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公安学员心得体会和方法 公安培训心得体会总结(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6 06:57:34 页码:10
公安学员心得体会和方法 公安培训心得体会总结(7篇)
2023-01-06 06:57:34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于公安学员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是宗旨意识不强。表现在工作中不能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存在紧一阵、松一阵的现象。

二是开拓创新不够。表现在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得多,但为大局的工作做得较少,没有很好地为做好全队工作出谋划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很多情况下,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起色不大。

三是业务钻研不深。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及时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没有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己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更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缺乏系统的学习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业务钻研不够。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公安业务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科学理论,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办案的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目前对我而言,最大的问题是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及是电脑网络和信息知识的学习掌握,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工作,努力做一个称职的人民警察。

对于公安学员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四章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六条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

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条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三)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四)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七)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九)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十)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除检查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第十二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五)活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

(六)活动现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七)活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工地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一)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三)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五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十六条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移交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时限,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

(一)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

(二)对举报投诉本款第一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核查后,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十九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责令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条对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根据改正违法行为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改正期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自检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由所属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解决;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当在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确定前组织专家论证。组织专家论证的,前款规定的期限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但逾期未消除火灾隐患的,不受查封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临时查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并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临时查封。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明确临时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并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和送达临时查封决定。

(三)实施临时查封的,应当在被查封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临时查封决定,并在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及其有关设施、设备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四)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情况危急、不立即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后二十四小时内按照前款第二项规定作出临时查封决定,送达当事人。

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实施临时查封后,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第二十四条火灾隐患消除后,当事人应当向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解除临时查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对检查确认火灾隐患已消除的,应当作出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对当事人有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有关场所、部位、设施或者设备予以查封,使被处罚的单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或者施工。

第二十六条强制执行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强制执行方案,在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处罚决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强制执行决定。

(三)实施强制执行的,应当在被强制执行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强制执行决定,并按照强制执行决定载明的强制执行方法执行。

(四)对实施强制执行过程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强制执行应当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的当事人申请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送达当事人。

对当事人已改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对违法行为尚未改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并说明理由。

第四章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第二十九条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第三十条公安派出所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第三十一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情况。

第三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健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建立执法档案,定期进行执法质量考评,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自觉接受单位和公民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不按照本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拒不改正的;

(二)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准予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三)无故拖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的;

(五)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六)利用消防监督检查职权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指定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维修保养单位的;

(七)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严禁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予以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

第三十七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公告。

第三十八条铁路、交通运输、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6月9日发布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同时废止。

对于公安学员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回顾人民公安事业的历史,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尽管公安机关所肩负的使命不同,但是人民警察的忠诚本色始终未变。从瑞金到延安,从新中国建立,直到现在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许许多多的人民警察和保卫干部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捍卫了这条惊天地泣鬼神的“忠诚道路”。据有关部门统计,仅980年以来,全国公安系统共有7000多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3万多名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天天有牺牲,时时有流血。”新时期的人民警察以巨大的牺牲和奉献,捍卫了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维护了国家的长治久安,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无愧于坚强的“共和国之盾”。

但90万人的公安队伍的一小部分人在社会转型期无可避免地沾染上了负面的东西,如果不及时地在广大民警以及作为预备警官的公安院校大学生中开展忠诚教育,保卫国家建设的目标将很难实现,所以加强民警及公安院校大学生忠诚教育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目前,一部分民警在思想和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政治观念淡薄:从总体上看,目前民警中学习理论的风气不是很浓,有不少民警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学习理论的自觉性、主动性,甚至一提理论学习就表现出一种反感。有的民警不关心政治,认为政治离自己比较遥远,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

2、理想信念动摇:一些民警对当前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遭受严重挫折、暂时处于低潮的形势,不能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进行科学分析,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前途悲观失望,对改革开放的政策产生怀疑。

3、宗旨观念淡薄:一些民警淡忘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公仆意识淡化,摆不正自己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对待群众冷、横、硬、推,有些地方公安机关的衙门作风依然存在,有的民警对具体工作挑肥拣瘦,怕苦,怕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缺乏爱岗敬业精神,责任心不强。

