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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春训会心得体会总结 医院春训会心得体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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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春训会心得体会总结 医院春训会心得体会(三篇)
2023-01-05 01:44:07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医疗保障局春训会心得体会总结一

议案主题:我国宪法确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然而几十年来立法跟进缓慢,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设仍不尽完善,建议全国人大制定社会保障基本法,建立健全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一、案由

我国现阶段社会处在发展变革之中,由于经济体制转型,原有的社会问题依然存在,新的社会问题如阶层分化、老龄化、贫富分化、看病难、失业等社会风险又日渐突出,国民对社会保障法制化的需求也日益迫切。但现有的法律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主要依靠行政规定,立法进展缓慢,国家缺少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我国宪法规定的社会保障制度所面临的一系列实际问题缺少有力的法律支持,根本大法缺少相应的基本法配套实施。制定社会保障基本法是 关乎国运,惠及子孙 的大事。

(一)世界发达国家社会保障立法的现状。

当今世界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都很重视社会保障立法。工业革命发源地的英国,早在1601年就颁布了《济贫法》,实施以救济贫民、失业者为主的社会保障制度,20世纪初又制定了《老年赡养法》、《国民保险法》等一系列法案,并于x年合并为《社会保障法》。美国的罗斯福总统于x年就签署了《社会保障法》,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险、公共补助、儿童保健和福利服务四类,后经多次修正,又解决了老年和失业保障问题,形成系统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保障项目达300多个。而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特别是制定基本法,比世界发达国家落后了半个多世纪至几个世纪。我国新宪法自1982年实施以来,至今几十年没有一部综合的社会保障法,仅在20世纪90年代制定了《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少量法律规范,且保障力度不足,缺乏可操作性。而居于社会保障核心地位的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仍显空白,现行的《保险法》社会保障功能弱化,属于民商法体例。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升高,尤其是考虑到我国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作用,我们确有必要拉近立法差距,制定一部较系统的、适应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基本法。

(二)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现状。

目前,我国尚无一部综合的社会保障法律规范,立法进程缓慢,现行的法律法规存在缺陷日益明显。

一是少而零散不成体系。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的甚少,且其内容并非主要适用于社会操作性层面。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也不多,大多是相关部委颁布的各种规章,往往以 规定 、 试行 、 决定 、 意见 、 通知 、 暂行办法 等形式出现,而地方行政规定基本都是以 红头文件 形式发布,不仅层次偏低,与社会保障的法律地位不相符合,而且比较分散,体系不健全,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的色彩较浓,各人自扫门前雪,也就谈不上正确统一实施。

二是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首先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造成城乡收入中城镇的 高福利 与农村的 负福利 的反差,农村社会保障除传统的社会救助、优抚保障外,其他社会保障基本全无,至今仍未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民承担天灾人祸的能力难以乐观,有的甚至弱不禁风。其次是社会保障补助支出不平衡,根据国家统计年鉴中的数据资料计算,从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来看,全国为5.29%,各地区则从1-14%分布,悬殊较大;从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来看,全国为11.47%,各地区在3-25%之间分布,差距更明显。再次是保障标准不平衡,存在着保障标准高低并存的现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发达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300元以上,而有些地方则不足10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农村则只能靠家庭养老、土地养老、储蓄养老、互助养老,保障系数脆弱。

三是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不顺。城镇和农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救灾救济等分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管理,相互之间的资金无法进行统筹协调,且统筹层次较低,仅养老保险在部分地区实行省级统筹,其他保障项目基本都是市(地)级统筹,甚至一些项目仅处于县级统筹层次,出现少部分地区保障有余,大部分地区都保障无力的状况,严重制约了资金的协调平衡。

