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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复盘倒查心得体会和感想 案件反思心得体会(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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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复盘倒查心得体会和感想 案件反思心得体会(2篇)
2023-01-05 04:09:59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刑事案件复盘倒查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通过与公司相关人员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查阅案件书面材料、法律法规,现特就佛山力雄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力雄”)票据事宜制作本分析报告,并提出建议,供领导参考。

1、基本案情

“粮食储备库”)开出,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营业部托收承付(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内蒙古国创金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金科”)接收后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公司,然后由公司背书转让给现在持票人佛山力雄。

2016年6月,票据到期后佛山力雄向兴业银行申请承兑,兴业银行以票据印章不清晰为由拒绝承兑。

2017年4月,佛山力雄再次向兴业银行申请承兑,4月10日,兴业银行作出书面拒绝付款理由书,拒付理由为:无款支付。

二、案件分析

本案件中涉及五方当事人,各方法律地位如下:粮食储备库为出票人,国创金科以及我司均为背书人,佛山力雄为持票人,幸运银行为承兑人。

依据票据法规定,持票人佛山力雄享有三种权利,一是付款请求权,即票据持票人享有向承兑人请求支付票据款项的权利,这是第一顺位的权利;二是追索权,票据被拒绝承兑后,持票人有权向前手即票据背书人主张追索权,要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费用,追索权具有选择性,持票人可以只向某一背书人追索,也可以向所有背书人以及出票人追索,被追索人偿还款项后,也获得了票据上的权利;三是利益返还请求权,所谓利益返还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基于民法的公平原则所享有的一项权利,即当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因时效超过或者欠缺一定手续而消灭时,该持票人对出票人或者承兑人在其所受的利益限度内有请求返还的权利。

票据被拒绝承兑后,佛山力雄有权向其前手即国创金科、我司以及出票人粮食储备库主张追索权。

3、法条依据

《票据法》第六十一条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第六十二条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

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 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票据的;

(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

(三)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四)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六)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

(七)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票据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第十八条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四、建议

1、我司作为票据背书人,佛山力雄公司可以向我司主张票据追索权,但通过逐级向上追索,实质上最终的责任方为票据出票人粮食储备库,为减少追索过程的繁琐、防止追索权时效经过,建议我司与佛山力雄协商,由佛山力雄持票据以及拒绝承兑理由书向出票人粮食储备库主张票据追索权,由出票人偿还票据金额以及其他费用。

2、若粮食储备库拒不支付,我司可以建议佛山力雄向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另根据兴业银行拒绝承兑书可得知,拒绝承兑的原因是粮食储备库的账户上没有款项可供支付,粮食储备库明知对外开具票据应在账户上预留相应款项,但实际上账户内却无款支付,存在票据诈骗的嫌疑,若佛山力雄在向粮食储备库主张追索权后,粮食储备库仍拒不支付,我司可以建议佛山力雄以粮食储备库存在票据诈骗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于刑事案件复盘倒查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这几天,云南孙小果案牵动着大家的神经,在各种猜疑舆论的重压之下,5月28日,云南迅速通报了孙小果案件办理的进展情况。

通报显示,涉案人员中云南政法系统有21人,父母2人,犯罪嫌疑人32人,并没有网传的什么“大人物”。

涉案官员中最高不过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刘思源、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朱旭,其父母包括亲生父亲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母亲孙鹤予是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原民警,因包庇孙小果1994年的强奸罪被开除公职,1998年还被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继父李桥忠1996年从部队转业到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任副局长,1998年因帮办孙小果强奸案被撤职,2004年任五华区城管局长,2018年退休。生父陈某,昆明市某单位职工,1996年中风瘫痪后退休,2016年去世。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是单位职工,都已去世。

就是孙小果这份极其普通的社会关系网,竟然帮助孙小果1994年犯强奸罪被取保候审,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后被保外就医,一连串的内部操作,让一个强奸犯最终逃脱法网。更神奇的是,1998年孙小果又因多项罪名被判处死刑,但又是一轮内部操作,孙小果只服刑了十余年就被放了出来。

一个普通的孙小果,身后一个普通的关系网,却能两次逃脱法律制裁,直到被舆论声讨、追逼,被中央挂牌督办,真相才大白于天下,正义才得到伸张。

相信很多人心里一定有个大大的问号,事情的真相完全超出大家的预想,孙小果身后竟然没有什么“大人物”。这里面没有权力在起作用,那什么在起作用?有一些情况不能不引起注意,就是政法这个封闭的系统和这个系统长期形成的特殊文化,这不禁让人想起了一部非常有名的美国电影《西点揭秘》。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西点军校女学员在一次野外演习中被五个男学员轮奸,女学员要求严惩这五个罪犯,而美军却以西点军校百年声誉和军队的脸面为由,给这个女学员的父亲——一名将军施压利诱,将此事掩盖起来。

在此后的七年间,女孩通过和她父亲部下的已婚军官不断发生性关系制造丑闻来报复她父亲,希望她父亲能够醒悟给她伸张正义,最后女孩在一连串复杂的关系中被杀死。美军一个正直的刑事犯罪调查员在调查女孩死因的过程中,才揭开了这个美军内部的惊天丑闻。

最令人震惊的是,在女孩受害的七年时间里,美军的大部分知情者却对这个轮奸案表现的安之若素包括女孩的父亲,封闭系统的美军内部早已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文化和规则即——正确的、错误的、军方的,一切都要服从美军内部的需求和利益,就算贵为将军的女儿也不能为自己伸张正义。

孙小果的母亲是刑警,继父是公安局副局长,虽然没有太大的权利,但在内部的人脉关系还是有的,他们去为孩子活动时,封闭系统内的这些观念是不是也起了一定的作用,导致云南政法系统前前后后有20多人涉案。

我们为铲除孙小果黑恶势力鼓掌时,是不是也应该考虑建立一种机制,打破这种封闭,消解这种畸形的内部人文化。

当年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政府服务差等问题反反复复纠缠了那么多年,就是解决不了,最后政务公开以后、舆论监督形成气候以后,这些问题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同理,在预防类似孙小果案再次发生方面,是不是也应该考虑加大政法系统内部事务的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事实证明,越透明才能越公正,越公开才能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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