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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局限心得体会和感想 兵团职责使命心得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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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局限心得体会和感想 兵团职责使命心得体会(5篇)
2023-01-06 11:25:20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描写职责局限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一年来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坚持虚心向同志们学习,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党在不同时期的先进理论和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有关材料、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并落实到实践中去。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利用业余时间努力自学。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又注重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认真学习了煤炭行业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习了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努力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通过不断的学习,自己的理论素养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继续做好兼并重组后续工作

20xx年是实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第三年,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督促下,我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进展顺利。我市原有各类地方煤矿160座,截至目前,全市7个产煤县(区)尚有40座兼并重组煤矿(平煤神马集团兼并34座,省煤层气公司兼并5座,郑煤集团兼并1座)。省政府要求兼并重组煤矿开展“回头看”活动以来,我们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所有煤矿一律停工停产,积极稳妥地开展“回头看”整改活动。目前全市有2座煤矿经骨干煤业集团批准进入井下隐患整改,每班入井人数不超过49人。38座煤矿仍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其中30座煤矿采取自行封闭井口或停电措施,停止入井通风排水。兼并重组工作大头落地,做好兼并重组收尾工作,妥善处理遗留问题,是今年市煤炭局的工作重心。我们一方面对省政府确定的16个主体移交煤矿,多次召集有关县(区)政府、主体企业对接协商,帮助主体企业解决煤矿经济纠纷,督促双方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平稳移交。目前,16座移交煤矿全部完成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移交,资产移交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另一方面对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实现“三真”的煤矿,积极协调主体企业和原投资方,加强沟通,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尽早实现“三真”;三是协助主体企业加快兼并重组煤矿后备资源配置方案的申报。

(二)搞好兼并重组煤矿安全监管

1、认真贯彻法律法规,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通过督查检查,严格落实法规和省政府文件要求,严格监督兼并重组煤矿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把安全办公会议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领导跟班带班制度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规,严格隐患排查、登记、落实整改、验收,严格重大隐患的报告、挂牌督办、公示和社会监督,促进隐患排查治理,防患于未然;严格煤矿领导跟班带班的身份确认、井下交接班、安全职责、带班记录和台账档案管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2、督促、指导兼并重组企业搞好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煤矿字(20xx)134号文件要求和上级精神,结合兼并重组停工停产整顿的实际,严格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主体企业、兼并重组煤矿认真搞好兼并重组煤矿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要求各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主体企业高度重视,监督、指导兼并重组煤矿制定具体的方案、计划,认真搞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对没有签订正式移交协议的兼并重组煤矿,重点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方针政策执行以及“两到位”、“五控制”的落实情况,查副井提升系统、排水系统、监测监控系统、通风系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进入整改维修的矿井重点查证照手续、是否按批准的整改维修方案施工,是否严格落实整改维修安全措施。切实搞好隐患治理,要求各县(区)煤矿监管部门要对各主体企业和兼并重组煤矿隐患排查和治理整改情况进行严格监督,督促切实整改,对整改不力依法处理。重大隐患要求企业按规定上报,市煤炭局及县煤炭监管部门挂牌督办,跟踪落实整改。

3、搞好安全督查检查工作。一是要求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和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严格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省市政府煤矿兼并重组期间整顿措施和有关文件精神,对兼并重组煤矿实施严格的分类监管。对没有正式移交的兼并重组煤矿,严格督查落实“两到位”、“五控制”措施和我市兼并重组煤矿停工停产六项硬性标准,督查县区政府十人驻矿监管和现场监控,促进兼并重组期间整顿、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对正式移交的兼并重组煤矿,严格督查各主体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管理,督查煤矿严格按照批准的隐患整改计划和方案进行整改维修,禁止违法违规作业。指导、督促各县(区)政府加强“5 2”工作服务站的现场监管工作。对隐患整改的煤矿进行24小时不间断现场监管,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和作业地点,严格执法检查,严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停得死”、“管得住”。二是在全市地方煤矿开展季度安全大检查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结合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在全市地方煤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创新检查方式,组织企业自查、县(区)煤炭管理部门检查、市煤炭局执法大队巡查、安监科、行业科督察抽查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下达了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煤矿企业按照“五定”原则整改到位,有力促进了地方煤矿的安全生产。三是坚强安全生产领域督导检查。根据市政府的安排,今年以来我带领市政府第一督导组对石龙区、第六督导组对宝丰县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首先制定切实可行的督导方案,多次深入到现场进行督导,共到石龙区督导30多次,宝丰县督导20多次,下达督导指令6份。对安全生产网格化模式的建立、地质灾害预防、“打非治违”、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整治、防汛建筑、道理交通、危险化学品等领域进行重点督导。特别是是十八大期间吃住在县里、深入到乡镇、企业进行不间断督导。确保十八大期间的安全生产。

