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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学心得体会林业及感悟(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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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学心得体会林业及感悟(优秀12篇)
2023-11-18 11:44:15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一种自我反思和自我评价的方式,帮助人们发现自己潜在的能力和优势。- 写心得体会时可以结合自己的感受和认识,展示个人的思考和理解。走进这些优秀人士的心得体会,或许能够给我们一些指引和启示。

法学心得体会林业及感悟篇一

北京林业大学作为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和优秀传统的大学,为我提供了宝贵的学习机会和发展空间。在我在校期间,我深刻体会到了大学的学习氛围、教育模式、并且获得了对未来发展方向的思考。通过这篇文章,我将分享我在北京林业大学所获得的感悟心得体会。

第二段:学习的触动。

在北京林业大学的学习过程中,我受到了很多的触动和启发。首先,我在课堂上学到了丰富的知识,开阔了视野。作为一所以林业为主的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的课程设置非常丰富多样,不仅有专业课程,还有大量的通识教育课程。这些课程涵盖了人文、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各个领域,让我们能够全面了解世界的多样性。其次,我在课外学习中也获得了许多的启示。参与学生社团、参加学术竞赛、进行实践活动,这些经历让我明确了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优势,并且培养了一些实用的技能。这些学习触动让我对未来的发展充满了信心和动力。

第三段:实践的机会。

北京林业大学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机会,这也是我在校期间最宝贵的体验之一。无论是在实验室中进行科研实践,还是在实地进行生态考察,这些实践活动让我集理论与实践于一身。通过亲身实践,我不仅加深了对专业知识的理解,还学会了团队合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实践机会让我真正感受到了科研的魅力和挑战,也培养了我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四段:人际关系的重要性。

在北京林业大学的求学过程中,我深刻感悟到了人际关系的重要性。在这里,我结识了来自不同地区、不同背景的同学,通过交流和合作,我们互相学习、共同成长。这些交流和合作的机会,使我意识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并提高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与此同时,我也结交了许多师长和社会资源,他们给予了我很多的指导和支持。正是通过与他们的交流和合作,我对人际关系的重要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第五段:对未来的展望。

在北京林业大学的学习经历中,我获得了丰富的知识、实践的机会和人际交往的经验。这些宝贵的资源和经历,为我未来的发展铺平了道路。我期待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不断的学习,将所学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将自己所擅长的领域进一步发展。我希望能够在未来的工作中,为社会做出贡献,为人类的发展做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总结:

通过在北京林业大学的学习,我不仅获取了丰富的知识,培养了实践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更重要的是,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我将永远铭记在北京林业大学的求学岁月,并以此为基础,努力追求更高的目标,为自己和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

法学心得体会林业及感悟篇二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小学学校老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法学心得体会林业及感悟篇三

“五五”普法已接近尾声,“六五”普法即将开始。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摆在我们普法人面前的重要课题,作为基层的教育工作者,作为乡村学校的教师,我们是最基层普法工作者,应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宣传;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目的和方式等进行必要的审视与思考,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我认为要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思想必须与时俱进。

全民普法二十多年来,人民法律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国家民主与法治进程取得了巨大进步。如今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教育工作者,也应做到与时俱进。

(一)是树立正确的普法观念。普法工作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伟大事业,其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是不言面喻的,尤其是我们这样长期浸透在封建历史长河中的国家,更是如此。作为教师我们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吃苦耐劳、默默无闻、坚忍不拔的思想,克服一切可能的急功近利和悲观情绪,把功夫下在对广大学生的潜移默化和润物细无声上。

(二)是树立科学的普法理念。对学生的普法知识我们应从侧重普及法律知识,转到培养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应从侧重履行法律义务方面教育,转到增强小学生积极的法律意识上来;应从侧重法制教育的普及率,转到强化小学生自觉自愿参加法治实践活动上来。

(三)教师应定期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俗话说:要给学生一碗水,教师必须要有一桶水。教师是学校宣传法律知识的主要力量,教师学法非常关键,承前启后,影响深远。教师学法可以采取自学、听讲座和考试相结合地方式。在教师中通过开办讲座,看录像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制定各自的普法教育计划,并落实到每学期的政治理论学习中。通过组织教师听专题讲座、看录像的形式完成普法计划,内容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等,使教师们及时了解国家的立法动态,增强对依法治国的信心,并运用到依法执教的实践中,可以收到明显成效。

二、讲究方式,措施有效,努力提高学生法制教育效果。

学生是学校中的主体人群,学校的普法工作必须以学生为重点,大力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完成学校的普法工作任务。我们在日常的少年儿童法制教育过程中,应坚持在活动中丰富教育内涵,促使学生在活动中熏陶思想感情,充实精神生活,升华道德境界。

(一)抓好学校法制教育阵地。

学校是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为此,我们做到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学校每学期都制定法制教育计划,小学生每月组织一次普法活动,每半年上一堂法制课。学校统一聘请政法、基层派出所领导或业务骨干担任法制副校长,聘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人员担任法制辅导员。法制教育纳入对学校、教师、班级、学生的综合考评内容。各年段、班级组织主题班会、法制演讲、法制辩论会等法制实践活动时,每位学生要学习一至两部法律法规,写一篇学法心得体会。为强化对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和帮教工作的新路子。

法学心得体会林业及感悟篇四

甘肃是一个林业资源丰富的省份,拥有广大的森林覆盖面积和丰富的植被。作为一名林业工作者,多年来在甘肃的工作经历中我积累了很多心得体会和感悟。在这里,我将以五段式的方式,分享我对甘肃林业的深刻理解和领悟。

甘肃地处西北干旱气候带,因此林业资源在这里显得尤为珍贵。虽然甘肃的森林面积相对较小,但是却分布着多种植被类型,如针叶林、阔叶林和灌木丛等。这些植被为野生动物提供了理想的栖息地,也为当地农民提供了丰富的天然资源。甘肃的林业资源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我们需要善用这些资源,推动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甘肃作为一个干旱地区,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尤为重要。在这里,林业工作者们需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护和改善林地的生态环境。例如,通过合理的林木培育和水土保持措施,防止土壤水分流失,提高土壤质量。此外,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也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任务。只有加强生态保护,才能推动甘肃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甘肃林业不仅对生态环境有着重要的意义,而且对经济发展也具备巨大的潜力。随着林木的生长和发展,我们可以利用林业资源进行木材加工、林产品生产和旅游等产业发展,促进当地经济的繁荣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林业产业还可以提供就业机会,带动周边产业的发展。因此,加强林业经济发展,不仅可以推动当地经济进步,还能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

第四段:甘肃的林业管理改革。

甘肃的林业管理也在不断进行改革。我们必须意识到,保护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责任,不仅仅是林业工作者的职责。林业管理部门需要与当地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进行合作,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监管和保护。同时,加强公众的林业意识和责任感,引导社会大众积极参与到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中。只有通过改革和合作,才能推动甘肃的林业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展望未来,我对甘肃的林业事业抱有乐观的态度。甘肃的林业资源丰富,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相信甘肃的林业产业将会得到更好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管理经验的丰富,我相信我们能够更好地保护和利用甘肃的林业资源,推动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未来,甘肃的林业事业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总结:

作为一名林业工作者,我对甘肃的林业事业充满了热爱和信心。通过多年来的工作经验,我意识到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对于甘肃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都至关重要。只有通过加强生态保护、推动经济发展和进行管理改革,我们才能实现林业事业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甘肃的林业事业将会取得更大的成就,为人民生活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学心得体会林业及感悟篇五

