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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修路心得体会和方法 修路的感受(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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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修路心得体会和方法 修路的感受(6篇)
2023-01-05 15:09:11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参与修路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项目建设及岳府阅20xx第126号文件精神,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相互配合协作,共同完成本建设项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文等。

第二条 施工依据

2.1甲方给乙方的项目开工通知(计划任务书)。

2.2甲方提交的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清单等基础资料。

2.2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①《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乙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及委托书。

3.2甲方委托事务所对项目合同造价核审的报告。(详见市财政评审办委托岳金审(20xx)第081号审计报告)

3.3甲方驻工地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订的技术要求和工程量签证。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及施工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4.1工程名称:岳阳市青年路太子庙道路工程;

4.2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附件;

4.3合同金额:壹仟壹佰陆拾捌万贰仟伍佰零柒元叁角陆分(¥11682507.36;(注:已下浮8%)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开工前提供全套施工图3份 。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及时间。 开工前三天,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第七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7.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7.2实行监理的总监姓名及其监理范围。

第八条 乙方驻工地项目负责人

第九条 工程期限

9.1本合同全部工程自20xx年12月27日开工至20xx年4月27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时间计划。

9.2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以顺延工期。

(1)由于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使工程被迫停工;

(2)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使工程不能继续施工;

(3)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图纸(包括水准点),及时解决施工纠纷等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对此,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并通过书面表式确定顺利期限。如因乙方责任延误,造成施工困难和施工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施工准备

甲方工作:完成征地、拆迁;办理工程开工手续;保证三通;向乙方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组织施工、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提供地下(上)管线的保护要求,线路资料等。

乙方工作:组织有关人员了解和熟悉图纸,踏勘施工现场: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现场平面布置,搭建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或订购构件等一切施工准备。

第十一条 对乙方的有关要求

11.1对工程分包的要求; 不得分包。

11.2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遵守施工规范。

11.3对特殊施工工艺的要求;

11.4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环境卫生的要求; 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实施。

11.5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11.6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包括进度报表、资金计划、工期要求等)。

第十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及造价

12.1合同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施工,单价采用清单报价,清单内未涉信的增补工程项目现场签证后按岳阳市“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下浮8%计算。严格按照岳金审(20xx)第081号审计报价执行。

12.2无单价包干的项目按清单进行结算,无定额子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总价(单价包干除外)按8%下浮。

12.3招投标项目按中标价和有关协议的结算方式结算。

第十三条 工程付款

13.1工程进度款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每月底上报本月完成的工程量,累计计算,扣除累计已完工程量,经监理单位审核后交甲方审查,根据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在三十天内付给乙方(或作说明),工程进度款最高支付额度为已完成工程量造价的50%;

1 3.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总价在12个月内分期拨付,具体为工程竣工验收拨付工程款的60%,按时办理竣工决算资料后累计拨付至工程款70%,同时乙方必须100%结清民工工资,余款待终审后一年内付清(不计利息)。留5%的资金款作为工程保质金,待工程保修期满,达到质量要求,按有关规定结清。

第十四条 施工和工程质量

14.1乙方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全部工程应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14.2工程建设和使用中如发生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重大事故,由乙方及主要责任人负终身责任。

14.3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工程和设计变更按有关规定办理。

14.4乙方订的工程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必须时甲方可随机抽样检查,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因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4.5对隐蔽工程乙方必须在工程隐蔽前二十四小时以书面道知甲方、监理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经检查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后乙方方可继续下道工序。如乙方不按程序办理,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等单位届时未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对此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事后提供重作检查,符合要求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符合要求其由乙方负责。

1 4.6工程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无偿保修。

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

1 5.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竣工验收时,乙方应提供以下竣工资料:

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证录等施工技术资料。

②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提供竣工图纸。

15.2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方,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另订验收日期。

15.3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十天内由乙方向甲方(或指定单位)移交完毕。如不能按时接受,致使己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不得因有经济纠纷拒绝交付。