4、价值观念错误:受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影响,一些民警片面追求金钱和物质享受,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严重偏差,身在警营,心在“经营”,整天琢磨如何捞钱,有的民警千方百计结交大款,搞权钱交易,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5、法制观念不强:有的民警缺乏依法行政的自觉意识,不尊重犯罪嫌疑人的人格,打骂、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甚至搞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有的民警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甚至执法犯法,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6、特权思想严重:有些民警头脑中特权思想根深蒂固,常常以管人者自居,耍特权,抖威风,甚至利用职权欺压群众,造成很坏的影响。有的民警由于自己的不冷静行为,直接激化了矛盾,使人民内部矛盾逐步向敌我矛盾的方向演化,造成了一些影响极为恶劣的群体性事件,不仅没有为社会稳定工作做出贡献,反而起了负面作用。

7、怀疑公安改革:有少数民警对公安改革心存顾虑,他们不能正确对待公安改革,过多考虑个人利益,患得患失,变得消极被动;有的民警甚至包括一部分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怕机构撤并,怕减少领导职数,怕现有的“官位”不保,怕丢了“位子”丢“面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的公安工作的顺利进行。8、政治修养不够:有些民警不善于或不注意从讲政治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能力,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对西方敌对势力宣传的政治多元化和军队、警察“非党化”、“非政治化”等观念缺乏清醒认识,没有看到他们实际上是要取消共产党的领导,取消无产阶级专政,进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险恶用心。

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们,忠诚教育不仅十分必要,而且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在对民警及公安院校大学生开展忠诚教育过程中,“两课”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和改进民警及大学生的忠诚教育,就必须充分发挥“两课”的重要作用。

、必须要让“两课”的课堂成为忠诚教育的主渠道。要按照充分体现当代马克思主义最新成果的要求,全面加强“两课”的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以及xx的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以xxxx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民警及大学生头脑的工作。要重视对在职民警及大学生的“两课”教学,将其作为加强在职民警和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政治觉悟、开展忠诚教育的重要阵地。对于“两课”教师,在讲课过程中,应该注意避免过去的那样一种照本宣科的说教,而应该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手段,在创新中提高“两课”的教学水平。

2、对在职民警和大学生开展忠诚教育还要注重开辟“第二课堂”。理论的学习是抽象的,只有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才能进一步深化他们对理论知识的认识,加深他们对理论的理解。所以,要认真组织大学生参加军事训练、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公益活动、勤工助学以及公安工作等实践活动,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增强社会责任感。

3、在忠诚教育工作中,要重视把握大学生自身成长的规律。大学生注重独立、个性、自尊和自信,善恶分明,正义感强,而且大学生的自我意识趋于成熟与完善。他们更多地把目光从外部世界转向自己的内心世界,注重对内心的分析和体验,力图了解自己的情感和心理,关心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他们十分注重塑造自身形象,渴望得到尊重和理解。所以,在对大学生开展忠诚教育时,应当充分考虑他们的这种规律,充分调动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尊重他们的自我意识和感受,这样才能得到大学生的尊敬,取得较好的忠诚教育效果。

对于公安学员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新的领导班子一组建,就确立了“高起点 、高层次、高水平”塑造公安队伍的全新理念,决心在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上狠下功夫,经过半年来的运作,取得了明显效果。现将本人20xx年度履行职务和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

局党委以建设团结、务实、坚强的班子为目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和上级会议精神,班子自身建设日益规范化、制度化,营造了互通有无、精诚合作的良好氛围。各成员能够率先垂范、身先士卒,紧扣工作内容和工作实际,讲大局、讲稳定,民主意识普遍增强,凝聚力、向心力明显提升。继续落实局长、政委公开承诺制度和“一把手”讲党课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取得良好绩效。