法学是一门广泛而深奥的学科,它涉及到社会各方面的方方面面。而作为一个林业专业的学生,我深感学习法学的必要性,不仅是为了更好地了解和遵守法律法规,更为了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第二段:理解和遵守法律法规的必要性。

法律法规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保障,对于林业也不例外。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遵守,能够有效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资源、保护人民权益,实现林业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稳健前行。在实践教学中,我们深入了解了关于林业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规定,通过严格遵守和执行,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林业的合法权益和生态价值。

第三段:法律知识在林业管理中的运用。

法律知识不仅在理论层面上进行学习,更重要的是要在实践中得到应用。在林业管理实践中,我们需要具备合法使用林地、合理采伐林木、生态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才能确保林业工作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同时,在林业管理过程中,我们也需要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和挑战,提高林业管理的综合能力和效益水平。

第四段:法治教育对林业人才的培养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时代的到来,林业事业要面对的挑战日渐复杂和严峻。法治教育已经成为林业人才培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法治教育,可以让林业人才深入了解社会、环保、劳动法等有关林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培养人才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创新能力,提高林业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为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第五段:结语。

作为一名林业专业的学生,我深知学习法律法规和法学知识的重要性,这不仅是为了遵守法律规定,更是为了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我坚信,在不断深入学习和实践中,我和我的同学们一定能够成为拥有法律意识、良好职业道德和高素质能力的优秀林业人才,为推动林业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法学心得体会林业及感悟篇六

第一段:引入法学就业的现状和挑战(200字)。

如今,法学专业的毕业生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随着法律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许多法学毕业生发现他们的就业前景并不如预期。法学专业虽然与社会需求息息相关,但就业的困难却是摆在大多数毕业生面前的现实难题。对于即将毕业或刚刚走出校门的学子来说,理解法学就业的挑战和改善就业状况的途径是至关重要的。

第二段:就业能力的培养和提升(250字)。

要改善法学就业状况,就必须注重培养和提升自身的就业能力。在法学专业中,除了扎实的法律知识,还需要具备一系列综合能力,如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独立思考和问题解决能力、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等。此外,提高英语水平和掌握相关计算机技能也是非常重要的。为了做好就业准备,学生们应该积极参与实践活动,拓宽专业见识,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第三段:积极拓展就业渠道(250字)。

在法学就业中,应该主动积极地寻找多样化的就业渠道。传统的律师事务所仍是许多法学毕业生的就业选择,但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新兴的法律行业也逐渐兴起。除了律师事务所,法学毕业生可以考虑其他行业的就业机会,如金融、企业法务、政府机构等。同时,还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寻找兼职机会或者自主创业。积极地拓展就业渠道,学子们就能够更好地适应改变的就业形势。

第四段:建立人脉关系和社交资源(250字)。

在现实社会中,一张人脉关系网是非常重要的。对于法学毕业生来说,建立人脉关系和社交资源对于找到理想的职位和机会是至关重要的。在大学期间,学生们应该积极参与校内外的各类活动,如学术交流会、社团组织等,与同行业的专业人士建立联系,开展交流互动,共同进步。同时,学生们也可以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建立个人品牌,展示自己的才华和特长。通过建立人脉关系和社交资源,法学毕业生将能够更好地拓宽就业渠道并增加就业机会。

第五段:合理调整心态和积极应对困境(250字)。

在法学就业的过程中,我们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困境和挑战,但是要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就业的困难,我们不能气馁,而是应该勇于接受挑战,不断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行动策略。除了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技能,还应该学会与他人合作,并多听取他人的建议和经验,不断完善自身。同时,学生们还应该保持对法学专业的热爱和信心,坚定自己的职业目标,并为之不断努力奋斗。

在法学就业的道路上,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困境,但我们不能放弃希望,而是应该更加努力地提升自己的能力和专业素养。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建立人际关系和社交资源,调整心态并勇敢面对困难,我们才能够在法学就业的道路上取得成功。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就能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并为法治社会的建设作出贡献。

法学心得体会林业及感悟篇七

近年来,法学专业备受关注,越来越多的学子选择了法学专业作为自己的就业方向。作为一个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我在求职和就业过程中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和感悟。在这篇文章中,我将结合自己的经历,分享一下关于法学就业的感悟心得体会。

首先是专业素养的重要性。法学专业与其他专业最明显的区别在于其专门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能力。在求职过程中,很多雇主更看重的是求职者的法律素养。因此,在大学期间,我们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熟悉法学理论知识,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并锻炼自己的法律思维能力。此外,还应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例如写作能力、辩证能力以及法律案例分析能力。只有建立起扎实的法学基础,才能在就业市场中游刃有余。

其次是实习经验的积累。法学专业的实习经验对于我们的就业至关重要。通过实习,不仅可以熟悉法律职业的工作环境,还能锻炼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实习过程中,我们要虚心学习,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主动参与工作项目,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实习也是结识行业内人脉的机会,我们要主动与同行交流,建立联系。只有通过实习经验的积累,我们才能更加了解自己真正适合从事哪个领域的法律工作,并为将来的就业做好准备。

第三点是个人素质的提升。在法学领域,个人素质比知识功底同样重要。工作和职业发展中,我们不仅需要具备坚定的意志力、扎实的工作能力,还要有广泛的人脉关系和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因此,我们在求学期间要注重自身素质的提升。可以通过参加学生社团、组织法学活动、参加辩论赛等方式培养自己的交际能力和组织能力,扩展人脉资源。此外,我们还应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提升社会责任感和公众形象。个人素质的提升不仅仅是对法学人的要求,对任何就业者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第四点是职业规划的重要性。作为大学生,在开始求职前,我们应制定一份明确的职业规划。职业规划不仅有助于我们明确职业目标,还能帮助我们更好地选择求职方向和就业机会。职业规划过程中,我们要考虑个人的兴趣、优势和发展潜力,结合法学专业的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就业方向。同时,我们还需关注热点行业,了解行业动态,并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通过合理规划自己的职业道路,我们才能更好地在就业市场中找到理想的工作机会。

最后是积极心态的重要性。法学就业竞争激烈,很多时候会面临种种困难和挑战,面对各种压力,我们要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无论是在求学过程还是在求职就业过程中,我们要保持对法学专业的热爱,不断学习提升自己,保持持续进步的态度。并且我们要尽量保持耐心和坚持,即使面临失败或者困境也不应轻易放弃。只有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就业过程,我们才能更好地克服困难,迎接挑战。

综上所述,法学就业需要我们具备专业素养、实习经验、个人素质、职业规划以及积极态度。这些都是我们在就业过程中所需要掌握的关键要素。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就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只有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与时俱进,我们才能在法学专业的道路上取得更好的成就。

法学心得体会林业及感悟篇八

作为学生,我有幸能够在北京林业大学度过四年的大学时光。在这个学校里,我经历了很多挑战和机遇,收获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知识。下面我将从学习氛围、专业教育、校园文化、人际关系以及个人成长五个方面,分享我对北京林业大学的感悟和体会。

首先,北京林业大学注重学习氛围的营造。这所学校不仅教育资源丰富,教师水平高,还重视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在课堂上,老师们积极鼓励学生发表自己的观点,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同时,学校还鼓励学生参与课外学习和科研活动,提供各种机会让学生拓展自己的视野和知识面。在这样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中,我不仅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还锻炼了自主学习的能力,为将来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北京林业大学注重专业教育的提升。作为一所以林业和生态环境为特色的大学,学校在专业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和精力。无论是教材的选择还是实践环节的设置,都紧跟时代发展的潮流,保证了学生的专业素养和能力的培养。我在学校的专业课程中,不仅学到了丰富的理论知识,还参与了多项实践项目,提高了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这些专业教育的提升,让我对未来的就业有了更多信心和准备。

