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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方便面员工心得体会及收获 统一方便面员工心得体会及收获怎么写(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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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方便面员工心得体会及收获 统一方便面员工心得体会及收获怎么写(八篇)
2023-01-05 05:43:13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描写统一方便面员工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作为一名九三学社社员,要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提高自身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把涉及统战领域的各项制度和机制贯彻好、执行好、运用好,在履行职责上起好带头作用。

要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深刻认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巨大优势和光明前景,准确把握使命方位,切实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在事关道路、制度、旗帜、方向等根本问题上立场不含糊、原则不动摇,永远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一是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领会《条例》所体现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精髓要义,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原文仔细学、对照新旧《条例》对比学、带着重点任务深入学、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学,确保把各项内容学深吃透;二是要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深入宣讲解读、把握实质要义、提高统战意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坚持高站位意识,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更好地发挥参政党的职能作用,按照高标准推进,创新工作方法,补短板、强素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一是认真履职,提出高质量调研报告和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二是要主动对标新时代参政党要求,以“高素质、有作为的参政党”为目标,从自身做起,认真检视自身在工作、思想上的不足和缺陷,坚持抓思想认识到位、抓检视问题到位、抓整改落实到位、抓组织领导到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工作作风、负责的精神状态、务实的行动举措,加力加劲,补齐短板,提高工作质量。

要立足本职岗位锐意进取,卯足干劲加油干,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好服务好群众“最后一公里”,走进群众,摸清群众所思所想,满足群众的期待,不断创新统战工作思路理念,把群众满意当标准答案,用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一是在商贸园办多年来社区建设工作经验积累和社区服务治理创新实践的基础上,努力将统战工作向基层延伸;二是扎实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推进辖区社会事务领域全面发展,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社区建设等工作,主动担当、扎实工作,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职尽责、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确保各项工作让群众满意。

描写统一方便面员工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同志们:

今天, 把市直部门单位的党组(党委)书记集合在大讲堂中, 为大家上一堂专题党课。 这堂党课的题目 是。 主要目 的是深入推进《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持续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的建设, 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

主要分六个方面来讲, 为党组(党委)书记本单位本系统讲好“强化政治机关意识、 走好第一方阵” 专题党课, 作个表率, 当一下示范, 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党组(党委)书记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党的领导的主要负责人、“一把手”, 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人, 是部门单位领导集体的“火车头”, 在领导班子群体活动和全局中处于核心地位, 起着关键作用, 部门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群众每时每刻都在关注着你的一言一行, 处在群众看党员、 党员看干部、干部看书记的态势中。 这就决定着无论干什么工作、 做什么事情, 首先自己是个明白人。 是什么, 干什么, 干到什么程度, 产生哪些负面影响, 取得哪些最好效益, 都要了 如之掌,胸有成竹。 对于政治机关的鲜明本色, 你们市直机关的党组(党委)书记未必能全面理解、 准确把握。 为此, 我们一起来理一理。

(一)先从机关和机关单位说起。 关于“机关” 一词, 百度上是这样解释的, “机关是从工程学借用来的概念, 原意是指机械设备中的承担启动和制动功能的关键性组件, 对机械设备起着整体控制的作用。 这一概念运用到行政管理学中,泛指所有行政组织为实现其职能而建立的固定机构。 机关既是行政人员处理日常工作的活动场所, 又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外界人士或其他机关接洽公务的地方, 并为该机构收发、 汇集和典藏文书资料的所在, 它在任何一个行政组织中都起着核心与枢纽的作用。 机关一般分为权力机关、 党群机关、 行政机关、 司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机关等。”关于“机关单位”, 百度上是这样解释的, “机关单位,指国家机关, 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包括国家元首、 权力机关、 行政机关、 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所谓国家机关, 是指国家为行使其职能而设立的各种机构, 是专司国家权力和国家管理职能的组织。 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组织。 从国家学说上讲, 国家机关, 即国家政权机关, 它包括各级权力机关、 行政机关、 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和军队中的各级机关。 在我国,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 宪法明文确定了 共产党在国家事务中居于领导一切的地位。 因此,从广义上讲, 中国共产党的各级机关应纳入国家机关的范围。”

(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记的重要论述。 2018 年 7 月 12日, 习近平总书记记对中央和国家机关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中央和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 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 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 这一重要论述揭示了 中央和国家机关的性质定位, 阐明了 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特殊重要性。 2019 年 7 月 9 日, 习近平总书记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 “中央和国家机关离党中央最近, 服务党中央最直接, 对机关党建乃至其他领域党建具有重要风向标作用。 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进行自我革命, 必须从中央和国家机关严起、 从机关党建抓起。” 这些重要论述为市直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提供了 理论依据和基本遵循。

(三)切实增强政治机关意识。 作为市直机关离市委最近,服务市委最直接, 像中央和国家机关一样, 对机关党建乃至其他领域党建具有重要风向标作用, 是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的第一方阵的机关部门单位。从本质属性看,市直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业务工作承担着实现党的政治主张的功能。从坚守初心看, 市直机关是为民服务的践行者。 从担当使命看, 市直机关是推动事业发展的排头兵。 这充分说明, 市直党政机关的第一属性是政治性,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要求。 不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站好第一方阵,跑好第一棒是党组(党委)书记的职责所在。

党的政治建设, 简单地说, 就是党所开展的围绕“政治”而进行的、 带有政治意义的党的建设。 其根本目 标是党为了坚持和加强领导地位, 在党的政治方向、 政治原则、 党的执政基础方面进行建设。 其本质是不断向着共同的信仰信念、旗帜道路、 集中统一和赢得民心的方向努力。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 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 事关统揽推进伟大斗争、 伟大工程、 伟大事业、 伟大梦想。 主要要求包括坚守党的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政治领导, 夯实党的政治根基。 作为党组(党委)书记务必做到以六点:

一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落实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 健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 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实机制。 要开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记《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在“七一” 前部门单位的每一名党组(党委)书记都围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 走好第一方阵” 这个主题, 在本部门单位本行业系统讲一次专题党课。 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重点, 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机关党的建设专项督查, 扎实推进巡视巡察发现的机关党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 一项一项地列出清单, 建立整改台帐, 实行销号制度, 倒排工期, 倒逼销号,切实把问题彻底彻底整改到位, 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二是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 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和省市委工作安排, 聚焦决战脱贫攻坚、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 围绕“决胜小康、 岗位建功” 推进机关党建工作, 发挥领导干部骨干带头作用、 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要认真履行定点扶贫政治责任, 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 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要坚持不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联防联控部署, 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工作, 积极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复工复产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快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是创建让市委放心、 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要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创建“让党市委放心、 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的意见》, 结合部门单位职责, 聚焦解决突出问题, 细化创建举措, 把创建模范机关融入中心工作之中。要坚持先行先试、 典型引路, 评选表彰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和标兵单位。