四是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混乱。由于没有严格的法律制度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他管理部门在资金管理上较为混乱,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以权谋私的腐败现象屡屡发生。有的贪污、挪用数额巨大;有的动用资金赌博甚至出境赌博;有的转移资金,投资生财,出现亏损,无法挽回;有的虚报冒领,层层克扣。真正到受救助者手中的往往是廖廖无几,甚至空有其名,而受救助者还蒙在鼓里,以致本来就很有限的社会保障资金失去保障作用。现行的社会保障法规存在的立法缺陷及其产生的负作用,必须尽快解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三)我国制定社会保障基本法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我国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该条第二、第三款还规定了对残废军人、烈军属和盲、聋、哑及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社会保障。党的xx大报告也指出, 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早在1962年,我国的 七五 计划中就明确提出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互助、优抚安置等项目,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作出准确概括。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依据充分、有力,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立法条件也基本成熟。

一是现行法律法规奠定了立法基础。现行的法律规范虽然量少面窄,却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建立了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并正在建立由国家、单位、劳动者三方共同负担的养老保险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量的行政法规及地方的政策性规定,实施中既积累了经验,也发现了存在问题。这些为国家制定综合的社会保障基本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是国家正在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三个转变。社会保障模式由 国家型 向 保险型 转变;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由 现收现付制 向 国家积累制 转变;社会救济由被动式向积极推进式的 再就业 工程转变。实现三个转变的过程,也就是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发展过程,为制定较合理的基本法提供了有力条件。

三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义务主体形成多元结构。我国虽是一个人口众多、生产力水平不高的发展中国家,但实行改革开放、搞活经济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连续几十年保持了快速发展势头,在世界各国中鲜为少见,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已今非昔比,发展经济促进立法,加强立法保障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更何况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实践中已形成义务主体多元结构,国家不是惟一的义务主体,处于主要义务人地位,企事业单位、雇主和劳动者都是义务主体,获得保障的公民权利与义务是相统一的。义务主体的多元化,为建立适应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开辟了途径。

二、建议

我国宪法确立的社会保障制度,至今尚未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保障制度,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立法不规范,内容不统一协调,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各种社会风险问题,特建议全国人大制定综合性的社会保障基本法,并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一)立法形式。以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基本法》的形式,明确规定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项目内容、运行规则、适用范围、筹资方式、管理体制、管理机构、监督机制、纠纷裁处、诉讼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

(二)立法规划。由于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不平衡,应立足于全国一盘棋的思想规划立法,哪些法律需要立即制定、哪些现有法律法规应当完善、哪些地方性法规应当清理、哪些应当通过政策来调节、哪些问题应当授权地方政府等,需要通盘考虑。制定基本法统一各单项法律法规,逐步制定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社会福利(优抚)法、社会保障基金法、社会保障争议程序法,并修订完善现有的其他保障法。然后授权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地方人大和政府,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或者其他配套实施的规定,以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三)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支柱,应借鉴世界各国的经验,建立起广覆盖、多支柱,自保公助型或民办公助型的保障基金。基本法宜突出以下重点环节:一是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办法,真正建立起 税务征收、财政补助、社保审核、银行发行、审计监督 的新型社会保险基金,一律按列入成本、费用的全部工资及企业所得税应税额核定企业缴费基数,按个人所得税应税额核定个人缴费基数,加大清欠力度,对于有意拖欠行为,应从银行帐户强行划拨并加大滞纳金比例,确保不发生新的欠费。二是强化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机制,设立收、管、支相对分离的职能机构,把基金运营职能从基金管理机构中分离出来,由独立的、市场化营运的、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公司、基金会等作为基金的营运机构,使社会保障基金征缴权、保管权、营运权、发放权分属不同机构,相互制约监督。三是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机制,建立社会保障机构的内部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实行社会保障基金定期审计并向人大报告和向社会公开、公示制度,遏制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发放中腐败现象发生。

