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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三中全会心得体会实用 第三次新疆三中全会心得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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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三中全会心得体会实用 第三次新疆三中全会心得体会(6篇)
2023-01-05 06:14:41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自治区三中全会心得体会实用一

第一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公民必须实行计划生育,做到少生优生,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新观念。

第二条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第三条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必须持有关证件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生育证件,领取《生育证》后方可怀孕和生育。新婚夫妇领取《生育证》时,应自觉与村民自治委员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未办理《生育证》而怀孕的,依照《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应接受补救措施;未办理《生育证》而生育,影响本村人口计划的执行及考核的,除接受上级计划生育部门处罚外,还应向村民自治委员会缴纳罚款50元。

第四条育龄夫妇应在其新生婴儿出生五天内,主动自觉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婴儿的出生日期、性别情况。在婴儿出生后的42天至90天内,采取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生育一孩的,应由育龄妇女采取上环手术;生育二孩的,应由夫或妻采取结扎手术。逾期未作术,影响村手术及时率的,除接受上级计生部门处罚外,还应向村民自治委员会缴纳罚款50元。

第五条已婚育龄妇女中的重检对象应参加每年四次(二、五、八、十一月的十至二十日)的妇检,因故暂时不能按时参加妇检的,应提前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书面请假),事后要及时补检。无故不参加或逾期参加妇检而影响村妇检率的,除接受上级计生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次向村民自治委员会缴纳罚款50元。重检对象必须亲自参加妇检,不得代检。若有代检情况的发生,则分别给予应检和代检者处以50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移送上级计生部门给予从重处理。

第六条收养婴幼儿的,应按《收养法》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收养手续。被收养的婴幼儿视为该育龄夫妇的子女,计入其子女数,育龄夫妇按照子女情况落实相应计划生育政策。收养婴幼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按照规定由计生业务部门进行处罚外,村民自治委员会给予该收养人处以罚款50元。

第七条已婚育龄人员外出务工、经商的,在外出前应先与村民自治委员会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计划生育协议书》,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必须自觉遵守计划生育规定,经常向村民自治委员会反馈计划生育执行情况。属妇检对象的,可到流入地计生服务部门参加妇检,并按户籍地规定的妇检时间寄回妇检证明;有生育情况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并寄回婴儿出生证明及避孕节育手术证明复印件(手术可在流入地计生服务部门进行)。外出期间以流入地计生部门管理为主。外出期间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由当地计生业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若影响本村当年人口计划的执行及考核的,村民自治委员会应由计生业务部门给予该夫妇处以罚款50元。

第八条按时参加村和镇计生部门组织召开的人口学校等培训会议,积极参加计生协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向村民自治委员会请假。无故不参加培训会及协会活动的,村民自治委员会按缺少一次处以罚款10元。

第九条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人和事,发现本村村民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人和事,应及时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对知情不报,经村民自治委员会查证属实的,由村民自治委员会处以罚款50元。

第十条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公开村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本村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开本村当年生育、节育情况,公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情况等。第十一条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村民,由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委员会对照条约集体研究,作出处理决定。对村民自治委员会作出的处理决定,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如当事人拒不履行,村民自治委员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违反本村规民约的村民,不能享受上级扶贫及村级给予的其它优惠待遇。

第十二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的优惠措施:1、村民按照规定的条件,要求出具办理各种婚育证件的证明时,村民自治委员会应为村民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2、村民生育一孩并办理独生子女证后,村民自治委员会应给予每例一次性补助50元的奖励经费,在进行各种公益事业的建设时,每年安排义务工给独生子女户应略少于普通村民义务工的10%。3、会同上级政府切实认真开展三结合帮扶,让计生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充分享受政策规定的各种优惠待遇,并通过计生户辛勤耕耘、努力工作、发展生产,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4、对检举、揭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经村民自治委员会查实后,每例奖给举报者50元,村民自治委员会为举报者保密。5、如本村的村办企业有规模和效益,可优先照顾和解决计生户及子女的就业。