四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要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 党支部、 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开展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和效果测试。 要制定党员干部工作时间之外规范政治言行的具体规定, 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并通报典型案例。

五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质量。 要组织选编党的领袖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 编辑老一辈革命家和先进模范人物好家风故事集, 开展“不忘初心、 弘扬优良家风”主题党日。 要充分利用本市机关的光荣历史和红色资源, 开展对党忠诚教育, 组织机关先进模范人物巡回宣讲, 打造体现部门特色的党内政治文化品牌。

六是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能力。 要把提高政治能力、 防范化解风险作为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的必修课, 积极参加举办党组(党委)书记提高政治能力专题培训班, 强化提升自身政治能力, 带动本部门单位政治能力的整体提升。 要发扬斗争精神, 增强斗争本领, 及时有效化解各种风险挑战。要围绕提升把握“两个大局” 能力和治理能力, 加强思想淬炼、 政治历练、 实践锻炼、 专业训练。

纵深推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走心、 走深、 走实, 是一项持之以恒的根本政治任务。 要重点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 我们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政党。 作为市直机关必须走在理论学习的前列, 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当好示范。 党组(党委)书记要在学习理论上有更强自觉、 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有更高要求, 不能随大流、 一般化。 一要自觉主动学。 机关工作任重事繁, 只靠上班时间集中学习是很不够的, 必须强化学习自觉, 增强学习内生动力,利用业余时间刻苦学习, 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 等,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论述。 二要及时跟进学。 党中央作出新的决策部署、 出台新的文件, 都要第一时间学习领会, 养成读人民日报时政报道和重要评论、 看中央和省市电视台新闻联播、 读《求是》 杂志的习惯, 线上线下同步学习, 做到学习跟进、 认识跟进、 行动跟进。 三要联系实际学。 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 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 把研究解决问题作为学习的着眼点, 决不能坐而论道、凌空蹈虚。 完善并落实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层级学习制度, 召开机关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经验交流会。 制定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指导意见, 办好“青年学习汇”, 选树青年学习标兵。 四要笃信笃行学。 要学而信, 从渐悟走向顿悟, 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学出坚定信仰、 学出使命担当。 要学而行, 学以致用、 身体力行, 把学习成果落实到干好本职工作、 推动事业发展上, 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 知信行合一。

二是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要抓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 切实加强制度自信教育。 把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作为加强机关党建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 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 开展党史、 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 深化爱国主义教育。 强化形势政策教育,抓好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负责人定期作形势报告制度的落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深化机关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落实主管主办责任, 加强对部门所属报刊、 网站、“两微一端” 及研讨会、 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 积极稳妥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 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分析报告制度, 围绕党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开展干部职工思想状况调研, 做深做实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学习强国”、 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支部工作” app等学 xxx 台作用, 营造良好的政治意识形态。

2014 年 10 月 8 日, 习近平总书记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 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 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 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 总书记记始终强调一个观点, 就是党委和党委书记“抓好党建是本职, 不抓党建是失职, 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 党建出问题是渎职”。 习近平总书记记还发出振聋发聩、 发人深省的“治党三问”,“是不是各级党委、 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做到了 聚精会神抓党建?是不是各级党委书记、 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都成为了 从严治党的书记?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都履行了 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 当前, 还有一定数量的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及其书记, 依然存有党建是副业的偏见, 没有摆在主责主业的位置上, 机关基层党组织弱化、 虚化、 边缘化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 必须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 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 全面过硬。

一是建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体系。 要带头落实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 党支部工作条例、 党小组工作规则及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按照“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 整顿后进支部” 的思路, 抓两头带中间, 推动后进赶先进、 中间争先进、 先进更前进, 让组织体系的经脉气血畅通起来, 让党支部强起来。 要重视建强党小组, 配强配优党小组长, 发挥党小组作用。 要抓好“四强” 党支部建设, 发挥支部管到人头的特点, 把党员管住管好, 使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 每个支部都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

二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 要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 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实效性。 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 发挥党支部在选人用人中的监督作用, 认真落实党员干部选拔任用、 评先评优应听取所在党支部意见的要求。 通过佩戴党员徽章、 创建党员先锋岗、 争当服务群众标兵、 党员承诺践诺等, 引导党员增强党员意识、 彰显先进性。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 落实谈心谈话制度, 完善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激励机制。

三是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 要深入把握机关党建特点规律, 推进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方法和机制创新, 探索信息化条件下有效开展工作的新载体新路数。 要坚持典型示范,总结推广“党支部工作法”, 探索“党小组工作法”, 编写新时代机关党建创新案例。 要搞好党建品牌创建工作, 持续开展“单位有精神、 科室有理念、 党员有格言, 党建创品牌”活动, 解决机关党建新老难题, 评选一批机关党建品牌。

四是深入推进党的群团工作。 要坚持和完善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 开展岗位练兵、 技能竞赛、 巾帼建功等活动, 关心干部职工身心健康, 加强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 积极组织文体活动, 营造良好机关氛围, 增强群团组织政治性、 先进性、 群众性。 要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引导年轻干部坚定理想信念、 培养家国情怀、 提高能力水平,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重要批示精神, 深化“根在基层” 调研实践活动, 通过蹲点调研、 定点扶贫、 支教扶贫、 志愿服务等方式, 推动年轻干部走基层、 接地气。

机关作风状况直接关系党的形象, 关系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作为市直机关要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 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新变化新气象。

一是持续改进作风。 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 通报曝光。 要持续纠治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 形成求真务实、 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要坚持勤俭节约、 反对铺张浪费, 带头过紧日子。 要完善和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 鼓励党员到农村(社区)为群众服务。 市直窗口 部门单位要强化宗旨意识, 切实转变作风, 做到优质服务。

二是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 要坚持执纪必严、 违纪必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特别是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 多做红脸出汗、 咬耳扯袖的工作。 要抓好纪律教育、 政德教育、 家风教育, 深化以案为鉴、 以案促改, 引导党员、 干部正确处理自律和他律、 信任和监督、 职权和特权、 原则和感情的关系,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是加强反腐败工作。 要深化标本兼治, 突出重点削减存量、 零容忍遏制增量, 一体推进不敢腐、 不能腐、 不想腐。要加强对党员、 干部全方位的管理监督, 特别是要加强对权力、 资金、 资源集中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 积极推动在同一个部门、 同一个岗位上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交流转岗, 健全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要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 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 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 利用已查结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持续开展警示教育。

