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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控申检察心得体会如何写(大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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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控申检察心得体会如何写(大全13篇)
2023-11-19 01:46:33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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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申检察心得体会如何写篇一

申诉人(原审被告人):张某华,又名张华,男,1x2x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共产党员,中专文化,是广州市a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退休干部,现住罗定市黎少镇沿江路102号。

申诉人因涉嫌盗窃一案,不服罗定市人民法院(1xxx)罗法刑初字第xx号刑事判决书、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xxx0)云中法审监刑申字第xx号通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xxx1)粤高法审监申第xx号驳回申诉通知书,现向贵院提起申诉,申诉请求和事实及理由如下:

申诉请求:

请求贵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重新审理此案。

事实与理由:

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莫须有的事实和证据认定被告人犯盗窃罪,并以此适用相关法律错误判处被告人刑罚,此案为明显的冤假错案。

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严重不清。

原审判决认为:“1xx7年7月22日,黎少电站负责人廖来到张某华处抄表时,发现张某华近几个月来的电度数很少,于是帮其更换电度表(照明用),但电度表还是不转。后经检查其用电情况,发现张某华把电管部门原装给其厂生产和照明用电的三相四线漏电保护开关私自更换成为硬石板闸刀开关,将原电源开关的零线剪断,不插入三个单相的动力电表,而把室内的零线接到机械外壳接地的地网上,形成“一线一地”用电,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经罗定市供电局电能计量室和云浮市电力工业局鉴定张某华的行为属窃电的行为。”原审判决的上述认定与事实严重不符。

(一)三个计量单相表从安装时便没有接入零线,导致三个单相表没有零线回路,造成计量电度不准,此为供电方黎少电站错误安装所致,申诉人并无任何改装盗接行为。1xx7年7月22日,廖来、招永彬是黎少电站的私人承包老板,为取非法之利,诬告用户私自更换漏电保护开关为石板闸刀开关,将原电源的零线剪断不插入三个动力电表,造成计量误差为由,诬告用户窃电,不向上级生产主管部门反映,蛮不讲理,在当天强行将厂的单相照明和三相动力用电全部剪断,中断供电,然后向申诉人勒索40万元,但因其无理,后来一减再减到5万元,因勒索不成,又将厂的自来水管拆除,中断供水进行恐吓。为了维护合法的权益,申诉人首先向镇政府、镇供电所、市供电局电力科反映情况,这三个单位均说是私人承包的,不属他们管,于是在市公安局局长接访日,向公安局反映,接待的朱副局长解释说,电的问题另有法律不同其他盗窃案和刑事案,我们公安局不懂电,此案不属管辖范围。最后申诉人唯有向市政府、市人大反映情况。

1xx7年11月4日,罗定市政府和市人大委托罗定市供电局派出检查人员到案件现场检查,其中市供电局三个职能部门(用电科、安监科、计量室),市人大、镇供电所所长李国森、镇政府、镇建办、黎少电站廖来、招永彬和申诉人工厂员工共20多人参与配合检查。经法定程序检查,黎少电站招永彬承认自己安装错误,三个单相表从安装时就没有接入零线,导致没有零线回路,造成计量电度不准,市供电局计量室主任李叶恩依据现场证据确定的事实,依法拟订用电检查结果协议书,供电方黎少电站廖来当众签字确认,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原件在市供电局处存档,市人大也有备案。此协议由多部门、多人组成联合检查组作出,这份检查结果协议书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是有效的法律依据(见附件一),也经过供电方的签名确认,作为原始的检查结果,应当成为认定电力装置安装事实的权威证据。

(二)原审判决认定供电方更换电度表(照明用),电度表还是不转,此认定与事实不符。从供电方安装计量装置以后,电表一直在转,申诉人也如电表所显示的读数交纳相应电费,此有黎少电站收取电费的发票为证。原审判决在缺乏相应证据的情况下如此认定事实与案件的真实情况存在严重矛盾。

(三)原审判决认定申诉人盗窃电力价值26673.14元与事实不符,严重夸大了误差数额。根据本案的《重新鉴定》所述:“三只作动力计量的单相电能表电压回路没有接入零线(即b处断开),电能表之间的电压回路相联接,构成中性点不接地的星形接线方式。该接电方式在三相负载同时运行但不平衡时和两负载运行时,计量会有较大的误差。”事实上,由于供电方错误安装计量装置所导致的计量误差,经供电部门权威工程师确认,其误差值大约在12%左右,而申诉人工厂自1xx5年投产用电以来电费共计15000多元,在法院开庭审理时主审法官已核对确认过该数额,按当时的收费标准计算出来的误差值是1x00多元,并非判决所认可的26673.14元。

本案纠纷的缘起是作为供电方的黎少电站故意错误安装计量装置,导致少计少收申诉人相应的电费,不存在申诉人改装盗接计量装置盗窃电的问题。此案为一般的民事纠纷案件,依据民法及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供电方应承担因自身过错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而出于公平及受益的原则,申诉人应补交按照正确计量读数的相应电费。罗定市人民检察院错误将该案定性为刑事案件并提起公诉,而原审法院在违背事实和缺乏案件证据的情况下错误认定案件事实并判处刑罚。

