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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村十法余村经验心得体会实用 余村经验八个村(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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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村十法余村经验心得体会实用 余村经验八个村(七篇)
2023-01-13 14:24:17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推荐治村十法余村经验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组织保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一是成立了长宁镇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明确主要领导为小组组长,党政分管领导具体抓依法行政各项任务,确保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二是召开了全面依法治镇专题会议,简要传达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方面。三是组织了党委中心组学习依法治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四是镇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人大和县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五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内容。六是结合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工作,每年对本单位推进法治建设情况进行考评,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二、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一是印发了《中共长宁镇委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长宁镇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长宁镇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试行)》的通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凡属镇委常委会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对长宁镇重点工程镇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开展了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工作、风险评估工作。三是汇报了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工作总结,严格按照《博罗县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博罗县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及县委编办工作指引开展工作。四是组织我镇工作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培训,目前我镇政府通过行政执法考试的共有18人。五是指定广东标远律师事务所为专门机构作为法律顾问机构,配备专兼职法律顾问负责合法性审核等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主动接受监督。一是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有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二是我镇2018-2020年行政诉讼案件共11件,行政复议案件为0件,已审结案件数8件,未审结案件数3件。

四、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实行2019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制度,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二是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发现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者违法违纪的干部,依法依纪受到严肃处理。三是继续将民法典作为学法考试的必考内容,组织我镇98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进行学法考法,并全部通过;四是组织领导班子学习依法治国专题讲座,并组织主要领导参加了市局和博罗县司法局联合举办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及博罗县依法行政工作业务培训班。五是我镇新入职公务员参加了县组织的初任培训班,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

五、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一是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今年紧紧围绕上级部署的普法宣传工作任务,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以"3.8国际妇女节"、"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继续推动宪法精神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落实“博罗普法学习网”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及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突出青少年重点对象,组织实施“民法典教育大课堂”进校园。全年共开展法制宣传8场次,其中《民法典》专题讲座3场次,实现“民法典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走进全镇部分中小学校;共解答法律咨询80余人次,发放法律资料1500余份,极大地提高了全镇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三是与12个村居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全年共组织镇“法制副主任”送法上门8场次,举办法治讲座4场次,为村民解答法律咨询60余人次,引导基层群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践行新时代文明实践。

六、我镇依法治镇工作现存的问题。一年来,虽然我镇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深知问题还有很多,不容乐观。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人员未引起足够重视,导致此项工作相对滞后,差距较大;二是创新力度不够,宣传形式较为陈旧,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法治村(居)创建主动性不够,仍需加大力度引导干部群众投身其中。

七、2021年工作计划。今后,我们将按照上级的部署,真抓实干,补齐短板,全面提高依法治镇工作水平和能力,为构建平安和谐稳定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一是加强领导,确保形成合力。继续坚持和完善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及时调整充实法制宣传领导小组。二是完善制度,推进法制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动普法工作;加大学法、用法的力度。三是在依法治理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依法治理工作要取得实质进展。四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有效提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继续加强领导干部法治知识学习,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推荐治村十法余村经验心得体会实用二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20xx年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工作会,是全面实施“x五”普法规划后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召开的第四次工作会议,也是今年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调动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安排了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结对帮扶工作和下半年普法依法治县重点工作,对下一步“x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深入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此,我强调三点意见。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导,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这对新时期法制宣传教导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新目标。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造“平安**”的大局出发,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首先,加强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必须保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在我县的详细化,就是全面贯彻落实县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建造“实力**、魅力**、和谐**”。要实现这一目标,不仅需要全县人民的共同奋斗,更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社会各界和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调解和可持续发展,使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其次,加强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县平安建造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任务仍旧十分繁重。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环境保护、收入分配、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和影响经济社会秩序的各种问题呈多发态势,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十分艰巨。当前,又时值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我们工作的首要任务。只有保持不懈地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各级党政机关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依法办事的法治氛围,才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第三,加强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是建造法治**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造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详细行动。建造“法治**”,要害在于全县人民尤其是广大干部。假如没有法制观念的普遍加强和法律素质的普遍提高,法治**建造就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有保持不懈地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才能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牢固树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才能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公民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自觉运用法律手段治理经济社会事务,解决矛盾纠纷,推动各项事业走上法治化轨道,加快法治**建造。

“法律八进”是贯穿“x五”普法始终的主题教导活动,是“x五”普法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各成员单位要要按照“法律八进”活动的分工和要求,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宣传力量和宣传资源,采取有效形式,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监狱,在全县各行各业不断掀起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学法用法热潮,逐步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风尚。