四是正确处理干净和担当的关系。 只有做到自身正、 自身净、 自身硬, 才能确保既想干事、 能干事, 又干成事、 不出事, 决不能把反腐败当成不担当、 不作为的借口 。 要把干净和担当、 勤政和廉政统一起来, 勇于挑重担子、 啃硬骨头、接烫手山芋。 要践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 不做政治麻木、 办事糊涂的昏官, 不做饱食终日、 无所用心的懒官, 不做推诿扯皮、 不思进取的庸官, 不做以权谋私、 蜕化变质的贪官。

2014 年 10 月 8 日, 习近平总书记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讲话中首提“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2014年 12 月 , 习近平总书记记在江苏调研时强调:“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全面深化改革、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面从严治党, 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提升到一个全新的战略高度。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 充分展现了 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 全面从严治党, 基础在全面, 关键在严, 要害在治。“全面” 就是管全党、 治全党,面向 9000 多万党员、 460 多万个党组织, 覆盖党的建设各个领域、 各个方面、 各个部门, 重点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 就是真管真严、 敢管敢严、 长管长严。“治”就是从党中央到省市县党委, 从中央部委、 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到基层党支部, 都要肩 负起主体责任, 党委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作分内之事、 必须担当的责任。

一是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 要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推动部门党组(党委)制定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 细化机关党委、 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要坚持部门党组(党委)班子带头、 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 增强党建工作合力, 持续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抓好分管单位党建工作。 要健全完善机关党的工作统一领导机制, 加大指导督促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力度。 要结合年度领导班子考核, 推动部门党组(党委)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 接受评议。 要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 健全各部门机关党委向市直机关工委请示报告制度。

二是着力破解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 等突出问题。 要结合巡视巡察、 督查检查发现的机关党建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本部门“灯下黑” 问题具体表现, 列出清单, 建立台账, 扎实开展“灯下黑” 问题整治。 要针对党建和业务“两张皮” 问题, 研究制定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 相互促进的有效措施。 要把解决“灯下黑”“两张皮” 等突出问题纳入市委专项督查、 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三是加强机关党建制度建设。 要完善机关党建主干性法规制度, 抓紧构建务实管用、 符合市直机关特点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 开展机关党建党内法规制度备案审查试点工作。编印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常用党内法规制度汇编, 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培训。 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 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敢于亮黄牌、掏红牌, 对执行不力、 落实不好、 问题突出的严肃问责并进行通报。

四是锻造过硬党务干部队伍。 要配强专职、 激活兼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党务干部队伍。 制定加强市直机关部门机关党委、 机关纪委自身建设的意见。 落实新任党组织书记任职谈话制度。 推动将专兼职党务工作经历纳入干部履历, 落实党务干部同行政、 业务干部交流任职制度。 加大对新任专职党务干部、 党支部书记、 党小组组长培训力度, 探索建立党支部委员履职培训制度, 切实把党务干部培养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 党建工作的内行人、 干部职工的贴心人。

描写统一方便面员工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20xx年x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对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党中央对其予以修订。这次修订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巩固深化统一战线领域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着力提高统一战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是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广泛力量支持,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和意义

2015年,党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这是关于统战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为统一战线事业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组织保障、法治保障。这次修订《条例》,是加强统一战线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新时代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法宝作用的必然要求,体现了新形势新任务对统一战线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一系列最新精神,对于提高统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党中央高度重视《条例》修订工作。按照党中央要求,2019年中央统战部着手开展《条例》修订工作。我们系统学习领会党中央最新精神,围绕《条例》修订分别赴xx个省区市进行调研,汇总整理有关方面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形成初稿后,广泛征求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之后座谈听取了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以及部分省级党委统战部部长的意见。经党中央批准,2020年xx月xx日正式印发《条例》。

在《条例》修订工作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新经验新做法,着眼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就有关政策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反复论证,修改内容做到必要、稳慎、准确。

《条例》是统一战线领域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心聚力,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内容详细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统一战线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统一战线,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联盟。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

第三条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

第四条统一战线工作的原则是: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坚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四)坚持大团结大联合;

(五)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

(六)坚持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

(七)坚持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八)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

第五条统一战线工作范围是:

(一)民主党派成员;

(二)无党派人士;

(三)党外知识分子;

(四)少数民族人士;

(五)宗教界人士;

(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七)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

(九)香港同胞、澳门同胞;

(十)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

(十一)华侨、归侨及侨眷;

(十二)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

统一战线工作对象为党外人士,重点是其中的代表人士。

第二章组织领导和职责

第六条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在统一战线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保证统一战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

第七条党中央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理论方针政策和涉及统一战线工作的法律法规进行研究部署、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统一战线重大问题,向党中央提出建议。

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统战部。

第八条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做好统一战线工作,重视加强基层统一战线工作;

(二)定期研究统一战线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每年向党中央或者上一级党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

(三)按照权限制定统一战线工作相关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推动制定统一战线工作相关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研究、宣传和教育,把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宣传工作计划,把统一战线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内容;

(五)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选优配强统战系统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加强统战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六)领导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和有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本领域统一战线工作;

(七)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党外代表人士,健全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

其他部门、单位的党组(党委)参照前款规定履行相应统一战线工作职责。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以及各级党的机关工委依照授权,加强对党和国家机关统一战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一战线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地方党委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书记担任。

第九条党中央以及地方党委设置统战部。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

(一)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统一战线工作政策和规划,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统一战线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统筹协调指导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三)负责发现、联系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

(四)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五)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工作。

(六)统筹协调民族工作,领导民族工作部门依法管理民族事务。

(七)统一管理宗教工作,领导宗教工作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八)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统筹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九)统筹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港澳统一战线工作,开展对台统一战线工作。

(十一)统一领导海外统一战线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

(十二)协调推进统一战线领域法治建设。

(十三)在统一战线工作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十四)指导下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下一级党委统战部部长;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加强同政协组织的沟通协调配合;加强对参事室、文史研究馆的工作指导;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主义学院;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条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党中央以及省、市两级党委派出机关设置统一战线工作机构。乡(镇、街道)党组织应当有人员负责统一战线工作,其中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明确专人负责。有关人民团体明确相关机构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党委设置统一战线工作机构,其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党委应当明确相应机构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大型国有企业党委(党组)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其他单位党组(党委)明确相关机构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第十一条省、市两级党委统战部部长一般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县级党委统战部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或者兼任,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按照同级党委部门正职领导干部配备。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具备条件的,可以担任同级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由同级党委统战部副部长担任。高等学校党委统战部部长担任党委常委或者不设常委会的党委委员。