4、扎实推进“六大系统”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兼并重组煤矿“六大系统”建设。根据《平顶山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平政(20xx)15号)文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和方案,明确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目标、任务、措施及进度安排,并对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进行责任分解。要求兼并重组煤矿制定切实可行方案,按照法规和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安全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并向区域公司备案,同时严格督促落实,要求兼并重组煤矿在每季度末将“六大系统”建设进展情况报主体企业和县区兼并重组指挥部办公室。由于我市多数兼并重组煤矿目前正处于停工停产整顿,只准入井5人进行通风排水,停止井下一切维修采掘活动,不能入井维修,六大系统的建设存在严重困难,部分煤矿原已建成的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和通讯系统、压风管路系统、洒水降尘系统的维修、维护也受到影响。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监督检查措施,督促兼并重组煤矿结合兼并重组停工停产整顿实际,进一步完善方案,做好可能的现有五大系统的完善维护工作,争取在煤矿复工复产前完成六大系统的建设工作。

5、认真开展兼并重组煤矿“回头看”整改活动。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从4月27日起,全市所有兼并重组煤矿一律停工停产,全面开展“回头看”整改活动,进行再检查、再验收。根据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我们成立了“回头看”活动领导机构,制定了具体活动方案,对此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市兼并重组煤矿重点围绕“三真”、“三到位”落实情况、退出矿井关闭到位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扎实开展“回头看”活动。同时,进一步细化时间节点,将整个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并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截止目前,共有2座煤矿完成地面隐患排查,进入了井下整改阶段。对前期退出煤矿的关闭到位情况进行了重新排查,发现有关闭不彻底或存在井筒下陷情况的,要求县(区)政府组织人力物力进行处理,确保退出关闭煤矿按关闭标准关闭到位。

6、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按照国家、省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平顶山市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煤矿企业根据方案部署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自查自纠,各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严格监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非法违法现象整理造册,建立台帐,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并加强动态监控。在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全市42座兼并重组煤矿共查出隐患2000多条。骨干企业按要求组织兼并重组煤矿进行了认真整改。由于煤矿“打非治违”组织得力,成效显著荣获河南省煤矿“打非治违”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搞好退出煤矿的整顿关闭工作

一是对劝退矿井关闭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县区政府严格按照关闭标准落实到位,二是对省政府通知批准解散的通平煤业有限公司指导郏县人民政府和平煤集团按关闭标准实施关闭,并对现场关闭情况进行了核查。三是和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密切配合,对完成安全主体责任移交的煤矿进行再分析、再论证,论证结果为“无投入价值”的, 继续开展耐心细致的劝退工作,力争劝退关闭工作再有新的突破。目前,全市共计关闭各类兼并重组煤矿76座。其中72座符合政府补偿条件的关闭矿井中有45座煤矿的补偿资金已到位。四是协调省有关部门加快了关闭矿井的证照吊销工作;同时还协助主体企业加快重组煤矿后备资源配置方案的申报工作。

(四)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工作

一是按照省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工作,督促兼并重组煤矿对矿井位置及采区布置进行重新测量,对矿井瓦斯登记重新核定,督促指导矿井摸清采区、掘进工作面周边采空区、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排水系统、受地表水威胁瓦斯等重大危险源。二是对兼并重组煤矿的三真管理情况,制度建立、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培训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严格落实整改。三是督促企业加快进行隐患整改,要求企业积极制定方案,加快地面和井下隐患整改进度,促进复产复工工作。

(五)指导做好军事化救护队建设

按照军事化管理的要求,部署指导救护大队要平时注重业务知识学习、和模拟训练,始终保持备战状态,一旦出动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今年5月份,组织救护大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春节大训”练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使指战员磨练了意志,得到了锻炼。在今年“4.14”省煤层气公司源通煤业透水事故抢险工作中,我局救护大队表现突出,队员深入危险区域,不怕苦、不怕死成功救出2名遇险、7名遇难人员,受到省市领导的赞誉,得到省救援中心的通报表扬。10月份配合公安部门深入200m深的废弃井筒,完成坠井人员的打捞工作。11月份又在高速公路车祸的突发事件中,自发组织队员营救两名被困人员,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当地媒体进行了相关报道,深受市领导的好评。

