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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换位体验心得体会报告 假如我是一名患者换位体验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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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换位体验心得体会报告 假如我是一名患者换位体验心得体会(4篇)
2023-01-13 16:27:19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一把手换位体验心得体会报告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委员会是党执政兴国的指挥部,“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强调对各级“一把手”来说,自上而下的监督最有效,党中央要加强对高级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强调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关键在党委常委会,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只有毫不动摇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一以贯之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才能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检机关监督专责,形成了许多有效做法和经验。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必须明确监督重点,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健全制度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中国特色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政治上认识领导职责中包含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纠正错误,切实改进工作;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主动接受监督,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一把手”要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一)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二)“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敢于担当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治家,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中央政治局委员要注重了解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到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应当加强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督促省级党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管理。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应当开展任职谈话;同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

(四)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下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纪检机关应当通过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中央组织部应当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发现“一把手”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委、派出机关反映。

(六)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及时发现问题。党委(党组)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查找纠正政治偏差。巡视巡察组应当把被巡视巡察党组织“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进驻前向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深入了解情况。巡视巡察谈话应当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深入了解。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

(七)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落实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开展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八)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党中央报告或者实名向中央纪委常委会反映。党委(党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要进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签了之”。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当经常交换意见,发现问题坦诚向对方提出,发现“一把手”存在重要问题的可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说明。

(九)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相互提醒、相互督促,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增强领导班子战斗力;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及时如实按程序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对隐瞒不报、当“老好人”的要连带追究责任。

(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坚决防止以专题会议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坚决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决不允许领导班子成员将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变成不受集体领导和监督的“私人领地”。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事项须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暂缓表决,对会议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十一)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工作。党委(党组)要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分解工作任务。“一把手”要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纪委应当向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党委(党组)要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法司法等问题的,受请托人应当及时向所在部门和单位党组织报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其他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不按要求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三)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分领域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党委(党组)要定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经常听取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相关报告,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分析,注重发现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促进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管理监督。

(十四)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如实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纪委书记应当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发现存在重要问题的,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情况。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五)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党委(党组)要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田”,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措施管用、行之有效。

(十六)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党委(党组)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干部交流制度,对“一把手”制定更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进“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在领导班子中公开工作。健全干部双重管理制度,明确主管方、协管方对双重管理干部的监督职责。

(十七)规范领导干部家属从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高级干部要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为全党作出示范。党委(党组)要抓好相关规定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交往必须守住底线、把好分寸,“一把手”要带头落实“亲”、“清”要求,不得以权谋私,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属亲友,决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职权敛财谋利,防止居心不良者对家庭成员进行“围猎”。党委(党组)、纪检机关要加强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十八)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党委(党组)要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统一确定或者批准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计划地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部门应当会同纪检机关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一把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态度鲜明,民主生活会是否真正红脸出汗。对不按规定召开的严肃指出并纠正,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对下级党组织所辖地区、部门、单位发生重大问题的,督促下级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十九)强化选人用人的组织把关,落实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强化对下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拟任人选的把关,压实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环节的领导责任。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格“凡提四必”程序,全面考察干部。纪检机关应当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党委(党组)要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同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查、相关业务部门考核发现的问题相结合,进行全面客观评价。每年可以选定部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重点考核,对问题反映较多的进行专项考核。

(二十)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群众反映多的领导干部及时敲响警钟。党委(党组)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了解掌握群众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领导干部要倾听群众呼声,严肃认真地对待群众的意见、批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应当对信访举报情况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对反映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部门、单位党组织查找分析原因。对涉及下级“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一般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

(二十一)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完善纪检监察建议制度。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审核整改报告、督办重点问题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针对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对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二十二)加强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领导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抓好督促检查。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统筹党内各项监督,支持和监督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工作机关加强职责范围内职能监督工作,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作用。

(二十三)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各级党委要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带动作用,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大统筹力度,整合各类监督信息资源,有效运用大数据,建立健全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使各类监督更加协同有效。

