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一镇三地政治思想心得体会简短 思政思想感悟(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5 06:28:39 页码:7
一镇三地政治思想心得体会简短 思政思想感悟(4篇)
2023-01-05 06:28:39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一镇三地政治思想心得体会简短一

(一)建设原则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市场导向,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产业兴旺、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为xx区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二)建设目标通过“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前景较好、组织化程度较高、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镇,促进地方特色产业由资源变产品、产品变商品、商品变名品,带动产品开发、产业发展,富裕一方农民,振兴一方经济。

按市下达建设目标任务与统一安排,2020-2021年,我区共扶持7条专业村,每条村安排资金约100万元,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带动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一村一品示范村,新增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结合实际,全区2020年建设3条村,2021年建设4条村。

(一)建设条件一是产业主导性强。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已初步形成1-2个特色主导产业,农业主导产业规模占比较高,申报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产业总产值30%以上。名特优新产业可适当放宽标准,发展名特优新产业的村镇(乡),原则上要在最适种养区发展。

二是新型经营主体强。具有一定数量正常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能承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任务。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及农村致富带头人。

(二)建设内容各地要从产业实际情况出发,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做精一批特色产业。各地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培育壮大1-2个具有本地特色的主导产业,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特色产业。

二是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适应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功能,推广“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农民”、“合作社+专业市场+农民”等经营模式,支持发展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模式,提高“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组织化程度,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是推广一批绿色生态技术。推行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轻简高效种养技术模式,建设一批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

制定一批标准绿色生产技术规范;

示范推广优质、特色、高效品种,强化地方特色品种的保护、利用和提纯复壮,提高供给精准和有效性;

示范推广节水灌溉、肥药减量控害、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

四是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鼓励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认证,加强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农产品品牌。认定一批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推荐一批省、国家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对认定为专业村镇的产品,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商标、统一logo,力争实现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提升我市特色农产品的供给质量,提高我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五是推动一批产业融合。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储藏、保鲜、烘干、清洗、分组、包装等初加工设备设施,开发一批特色精深加工产品,拓展运销服务等相关产业,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在发展特色产业基础上,与新农村建设、xx道活化利用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相结合,拓展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等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提档升级。发展订单农业,及时对接供需,搭建特色农产品营销推介展示平台,建立一村一品产品采购商联盟,强化市场体系建设,实现特色产品优质优价。

六是推广一批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技术。支持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推广,鼓励农机农艺融合;

推广“机器换人”,提升劳动效率。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相结合,支持发展电子商务营销,探索推广“一村一品一店”模式。

七是加快一批土地流转。以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载体,鼓励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提升我区农业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水平。

(一)县级职责。

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本区入库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验收考评、绩效评价等有关情况;

对辖区开展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进行业务指导;

组织、审核、汇总辖区市级、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和全国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申报。

(二)镇级职责。

镇(街)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确定发展特色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含实施主体专用银行账号),组织制定总体项目申报方案(含资金使用方案)和实施方案并入库,每月通过信息平台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自验、绩效自评。申报市级、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

(三)行政村职责。

协助镇(街)人民政府开展主导产业确定、实施主体遴选、土地流转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工作。申报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认定。

(四)实施主体职责。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实施主体,主要职责是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清单,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与农民建立利益紧密联结机制。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每月向镇人民政府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自验和绩效自评。

(五)其他部门职责。

各级财政部门视情况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各级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进行审计。

(六)项目专家职责。

按照《关于推荐xx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专家库人选的函》等要求,区农业农村部门于2020年1月前组建不少于9名(含)专家的项目专家库,按评审、验收等工作实际,在项目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5名专家,组成评审或验收专家组,以实地考察结合审阅项目材料方式进行评审、验收,形成评审或验收意见,报区农业农村部门。

四、入库和审批“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采取项目库管理,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需要在xx省农业农村厅建立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进行入库申报,区、镇(街)人民政府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项目库内完成项目入库、审核、审批、备案、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跟踪报送、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管理。

(一)入库项目。

入库的项目须具备地方特色强、经济带动能力强、促进贫困户增收作用强等条件。

(二)入库时间。

2020年、2021年实施项目分别在2020年2月10日前、2020年8月底前完成入库。

(三)审批程序1.镇(街)人民政府负责确定发展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组织申报并入库。

2.区农业农村部门于2020年2月和2020年10月,组成评审专家组分别对2020年和2021年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打分;