做为一名党员干部,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学习党的有关纪律和廉政建设规定,学习《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规定的8项禁止和52个不准以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持党性原则,自觉遵守党纪党规,严格规范自身的从政行为,切实做到廉洁自律。不用公款大吃大喝,没有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行为,在住房和乘车方面没有违反规定。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切实加强对分管单位干部职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对他们严格要求,时刻告诫他们要兢兢业业干事,清清白白做人,不搞特殊,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及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尽管积极努力做了大量工作,20xx年安全工作成效显著,但煤矿兼并重组后,安全监管工作出现了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20xx年,我一定要加强学习切实转变作风,深入调查研究,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扎实搞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真正做到管得住,管得好,努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述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描写职责局限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丙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公司概况

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2、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房)。

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责任承担: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_,兼营_________。

第三条股权结构

1、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

2、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_________%,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3、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4、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5、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股份公司成立后拟在国内二级市场发行约_________万股,具体数额届时由股东大会决议确定。

6、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

第四条股份类别

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成立时设定为人民币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五条发起人认缴数额、比例、出资方式

甲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出资方式为:_________。

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出资方式为:_________。

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出资方式为:_________。

第六条其他出资

合同各方同意发起人_________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_________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同意_________评估师将标的折价_________元,折合股份_________股。

第七条缴付时间

在_________政府批准设立股份公司后_________日内,应由注册会计师对股份公司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以确认各方对股份公司的投资额及持股比例,并由股份公司向各方发给出资证明。

第八条筹备委员会

(一)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筹备委员会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

(二)筹备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

2、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请求批准。

3、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30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

5、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

(三)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

(四)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

第九条组织机构

1、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

2、股份公司设立董事会,由_________董事组成。

3、股份公司设立监事会,由_________监事组成。

4、股份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条发起人的权利

1、共同决定有限责任变更为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

2、当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意见;

3、当其他发起人违约或造成损失时,有权获得补偿或赔偿;

4、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各发起人即成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东;

5、各方根据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发起人和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发起人的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股份公司设立活动,任何发起人不得以发起设立公司为名从事非法活动;

2、应及时提供为办理股份公司设立申请及登记注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证明,为股份公司的设立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3、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根据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各发起人作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东承担发起人和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4、发起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5、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6、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应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7、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费用承担

1、在设立股份公司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由发起人共同进行预算,并详细列明开支项目。

2、实际运行中按列明项目合理使用,各发起人相互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待股份公司成立后,列入股份公司的费用。

第十三条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愿或不能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而致使股份公司无法设立的,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除应由该方承担公司变更类型的费用外,还应赔偿由此给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他履约的发起人所造成的损失。经其他发起人同意,该违约方将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可免除该责任。