(四)农村社保。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最薄弱的一面是农村社保,基本法应设专章保障农民 生有所养、老有所靠、病有所医、残有所助、灾有所救、育有所教 的需求。农村社保目前亟需解决的主要问题:一是缩小城乡和地区差距,合理界定发达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按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消费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建立与城镇相近的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建立医疗和灾情保障制度,按照 自愿量力、因地制约、民办公助、共济受益 的原则,建立覆盖全体农民的以政府补助为主、农民自筹为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以政府补助与社会帮助相结合的社会救济救灾制度。三是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变传统的家庭养老为家庭与社会养老并举,把增强土地养老能力与发展土地外养老保障结合起来,并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把企业、雇主必须及时、足额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金列入劳动合同必载条款,在法律上明确规定 谁用工、谁养老 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应包括城镇职工)。四是建立社会保险转移制度,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当地们回到农村时自然转移到当地农村社会保险体系。

(五)失业保障。目前,城镇城工下岗的失业保障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各国的失业保险制度中大都对享受失业保险金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 非因本人原因导致失业 是大多数国家的共同规定。基本法应明确失业保障的范围,对无端挑剔就业岗位或惰性的无业人员作出必要的限制,并不宜片面强调政府为失业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更应该为每一个具有劳动愿望与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再就业的制度保证,按照 大市场、小政府 的理念,改善就业机制,拓宽就业门路,增加就业机会,把失业保障与再就业工程紧密结合起来。

有关医疗保障局春训会心得体会总结二

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目前民政部门负责的农村社会保障项目有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农村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临时救助。近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农村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现状

20xx年年底全县总人口5.8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5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0.3%。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048户、12086人,符合供养条件的农村五保对象702人,占农村总人口的36%。根据国家提出的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要求和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强化政府领导,拓宽救助渠道,创新救助机制和整合救助资源的思路,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特别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正在稳步推进。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逐步完善

我县自20xx年起建立和实施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成立了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乡镇也成立了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农村低保工作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制定了《xx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意见》。农村低保对象全部录入低保软件,实行计算机管理,我局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的进村入户进行抽查、检查或调研,及时准确掌握低保工作的进展及低保对象情况,农村低保做到了“动态管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农村低保享受群体为具有本县农村户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补助水平逐年提高,人均月补助由最初的20元提高到了现在的73元。在春节前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切实保障了农村贫困户的基本生活。

(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不断提升

目前,我县有五保对象702人(其中ⅲ度大骨节患者182名),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近年来,我县把做好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的重中之重,加大投入力度,加快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初步建立了以集中供养为核心的农村五保供养体系,有效地保障了农村最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目前,全县已建xx县中心敬老院1所,乡镇敬老院1所,农村五保家园3处,全县共集中供养210名老年人,集中供养率不断提高,预计今年二期敬老院投入使用后供养率将达到40%以上,我局还计划在多个乡镇新建或改扩建农村敬老院(五保家园),满足更多五保老人的供养需求,逐步实现供养方式由分散供养向集中供养的转变。

(三)农村医疗救助水平不断提高

农村医疗救助是一项惠及农村特困群众的新工作、新任务,是新时期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县的农村特困医疗救助工作自20xx年全面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审批,严格把关救助范围和救助程序,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并对患重病无钱治病的农村低保户按程序办理医前救助,农村五保对象医疗费用全额报销,还将因病致贫的低保边缘家庭纳入了救助范围,从根本上解除了低保户、五保户、低保边缘户重病医疗的后顾之忧。为有效解决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过重问题,我局制定了《xx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意见》,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和门诊医疗减免制度。经过几年努力,农村医疗救助逐步规范,救助标准逐年提高,救助病种逐步放宽。救助标准由20xx年人均救助54元,提高到20xx年的人均救助154元,20xx年至20xx年累计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560万元(包括资助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费用)。

(四)自然灾害救助逐步完善

近年来,我县气候异常,低温冷冻、雪灾、风雹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生频繁,每年都会给全县的农业生产带来严重的损失。当有灾害发生时,我局救灾救济股及时做好查灾、核灾、报灾工作,相关股室积极组织灾区群众抗灾自救,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及时下拨救灾款物,解决受灾群众的具体困难,维护了社会稳定。20xx年至20xx年底,共下拨冬令救济、临时生活救助、其他困难救济款物共20xx余万元,确保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建立健全应对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反应能力,我局修订并印发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了全县灾情信息员制度,组建了“三级”民政灾情信息员队伍,在14个乡镇、105个村、3个社区分别配备了兼职的灾情信息员,拓展了灾情信息基层网络;全面启动了xx县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工程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五)农村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能力进一步提高