二、原审判决认定事实的证据严重不足。

(一)本案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1xxx年x月14日云浮市电力局出具的《关于罗定市黎少镇华发塑胶厂用电情况的重新鉴定》。但该重新鉴定在取得程序和鉴定结论上存在严重错误,法院不应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其一,该证据的获取程序违法。1xxx年x月x日,云浮市电力工业局派员到申诉人处重新检查时,在没有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不怪审核批准后,就赴用户执行查电,违反《电力法》检查程序,第十七条,并且在检查现场上,破坏厂受电线路设施剪断多处,造成电力不能运行事故,至今已经六年,还没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修复,使厂无法恢复用电生产,触犯《电力法》法律责任第60条。同时违反《电力法》检查纪律第23条的规定,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不得在检查现场上替代电工作业,是违法实行检查、执行措施,同时在整个检查过程中并没有出示《用电检查证》,检查结束后也没有依法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交由申诉人签收,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5x条、《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第17、1x、1x、22、23条的相关规定,如此违反程序得出的证据不应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其二,该证据的鉴定结论错误。该鉴定第三点指出:“三只作动力计量的单相电能表电压回路没有接入零线(即b处断开),电能表之间的电压回路相联接,构成中性点不接地的星形接线方式。该接电方式在三相负载同时运行但不平衡时和两负载运行时,计量会有较大的误差。”事实上,该计量电表的安装错误,所导致的计量误差大约为12%,并非很大。第四点指出:“已经换下的漏电开关接在计量装置后,无法确定漏电开关的产权所属。如果产权属电管站,用户私自更换漏电开关的行为属违章用电;如果产权属用户,用户更换漏电开关,则不属违章用电。”如此可见,本案中,鉴定部门并不能准确界定漏电开关的产权所属,也就是不能当然地认定申诉人有窃电的行为。另一证据供电局的权威人确认,接在计量装置后的安装开关,对所有工厂企事业单位及民宅住户都有这个开关,不管是什么开关。户权是属用户,是众所皆知的,鉴定用户更换漏电开关,不属违章用电,更何况造成计量装置错误安装的责任并不在申诉人,而是供电方故意错误安装所致。

鉴定的第六点指出:在重新鉴定的现场,图中(b处)断开,k1的n线没有接入网电零线(即c处断开)。地下工地的分支零线n2与n3原是主零线n线相联。为测量电压将n2、n3解开,合上k1,断开k2,测量c相与主零线的电压v0=v1=150v;测量c相与分支零线n2、n3的电压:v2=v3=223v。证明地下工厂的主零线不接入网电;而是通过与分支零线n2、n3连接后接地。荒谬!

图中(b处)断开,这条是供计量电表专用零线,是安装计量掣板右上角的.,在案发前的检查结果协议书上供电方黎少电站当事人廖来签字确认,从安装时三个单相表就没有接入零线,是供电方的责任。

k1n线是第二条的主零线是供给厂生产用电的专用入网主零线,k1n线(c处)并没有断,他们在检查时,借测量虚假电压为由,还得亲手违法强行剪断,至今已经六年多,还没有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修复,使工厂无法恢复用电生产。

为测量电压将n2n3解开,断开k2,测量c相与主零线的电压v0=v1=150v,是假的。这条入网的主零线,前后已经剪断,各分零线也剪断,单独一条架空零线绝对没有那么高,业内人说:大约有4—5v。测量c相与分支零线n2n3的电压v2=v3=223v,也是假的。当时在现场上厂的随同人员用灯泡来检验,为什么不亮呢?连钨丝也不红,他们也看见,当时厂的随同人员多次要求开机检验能否用电生产,被拒绝,吆喝将随同人员赶离现场,接地的电流a2a3也不作测量。这两个是主要依据,不作检测就认定,由此证实,当然就不能认定地下工厂的主零线不接入网电。

其三,该鉴定书仅能鉴定说明案件现场目前的计量装置安装情况及用电情况,但是并没有能说明出现这种错误安装的事实和用电情况是由于申诉人故意窃电所致。原审法院在不遵循刑事案件证据关联性和唯一性原则的情况下,将错误安装计量装置的责任硬生生套在申诉人窃电的头上,并以此为证据强迫申诉人承担法律责任,完全与事实相违背。鉴定部门在进行此鉴定时已先入为主地假定申诉人具有窃电的事实,其做的仅是鉴定计量装置的安装情况及后果,如此得出的结论必然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原审法院以此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完全违背了刑事案件认定主客观相统一和因果关系一致的原则。

(二)对于1xx7年11月4日,罗定市政府和市人大委托罗定市供电局派出检查人员当时有七个单位和十个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到案件现场检查所作出的《用电检查结果协议书》,原审法院只字未提。事实上,该检查结果作为案发前的鉴定结论,经多部门、多人组织检查鉴定得出,具有权威性,并且经过供电方当事人廖来签字承认其安装错误,具有客观性。该案的错误事实为供电方错误安装计量装置所致,则根本不再存在申诉人窃电的问题。