(二十四)发挥纪委监委专责机关作用,增强监督实效。纪委监委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坚决查处,对不抓不管、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大力支持下级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完善全覆盖的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二十五)积极探索创新,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对各项监督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加强分类指导,细化监督举措。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鼓励地方、部门和单位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最新一把手换位体验心得体会报告二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位高权重,对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工作起着统领全局的关键性作用,他们如果有不忠诚不干净不担当的情况,最容易产生连锁反应,带坏干部队伍、损坏政治生态,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腐败,给党和国家事业造成重大危害。有效破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课题,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完善发展,着力破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

“身之主宰便是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定理性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领导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必然出现各种违纪违法问题。从这些年查处的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情况看,究其根源,无不是“总开关”出了问题,以致信仰迷茫、精神迷失,最终背离党和人民。因此,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首先就要从思想上入手,注重从正反两方面教育引导他们在立根固本上下功夫,筑牢思想堤坝、守住思想底线,拧紧“总开关”。

用足用好先进典型强化正面引领。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必须大力宣传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引导他们学习先进、见贤思齐,切实提高思想境界、政治素养、道德水平,自觉做廉洁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的表率。近年来,贵州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以晴隆县委书记姜世坤等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为先进典型,强化正面引领,积极引导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在不断回望过往的路、远眺前方的路中,进一步搞清楚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进一步树牢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忠诚干净担当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剖深剖细反面典型强化警示警醒。反面典型能起到敲响鼓、擂重锤的教育效果,让人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近年来,贵州先后运用查处的茅台集团原董事长袁仁国等“一把手”严重违法案,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今年4月,在省纪委四次全会期间,贵州专门召开全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聚焦“一把手”任性滥权问题,利用典型案件深化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一把手”举一反三,防微杜渐,避免重蹈覆辙,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同时,还及时督促指导市县党委参照省委做法,用身边典型案例对本级管理“一把手”当头棒喝,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吸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醒。

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在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方面,就是既要对其履职生涯关键点进行重点监督,又要对其履职生涯全周期进行全面从严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强化廉政意见回复,牢牢守住“重要关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近年来,为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贵州通过专门制定工作办法,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程序、标准、内容、责任进行细化。2019年,制定出台《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廉政档案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对所有监督对象进行政治画像,全面归集反映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信息和材料,建立廉政档案,为全程跟踪了解领导干部、更高质量地做好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仅省级就建成6223份干部廉政档案。

强化履职尽责情况监督,牢牢守住权力运行“各道关口”。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本质上是对他们手中权力的监督、对他们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最终都归结于对权力运行各环节的监督。2016年以来,每年省纪委全会上都安排各市(州)党委书记、省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和省属国企高校党委书记进行述廉述责,并由省纪委委员现场打分测评,测评结果专题呈报省委,作为各位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考核的重要依据。目前,这一做法已经成为一项制度安排,成为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的有效举措。此外,从去年开始,在协助省委常委带队赴各市(州)检查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时,优化改进程序设计和方式方法,由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结合日常监督中掌握的情况、被检查党组织自身查找的问题,先行开展检查,确保更加全面准确地指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在省委常委带队检查时一并现场反馈,从而有效提高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精准度,增强对各市(州)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严肃性和针对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必须在执纪执法每一个环节都贯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方针方略,既做到底线常在、“后墙”不松,又着力刨根问底、追本溯源,铲除滋生腐败问题的土壤,真正实现标本兼治。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是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对象最直接、最有震慑力的监督。贵州省纪委监委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靶心不偏、焦点不散、标准不降,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违纪违法问题开展审查调查,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监督体系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运转。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共对28名省管干部立案审查调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对234名县处级干部立案审查调查,其中“一把手”或主要问题发生在担任“一把手”期间的45人。