15.4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搞好工程结算,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15.5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五天内将竣工工程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进行审定,甲方接到上述资料后,应在一个月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末审定完成或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结算。

第十六条 附则

16.1合同正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备案实施办法》规定,向有关部门备案。

16.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尾数后失效。

16.3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订附款。

16.5有关承包合同的其它问题,均按照《建筑工程合同条例》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其它

1、在设计与经评审的清单范围内,工程量按现场监理实际工程量计算。

2、本工程合同价为合同控制上从,超出清单外工程量及上限总价,需事先拿出方案,报请甲方审查认可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不予计价。

3、施工过程中,乙方无条件接受市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对可能影响工程造价明关因素进行的监督。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工程部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地址: 帐号:

对于参与修路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同学们:

铁路是人民经济的动脉,它在我国建设中有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爱护我们的铁路,如果没有这些动脉,我们的生活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我们穿的、用的、玩的、吃的都离不开火车运输,我们出去旅游时,也要乘坐火车,所以铁路和我们的日常生活是息息相关的。

我们能经常听到许许多多的在铁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例如:在1993年4月30日,044次货物列车与一违章抢越无人看守道口的满载春游学生的大客车相撞,造成30余名花季少年死于非命;在1998年8月5日,徐某在调车场穿越轨道时,被解体作业的流放车轧断后腿,造成终生残废;在20xx年8月13日20时,王某等六名少年进入某车站3站台玩耍。21时许,王某爬上车站5道停留的客车顶部时,被机车牵引用的带电接触网电击身亡。有些人,为了贪图小便宜,而破坏铁路,比如拧铁路轨上的镙丝钉,造成了交通事故,这样造成的后果不单单是火车被毁,还会造成受伤或死亡,就为了那点小便宜而造成的伤害、死亡值得吗?就因为那些人的一、二元钱,而造成了国家的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的损失值得吗?所以,破坏铁路的后果是很可怕的。 这些事故都是因为人们不爱护铁路而造成的。

我们生活中的许多的工业原料、生活用品都是靠铁路源源不断地运至祖国的四面八方,如果没有铁路,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想象,煤炭运不出去,使得炼刚厂不能生产,工人叔叔就只好下岗待业,生产不出钢铁,我们就制造不出飞机、大炮、坦克、军舰等一些武器,没有武器解放军叔叔拿什么来保卫我们的祖国呢?离开了煤,很多火力发电厂就不能发电,没有了电,我们的很多

行业都不能正常运转„„所以,我们必须爱路、护路,这些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的义务。

“人民铁路为人民,人民铁路人民爱”。京秦铁路从我县境内穿过,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证同学们的人身安全,共铸平安铁路,希望同学们做到以下几点:

1、不翻网、破网,横越轨道;

2、不在铁道线上行走、坐卧、逗留、玩耍、捡拾垃圾;

3、不在铁路铁路道心和钢轨上放置垃圾等障碍物;

4、不拆卸铁路设施、设备;

5、不石击列车和铁路信号灯等设备;

6、不碾扎小刀;

7、不在铁路两侧路基上放牧、挖坑取土;

8、不抢越道口,过铁路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9、不扒乘火车、钻车、翻越火车;不攀爬铁路旁的高压电杆;

10、不做任何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违法行为。

同学们,保护铁路,人人有责,让我们行动起来,参与到爱路、护路的行列中吧!让我们树立一个爱路、护路的良好气氛,使列车畅通无阻地驰向祖国的四面八方,为早日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吧!

