政执法权吃、拿、卡、要。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五条禁令。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规范依法监管行为,特制定如下禁令:

一、严禁滥用职权、随意执法、乱收费、乱罚款;

二、严禁吃拿卡要、接受监管相对人的馈赠和参与同监管工作有联系的消费娱乐活动;

三、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和酒后执法;

四、严禁为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或说情保护;

五、严禁参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和在被监管单位兼职。

对违反上述禁令者,经过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违反上述禁令不查不纠,包庇保护,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本禁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全系统工作人员。

关于严守禁令心得体会篇六

随着社会发展的步伐越来越快,人们的生活节奏也变得越来越快。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里,人们经常感到压力倍增、心神不宁。为了在这个快节奏的环境中生活得更有质量,人们开始重视自己的心理健康。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严守心是一种重要的品质。下面我将从"珍视时间""保持积极心态""注重精神休息""关注自我成长"和"重视人际关系"五个方面展开论述。

首先,珍视时间是严守心的重要体现。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我们往往因为琐事忙碌而忘记了时间的珍贵。时间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公平的,但是如何善用时间却是每个人的选择。我深信,珍惜时间对于实现个人价值和幸福至关重要。在我的生活中,我总是提前计划好每天的任务和时间,严格按照计划执行。这样我不仅能够有效利用时间完成工作,还能够释放出更多的时间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提高心情和生活品质。

其次,保持积极心态是严守心的另一个重要方面。积极心态是通往成功和幸福的桥梁。事实上,人生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是无法避免的,但是我们可以选择面对困难时是积极乐观还是消极悲观。我发现,只要我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去面对问题,就能够更好地应付困难,取得更好的成绩。相反,如果我消极悲观,问题只会变得更加复杂,解决起来更加困难。因此,保持积极心态是在这个繁忙的世界中严守心的必备条件。

第三,注重精神休息是严守心不可或缺的层面。在追求成功和忙碌工作的同时,我们往往忽视了自身的身心健康。如果我们长时间处于高压状态,不给自己放松的时间,终将会因为过度劳累而垮掉。因此,我学会了注重自己的精神休息。我每天会安排一段时间做一些喜欢的事情,如听音乐、看书、散步等,让自己的大脑得到放松,重新充电。在这些短暂的休息中,我能够重新找回内心的宁静,使自己在疲惫中得到放松和恢复。

其次,关注自我成长是严守心的重要方法。在这个快速发展的社会中,保持不断学习和进步是非常重要的。我始终坚信,只有通过自我提升和不断学习,才能够适应时代的变革和应对挑战。因此,我总是充分利用自己的时间,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并通过实践不断改善自己。

最后,重视人际关系是严守心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在这个社会中,一个人的成功与否往往与他的人际关系密切相关。人际关系的好坏不仅体现在工作上,还体现在个人生活中。我一直相信,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可以为自己带来更多的机会和支持,而与他人相处融洽,可以让自己更加快乐和满足。因此,我注重与他人的沟通、合作和包容,努力去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综上所述,严守心是我在成长过程中的重要领悟。通过珍视时间、保持积极心态、注重精神休息、关注自我成长以及重视人际关系这五个方面,我逐渐找到了在快节奏社会中生活得更有质量的方法。我相信只有通过严守心,我们才能够在繁忙的现代生活中保持内心的平静和快乐。

关于严守禁令心得体会篇七

根据支队关于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有关通知精神,本人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按照支队提出的五个方面的主要问题,认真检查对照,查摆不足,并积极提出措施,努力加以改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努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把学习作为第一要务。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要全面系统地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本职业务理论。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将所学知识用于指导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

2、要切实改变工作作风。一是加强调查研究。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了解基层部队情况,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有的放矢,不搞瞎指挥。二是树立服务观念。要牢固树立为部队建设服务的思想,多为基层着想,想尽一切办法为基层官兵排忧解难。三要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要在工作中不断摸索,不断总结工作经验,逐步提高自身工作能力,更好地督促、指导部队工作。

关于严守禁令心得体会篇八

20xx年,我局结合干部作风整顿和行风评议,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工作作风,切实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我局在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未出台之前,结合本局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了“三条禁令”。10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六条禁令”施行后,在具体执行中,我们将两个“禁令”有机衔接、融为一体,把它们作为加强队伍和行风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1、认识到位。