做深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制定出台“一案一整改”工作方案、深入推进“一案一整改”的指导意见,坚持把“促改”思维贯穿“一把手”或者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案件审查调查全过程,注重在查清问题事实的同时,及时溯源收集情况、研究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以及分析研究所在单位或领域监督短板、治理体系的风险乃至体制机制上的漏洞,找到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发展规律,并在结案时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案一整改”,提出精准的整改意见,有效督促推动案发地区或单位不断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指出,要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起主导作用,首先是各级党委监督,其次是纪委监督。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必须把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起来、形成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积极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各级党组织承担主体责任,只有主体责任到位到底,监督才能做深做实。2017年以来,贵州省纪委监委围绕协助省委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探索开展了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从纪检监察机关的角度,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实现了对各市(州)党委、省直部门党组(党委)、省属国企和高校党委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全覆盖,形成的研判成果报省委作决策参考,取得了较明显成效。今年,贵州省委把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从纪检监察机关的探索实践,上升为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安排,制定了《关于建立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的指导意见》,对一个地区、部门和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职用权、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研判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积极探索完善“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工作机制。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项监督”各有分工、各有特点、各有侧重,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着各自独特的作用。完善“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机制,对于有效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和巡视巡察机构牢固树立“四项监督一盘棋”的思维,坚持在实践中总结、在总结中提升,积极探索建立整合监督资源、力量、流程、手段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形成《中共贵州省纪委贵州省监委机关内设机构与派驻机构日常联系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健全贵州省委巡视机构与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等制度成果,有效推动了“四项监督”之间信息共享、协作配合、成果互用,在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上迈出关键步伐。

最新一把手换位体验心得体会报告三

紧盯“关键少数”推动“一把手”监督做实做细(街道党工委书记)(1)

“一把手”违纪违法,最容易产生连锁反应,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影响一个地方、部门和单位的政治生态,而如何强化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制约“一把手”违纪违法的问题也是社会舆论关注的重点。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深入落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同大家交流一些自己的体会。

一、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下发后,我及时进行了系统学习,并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副股级以上干部大会专题学习。同时,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树立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权力观。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以警示教育为重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一把手”主动接受组织和社会的监督,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强化制度建设,全面提升执行力

为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街道办事处严格制定完善《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进一步规范大家的工作行为。一是严格执行考察制度。结合班子年度考察和平时考察,加强对各社区支部书记和部门“一把手”的经常性考察。既考察“一把手”的任期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又注重其对用人原则、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二是完善落实考核制度。每半年对各社区支部书记、部门“一把手”工作和思想作风等情况进行较全面的检查考核,考核中不但听取“一把手”本人汇报,也多方面听取“两委”班子、其他副职同志和职工群众的意见,使下级“一把手”经常处于上级组织监督之中。三是有效落实谈话制度。我本人定期对班子成员、社区支部书记、部门“一把手”谈心谈话,对工作中、生活上的不足及时给予提示提醒,提升廉洁从政自律意识。四是坚持学习机制。坚持每周例会学习党纪党规,以会代训,培训提升;坚持每季度专题测试,提升廉政意识;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廉洁高效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坚持廉洁从政,发挥监督作用

作为党工委“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我始终坚持同班子成员一起,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工作落实、改进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班子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有力提升了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一是带头履职尽责。我始终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层层落实,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和主要工作同研究、同落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将压力传导至岗位、个人,形成了齐抓共管、人人担责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明确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党工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以上率下,用自身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领导班子在履行责任上做到真正尽心、尽情、尽力。从自身做起,要求领导班子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坚持和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敢于批评同志,虚心接受同志们的批评意见,建立清单,及时整改。三是强化制约监督。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完善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党政议事规则、定期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最新一把手换位体验心得体会报告四

近年来,区政府结合不同时期的特点,积极探索干部监督制度建设的方法和途径,特别是近年来党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工作不断深入,力度不断加大,为保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在制度化建设过程中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个方面:

(一)系统性和完整性不够。从监督过程看,目前施行的干部监督制度,对事后监督,抓惩诫的规定多;从监督的渠道上看,主要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同级监督和下级监督都缺乏有效的制度,上级监督、同级监督效果成效不明显。