第三章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

第十二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

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

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无党派人士参照民主党派履行职能。

第十三条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无党派人士是政治协商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政党协商。政党协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中国共产党全国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有关重要文件的制定、修改;宪法的修改建议,有关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建议,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建议;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委员会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建议人选;关系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

党中央以及地方党委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政党协商。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以及其他方面的协商。

第十四条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的主要内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重要方针政策、重要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中共中央领导同志的国内考察调研以及重要外事活动,根据统一安排和工作需要,可以邀请民主党派中央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第十五条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在政治协商、调研考察,参与党和国家有关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执行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受党委委托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专项监督等工作中,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等方式,对中国共产党进行民主监督。

第十六条各级党委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履职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支持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帮助民主党派解决机构、编制、经费、办公场所、干部交流和挂职锻炼等方面的问题。为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提供必要保障。

第四章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第十七条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重点对象是:具有高级职称的党外知识分子,学术带头人或者重要业务骨干中的党外知识分子,担任国家机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中型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外知识分子,其他有成就、有影响的党外知识分子。

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负责本领域本单位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加强思想引导,支持发挥作用,组织党外知识分子参加统一战线工作和活动。

第十八条坚持广泛团结、热情服务、积极引导、发挥作用的方针,做好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统一战线工作。

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是党联系留学人员的桥梁纽带、做好留学人员工作的助手和留学人员之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应当建立留学人员组织。留学人员比较集中的其他城市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可以成立留学人员组织。

第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可以成立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做好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工作。

统战部门应当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的领导。

第五章民族工作

第二十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第二十一条围绕促进民族团结、改善民生,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满足各族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支持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大力培养民族地区各族干部,大力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积极培养少数民族专业人才。

第二十二条全面深入持久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宣传教育,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学习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视,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防范和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第六章宗教工作

第二十三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以“导”的态度对待宗教,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

第二十四条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尊重和保护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坚持政教分离。

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善于用法律法规规范宗教事务管理、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宗教领域的矛盾和问题,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活动。

防范外国势力干预和支配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防范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支持和鼓励宗教界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支持和引导宗教界人士对宗教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文化的阐释,促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

第二十五条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共产党员应当团结信教群众,但不得信仰宗教。

第二十六条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建立健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宗教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党委应当有领导干部分管宗教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

第七章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

第二十七条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制定、宣传和贯彻党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

第二十八条全面贯彻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建立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了解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照法定程序维护合法权益。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渠道,引导规范政治参与行为。

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统一战线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

第二十九条工商联是党领导的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和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工商联围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主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工商联参加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参照本条例第三章有关规定执行。

工商联对所属商会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对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对所属商会主要负责人进行考察考核。工商联对其他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联系、指导和服务。

第三十条统战部、工商联按照同级党委安排,参与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工商联党组应当支持和配合做好所属会员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

工商联党组对所属商会党建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第八章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第三十一条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包括: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等。

第三十二条坚持信任尊重、团结引导、组织起来、发挥作用的思路,运用社会化、网络化的方法,通过实践创新基地、联谊组织等形式,分类分众施策,强化思想引领,凝聚政治共识,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十三条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系密切的党政部门、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等,应当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所在街道、社区、园区、企业等的党组织应当落实主体责任,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职责,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第九章港澳台统一战线工作

第三十四条港澳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增强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第三十五条对台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广泛团结海内外台湾同胞,发展壮大台湾爱国统一力量,反对“台独”分裂活动,不断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第三十六条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指导相关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在港澳台统一战线工作中发挥作用。

第十章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和侨务工作

第三十七条海外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增进华侨和出国留学人员等对祖国的热爱和对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解认同;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促进中外文化交流;鼓励华侨参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融入民族复兴伟业;遏制“台独”等分裂势力,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发挥促进中外友好的桥梁纽带作用,营造良好国际环境。

第三十八条侨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凝心聚力同圆共享中国梦的主题,加强华侨、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工作,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为侨服务;统筹国内侨务和国外侨务工作,着力涵养侨务资源,引导华侨、归侨、侨眷致力于祖国现代化建设,维护和促进中国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致力于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的友好合作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保护华侨正当权利和利益,关心华侨的生存和发展,推动和谐侨社建设,教育引导华侨遵守住在国法律,尊重当地文化习俗,更好融入主流社会,为住在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充分展现守法诚信、举止文明、关爱社会、团结和谐的大国侨民形象。

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利和利益,适当照顾归侨、侨眷特点,积极发挥他们与海外联系广泛的优势作用。

第十一章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第三十九条党外代表人士是指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作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士,其标准是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

第四十条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储备。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培养和选拔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要基地作用,注意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以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中发现党外代表人士。

第四十一条坚持政治培训为主,开展对党外代表人士的理论培训。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作为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作用,重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作用,合理利用高等学校等培训资源。

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实践锻炼,将党外干部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交流总体安排。

第四十二条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以及委员中应当保持适当比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党外代表人士。

全国和省级人大常委会中应当有民主党派成员或者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副秘书长。

统战部门会商有关部门,负责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外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

第四十三条省、市两级政府领导班子应当配备党外干部。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从实际出发积极配备党外干部。

各级政府部门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可以积极配备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重点在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性强的部门配备。

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可以担任政府部门(单位)行政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政府组成部门中应当配备x名左右党外正职。

第四十四条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政协中应当占有较大比例,换届时委员不少于xx%,常委不少于xx%;在各级政协领导班子中副主席不少于xx%(不包括民族自治地方)。

全国政协和省级政协应当有民主党派成员或者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副秘书长。

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以及委员中的党外代表人士应当占有适当比例。

各级政协委员人选推荐工作应当坚持广泛协商,党内的由组织部门提名,党外的由统战部门提名,其中的民主党派成员、民营经济人士应当在提名前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协商,继续提名的各界别政协委员应当听取政协党组意见。建议名单由统战部门汇总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由组织部门报同级党委审定,之后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十五条各级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应当配备党外干部。

高等学校领导班子中一般应当配备党外干部,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可以担任行政正职。加大在群团组织、科研院所、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中选配党外干部的力度。

坚持参事室统战性、咨询性和文史研究馆统战性、荣誉性的性质,党外参事、党外馆员不少于xx%。参事室、文史研究馆领导班子中应当配备党外代表人士。

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聘请党外代表人士担任特约人员。

举荐党外代表人士在有关社会团体任职。

第四十六条符合条件的省级民主党派主委、工商联主席、无党派代表人士一般应当进入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

除特殊情况外,人大常委会、政协领导班子中的党外代表人士应当与担任同级职务的党内干部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十七条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和各级政协委员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民营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民营企业主要出资人并以经营管理为主要职业的,在推荐安排中应当界定为民营经济人士。推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以及在工商联等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中任职的民营经济人士,应当经综合评价,并征求企业党组织、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机构和地方工会组织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四十八条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管理,重点了解掌握其政治表现、思想状况、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和个人重要事项变化情况,特别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态度。