1、能模范地遵守党的政治原则和组织纪律,自觉维护党的权威。对派出所全盘工作和自己在办事处分管的综治工作能主动自觉抓,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也能尽心尽力去完成,真正做到了"服从安排,政令、警今畅通"。

2、在派出所领导班子间的思想沟通比较及时,谈心交流经常,班子之间能以诚相待,互相信任,互相补台,互相支持,维护班子的整体形象。在小问题上做到了敢于承担责任,遇到重大问题,本人做到了注重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调动全所民警的聪明才智。进而避免了重大失误,也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

3、对办事处重大、重要工作,坚持党政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并严格按照集体研究的决定办,有主见不主观、能果断不武断,一年中从无超原则自作主张的现象。

坚持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和各级党委、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有关规定,并对照规定认真自查、自纠。在工作、生活和作风方面处处以一个领导干部的标准从严要求自己,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自觉增强廉洁自律和廉政从政意识,一身正气,廉政为民,切实加强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乘车、住房、使用通讯工具、参与公务接待、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方面,无违反规定的情况,对身边工作人员及家属子女能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无违法违纪问题和不廉洁行为发生;能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收入申报制度,不收受社会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坚决抵制跑官与要官,从不参与赌博;按时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批评、建议能够正确对待,及时研究措施,认真整改。

1、严于律已,管住自己。处处以党员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用廉洁自律的规定约束自身,继续做到"六个承诺"。

2、优质服务,文明执法。把抓清正廉洁作为公安队伍建设的根本所在,把xx派出所民警锻炼成为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铁警。

谢谢大家!

述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对于公安学员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我是xx派出所xx警务区民警xx。今天我们在这里开展“述职述廉”活动,感谢各位同志们的参加。首先,我先向大家介绍一下我们的工作情况。其次,借此次活动,感谢各位能够给我们的公安工作以及咱们警务区的警务工作方面提出很好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一、本季度的主要工作:

1、组织治安防范,指导治安巡逻。

2、走访服务群众,帮助排忧解难。

3、排查民间矛盾,化解治安纠纷。

4、管理实有人口,落实管控措施。

5、管理场所行业,强化阵地控制。

6、掌握社情民情,发现敏感问题。

7、采录更新信息,服务实战应用。

8、配合案件查破,摸排提供线索。

9、宣传交通消防知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10、开展法律宣传,增强群众法制意识。

二、现将本季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在入户走访方面:作为责任区民警我们积极深入辖区入户走访群众,并向居民发放警民联系卡,及时收集群众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在走访中能够了解社情民意,掌握、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征求意见建议,并改进和加强。同时及时帮助和解决业务相关的一些问题。在走访中共帮群众排忧解难1起。同时对辖区的来历不明儿童开展集中摸排,和对辖区的实有人口进行摸排登记。

2、在服务群众方面:首先,作为责任民警,我们能够坚持在辖区挨家挨户走访社区居民、村委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等,从中了解辖区的不安定因素,并做到及时上报,大大提高了群众见警率及民警和群众的双向熟知率,第二,为了方便群众,对已制好的身份证,我们亲自送证上门,另外我们每周印发交通、消防、防范(防抢、防盗)等有关方面的宣传资料向群众宣讲、张贴。大大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本季度在廉洁自律方面:我能够在工作中积极履行职责,正确行使工作,在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廉洁自律,本季度没有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没有群众投诉。

四、本季度辖区发案情况:治安案件6起、刑事案件均为2起,较上一季度相比有所上降,这说明我们辖区的巡逻防范工作、居民自我防范意识做的很好,所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将继续保持。

通过这次“述职述廉”活动,增进了民警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拉近了警民之间的距离,密切了警民关系。使我们零距离、面对面和居民进行接触,进一步增进了民警与群众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加深了辖区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

五、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在辖区继续加强对社区交通安全、治安防范宣传教育、治安巡逻,改善治安环境。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居民的交通和安全防范意识 ,我要继续入户走访,确确实实为辖区居民做好作为一名民警力所能及的事情;把辖区居民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当地。继续加强对辖区场所、学校、内部单位等的安全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落实。深入排查矛盾纠纷把我们辖区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以上是我20xx年第四季度的工作情况,难免有不足之处,恳请大家给予评议和指正,以便我们以后更好地开展工作。谢谢大家!