第十三条本村规民约,经各小组群众会议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执行过程中需进行修正,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四条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村规民约,由村民自治委员会负责解释。

村规民约范文大全

为加强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加快建设新渔村,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经村民代表会议商定,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全体村民均有保护渔文化和各旅游景点的义务。村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占用村内公用场地景点和土地,保持村内公用场地和各景点清洁、卫生。

二、严禁在人行道、公路及渔家乐、宾馆前面的停车道、绿化带上补网、垒网,对违者除责令改正外,如屡教不改者予以经济处罚。

三、村内所有的景点、景观、渔家乐公园、渔家乐宾馆等必须纳入村的统一管理,并遵守有关规定,切勿不良抬价,不正当竞争。

四、村民建房必须服以本村规划,并按规定程序申报,在领取有关建房许可证等后,按批准的地点和面积详图设计施工建房。

五、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提倡晚婚。

六、本村任何组织和个人一律不准招用16周岁以下的人做工捕鱼。违者责令其限期辞退,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七、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本村村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和应征。

八、要尊老爱幼,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禁止虐待、遗弃、伤害行为,任何人不得剥夺已婚女子的合法继承权,丧偶、女子有继承遗产和不定期户再婚的权利。

九、村民发生纠纷时,由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报镇调解委员会及人民法院裁决。

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定、经销、买卖、私藏管制刀具、火枪等凶器和危险物品。严禁吸毒、贩毒。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煽动群众到机关学校、企业、村委会办公地、他人住宅起哄捣乱、闹事、制造事端,不得寻衅造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十一、不得非法搜身、侵入他人住宅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准诽谤他人和侮辱妇女,邻里之间发生纠纷不得采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对殴打他人造成伤害的,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情节严重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二、不得在公路、水域航道上设置障碍,不得在航道上捕鱼作业,不损毁、移动指示标志,不损毁公路及人行道、绿化带、停车道、候车厅等集体公共设施,不乱砍滥伐树木。

十三、严禁传播淫秽物品,严禁卖淫嫖娼,严禁赌博和小偷小摸,反对迷信活动,严禁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取财物。,

十四、积极推进殡葬改革,服从殡葬管理,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婚嫁、丧葬大操大办。

十五、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作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2、责令写出悔过书;3、损坏财物的责令其恢复原状,并作价赔偿;4、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5、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优抚金。

十六、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本年度不评先进、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文明老大、文明单位。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村规民约。

十七、本村村规民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八、本村村规民约自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有关自治区三中全会心得体会实用二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电话

地址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工作内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店岗位担任职务(工种)。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15号为发薪日;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1、实行计时工资制,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每月工资元(包括全勤奖、几件奖金另计);

2、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及纪律奖惩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2、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外,还需给乙方加发经济补偿金。

3、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相关损失。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教育纠正或给予相应处罚。

3.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场地,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保证乙方工作的正常进行,甲方需结合乙方的实际情况、个人意愿、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综合情况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兼职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正常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乙方要听从甲方负责人指挥,服从调动。

3.乙方要在每月底向甲方报备次月的休息天数,甲方将根据店内情况统一安排。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安排的时间执行,不得私自休息。

4.在本公司担任此工作是乙方的自愿行为,乙方在工作期间,应遵纪守法、严格自律、爱护身体、端正行为。

在工作时间外发生的或与工作无关的一切行为和后果,皆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乙方若欲离职,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本协议自动解除。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与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若因乙方违反规定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必须在甲方所提供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三个月以上,如中途离职则按照自离处理,工作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

2.乙方在公司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如法定节假日不能放假,则工资按双倍计算。

3.如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可续约。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订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有关自治区三中全会心得体会实用三

(一)协助上级政府部门做好事:

1、上半年为13位享受低保的残疾人申请困难救助金1350元;

2、为长期生病的低保户、残疾人、困难居民家庭申请到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款总共 10050元。

3、今年11月止,为3户享受低保的家庭就业申请到再就业补助。

4、从今年8月起,街道民政部门委托社区居委会每月为长期生病的困难居民和癌症病人、重残疾人员赠送爱心购物券每人一张金额50元(在石桥铺新世纪超市领取米、油等);他们是陈宸、陈世海、刘健、谢业琴、何兴顺、龚世和等10人。