县政府制定出台了《xx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法》,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通过有效实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切实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弘扬了扶弱济困的精神美德,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实现全县长治久安、跨越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采取的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农村社会保障各项工作运行顺畅,落实到位,我县成立了以县级领导任组长,民政、财政、监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了“政府领导、民政负责、部门协作、部门参与”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完善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为民解困、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五保供养、灾民救济、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各项救助制度,在拓宽渠道、扩大覆盖面、提高标准、分类施保等方面下功夫,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的救助需要,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加大宣传力度,促进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

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救助政策,使救助政策家喻户晓,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让全社会都来关注支持社会救助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规范完善程序,确保社会保障工作公平公正

坚持阳光操作、民主操作,更认真更严格地抓好居民收入核实准确、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成员单位集体评议、社会救助事务公开等关键环节,最大限度地体现公平正义,维护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政策性越来越强,任务日益繁重。只有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对人员的培训力度,建立一支相对专业、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工作队伍,才能更好地让困难群众受惠到救助政策。

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县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稳步发展,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但农村困难群众多方面的需求与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不相适应的矛盾仍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救助整体力量薄弱,一是乡镇专职民政助理员配置不足,全县14个乡镇有15名民政助理员,仅有2名专职民政助理员,大部分乡镇民政助理员都由一村一大、计生干等兼任,部分人员专业素质较低,很难高质量地完成社会救助的各项工作;二是救助工作经费匮乏,地方财政投入少。

(二)从实施城乡低保制度以来,我县大量失地农民违规纳入低保范围,按国家城镇低保政策,失地农民解决城镇低保也必须符合城镇低保条件,才能纳入低保范围,我县失地农民中绝大部分又不符合城镇低保条件,低保规范管理难度增大。

(三)民政救助资金投入大,但困难群众比较多,救助水平偏低,产生的社会效益不明显。农村低保补助水平尤为明显,尽管我县农村低保多次提高标准和补助水平,目前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73元,每日人均仅2.4元,相对于当前的物价水平来说,这个补差偏低,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其困难,远不能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看病、就学等实际需要。

(四)与相关扶持政策的衔接不协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主要是解决农村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需求,保障其生存,但仅靠有限的低保金难以摆脱贫困。因此,需要扶贫、医疗卫生、人社、教育、住房、司法等有关部门的专项扶持政策更具针对性的帮扶效果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整体水平,确保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四、意见建议

(一)增强基层民政力量,增加地方财政投入。一是要加强乡镇民政组织建设。每个乡镇应单设民政事务所,按照上级的规定配足乡镇民政干部,由县民政局和乡镇对民政事务所人员实行双重领导。民政事务所负责人的任免须征求县民政局的意见,民政干部的调动应报县民政局备案,以保持相对稳定,还应当尽量减少兼职,切实解决民政工作有人办事、民政干部有时间办民政的事的问题。二是要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上级民政部门应经常性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具备应有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能胜任工作。三是要增加地方财政投入,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规范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一是失地农民符合城镇低保条件的才纳入城镇低保范围解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二是建立失地农民长效保障机制,包括补偿安置机制、养老保障机制、医疗保障机制、自主创业扶助和再就业培训机制、社会保障风险储备金机制等,多措并举妥善安置;三是明确纳入失地农民城镇低保后,新入户人口不再纳入城镇低保。

(三)建立增长机制,适时提高标准。建立农村低保标准随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及物价指数的变化自然增长机制,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既不宜过低也不宜过高,确定过低保障不了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确定过高政府财力又难以承受。

(四)完善配套政策,增强“造血”功能。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医疗卫生、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对低保对象的劳动创业、子女就学、就医、住房等社会性间接投入给予减免关照。同时,要鼓励低保户参与扶贫开发,开展生产自救,在信息指导、技能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在开发和生产的过程中,增强信心、增长才干、增加收入,通过自身努力达到自我“造血”、脱贫致富的目的。