审核通过评审的入库项目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报xx市农业农村局。

3.实施主体、镇(街)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部门和人民政府必须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4.项目库管理其他有关规定按照《xx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管理办法》执行。

xx区的建设资金按市、区3:7的比例筹集建设,对完成任务较好的给予一定奖励。区级补助资金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由区、镇级负担资金按照镇级财政管理体制分担,区级部分由农业农村局做好预算安排。鼓励各地统筹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支持力度,发挥资金的集聚作用。

(二)资金用途。

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并向公益性、基础性、服务性项目倾斜。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用于租赁土地、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用、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不得用于企业债务等一般性支出。

(三)工作经费安排1.实施项目的前中后期工作经费(含会议,租车,专家评审、验收劳务报酬和邀请外地专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以及项目审计等相关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使用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村工作管理经费及公共事务管理经费。

2.项目专家评审、验收劳务报酬标准(含税):正高、副高和中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次每天分别为2000元、1500元和1000元;

每次半天分别为1000元、750元和500元;

专家组长按照正高标准。

3.邀请外地专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参照区农业农村局执行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应标准向区农业农村局凭据报销。

(四)资金管理。

区农业农村局制订年度资金分配方案,连同任务清单一并提供区财政局,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整体下达并按预算级次拨付补助资金。区财政部门收到预算文件后,根据任务清单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并根据项目申请和批复情况以及各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及时将资金下拨至项目实施主体,不采取报账制。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其他有关规定参照《xx省农业农村厅xx省财政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发展作为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统筹安排,组织成立专班,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做好指导服务。

(二)严格程序要求。

严格按照要求筛选审核入库项目,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审核、审批、备案等程序,确保入库项目科学、精准。

(三)做好绩效评价。

镇(街)人民政府和实施主体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区农业农村局年终牵头对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约束性任务进行绩效考核。区财政局视项目推进情况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产业扶贫、“一事一议”等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设置应符合原渠道资金的绩效目标要求。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区、各镇(街)人民政府下年度“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时间要求。

项目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区财政部门要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至实施主体账户。自财政资金下拨至实施主体账户之日起1年内,要完成项目建设,向镇(街)

人民政府提交项目相关资料,并配合做好绩效评价。

(五)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复制打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范例与样板。

(六)鼓励多方投资。

加强金融支农创新,结合“万企帮万村”行动,撬动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投入。要充分发挥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和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两个平台的作用,切实解决“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鼓励将主导产业农产品纳入地方农业保险保障范围,探索开展特色农产品生产收入保险试点。

关于一镇三地政治思想心得体会简短二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产业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粤农农规〔2019〕2号文)和《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委办字〔2019〕56号)等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围绕建设与粤港澳大湾区相匹配的美丽乡村,大力发展美丽经济,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农民受益”的原则,通过项目实施,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前景较好、组织化程度较高、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镇,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带动产品开发、产业发展,富裕一方农民,振兴一方经济。自2020年开始,连续3年,结合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每年扶持3-5个村创建“一村一品”样板村,样板村“一村一品”主导产业产值增长30%以上;所在村参与项目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未参与项目农民提高10%以上,努力使每一个样板村都具有自己的特色,形成自己的亮点;到2022年全市扶持10个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形成2个特色农业产业专业镇。

(一)建设条件。“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产业主导性强。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已初步形成1—2个特色主导产业,农业主导产业规模占比较高,申报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产业总产值30%以上。名特优新产业可适当放宽标准,原则上要在最适种养区发展。

2.新型经营主体强。具有正常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联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承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任务。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及农村致富带头人等优先支持。

3.组织保障有力。区、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镇村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推进工作机构,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扶持政策。

(二)建设任务。各区要依托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立足本地资源、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依托种养业、绿水青山、田园风光、沙田水乡和乡土文化等,发展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乡村产业,打造一批新型乡村产业特色村、镇,专业村、镇力争实现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

各区要从产业实际情况出发,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建设任务包括但不限于:

1.做精做特做强一批特色产业。各区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培育壮大1-2个具有本地特色的主导产业。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特色产业。