“禁令”一出台,我们就立即组织召开全系统人员执行“禁令”动员大会,强调执行“禁令”的重要意义,并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并将“禁令”及《xx省工商局违反对“六项禁令”行为进行处理的暂行规定》转发各所。使大家深刻认识到“六项禁令”是工商机关践行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的重要举措和具体体现。执行“禁令”也是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工商干部廉洁自律和行风建设的延伸与发展,是工商系统队伍建设的内在需要,执行好禁令,必然增强工商执法人员的守法自律意识,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促进工商干部树立良好风气。

2、责任到位。

“六项禁令”颁布后,我们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具体贯彻意见和实施立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落实禁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纪检组长为组长的执行禁令督查组,按照“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由局长同副职签订责任书,副职同分各股所签订责任书,再由股所长同一般人员签订责任书,责任明确到班子,细化到单位,量化到个人,在全系统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今年又将执行禁令情况作为目标责任书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核,各股所年终考核得分同分管领导经济利益、公务员考核挂钩。同时,领导班子提出“从我做起,自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口号,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令下级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用实际行动,影响他人,当好落实“禁令”的排头兵。

3、宣传到位。

宣传到位是执行禁令,使禁令具有约束力的前提条件。一是对内宣传。将禁令制成小卡片,发放到每个职工手中,要求记熟背牢,每位干部做到禁令入耳、入脑、入心,管手、管嘴、管身,时刻随身携带。这小小卡片,成了干部们拒绝喝酒、推卸人情的“保护伞”,要求各所制作警示牌,时刻提醒干部职工强化“酒杯一端,就砸饭碗,禁令一触,就脱制服”的意识,营造一种不敢、不愿、不想、不能违反“禁令”的'氛围。二是向社会宣传。我局将两个“禁令”以公开信的方式,寄给职工家属、企业、个体户、行风廉政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届人士,并通过新闻媒体、挂横幅、发文件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对外公布监督电话,设立举报箱,拓宽12315投诉电话的受理范围,受理社会公众对工商人员违禁行为的举报,拓展监督面,使“禁令”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强化社会监督。

4、监督查处到位。

监督查处是禁令措施的关键。如果不严格执行,就会流于形式。自执行禁令后,我局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措施进行强有力的监督。一是明察暗访方式。由县局督查组具体执行,发现或有群众投诉举报违反禁令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如:20xx年11月份县局纪检组接到举报,说有几位工商人员在下午6点之前喝酒,违反了县局“三条禁令”要求查处。接到举报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人进行调查取证,结果是:有一工商所长因所上协调工作需要,便饭招待外单位人员,同时邀请本系统几位人员做陪,但喝酒确是是在下午6点过后才进行的。调查清楚后,县局对当事人分别进行了戒勉谈话,提醒注意,对工商所长以公款招待别人之际邀请招待自己工商人员,这一行为提出了严肃批评,并对所长进行了经济处罚。这笔招待费由工商所长个人承担。事情虽小,但对他人敲响了警钟。二是问卷调查方式。20xx年先后发放问卷3次,及时收集反馈信息。三是突击检查和交叉检查方式,每次检查结果以计分方式予以通报。四是聘请行风廉政监督员,并出台《行风廉政监督员职责》,赋予一定权力,将工商执行禁令置于社会监督之中。五是邀请各届人士不定期召开座谈会,进行“一日工商”视察,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反映,不怕揭短,不怕亮丑,共谋行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六是建立“禁令”监督检查通报制度,使干部职工把执行“禁令”的过程变成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的过程,自觉远离,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自控能力。

虽然,我局和国家总局制定“禁令”的时间都不长,但由于“禁令”有其严格明显的针对性,严格的约束性,惩处的严肃性,较强的操作性,所以一经,即得到干部职工及社会各届的拥护和好评,由于我们紧紧抓住了“禁令”这个突破口和切入点,使我局在很短的时间内,队伍和行业风气发生了深刻变化。

1、促进了行风建设。

由于“禁令”的落实,使不正之风从源头上受到了威慑和遏制作用,使行业建设做到了标本兼治,对促进行风好转和纠正不正之风起到了很好的催化剂作用。由于我们在行风建设上,将执行“禁令”作为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来抓,因此我局由20xx年行风评议最后一名,一跃为20xx年全县行风评议第一名,实现了质的飞跃。我们深感落实“禁令”不失为严管队伍、加强队伍建设的好举措、好途径。

2、规范了执法行为。工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按规定统一着装,持证挂牌,亮证执法,在严格执行“禁令”的同时,继续推行“三公开”、“三分离”、“三把关”制度。即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实行公开、定费、收费、查费实行三分离、立案、查案、定案进行三把关,防止利用“案、费、证、照”、吃、拿、卡、要。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今年全系统没有发现自定票据、自定收费项目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纪问题,由于严格执法程序、提倡文明执法,截止目前,未有一起案件引讼。努力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3、打造了良好的工商形象。