对于公安学员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自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通过支部学习和个人自学,对此次教育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有了进一步深刻的了解,通过撰写心得体会、记学习笔记、参加民主生活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剖析、自我反思,我对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存在的与党员先进性不合拍的地方有了更清醒的认识,现归纳总结并提出整改措施,以求自己在党组织的教育帮助下,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扬长避短,实现自我完善,在各个方面得到更大进步和提高,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公安民警个人 剖析材料

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本人在个人作风方面一直比较严谨、务实、坦诚、清廉。具体表现在:

一是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提升素质本领。在日常工作中,本人能够做到戒骄戒躁,踏实苦干,不弄虚作假,不欺下瞒上。能够及时且合格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待人热情,与人为善,能够做到密切联系群众。二是站稳立场,坚持原则。本人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市委、市政府保持一致,努力执行党的各项重大决策,始终保持端正的思想;在工作中能够做严禁端正,维护党和青年群体的合法利益。三是生活作风良好。

本人始终秉承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始终保持积极健康的业余爱好,生活习惯良好有序,无不良嗜好。注意节俭,吃穿有节,消费有度,不奢靡,不消沉,不堕落。四是廉洁自律,维护青年群众利益。本人在工作中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运用好、发挥好共青团联系和凝聚青年群体的桥梁纽带作用,自觉做到以群体利益为先,切实为群众谋福利,坚决杜绝滥用权力、以权谋私。

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虽然都能够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钻研本领知识,但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照“四风”要害,结合“两学”、“三对照”、“四查找”的要求和标准,自己在思想觉悟、纪律意识、工作作风、价值取向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

学习上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政策理论水平不够高。虽然平时也比较注重学习,但学习的内容不够全面、系统。对政治理论钻研的不深、不透。有时只注重与青年工作有关的内容,对经济理论、社会科学及新事物、新知识学习掌握的不够好,理论与实践有些脱节,不能有效地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此外很多时候,只注重表面学习,只满足于片面地引用个别原理,没能深刻地准确地把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这对于自身的发展和工作的促进都是不利的。

政治敏锐性不高,学习思考和洞察力待加强。对当前世界形势的发展变化了解不足,对国家方针政策的领会思考不全面,思想上的重视程度显得被动和滞后。存在只求做好本职工作,不主动抽出时间去多了解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从一定程度上束缚了自己的思想,难以扩展见识、开拓眼界、创新思维。工作作风还需要更加扎实,有时存在急于求成的情绪。在任务多、压力大的时候,有时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首先考虑怎样做到最好,导致工作中产生了一些急躁情绪,影响工作效果,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创新意识不足。对新知识、新事物的学习上热情不够。表现在工作作风上有时有松懈现象,工作标准上有时不够严格,只求达标,不能从尽善尽美、时时处处争一流的标准上去把握。有时认为只要完成好领导交给的任务和本职工作就行。

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有时过于强调原则性,没有从基层单位和服务群体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导致有些工作或活动因考虑不周而出现盲点或欠缺。

通过认真剖析和总结,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对加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开拓进取精神仍然不足;三是个人修养不强。今后,必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严守党的纪律,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刻警醒

自身“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勇于担当,勇于奉献,努力使工作有更大提高。

我决心通过这次对照检查,找准问题,抓住产生问题的根源,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虚心诚恳接受大家的批评和帮助,弥补思想上和工作上的不足。

加强政治理论和文化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在加强本职岗位知识学习的同时,不断积极主动地加强对政治理论以及新知识、新事物的学习,牢固树立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际相统一。确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广泛拓展自己的知识视野,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政治思想修养。

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高标准高要求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将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为考生服务的水平,努力丰富自己的阅历,锻炼自己的各方面能力,树立勇于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努力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水平。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增强实效。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和大局意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在科学