第十五条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六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九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各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各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其他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其他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描写职责局限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粮食局党组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同志们: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的部署和安排,现将我局一年来的党组班子履行职责和廉政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粮食局的关心指导下,市粮食局党组班子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立足自身职能,理清工作思路,解放思想,务实苦干,顺利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在省粮食局组织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荣获了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绩并授予“全省粮食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全省粮食质量效益年活动先进单位”、“全省粮食产业化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市级粮食行政机关政风建设优秀单位”、“全省粮油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一、加强理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局党组坚持从自身抓起,把中心组理论学习作为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理论素养,提升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的要求,与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相结合,与市委、市政府对粮食工作的要求相结合,与开展粮食工作的中心任务相结合,与局党组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实际情况相结合。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班子和干部队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提高理论水平和驾驭全局的能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服务中心,创先争优,圆满完成了2010年各项工作任务(一)围绕提升粮食调控水平,狠抓粮食购销和储备粮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小麦和秋粮收购工作。在午季小麦收购工作中,全市共落实收购库点123个,腾出空仓容27万吨,协调收购资金规模4亿元。今年小麦收购预案启动后,收购价格高开高走。市粮食局、安徽中储粮收储经销公司、省农发行营业部及时共同召开了全市秋粮收购工作会议,研究分析秋粮收购形势,安排部署秋粮工作。各收购企业积极开展“满意在粮站”活动。因准备早、行动快、服务优,截止12月底,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粮食54万吨。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积极主动开展托市收购,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粮食局纪检组长李兵、省粮食局副局长谢胜全、市政府副市长江洪在检查小麦收购工作后,对我局在小麦收购工作中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二是认真做好粮食销售工作。去年6月上旬,市粮食局与泉州、厦门市粮食局签订了《粮食产销(安全应急)合作协议书》,拓宽了我市粮食销售渠道,实现了产销区优势互补、协作共赢的目标。三是认真做好储备粮落实及管理工作。去年,市级储备粮按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部建立到位,新增的2万吨(其中成品粮7800吨)、1500吨市级储备油,于6月底全部通过检测、验收,在库的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合肥市区按规定“地方储备中要确保不低于当地居民10天消费量的小包装成品粮油”的要求全部建立到位。四是认真做好粮食应急工作。首先是做好粮食价格监测工作。我局聘请了16名粮油价格监测咨询员,为及时、准确掌握粮食价格趋势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一年来,共向省粮食局上报价格监测58期,向市政府上报专报5期,为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决策提供了依据。其次是在全市选择了10家企业作为应急原粮收购储备企业,选择10家企业作为应急成品粮加工供应企业,并指导企业做好应急准备。有效地提高应急保障工作水平。再次是开展了年度社会粮食和食用植物油脂油料供需平衡调查工作,全市共抽取农户样本500个,城镇居民样本350个,并经过对样本数据的整理、推导、汇总、审核、评估、分析,形成了全市调查总表和分析报告,为掌握全市粮油供求状况、做好粮食宏观调控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五是抓好军粮供应工作。积极指导市军粮供应站开展“强基础、抓质量、优服务、争先进、创百强”活动。严把军粮采购关、入库关,对军粮供应资格进行了重新招标,确保了军粮供应质量。去年,我市军粮供应站被南京军区评为“军粮供应管理先进单位”。

(二)围绕提升物流水平,狠抓园区和仓储设施建设一是继续加大资金投入。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合肥现代粮食物流园,去年,我们争取中央和省投资1000多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000多万元,续建物流园配套工程。完成了合肥市军粮供应站1.5万吨仓房建设项目,粮食一库1万吨的油罐建设项目和18000平方米的铁路货棚等项目正在建设之中,建成后,物流园总仓(罐)容达18万吨,总投资近2亿元,使之成为“合肥粮仓”。二是加强仓储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中心粮库的建设步伐,去年,我市共建成5个中心粮库,仓容量达8万吨。维修仓容6万吨。三是加大物流设施的投入。去年,全市共投入680万元购置了除杂、输送设施108台,“四散”设备30台,进一步提高了粮食“四散”能力。四是建设合肥粮油食品现货批发市场。

根据市政府下发的《落实合肥市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的要求,对原合肥粮食三库办公楼、原大米公司、原粮食三库库区进行统一设计,一次改造,整体招租,建设合肥粮油食品现货批发市场。市场占地面积为120亩,建设总投资9000万元以上,是大米、面粉、油料、食品、杂粮等主要农产品及延伸产品的集散中心,且具有交易价格形成、物流配送、结算、信息、法律咨询等服务功能。五是积极开展新农村科学储粮示范活动。

去年,省粮食局下达我市60多万元专项扶持资金,在全市落实示范户1300户,我市举行了新农村科学储粮示范活动现场会,并邀请了市、县领导参加,有效地解决了广大农户的粮食产后减损问题。

(三)围绕提升粮食产业化水平,狠抓企业改革和农企对接一是市属粮食企业改革遗留问题全部结束。按照市政府批准的《解决市属粮食企业改革遗留问题的方案》,我们对粮食三库依法进行了破产,关闭了一米厂、玉香米业和大米公司,新成立了安徽禾谷粮油储备购销有限公司和合肥市徽谷资资产运营中心。市属9家粮食企业瘦身为7家,各存续企业按方案进行了减员增效,依法对254名职工解除了劳动合同。历史遗留的“老人、老帐、老粮”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二是扎实开展“质量效益年”活动。以省局开展的“质量效益年”活动为抓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了企业资金、成本费用、利润分配的管理,完善了企业内部运行机制、工作责任机制与激励约束机制。

5月份,选择我市部分国有粮食企业进行经营情况分析,及时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去年,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现利润1682万元。