第三,北京林业大学注重校园文化的传承。学校有着浓厚的文化氛围,举办了许多有特色的活动和节日,如校庆、运动会、艺术节等,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同时,学校鼓励学生多元文化的交流和融合,建立了各种社团组织和学生社区,为学生提供了展示自我的平台。在这样的校园文化氛围中,我学会了与他人合作、交流和分享,培养了自己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更加全面发展了自己。

第四,北京林业大学注重人际关系的建立。在学校里,我结交了许多优秀的同学和老师,他们给了我许多指导和支持。无论是同学之间的交流,还是与老师之间的互动,都能得到帮助和鼓励。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我学会了倾听他人的观点和意见,并尊重不同的思想和价值观。这种良好的人际关系不仅让我在学业上得到更多帮助和启发,还为我未来的发展打下了重要的人脉基础。

最后,北京林业大学也让我在个人成长中收获了很多。在这里,我经历了许多挫折和困惑,但是我学会了坚持和勇敢面对挑战。学校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为目标,注重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社会责任感。通过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我逐渐成长为一个有担当、有责任心的人。这些个人成长的经历让我更加自信和坚定地走向未来。

综上所述,北京林业大学是一所注重学习氛围、专业教育、校园文化、人际关系和个人成长的大学。在这里,我不仅学到了丰富的知识和技能,还养成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我深知,这四年是我人生中宝贵的时光,而北京林业大学将永远是我人生中重要的一部分。我将永远感激这所学校为我提供的一切,并将继续努力将在这里所学到的知识和经验运用到实际中,为社会作出贡献。

法学心得体会林业及感悟篇九

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森林问题也成为人们越来越关注的话题。作为林业从业者,我们不仅要了解林业专业知识,还要具备法律素养,尤其是环保法律知识。以下是我对法学心得体会林业的几点体会。

第一段:合法合规经营。

林业经营需要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进行,包括林地的所有权、林权的使用、森林资源的开发等,否则就是非法行为,须受到法律制裁。合法经营是指在遵守法律法规前提下,按照合理、科学的方式进行经营活动。例如,在林业经营中,森林的伐木、养护、种植、保护都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同时也要通过林业相关的认证体系,确保森林经营合法合规。

第二段:未雨绸缪,防范风险。

林木生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森林经营也是如此。因此,林业经营中需要有规划,需要对林木生长预估,对环境因素风险评估,以及对市场需求进行分析,从而在决策中制定可行方案。同时,在经营过程中,应加强对风险的防范,例如,每年定期对林木进行病虫害检查,定期进行林木抚育,提高林木的防灾避险能力,预防自然灾害对森林资源的损失。

第三段:构建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随着国家安全生产观念的不断推广,林业安全工作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森林资源具有安全隐患,林业从业者需要做好安全生产。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作业安全措施,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注重职业健康,防止因长期接触有害物质而导致的职业病,构建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第四段:树立环保意识。

森林资源是大自然赐予的宝贵财富,作为林业从业者,我们应该树立“爱林护林、绿色发展”的理念,推动林业经济绿色发展。要通过科学的林业经营实践和环保法规的遵守,保护好植被、水源、土壤及动植物等自然资源,推进林业绿色化,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

第五段:推进绿色改造,实现可持续发展。

随着林业经济的发展,一些传统的经营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需求,需要进行绿色改造。绿色林业是指以植物为基础开展经济活动,具有低碳、污染少、恢复快、风险小等特点。同时,绿色林业也能为林业从业者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因此,林业从业者应该积极推进绿色改造,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运用绿色技术、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推进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使林业资源更好的造福人类。

总之,作为林业从业者,要有足够的法律素养和环保意识,合法合规经营,未雨绸缪,防范风险,构建良好安全生产环境,树立环保理念,推进绿色改造,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法学心得体会林业及感悟篇十

2020年12月,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此次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于2020年6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要求,激励着干部担当作为。

此次修改对公务员队伍的政治要求更加明确,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公务员制度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一系列政治要求体现到了立法目的、管理原则、条件义务当中。此外,修改后的公务员法完善了公务员职务、职级等相关规定,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领导职务与职级的任免、升降等条文做出了修改,这完善了公务员体系的激励机制,为提升工作干劲提供了助益。公务员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责任,此次修改增加了公务员监督和应当遵守纪律等规定,修改完善了回避情形、责令辞职、离职后从业限制等规定,增加了在录用、聘任等工作中违纪违法有关法律责任等规定。这种修改增加了对公务员岗位的监管力度,也能够推动公务员自我约束意识的增强,促使公务员更公正、廉洁地履行为人民服务的责任。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公务员的健康成长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全面贯彻党中央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在严明纪律约束、健全严管链条、加强重点监督、引导公务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做了详实的规范,在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品格重视的同时,通过进一步严明纪律、严密监督,筑起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的防火墙。

作为一名普通的公务员,在学习新公务员法后,进一步明确了要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始终保持对党对人民的初心。思想上,保持理想信念,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工作上,做到勤奋敬业、勇于担当。做到始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敢于直面问题、直面矛盾、直面群众需求,真诚服务,将感情和责任心用于工作,把时间和精力付诸实践,把工作做实、做稳、做好。学习上,还要意识到“徒法不足以自行”,单靠学习公务员法是不够的,要从纸面进入脑内,从脑内落实到脚下,在不断学习中不断实践,在法律要求基础上提高自身职业道德标准和素养,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做一名群众满意的公务员。

2021年对中国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年,这期间我国实现全面疫情防控的阶段性胜利,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全方位、开放性历史成就,我国全面贯彻落实新技发展理念,推动更深层次改革,实行了更高水平的开放,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重大科技成果不断涌现,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环境更加优美,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可以说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向前迈出了新的一大步。而这些卓越成就的取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的彰显和体现,离不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华诞,百年大时,实为不凡。在这波澜壮阔的百年奋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紧紧依靠人民,跨过一道又一道沟坎,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为中华民族作出了伟大的历史贡献。中国共产党这一百年的征程一路走来,虽几经风雨但从未被打垮。它之所以能从一艘小小的红船成长为巍巍巨轮,就在于其把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理论作为了根本的行动指南,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就在于把共产主义确立为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并为之不懈奋斗;就在于建立了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打造的坚强组织,保持了严明的组织纪律;就在于建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获得了最广大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就在于勇于进行彻底的自我革命,永葆青先进性和纯洁性。

作为一名公务员,我积极参与厅机关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践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我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教育事业工作量大面广,涉及诸多法律法规,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最后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

作为厅机关的一名公务员,学法是用法的前提,但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我们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和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特别是近些年在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中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我们只有不断的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妥善的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才能办人们满意教育,才能为海南的发展保驾护航。

通过参加“法律进机关”相关课程学习,感觉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才能确保我们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是解放思想的前提和基础,更是解放思想的安全保障。因为法律规范对人与社会的行为具有指引性,它指引人们,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样做,不可以怎样做。从理论上说,不坚持依法行政,我们的工作就没有方向,近于空谈。从实践中看,不坚持依法行政,就有可能会导致我们行政机关公务员随心所欲、恣意妄行,会把实践引入误区,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确切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依法办事才是可行之道。

“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开展使得我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有了更深入了解,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得到了增强,特别是对有关教育教学法律法规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为在今后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运用法律的知识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顺利通过并正式颁布,于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公务员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迈进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制定公务员法,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它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着力解决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的主要问题;它保持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制度为基础,在继承中发展;它涵义确切,内容实在,实体和程序相结合,符合实际,操作性强。