发展观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围绕全市新战略实施的发展规划目标,认真贯彻和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和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谦虚谨慎,团结同志,在工作中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质。在今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虚心向经验丰富的同志学习请教,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以弥补自己的缺陷,改变守旧的思想观念,认真审视自己的缺点,努力克服一些不足之处,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在思想上自觉抵制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在工作作风上吃苦耐劳不畏艰险,始终保持蓬勃朝气,以不排斥任何工作的态度,在本职工作中发挥自身的一些优势,体现自身价值,提高自身修养,做到廉洁自律,以饱满的热情去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去体现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先进性。

对于公安学员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对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收集查摆的6个方面18条问题,市局党委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条明确班子成员、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倒排工期挂图推进,存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党委班子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每一位班子成员首要的政治责任,全面规范市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践行“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结合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开展专题学习52次、专题讨论6次,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30余篇,撰写的《实施“双4+3发展战略”推进警务运行机制改革的实践与思考》荣获全省一等奖,市局被省厅通报表扬为“重点课题调研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公安工作,研究提出并深入践行“五个坚决落实,五个毫不动摇”贯彻思路,助推了公安工作转型发展。

(二)在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方面。党委班子牢固树立“执行就是能力,落实就是水平”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建设成渝第二城、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战略部署和省厅“一三五”发展战略,按照“聚焦目标定位,实施两大战略,推进三大转型”的思路,以坚决执行、不折不扣的态度,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状态,以获全胜、得满分的决心,各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春雷”“夏安”“秋风”三大行动连夺一等奖,公安工作夺取全省目标绩效第三名,赢得了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党委的一致好评。书记、市长先后16次批示肯定公安工作;副省长到市公安局视察调研时指出,“对公安工作,省厅党委高度肯定,充分肯定,全面肯定,也是满意的”,并从思路清、亮点多、绩效优、队建好“四个方面”,充分肯定了公安工作取得的成绩。

(三)在对党绝对忠诚老实方面。党委班子坚持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大的政治、最大的大局,围绕打造“最强信念”“最强支部”,研究下发《中共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的通知》,全面落实省委《关于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持续净化四川政治生态的决定》,认真对照蒲波案进行警示教育,持续深化忠诚、宗旨、法治、纪律“四项教育”,深入开展强能力、强执行、强作风、创满意“三强一创”活动,继续举办“最美人民警察”评选表彰,切实打牢了高举旗帜、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

(四)在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方面。党委班子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自觉肩负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建立公安机关同纪委监委线索双向移交机制,向纪委监委移交线索10条,提请同步上案调查10人,协助查处公职人员7人、“保护伞”2人,坚决巩固提升了良好政治生态。同时,坚持“从严治警就是最大的从优待警”的理念,“宁听怨声、不听哭声”,严格执行《厅规》,排查整改队伍突出问题15类,梳理教育重点风险民警68人,采取“对抗式”“抄底式”督察查纠各类问题256起,主动提请驻局纪检组查处历年来队伍违法违纪案件34起35人,有效防控了队伍风险,防止了小错酿成大祸、违纪走向违法。

(五)在纠正“四风”问题方面。党委班子持续深化正风肃纪,着力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对“四风”问题常抓不懈、持续整治。部署开展购买高档烟酒等违反“八项规定”情况专项整治,查处涉及“四风”类案件5起5人;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了车管所工作作风问题,谈话教育27人、轮岗交流23人、调离业务人员4人、辞退辅警2人;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47项窗口业务实现一次受理、一窗办结,25项交管业务实现网上办理,极大方便了办事群众;依托服务监督中心派单整改、跟踪转化群众不满意事项6100余件,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评价取得了全省第二的历史最好成绩。

(六)在带头廉洁自律方面。党委班子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时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严格按规定执行;自觉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格执行外出请假等制度规定;牢记“严是爱、宽是害”“人情之中有原则、交往当中有纪律”等告诫,严格管理家人、身边人和近亲属,自觉净化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2018年度党委班子成员无一人违法违纪违规,为全局党员干部作出了示范、树起了标杆,形成了良好的“头雁效应”。