一是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着力加强各级党政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依法治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要采取有力措施,运用多种形式,在机关单位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理论中央学习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核等制度,把法律宣传教导纳入县委党校的培训计划,要切实加强机关、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和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其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着力加强广大市民的学法用法意识,促进治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造。着力加强社区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经商人员和下岗职工的法制宣传教导,深入开展“一学三讲”,使他们进一步了解和把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着力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试点工作,设立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长效机制,满足社区居民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需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区和谐建造。

三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要以加强村民非凡是农村“两委”干部、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导,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要围绕新农村建造把宣传教导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着重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教导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治理和服务的能力。要紧密结合村民的法律需求,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农村法律知识,提高广大村民的法律素质,教导和引导村民遵纪守法,依法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提高他们参与村民自治和治理日常事务的能力。

着力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导阵地建造,加快农村民主法治进程,建造社会主义新农村。各乡镇要设立一个法制学习辅导站(法律学校),每个村要设置一个法制宣传栏。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遵义市农村村民实用法律知识手册》的征订工作,通过这一形式有效的占领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发挥其应有的宣传法律、教导群众的作用。

四是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着力培养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各级各部门要继承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导网络建造,抓好青少年法制教导师资队伍建造,充分发挥社区教导的实践作用和活动载体的娱教作用,积极依托看守所、公安派出所等青少年法制教导基地,开展生动活泼的学法用法实践活动。要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切实改善青少年学习环境,营造和谐健康、积极向上的教学氛围。要继承抓好“青少法制巡回宣讲”活动,推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导正常发展。

法制副校长是学校法律宣传教导的主力军,要加大法制副校长的培训力度,提高法制副校长的法律素质和担任法制副校长必须具备的工作能力,提高青少年法制教导的质量和水平,将法制教导与道德教导相结合,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五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着力提高依法经营和依法治理的水平。各有关职能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协助和指导好各类企业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导工作计划,建立经营治理人员法律学习制度。要积极探索对个体和民营企业经营治理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导的可靠途径和形式,提高其诚信守法和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各类企业要加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教导,进一步提高广大企业职工参与民主治理、依法维权的能力和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的自觉性。

六是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着力加强机关、学校、企业外的其他单位的法制宣传教导工作,逐步提高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各相关单位要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治理的能力。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职工学法用法活动,加强职工学法阵地建造和法律知识教导培训。县交通局、城管局、建造局等单位要在广场和车站等人员流动密集的地点设立固定的法制宣传设施,开展法制宣传。

七是深入开展“法律进军营”活动。这是对“法律六进”活动的创新,“送法进军营”是法律拥军的延伸和拓展,是双拥共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结合部队实际,根据官兵需求,加强部队官兵的法制宣传教导。通过法制讲座进军营、法律咨询进军营、法律文艺进军营、法律服务进军营、法律援助进军营、法律教导进军营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拥军活动。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军营”这一主题,结合地方和军队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开展“法律进军营”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官兵的法律素质,提高他们保家卫国的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使命感,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为他们的合理诉求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作出更大的贡献。

八是创新开展“法律进监狱”活动。要充分利用“6.26”、“12.4”和综治宣传月宣传活动,采取有奖竞答、文艺表演、学法考试等多种形式,有效开展好“法律进监狱”活动,使在押人员充分认清形势,认真学法用法,努力改造自己,争取重新做人。

一是要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全力落实“x五”普法依法治县各项工作任务。今年是“x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实施的第四年,是承上启下的要害之年,时间紧、任务重。抓详细工作的时间就集中在今年和明年,而且明年重点是预备检查验收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对“x五”普法依法治理前期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对工作中薄弱环节要认真整改及时补上,非凡是成员单位对“x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视不够,基础工作不扎实,工作重点不突出,档案治理不规范,材料收集不齐全,工作开展不连续,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非凡加大整改力度。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对本部门、本系统中后期的法制宣传教导进行规划,作好安排部署,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并加强相互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要有效措施扎实抓好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结对帮扶工作。抓好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结对帮扶工作是加强基层法制建造的重要举措。今年在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结对帮扶中必须做好两件实事,一是出资为帮扶村修建专用的法制宣传栏,二是出资为农户征订《遵义市农村村民实用法律知识手册》,保证每户1册。同时要指导农村抓好“民主法治村”、“四在农家”、“平安村寨”创建工作。

三是涉及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创建的成员单位,要扎实抓好创建工作。刚才就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创建工作专题开了启动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一定要把创建工作抓好抓出实效。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创建,确保真正成为创建“法治**”的经验和典型。