从落实“禁令”着手,努力打造工商新形象。工商部门是一个执法部门,又是一个“窗口”,面临的是广大的经营者和消费者,其工作的好坏,作风的优劣,职业道德的高低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我们一方面在硬件上下功夫,从基层工商所基础设施入手,在单位经费十分紧张的状况下,心往基层想,劲往基层使,钱往基层用,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先后投资完成了川道4所办公楼的重建、改建、添置办公设备,改善办公条件,优美办公环境。山区两所办公楼的改建也在今年4月完工。另一方面在完善软件上动脑筋。一是完善制度,结合禁令,开展系统干部作风整顿月活动。二是要求工作人员上班必须着装整齐,佩证上岗,仪表端庄。三是注册分局派员进驻政务大厅,继续深化“一厅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要求所有窗口必须将办照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公布上墙,民主评费上榜公布,变“暗箱操作”为“阳光工程”。四是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说上一句文明话,递上一杯暖心茶,送上一把靠背椅,想方设法为群众快办事,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有的工商所对居住边远山区的经营户实行营业执照,免费为经营户全程,提供便民服务。如仅有两名工作人员的xx工商所,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跋山涉水送照上门,远到上七镇的熬头村。有的工商人员还经常深入到个体户家中解决他们经营中的实际问题,通过亲情服务,原来见到工商就关门,如今是见了工商如亲人,今昔对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五是建立“12315”投诉举报网络,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工商部门的“民心工程”,12315是直接面向广大消费者的信息受理和反馈平台。郑重向社会承诺:有假必打、有案必查、有诉必到、有难必帮。无论投诉案值大小,无论节假日,无论白天黑夜,无论刮风下雨,都全力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一年来,共受理投诉案件165件,调解13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40万元。

4、廉洁自律意识明显提高。

“禁令”作为工商人员的“防火墙”和“紧箍咒”,对工商干部遮蔽不良习气的袭扰,提高廉政、勤政和自我约束意识起到了极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不少一线的执法同志深有感触地说:“禁令”的实施,帮我们推掉了好多以前无法推掉的应酬,克服掉了以前习久不觉的坏习气,由开始“他律”逐步变为“自律”使我们深知祸民之事不可为,不义之财不可取,不正之风不可沾,违法之事不可干。

5、落实“禁令”的关键是查处。

关于严守禁令心得体会篇九

多年以来,学生们一直享有学习的自由。然而,近年来,许多学校和国家都实行了学禁令,这使得学生们无法自由地思考和探究,这对于他们的创造性思维和未来发展也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在这里,我想分享我的心得体会,探讨学禁令给我们带来的影响以及应对之策。

段落二:学禁令的影响。

学禁令不仅限制了学生们的思考和创造性思维,还会令他们失去自由。因为学生可能会因为不同的原因而被禁止学习某些特定的课程或主题。这使得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下降,无法实现他们的学习潜力。此外,学禁令也可能会引发学生们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甚至造成学校的紧张局势。

段落三:学禁令对学生的影响。

学禁令使得学生们无法探索和发掘自己的兴趣和潜能,因为学生被禁止学习某些主题或课程。这可能会影响学生的未来选择和职业转型。因为如果他们无法接触到某些主题或课程,他们将很难充分了解某些行业和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因此,这可能会给他们造成很大的障碍,使他们无法在未来的职业中取得成功。

段落四:应对之策。

面对学禁令,我们应该积极采取应对之策。首先,我们应该提高对学禁令的认识和关注度。我们可以通过组织集会、签名活动、撰写抗议信件等方式,呼吁政府和学校取消学禁令。其次,我们应该利用其他渠道获取信息和知识。例如,我们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视、图书馆等渠道获取信息。此外,我们应该鼓励学校和政府开放讨论和辩论的机会,促进学生们的自由思考和创造性思维。

段落五:结语。

学禁令对于我们的未来发展和成长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我们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学生们恢复他们自由的学习权利。通过我们的行动和努力,我们可以书写属于我们自己的未来,使我们成为拥有独立思考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的优秀人才。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让学禁令的阴影离我们越来越远。

关于严守禁令心得体会篇十

作为一名学生,我们都知道在校园或在家中有许多禁令需要遵守。这些禁令可能涉及到学习、生活和社交习惯等方面。如果我们不遵守这些禁令,就可能会遭受不良后果。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严守禁令”的体会与心得。