一个国家的人事制度,总是与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相适应。我国的公务员法,在总结吸收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干部人事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有益成果的基础上,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都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充分体现和反映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与外国公务员制度相比,它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第一,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西方文官制度强调所谓文官的“政治中立”,要求文官不得参加党派活动,对各党派保持“中立”。我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表明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性质:它是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政治路线服务的。

第二,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西方国家强调文官管理是一个独立的管理系统,不受政党干预,与党派脱钩,党派不得直接管理文官。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党的干部制度的组成部分,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则。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制度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主要表现为党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同时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如各级政府的重要干部,都由各级党委考察推荐,依法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决定任命。

第三,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西方文官制度在用人标准上,有的强调所谓“专才”,有的强调所谓“通才”,都把业务知识和能力作为用人的主要条件。充分体现德才兼备的原则,是我国公务员法的重要特点。“德才兼备”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选拔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原则,是党一贯坚持的干部工作方针。长期以来,我党在选拔和使用干部时,一直强调要德才兼备,并把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公务员法从公务员的选拔、考核、晋升等许多方面,都贯穿了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务员法总则规定,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在录用上,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并把考核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条件,规定不得录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为公务员;在考核上,强调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职务晋升上,强调要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注重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表现和工作实绩。

第四,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西方的文官是一个单独的利益集团,他们同政府的关系是雇员同雇主的关系,文官工会为了文官的利益经常同政府谈判,并设有专门的机构调节文官集团与政府的关系。而我国的公务员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也不容许公务员搞特权。我国的公务员既是国家的主人,又是人民群众的公仆,他们是代表人民群众执行国家公务。这就决定了他们的一切活动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忠于职守,勤勉尽责,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接受人民监督。

之所以有以上这些区别,其根本原因是,西方国家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西方实行的是多党制,我们实行的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正是这些区别说明,我国公务员制度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具有中国特色的。

公务员法作为一部凝聚近二十多年来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公职法规。对我国公务员的队伍和人才建设起了强有力的促进作用,不仅是我国公务员要学习理解的基本规范,也是我国公务员思想的重要指导基础。在学习公务员法的过程中,我认真结合联系了公务员岗位的实际,对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具体可归纳为以下五点:

在公务员法第一章总则的第四条中指出,公务员制度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并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不仅是党和政府的重要方针,也是公务员制度的核心方针,身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最首要的就是以制度中的指导思想为核心,给自己制定正确的思想政治前提,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带着以此为指导的崇高信念严守岗位,展开工作。

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职责,公务员法中履行义务的第一点要求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为一名肩负国家职责的公务员,更应该严格强有力地要求自己以国家利益为首,不做任何侵犯国家利益或者和国家利益有冲突的事,并且要对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有高度的理解,时刻以国家准则为出发点,严格要求自己的道德规范,高度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在遵法守法上起到模范领头的作用,时刻秉持着身为一名公务员所必需的良好原则和形象。

公务员法中履行义务的第二点和第三点要求分别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公务员这一岗位不仅是国家赋予的神圣职责,也是人民托付的高度使命,身为一名合格公务员,只有按照规定的每个程序,贯彻落实好制度的每个要求,做好自己的份内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处理好人民的各种诉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热忱把工作完成好,才能不辜负人民所托付的使命,发挥出公务员这个岗位的重要影响力和效用.

公务员法中履行义务的第五点要求指出"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身为一名合格公务员,除了做好自己的份内职守,勤恳地完成自己的份内工作,服从上级命令也是重要的一个环节,一名合格的公务员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随时调动自己的工作积极性,全力贯彻和理解上级的政策方针,服从领导上级的命令,保持良好的工作协同性和配合性,以及时刻配合做好工作的责任心态,才能富有效力地完成所属岗位的职责。

"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是公务员法履行义务的第八点要求,公务员肩负着国家的公务,是人民和国家的重要服务枢纽和桥梁。身为人民的公仆,公明廉洁是首要的准则和条件,一名合格的公务员理应恪守神圣崇高的道德准则,时刻以严格的准则要求自己,坚决不做出任何超越道德底线的事,时刻以公明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并且保持正派生活作风,规范严肃自己的言行和举止,始终以公正严明的公务员形象,发挥良好的带头和影响作用。

通过学习公务员法,使我对成为一名合格公务员的基本要求有了更明确的理解,也进一步加深了我对公务员这一重要职责的思想认识,可望在今后的公务员工作岗位上,能更加有效地规范自己的行为,提升自己的准则。并且全力达到学习公务员法的目的:"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依法行政,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面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清湛,作风过硬,充满生机的干部队伍",以把自己的公务员工作做到更好、更完善。

前几天参加了局机关组织《公务员法》培训,很受教益,进一步增强了公务执法意识,提高了学法用法的观念。现就法律“刚性约束”和责任方面谈下自己的体会:

公务员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中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综合法律,《公务员法》的颁布与实施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项空白,对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增强公务员责任意识,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

应该说我国对于违法的党政领导干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制度已经比较健全,但是追究工作失职、领导失误等领导责任的法律制度尚未触犯法律,也不适用纪律处分时,往往难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这在客观上形成了对领导干部监督的空白,致使长期以来领导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

《公务员法》将“引咎辞职”引入公务员管理中,强调了公务员队伍中领导成员应该承担的责任,《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引咎辞职或者因其它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将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写入法律,意味着要用法律的“刚性约束”来进一步强化法律责任,让领导责任不再一种可以“大错化小小错化了”的虚幻责任,而是更加具体化,这有助于强化领导干部的权责意识,约束其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

《公务员法》不仅把领导干部的引咎辞职制度写入法律,而且规定了公务员的辞职制度。《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明确规定了予以辞退的五种情形,那些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不胜任现任工作,不接受合理安排,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大错没有,小错不断的公务员,可以辞退。辞退制度的建立,将畅通公务员队伍的出口,打破公务员只进不出的潜规则,加快公务员合理流动,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所以,引入引咎辞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有利于培育公务员的责任意识。

为了防止公务员在任枉法、离任收赃,《公务员法》还对公务员离职后的从业作出了严格限制。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单位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违反者要予以处罚。

我国公务员队伍庞大,人数众多,如何对这支队伍进行科学管理,是公务员管理机构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公务员法》的颁布,打破了公务员管理单一化的模式,创新分类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水平。长期以来,我国公务员实行的是简单的职务分类,即只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之分。《公务员法》创新了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它职位类别。根据职位的性质、特点划分职位的类别,增设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职务,单设法官、检察官职务,有利于依据职位的特点进行更科学的管理,有利于稳定和吸引科技人才,培育一支高素质公务员科技专家队伍。有了《公务员法》,公务员的职责也更加明确。

在公务员晋升及工资待遇上,《公务员法》也做了修改,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一个公务员,可以根据其能力、工龄、业务等因素,在职务上得到提升,如果没有空缺职务担任,在从事原工作的基础上,享受与应提升职务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即职级晋升。这样公务员即使没有职务的升迁,也可以通过职级晋升获得待遇的提高,调动了公务员的积极性。此外,对于消除公务员的“官本位”意识,防止贪污腐败,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是有利于健全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制化。《公务员法》的出台,将有力地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实现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依法监督和依法保障,并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二是有利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公务员法》系统总结了我国干部人事工作的基本经验,吸收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有益做法。这既为公务员管理提供了科学合理的管理规范,又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各级政权建设,提高党。

的执政能力。《公务员法》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明确了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这将有利于促使广大公务员切实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从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的行政能力。