(二)具体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区在现有的干部监督制度中,有不少制度具体性和可操作性不够强,在具体如何发扬民主,怎样实行集中,缺乏必要的程序和操作规范。

(三)刚性和权威性不足。首先,对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准绳和依据不是十分充分,有的具体措施实施起来难以保障。其次,具体制度刚性不足,在实践中做了可以,不做也可以,或违反了没有办法进行惩处。

(四)制度成效显现不明显。现有制度落实不到位,没能起到应有的监督效果,是当前区干部监督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对现有制度缺乏强有力的落实措施和手段,也就是缺乏确保党内监督制度落实的有力监督制度。实际执行中,有的制度成效一般。

(一)力量集聚效应发挥不到位。近年来,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甚至是“声色俱厉”,但是在实践中,对干部重选用轻监督、重教育轻监督、重事后惩处轻事前事中监督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二)主体客体的监督意识不强。从干部监督的主体来说,有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认为,要正确行使权力,主要靠“自觉”、“自律”,监督不监督无所谓;有的认为监督会束缚领导干部的手脚,影响改革发展等,造成干部监督主体监督意识不强。另外,由于现在权力运作的封闭性,一般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权力使用情况不知情、不了解,难以监督。有的人认为对班子或领导干部行为不了解,不知情,感到无法监督。从监督客体来说,权力公开透明运作性不够,有的领导干部虽然张口闭口讲加强监督,但实际上是“叶公好龙”,可以监督别人,但别人不能监督他自己,在主观上存在着上级监督是对自己不信任、同级监督是与自己不合作、党员群众监督是对自己不支持的思想。

(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力过于集中。长期以来区在干部监督过程中过分强调集中,从而导致权力的过分集中,仍然沿用过去的一些做法,不能适应执政党建设的要求,特别是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致使权力集中在一把手和少数直接掌握人权、财权、物权的干部手中。同时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一把手负总责,削弱了集体领导的作用。在强调班子团结时,存在矫枉过正的问题,对那些敢于提意见的副职和一般干部视为不配合工作、不团结他人,致使班子内部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有所削弱。

针对区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快区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化建设进程,我们必须使干部监督工作有章可循,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各种监督形式的落实,要在四个干部监督机制建设上下功夫,把这些措施制度化,使各监督主体权责一致,科学合理地设置各种监督形式的落实方法和工作程序,逐步推进干部监督制度建设,使监督主体、客体把遵照、执行干部监督制度,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自觉行为。

(一)要在建立干部监督工作集聚配合机制上下功夫

1、实现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有机结合。组织部门是干部专职管理部门,是出生产力的部门,是干部监督的核心主体。在干部监督上,区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组织部门的监督主要是通过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对领导干部权力运作过程实施监督。但是在干部监督上,光靠组织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如对触犯了党纪政纪的干部进行查处就属于纪检部门的职权范围,而对违纪干部查处情况如何又反过来影响对干部的监督效果。因此,组织部门应加强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力求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参与与干部的监督管理。具体地说,应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加强联合,以便于更全面地把握干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全面监督;加强与人大的联系与合作,支持人大对政府班子成员的述职评议工作,强化人大对政府、司法部门的监督;加强与司法、宣传、审计部门的联系,把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加强新闻单位对领导干部的舆论监督。

2、实现自上而下监督与自下而上监督密切配合。一方面,坚持自上而下的监督,应明确下管一级的监督责任制,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实现层层监督的目,逐步形成权力制衡的关系;另一方面,在坚持现有领导体制的前提下,根据履行职能的需要,对专门监督机关充分授权,使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真正成为使监督权的权威机构,强化其监督职能。