(三)原审法院在认定本案的人证和其他证据方面,并没有进行相应的质证。原审判决以一笔带过的方式,轻描淡写地省略了本案证据的质证,指出“上述事实,有知情人廖×、招×彬、吴×才、熊×林等人的证言证实、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片、痕迹检验报告、提取笔录及罗定市供电局、云浮市电力工业局鉴定结论等材料证实。”但事实上,廖来、招永彬和吴锦才同属供电方黎少电站的私人承包老板,与本案存在必然的利害关系,本案也正是由于上述等人错故意误安装计量装置导致电量计量和电费收取与事实不符而产生的纠纷,在此情况下,原审法院非但不将其排除在证人之外,反而将其证言列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已严重违反证据采纳的相关规则。本案在证人证言的采纳,其它勘验证据的出示及采纳中,并没有组织本案被告人对其进行质证,本案已严重违反刑事诉讼程序。

(四)本案在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问题上严重违反刑事诉讼程序。1xxx年x月21日,本案第二次开庭审理,云浮市电力工业局的《重新鉴定》在法庭出示之前及出示之后,作为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均没有看到该鉴定,原审法院取得鉴定报告后,并没有及时通知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甚至连辩护律师索问也不给,更不允许其辩护律师阅卷,以行使辩护权利。即便在开完庭后,该案主审法官也未将该鉴定交给被告人及辩护律师,直到x月底,被告人辩护律师才从云浮市电力工业局取到一份复印件。x月21日休庭间还凭空捏造诸多莫须有伪造辩护意见,硬塞入x月24日不作公开的判决书。

三、原审法院认定本案案件性质和适用法律均有严重错误。

由于原审法院在认定事实及适用证据上均存在严重错误,所以原审判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申诉人犯盗窃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罚金人民币5000元是错误的。

本案不应作为刑事案件来处理,而应作为一般的民事案件来定案。在本案当中,申诉人并没有故意犯罪的事实和证据,对于电力计量装置的错误安装及后果,也不存在任何的过错责任,其仅应出于公平和受益的原则,对作为供电方的黎少电站作相应补偿。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在审查该案时,均未考虑上述事实与理由,错误地驳回了申诉人的再审请求。为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及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现申诉人向贵院提出申诉请求,恳请贵院依法受理该案,依法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要求法院重新审理该案。

此致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

代理律师:王欢。

二xxx年十一月。

控申检察心得体会如何写篇二

xx培训中心:。

因我行于1月10日晚举行员工大会,任何人不得缺席,所以本人1月10日晚不能回校参加培训。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此致

敬礼

银行海珠支行。

营业部刘。

xx-xx年11月28日。

学校假条写法/请假流程。

从这几天请假的情况来看,有同学对班级请假过程仍不太熟悉,这里我把班级请假流程以及请假条样本给大家重新贴出来,希望以后大家不要再有什么不明白的了.

请假流程:请假人-班长(副班长)-班主任。

说明请假原因,领取填写假条,班长审批并备案。

审批假条。

控申检察心得体会如何写篇三

检察官是司法机关中负责公诉的重要一环,他们的职责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法律的尊严,确保公平正义的实现。然而,像所有人一样,检察官也可能受到各种各样的诱惑,从而产生盗窃的行为,这无疑会严重损害司法机关的形象,破坏制度的公信力,因此,检察官必须时刻铭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范自身心理失衡,避免在生活中走上盗窃的道路。

第二段:意识到工作重要性。

首先,检察官要意识到自己的工作的重要性,知道自己所负责的是社会公共利益,是维护司法公正的,是对社会公正的贡献。只有明白自己的工作的重要性,才能令自己避免陷入盗窃的漩涡。同时,要端正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保持良好的心态和高质量的工作水平,使得自己获得成功的荣誉与成就感,以此增强自我意识和保护自我能力。

第三段:培养个人爱好。

其次,检察官要培养和保持自己的个人爱好,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放松心情。可以到运动场所进行一些有趣的体育运动,通过游泳、打球、跑步等方式,达到心情舒畅的目的,保持健康身体的状况,也可以参加一些文艺展、书法、音乐绘画等有益健康的活动,来开阔自己的视野,净化心灵,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这些必将对检察官之后的工作、生活带来积极、积极的影响。

第四段: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其次,检察官必须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学会如何排解压力。在工作或是生活出现挫折时,要学会承受和化解,不能因一时的失望或沮丧而放松自己,这样只会更加伤害自己。在危难关头要保持沉着冷静,切不可因顾虑或趋利而迁就他人恶意甚至自身利益的损失,甚至其成了窃取行为的诱因和推手。在生活中应当懂得适当的调节情绪,保护好自己,保护心灵健康。