一是体现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公务员法》既从总体上体现党的干部路线,全面反映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队伍建设“四化”方针的根本要求,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同时又将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干部人事管理经验直接在法中予以反映,将党的干部政策转化为具体的法律规范。

二是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建立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公务员法》从现阶段我国改革发展的实际出发,体现和反映了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与西方的公务员制度相比,《公务员法》更突出强调,我国公务员无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这样就把公务员对党和国家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统一起来。

示、任期制、任职试用期制、部分职位的聘任制以及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制度。

四是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公务员法》贯彻了分类管理的思想,如将公务员职位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分类管理是为了提高管理效能的科学化水平,使党政机关协调高效运转,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服务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理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吃透法律条文、反复学习、深钻细研的基础上,更要不断地结合本职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根据工作和形势的需要加强学习,不断补充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将工作做好、做精,让群众满意。

二是注重学习,勇于创新。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在工作中要脚踏实地、正确定位,对待每一件事要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不断地学习,不断地积累,不断地丰富自身各方面的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同时要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推进工作的有效开展尽自己的一份力。

人羡慕的职业,这其中有父母的艰辛、个人的努力和组织的培养,况且我们较其他乡镇工作轻松,正常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工作的大环境好,我们没有理由不珍惜这份工作,没有理由不干好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更应该多总结反思,多学习借鉴,多注重实绩,多深入村组,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一件件具体工作的落实上和履行本职工作的行动中,以个体作用的发挥共同推进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

法学心得体会林业及感悟篇十一

北京林业大学,作为中国林业领域的重要学府,承载着培养优秀林业人才的使命。在我作为一名大学生的求学旅程中,来到这所学校,对于北京林业大学教育给我带来的感悟与体会,我想借此机会进行总结与分享。

第二段:学术熏陶的深厚。

北京林业大学以其卓越的学术研究和丰富的教学资源而闻名于业内。作为一名学生,我在这里得到了系统而全面的学术培养。在林学知识的学习中,我收获了对于植物、森林、生态等方面的深入了解。同时,学院还组织各种学术活动,如学术讲座、研讨会等,使我们有机会接触到先进的学术思想和前沿的科研成果,从而培养了我们的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

第三段:自然环境的浸润。

北京林业大学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依山傍水,四季分明。校园内的绿树成荫、鸟语花香,为我们创造了一个优美的学习与生活环境。清晨的晨跑、傍晚的散步,都在树木间寻找内心的宁静。这个环境的浸润,让我们更加关注自然的美,也培养了我们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态度。同时,学校也注重生态建设,不断增加绿化面积,倡导绿色出行和节约能源,让我们从校园中逐步领悟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第四段:师生关系的温馨。

北京林业大学师资力量强大,师风严谨,教风科学。在校期间,我遇到了很多优秀的教师,他们耐心教诲,解答问题,给予我们很多帮助。在和老师的交流中,我也体会到了一种亲切与温暖。他们不仅仅是我们的老师,更是我们的朋友、导师和学长学姐。通过与老师们的交流,我明白了自己不足之处,也知道了应该如何努力提高自己。与此同时,学校也鼓励师生间的互动交流,组织了各种活动,使我们能够更好地融入学术团队,增强彼此的凝聚力。

第五段:学习氛围的浓厚。

北京林业大学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因此在学术教育之外,也注重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学校积极开展各种文化活动、体育竞赛、志愿者服务等,丰富了我们的学习经历,拓宽了我们的视野。借助于这种浓厚的学习氛围,我们能够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学习中,掌握更多的知识,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结束语:

通过在北京林业大学的求学经历,我真切感受到了这所学校独特的魅力,并从中收获了很多宝贵的心得与体会。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始终怀念和珍惜这段宝贵的经历,将校园中的启迪与教诲,转化为我在实践中的能力和追求。同时,我也希望未来的学子们,能在北京林业大学这片沃土上,不断成长、勇攀高峰。

法学心得体会林业及感悟篇十二

向“最美公务员”学习感悟为学习宣传优秀公务员先进事迹,鲜明树立做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价值取向,更好激励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务员法学习与感悟集合1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近日,一则咨询因生活压力大,公务员周末送外卖是否违纪的问题截图在网上热传,引起了网友对公务员待遇的讨论。就在不久前,新华网也曾爆出类似的新闻,一位副镇长因医药费不得不出去开网约车而被举报受到县纪委依规查处。

《公务员法》有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但从网上的回应来看,大部分网友对公务员因家庭困难而在上班之余做兼职的情况表示理解,但也有网友认为,公务员本身的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一边在机关工作,一边做兼职工作,这样“一心二用”,如何能够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公务员也是人,也有家,也不是“超脱三界外,不再五行中”的“神仙”,也需要养家糊口,如果不是生活所迫,没有人愿意在上班之余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靠自己的本事赚点外快可以理解,但我们应该认识到,首先公务员本身身份特殊,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稍有偏差,很容易造成舆论的热议。其次公务员本身是国家的权利执掌者,利用兼职为权力谋私留下可乘之机,借此领取较高薪酬,极易滋生腐败。再次每个人的精力有限,公务员本身的工作关系着千万人的利益,工作之余做兼职容易造成精力分散,从而降低本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因此以必要的规定来进行约束,也很有必要。那么处在“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尴尬位置的公务员,在遇到经济困难时,又当何去何从呢?第一,应该实行弹性化管理,对确实在经济上有困难的同志,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调查核实后,可以进行适当的兼职活动。第二,对于确实困难的公务人员家庭,相关党组织和所属单位应该建档立案,适当予关心慰问。第三,此类事件的频发也暴露出我国基层公务员的薪资水平确实处在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因此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消费情况,合理提高基层公务员的待遇也很必要。

一是有利于健全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制化。《公务员法》的出台,将有力地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实现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依法监督和依法保障,并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二是有利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公务员法》系统总结了我国干部人事工作的基本经验,吸收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有益做法。这既为公务员管理提供了科学合理的管理规范,又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各级政权建设,提高党。

的执政能力。《公务员法》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明确了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这将有利于促使广大公务员切实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从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的行政能力。

一是体现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公务员法》既从总体上体现党的干部路线,全面反映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队伍建设“四化”方针的根本要求,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同时又将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干部人事管理经验直接在法中予以反映,将党的干部政策转化为具体的法律规范。

二是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建立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公务员法》从现阶段我国改革发展的实际出发,体现和反映了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与西方的公务员制度相比,《公务员法》更突出强调,我国公务员无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这样就把公务员对党和国家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统一起来。

示、任期制、任职试用期制、部分职位的聘任制以及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制度。

四是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公务员法》贯彻了分类管理的思想,如将公务员职位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分类管理是为了提高管理效能的科学化水平,使党政机关协调高效运转,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服务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理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吃透法律条文、反复学习、深钻细研的基础上,更要不断地结合本职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根据工作和形势的需要加强学习,不断补充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将工作做好、做精,让群众满意。

二是注重学习,勇于创新。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在工作中要脚踏实地、正确定位,对待每一件事要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不断地学习,不断地积累,不断地丰富自身各方面的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同时要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推进工作的有效开展尽自己的一份力。

人羡慕的职业,这其中有父母的艰辛、个人的努力和组织的培养,况且我们较其他乡镇工作轻松,正常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工作的大环境好,我们没有理由不珍惜这份工作,没有理由不干好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更应该多总结反思,多学习借鉴,多注重实绩,多深入村组,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一件件具体工作的落实上和履行本职工作的行动中,以个体作用的发挥共同推进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