会前,征求了上级部门党组织、市直部门党委(党组)、9个县级公安局党委、特邀监督员和局属各部门的意见建议。从反馈情况看,总的认为:市局党委班子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上率下,带动和促进了全市公安民警精神面貌、工作状态明显好转,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更上了新台阶;班子成员政治信念坚定,团结务实,勇于担当,作风优良,清正廉洁,表率作用发挥好。反馈的意见建议主要有:一是进一步精减文件会议,切实做到少开会、少发文。二是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推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加强工作统筹指导,明确“五个最强”规定动作。

(一)在思想政治方面。党委班子“坚持政治高于一切”,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的基本方针不动摇,切实铸牢忠诚警魂,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集中学习存在提纲式领学现象,个人自学存在针对性选学情况,学习不全面、不深入、不系统,对新思想、新理念领悟不够深刻。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有待加强。班子成员相互间交心谈心的时间较少,批评与自我批评多是轻描淡写、隔靴搔痒,缺乏抛开面子、揭短亮丑、触动灵魂的勇气和态度。同时,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较少。三是从严治警责任仍需压实。队伍中仍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民警辅警吸毒、充当“保护伞”等问题,特别是西充“8.29”案件反映出,市局党委对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管警的责任还没有完全压紧压实。

(二)在精神状态方面。党委班子坚持“固本强基求突破、实战能力求提升、警务创新求实效、公安事业谋发展”,聚焦“创最平安城市、建最过硬队伍”的奋斗目标和“区域首位、全省领先、西部一流”的工作定位,担当作为,奋勇争先,公安在全省公安机关绩效考核中实现了从三等奖到二等奖、再到连续三年一等奖的赶超跨越。但对照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要求,仍然存在三个差距:一是推动落实有差距。对一些重点工作,没有以“钉钉子”的精神扭住不放、一抓到底。比如,在落实市委出台的警员职务晋升“退一补一”政策上,虽然反复研究、多次督导,但仍有3个县级公安机关没有落实。二是破解难题有差距。破解治安防控体系现代化水平不高、基层基础建设滞后等难题的决心和力度不够,“天网”、人脸识别等“大数据”感知源建设应用与先进地区还有差距,全市还有42个派出所硬件不达标。三是改革创新有差距。“双十大改革项目”虽取得明显成效,但没有形成服务监督中心这样有影响力、成为全省标准的品牌,公安改革整体排名由全省第一名下滑至全省第六名。

(三)在工作作风方面。党委班子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但仔细对照中纪委指出的“4个方面12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调查研究不够深入。虽然“大调研”活动取得明显成效、荣获全省重点课题调研二等奖,但围绕公安转型发展广泛调研、深入调研上还需加强,对如何推进“三大转型”“四个方面转变”还没有系统完善的理论成果。二是会风文风转变不够彻底。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文山会海”现象,2018年市局共发文266份、传真3752份,一些发文主要是转发上级文件,缺少针对性和操作性;召开、参加各类会议469场次,较2017年有上升,少开会、开短会没有完全做到。三是全面厉行节约不够。举办一些大型活动,为追求最佳效果,在成本控制上没有精打细算,有一定浪费现象。

(四)在为民情怀方面。党委班子坚持“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执法公信力为导向”,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联系帮扶的顺庆区灯台乡尹家祠村顺利通过市、区两级检查验收。但与新时代人民群体的新期盼相比,仍然存在三个短板:一是脱贫攻坚有短板。虽然联系帮扶的顺庆区灯台乡尹家祠村成功摘帽,但在提升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文化水平等方面做得不够,对个别贫困群众依赖组织帮扶、生产技术缺乏等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二是打击防范有短板。虽然取得了“打击翻番、发案减半”的整体成效,但电信诈骗、涉众型经济犯罪逐年上升,给群众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三是服务群众有短板。虽然“放管服”改革走在全省公安机关前列,但“网上办”整体水平不高,“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没有实现全覆盖。