有关医疗保障局春训会心得体会总结三

____社区,辖区面积为0、8平方公里,居民总户数2871户,总人数5069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193人,新增就业人员172人,街道社区开发岗位24个,再就业载体1个,新办理《再就业优惠证》1人,年检《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有50人,领取就业失业证的人有269人,年检《就业失业证》的人员有54人,办理退休管理人员有101人。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再就业氛围

根据劳动保障部和省、市、区、街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我____社区劳动保障站,按照街办劳动保障所的要求于元月份在____小区内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活动周》的活动,我们以宣传落实社会保险站政策为重点,发放在就业援助宣传材料50多份,进取开展以送政策、送温暖、送技能、送服务、送岗位、送补贴为主要资料的“六送”活动,我们社保人员以及街办的工作人员一道走访了再就业的住户,帮忙他们了解当前就业政策和形势,分析他们自身的条件,耐心细致的解答了他们提出的比较关注的敏感的、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问题,鼓励他们发挥特长,自谋职业,早脱离贫困。经过这次活动,使我们感悟至深,触动很大,深感劳动保障工作的职责重大,任务艰巨。另外,利用专栏、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劳动保障政策、公益性广告信息和用工单位招聘信息等。

二、开展下岗失业登记、进取促进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邦之策。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是一个根本的问题,是社会安定的“稳压器”。我们按照劳动保障的职责,进取开展工作,对下岗失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劳动力资源的细化工作。一是建立台帐,模清底数。二是供给就业指导,扩大就业渠道,依托驻地单位扩大就业渠道,为用工单位和下岗失业人员牵线搭桥;为他们搞好服务。三是进取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解决就业岗位16名,并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参加syb创业培训和岗前培训,使他们掌握了一技之长,为他们走上自主择业、自谋职业之路供给了帮忙。4月份我们劳动保障人员对门面房又一轮的进行了排查摸底,主要是针对外来用工人员的保险情景及岗位情景,对下岗失业人员持有优惠证的50人贴合年检条件的进行了年检,这对我们下一步搞好劳动保障工作,完善服务体系和采取相应的措施,供给了好大的帮忙和支持。今年6月份,《再就业优惠证》年检的通知下达后,我社区劳动保障站的工作人员将20多份通知及时张贴到辖区内各个居民楼院及驻地单位,并将此通知转录到社区博客,利用网络平台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做到人人皆知。张贴通知完毕后,年检工作正式展开,在接下来的一个月中,我社区劳动保障站的工作人员先后为两位居民办理了新的《再就业优惠证》,为53位居民办理过《再就业优惠证》的居民进行了年检,她们灵活就业开办自我的企业奠定了基础。由于之前通知张贴时间及时,张贴范围广泛,通知资料详细,因而辖区内的居民都在第一时间获得了消息,因而今年的年检工作无一居民遗漏,且前来办理年检的居民因看了通知,故而所带年检材料较为齐全,这大大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得到了辖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促进就业,保障民生有关文件精神,进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方位促进和扩大就业,稳定就业局势,经万柏林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将于20__年3月20日在玉门河公园召开“万柏林区促进就业服务春季专场招聘会”。我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进取配合上级有关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把这个好消息写成通知张贴在我辖区内。专场招聘会当天,我社区共有30多位就业困难人员参加,为帮忙他们在此次招聘会中能找到适合自我的单位,我劳动保障人员也跟着跑来跑去,不厌其烦到处询问,能为居民办一些实事是我们最大的愿望。

今年7月下旬,万柏林区开展了关于烹饪、面点、糕点、电脑等技能培训班,培训时间为10天,各社区有10余个培训名额。获悉此消息后,我社区劳动保障站的工作人员迅速草拟了通知,并将20多份通知及时张贴到辖区内各个居民楼院及驻地单位,并将此通知转录到社区博客,利用网络平台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做到辖区居民人人皆知。截止报名结束,共有11名辖区内居民前来我社区报名,其中四五00厂下岗职工10人,辖区其他居民1人。

