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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事故心得体会及收获 矿井运输事故心得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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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事故心得体会及收获 矿井运输事故心得体会(5篇)
2023-01-06 12:08:13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采矿事故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根据投标、议标、定标, 将其所属的 矿 井交由 进行施工生产总承包。为明确甲乙双方的经济关系和责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规定,以及自治区、地、市有关矿业开发、生产、施工、安全方面的规定、条例,在遵法守纪、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及内容

1)工程名称:采拓工程

2、承包方式

1)乙方以包施工、包生产、包设备、包设施、包材料、包人工的大承包形式对甲方项目进行施工生产总承包。

2)乙方对承包甲方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转包或变相转包。

3)乙方必须直接负责实施矿山施工生产的行政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不允许 “以包代管”。

3、施工、生产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的生产、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设计方案、采矿质量要求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和采矿生产作业。

2)乙方对甲方的生产、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设计方案一经签字,即视为认可,不得自行变更,并负有施工生产责任和安全责任。

4、工程单价(见附表)

1)表中未涉及的工程项根据实际需发生工程量,比照表中同类工程单价进行计算。

2)除另行要求外,其他设备、材料、制作均含在表中单价内,不再单独计算。

3)属于安全检查特别要求的安全整改支护工程,根据实际发生材料量,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由于乙方原因进行安全整改所发生的工程量,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4)经甲方认可的厚度小于0.7m的需采矿体和已采矿房的残采作业,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采矿单价。

5)地表设施、设备、建设等,包括堆矿场、挡墙等,均由施工方自行解决,甲方不予负担。

二、生产计划的制定和施工要求

1、生产计划的制定

1)年计划的制定:每年12月底,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年度生产计划,作为双方下年度施工生产计划的控制依据。

2)月计划的制定:在保障年度计划完成的总前提下,由甲方综合考虑制定月计划。双方在每月各自生产调度会后,及时召开甲乙方矿山工作协调会,以确定下月矿山生产计划、施工计划。

3)因甲方原因不能保障月计划的完成,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商榷,由甲方对月计划进行调整。乙方无权对月计划进行私自调整。

2、生产施工要求

1)生产矿量要求:按当月生产计划执行。

2)矿石块度要求:由乙方控制进入选厂矿石块度不得超过400×400mm,超标矿石不予计价。

3)采矿要求: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符合安全技术条件下进行开采。

4)工程施工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合理的工程设计方案、技术要求、时间要求进行施工。

三、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派矿山管理人员进驻矿山,依照有关规定对矿山的采拓施工、生产、计划、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代表甲方行使权力、责任和义务。

2、负责编制单体采拓工程方案、施工设计,在施工前5天向乙方提供,并在乙方签收后及时下达施工通知。

3、甲方在单体工程设计中必须明确回采量、回采率、贫化率、出矿最低品位等各项技术指标。

4、负责对乙方工程施工、生产进度和质量的检查、验收。

5、协助乙方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并有权督促、检查乙方进行安全整改。

6、负责按月结算合格工程款项。

7、甲方对乙方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违规作业和不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的质量、技术、安全等问题,有责令停工、停岗、整改或按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的权力。

8、负责保障乙方能够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

9、甲方矿山管理人员的调整,应及时向乙方书面通知。

四、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负责矿山施工、生产、生活的内部管理,自行解决生产生活所需设备、设施、物资材料、人员、运输等。

2、乙方接到甲方的单体工程方案、施工设计后,3天内给予提出异议或签收。否则,对影响施工生产责任负责。

3、负责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生产质量以及生产、施工计划的完成,配合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检查、指导。

4、对井口堆矿质量负责,不同质量矿石和渣石按甲方要求分类堆放。矿渣分离,不得混堆。并对未拉运矿石的保管负责,不得发生丢失、污染、混杂。

5、负责矿房房壁的加固、支护处理,防止围岩废石塌落混入。负责井壁、想到的加固、支护处理,防止塌方、片帮造成安全事故。

6、配合甲方在矿山的地测采技术工作和探矿工作,协助解决甲方技术工作和探矿工作所需,期间所发生的使用人工费由乙方承担,大宗材料费(按市场价计),由甲方承担。

7、乙方对甲方所下达的各项通知书须签字签收,并负责保障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

8、对甲方违章的通知书,乙方有拒绝的权利,并及时提出理由和修改意见。在矿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双方公司协调解决。