针对查摆出来的上述问题和表现,党委班子坚持从灵魂深处深挖思想根源,深入剖析原因:

一是放松了理想信念的坚守。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如果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2018年,市局党委带领全体民辅警扎实开展“春雷”“夏安”“秋风”行动,坚决打好扫黑除恶开局战、涉军维稳持久战、公安改革深入战,班子成员长期处于高负荷运转状态,普遍感到身心疲惫,未能有效处理工学矛盾,使理想信念这个本该始终不断补充、入脑入心的“精神上的钙”,被繁重的工作任务冲淡,被自身思想的松懈弱化,理想信念的引领作用有所减弱。

二是放松了党性修养的锤炼。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党性锻炼应是伴随一生的必修课。结合全面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反思,我们有的班子成员没有经常对照《党章》、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标准、对照先进人物找差距,有的在落实双重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规定上,没有按规定做到位,没有把党内政治生活这个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有力武器”用好。

三是放松了宗旨意识的强化。公安机关的最大工作是群众工作,最大基础是群众基础。党委班子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但是班子成员大都长期在机关工作,主动深入群众较少,主动公开、主动沟通不够,在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拓展为民服务的领域和渠道上不够深入。这说明,我们在为民服务、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还需持续加力,久久为功。

四是放松了创业进取的坚持。客观地说,党委班子这几年的攻坚克难能力取得了长足进步,敢下深水、敢啃硬骨头,推动各项事业都呈现出“芝麻开花节节高”的喜人态势。但是,一些班子成员求稳意识较浓,在不断确立新目标、谋划新举措、推动新发展上,尤其是在探索解决影响制约公安工作的深层次问题上有“畏难”情绪,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事业创新发展。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我们将立说立行,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力整改:

(一)坚定政治担当,在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上抓整改。一是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带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确保全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决打造最强信念。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扎实开展“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深化忠诚、宗旨、法治、纪律“四项教育”活动,切实打牢全警对党忠诚的政治信念,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坚守纪律规矩红线。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学习践行党章和《准则》《条例》,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辅警增强纪律自觉,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法纪法规、警纪警规,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决不逾底线、不触红线、不碰高压线。

(二)坚定使命担当,在勤勉履职尽责、高效服务发展上抓整改。一是全力谋划公安工作转型发展。紧紧围绕省厅“一三五”发展战略,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执法公信力为导向,按照“固本强基求突破、实战能力求提升、警务创新求实效、公安事业谋发展”的要求,聚焦“一个主题”,深入实施“两大战略”,持续推进“三大转型”“四个方面转变”,全力攻坚保稳定、保平安、保安全、建铁军、创满意“五大重点”,努力创最平安城市、建最过硬队伍,确保公安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二是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加快建设‘成渝第二城’、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的战略部署,切实当好维护稳定的中坚,确保“本地不出事、人不到省进京滋事”;切实当好打击犯罪的主力,实现“打击数量稳中有升、打击质效稳中提升、发案数量稳中有降”;切实当好护航发展的先锋,台实施更多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措施,坚持“公安工作跟着项目走”,紧紧围绕市委“155发展战略”和全市“100件大事”,履职尽责、主动作为。三是全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紧紧围绕“警爱民、民拥警”的和谐警民关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的新要求,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冬攻”行动,大力拓展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树立勤勉敬业、为民服务的形象。

(三)坚定责任担当,在强化严以律己、建设过硬队伍上抓整改。一是加强自我约束净化。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在思想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强堤坝,带头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带头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二是加强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梳理市局党委的主体责任,列出党委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明确任务时间表,完善工作机制,一项一项抓落实,充分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发挥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的引领带动作用。三是加强锻造四讲铁军。坚持把“带出一支高素质的队伍作为工作的最高追求”,以“强能力、强作风、强执行,创满意”为内容的“三强一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狠抓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作风塑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工作,全力锻造讲政治、讲规矩、讲担当、讲自觉的公安铁军。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