2.培育一批新型主体。加快培育适应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联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的功能,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民”“合作社+专业市场+农民”等经营模式,支持发展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模式,提高“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组织化程度,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3.推广一批绿色生态技术。建设一批绿色高效生态循环生产示范基地,形成一批标准绿色生产技术规范。围绕资源高效利用,示范推广肥药减量控害、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突破资源环境瓶颈,缓解资源环境压力;围绕生产效能提升,示范推广节本降耗、轻简高效等技术,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4.打造一批知名品牌。推行标准化生产,开展“三品一标”认证,鼓励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产品申报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认证,加强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对认定为专业村、镇的产品,实施“三统一”: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商标、统一logo,力争实现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提高我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5.推动一批产业融合。要大力扶持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储藏、保鲜、烘干、清洗、分组、包装等初加工设备设施,开发一批特色精深加工产品,拓展运销服务等相关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在发展特色产业基础上,与美丽乡村建设、南粤古驿道活化、乡村慢行道建设、农事体验、乡村节庆活动等乡村振兴举措相结合,拓展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康养等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推进农业与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提档升级和特色产品优质优价。

(一)市级职责。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方案、认定办法与资金使用管理、对约束性任务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绩效考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对各区推荐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候选专业村镇进行评选,达到认定办法要求的,纳入市级专业村镇,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

(二)区级职责。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总体责任,对“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进行统筹规划和审批监管,组织项目验收。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本区入库项目,报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审批,并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验收考评、绩效评价等有关情况,组织、审核、汇总辖区专业村、镇认定有关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三)镇级职责。镇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确定发展特色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制定总体项目申报方案(含资金使用方案)并申报入库,组织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自验、绩效自评。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专业镇认定。

(四)行政村职责。组织开展“一村一品”示范村申报、主导产业确定、实施主体遴选、土地流转、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收益分配等工作,并提供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表决书;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专业村认定。

(五)实施主体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联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实施主体,主要职责是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清单,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与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利益紧密联结机制。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向镇人民政府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绩效自评。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发展作为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统筹安排。镇人民政府作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人员,加强项目日常监督管理,选好产业、选强实施主体,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按时上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建立完善项目管理档案,组织好项目自验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提前谋划布局,严格程序要求,做好项目储备。各区、镇要遴选一批产业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能够代表当地农业特色,符合市场需求,带动农户增收效果好的项目,严格按照要求筛选审核入库项目,落实公开公示、审核把关等程序。区、镇责任部门要扎实做好项目的组织、入库、审核、审批、备案等工作,确保入库项目科学、精准。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推荐专业村、镇的认定工作。

(三)做好绩效评价。各区要负责组织项目所在村镇和实施主体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的绩效自评和验收考评。市农业农村局年终对约束性任务开展绩效考核,市财政局视项目推进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四)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创新示范工作,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营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典型剖析,打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范例与样板。

(五)鼓励多方投资。加强金融支农创新,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推进普惠金融“村村通”,积极培育村镇银行、涉农投资和担保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动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投放方式,切实解决“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鼓励将主导产业农产品纳入地方农业保险保障范围,探索开展特色农产品生产收入保险试点。

关于一镇三地政治思想心得体会简短三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产业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如期完成建设目标任务,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粤农农规〔2019〕2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管理办法》(粤农农规〔2019〕5号)、《关于印发新会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试行)的通知》(新府办〔2019〕18号)、区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印发江门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9.30)、《关于推荐新会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专家库人选的函》和《关于征求新会区2020—2021年“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新农农函〔2019〕266号)等文件要求,综合各镇(街)、区财政局和公开征求有关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我区实施方案。

(一)建设原则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市场导向,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产业兴旺、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为新会区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二)建设目标

通过“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前景较好、组织化程度较高、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镇,促进地方特色产业由资源变产品、产品变商品、商品变名品,带动产品开发、产业发展,富裕一方农民,振兴一方经济。

按市下达建设目标任务与统一安排,2020-2021年,我区共扶持7条专业村,每条村安排资金约100万元,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带动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一村一品示范村,新增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结合实际,全区2020年建设3条村,2021年建设4条村。

(一)建设条件

一是产业主导性强。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已初步形成1-2个特色主导产业,农业主导产业规模占比较高,申报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产业总产值30%以上。名特优新产业可适当放宽标准,发展名特优新产业的村镇(乡),原则上要在最适种养区发展。

二是新型经营主体强。具有一定数量正常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能承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任务。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及农村致富带头人。

三是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作用强。具备条件的优先直接支持扶贫开发帮扶对象发展生产,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二)建设内容

各地要从产业实际情况出发,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做精一批特色产业。各地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培育壮大1-2个具有本地特色的主导产业,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特色产业。

二是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适应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功能,推广“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农民”、“合作社+专业市场+农民”等经营模式,支持发展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模式,提高“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组织化程度,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是推广一批绿色生态技术。推行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轻简高效种养技术模式,建设一批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制定一批标准绿色生产技术规范;示范推广优质、特色、高效品种,强化地方特色品种的保护、利用和提纯复壮,提高供给精准和有效性;示范推广节水灌溉、肥药减量控害、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