第五段:感悟。

最后,作为检察官,应当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和劣根性,在工作与生活中发现并修正自己的错误,愿以实际行动与身体力行,遵照法律之本和职业标准之义,奋斗从事公正无私的工作,严格信守底线和纪律,坚持以清正廉明的工作作风维护司法正义,来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检察官要注意自我保护,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和身心健康,避免念错了先后顺序,从而提醒自己测试平衡的能力与精神状态。只有这样,检察官才能在其职业生涯中保持清白,为社会作出最大的贡献。

控申检察心得体会如何写篇四

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xx县xx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地:四川省xx县广电大楼。

法定代表人:宋xx,总经理。

申诉人因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xx县人民法院于xxx6年6月22日作出的(xxx6)xx民初字第92号民事判决和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xxx6年11月8日作出的(xxx6)泸民终字第456号民事判决,特依法提起申诉。

申诉事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上述两级法院作出的一、二审判决提出抗诉。

申诉的事实和理由:

两级法院一、二审判决以“xx广电网络公司有责任对闭路电视线和闭路承载线与电力线同杆架设的问题进行整改,而未及时整改,同时在闭路电视线和闭路承载线被他人移动后未及时维护管理,形成重大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较之玉宇电力公司的责任更大些”为由,判令上诉人承担30%的赔偿责任,并承担连带责任,其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具体理由如下:

首先,一、二审判决以同杆架设形成重大安全隐患和未对同杆架设进行限期或及时整改为由要xx公司担责,其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1、就法律适用来说,对同杆架设问题,是否构成违章形成重大安全隐患,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本案田坝村是1983年自建的低压电力线路的产权人,其于自行将闭路电视线及承载线同杆架设在自己的低压电力线路上,属该电力设施所有者的自主行为,不违反《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未经电力企业或电力设施所有者、管理者同意,不得同杆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电视接收线、安装广播喇叭或悬挂广告牌”的规定,依法不属违章,不构成重大安全隐患。而一、二审判决依据哪部法律的哪条哪款认定本案中的同杆架设是违章而形成重大安全隐患并需进行限期或及时整改?事实上,一、二审判决对此既没有也无法引用相应的法律依据。显然,一、二审判决认定本案中的“同杆架设形成重大安全隐患需进行限期或及时整改”属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2、就事実认定来说-对同杆架设问题,一、二审判决仅凭部分当事人的口说,并无上级有关部门勒令xx公司限期或及时整改的文件或通知作为判决的依据,就牵强附会地认定同杆枷访需要限期或及时整改,显然其认定的“对同杆架设需要限期或及时整改”这一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而从二审中xx公司主动举出的新证据的来源看,该证据是一审庭审期间,xx县安监局应县政府要求,对电力公司请求撤除同杆架设问题的答复。从该证据的内容可知,即使排除了电力设施所有者同意的同杆架设的情形,原有的同杆架设即电力设施所有者等所不同意的同杆架设也系历史遗留问题,需逐步改造,但在未经相关部门联合普查并认定为严重威胁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下,此类同杆架设也同样不属“限期整改”的对象。何况,本案的同杆架设还不属于此类需要逐步改造的同杆架设。

其次,一、二审判决以闭路电视线和闭路承载线被他人移动后未及时维护管理形成重大安全隐患为由要xx公司担责,其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显然,xx公司对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而一、二审判决以“你的权利被侵犯了,未及时发现进行检查处理,你就有责任”的不合理逻辑,让被侵权的xx公司担责,是不能成立的,因为权利被侵犯这一事实决不能反过来成为被侵权者担责的理由。

退一步说,闭路电视线本身并不带电,不属高危作业,除非用户投诉闭路电视信号中断,否则xx公司就不应负有及时发现进行检查处理的.职责和义务。

第三,对本案的主要责任人之一泸州玉宇电力公司,一、二审判决均回避了其存在的另两项违章行为及其一连串违章行为在本案中所起的关键作用,反而认定“xx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较之玉宇电力公司的责任更大些”,其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一、二审判决要xx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仅判令玉宇电力公司承担20%的赔偿责任,其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且明显有袒护玉宇电力公司之嫌。

根据xx县安办签发的《批复》所查明的事故原因:“电力公司要求村、社组织危改,且施工中,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违反技术操作规范,将电杆固定线与闭路承重线(注:实际为铁丝线)重合并接,且将电杆固定线选址于大路中间,又无绝缘设施,致王世清路过时触电身亡。这是电击死亡的第一间接原因。”从上可知,玉宇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违章行为至少有三:其一是电杆固定线与铁丝线重合并接,并未错开;其二是将电杆固定线选址于道路中间,而非路侧。由于现场路窄,造成过往行人与该电杆固定线必然进行接触;其三是未设置绝缘设施,即未按照规定加装隔电子。上述三项违章行为共同作用,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使人性命攸关。也就是说,上述三项违章行为若能避免一项,则本案悲剧即可避免。而一、二审判决仅认定了其第一项违章行为,回避了第二项和第三项违章行为,更回避了上述违章行为在致死王世清过程中所起的关键作用,反而认定“xx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较之玉宇电力公司的责任更大些”,其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鉴于本案被害人王世清是被电击致死的,又鉴于玉宇电力公司存在多项违章行为(侵害行为)以及上述违章行为在致死王世清过程中所起的关键作用,一、二审判决却仅仅判令玉宇电力公司承担20%的赔偿责任;而一、二审判决认定xx公司有两项“不作为”(注:尚不成立),就要承担30%的赔偿责任;二者对比,一、二审判决显失公正。显然,一、二审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且明显有袒护玉宇电力公司之嫌。