四是要加强普法工作的督导力度,完善“x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考评机制。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执法单位的考核与检查。要加强普法依法治理队伍建造,配齐配强依法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确保工作有人抓、事务有人做,严禁出现无人所现象。要加强普法工作联络员的培训和指导,规范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的治理,建造一支高素质的普法工作队伍和法制宣传教导骨干队伍。

同志们:“x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已经进入要害时期,切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实现建造“实力**、魅力**、和谐**”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下,与时俱进,开辟创新,扎实工作,把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创造性地推向前进,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推荐治村十法余村经验心得体会实用三

近年来,我村在抓经济发展的同时,积极开展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村两委根据市、镇两级的要求,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不断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步伐,使广大村民的民主参与意识不断提高,村务、财务管理制度得到健全和落实有力促进了全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现将创建工作总结如下:

村党支部始终把普法教育放在依法治村工作的首位,结合本村实际,利用农闲季节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每年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的有利时机,张贴标语,广泛宣传,开展法制宣传培训、讲座。用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占领思想文化阵地,防止黄、赌、毒等不良风气的蔓延。广泛开展尊老爱幼、助残扶贫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崇尚科学,反对邪教,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无吸毒、贩毒、赌博人员发生。

近年来,我村大力加强了民主政治建设,积极开展村务、党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议事、民主理财等工作。村组按要求成立村务、财务监督小组。村党支部、村委会把依法建制、规范村务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作为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的重要环节。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宪法》、《村委会组织法》等法规,制定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务公开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实行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都有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使村务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了村民平时学法,遇事用法,解决问题靠法,村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逐渐成为风气。为依法治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经过村党支部和村委班子的不懈努力,全村14个组均没有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带有上访苗头的纠纷,各组法制宣讲员会逐级上报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小组,由镇、村、组三级联合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均能逐项得到排查调解,并及时上报。遇有疑难纠纷,汇同司法部门依法调解。

我村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中,促进了群众观念的转变,增强了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提高了村干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自觉性。由村民群众直接参与制定村务管理的各项制度,调动了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监督村务管理的积极性。使群众真正成为既是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制度的执行者和遵守者,保证了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通过村级法制讲座和其他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推荐治村十法余村经验心得体会实用四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x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建设目标。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坚持“标本兼治、治建并举”的方针,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民主制度,加强法治,理顺关系,维护基层社会政治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保障。

二、基本原则

我社区的民主法治建设是要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靠法律和规章制度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生动实践。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是加快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依法维护、发展和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效措施。

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进一步加强我社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应坚持下列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的根本保证。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保障基层自治组织依法开展工作,保证“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2、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原则。人民当家作主是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的本质要求。要以民为本,尊重村民的民主权利和首创精神,动员和组织村民开展基层民主实践,认真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在实践中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水平。

3、坚持依法按章办事原则。依法按章办事是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工作的关键。社区两委干部要依据法律法规管理基层各项事务;依法建制,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发挥制度效用。

4、坚持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原则。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是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的标准。要坚持维护我村基层稳定与发展,依法规范农村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基层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三、工作要求

1、社区自治组织健全。在社区建立居民代表大会、居民委员会及其各下属委员会,成立创建“民主法治村”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制定规划或实施意见。

2、自治制度完善。《居民自治章程由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经会议讨论通过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建立健全社区委员会工作制度。

3、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健全。凡涉及居民自治范围的重大问题,均由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居民代表大会召开按程序讨论决定社区重大事务。

4、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村委会公章、财务账目、用人用工等管理制度明确、执行规范。居民委员会依法办事,居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切实得到保障,无压制、破坏民主,侵犯民主权利的行为发生。

5、民主监督机制运作良好。社区委员会干部依法接受群众监督,实行社区委员会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社区委员会实行居务、财务公开,公开时间和场所确定,内容真实全面,包括社区内重大事务、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等。居民会议设立居务监督小组,检查、督促村民会议决定落实情况;检查、监督居务公开及财务收支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居财审计工作。

6、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经常研究社区法制教育的新方法,不断探索村法制教育的新路子,居民的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基本实现“六个一”。即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建设一个村民法制学校,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建立一套村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

7、社区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村风气良好,环境整洁,秩序井然,居民遵纪守法,群众安居乐业,村和谐稳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四、工作方法

1、充分利用宣传栏、活动室、法制学校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结合中心工作,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事新闻、科学技术、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

2、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建党纪念日、建军节、国庆、重阳节等重大节日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灵活运用网站、信息平台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活动。

3、有针对性地运用法制专刊、法制橱窗等宣传工具,对广大村民和妇女、青少年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预防吸毒、贩毒、种植鸦片,预防家庭暴力和青少年犯罪,防止群体性冲突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