三是继续开展“放心粮油”进超市、社区、农村活动。

充分发挥我市获得信用等级的粮油企业占全省的27.3%的优势,积极鼓励安徽燕之坊食品有限公司、安徽丰大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润米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到乡镇、村开店设点,为我市城乡市场提供安全、营养、健康的粮油产品。

四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及时为企业提供信息,帮助企业申报各类项目,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各级龙头企业、国家级和省级名牌、绿色食品等。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为企业提供科企、银企、政企等对接服务。今年以来,帮助企业签订协议资金1.9亿元、科企合作项目2个。巩固金润、丰大、谷丰等现有知名品牌,积极培育省级绿色名牌产品,争创国家绿色名牌产品。今年我市新增省级龙头企业4家,市级龙头企业20家。

五是大力发展订单农业。

积极走公司+农户+基地或公司+协会+农户的产业之路,实现以订单为纽带,促使粮油收购企业与农户无缝对接。金润、丰大等龙头企业建立的优质粮示范基地均超过1000亩以上。截止2010年12月底,落实粮油订单311万亩,优质率达93%以上,履约率为100%。

(四)围绕提升行业服务水平,狠抓效能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狠抓效能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市粮食局机关行政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市粮食局党组高度重视抓效能建设。在合肥粮食网站开辟效能建设专栏。每月初,局党组、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企业都要排出工作计划,注明完成时限,每完成一项工作插一面小红旗。每月底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实行周计划、月小结、年考评,有效地激发了全体机关和企业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积极开展人才培训。在2010年小麦和秋粮收购工作前,合肥市粮食系统组织各种专业培训4次,200多人次,计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和服务水平。根据省粮食局《关于组织全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有关精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周密安排,局领导亲自挂帅,组织参赛选手进行三个月强化训练,聘请省粮食校的教授进行专业指导。我市代表队荣获团体三等奖,市粮食局荣获优秀组织奖,2名参赛选手进入全省粮食保管专业参赛选手前十名,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粮食局联合授予“安徽省粮食行业技术能手称号”。

(五)围绕提高依法管理水平,狠抓法律宣传和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一是认真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去年5月16日,省粮食局、合肥市粮食局在安徽剧院广场联合举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六周年暨科技周活动。

向广大市民散发了相关宣传资料,宣传讲解粮、油科普知识,得到了市民的称赞。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收官之年,我们认真总结了“五五”期间普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上报了总结报告。二是加大检查监督力度,规范购市场秩序。我们与工商局、物价局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长丰、肥东两县的秋粮收购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粮食经营者粮食收购许可条件有无变化、粮食经营状况、最高库存、有无哄抬粮价等行为。检查中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教育各类粮食经营者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切实履行最高库存量规定,认真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规范建立粮食经营台帐。

检查中,对部分无照无证粮食经营户进行立案,并进行了处罚。

三是开展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4月份,市局牵头、省农发行营业部、安徽中储粮收储经销公司共同成立了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借鉴2009年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经验,全市共组织检查人员200多人,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帐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全市169个(库)站点库存的中央、省、市、县四级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储存粮以及商品粮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显示,2010年3月末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粮食总库存73.1万吨,其中中央储备粮14.7万吨,地方储备粮10.7万吨,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储存粮)47.3万吨,商品粮0.4万吨,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省粮食库存检查第三复查对我市库存检查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四是做好《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我市进一步强化查验和年审工作,市区共通过年审32户。开展了小麦和油菜籽收购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开展了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专项检查,整顿了粮油市场秩序,净化了粮食流通市场。

三、注重班子建设,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局党组坚持做到抓大事、谋大局。在涉及粮食系统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上出主意,用干部,求实效。合肥粮食系统实施“五个一”工程的意见,精心编制合肥市粮食行业“十二五”规划。结合粮食局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局党组会议制度,明确了市粮食局重大事项决策的原则和程序,形成了凡涉及重大资金开支、重大项目审批、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局党组每位成员都能自觉地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反对自由主义,努力营造既有集中又有民主的工作氛围。在实践中,局党组集体决定的事项,每个党组成员都能坚决服从、认真落实,形成了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团结一致、共谋粮食发展大业的良好局面,避免了重大决策的失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问题,对存在的不足,进行深入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理清工作思路。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局党组历来注重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培养学习型机关和全能型干部队伍。精心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参加网上学习,去年全局公务员均完成了市委组织规定的学习课时和学分,在市委组织部组织的网上考核中及格率为100%。开辟粮食论坛,聘请专家教授来我局讲授粮食工作行情和有关业务知识,并规定全体公务员每周不少于3个小时的自学时间,有效地提升了干部队伍的理论素养、业务知识和服务水平。局党组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用干部,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注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讨论决定等基本环节,规范操作程序。20xx年7月我局部门内轮岗交流3人,李俊,原为组织人事处处长交流到办公室任主任;夏光海,原为机关党总支专总结职副书记交流到行业管理处(政策法规处)任处长;罗春,原为机关团委书记交流到调控处(监督检查处)任处长。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和《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严格按照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选拔任用干部,把想干事、能干事、不出事的优秀干部及时选拔交流到重要岗位上来。