9、乙方矿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的调整、主要设备的更换,应及时向甲方书面通知。

五、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责任

1、甲方负责督促乙方做好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工作,乙方负责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设施、矿山救护等矿山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建立健全矿山安全保障机构、设备、设施、人员。

2、乙方在矿山必须配备齐全并持有资格证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整的细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保证所有特种工持证上岗。

3、对甲方下达的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有关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无条件签收,并付诸于行动。

4、乙方必须依照国家法规与下属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有关规定为员工进行相应保险。保险金由乙方负责,若发生伤残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保险赔付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5、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工程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甲方人员下井前须通知乙方,并服从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安排。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7、甲方人员下井检查过程中,乙方管理人员必须陪同。

六、生产月工程验收、生产验收、安全检查办法

1、每月在甲方财务结算日前(每月23—25日)由甲方组织并会同乙方人员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出矿量、出矿质量进行验收,同时对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系统检查。验收前甲乙双方确定参加验收人员名单,验收后所有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

2、对不合格的工程项当月不予验收,乙方负责返工合格后在次月一并验收,返工费用自负。

3、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所造成工程浪费或报废,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对甲方的工程安排、采矿计划、施工进度造成影响,则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4、没有施工通知书的工程和超出施工通知书的工程不予验收。

5、出矿量的验收:以乙方出矿(含工程矿量)车数折合吨量计算或以实地测量计算矿量进行验收,作为甲方月生产计划的控制依据和对乙方生产计划完成与否的验收,不作为结算依据。

6、安全检查执行“一票否决”制,凡安全检查不合格,对当月所有工程量、生产量暂不予结算,待整改合格后再行结算。

7、工程验收单、安全检查表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各持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七、结算、付款办法

1、工程量以验收单结算工程费用。

2、出矿量以当月矿石拉运到甲方选厂,按过磅实际量进行结算。

3、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将当月矿石运出,按验收出矿量的50%给乙方进行预结算。由于其他客观原因造成当月矿石不能运出,按验收出矿量的40%给乙方进行预结算。

4、附有安装项目的未安装完成的单项工程暂按掘进量的60%进行预验收,待完工后一次性验收。

5、月结算日为当月26日—次月10日,结算当月工程施工、出矿生产等费用;年结算日为12月26日—次年1月20日,进行当年工程施工、出矿生产等费用的总决算。

6、当月工程施工费用结算额按80%由甲方向乙方及时支付,剩余20%在年终结算后一次性给予支付。

7、结算额的支付乙方须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8、工程矿的结算:如果乙方承担采准工程施工费用,工程矿计算在乙方总出矿量中;如果甲方承担采准工程施工费用,工程矿则从乙方出矿量中按月扣除。

八、甲乙双方对保障生产计划完成、保障生产质量、保障安全生产的约定

1、乙方将所承包矿山属于乙方的井上所有主要设备、设施作为施工生产和安全生产的抵押保证,其产权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2、凡因乙方安全问题造成的停工,停工一天对乙方罚款门要求的停工除外。

3、凡因乙方原因将废石倒入矿堆,按每吨由乙方负责将废石挑出。

4、乙方没有及时处理矿房壁或及时支护采场而发生围岩混入的废石,乙方负责人工挑拣,如由甲方安排人工挑拣,其费用由乙方支付。特殊地质因素除外。

5、在甲方设计的开采范围中,在采矿时不能剔除的夹石中的蚀变岩石,甲方负责人工挑拣,如由乙方安排人工挑拣,其费用由甲方支付。

6、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出矿品位达不到甲方最低要求或造成开采贫化率10%以上,对所采出的矿石量不予结算。

九、违约责任

1、凡违反本合同条款均属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直接经济损失和其他经济赔偿。若甲乙双方协商后更改的条款不属违约,但须有补充协议。

2、因乙方原因连续3个月不能完成计划生产任务,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其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甲方因故拖延向乙方付款,每拖延一天按欠付款额的2‰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延付则不属违约。

4、乙方因故中止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乙双方暂停结算,待甲方在一个月内寻找新的承包方来接替乙方工作后再行结算。

5、甲方因故需中止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一个月后,无论甲方是否找到接替方,乙方均可自行撤工,甲方给予乙方结算所有已经形成的、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工程施工、采矿生产费用。在合同中止或解除生效后,如属于乙方的井上设备和设施,甲方有租赁或购买的优先权,其办法另行协商。