对于参与修路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吉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专门投资、经营和管理餐饮产业的公司。

本公司(已)于 年 月在哈市 投资组建哈尔滨吉xx公司 店。总面积 平方米。为了让忠诚员工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遵循大家的企业大家办,共同发展、共同致富的办企宗旨,为了增加公司团队的参与意识,提高团队的凝聚力,改善团队的福利,提高员工生活品质,公司决定凡符合下列条件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业绩突出的员工可优先有偿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入股协议内容如下:

一、 能够遵守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协议附后),认同本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赢利模式和企业发展的愿景规划。

二、 参与入股经营分红人员资格:

1. 热爱并能够立志于长期从事餐饮事业,对公司有较高的忠诚度和责任心;

2. 凡在本公司工作满2年(含2年)以上的一般员工享有特殊工作技能或突出贡献的;

3. 工作满1年半以上的核心管理人员(经理以上级别的),或对企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

*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均有资格成为公司的参与入股经营分红股东,当入股名额有限时将根据公司制定的评审机制评选出优胜者,符合条件但评审未入股者在下次享有优先入股的权利。

三、 参与入股方式及股份额度:

公司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可以现金投入方式入股。 年 月 日

前一次性到位入股金额 元后,您将拥有公司 店 %的股份的分红权。本公司的总投资(预算投资)为 万元,每股为 万元整。

入股额度原则上店经理级以上核心管理人员不得超过总股份的10%(含10%),有特殊突出贡献或特殊技术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超过7%(含7%)。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考虑。入职年限达到2年的一般员工入股股份应不超过5%(含5%)。

四、 利益风险的承担:

公司财务部每月 号按每位股东的入股比率,将上个月的经营利益结算给每位股东如当月亏损,用下月赢利弥补公司以此类推,并附有公司该月的财务报表。

五、 退股员工股东无论以何种方式理由离开公司或被公司开除,都将视为退股:

1. 员工退出的股份,按所有股东出资比例排序依次收购;

2. 门店正式营业前退股,在门店经营四月整后的当月10号全部退回投入的资金;

3. 门店正式营业一年以内退股,所退金额为本金减去已领收利益的余额或经营亏损应承担的份额,在正式提出退股后的第三月份10号一次性退还;

4. 领取红利大于本金离开或被公司开除,将不在派发红利且不退还本金;

5. 如在本公司犯有重大主观意识的原则性错误,公司有权责令其退股,所退金额按上述1至4条款中内容执行。

6. 公司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被迫解散或停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各位股东的责任。

7. 员工离职之日即为退股结算日,离职满三个月后,方可领取剩余本金。

8. 员工个人因不可抗拒因素(不包括刑事案件)造成的伤残不能正常上班,员工可选择退股或派发红利两种方式(详情按公司股东合作协议执行)。

*退股请算的方式参照以上条例执行。

六、 依照协议规定对不退返本金及其红利的,公司作为企业发展基金。

七、 本股份为员工内部股,员工不得私下转让,如有违反本条款公司视同其退股。

八、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视为甲、乙双方认同该协议之各项条款,协议开始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应,如单方违约应承担其违约责任。

九、 本公司享有该协议的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吉xx公司: 入股人: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对于参与修路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同学们:

铁路是人民经济的动脉,它在我国建设中有重要的作用。我

们应该爱护我们的铁路,如果没有这些动脉,我们的生活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我们穿的、用的、玩的、吃的都离不开火车运输,我们出去旅游时,也要乘坐火车,所以铁路和我们的日常生活是息息相关的。

我们能经常听到许许多多的在铁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例如:在1993年4月30日,044次货物列车与一违章抢越无人看守道口的满载春游学生的大客车相撞,造成30余名花季少年死于非命;在1998年8月5日,徐某在调车场穿越轨道时,被解体作业的流放车轧断后腿,造成终生残废;在20xx年8月13日20时,王某等六名少年进入某车站3站台玩耍。21时许,王某爬上车站5道停留的客车顶部时,被机车牵引用的带电接触网电击身亡。有些人,为了贪图小便宜,而破坏铁路,比如拧铁路轨上的镙丝钉,造成了交通事故,这样造成的后果不单单是火车被毁,还会造成受伤或死亡,就为了那点小便宜而造成的伤害、死亡值得吗?就因为那些人的一、二元钱,而造成了国家的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的损失值得吗?所以,破坏铁路的后果是很可怕的。 这些事故都是因为人们不爱护铁路而造成的。