综上所述,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对xx公司作出了错误的裁决。为此,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条和第185条之规定提起申诉,请求贵院依法提出抗诉,实施法律监督。

此致

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县xx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二xx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xxx6)xx民初字第92号民事判决书和(xxx6)泸民终字第456号民事判决各一份。

延展阅读:

1.哪些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民事、行政抗诉申请?

不服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2.哪些判决、裁定可以向区、县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3.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抗诉申请书或申诉书;。

(三)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申诉人应提交原审卷宗材料复印件;。

(四)申诉书应用a4型纸打印或书写。

4.人民检察院不受理哪些案件?

(一)判决、裁定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二)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

(三)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

(五)当事人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案件;。

(六)对同一人民检察院已经提出过抗诉的案件再次提出申诉的;。

(七)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且和解协议已经部分履行或全部履行的案件;。

(八)不属于人民检察院主管的其他情形。

5.各区、县检察院是否有权审查对中级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的申请抗诉案件?

上级检察院有权指令区、县检察院协助调查对中级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的申请抗诉案件,各区、县检察院在指令调查的范围内可行使审查权。

6.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期限有多长?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立案以后调(借)阅人民法院审判卷宗,并在调(借)阅审判卷宗后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如案情疑难、复杂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延长审查期限。

7.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是否中止法院的执行?

人民检察院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不中止该判决、裁定的执行。只有当此案抗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后,由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控申检察心得体会如何写篇五

今年,我院控申举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突出特色创品牌、全面发展争一流”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以争创“文明接待室”为载体,以集中处理涉检上访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对外监督、对内制约的职能作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使命,为构筑和谐社会全力维护稳定大局,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一年来,我院控申举报部门共受理来信来访33件,其中群众来信25件,来访8人(次),其中属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线索31件;检察长参加接待12次,接待期间处理群众来信12件,接待来访群众12人,妥善处理群众告急访案1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件;审查刑事赔偿案1件1人,立案审查1件1人,决定赔偿1件1人,赔偿金额15099.57元。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结于后:

(一)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一年来,我院控告举报部门认真执行首办责任制,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各类举报线索,坚持做到文明接待,依法办理,及时分流,加强督办,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和答复。受理属本院管辖的首办案件,其中分流到职侦局24件举报线索,已将查处的11件11人反馈举报中心,其余13件已督促在规定的期限内抓紧办理;分流到民行科的5件民事申诉案件,已结案3件,其余的2件正在办理;分流控申科处理2件已按期反馈1件1人,正在办理的1件1人。

(二)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制度。我院党组极为重视此项工作,分管检察长要求严格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特别是强化检察长接待日批办案件的办理和督查、督办工作,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消除不利稳定的'因素。今年4月20日上午,正值检察长接待日,沙角乡鱼堰村现任村支书和村主任等一行4人,向值班接待的副检察长反映:本村原任村支书张昌贤对张更礼和现任村主任举报其经济问题不满,前几天,驾摩托车将村主任撞伤,要求我院及时对张昌贤经济问题调查处理,否则,将到市里直至中央有关部门上访。来访人情绪非常激动。接待副检察长仔细听取了来访人反映的情况,并将我院对该案的初查情况给举报人作了反馈,并当即表示,我院将进一步加大初查力度,请相信我们一定尽快给一个答复。来访人表示:有领导这句话,我们也暂不到北京去上访了。胡副检察长认为事态虽然暂时平息,但未从根本上解决实质问题,当即带领控申科同志,赶到沙角乡,几经周折,才找到正在村里工作的乡党委书记,介绍了今天鱼堰村村支书、主任及群众来访的情况,要求乡党委、政府继续调处鱼堰村新旧两任书记间矛盾,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党委书记表示,党委将专题研究解决,并要乡纪委先行调查处理,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高度重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第二阶段工作院党组非常重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第二阶段专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保障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二是坚持实行领导包案制。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了检察长负总责,主管检察长直接抓,控申科具体抓,其它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我院按照市院的文件要求做到了:

3、建立和完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

4、加大善后工作力度,坚持做到“两见面”,把做好息诉工作作为办案的必经程序。

二、认真学习贯彻《信访条例》。

在新的《信访条例》即将施行前夕,我院党组对学习贯彻新《信访条例》高度重视,为了让全院干警全面地把握新《信访条例》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并在今后的信访工作中更好的适用,努力把我院信访工作引向法制化、规范化,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我院就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信访条例》学习培训,并组织全院干警集中进行了学习和讨论《条例》,积极参加了由县委信访办统一组织的培训。二是由控申科牵头组织了全院干警观看了中央电视新闻频道《法治在线》节目连续播出的关于新《条例》的电视讲座。三是抓好《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今年5月9日,县委信访办交办我院办理黄成军要求及时处理扣押款信访案,我院收到交办通知后,及时与职侦局取得联系,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时间,将办理结果书面报告了信访办。