五、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提高党组班子和干部队伍拒腐防变能力一年来,市粮食局党组班子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廉政纪律和制度规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在构建惩防体系方面摸索出了一套切合粮食部门实际的工作思路,使全局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一是建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纪委《廉政准则》的规定,结合市纪委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了《合肥市粮食局廉政承诺制度》《合肥市粮食局廉政党课制度》、,拟定并下发《合肥市粮食局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年活动实施意见》,与局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企业法人、企业党组班子成员,签订了《廉洁从业承诺书》《党风廉政责任书》近100余份。

工作中坚持把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强化监管惩处结合起来,按照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求,结合粮食工作实际,营造“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环境。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自律意识,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方针,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自律意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组织观看机关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机关干部及企业党组班子46人参观市纪委检察院举办的廉政警示图片展。通过以案说教的方法,分析案件产生的根源及危害,使大家从他人违法违纪的轨迹中得到警示、受到教育。认真开展“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成立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由于组织严密、形式多样,在组织的《廉政准则》知识测中,合格率为100%。

三是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按照省局《深入推进全省粮食行业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创建全省粮食行业廉政文化示范点,开展十个一活动,即:出台一个工作规划;编印一本廉政手册;开设一个廉政书柜;讲授一次廉政党课;征集一批廉政格言;接受一次警示教育;制作一批廉政警牌;编印一期廉文荐读;制作一个“市粮食局廉政文化园地”宣传栏;在机关走廊两侧张贴廉政格言警句和漫画。通过一系列的创建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过去的一年,市粮食局党组克服了种种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这是市委、市政府的坚强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粮食局的关心指导的结果,更是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奋力拼搏的结果。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自身的不足:一是粮食执法体系薄弱。粮食行政执法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没有真正落实,粮食流通市场监管关系复杂等,与粮食流通市场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二是粮食流通设施建设滞后。粮食仓储设施陈旧,粮食流通设备落后,效率低下,整体布局不够合理。三是国有粮食企业机制落后。国有粮食企业没有真正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机制运行,存在着企业经营不灵活,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综合竞争力不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挥不明显。四是粮食流通产业人才缺乏。现有粮食流通产业从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专业技术缺乏,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探索解决各种问题的有效途径,力争在新的一年取得新的业绩、创造新的辉煌,为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和现代产业基地,朝着区域性特大城市方向迈进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局长述职报告 | 副局长述职报告

局长述职报告 | 副局长述职报告

描写职责局限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等 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工商窗口核定为准)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期限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 认缴情况(出资额 出资期限 出资方式)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于1月31日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或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 担任,执行董事任期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公司设一名经理,由 担任,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执行董事主持的会议。

第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 担任,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执行董事主持的会议。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 三 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七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一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时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一式 五 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

描写职责局限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甲方 地址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 ,工作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及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 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甲方于每月 日支付工资,在试用期内,支付工资 ;乙方成为正式员工后,支付的工资为底薪 + +提成。

工资支付方式:每半年付一次工资,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支付一次,以此类推。

第四条 甲方每半年对乙方进行评级,每升一级乙方工资涨300元,评经理涨1000元。

第五条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乙方需提前半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否则视为无效。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

第六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体检、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七条 乙方若对甲方有各种特殊贡献,甲方奖励乙方200——20xx0元,乙方若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不遵守甲方规定,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罚款10——10000元。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进行定期岗位培训。

第九条 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规定外的其他事项由双方友好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注:五险一金将在签订合同一年后按国家标准执行。

酒类提成:自身销售10%,如招代理5%;卡类与其他成员相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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