我们生活中的许多的工业原料、生活用品都是靠铁路源源不断地运至祖国的四面八方,如果没有铁路,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想象,煤炭运不出去,使得炼刚厂不能生产,工人叔叔就只好下岗待业,生产不出钢铁,我们就制造不出飞机、大炮、坦克、军舰等一些武器,没有武器解放军叔叔拿什么来保卫我们的祖国呢?离开了煤,很多火力发电厂就不能发电,没有了电,我们的很多

行业都不能正常运转„„所以,我们必须爱路、护路,这些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的义务。

“人民铁路为人民,人民铁路人民爱”。京秦铁路从我县境内穿过,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证同学们的人身安全,共铸平安铁路,希望同学们做到以下几点:

1、不翻网、破网,横越轨道;

2、不在铁道线上行走、坐卧、逗留、玩耍、捡拾垃圾;

3、不在铁路铁路道心和钢轨上放置垃圾等障碍物;

4、不拆卸铁路设施、设备;

5、不石击列车和铁路信号灯等设备;

6、不碾扎小刀;

7、不在铁路两侧路基上放牧、挖坑取土;

8、不抢越道口,过铁路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9、不扒乘火车、钻车、翻越火车;不攀爬铁路旁的高压电杆;

10、不做任何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违法行为。

同学们,保护铁路,人人有责,让我们行动起来,参与到爱路、护路的行列中吧!让我们树立一个爱路、护路的良好气氛,使列车畅通无阻地驰向祖国的四面八方,为早日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吧!

倡议人:

xx年x月x日

对于参与修路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专门投资、经营和管理餐饮产业的公司。

本公司(已)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在哈市 投资组建________公司____店。总面积________平方米。为了让忠诚员工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遵循大家的企业大家办,共同发展、共同致富的办企宗旨,为了增加公司团队的参与意识,提高团队的凝聚力,改善团队的福利,提高员工生活品质,公司决定凡符合下列条件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业绩突出的员工可优先有偿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入股协议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

一、 能够遵守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协议附后),认同本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赢利模式和企业发展的愿景规划。

二、 参与入股经营分红人员资格:_______________

1. 热爱并能够立志于长期从事餐饮事业,对公司有较高的忠诚度和责任心;

2. 凡在本公司工作满2年(含2年)以上的一般员工享有特殊工作技能或突出贡献的;

3. 工作满1年半以上的核心管理人员(经理以上级别的),或对企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

*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均有资格成为公司的参与入股经营分红股东,当入股名额有限时将根据公司制定的评审机制评选出优胜者,符合条件但评审未入股者在下次享有优先入股的权利。

三、 参与入股方式及股份额度:_______________

公司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可以现金投入方式入股。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

前一次性到位入股金额 ________元后,您将拥有公司________店 ________%的股份的分红权。本公司的总投资(预算投资)为 ________元,每股为________元整。

入股额度原则上店经理级以上核心管理人员不得超过总股份的10%(含10%),有特殊突出贡献或特殊技术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超过7%(含7%)。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考虑。入职年限达到2年的一般员工入股股份应不超过5%(含5%)。

四、 利益风险的承担:_______________

公司财务部每月 号按每位股东的入股比率,将上个月的经营利益结算给每位股东如当月亏损,用下月赢利弥补公司以此类推,并附有公司该月的财务报表。

五、 退股员工股东无论以何种方式理由离开公司或被公司开除,都将视为退股:_______________

1. 员工退出的股份,按所有股东出资比例排序依次收购;

2. 门店正式营业前退股,在门店经营四月整后的当月10号全部退回投入的资金;

3. 门店正式营业一年以内退股,所退金额为本金减去已领收利益的余额或经营亏损应承担的份额,在正式提出退股后的第三月份10号一次性退还;

4. 领取红利大于本金离开或被公司开除,将不在派发红利且不退还本金;