三、加强举报宣传工作,促进反腐斗争深入开展。

为了进一步查处和打击经济犯罪,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斗争的顺利开展。今年3月初由控申科牵头,其它科室配合,在县人民广场开展了法律咨询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宣传活动。这项活动院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动员、抓布置,各部门积极配合。散发各类宣传资料3000份,出动干警46人,展出宣传挂图25册,张贴宣传标语100多幅,通过宣传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范围、立案标准、检务公开、举报常识、反渎职侵权、控告申诉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今年我院共查处各类经济案件34件,立案侦查23件25人,挽回经济损失25余万元,为预防犯罪,服务经济建设,挖掘案源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突出办案重点,狠抓各类案件的办理。

我院控告申诉部门立足于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切实维护来信来访者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监督制约”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认真开展好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公正的专项活动。。

(一)立案复查不服本院扣押款刑事申诉案件1件1人。我院受理申诉人提出的申诉后,及时调卷立案复查,依法收集相关证据,协调各方面关系,排除阻力,现正在办理之中。

(二)我院依法受理并审结刑事赔偿案件1件1人。立案审查1件1人,决定赔偿1件1人,国家赔偿15099.57元,并在二个月内全部办结。一年来,我院控申举报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控申部门人员少,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首办责任制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在市院“突出特色创品牌,全面发展争一流”活动中,要创控申品牌,与之相匹配的队伍建设、基础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在来年的工作中,加强对外联系,加大举报宣传力度,立足为民办实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认真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和20立案复查的不服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办理情况质量检查两个专项活动,扎扎实实地做好来年的工作,圆满完成今年目标考核任务。

控申检察心得体会如何写篇六

随着社会的进步,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各个司法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作为检察机关的一员,掌握好申诉、控告、检察等这一系列法律程序,是非常重要的。在工作中,我深感控申检察的重要性,在实践中也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提升自身水平。接下来,我将分享我的控申检察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了解相关规定】。

在办理案件时,首先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对于控申检察的工作,也需要了解法律操作方法、申诉追究流程等,以便更好地审查和审批文件。只有了解足够的法律知识,才能把握好案情,周密地研究、筛选出需要控制的事项。同时,也能够更有条理地阐述事实和证据,从而有效地起到检查错误、控制司法质量的作用。

【第三段:保证审查工作质量】。

控申检察是一个非常细致和繁琐的工作,而我们的目标是尽可能地减少犯错,保持审查工作的质量。所以,在审查某个案件时,我们要认真细致地审查所有可疑的事项,不要急于求成或过于信任某个证据。此外,在审核申诉和检举的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防范可能发生的失误或损失,从而起到控制司法质量的作用。

【第四段:积极沟通协作】。

办案中,通常需要和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例如,与公安机关沟通确认案件调查情况、与法院沟通确定管辖权等等。在控申检察工作中,这一点更加重要,需高度重视各个方面之间的关系,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议机制,互相理解和支持。此外,在与其他机关沟通的时候,也要保持耐心和谨慎,始终以严谨、科学的态度来传递信息和提出建议,以达到为公众服务的目的。

【第五段:总结】。

总之,在控申检察工作中,需要具备专业和综合的知识和能力。由于的这项工作非常具体和繁琐,因此,一个有经验的检察官尤其重要。在实践中,我认为要继续努力学习,扩展个人的知识和技能,从中汲取经验和经验,不断完善自己的技能。同时,要以高尚的工作道德为指导,做到清廉、正直、坚定,为保护社会稳定和公正司法做出自己的积极贡献。

控申检察心得体会如何写篇七

宁检刑诉字【20xx】第001号被告人王林,绰号“大头”,男,1982年1月28日生,身份证号码为:35029883xxx,汉族,小学文化,住海滨市大洋乡洋面88号。因故意杀人罪,20xx年8月22日被海滨市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同年9月27日经海滨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由海滨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海滨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林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xx年11月4日移送海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海滨市人民检察院于同日告知被告人诉讼权利,告知被害人近亲属诉讼权利,并于同年12月5日将本案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于同月21日退回海滨市公安局补充侦查。海滨市公安局经补充侦查后于1月11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

20xx年2月19日晚8时许,被告人王林伙同张文等十余人到海滨市电力大厦二楼大世界舞厅内跳舞,因不买门票被舞厅老板被害人陈才阻止后补票怀恨在心。被告人王林提议买鞭炮来放,把舞厅吵一下,得到同伙的同意,被告人王林便上街买鞭炮回舞厅分发给同伙,在燃烧过程中被舞厅工作人员发现并制止。张文遂到一楼舞厅门口售票处辱骂被害人陈才并打其头部一拳,致使陈才仰面倒在售票处对面台阶下,而后张文继续用脚踩陈才身体。此时,被告人王林从舞厅出来看见陈才倒地后,用脚踩其胸部,而后,被告人王林等人逃离现场,被害人陈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海滨市公安局法医鉴定:陈才系头、颈、胸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创伤性休克硬脑膜下广泛出血死亡。20xx年8月22日被告人王林向海滨市公安局投案。