四是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鼓励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认证,加强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农产品品牌。认定一批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推荐一批省、国家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对认定为专业村镇的产品,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商标、统一logo,力争实现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提升我市特色农产品的供给质量,提高我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五是推动一批产业融合。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储藏、保鲜、烘干、清洗、分组、包装等初加工设备设施,开发一批特色精深加工产品,拓展运销服务等相关产业,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在发展特色产业基础上,与新农村建设、南粤古驿道活化利用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相结合,拓展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等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提档升级。发展订单农业,及时对接供需,搭建特色农产品营销推介展示平台,建立一村一品产品采购商联盟,强化市场体系建设,实现特色产品优质优价。

六是推广一批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技术。支持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推广,鼓励农机农艺融合;推广“机器换人”,提升劳动效率。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相结合,支持发展电子商务营销,探索推广“一村一品一店”模式。

七是加快一批土地流转。以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载体,鼓励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提升我区农业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水平。

各级政府、农业农村、财政、审计部门及新型经营主体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

(一)县级职责。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本区入库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报区人民政府审批;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验收考评、绩效评价等有关情况;对辖区开展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审核、汇总辖区市级、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和全国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申报。

(二)镇级职责。镇(街)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确定发展特色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含实施主体专用银行账号),组织制定总体项目申报方案(含资金使用方案)和实施方案并入库,每月通过信息平台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自验、绩效自评。申报市级、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

(三)行政村职责。协助镇(街)人民政府开展主导产业确定、实施主体遴选、土地流转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工作。申报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认定。

(四)实施主体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实施主体,主要职责是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清单,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与农民建立利益紧密联结机制。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每月向镇人民政府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自验和绩效自评。

(五)其他部门职责。各级财政部门视情况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各级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进行审计。

(六)项目专家职责。按照《关于推荐新会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专家库人选的函》等要求,区农业农村部门于2020年1月前组建不少于9名(含)专家的项目专家库,按评审、验收等工作实际,在项目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5名专家,组成评审或验收专家组,以实地考察结合审阅项目材料方式进行评审、验收,形成评审或验收意见,报区农业农村部门。

“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采取项目库管理,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需要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建立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进行入库申报,区、镇(街)人民政府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项目库内完成项目入库、审核、审批、备案、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跟踪报送、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管理。

(一)入库项目。入库的项目须具备地方特色强、经济带动能力强、促进贫困户增收作用强等条件。

(二)入库时间。2020年、2021年实施项目分别在2020年2月10日前、2020年8月底前完成入库。

(三)审批程序

1.镇(街)人民政府负责确定发展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组织申报并入库。

2.区农业农村部门于2020年2月和2020年10月,组成评审专家组分别对2020年和2021年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打分;审核通过评审的入库项目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报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3.实施主体、镇(街)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部门和人民政府必须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4.项目库管理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管理办法》执行。

(一)资金来源。新会区的建设资金按市、区3:7的比例筹集建设,对完成任务较好的给予一定奖励。区级补助资金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由区、镇级负担资金按照镇级财政管理体制分担,区级部分由农业农村局做好预算安排。鼓励各地统筹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支持力度,发挥资金的集聚作用。

(二)资金用途。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并向公益性、基础性、服务性项目倾斜。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用于租赁土地、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用、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不得用于企业债务等一般性支出。

(三)工作经费安排

1.实施项目的前中后期工作经费(含会议,租车,专家评审、验收劳务报酬和邀请外地专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以及项目审计等相关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使用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村工作管理经费及公共事务管理经费。

2.项目专家评审、验收劳务报酬标准(含税):正高、副高和中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次每天分别为2000元、1500元和1000元;每次半天分别为1000元、750元和500元;专家组长按照正高标准。

3.邀请外地专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参照区农业农村局执行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应标准向区农业农村局凭据报销。

(四)资金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制订年度资金分配方案,连同任务清单一并提供区财政局,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整体下达并按预算级次拨付补助资金。区财政部门收到预算文件后,根据任务清单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并根据项目申请和批复情况以及各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及时将资金下拨至项目实施主体,不采取报账制。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其他有关规定参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资金拨付后,3个月内未完成项目审批和实施主体收到项目资金1年内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各镇(街)人民政府和实施主体,将给予通报,并对政府分管或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项目进展慢、绩效差的实施主体,将减少其他涉农资金安排。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实施主体,按程序取消资格,收回项目财政补助资金,3年内不得申报同类资金项目,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发展作为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统筹安排,组织成立专班,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做好指导服务。