(二)社区直接办理好事:

1、今年初,科威支路至钟表厂路段路灯整月不亮,经过多次协调,并在人大代表何利忠的督促下,恢复了照明。

2、 延长原钟表厂车队至成渝高速公路桥下200米路灯。

3、 4月协调路灯所对钟表厂家属区门口没有路灯的地段安装了2盏路灯,解决了居民的出行安全。

4、 4月份社区居委会与渝州社区医院启动特困居民公益手术合作项目。兰花村困难居民唐吉莉直肠改道获得成功,直接节约人民币2万元。

5、树语城一老人唐继珍,路经朝阳路段不幸摔断手腕,用去医药费xx元,多次找夜市经营户无果,经居委会出面5次协调,最终经营户一次性600元从道义上给予了补偿。

6、社区帮助石新路69号人才楼小区,面向社会招聘大学生对其自治管理,获得成功。目前正在为小区提供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相关程序和办法。

有关自治区三中全会心得体会实用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实行村民自治,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本村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委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实施村务管理,并充分体现“四个民主”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本章程在广泛征集本村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级重大事项听证会制度

第四条听证内容。凡是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如村集体土地的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种植结构调整、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

第五条听证对象。一般由村民代表、党员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群众代表、有关部门领导、专家、技术人员等。必要时可邀请在本村的市、区、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党代表。

第六条听证程序。听证人员围绕听证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或进行解释说明,听证会议结束后,由听证会召集人综合各方意见,提出建议方案。讨论通过后,根据方案实施。

第七条基本要求。①听证会召开之前,应事先将听证会内容、时间、地点向村民公布,村民可以参加旁听,并发表意见。②建议方案须经应到会村民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未获通过的,由村民代表表决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次听证。

第三章村民代表会议

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两委班子成员组成。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在10日内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召集和主持。

第四章 干部管理、村民小组管理

第九条本村干部考评管理的对象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工、团、妇、民兵组织负责人及村其他专职干部。

第十条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如村干部学习制度、值班制度、干部会议制度、廉政勤政制度等。

第十一条本村划分为  个村民小组,各村民小组设组长人,组长由本组村民推荐产生(组长一般应为村民代表),具体负责本组的各项事务,听取、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教育、组织、带领本组村民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五章 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管理

第十二条村民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视听费按季上交,不得拖欠。

第十三条村委会用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各项集资款的使用情况和收支账目,向村民公布。

第六章 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四条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由村党支书和村委会主任负总责,由村委会设立计生协会,具体组织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凡居住本村的村民包括外来暂住人口都必须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服从本村计划生育各项管理。对违反计划外生育条例或不服从管理的,村两委会有权上报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按条例处罚。

第七章 社会治保调解管理

第十六条为了维护本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村委会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委员会,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十七条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利用宣传栏、广播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安全防范,大胆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和负案外逃的刑事犯罪分子,积极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八条子女应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照顾好老人起居,关心老人的健康,孝敬公婆,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的一种良好社会风尚。弘扬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争做文明人,争创文明户。

第十九条协助政法机关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枪械、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对私自制造、运输、贮藏、贩卖、使用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关处理。严禁赌博,发现为赌博提供场所、条件的,应予批评教育,不听劝阻的报司法机关处理。利用封建迷信招谣撞骗者,应予教育、劝阻或报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爱护公物,不准损坏水利、交通、通信、供电、供水、生产等公用设施,违者责令其修复或承担费用,并视情节给予处罚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严格用电用水管理,禁止偷电、偷水,不得私自铺设用电、用水管线。村分派的水、电管理员,应按月收取用户的水、电费,并上报结账。村民应履行村委下达的各项收费规定。各小组长配合协调工作,如发现偷水,违者视情节给予处罚;偷电由供电营业所负责处理;水电费等拖欠拒交者或无理取闹,应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不得成立非法的社会团体等各种帮会组织,如有发现,责令立即解散,并对为首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加强对劳改劳教释放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劣迹人员的管理和帮教工作,村委会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监督、教育和帮助。