通过学法用法,我对法律条文由表面理解到深层次内涵的深刻领悟,有了质的变化。对照所学的知识,结合本职工作,联系到执政为民、依法办事上,真正觉得法律对一个基层审计干部来说,既是护心镜,又是当家宝。

普法教育已经开展了十几个年头,随着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明显增强。我深深感到:法律意识淡薄和执法的苍白,是那样毫不留情地阻碍着发展。因此法律知识学习,对我是个很大的鞭策,更是一个很大的收获。我不仅一扫缺少法律知识带来的困惑和迷惘,更收获了增长法律知识带来的巨大财富。所以说,学法重要,用法必然,执法关键。

作为一名基层审计干部,在日常生活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的大事。我深深体会到,搞行政事务要学好《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搞审计业务要学好《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如此等等,每一项工作都涉及到法律法规。要学深学透,靠上级安排不行,必须形成自觉的、有序的、重点的学习风气和习惯,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充实,不断领悟,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才能得到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才能明显提高。

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通过从书本学到实践学,我深深感到,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办事紧密结合,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在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决策时,才能做到充分论证,依法决策,才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体会到,要想办成一件事,还必须把握好“三道关”。一是法律关。法律是准绳,法律至上、法律、法律至贵;学法律充实自己心中有数,用法律保护群众深得民心,依法律办事得心应手。二是公开关。公开是依法行政的窗口。三是行政关。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最有效的行为。干部在工作中的每个具体的行为都能反映政府的形象。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做学法榜样,当用法先锋,行法定职权。行政权的运用,最经常、最广泛、出国留学最密切地关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崇尚法制,是实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克服以言代法、以权执法的有效途径。

xx届全国人大会第xx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公务员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这部法律将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公务员法分为总则,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法律责任和附则,共18章107条,约12000字。法律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时,主要对公务员领域的以下具体内容做出规定:

——三个标准界定公务员范围。

公务员法明确界定了公务员的范围。如果一个工作人员同时符合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标准,就属于公务员的范围。法律同时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法律在总则一章指出,制定本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

法律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法律规定,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聘任制纳入公务员管理范畴。

公务员管理将引入聘任制,即机关根据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按照法律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法律规定,聘任合同期限为1年至5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至6个月。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有关专家认为,聘任制相对于传统公务员的选任制和委任制,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公务员能进不能出、缺乏活力等问题。近20年来国外公务员管理越来越多地采用聘任制。此举为机关吸引优秀的人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开辟了一条合法的渠道,为使用辅助性、操作性的人员提供一种灵活、便捷的方式。

法律还确立国家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三种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下列三种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外籍人士无缘公务员职位。

公务员法明确了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其一就是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依照这部法律,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还包括: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照上述规定可以发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什么学历,也没有回答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

法律还规定了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法律还规定了公务员享有的权利: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参加培训;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申请辞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法律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机关应当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按照法律规定,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

关于任职回避,法律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职业发展途径有望实现多元化。

我国实施多年的公务员制度只提供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个职务系列,公务员的职业发展阶梯过于单一。公务员法则在综合管理类职位外,增设了专业技术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务等,致力于建立多元化的公务员职业发展途径。

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法律规定,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法律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法律规定,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实行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资机制。按照法律规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

法律还规定,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法律还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并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法律同时还规定,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顺利通过并正式颁布,于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公务员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迈进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制定公务员法,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它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着力解决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的主要问题;它保持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制度为基础,在继承中发展;它涵义确切,内容实在,实体和程序相结合,符合实际,操作性强。

一个国家的人事制度,总是与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相适应。我国的公务员法,在总结吸收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干部人事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有益成果的基础上,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都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充分体现和反映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与外国公务员制度相比,它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第一,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西方文官制度强调所谓文官的“政治中立”,要求文官不得参加党派活动,对各党派保持“中立”。我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表明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性质:它是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政治路线服务的。

第二,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西方国家强调文官管理是一个独立的管理系统,不受政党干预,与党派脱钩,党派不得直接管理文官。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党的干部制度的组成部分,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则。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制度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主要表现为党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同时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如各级政府的重要干部,都由各级党委考察推荐,依法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决定任命。

第三,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西方文官制度在用人标准上,有的强调所谓“专才”,有的强调所谓“通才”,都把业务知识和能力作为用人的主要条件。充分体现德才兼备的原则,是我国公务员法的重要特点。“德才兼备”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选拔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原则,是党一贯坚持的干部工作方针。长期以来,我党在选拔和使用干部时,一直强调要德才兼备,并把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公务员法从公务员的选拔、考核、晋升等许多方面,都贯穿了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务员法总则规定,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在录用上,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并把考核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条件,规定不得录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为公务员;在考核上,强调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职务晋升上,强调要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注重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表现和工作实绩。

第四,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西方的文官是一个单独的利益集团,他们同政府的关系是雇员同雇主的关系,文官工会为了文官的利益经常同政府谈判,并设有专门的机构调节文官集团与政府的关系。而我国的公务员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也不容许公务员搞特权。我国的公务员既是国家的主人,又是人民群众的公仆,他们是代表人民群众执行国家公务。这就决定了他们的一切活动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忠于职守,勤勉尽责,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接受人民监督。

之所以有以上这些区别,其根本原因是,西方国家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西方实行的是多党制,我们实行的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正是这些区别说明,我国公务员制度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具有中国特色的。

2021年对中国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年,这期间我国实现全面疫情防控的阶段性胜利,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全方位、开放性历史成就,我国全面贯彻落实新技发展理念,推动更深层次改革,实行了更高水平的开放,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重大科技成果不断涌现,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环境更加优美,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可以说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向前迈出了新的一大步。而这些卓越成就的取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的彰显和体现,离不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华诞,百年大时,实为不凡。在这波澜壮阔的百年奋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紧紧依靠人民,跨过一道又一道沟坎,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为中华民族作出了伟大的历史贡献。中国共产党这一百年的征程一路走来,虽几经风雨但从未被打垮。它之所以能从一艘小小的红船成长为巍巍巨轮,就在于其把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理论作为了根本的行动指南,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就在于把共产主义确立为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并为之不懈奋斗;就在于建立了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打造的坚强组织,保持了严明的组织纪律;就在于建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获得了最广大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就在于勇于进行彻底的自我革命,永葆青先进性和纯洁性。

作为一名公务员,我积极参与厅机关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践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我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教育事业工作量大面广,涉及诸多法律法规,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最后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

作为厅机关的一名公务员,学法是用法的前提,但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我们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和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特别是近些年在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中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我们只有不断的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妥善的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才能办人们满意教育,才能为海南的发展保驾护航。

通过参加“法律进机关”相关课程学习,感觉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才能确保我们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是解放思想的前提和基础,更是解放思想的安全保障。因为法律规范对人与社会的行为具有指引性,它指引人们,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样做,不可以怎样做。从理论上说,不坚持依法行政,我们的工作就没有方向,近于空谈。从实践中看,不坚持依法行政,就有可能会导致我们行政机关公务员随心所欲、恣意妄行,会把实践引入误区,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确切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依法办事才是可行之道。

“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开展使得我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有了更深入了解,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得到了增强,特别是对有关教育教学法律法规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为在今后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运用法律的知识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必须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应该熟知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清各种当前社会政治、经济形势,要善于把握正确的前进方向,要毫不动摇的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只有首先解决好方向问题我们才能够走的稳,走的远。而过硬的政治素质,高尚的政治情操是保证我们正确方向的根本。培训期间,通过对必备理论的学习,认真解读了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法治国家等理论知识,对《公务员法》的认真学习和细心揣摩,让我深刻领会了公务员的,进一步树立了人民公仆意识,为任职后依据公务员法干好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这些理论知识为我消除了迷惘心理,照亮了前进努力的方向。使我深刻的了解到公务员精神就是: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具体到工作当中首先应尽职尽责,公务员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