(二)严格程序要求。严格按照要求筛选审核入库项目,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审核、审批、备案等程序,确保入库项目科学、精准。

(三)做好绩效评价。镇(街)人民政府和实施主体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区农业农村局年终牵头对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约束性任务进行绩效考核。区财政局视项目推进情况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产业扶贫、“一事一议”等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设置应符合原渠道资金的绩效目标要求。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区、各镇(街)人民政府下年度“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时间要求。项目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区财政部门要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至实施主体账户。自财政资金下拨至实施主体账户之日起1年内,要完成项目建设,向镇(街)人民政府提交项目相关资料,并配合做好绩效评价。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复制打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范例与样板。

(六)鼓励多方投资。加强金融支农创新,结合“万企帮万村”行动,撬动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投入。要充分发挥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和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两个平台的作用,切实解决“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鼓励将主导产业农产品纳入地方农业保险保障范围,探索开展特色农产品生产收入保险试点。

关于一镇三地政治思想心得体会简短四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产业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3号)等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设原则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市场导向,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产业兴旺、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为广东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资源整合和示范推广等方面的作用,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成兴村强镇的发展工程和富裕农民的民生工程。

二是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选择既有地方特色又有市场前景的产业发展,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一村一品、一镇一业”。

三是企业主体。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项目实施主体,发挥实施主体主观能动性,高质高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四是统筹结合。“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要和产业扶贫、产业园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相结合,既要发展产业,又要兼顾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中央专项扶贫资金优先扶持省定贫困村和有贫困人口的地区,申报产业扶贫的项目优先安排项目资金;省级“一事一议”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村级公益性事业建设。

(二)建设目标

通过“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前景较好、组织化程度较高、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镇,促进地方特色产业由资源变产品、产品变商品、商品变名品,带动产品开发、产业发展,富裕一方农民,振兴一方经济。自2019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扶持1000个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到2021年全省扶持3000个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形成200个特色农业专业镇,实现粤东西北地区全覆盖。带动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新增一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我省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数走在全国前列。

(一)建设条件

一是产业主导性强。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已初步形成1-2个特色主导产业,农业主导产业规模占比较高,申报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产业总产值30%以上。名特优新产业可适当放宽标准,发展名特优新产业的村镇(乡),原则上要在最适种养区发展。

二是新型经营主体强。具有一定数量正常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能承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任务。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及农村致富带头人。

三是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作用强。具备条件的优先直接支持2277个省定贫困村和扶贫开发帮扶对象发展生产,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二)建设内容

各地要从产业实际情况出发,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做精一批特色产业。各地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培育壮大1-2个具有本地特色的主导产业,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特色产业。

二是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适应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功能,推广“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农民”“合作社+专业市场+农民”等经营模式,支持发展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模式,提高“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组织化程度,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是推广一批绿色生态技术。推行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轻简高效种养技术模式,建设一批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制定一批标准绿色生产技术规范;示范推广优质、特色、高效品种,强化地方特色品种的保护、利用和提纯复壮,提高供给精准和有效性;示范推广节水灌溉、肥药减量控害、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

四是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鼓励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认证,加强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农产品品牌。认定一批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推荐一批国家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对认定为专业村镇的产品,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商标、统一logo,力争实现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提升我省特色农产品的供给质量,提高我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五是推动一批产业融合。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储藏、保鲜、烘干、清洗、分组、包装等初加工设备设施,开发一批特色精深加工产品,拓展运销服务等相关产业,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在发展特色产业基础上,与新农村建设、南粤古驿道活化利用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相结合,拓展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等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提档升级。发展订单农业,及时对接供需,搭建特色农产品营销推介展示平台,建立一村一品产品采购商联盟,强化市场体系建设,实现特色产品优质优价。

六是推广一批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技术。支持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推广,鼓励农机农艺融合;推广“机器换人”,提升劳动效率。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相结合,支持发展电子商务营销,探索推广“一村一品一店”模式。

七是加快一批土地流转。以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载体,鼓励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提升我省农业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水平。