一、理解禁令的重要性。

禁令制定的初衷是为了保护我们的健康和安全。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吸烟是因为烟草对人体健康有害,且对未成年人吸烟会产生严重后果。同样,家长禁止孩子上网玩游戏也是出于对孩子健康成长的关爱。理解禁令的重要性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遵守禁令,还有助于我们形成正确的行为观念。

二、学会管理自己的行为。

我们需要学会管理自己的行为。遵守禁令需要控制自己的欲望和情感,不做那些被禁止的行为。这需要我们具备一定的自律和自控能力。我们可以尝试在做某些事情之前,先想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了禁令。如果这样的行为是被禁止的,我们应该学会拒绝自己的欲望,转而寻找其他合适的行为方式。

三、寻求帮助和支持。

我们在遵守禁令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挑战和困难。这时候,我们应该寻求他人的帮助和支持。在学校里,我们可以向老师或校长求助,寻找正确的指导和帮助。在家中,我们可以向父母或长辈寻求帮助。在朋友圈中,我们可以寻找那些具有正能量、有益于我们的人来共同参与禁令执行的过程中。

四、学会承担责任。

遵守禁令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当我们选择不遵守禁令时,我们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如果我们在学校吸烟或者使用手机,在被发现之后,我们需要承担的相应的处罚。学会承担责任也有助于我们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别人和自己有着重要的影响。

五、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通过遵守禁令,我们可以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我们需要不断反思自己的行为,及时发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通过努力改正,逐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长期坚持遵守禁令,有助于我们建立良好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塑造健康的人格。

总之,严守禁令是我们在校园学习和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规定。通过我们在遵守禁令的过程中,我们会懂得更多的做人处世之道,收获更多的成长和收获。希望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们都能够做到严守禁令,成为优秀的学生和儒雅的人。

关于严守禁令心得体会篇十一

《著作权法》第五十条对诉前禁令规定:“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第二款也规定:“法院在著作权案件中采取诉前措施,参照商标禁令解释的规定办理。”

但是现实中展会场合很少应用禁令制度。笔者调研统计,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自20xx年2月11日首次适用诉前禁令,至20xx年总计处理了21件诉前禁令案件,其中支持14件、驳回6件,申请人撤回一件。这21件诉前禁令案件中没有一件是发生在展会场合请求法院进行处理的。在现实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中,诉前禁令的审查非常严格,权利人由于会期短、取证难等等原因,很少有人进行申请。

笔者认为,禁令制度在展会场合难以施行的原因体现为立法以及司法两个方面。

首先,从立法角度而言,法条中可以概括出禁令申请的三个要件:首先是申请人符合资格审查标准;其次是被申请人的行为经初步判断可认定为侵权行为;再次,有关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禁令制度在实际应用中对第一个要件“申请人符合资格审查标准”产生的异议并不多,申请人只须证明是著作权的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该权利是合法有效的,可以提供已发表的作品原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但是关于后两个要件,即“被申请人的行为经初步判断可认定为侵权行为”以及对“难以弥补的损害”的界定却是颇具争议的。实践中,对“被申请人的行为经初步判断可认定为侵权行为”这一要件的审查过于严格。对于展会场合而言时间紧迫,而著作权侵权鉴定又有着长期复杂性,这也是导致展会场合禁令难以适用原因之一。至于“难以弥补的损害”,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未对其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实践别是展会场合更是难以适用。

其次,从司法角度而言,对于“被申请人的行为经初步判断可认定为侵权行为”这一要件的判断应该是在案件审判中解决的问题。因为诉前禁令多发生在情况紧急的时候,而被申请人的行为是否侵权,应由法院于庭审之后综合整个案情作出裁判。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根本无法给予双方当事人庭审听证、质证的机会和陈述的权利,如果仅根据申请人的证据即得出被申请人“侵权初步成立”的结论,则属于未审先判,有违法律的公正。法官担心前后判决不一致,而不轻易作出诉前禁令。

综上,笔者认为,现行禁令制度无论从立法和司法角度而言在展会场合均难以施行。如果想更好地发挥禁令制度的作用,必须对其加以改造或进一步细化对“难以弥补的损害”这一要件的解释。