第二十四条本村村民不得私自留宿不明身份的人员。为外来人员提供违法犯罪条件或庇护场所的,视情节按本章程由村委会给予酌情处理或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土地管理

第二十五条本村区域内所有的土地(包括河道)均属集体所有,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土地承包者和依法使用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第二十六条企业单位及个人建房用地都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必须按照村镇规划许可,村民建房按照土地管理法为一户一宅。

2、必须符合村镇建设规划及审批用地所具备条件,由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后到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建房户办齐一切用地手续后,在开建前3天向村委会上报放样,由村委领导同乡镇土管员到现场按审批位置、面积放线打桩后方可开建。

4、凡建房户,不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私下交易、未批先建、少批多占的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置。

    第二十七条  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由村经济集体组织发包给本村村民承包使用,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负责监督。承包者自觉履行合同的规定。

第九章 行政事务管理

    第二十八条村委会在办理好本村自治事务的同时,应当积极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工作,完成征兵和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二十九条 村委会要将各项村务定期公开,每年不少于四次,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十章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

第三十条为保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管理,自觉遵守和爱护本村的形象工程设施(路灯、花木、道路、出租房等)、公共设施的良好风气,村道上不允许堆放杂物、建筑物。凡村道两侧属村公共设施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村民不得任意占用。

第三十一条全村村民自觉遵守环境卫生,居民的生活垃圾必须放到指定位置,不准向沟渠、河塘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凡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一经发现,除按价赔偿外,行为人必须作书面检讨。

第十一章财务管理

第三十二条本村财务实行村民民主理财制度,由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成员1至3人。

第三十三条建立和健全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村财务收支审批按下列程序进行:①经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财务收支事项;②落实专人负责财务收支事项工作;③当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并注明用途和签字(盖章);④将原始凭证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⑤将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后的财务事项及原始凭证报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审批;⑤经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并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十四条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所有资产都应登记入册。

第三十五条建立村财务审计制度,年度审计、专项审计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村民主理财小组协助,并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集体出借给企业和个人的资产和现金等,双方签订好合同,同时办好资产抵押手续。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为了加强村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建立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的内容:一是财务公开。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二是事务公开。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民主决策事项要及时公开。三是协助上级办理的政务公开。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四是村民意见征询与反馈情况公开。另外,村民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应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继续坚持公开。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自xxxx年xx月xx日通过起实施,如有修改变动需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有关自治区三中全会心得体会实用五

城市绿化是国土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美化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重要举措。搞好园区绿化不仅能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园区,还能提供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而且对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绿树成荫、鲜花盛开、芬香四溢的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能激发人的工作热情,陶冶情操。为构建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花园式园区,为广大园区职工提供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提高园区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园区实际情况,签订创建“绿化合格单位”、“花园式单位”责任书:

一、轮台工业园区绿化工作领导小组

1、企业绿化规划、植树种草、种花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2、定期检查企业单位种树、种花草的管理、养护情况。

3、园区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当年的六月底对责任单位创“绿化合格单位”工作进行初验,七月初由县文明办、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建设局园林处联合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由县绿化委员会命名县级“绿化合格单位”,同时报自治州绿委会备案。次年6月底县文明办、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建设局园林处将于对责任单位创“花园式单位”工作进行初验,初验合格报州绿委会复验。验收合格后由州绿委会批准后颁发“花园式单位”荣誉证(牌),同时,报自治区绿委会备案。

二、责任单位创建标准

(一)创建“绿化合格单位”标准

1、能组织本单位职工积极履行植树义务,完成规定绿化任务,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

2、企业领导重视绿化、美化建设,有专职或兼职管理、管护人员及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3、绿地面积占单位总面积的30%以上。

4、植物配置合理得当,层次感较强,有一定的总体景观效果;

5、对病虫害防治及时,花、草、树木生长良好,生态、环境效益显著;