各级政府、各部门及新型经营主体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

(一)省级职责。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报省政府审定批复;并具体制定《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管理办法》《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管理办法》,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制定省财政资金分配和产业适宜区等规划,指导全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工作。建设和维护“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信息管理平台,指导、督导项目实施,视项目进展情况组织项目抽验,对约束性任务进行绩效考核。评审、批复用于“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支撑、宣传等工作的省本级资金项目。组织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和全国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申报、示范村镇认定。

(二)市级职责。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本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汇总本辖区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项目,并将项目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验收考评、绩效评价等有关情况,视本市实施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进展情况组织抽验。审核推荐辖区内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和全国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申报、示范村镇认定有关材料,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三)县级职责。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总体责任,负责“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统筹规划、审批、监管和验收。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本县(市、区)入库项目,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验收考评、绩效评价等有关情况;对辖区开展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审核、汇总辖区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和全国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申报、示范村镇认定有关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部门。

(四)镇(乡)级职责。镇(乡)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确定发展特色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含实施主体专用银行账号),组织制定总体项目申报方案(含资金使用方案)和实施方案并入库,每月通过信息平台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自验、绩效自评。申报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

(五)行政村职责。协助镇(乡)人民政府开展主导产业确定、实施主体遴选、土地流转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工作。申报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

(六)实施主体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实施主体,主要职责是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清单,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与农民建立利益紧密联结机制。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每月向镇(乡)人民政府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自验和绩效自评。

(七)其他部门职责。各级财政部门视情况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各级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进行审计。

“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采取项目库管理,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建立“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各县(市、区)、镇(乡)人民政府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项目库内完成项目入库、审核、审批、备案、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跟踪报送、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管理。

(一)入库项目。入库的项目须具备地方特色强、经济带动能力强、促进贫困户增收作用强等条件。

(二)审批程序。镇(乡)人民政府负责确定发展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组织申报并入库。县农业农村部门对入库项目进行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农业农村部门,市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实施主体、镇(乡)人民政府、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项目库管理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管理办法》执行。

(一)资金来源。2019-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每年统筹整合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约10亿元用于“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鼓励各地统筹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支持力度,发挥资金的集聚作用。

(二)支持区域。统筹整合用于“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的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重点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和贫困山区,兼顾惠州市惠东县、龙门县、博罗县,肇庆市高要区、四会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和江门市恩平市、台山市、开平市等农业产业大县,鼓励符合条件的垦区积极参与。珠三角地区自筹建设资金,自行安排建设数量,并在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内备案实施方案,填报项目绩效。

(三)资金用途。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并向公益性、基础性、服务性项目倾斜。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用于租赁土地、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用、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不得用于企业债务等一般性支出。

(四)资金管理。省农业农村厅制订年度资金分配方案,连同任务清单一并提供省财政厅,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整体下达并按预算级次拨付补助资金;未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由省农业农村厅单独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提供省财政厅办理预算下达手续。县级收到预算文件后,根据任务清单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并根据项目申请和批复情况以及各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及时将资金下拨至项目实施主体,不采取报账制。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一)奖励措施。省农业农村厅对“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进度快、成效好的镇(乡)人民政府和认定为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村委会或镇(乡)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奖励。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管理办法》执行,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按照农业部有关要求执行。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和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有关认定情况将全省通报,并抄送有关市、县政府。

(二)惩罚措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资金拨付至县财政后,3个月内未完成项目审批和实施主体收到项目资金1年内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县级政府和实施主体,将给予通报,并对政府分管或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项目进展慢、绩效差的实施主体,将减少其他涉农资金安排。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实施主体,按程序取消资格,收回项目财政补助资金,3年内不得申报同类资金项目,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已列为2019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发展作为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统筹安排,组织成立专班,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做好指导服务。

(二)严格程序要求。严格按照要求筛选审核入库项目,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审核、审批、备案等程序,确保入库项目科学、精准。

(三)做好绩效评价。镇(乡)人民政府和实施主体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绩效评价。省农业农村厅年终牵头对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约束性任务进行绩效考核。省财政厅视项目推进情况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产业扶贫、“一事一议”等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设置应符合原渠道资金的绩效目标要求。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县(市、区)、镇(乡)人民政府下年度“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时间要求。省级资金下达3个月内,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项目审批等工作。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至实施主体账户。自财政资金下拨至实施主体账户之日起1年内,要完成项目建设。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复制打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范例与样板。

(六)鼓励多方投资。加强金融支农创新,结合“万企帮万村”行动,撬动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投入。要充分发挥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和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两个平台的作用,切实解决“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鼓励将主导产业农产品纳入地方农业保险保障范围,探索开展特色农产品生产收入保险试点。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