5、积极开展《义务教育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宣传,依法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和制定符合社区民情*的《居民自治章程》。

6、重点抓好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完善了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以保障居民代表会议所讨论决策事项真正代表多数居*愿。

推荐治村十法余村经验心得体会实用五

我们马沟村位于白米镇中部,东临曹新村,西邻杭家铺村,共有19个村民小组,2168人。xx年村集体经济纯收入36万元,村民人均收入达10320元。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们村支部、村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牢牢把握“抓创建、促发展”的原则,切实加强民主法治、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扎实推进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的进程,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马沟村为目标,先后多次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赞扬。现将我村创建活动的工作重点和做法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领导重视,完善创建网络

1、专门成立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的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担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其他条线负责人任组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部门条线人员协同配合的创建工作领导机制。

2、创新干部思想理念,认真组织村干部学习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论述,通过加强村级组织自身建设,努力提高领导班子对此次创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的认识。

3、深入进行广泛发动,为确保“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取得实效,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工作不定期召开工作人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各项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与此同时,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宣传渠道,进行各类法治知识宣传,努力营造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浓厚氛围,使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真正做到组织到位、认识到位、宣传到位、责任到位。

二、抓好“四民主、一公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村支部、村委会把贯彻落实“四民主、一公开”作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使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1、坚持民主选举。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我村严格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时,实行“公推直选”的方式,推选出了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同时,采用同样的方法,由村民民主选举出村民代表68人,大大维护了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民的民主参与意识显著提高,推进了基层民主建设,为进一步开展依法治村、民主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坚持民主决策。村民委员会充分发扬民主,对涉及到本村经济、政治、文化和事关村民根本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必经村两委会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形成决议后再予以实施。

3、坚持民主管理。依法规范村民自治,村里重大事务和重点项目的实施,先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座谈会,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使人民群众能说得上话、看得上账、帮得上忙。今年村委成立的“五老”志愿者协会,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优势,积极参与村委各项管理工作,现已成为和谐文明建设的一股重要力量。

4、坚持民主监督。村建立和健全了民主理财小组和监委会,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由监委会和民主理财小组审检,由村民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真正实现了村民当家做主和参与管理。加强对党员的考核管理,全村56名党员每半年度进行一次群众民主测评,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考核。

5、坚持村务、财务公开。我村每季度按时公布村务和财务情况。对干部的工资待遇分配情况、弱势群体帮扶救济、村各项开支等都及时在宣传栏内公开,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同时,种种举措推动了农村基层廉政建设,密切了干群关系,全村村形成了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

三、深入开展法制教育,为创建活动奠定基础。

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重在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整体素质。我村针对村民中部分人员法制意识淡薄的状况,先后多次进行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普法教育。

1、加强村干部及村民的法治宣传教育。我们村在认真做好村委会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工作的同时,坚持抓好村民的法制教育。通过组织收看法制节目、广播宣传等形式开展与广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增强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和遵法守法的思想观念;邀请镇文化站文艺演出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对村规民约进行形象化的宣传,使群众在劳动之余轻松地接受了法制文化的熏陶,为推进我村法治化进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预防青少年犯罪是普法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村四会积极开展青少年思想教育活动,利用署假开展了老同志革命历史教育、组织青少年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观看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宣传片,使学生离校不离教。增强青少年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坚持依法治村,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快速发展

1、解决村民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我们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每年都排查受理各类村民矛盾纠纷多起,调解成功率能达到100%,基本实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连续多年无民事纠纷引发刑事案件,无民间纠纷引起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确保证了社会稳定,给全村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加强治安管理,提高村民生活质量。我们在全村主要干道、路口安装、设置了监控,在辖区内建立起立体治安防控网络,保障了集体和人民的财产安全,有效降低了治安发案率。

3、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我们每年都拿出专项资金用于精神文明建设,对十星文明户进行奖励,邀请镇电影队每月来村放映电影、鼓励村民自发组织邀请戏剧团来村演出,从多方面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总之,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践,我村在民主法治、村容村貌建设、和谐发展方面得到了显著提高,实现了社会政治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对照上级领导的要求,我们所做的工作还存在不小差距,我村将始终坚持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巨大动力,进一步加大我村民主法治建设力度,不断提高依法治村水平,促进我村各项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把马沟村真正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民主法治示范村”而努力。

推荐治村十法余村经验心得体会实用六

我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在白沙镇镇委镇政府的精心指导下,通过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精神,按照《江门市2017年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方案》(江法治办〔2017〕9号)和《广东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标准》等文件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法治理念为指导,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工作目标,不断规范依法治村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基层组织自治机制更加健全和完善.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治村水平不断提高