统战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党外代表人士管理工作。党委有关部门、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党组、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各负其责,加强日常管理考核。发挥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党派和团体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作用。

第四十九条搞好党同党外代表人士的合作共事。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保证党外干部对分管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人事任免的建议权。

第五十条各级党委应当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在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中统筹考虑党外干部。

建立健全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在动议和讨论决定党外干部的任免、调动、交流前,应当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

第十二章统战部门自身建设

第五十一条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统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确保党的意志和主张贯彻到统一战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第五十二条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五十三条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培养、交流和锻炼,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统战干部队伍。

第五十四条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引导统战干部担当作为,加强同党外人士的团结联系,对党外人士待之以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助之以实,做到诚恳谦和、平等待人、廉洁奉公。

第五十五条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监督约束统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第十三章保障和监督

第五十六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制定完善支持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做好保障工作。

第五十七条对统一战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本条例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政治巡视巡察、监督执纪问责范围。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以及危害程度,对相关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条例由中央统战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遵循

问:请介绍一下修订后的《条例》在明确新时代统战工作总体要求方面作了哪些新规定?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召开一系列重要会议,出台一系列重要文件,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科学回答了统一战线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统一战线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迫切需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统一战线工作实践中积累的新经验和好做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为统一战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引领和行动指南。

这次修订的《条例》明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写入统一战线工作的指导思想,对于统一战线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必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同时,明确将服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纳入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系统总结并首次在党内法规中明确统战工作的原则。修订后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为新时代统战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

问:请介绍一下修订后的《条例》最突出的特点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领导是统一战线最鲜明的特征,坚持党的领导是统一战线最根本、最核心的问题。在新时代,必须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保证统一战线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这次《条例》修订的突出特点是通篇贯穿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统一战线工作的首要原则,明确了党在统一战线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就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作出专门规定。明确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负主体责任,并强调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部门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新增“统战部门自身建设”一章,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等方面对统战干部队伍建设提出要求,确保统战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这些规定,强化了党在同心圆中居于圆心的地位作用,进一步巩固统一战线“众星拱月”的良好局面。

问:请介绍一下《条例》对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作了哪些修订?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对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根据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统战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条例》对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有关规定和具体表述作了完善。比如,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中,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民主党派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无党派人士是政治协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参加政党协商。在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中,强调要加强思想引导、支持发挥作用,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的领导。在民族工作中,强调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满足各族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宗教工作中,强调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以“导”的态度对待宗教,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中,强调要全面贯彻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在港澳台统战工作中,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广泛团结台湾同胞,发展壮大爱国统一力量,反对“台独”分裂活动,不断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同时,增加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一章,强调要坚持信任尊重、团结引导、组织起来、发挥作用的思路,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增加了“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和侨务工作”一章,强调要致力于维护和促进中国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的友好合作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问:《条例》对规范统一战线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有哪些新规定?

答:统一战线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必须全党重视,大家共同来做。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结合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形势任务的新变化新要求,《条例》对地方党委统一战线工作职责、各级党委统战部职责、统战干部配备等作了修订和完善。

《条例》规定了党委的主要职责,强调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负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党委在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做好统战工作、加强基层统一战线工作、健全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等方面的职责,并对其他具体职责作了调整和完善。《条例》还规定了其他部门、单位的党组(党委)参照党委职责履行相应统一战线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以及各级党的机关工委依照授权,加强对党和国家机关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职责。

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条例》对各级统战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归纳、梳理和完善,使统战部门的职责任务更加全面、清晰。

《条例》除规定党中央以及地方党委设置统战部,根据近年来基层统战工作任务明显增多、职责明显加强的实际情况,明确规定“乡(镇、街道)党组织应当有人员负责统一战线工作,其中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明确专人负责”,规定“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党委设置统一战线工作机构,其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党委应当明确相应机构负责统一战线工作”。此外,《条例》对统战工作任务重的其他单位也作出兜底性规定,要求“明确相关机构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问:请谈谈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答: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中央在印发《条例》的通知中,对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的统战意识,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一要扎实抓好学习培训和宣讲解读,把《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运用各类宣传载体特别是新媒体平台加大《条例》宣传解读,使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切实把《条例》作为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总规范和总遵循。二要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对于《条例》规定的原则性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形成具有操作性的细化实化方案;对于一些具体规定,尤其是硬性规定,必须明确责任、确保落实。三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逐条逐项对照《条例》规定,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推动解决长期制约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一战线工作开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推动统一战线工作高质量发展。四要切实强化督促检查,严格按照《条例》对监督检查和问责等作出的专门规定,把《条例》执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纳入监督执纪问责和巡视巡察范围,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坚决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描写统一方便面员工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根据市委《“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安排,围绕市委“1+10”实施方案提出的38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十大行动计划”,结合加强统战基础工作,服从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大局,进一步适应新时代统战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对近年来县委统一战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00年召开的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制定下发的《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第一次明确规定“省及省以下各级统战部长,由于工作需要而又有条件的,要由党委常委兼任”。2006年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后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重申,要“按照中央的要求配好省及省以下党委统战部长”。2015年5月18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第九条又明确指出:“省级党委统战部部长一般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市、县两级党委统战部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或者兼任。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具备条件的,可以担任同级党委统战部副部长。”根据这一精神,在2016年县委换届选举中,我县也实现了统战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既顺应了新时代统战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及加强统战工作的实际需要,也为党委和统战部更有效地研究、协调、处理涉及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提供了保证。

(一)党委、政府对统战工作的重视、支持力度明显加大。一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为全县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责任人,对统战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常委会研究统战工作的次数明显增多;二是把统战工作纳入县乡两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依据;三是县委理论中心组、县委党校开设了统一战线理论课程,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四是统战工作条件进一步改善。工作经费、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均得到了增加、补充和更新。通过多项措施的推动,各级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提高了认识,保证了统战工作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二)加大了培养、选拔、任用党外干部的力度。一是把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纳入了全县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党外干部队伍数据库,形成一支由各方面人士组成的党外干部队伍。二是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党外干部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三是通过竞争上岗、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多种方式,为培养新一代党外干部创造条件,使他们在实践中逐步成长和成熟起来。四是与组织部门通力合作,发挥好统战部安排人事的职能作用。通过这四项措施,有效地加大了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力度。2016年以来,全县新提拔党外科级干部 人,副县级人。