6、各企业根据实际,划分出生产、办公、生活区域,建设好卫生防护林隔离带。生产区域可绿化地因地制宜地栽植乔、灌、花、草,办公、生活区域绿地率达35%以上;

7、院内环卫设施齐全,清洁卫生;

8、庭院绿化、美化建设资料、档案齐全,有较完整的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及配套实施方案。

(二)创建“花园式单位”标准

1、能组织本企业职工积极履行植树义务,高质量地完成规定绿化任务,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5%以上;

2、企业领导高度重视绿化、美化建设,有专职或兼职管护、管理人员及完善的管理制度;

3、本企业在普遍绿化或“绿化合格单位”的基础上,有更进一步的美化和提高,绿地面积应该达该企业占地总面积的32%以上。

4、绿化主题与企业的性质一致,体现出企业文化内涵:工厂厂区绿化体现出“行业”的特点;办公区绿化体现出“简朴”的形象;生活区绿化体现出“恬静、清洁、舒适、优美”的环境;

5、庭院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新颖独特,布局合理,富有特色。植物配置合理得当,层次感强,总体景观效果完美;

6、具有符合本企业实际的供职工休憩、游憩和体育锻炼的活动场地及小花园,庭院内配置总体比例适当的园林设施及建筑、艺术小品(职工生活区内应设有比例适当的公共绿地,人均公共绿地达到7平方米);

7、庭院中的可绿化地域及零散空地均有花、草、树木覆盖,建筑、构筑物周围均有花、木相衬;

8、企业的生产、办公、生活区卫生防护林隔离带质量高、林相整齐。生产区域可绿化地应全部绿化,乔、灌、花、草配置合理,办公、生活区域绿地率达38%以上;

9、管护得力、无病虫害;绿地内无杂草及残花败叶,无堆砌物;花坛图案清晰,色彩鲜艳,花朵繁茂;园林设施、建筑、艺术小品的艺术品位较高,无人为损坏;

10、鼓励大胆创新,突出特色,在单位原有绿地的基础上进行绿化,务求取得生态景观效果。通过栽树披绿改善单位生态环境,创造有氧环境,优化视觉环境。建设中既有本单位意识,又有城市的大局意识。

11、院内环卫设施齐全,整洁卫生;

12、庭院绿化、美化建设资料、档案齐全完备,有完善的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及配套实施方案。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轮台工业园区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四、本责任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件:

1、《轮台工业园区绿化合格单位考核实施细则》

2、《轮台工业园区花园式单位考核实施细则》

轮台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签字:

轮台工业园区管委会盖章:

企业领导签字:

企业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有关自治区三中全会心得体会实用六

1、用心服务,用爱相助,社区卫生铸就健康路。

2、当文明使者,育社区新风。

3、创建温馨社区,服务千家万户。

4、说文明话,行文明车,走文明路,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5、加强邻里和睦团结,营造和谐人际关系。

6、做城市主人,当创卫先锋。

7、文明规范伴我行,争当文明好市民。

8、知荣辱、树新风,争做文明好市民。

9、搞好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促进社区改革、发展和稳定。

10、倡导文明,从我先行,服务居民,奉献社区。

11、珍惜民主权利,投好庄严一票。

12、平安社区是金,和谐社区是福。

13、改善城市环境,同享社会和谐。

14、卫生服务无限情,社区居民乐融融。

15、同住一个小区,齐保平安社区,共享美好生活。

16、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17、低碳走进千万家,节能环保我参加。

18、树立社会新风,争做文明市民。

19、开明开放、诚朴诚信、博爱博雅、创业创新。

20、社区是一家,情系你我他。

21、建设信用东营,创建文明城市。

22、搞好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推动社区两个文明建设。

23、推进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

24、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提升社区居民道德水准。

25、心联心、手拉手,共建文明新东营。

26、公共卫生服务以人为本,健康呵护以爱为魂。

27、主持公正,依法选举。

28、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

29、以诚相待、恩爱相伴、孝敬老人、教抚小孩、和睦相处、幸福永远。

30、心系万千家庭,情牵百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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