5. 如在本公司犯有重大主观意识的原则性错误,公司有权责令其退股,所退金额按上述1至4条款中内容执行。

6. 公司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被迫解散或停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各位股东的责任。

7. 员工离职之日即为退股结算日,离职满三个月后,方可领取剩余本金。

8. 员工个人因不可抗拒因素(不包括刑事案件)造成的伤残不能正常上班,员工可选择退股或派发红利两种方式(详情按公司股东合作协议执行)。

*退股请算的方式参照以上条例执行。

六、 依照协议规定对不退返本金及其红利的,公司作为企业发展基金。

七、 本股份为员工内部股,员工不得私下转让,如有违反本条款公司视同其退股。

八、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视为甲、乙双方认同该协议之各项条款,协议开始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应,如单方违约应承担其违约责任。

九、 本公司享有该协议的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 入股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

对于参与修路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管理,提高路政管理水平,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下简称《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路政管理。

本规定所称路政管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为维护公路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以下统称“路产”)的行政管理。

第三条路政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行政”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部根据《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主管全国路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路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公路法》的规定或者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路政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的路政管理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保护路产;

(三)实施路政巡查;

(四)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五)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六)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七)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依照《公路法》的有关规定,受让公路收费权或者由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成的收费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人员负责。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路产。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路产的义务,有检举破坏、损坏路产和影响公路安全行为的权利。

第二章路政管理许可

第八条除公路防护、养护外,占用、利用或者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以及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应当根据《公路法》和本规定,事先报经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同意。

第九条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

(三)安全保障措施;

(四)施工期限;

(五)修复、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额。

第十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应当按照《公路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

(三)安全保障措施;

(四)施工期限;

(五)修复、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额。

第十一条因抢险、防汛需要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范围内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应当按照《公路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

(三)安全保障措施;

(四)施工期限。

第十二条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

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或者军用车辆执行任务需要在公路上行驶的,可以不受前款限制,但是应当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第十三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确需在公路上行驶的,按照《公路法》第五十条和交通部制定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应当按照《公路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标志的内容;

(三)标志的颜色、外廓尺寸及结构;

(四)标志设置地点(公路名称、桩号);

(五)标志设置时间及保持期限。

第十五条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应当按照《公路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或者平面布置图。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

(三)施工期限;

(四)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六条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应当按照《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公路界桩的距离);

(三)安全保障措施;

(四)施工期限。

第十七条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应当依照《公路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

(三)树木的种类和数量;

(四)安全保障措施;

(五)时间;

(六)补种措施。

第十八条除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公路法》第八条第二款就国道、省道管理、监督职责作出决定外,路政管理许可的权限如下:

(一)属于国道、省道的,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办理;

(二)属于县道的,由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办理;

(三)属于乡道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办理。

路政管理许可事项涉及有关部门职责的,应当经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同意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中,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事项,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第十九条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应当作出决定。作出批准或者同意的决定的,应当签发相应的许可证;作出不批准或者不同意的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路政案件管辖

第二十条路政案件由案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管辖。

第二十一条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指定管辖。

下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对属于其管辖的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处理的,可以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决定。

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可以直接处理属于下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管辖的案件。

第二十二条报请上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处理的案件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决定直接处理的案件,案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首先制止违法行为,并做好保护现场等工作,上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确定管辖权。

第四章行政处罚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

(二)违反《公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跨越、穿越公路的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三)违反《公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

(四)违反《公路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

(五)违反《公路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六)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规定,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公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

(二)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的。

第二十五条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可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设置平面交叉道口的,依照《公路法》第八十条的规定,责令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依照《公路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公路法》第八章及本规定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依照《公路法》有关规定实施。

第三十条实施路政处罚的程序,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理。

第五章公路赔偿和补偿

第三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路产损坏的,应向公路管理机构缴纳路产损坏赔(补)偿费。

第三十二条根据《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经批准占用、利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三条路产损坏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赔偿数额较小,且当事人无争议的,可以当场处理。