(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完善了三级统战网络。县、乡、村三级统战网络在我县建立较早,曾发挥过重要作用,但网络一直不够完善,人员调整后得不到及时补充。统战工作逐步理顺后,网络建设得到了明显加强,县、乡、村及时补充人员,健全制度,三级管理通过各级例会制度,月报制度等措施,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把关,明确人员,明确责任,使这项工作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抓,较好地保证了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信息畅通。

(四)统战工作方法不断创新。县委统战部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通过近年来的实践,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一是选好角度。突出地方特色,抓住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这一关键,带动了党外知识分子培养、党外干部选拔、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教育等方面的统战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开展活动。运用多种载体,推动统战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过开展学习培训、考察调研、建言献策等活动,激发广大统战成员服务中心,致力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极大热情;三是多交诤友。进一步加强同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出台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与统战成员联谊交友制度,经常同他们谈心、交心,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四是理顺关系。充分发挥统战部职能作用,主动协调统战系统工商联、台办、侨联、宗教局等部门,理顺关系,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为统战领域的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县级各领域统战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民族宗教领域和顺稳定。无论是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党委主管部门还是机构改革合并后的主责部门,通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宗教各项治理整顿和宗教活动场所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宗教三级工作网络,落实宗教月报告制度,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妥善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团结稳定大局。二是进一步密切了与港澳台侨眷属的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港澳台侨眷属的联系,尤其是加强与重点人物的联系,加深感情,搞好服务,激发他们的爱国爱乡热情,坚定他们“反独促统”的信心。三是统战宣传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建立和完善了县、乡、村三级统战宣传网络,成立了统战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市委统战部建立了点对点通信,实现了统战信息现代化。同时,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开展调研活动,掌握新情况、探讨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创新工作成果。

随着全国上下统战工作的变革,我县统战工作也得到了切实加强,也给全县统战工作带来了一系列新变化。具体说,呈现出以下“七个变化”。

一是统战部门身板变“硬”了。根据上级精神,我县统战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从而结束了长期以来统战部门说话无力、协调困难、人员进步缓慢的被动局面,顺应了新新时代统战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及加强统战工作的实际需要,为县委和统战部更有效地研究、协调、处理涉及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提供了保证,统战部的协调权威性提高了,协调力度加强了。

二是党委研究统战工作变“多”了。随着各级领导、干部对新时期加强统战工作重要性认识的不断提高和县委重视程度的不断加强,尤其是统战部长进入县委决策层后,县委常委会研究统战工作及时了,节奏加快了,专题听取统战工作情况汇报和研究统战工作的次数多了,县委对统战工作的讲话多了,指示多了,文件多了,对统战工作的关心多了。

三是统战部牵头协调的作用变“强”了。在横向方面,统战系统的民宗局、工商联、侨联等部门,尤其是民宗局与县委统战部通过机构改革合并后,不仅提高了政治地位,还可以借助统战部长担任常委的条件,更方便地了解全县的工作,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在纵向方面,统战部增强了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统战工作的指导作用,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统战工作基础。

四是财政经费相对变“足”了。县委统战部在改革后特别是与民宗局合并后,依据财政预算实际,均不同程度地增加了经费。大部分在全额核拨人员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的基础上,还另外为统战部门追加了民族工作、宗教工作等专项业务费。2016年以前县委统战部办公经费由过去每年不足万元,2016年后,工作经费逐年增加,有了基本保障。

五是办公环境变“优”了。随着统战部门业务工作量的增加,职责职能的拓宽,在“三定”职责职能方案中的人员编制、科室设置都有了增多,办公用房、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逐渐得到更新和补充,人、财、物问题有了明显改善。

六是统战部门变“忙”了。常委任部长,使统战工作与县委、政府全局工作的结合更加紧密,既给统战工作的全方位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同时也对统战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统战部门开展工作时不再局限于统战工作本身的一个“点”,而更多地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从“面”上去考虑问题。统战部门的工作任务也日益繁重,变得越来越忙。

七是统战干部变“勤”了。为适应新时代统战工作的新形势,县委统战部狠抓作风转变,在学习研究、舆论宣传、服务办事、检查督促等方面狠抓落实,对统战工作实行分工细化,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指标,以“有为”促“有位”,以成绩求进步,加压驱动,鼓足干劲,有效地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

近年来,虽然统战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仍存在着一些制约统战工作开展的不容忽视的问题,综合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个别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统战工作不够重视。对统一战线工作在党的事业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存在着重经济,轻党务,党务之中重组织、宣传、纪检,轻统战的现象。虽然有些部门和乡镇对统战工作较以前重视了,但在工作的配合上还不够积极主动。部分乡镇中缺少具体负责工作的统战委员,村级统战工作存在着薄弱环节,县、乡、村三级统战网络还不能充分发挥互动作用等。

二是对新阶层、新领域的统战工作探索不够。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特别是“一带一路”战略和“全球一体化”战略的实施,社会经济结构进一步分化组合,新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不断产生,使统一战线出现一些新的工作领域,一些部门目前在这些新阶层、新领域缺乏工作经验,探索、调研不够。

三是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引导教育工作需进一步改进。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已经成为统战工作的重要对象。他们既是资产私有者的代表,又是独立自主的经营者,他们在追求获取企业经营利润的同时,更加看重党和政府所给予的社会名誉。但由于其个人素质参差不齐,如何做好他们的引导教育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奉献社会,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四是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工作差距较大。调研中我们发现,当前县乡两级党政职能部门中,高学历、有才能、有影响的非中共人士比较缺乏,无论是党外干部队伍现状,还是政策措施落实,还是在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工作体制机制上,与新时代统战工作要求不相适应,还存在环节薄弱。政府一些职能部门和法检两院还没有按要求配备党外领导干部,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中基本没有配备党外副职。人大和政协的党外代表、委员及常委的比例还没有达到规定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强干部培训,推进统战工作。举办统战理论培训班,组织统战干部系统学习党的统战方针政策,提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做好各项统战工作的能力。全面落实省市有关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开展以乡镇、街道新分管领导、新统战干部、新代表人物为重点的大培训。着重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使他们了解统战、重视统战,进而支持统战,促进统战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推进调研工作。一是切实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新阶段统战工作调研,把创新理论,完善政策,提出举措作为基本内容,深入调查研究,为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奠定理论基础。二是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重点课题的调研,深入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调研活动,组织各阶层统战代表人士开展考察调研,建言献策。三是从事统战工作的党政干部要身体力行,深入到基层,深入到工作部门,深入到工作对象中去,熟悉新人、熟悉新事、熟悉新情况,努力开拓新的工作领域。认真分析和研究新的社会阶层和领域的状况特点和发展趋势,为做好新阶层新领域的统战工作积累经验,为制定政策提供资料和依据。