因此,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的责任意识,尽职尽力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其次要廉洁奉公。要有良好的情操,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同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办事,努力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最后要团结协作。单位的工作是一个整体,部门的划分是为了在分工的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公务员要有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这样才能更好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通过学习,我明白公务员培训不仅仅是法定要求,更是公务员转变角色,走上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为人民服务的要求。这种思想上的转变不仅要快更要彻底,要从根本上克服自身意识上潜在的优越感,树立责任意识,这对于我今后的成长、发展都有重大意义。使我学到和掌握了实用的工作技能和方法,指导了以后的实践,从而严于律己,严格遵守纪律,踏实学习,以良好的品德树立个人良好的形象。在工作岗位上准确正确的定位自己,用开放的心态,实干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学习,提高素质。争做一名合格、优秀公务员。

此次培训重视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基础培训和整体培训。课程内容十分丰富,注重基础理论的同时更强调与实际结合,与实用融合。通过学习,我逐渐明晰了认知自我、重塑自我、管理自我、成功自我、创新自我、发展自我以及人文自我的深刻,使我认识到要提高综合能力,一是要提高学习能力。

学习能力是一项基本能力,也是公务员顺利成长、不断进步的动力源。新任公务员要向书本学习,在阅读中提高智慧能力;要向实践学习,在工作中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要向同事学习,在沟通中提高协调能力;要向群众学习,在联系中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要向领导学习,在观察中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各种专业的培训,多途径提高自身能力。二是要加强反应能力。提高公务员的反应力,就是要加强应对复杂局面能力的锻炼。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的公务员,首先要增强对各类破坏社会稳定的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在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面前,要临危不惧,要承受得起各种压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化解矛盾。

其次,要增强对不同类型重大变化的应变能力。要力求做到及时反应、准确反应,动态把握变化趋势,科学掌握变化规律,提前预见可能出现的问题,防患于未然,积极应对变化。

要加强执行力。党的执政能力集中体现为公务员的执行力。要增强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要确保质量,注重实效;要善于选择最佳执行路径;要建立和完善执行体系和机制,扩大执行力的效能。

要加强实践。勤于实践锻炼是公务员提高工作本领、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途径。在实践锻炼中提高分析判断能力。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服务,建立在对客观实际情况正确把握的基础之上。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有机结合起来,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用实践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要敢于尝试,勇于创新,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从而在实践锻炼中提高工作本领。

四是学有所得受益匪浅,为今后创新工作打下了基础。

理论知识的学习,使我得以重温学生时代的幸福时光,为以后继续提高理论知识素养,更深入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结合实际的畅谈又让我对当前和未来有了更美好的憧憬和自信,也为胜任新的岗位和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深知,创新是政府机关工作活力的源泉,这就要求我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要首先具有创新工作的意识和勇气,解放思想,打破常规和主观偏见的约束,敢于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能超越原有的观念,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为今后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能力,干好工作和争做合格公务员、优秀公务员明确了努力的方向。

五是“学,然后知不足”,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工作。

在不断深化学习的同时,我清醒的认识到自己还有很多不足,如何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工作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适应新的工作岗位,顺利实现角色转变尤为重要,不仅是身份转变更关键的是思想转变,作为一名新录用公务员,对公务员职责以及以后工作的方法、方向甚至工作中的人际交往都不甚明了。光靠书本知识是不够的,更主要的还是要多结合实践工作。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一定要具备过硬的业务能力和素质,这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和根本。而这些都是我目前比较欠缺和亟需加强锻炼学习的。要弥补不足,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实践,不断总结。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不断充实我们的思想,完善自身素质,提高个人能力。

一是要调整心态,增强自信。“境由心生”良好的心态是前行的动力。培训中,教授专家多次从心理调适、生命的意义、日常工作方法等方面,对我们进行了解惑、指导,使我对新的工作有了新的了解。要有一种开放的心态,正确的定位,心甘情愿、脚踏实地当好一名“新兵”的态度。

二是要珍惜岗位,踏实工作。生疏的工作内容,紧迫的任务,一点一滴都是全新的考验,虽有压力,更是学习的动力。要切实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立志做好事。在工作中,既要忌眼高手低,又要防患得患失,正确认识事业和自身的关系,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好本职工作脚踏实地地从本职工作的一点一滴做起。

三、要努力学习,提高素质。学习,是公务员提高自身素质能力的基本途径和法宝。加强理论知识、业务知识的学习对新录用公务员来说尤为重要。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始终自觉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学习要始终坚持学以致用,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在学习中努力工作,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工作中去,用理论来指导自己的工作。四是要廉洁自律,树好形象。一定要在思想上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做到始终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在理想信念上始终坚定不移,在法律上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增强党纪法规意识,经受住各种考验,树立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的良好形象。

总之,作为一名公务员,必须坚持执政为民,服务大众的理念,迎接新时代的挑战,苦练基本功,扎根基层,为成为一名优秀的基层行政工作人员而努力!

2020年12月,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此次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于2020年6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要求,激励着干部担当作为。

此次修改对公务员队伍的政治要求更加明确,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公务员制度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一系列政治要求体现到了立法目的、管理原则、条件义务当中。此外,修改后的公务员法完善了公务员职务、职级等相关规定,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领导职务与职级的任免、升降等条文做出了修改,这完善了公务员体系的激励机制,为提升工作干劲提供了助益。公务员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责任,此次修改增加了公务员监督和应当遵守纪律等规定,修改完善了回避情形、责令辞职、离职后从业限制等规定,增加了在录用、聘任等工作中违纪违法有关法律责任等规定。这种修改增加了对公务员岗位的监管力度,也能够推动公务员自我约束意识的增强,促使公务员更公正、廉洁地履行为人民服务的责任。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公务员的健康成长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全面贯彻党中央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在严明纪律约束、健全严管链条、加强重点监督、引导公务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做了详实的规范,在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品格重视的同时,通过进一步严明纪律、严密监督,筑起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的防火墙。

作为一名普通的公务员,在学习新公务员法后,进一步明确了要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始终保持对党对人民的初心。思想上,保持理想信念,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工作上,做到勤奋敬业、勇于担当。做到始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敢于直面问题、直面矛盾、直面群众需求,真诚服务,将感情和责任心用于工作,把时间和精力付诸实践,把工作做实、做稳、做好。学习上,还要意识到“徒法不足以自行”,单靠学习公务员法是不够的,要从纸面进入脑内,从脑内落实到脚下,在不断学习中不断实践,在法律要求基础上提高自身职业道德标准和素养,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做一名群众满意的公务员。

初心如磐,以史为鉴。2021年,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迎着2021“牛年”的东风,“十四五”开局起步,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激励全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前行力量,以全面从严治党擎起朗朗乾坤。

今天是正月初九,春节的年味和团圆的气氛还未完全消散,各行各业的人们已从阖家团圆的氛围中抽离出来,展开新一年的新旅程。

“党史学习教育”已“蓄势待发”,以史为鉴,重温史诗,红色教育“生根发芽”。

追溯历史,倾听回响。习近平总书记执政以来高度关注党史学习教育,特别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学好、学深,把脉中国共产党的发展进程,汲取宝贵经验助力新时代新发展,并在多次考察谈话和重大会议上指出:广大党员、干部要多学党史、中国史,自觉接受红色传统教育,常学常新,不断感悟,巩固和升华理想信念,把中国革命历史作为最好的营养剂,修好党史教育这门必修课,了解我们党和国家事业的来龙去脉,汲取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史经验,增添正能量,正确了解党和国家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