(一)“侵权初步成立”的解释。

禁令申请的第二个要件“被申请人的行为经初步判断可认定为侵权行为”,即“侵权初步成立”应理解为申请人“胜诉的可能性”。对“胜诉可能性”的理解,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认识。“胜诉可能性”在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条中体现为:“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的条件则是: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行为构成侵权。法律或司法解释从字面上将“侵权初步成立”解释为“申请人所面临的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则得出权利人必然胜诉的结论。但笔者认为仅是“胜诉的可能性”,而非“胜诉的必然性”。

首先,trips协议第50条第3款规定:“司法机关有权要求权利人提供任何可合理获得的证据,以使司法机关有足够程度的确定性确信该权利人为权利持有人,且该权利人的权利正在受到侵犯或此种侵权已迫近。”国际条约中仅规定为“胜诉的可能性”。其次,实践中也无法得出“胜诉的必然性”的结论。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如果仅根据申请人的证据即得出“胜诉的必然性”的结论,则属于未审先判,有违法律的公正。所以,笔者认为著作权法中有关诉前禁令申请条件的'规定是值得商榷的,将申请条件规定为“胜诉的必然性”,无疑加重了申请人的举证责任,不利于对申请人合法权利提供及时有效的保护,容易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二)“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判断。

对于禁令申请的第三个要件“有关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trips协议及各国国内法均未规定具体的适用标准,而是赋予法官以充分的自由裁量权。我国著作权立法中虽然将其作为禁令申请的必备条件,但在司法实践中缺乏适用这一要件的统一标准,这成为我国禁令制度在展会难以施行原因之一。据此笔者认为:我国可以借鉴德国等禁令制度较为成熟的国家的实践经验,明确第三个要件的含义。

在德国法中,证明“难以弥补的损害”并不是申请禁令条件。在申请诉前行为保全措施中,申请人只需提供能够使人相信的证明材料。德国司法当局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并不进行实质审查,无需任何具体证据,也不需要对证据进行公证或鉴定。但申请人必须提供足够的担保,以保证将来能赔偿被申请人可能因此导致的损失。

笔者认为,德国禁令申请的低举证标准对我国禁令的使用有一定借鉴意义。诉前禁令并非诉讼程序,不应要求实施与诉讼程序一样严格的举证责任。在许多情况下,侵权人对受害人的商誉或市场份额的影响无法用金钱衡量且无法弥补。因此法院在审查禁令申请条件时应作出临时、快速的决定,以免损失扩大,否则禁令便失去了存在价值。而对于“难以弥补的损失”这一要件的证明是很漫长复杂的过程,需要结合整个案情。因此权衡利弊,对“难以弥补的损失”的证明在案件审判程序中进行更为合适,笔者建议将此项要件从法条中删除。

(三)双方当事人利益平衡。

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明确提出对这一因素的考量,但借鉴美国的司法实践,法院下达诉前禁令时对双方当事人影响也是法院考虑的因素之一。法院在颁发禁令,应对颁发临时禁令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与不颁发临时禁令给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害之间的利益进行权衡。临时禁令制度同时也制约着申请人的行为,申请人应充分切实地举证证明颁发禁令与否对双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否则可能在双方利益权衡中失败而无法获得禁令或承担高额担保。

著作权法关于诉前禁令的规定存在很多缺陷,以至于使诉前禁令的规定在实践中未能得到很好的利用。但不可回避的问题是:在现行著作权法制度下,诉前禁令应如何解释,如何细化其适用规则,以应对眼下发生的展会著作权侵权问题。

对于禁令申请条件三个要件的解释,主要疑难点集中在证明“难以弥补的损害”这一要件上。在美国法中,“难以弥补的损害”也是申请禁令条件之一。“难以弥补的损害”在美国司法判例中被理解为难以用经济赔偿予以充分弥补的损害。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中,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其实体胜诉的可能性,则法院将推定其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同时,证明难以弥补损害的要求程度与合理证据证明“胜诉可能性”成反比关系。也就是说能证明“胜诉可能性”程度越高,证明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要求越低。ica诉universalcitystudios,inc案等判例中确立了一项规则: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若非商业用途,损害可能性需要加以证明,若为商业用途,损害可能性可被推定。此项规则对于我国展会著作权保护应有所启示。笔者认为,展会多为商业性质,损害可能性可被推定,因此对于申请人证明“难以弥补的损害”的举证责任可适当减轻。

综合考虑相关因素,笔者建议,对于这一要件可确立四条判断标准:

1、涉及到著作人身权的侵权行为。

2、侵权行为的持续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的市场份额。

3、侵权行为如果不制止将扩大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

4、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没有足够的偿付能力;反之,如果可以通过金钱来衡量的,那就认定这种损失不是不可弥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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