3、实现干部监督工作信息互通共享。在现代信息社会,监督主体之间应相互沟通情况,建立起统一的情报信息网,实现信息共享,发挥监督整体功能的协调性,强化干部监督工作效能。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重大案件相互通报制度,以进一步提供有益的线索,协同配合;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档案库,在保密条件下,监督主体互相调阅,对各自掌握的违法违纪案件互相通报,以便提高监督水平;三是建立疑难案件经验交流制度,在干部监督的实践中,监督部门如果碰到疑难案件,或者遇到了难以克服的障碍,定期进行探讨研究,提高监督主体的监督能力和水平。

(二)在建立权力公开透明运作机制上下功夫

建立权力公开透明运作机制,应加强对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防范,是加强对干部监督的重要措施,也是干部监督的根本目的。建立权力公开透明运作机制,就是把监督关口前移,在理念和实体监督上,实现被动监督转为主动监督,由亡羊补牢向未雨绸缪转变。应强化的主要措施有:

1、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与领导干部自身有关的重大事项,向组织如实报告,主动争取组织的监督,避免个人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

2、强化对领导干部用权全程监督制度。一是对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监督。决策行为是领导活动的重要行为,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监控,可以帮助领导干部防止很多错误行为的产生。凡属应由领导集体决策的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决策,不得由个人专断或少数人说了算,同时,对因失职渎职而造成的决策失误,应追究责任。二是大额资金支配行为的监督。完善财务审批监督制度,坚持大额资金的使用应由财务审批委员会集体审批,日常资金使用要按月定期进行通报,从而有效地制约财务行为,规范财务支配权的运作。三是用人权的监督。凡单位内部干部的提拔、使用、调配,都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干部管理中的有关规定,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坚决杜绝买官、卖官的腐败行为。通过对领导权力行使全程监督,延伸和拓展对干部的监督空间。

3、坚持开展巡视工作。

开展巡视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利运行的监督,了解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在政治上是否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了解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是否落实议事制度、办事程序、决策机制等;了解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是否有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是有无滥用权力为亲属谋取私利的问题,是否管好了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了解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没有违反规定,存在任人唯亲、买官、卖官等问题;了解领导干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情况,是否注意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关注和解决他们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无违法乱纪、执法不公、徇私舞弊等问题。通过巡视工作,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三)在建立干部日常考察监督机制上下功夫

1、加强对干部学习教育监督

加强对干部教育的监督,是干部监督工作不可然视的一项重要内容。区各级干部教育主管部门应从实际出发,确定各级各类干部岗位知识的储备目标,明确要达到的知识水平。组织部门对学习后是否达到目标要求实施职能监督,定期组织述学、评学和考学,把学习成绩作为提拔使用的依据之一。

2、加强对干部工作绩效的监督

对干部工作绩效的监督能否做到科学、严密、全面、准确,直接关系到干部监督工作的质量的高低。因此,在实施对干部绩效监督时,应进行刚性考核,具体应把握这样几点:一方面,注意把握考核内容的科学性。即,不仅要监督干部平时的操行是否规范,更要注重监督干部任期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另一方面,注意把握考核手段的灵活性。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细化量化标准,对在不同层次、不同基础条件下所创造的工作业绩进行对照比较,主要看位次、看水平、看发展。

3、加强对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

针对干部工作的新情况,进一步拓宽考察渠道,既要监督干部的工作圈,又要监督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在方式上可采取公开考察、回访考察、审计考察、走访考察、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通过对干部“三圈”的考察,更全面、更深入、更准确地了解干部的全面情况。

(四)在建立干部监督机构奖惩机制上下功夫

有权应有责,权责要一致。对干部监督机构行使监督职能休有相关的责任追究措施,做到有职有责,奖惩分明,是推进干部监督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一方面,对有监督职权,因不敢监督或不愿监督造成的失职、过错行为,严肃追究其监督机构和个人的责任。轻者给予批评教育,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对公道正派、依法办事,敢于和善监督的机构和个人要给予表彰,使监督者在精神上和物质上得到鼓励。逐步形成监督上级不怕打击报复,监督同级不怕影响团结,监督下级不怕孤立无援的工作局面,创造一种敢于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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