6、因不可抗力致使工程施工和生产经营无法进行,不属违约范畴。

十、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2、与本合同相关的补充协议、附件,均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与乙方续订合同。如因故未签订新合同,即仍延续本合同执行。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采矿事故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 (附地理位置图)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

第二条 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2.1条 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 申报。 第2.2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

该采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 元人民币,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

第2.3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采矿权出让金总额的 %,共计 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支付完全部采矿权转让金。

第2.4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 银

行 分行,帐号为 。

第2.5条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 因本合同采矿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合同双方平均分担。

第三条 不可抗力

第3.1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3.2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 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

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第4.1条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4.2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 %的违约金。

第五条 通知

第5.1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约定各自的通讯方式为: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电传 电传

传真 传真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 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6.1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6.2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则

第7.1条

门批准后生效。

第7.2条

第7.3条

有中国

第7.4条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国家主管部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签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采矿事故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_________》、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_________》,双方根据公平、有偿原则,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的采矿权,其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采矿权在有效期内,依照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和进行其它经济活动,但转让、出租、抵押和进行其它经济活动期限不得超过采矿权有效期。

第三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属状况:

地理位置:_________,开采矿种:_________,储量:_________,矿区面积:_________平方公里。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第四条乙方取得本合同项下采矿权的方式:_________

(一)申请审批;

(二)协议;

(三)招标;

(四)拍卖;

(五)挂牌。

乙方在按本合同规定缴付采矿权价款后,进行采矿许可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后,依法取得本合同项下的采矿权。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采矿权价款,按如下方式缴付:

(一)乙方向甲方缴付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乙方缴付采矿权价款期限为: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应当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

第七条乙方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将本合同项下应缴纳的有关费用汇入甲方指定单位的银行帐号内。

乙方如不能按时缴纳有关费用,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2%支付滞纳金,逾期60日仍未缴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采矿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定金),乙方必须按成交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取得本合同项下采矿权的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有效期间见采矿许可证副本)。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乙方依法享有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权,并按本合同的约定另行缴纳采矿权价款。但是国家法律法规有新的规定除外。

乙方在采矿许可证期限届满前30日内,未向甲方提出延续采矿许可证登记申请,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井巷工程由甲方无偿收回,甲方有权重新出让本合同项下的采矿权。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延续采矿许可登记权,本合同项下的采矿权甲方有权重新出让。

(一)未取得矿山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的,或者矿山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和营业执照被吊销的;

(二)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国家税费的;

(三)存在导致吊销采矿许可证的违法行为;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办理延续采矿登记的情形。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采矿权被甲方收回、注销、吊销或乙方丧失延续采矿许可登记权,乙方必须在事实发生之日起15日内将生产生活设施、设备撤离矿区。逾期仍不撤离矿区的生产生活设施设备,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置。

乙方不得对矿山井巷工程进行破坏,如有损坏,乙方将承担修复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案、矿山生产安全方案,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乙方应当按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乙方必须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工艺。

乙方开采矿产资源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土地、劳动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甲方不对本合同项下采矿权有关地质储量资料的经济性、客观性负责。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项下采矿权有关地质储量资料的一切经济风险。但是,本合同项下采矿权有关地质储量资料是由甲方提供的除外。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维护乙方合法采矿权益不受侵犯,并会同有关部门保障乙方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侵犯和破坏。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合法采矿权益受到侵害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函或其它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不可抗力的定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

第十五条乙方在采矿权有效期内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不退还采矿权价款。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七条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第十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关于采矿事故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采矿劳务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为加强矿山安全和生产管理,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包甲方在云南盛祥投资有限公司井下磷矿石采掘及废巷掘进劳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合同主要事项:

1、采掘范围:云南盛祥投资有限公司位于会泽县_主井。

2、采掘时间:自_年月日至__年月日。

3、承采价格:承采价格元/吨,铲帮按50元/立方米,不重复计算采矿工资。废巷3米2.2米段面为620元/米。

4、承采价格包括:工人工资、保险、通风、排水、道路维修、“三材物资”、井下降底压顶井下作业面管线的照明线路的架设、井下到井口外矿石和废石的运输。甲方提供拖拉机,凿岩机给乙方,乙方负责拖拉机油、配件、凿岩机上的风管、水管及修理费用。