“党史学习教育”承“华诞献礼”,以学为基,传承经典,初心使命“落地开花”。

行程万里,初心如一。2021年,站在诸多历史交汇点上,“十四五”开局起步与党的“百年华诞”交相辉映,更凸显历史感和责任感。各基层党组织要全面加强组织建设,通过多形式、全渠道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等学习教育和活动编排,切实做好“党史学习教育”落地生根;坚持把政治过硬摆在首位,进一步优化干部任选用机制,突出抓好社区(村)“两委”换届工作,确保干部德配其位、才配其位,切实抓好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大胆识人用人,充分发挥好在基层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机制,锤炼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铁军”。

“党史学习教育”呈“主题常态”,向史而新,谱写华章,播种星火“进千万家”。

鉴往知来,百炼成钢。从“小小红船”到“巍巍巨轮”,从“春天的故事”到“新时代华章”,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开拓前进,从没有路的地方,走出了一条人间正道。作为党员干部新时代必修课,“党史学习教育”是广大党员干部学党史、守初心、担使命的有力抓手,是以史为鉴催生政治智慧的有效路径,是各领域党组织开展落实工作的根本遵循。各领域要在“党史学习教育”上下细、下足功夫,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带领大家接受一次思想政治洗礼,让“党史”进万家,让“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生活化。

前几天参加了局机关组织《公务员法》培训,很受教益,进一步增强了公务执法意识,提高了学法用法的观念。现就法律“刚性约束”和责任方面谈下自己的体会:

公务员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中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综合法律,《公务员法》的颁布与实施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项空白,对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增强公务员责任意识,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

应该说我国对于违法的党政领导干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制度已经比较健全,但是追究工作失职、领导失误等领导责任的法律制度尚未触犯法律,也不适用纪律处分时,往往难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这在客观上形成了对领导干部监督的空白,致使长期以来领导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

《公务员法》将“引咎辞职”引入公务员管理中,强调了公务员队伍中领导成员应该承担的责任,《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引咎辞职或者因其它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将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写入法律,意味着要用法律的“刚性约束”来进一步强化法律责任,让领导责任不再一种可以“大错化小小错化了”的虚幻责任,而是更加具体化,这有助于强化领导干部的权责意识,约束其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

《公务员法》不仅把领导干部的引咎辞职制度写入法律,而且规定了公务员的辞职制度。《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明确规定了予以辞退的五种情形,那些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不胜任现任工作,不接受合理安排,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大错没有,小错不断的公务员,可以辞退。辞退制度的建立,将畅通公务员队伍的出口,打破公务员只进不出的潜规则,加快公务员合理流动,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所以,引入引咎辞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有利于培育公务员的责任意识。

为了防止公务员在任枉法、离任收赃,《公务员法》还对公务员离职后的从业作出了严格限制。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单位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违反者要予以处罚。

我国公务员队伍庞大,人数众多,如何对这支队伍进行科学管理,是公务员管理机构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公务员法》的颁布,打破了公务员管理单一化的模式,创新分类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水平。长期以来,我国公务员实行的是简单的职务分类,即只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之分。《公务员法》创新了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它职位类别。根据职位的性质、特点划分职位的类别,增设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职务,单设法官、检察官职务,有利于依据职位的特点进行更科学的管理,有利于稳定和吸引科技人才,培育一支高素质公务员科技专家队伍。有了《公务员法》,公务员的职责也更加明确。

在公务员晋升及工资待遇上,《公务员法》也做了修改,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一个公务员,可以根据其能力、工龄、业务等因素,在职务上得到提升,如果没有空缺职务担任,在从事原工作的基础上,享受与应提升职务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即职级晋升。这样公务员即使没有职务的升迁,也可以通过职级晋升获得待遇的提高,调动了公务员的积极性。此外,对于消除公务员的“官本位”意识,防止贪污腐败,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大精神,全面实施石屏县“六五”普法规划,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牛街镇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织者和,肩负着领导、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业的重要职责。牛街镇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积极引导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做尊崇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表率,带动全镇人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建设“平安牛街法治牛街”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明确任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适应党的十八大对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出的新要求,牛街镇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普法教育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一是突出学习宪法;二是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是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四是深入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五是深入推进法治实践。

健全制度。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工作制度,牛街镇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际效果。一是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二是健全领导干部用法制度;三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年度考核制度;四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责任追究制度。

创新方法。创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牛街镇积极拓宽学法渠道,在坚持自学为主的基础上,结合领导干部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实际,确定学习内容,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辅导;努力推进方式方法创新,主动与其他乡镇及县属部门交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验,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积极探索研究式、互动式学法方式,通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研讨等形式,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公务员法作为一部凝聚近二十多年来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公职法规。对我国公务员的队伍和人才建设起了强有力的促进作用,不仅是我国公务员要学习理解的基本规范,也是我国公务员思想的重要指导基础。在学习公务员法的过程中,我认真结合联系了公务员岗位的实际,对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具体可归纳为以下五点:

在公务员法第一章总则的第四条中指出,公务员制度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并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不仅是党和政府的重要方针,也是公务员制度的核心方针,身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最首要的就是以制度中的指导思想为核心,给自己制定正确的思想政治前提,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带着以此为指导的崇高信念严守岗位,展开工作。

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职责,公务员法中履行义务的第一点要求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为一名肩负国家职责的公务员,更应该严格强有力地要求自己以国家利益为首,不做任何侵犯国家利益或者和国家利益有冲突的事,并且要对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有高度的理解,时刻以国家准则为出发点,严格要求自己的道德规范,高度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在遵法守法上起到模范领头的作用,时刻秉持着身为一名公务员所必需的良好原则和形象。

公务员法中履行义务的第二点和第三点要求分别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公务员这一岗位不仅是国家赋予的神圣职责,也是人民托付的高度使命,身为一名合格公务员,只有按照规定的每个程序,贯彻落实好制度的每个要求,做好自己的份内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处理好人民的各种诉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热忱把工作完成好,才能不辜负人民所托付的使命,发挥出公务员这个岗位的重要影响力和效用.

公务员法中履行义务的第五点要求指出"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身为一名合格公务员,除了做好自己的份内职守,勤恳地完成自己的份内工作,服从上级命令也是重要的一个环节,一名合格的公务员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随时调动自己的工作积极性,全力贯彻和理解上级的政策方针,服从领导上级的命令,保持良好的工作协同性和配合性,以及时刻配合做好工作的责任心态,才能富有效力地完成所属岗位的职责。

"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是公务员法履行义务的第八点要求,公务员肩负着国家的公务,是人民和国家的重要服务枢纽和桥梁。身为人民的公仆,公明廉洁是首要的准则和条件,一名合格的公务员理应恪守神圣崇高的道德准则,时刻以严格的准则要求自己,坚决不做出任何超越道德底线的事,时刻以公明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并且保持正派生活作风,规范严肃自己的言行和举止,始终以公正严明的公务员形象,发挥良好的带头和影响作用。

通过学习公务员法,使我对成为一名合格公务员的基本要求有了更明确的理解,也进一步加深了我对公务员这一重要职责的思想认识,可望在今后的公务员工作岗位上,能更加有效地规范自己的行为,提升自己的准则。并且全力达到学习公务员法的目的:"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依法行政,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面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清湛,作风过硬,充满生机的干部队伍",以把自己的公务员工作做到更好、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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