三是加强思想引导,做好非公人士统战。通过举办各种学习班、培训班,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国内外的先进管理理论和方法,学习金融、营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以增强企业参与竞争的生存能力和发展能力,培养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新型企业家。同时要积极开展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他们爱国、敬业、守法,引导他们树立社会主义的义利观,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营理念、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在把企业做大做强的基础上,使他们主动参与社会扶贫济困等公益活动,把手中的剩余资金更多地投入到社会公益事业,光彩事业中去,为国分忧,为民解难,奉献社会。

四是加强民主协商,做好党外人士工作。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看待这个问题,加大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力度,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和团结党外干部。要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基本方针,对那些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及时安排到人大、政府及有关人民团体中,并确保在人大、政协中的比例,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经过举荐或公开选拔招聘,把那些德才兼备、符合条件的党外人士安排到政府和司法部门。在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中,要形成一套制度以保证工作的规范化,避免随意性。

五是加强政治建设,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县域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没有县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在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为发展服务,首要的就是围绕、服从和服务于县委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发挥应有的作用,体现自己存在的价值,这也是对统战部门职责定位的最好概括。统战部门服务经济建设,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和统战部的参谋助手作用,不断优化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环境,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稳步增长;加强内引外联、大力招商引资,帮助民族经济发展;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广交朋友,经常保持沟通、联系,给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一定的荣誉和政治地位,提高其社会知名度、美誉度,充分调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经济建设多做贡献。

描写统一方便面员工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内部关系的核心是团结问题,团结出向心力,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新的历史时期,公安消防部队所处环境、担负使命和兵员结构有了很大变化,给消防部队内部关系带来了深刻影响。怎样看待影响内部关系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何更好地维护部队高度团结统一,是每名官兵必须认真思考和回答的现实问题。

在看到主流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内部关系上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现象和问题:一是“好人主义、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抬头,班子搞一团和气,遇见矛盾绕道走,明知不对不批评,缺乏党性原则;二是作风庸俗,曲意逢迎,搞吹吹拍拍、拉拉扯扯;三是家长作风严重,我行我素;四是“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组织意识和组织观念淡化;五是热衷于“礼”尚往来,搞“感情投资”和“公关”,办事看来头、看背景,搞实用主义;六是官兵关系淡漠,“不打不骂也不亲”,相互之间缺乏真诚沟通和理解,信任度降低,成为彼此眼中“熟悉的陌生人”;七是搞团团伙伙、拉拉扯扯,分层扎堆,对缺少“共同语言”的战友则“敬而远之”。

一是长期的和平环境,官兵对生死与共的考验和互相团结的极端重要性缺乏切身感受,内部团结的外在压力没有了,职位、待遇、荣誉等个人利益和现实需求的矛盾显露出来,官兵之间、上下之间的差别逐渐扩大,基层部队的官兵更替也加快了,客观上淡化了战友情谊;

二是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使利益至上和等价交换原则侵蚀同志关系,狭隘的竞争观念容易使官兵片面追求自我实现,把名利看得太重,影响了基层的纯洁风气;

三是社会思想日益多元多样多变,青年官兵追求以人为本、民主平等、个人利益、个性发展,与部队要求的集中统一、集体观念、从严治军之间发生冲突;四是官兵构成出现新的变化,兵员成分日趋复杂,士官队伍构成年龄和层级跨度比较大,干部生长渠道由单一向多元发展,官兵在学历层次、社会阅历、家庭背景以及目标追求、思维方式、兴趣爱好、个性特点等方面的差异增大,相互间认同感下降,差异容易转化成矛盾;五是一些干部受思想认识和能力素质制约,对密切内部关系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抓团结、促和谐的起点不高,工作思路和方法比较简单,容易松动部队团结的基础。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还不能说是普遍现象,但决不能掉以轻心,如果处理不好,必然涣散军心士气,败坏内部风气,影响团结统一,削弱部队的凝聚力战斗力。

军心的凝聚,最重要的是靠共同理想信念、坚强党性原则来凝聚,关键是搞好各级领导班子的团结,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深入贯彻“十六字”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同时班子成员间相互信任尊重、理解支持,时时处处以党的事业和部队建设为重,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以上率下带动和促进整个部队的团结。加强内部团结,基础是密切官兵关系,必须端正根本态度,尊重主体地位,维护切身利益,同时健全民主生活,畅通民主渠道,以公开公正公平促进官兵一致、团结和谐。

二是以真心关爱增进团结。真情关爱首先是加强沟通交流,不能拒绝了解别人也不能封闭自己,特别是干部要通过“五同”做到“四个知道一个跟上”,战士要信任干部坚持“四个报告一个依靠”,实现信息双向透明、情感上下互动。真情关爱不仅是雪中送炭、救急解忧,经常的、大量的体现在平时的相亲相爱、互相帮助上,只有你把别人放在心上,别人才会把你放在心上;只有你把别人当做亲人,别人才会把你当做亲人。发展进步是官兵最关注、最根本的利益,我们讲关爱,必须把提高官兵素质、促进全面发展看得更重,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大力改善设施条件,帮助官兵在部队成长成才、建功立业。

三是以良好风气保证团结。风气是内部关系的“风向标”,是官兵团结的“润滑剂”。一个单位风清气正,官兵就会心情舒畅、工作干劲大,部队就有勃勃生机、强大活力;如果风气不正,必然人心涣散、士气低落,部队也出不了人才和成绩。正风气首先是纯洁思想,我们必须用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想和行为,划清是非荣辱界限,自觉克服“有关系是本事”、“明哲保身是智慧”等模糊认识,从思想源头上净化风气。端正风气最有效的路径是自上而下抓。

描写统一方便面员工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统一和提高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店面和产品形象。为乙方营造更好的销售环境,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自协议签定之日,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店面整体设计及装修。装修内容包括:

门头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形象墙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展示架的设计、制作、安装;

店内主体色调的制定、粉刷;

店内棚顶吊旗的设计、制作、安装;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样板一套、安装工作服四套及各种证书和产品说明。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人民币_____元整。

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兼营其它品牌或与甲方有冲突的产品,否则将扣除乙方的装修保证金。

甲、乙双方合作满一年后,乙方能很好的维护甲方的产品形象,并无违约情况,甲方将如数返还乙方的装修保证金(返款方式以地板兑现)。

本协议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本协议修改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甲方:乙方:

办公地址:办公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20年月日 20年月日

描写统一方便面员工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11月19日市委召开了全市党建工作视频会议,会后我镇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我镇实际,以党建促民生,以党建促建设,以党建促发展.现将我镇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镇党委召开了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当前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对市委王书记在党建工作会议中提出的要求进行分解,落实到相关人员,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亲自抓基层党建,具体工作由党委副书记负责.