我社区劳动保障站一向以来都对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及无业人员给予了异常的关注和照顾,经常经过各种渠道广泛搜集各类关系到居民切身利益的信息,一旦获悉有培训、招聘的机会,我社区劳动保障站总会在第一时间通知辖区内居民,以扩大辖区内失业人员的就业率,缓解辖区内失业居民的就业压力。而我们的这一做法也得到了辖区内居民的一致好评,大家都期望类似这样的培训或招聘活动能够多举办几次。

为认真做好农民工信息统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农民工信息统计为着力点,为农民工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着想,兴华街办劳动保障所安排每季度农民工动态信息情景进行排查摸底,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接到通知后,每一天到门面房进行摸底排查,认真负责地把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景、参加培训人数、农民工工资发放办法等情景,保质保量把本辖区内农民工动态变化情景写得清清楚楚,一星期内排查摸底了20多户门面房,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帮忙农民工维护自我的权利。

三、加强对离退休人员信息管理,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

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进入社区以来,我们及时进行资格认证,走访慰问了离退休人员,异常对单居老人给予了关怀,在调查的基础上顺利完成了电脑信息网络化管理,为每位离退休人员搞好服务打下了基础。6月26日,我们对社区的两名退休老党员进行了慰问并清理了室内外的环境卫生,我们对老人问寒问暖,并给老人送上了新鲜水果,使老人对我们的关心帮忙十分感激。6月30日上午8点半,我社区进取与驻地单位电大联系组织老年人参加象棋比赛活动,保障了老年人的身体健康使他们能够永葆青春、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为齐心协力奔小康发挥余热。

四、进行专项检查,规范用工合同

今年9月上中旬,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进一步规范用工单位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社区劳动保障站的工作人员在区劳动局及街办劳动保障所的指导下,在本辖区内开展了“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景百日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活动以劳动合同为依据,我社区劳动保障站的工作人员利用黑板报、社区博客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的居民进行宣传;采用逐一入户、上门摸底排查的方式对用人单位普及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向相关人员供给有关依法用工的咨询提议,帮忙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及时向广大群众公布了咨询、投诉以及举报电话,畅通了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所管辖的13家规模较大的用人单位进行了多次摸底,了解和掌握了相关用工信息,建立了定期巡检制度。

经过此次检查行动,我们充分宣传了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自觉性与主动性,使得广大劳动者全面、正确地理解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经过法定渠道依法维护自我的合法权益,营造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这对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都有重要意义。

五、医保社保工作

今年10月份,全市居民医保工作正式启动,11月份,灵活就业补贴及补缴养老保险的工作亦提上日程,在时间紧、任务大、要求高的情景下,我与社区的同志们进取行动起来进入了紧张的工作状态,先是宣传发动,在各小区楼院张贴宣传资料,并将其录入社区博客,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送到居民群众的手上,居民们陆续来到社区为自我或家人办理医疗保险、灵活就业补贴等等,遇到不懂的问题,我就给他们耐心解释,从填表登记、电脑录入到汇总报表,报电子文档等一系列工作虽然繁琐麻烦,但不得有一点马虎,必须一次性申报无差错,对一些行动不便的老人及病残人员,我们就上门服务办理医保,不论刮风下雪,我都一如既往地工作,没有钟点,没有节假日,及时将医保手册送到居民手中,将党的温暖送给了他们。虽然天气寒冷,但居民群众的心里是暖融融的,因为这是市委、市政府推行全民医保的重要举措,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件大事,经过我们的努力,让居民群众确实感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悉心关怀和温暖。

总之,劳动保障工作任务十分艰巨,需要我们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地工作。所以我们劳动保障站会准确把握形势和政策,努力开拓进取,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经过自身努力,使平台建设更好地贴近群众,服务居民。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克服自身工作的不足,完成今后的工作任务,为构建“和谐社会”争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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