上诉事实,由被告人王林供述;证人邱丽轩、陈荣坤、陈文斌、黄光明等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片;法医学鉴定;户籍证明;公安机关证明等,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林涉嫌故意杀人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求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致人死亡或者以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本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海滨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

书记员:**。

**。

二0xx年三月八日。

附:1.证据目录一份;。

2.主要依据复印件一册。

1.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范文模板(简易案件通用版)。

控申检察心得体会如何写篇八

第一段:介绍控申检察工作的背景和重要性。

作为维护社会正义的重要一环,控申检察工作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控诉、申诉和检察三部分是检察工作的三大职能,其中控诉是最具代表性的一部分,它主要负责审理各类刑事案件,并且保护那些遭受不公正待遇和违法行为的人们的权益,是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制秩序的重要一环。

在控申检察工作中,我主要担任的是刑事诉讼环节的工作,在这一环节中,我需要仔细审查相关证据,确认其合法有效性,同时通过询问等手段收集证人证言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以构建整个案件的证据链条。并且,在对相关证据进行分析的过程中,我还要注意到各个细节上的变化,以便迅速判断出情况是否存在异常和问题。

通过控申检察工作,我深刻地认识到,公平正义与固有的地位和地位是分不开的。无论是被告人还是受害者,都应当在法律的框架下得到公正的裁决和保护。在这个过程中,检察官充当着维护法律正义的守护者的角色,需要从合法性、客观性和证据性的角度对案件进行审查,以便保证公正公平的审判的实施。

第四段:我的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

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碰到了许多与案件相关的困难和挑战。其中,最大的挑战就是遇到巨大的工作压力和任务问题。由于控申检察是检察部门中最重要的一环,因此我们必须对自己的工作要求高度熟练,严谨的。此外,经验的积累和丰富的知识储备也是我们控申检察工作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其自身对服从法律和保护公正的执政者的信仰的深入理解也是一种巨大的挑战。

第五段:我将如何继续提高自己的控申检察工作能力。

作为一名检察官,我深知自己的职责所在,会一如既往地保持精神状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养和对法律法规的准确理解能力。同时,我会注重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了解,透彻把握新的法规和修法动态,在工作中运用法律知识,达到精锐化认真的目的。另外,我也会进行进一步的细心思考,总结和总结自己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在优化自身工作流程的过程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并且在以后的实践中,持续不断地积累新的工作经验,不断成长和加强自己的案例分析、证据鉴别和观察判断能力,让自己成为真正的执法者和公正的守护者。

控申检察心得体会如何写篇九

作为一名检察干警,担负着维护社会正义、保护人民权益的重要职责。在这个岗位上,我们需要具备一系列优秀的素质和能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以下是我对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干警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树立正确的职业理念。

作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干警,首先要树立正确的职业理念。我们应当深入了解检察工作的意义和价值,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以公道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在这样的理念指引下,我们才能真正成为法律的守护者和司法公正的捍卫者。

第二段:努力提升专业素养。

作为一名检察干警,专业素养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应当不断学习和进修,掌握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业务经验,在法律和政策变化中保持敏感和更新性。此外,我们还应该不断提高思辨和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灵活运用法律理论和实践经验,为案件办理提供更好的依据和解决方案。

第三段:严守职业操守。

作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干警,我们必须严守职业操守。这意味着我们应当以诚信和善良为底线,不以私心和私利影响公正执法。我们要遵守法律和工作纪律,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不为权力、金钱、人情曲线便利所诱惑。只有做到清正廉洁,我们才能得到社会的尊重和信任。

第四段:保持不断学习和突破的精神状态。

作为一名检察干警,我们要保持对学习和发展的持续渴求。我们要善于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我们要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与同行交流讨论,不断拓宽自己的视野和思路。只有不断学习和突破,我们才能与时俱进地适应工作需求,更好地履行职责。

第五段:始终保持责任意识与使命感。

作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干警,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我们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清楚每个环节的工作重点和风险点,时刻警醒自己避免犯错和不作为。我们要积极参与调查、审查、起诉等各项工作,认真甄别案件事实和证据,做到依法办案、以案说法,旗帜鲜明地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总之,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干警需要我们树立正确的职业理念,提升专业素养,严守职业操守,保持学习和突破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责任意识与使命感。只有在这些方面我们做好了,才能更好地履行我们的职责和使命,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让我们时刻牢记这些要求,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干警。

控申检察心得体会如何写篇十

申诉检察是维护公正司法、保护人权的重要一环。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不断摸索经验,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成效逐步显现。回顾过去,可以发现,申诉检察虽然工作难度大,但有着无可替代的意义。本文从我的工作实践角度出发,总结并分享了一些控申检察的心得体会。