5、质量标准:以自然品位为标准,自然品位盛祥公司、甲、乙三方共同取样为准,终以盛祥公司为准,每下降1个品位,每吨扣5元劳务费。

6、安全责任:乙方对矿井的全部生产安全负总责,为该矿井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全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事故处理及赔偿按责任划分。

7、结算方式:根据月度产量、品位标准,每月以盛祥公司对工程验收开据完工单为准,甲方按当月产量80%进行结算,年底一次性结清。

8、甲方每月按__元付乙方管理工资,乙方确保每月采不低于20__吨合格矿石。

9、乙方负责组织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技能学习,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研究制定科学、严密、有效、可行的方案,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类安全隐患。

10、乙方负责所带工程队日常管理及每天生产安排,负责每月生产任务的完成,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现场纠正、制止工人的违规、违章行为,杜绝事故的发生。

11、乙方负责工人进场后,确保安全生产正常,中途不满六个月无故擅自离开的,造成生产无法正常的,甲方每月扣留工人20%工资不予计发。

12、此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并设定违约金1万元,任何一方违约的,除承担违约金外,并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关于采矿事故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王x、李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方将自有产权的《岩矿山开采爆破工程》矿山开采施工的劳务发包给乙方的相关事项,在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l、工程名称:岩矿山开采爆破劳务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爆破、破碎、装车、转运的劳务

4、工程量: 约170万立方米

二、工程开采施工劳务承包方式:

1、乙方负责甲方位于陕西省汉中市xx县xx镇古园村四方山岩矿山开采爆破工程项目的爆破、破碎、装车、现场转运施劳务工作的实施。

2、乙方包工包料、自主管理、对劳务费用自负盈亏。

三、工程工期

l、开、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 以甲方书面进场通知 为准。

竣工日期:(以爆破作业劳务总工程量完工 为准)。

2、本矿山采矿施工劳务总工期为:。

四、采矿施工劳务计价:

(一)综合单价

1、土方: ;

2、涉及爆破的石方:;矿石: 25元/立方米。 注:涉及爆破的石方及矿石其均价不低于25元/立方米。。 以上综合单价不含税费。

(二)综合单价包含的内容

1、矿石的爆破开挖、破碎(80一100cm以内)、装运(施工现场500m以内)。

2、所涉及的人工费、材料费(油料、火工材料及其它材料)、机械费。

3、所涉及的采矿施工机械进、出场费。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5、临设费用,从业人员保险费用。

6、施工及生活用水电设施及费用(水电设施引至矿山费用由甲方承担)。

7、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技术、测量、计量、技术档案资料等工作。

8、国家政策性油料费及税增加费用超出现价10%以上部份由甲方承担。

(三)综合单价不包含的内容

l、土石方、矿石综合距离超出0.5公里按当地现行定额增加调差。

2、爆破手续由甲方办理,施工过程中的排土、排水、片石基层、泥结碎石层面、排水设施、进出施工区域便道另计(工程量、工价,以双方签证为准)。

3、因甲方住矿山手续、周边环境、当地政府及村民等方面原因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相关费用。

(四)土、石界定划分

1、本合同定义的土方:系指合同约定的机械能对其开挖作业的。

2、本合同定义的石方:系指合同约定的机械不能对其开挖且采用爆破方式进行探矿作业的。

3、本合同定义的矿石:系指合同约定的机械不能对其开挖且采用爆破方式进行开采施工作业的。

五、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一)工程量确认

1、乙方产量达到合同约定的甲方应付款方量后,即可向甲方报送相关《工程计量依据》,甲方在收到《工程计量依据》后,双方对其复测,且两日内予以确认。同时,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单价填报《计量支付表》(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确认后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经乙方审定后作为当次基本结算依据(已经确定不再开挖作业的施工断面,甲方应及时组织双方对其予以确认,计量计价)。

2、最终采矿总造价,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土石方爆破、开挖、剥离、矿石开采工程总量乘以约定单价的总和为准。

(二)工程(进度)款支付

1、乙方在完成壹万立方米以上土石方后,预留壹万立方米作为安全生产、履约保证料。其余部份,每满壹万立方米甲方应及时审定计量依据,贰个工作日内实时支付工程劳务款(甲方审核计量依据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

2、工程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指定收款人:由王建和李文建两人签收工程款,由两人指定账户打款,如有单方领款,不予准允,否则由甲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六、矿石开采施工进度:

1、乙方根据本项目的总体要求和采矿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程劳务施工组织方案》和采矿总进度的年、季、月综合生产劳务进度计划。严格按照规范的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组织劳务施工。

2、如因乙方无故造成连续上卫天不能正常施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并终止本协议。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在劳务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作业行为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对违章行为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停工整顿期间工期适当顺延。

2、负责办理施工现场所需的相应证件、批件;协调周边作业环境、排除外围干扰、为乙方创造良好劳务施工作业环境。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误工,由甲方赔偿乙方机械台班、机上人工损失费。机械台班按每天20xx.00元/台、转运的车辆1000.00元/辆,人工费按每人300.00元/天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协助乙方油料供应,火工材料由甲方供应,以油料每吨人民币:汽油元、柴油吨人民币壹万伍仟元为现行基价,超出基价10%以上部分由甲方补贴差价。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l、作业人员必须具备1—2人持证上岗,并具有与本采矿施工作业相应的管理人员、管理机构和管理带制度。

2、服从甲方代表、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指挥和调度;严格按照甲方安全、质量和进度要求施工。施工中严格按照相应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作业。做到安全生产、施工保护环境。

3、乙方必须确保本采矿施工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相应的各项施工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追究乙方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因甲方强制违章要求施工,造成损失的由

甲方负责。

4、在施工现场设立办公机构,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5、所有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执证上岗,规范作业。

6、认真做好与本采矿施工相关的作业进度计划、机械设备的调度和安排。自行承担盲目作业和使用机械设备造成的人员、机械设备的窝工、停工损失。

7、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技术、测量、计量、技术档案资料等工作。

8、乙方因自身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对进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和人员实行保险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10、严格按甲方的要求规范施工,其采矿剥离比例超过10:1,乙方需立即停工并通知甲方现场代表,双方确定后方能重新旋工,以此杜绝乱采滥挖现象。

11、如甲方不能按约定支付乙方采矿(进度)款,按每口10%向乙方偿付滞纳金,延期支付不得超过10个工作口。超过10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停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将其开采的矿石自行销售抵扣工程款。

12、施工过程中应特别注重施工区域周边(红线以外)的青苗(树木)的保护和森林防火。如因此造成青苗(树木)赔偿及纠纷、森林火灾等由施工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指定植被清理工作,由甲方现场签证计量、计价。

13、甲方因采矿施工需要,调用乙方机械设备,乙方应无条件支持和配合,产生的费用按实际计算,在支付进度款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所使用机械设备的计时或计件费用,双方签证为准。

14、保证施工现场车辆的正常通行。

15、签收甲方提交书面文件、资料,需要书面回复的,按规定及时进行回复。

16、杜绝和控制与采矿项目无关的社会闲杂人员、不法分子进入施工现场;禁止打架斗殴;禁止持有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凡出现上述情况的,一经查实,除国家公安等执法机关按法律法规予以追案外,甲方有权对乙方上述行为处以人民币壹至伍仟的罚款。罚款将在乙方保证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需乙方同意。

九、合同履约保证: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首次开工累计产量达到壹万立方米甲方暂不结算工程款,该款作为乙方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甲方在合同终止前最末两次支付工程款时,分批次等额全部退还乙方该履约保证金。同时,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次将本合同所属的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给除乙方以外的第三方。

十、违约责任:

l、本《矿山开采施工劳务承包合同》一旦生效,应认真履行,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向履约方支付工程总价3%的违约金。

2、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造成的停工、停产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按相应条款予以赔偿。

十一、其他约定:

l、本采矿项目实行甲方监管制全程对该项目行使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有权签发相关的文件、资料。

2、乙方施工所用机械、设备应能满足该项目施工进度需要。

3、根据采矿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必须采用 以上的挖掘机;双桥以上的载重汽车:

4、甲方根据乙方施工进度情况,就乙方设备配置提出改进的要求,乙方应及时改进。

5、甲方工程师对违反相关安全规程的施工作业有权予以伍仟元以下罚款的处罚。《罚款通知单》直接报送甲方财务,罚款金额甲方工程进度款中划扣。

6、本合同编号仅指档案编号,与现场施工区、段无关。现场施工区、段以甲方现场指定指挥部指定区、段为准。

十二、合同附件:

本合同末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协议附件予以确认。补充协议和协议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未尽事宜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四、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立即生效。双方必须按合同条款履行实施,如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视为违约。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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