在市委党建工作视频会议后,镇党委及时召开了青花镇党建工作专题会,全体镇干部、各村(社区)支委委员、万源市青花学院支部负责人、万源市第三人民医院支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如何落实市委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作了安排布置,对于会议中提到的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关于部分党员干部在落实惠民政策上优亲厚友,在公共服务资金的管理侵占挪用,在工程项目上强揽强上的几个问题,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认真自查自纠,镇纪委严厉查办,发现一起惩处一起绝不姑息.要求全镇党员干部一定要抓好党员队伍的建设管理,抓好基层党组织的带头人建设,抓好党的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抓好后进基层党组织整改建设,抓好基层组织建设的投入保障.

镇党委就各项工作结合各支部的具体情况分别给个支部明确了目标任务.

(一)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反腐倡廉的社会氛围.各党支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镇纪委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宣教工作整体合力,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

(二)强化监督约束机制,规范各支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坚持反腐倡廉教育与健全完善监督约束机制相结合,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倡导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达州市委十一项规定,规范自身行为,进一步提高各支部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

(三)在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全面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一是加强现有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抓好常规培训的同时,创新载体、转变方式,继续举办专题讲座,管好、用好远程教育站点,切实提高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二是大学生村干部严格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下村锻炼,不挪用到镇政府.三是加大党员的发展.坚持“三个重点”、“三个倾向于”的发展工作思路,即:重点在农村发展党员,重点在生产、教学一线发展党员,重点在35岁以下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倾向于从村干部中发展党员,倾向于从率先致富又能带领和帮助群众致富的致富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倾向于从知识分子和退伍军人中发展党员.

(四)加强责任制考核,创新考核办法.继续出台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村相关考核办法,以日常督查、工作实绩、年终考核为依据,使考核不流于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描写统一方便面员工心得体会及收获八

我局统战工作在市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下,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大胆探索,锐意进取,突出重点,围绕“多办实事、争创一流”的目标,推动我局统战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为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我们始终坚持把学习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标,把提高全员素质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制定了2012年学习教育计划,采取全体执法人员互教互学的方法,坚持周五学习日和每天一小时自学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在系统学习依法履职所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同时,力求融会贯通,学以致用,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思考、探索、再学习,要求全体人员要高质量的完成全年的学习计划,并力求素质的全面提升。

在今年2月份我们集中一周时间开展了以“继往开来,监管为民”为主题的2012年集中学习周活动,活动中,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以局长李照善同志的主题报告《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公务礼仪、廉政教育及拓展训练等方面为重点学习内容,展开“继往开来,监管为民”和“如何提高幸福指数”的主题讨论,同时保证了学习时间,保证了学习质量,保证了学习效果,真正达到学有所获。通过这次主题学习周活动,全局上下一心,放飞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理想,以我们的实际行动收获了党和政府的信任,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坚持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作为枝江市的示范单位起到了鲜活的示范作用。

通过学习教育和各种活动的开展,一是增强了全体干职工的凝聚力,形成了以事业发展为目的,以出于公心为出发点,以同志式的友谊为纽带,以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为方法,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基本保障的氛围,增进了团结,形成了最优化的整体合力;二是全面提升了全员素质,使全体干职工始终做到心中有职责、心中有人民、心中有集体、心中有戒律,坚持“三先三后”的工作原则(即规范在先,监管在后、宣传在先,执法在后、教育在先,处罚在后),牢记人民重托,不辱药监使命。

2、联系实际,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党的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消化理解统战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及统战任务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可以团结的力量的深远意义。着重提高对新形势下做好统战工作为加速改革开放、加速经济建设的特殊作用和意义的认识。达到全体人员熟悉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的基本原理,熟悉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熟悉本单位统战工作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统战工作作用和意义的认识,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突出宣传统一战线的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服务;为“一国两制”,促进和平统一祖国服务。突出宣传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努力创造团结、民主、和谐的气氛,广开言路,使大家的意见、要求、批评和建议能够充分地反映出来。对民族、宗教和“三胞”及其亲属的一些具体统战政策,认真进行了解和宣传,扎实把政策落到实处。

1、抓监管、促发展,在发展中提高监管水平。在促进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做到“零距离”指导、“零关系”办事、“零利益”服务,把服务对象的事当作大事、份内事、要紧的事,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事中服务为超前服务;努力做到投诉渠道畅通、处理问题快捷、责任追究到位。一是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我们紧密结合争先创优活动,按照枝江市2012年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要点,修改完善了我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考核评价办法,并定期考核,及时上报考核情况,深入推进了我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努力营造了开放开明的政策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谐奋进的人文环境,全面提升了食品医药投资吸引力和综合竞争力,保障了食品药品安全,促进全市食品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努力协助南星药业有限公司与广辰工贸有限公司合作,引进资金、设备、技术和人才,帮助该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新建起10万级洁净车间1个、化学合成车间1个,使该企业由原来生产单一药品品规扩展为4个药品品规,并在今年4月份又上了1个新药品品规,使该企业由只有2百万年销售额一跃年销售额超过2千万,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我市医药经济发展。三是在宜昌奥美公司发展壮大中,局主要领导多次带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深入该企业,谋划企业发展,协助该公司开拓国内市场进行调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四是成立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指导小组,主动到新开办的4家药店和需重新换证(认证)的32家药店进行帮扶指导,搞活民营医药企业。并科学引导企业运用现代物流方式,开展配送连锁经营和进行民营投资。并积极配合市政府搞好医药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2、认真贯彻侨务和对台政策。为加强海外统战工作,在全局人员及其亲朋好友、居住地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海外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解除他们的疑虑,鼓励和帮助他们同亲人进行联系。对回乡探访的台、港澳、侨“三胞”热情接待,增进乡谊和感情,加强对外联系,对有海外关系者,用政策热心帮助解决。通过两岸和海外来友,实事求是地介绍大陆特别是家乡的发展变化和发展前景,吸引外商前来投资,千方百计沟通经济信息,牵线搭桥,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才交流。

3、认真做好党外人士工作。我们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加强联系,认真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党外干部选拔到后备干部队伍中来。积极征求党外干部的意见和建议,探讨党外人士在工作岗位上发挥作用的途径,引导他们积极参政议政。

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有关政策的落实。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牢牢把握“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这一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和“促进适应和谐”这一宗教工作根本要求,认真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努力抓好《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和《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教育,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我局统战工作今年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及有所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干部职工思想没有放开,经济统战工作有差距,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效果不明显,在协调方面还没有真正地起到应有的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宣传统战理论政策,加强调研和信息工作,认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为维护我市社会政治稳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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