在控申检察工作中,我们始终要把握好一些基本原则,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首先,要服从法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无论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事,切忌主观判断和私心杂念的干扰。其次,要客观公正,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尽可能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不同的利益关系在控申检察中经常会冲突,我们必须把握好自己的立场,客观公正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最后,我们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增强控申检察的法律效应。程序通畅、严谨的检查机制才能有效发挥控申检察的作用,从而实现维护公平司法的目的。

3.坚持工作方法及技巧。

控申检察的工作方法和技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也是我们地方检察院在控申工作中日积月累的宝贵经验。在实践中,我们总结了一些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技巧。

首先,要善于团队合作,加强沟通协作。在控申检察工作中需要广泛汇集各方面意见,通过团队合作,寻找最优解决方案。其次,要深入了解案件,实施全面而深入的调查工作。加强对当事人的了解,分析案情,寻找案件薄弱环节,从而有助于后续的控申工作。最后,要认真把握各种细节,精准把握检察要点,同时注意创新工作方法和技巧,为控申工作注入新的vitality。

4.从案件实践中的体会。

在我们的检察工作实践中,有一些具体案例,值得我们总结,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体会,力求不断提高控申检察的工作质量。有的案件上诉理由并不充分,有的案件涉及法律法规变化,有的案件可能涉及赔偿等方面。在不同情况下,我们要了解其诉求、背景及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风险等因素,并做好相应的应对措施。

5.结束语。

控申检察工作虽然具有某些难度,但是我们有着坚定的决心,不断积累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为维护公平司法而努力。同时,我们应该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提高自身工作质量,不断推进法律公正,为社会稳定、协调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控申检察心得体会如何写篇十一

盗窃是一种犯罪行为,给社会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而检察官作为司法机关的代表之一,肩负着打击犯罪的责任。然而,有些检察官却会出现盗窃行为,这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所以,作为检察官,如何防范自身的盗窃行为,是一个必须要探讨的问题。

第二段:认识盗窃行为带来的后果。

作为检察官,首先要明确盗窃行为所带来的后果。盗窃不仅仅会带来法律的制裁,还会影响到检察官的形象和信誉,进而影响到检察工作的开展。而且,在检察官职业中,失信行为的代价更为昂贵,不仅会失去职位,还可能会失去职业生涯。

第三段: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防范检察官盗窃行为中,需要规范自己的行为。具体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

1.保持高度警惕性,注意周边环境;

2.不接受和接触有欺诈倾向的人员或行为;

3.不参与和接受商业利益而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和问责。

第四段:培养正确的价值观。

正确的价值观是防范盗窃行为的重要保障。检察官应该具备良好的职业修养和道德素质,坚持认真工作、严格遵纪守法,不断完善个人自我监管机制,以及保持警惕,防范自己的行为受到诱惑和影响。

第五段:建立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

管理和监督是防范盗窃行为的重要手段。检察机关应该建立健全的职业行为规范,完善检察工作的考核评价制度,和加强对职业行为指导、督促和管理,营造风清气正、守纪律、遵法治的工作环境,避免形成利益团体和弱化组织纪律的环境氛围。

结论:

以检察官的身份参与盗窃行为是不能容忍的,这不仅伤害了自己的职业和形象,也伤害了法律和正义。因此,检察官应该时时警惕自己的行为,明确自己的职业责任和义务,加强自身的监管机制,为公正司法事业提供保障。同时,也需要更多的制度保障和监督机制的加强,以实现对检察官的有效监督、评价和约束。

控申检察心得体会如何写篇十二

一年来,在院党组的领导和关心下、在同志们的帮助和支持下,能够听从院党组的工作安排,对工作认真负责,并做到严格要求自己。自己在思想上、工作上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借此机会,向同志们汇报一下本人今年来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请同志们多提批评意见,以利我更好的在来年开展工作。现将自己一年来的学习、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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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申检察心得体会如何写篇十三

尊敬的院领导、各位同事:

地震无情,人有情,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我代表我的家人向院领导及同事在本次地震中为我的家乡及我本人所做的一切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在此我谨代表我的家人,我所有受灾的同乡们,向关心和爱护我的领导表示由衷的感谢,向所有积极为灾区同胞和我个人捐款的同事们鞠躬,并致以真挚的谢意。这次虽然家里受灾比较严重,但亲人安全的消息让我感到安心,在这场突如其来的大灾面前,比起失去亲人的同乡们我是幸运的,我没有在这场地震中失去自己的亲人,而且由于同事们的关心,家中的灾难也得到了大家无私的救助,我虽身在异乡,却从未感到无助和孤单。同时我也会把大家的关心和祝福转达给父母,让他们与我共同感受来自我们这个大家庭的爱心。

地震无情,大爱无疆!我相信,有这样一个充满友爱、关怀、互助,精诚团结的大集体,将极大鼓舞我和我的亲友重建家园的信心和决心!我想通过一封感谢信是难以表达我感激之情,我将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以报答院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关心和帮助。

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心情愉快!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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