当场处理公路赔(补)偿案件,应当制作、送达《公路赔(补)偿通知书》收取公路赔(补)偿费,出具收费凭证。

第三十四条除本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可以当场处理的公路赔(补)偿案件外,处理公路赔(补)偿案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立案;

(二)调查取证;

(三)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或听证;

(四)制作并送达《公路赔(补)偿通知书》;

(五)收取公路赔(补)偿费;

(六)出具收费凭证;

(七)结案。

调查取证应当询问当事人及证人,制作调查笔录;需要进行现场勘验或者鉴定的,还应当制作现场勘验报告或者鉴定报告。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对公路赔(补)偿案件处理程序的具体事项未作规定的,参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理。

办理公路赔(补)偿案件涉及路政处罚的,可以一并进行调查取证,分别进行处理。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公路赔(补)偿通知书》认定的事实和赔(补)偿费数额有疑义的,可以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复核。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公路赔(补)偿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当事人。

本条规定不影响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法定权利。

第三十七条公路赔(补)偿费应当用于受损公路的修复,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章行政强制措施

第三十八条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当场不能处理完毕的车辆,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公路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签发《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责令该车辆停驶并停放于指定场所。调查、处理完毕后,应当立即放行车辆,有关费用由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承担。

第三十九条违反《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依法责令限期拆除,而设置者逾期不拆除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强行拆除。

第四十条违反《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依法责令限期拆除,而建筑者、构筑者逾期不拆除的,依照《公路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强行拆除。

第四十一条依法实施强行拆除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由设置者、建筑者、构筑者负担。

第四十二条依法实施路政强行措施,应当遵守下列程序:

(一)制作并送达路政强制措施告诫书,告知当事人作出拆除非法标志或者设施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拆除非法标志或者设施的期限,不拆除非法标志或者设施的法律后果,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三)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四)经督促告诫,当事人逾期不拆除非法标志或者设施的,制作并送达路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五)实施路政强制措施;

(六)制作路政强制措施笔录。

实施强行拆除涉及路政处罚的,可以一并进行调查取证,分别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当事人拒不履行公路行政处罚决定;

(二)依法强行拆除受到阻挠。

第四十四条《公路法》第八章及本规定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依照《公路法》有关规定实施。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有关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路政巡查,认真查处各种侵占、损坏路产及其他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路政管理人员依法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车辆停放场所、车辆所属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四十八条公路养护人员发现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路产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公路管理机构报告,协助路政管理人员实施日常路政管理。

第四十九条公路经营者、使用者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应当接受路政管理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为其提供方便。

第五十条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向公路管理机构报告。

第五十一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路政管理人员的执法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对其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依法处理。

第八章人员与装备

第五十二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专职路政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路政管理工作。

第五十三条路政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本辖区公路的行政等级、技术等级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第五十四条路政管理人员录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20周岁以上,但一线路政执法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45岁;

(二)身体健康;

(三)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四)持有符合交通部规定的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第五十五条路政管理人员实行公开录用、竞争上岗,由市(设区的市)级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第五十六条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持证上岗。

第五十七条路政管理人员必须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熟悉业务,清正廉洁,文明服务、秉公执法。

第五十八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路政管理队伍建设,提高路政管理执法水平。

第五十九条路政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门用于路政管理的交通、通信及其他必要的装备。

用于路政管理的交通、通讯及其他装备不得用于非路政管理活动。

第六十一条用于路政管理的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公路法》第七十三条和交通部制定的《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第九章内务管理

第六十二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路政内务管理制度,加强各项内务管理工作。

第六十三条路政内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路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二)路政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三)路政管理人员执法考核、评议制度;

(四)路政执法与办案程序;

(五)路政巡查制度;

(六)路政管理统计制度;

(七)路政档案管理制度;

(八)其他路政内务管理制度。

第六十四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公开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公路赔(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十六条路政管理文书的格式,由交通部统一制定。

第六十七条本规定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八条本规定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1990年9月24日交通部发布的《公路路政管理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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