(一)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机构建设.村党组织高度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健全和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组织领导机构.随着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的调整,及时对班子成员进行了工作分工.现由村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村委副主任任副组长,其他村干部和驻村律师、驻村干部等为成员,大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到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中来,为潮境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为有效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围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健全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村务公开、建立健全村内情况通报制度,重大决策民主议事决定的制度.同时,建立和制定了《自治组织议事规则》、《党组织议事规则》、《村务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等10多个制度和规定,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依法治村机制.根据日常工作安排,配合驻村律师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法治体检,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发现不足及时弥补,使我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民主法治创建氛围

(一)紧扣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抓好村干部法制教育.一方面,结合镇政府“七五”普法学习,组织村干部参加镇政府组织的干部学法活动,切实提高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能力.另一方面,配合驻村律师开展专题讲座或组织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学习,使干部确立权由法授理念,提高依法治村、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二)围绕中心工作和热点问题开展法律宣教活动.集中对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三农热点难点问题、企业工人权益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进行辅导教育和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

(三)结合“大调解”开展调解宣教工作.针对当前农村常见的矛盾纠纷问题,就案议案,说理明法,提高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宣讲法律、运用法律的能力;在调解工作中开展以案释法,深化村民知法懂法守法教育;开展对特殊群体的普法教育,化解因特殊群体引发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三、加强基层自治,夯实民主法治基础

一是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平安和谐村居(社区)”创建活动相结合.我村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村规民约,并且规范上墙;设立了阅览室、宣传栏;定期上法制课;定期召开群众热点问题研讨会、村委工作报告会、年度工作计划会,让村民广泛参与村务管理.同时全面推进“三官一师”全覆盖建设,进一步强化社会基层民主自治和法治建设.二是加强村民自治实践指导.在换届选举、村务一事一议、村委述职评议、人民调解等工作中,加强法律指导和工作检查督促,使村干部管理事务服务公众能力、调解纠纷化解矛盾能力、依法办事公正处事能力得到提高;村民“四民主”实践水平也不断提升.

四、加强村务管理,维护村内和谐

(一)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畅通渠道,引导村民合理诉求,表达意愿.同时,着重抓好基层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动态情况,建立源头化解矛盾的工作新模式,保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协助镇维稳办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村党组织要起到带头模范作用.村干部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才能继而带动村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我村已经连续三年聘请驻村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在律师的协助下,坚持每年开展村民自治、土地承包等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活动及讲座,并设有公共法律服务站及法律援助点,引导村民依法依规办事.我村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完善信访、调解、综治相结合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构建完善的调解网络,建立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构,加大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力度,推动社会矛盾的及时、依法、有效化解.

五、坚持民主法治建设,推进法治惠民

改善民生环境、促进民生建设,是法治惠民的基本要求,我们围绕村民和村的发展需求,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结合镇委镇政府利民惠民相关政策,鼓励和调动各方力量推动村内各项建设.我村今年已申报各村视频监控安装工程等,从技术上维护村内安全和稳定,提高村民依法治村的理念,有效改善了村内的生活环境.

存在问题:

一、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基层群众大多数文化水平较低,民主法制意识欠缺,法治观念淡薄.有的人在自身合法权利被侵害时,不能正确反映诉求,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权.

二、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不平衡.主要是:农村大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残”、妇女、儿童,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难落实,效果不好,对他们的普法教育还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

三、创建工作开展不平衡.创建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工作人员少,任务重,难免有时候顾此失彼,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推荐治村十法余村经验心得体会实用七

[摘要]针对影响和制约农村法治建设的因素,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创新教育形式,提高农村法制教育实效;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法律保障效能;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关键词]农村法治建设;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962(2008)24—0014—02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法治建设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社会管理任务繁重”。从中可以看出,加快农村法治建设进程势在必行。而目前农村法治建设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面临着许多难题,需要我们从整体和局部着眼,寻找出农村法治建设的障碍性因素及解决对策,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农村的法治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但对照新农村建设和形势发展要求。还存在许多不容乐观的现实问题。

一是“重人治、轻法治”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村民自治的道路仍然较长。由于受传统思想意识形态的影响,人们更多地依赖文件、政策及不同级别的指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在有的地方根深蒂固。少数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缺乏,依法建设经济和处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不高。特别是在农村有些地方仍然存在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私自挪用集体资产、利益面前偏亲向友、重大决策不民主、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现象。干群关系十分紧张。一些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基础比较薄弱,村民自治组织难以为村民提供良好的社会服务,缺乏凝聚群众的物质基础,而且村委会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多是依靠村民出资出力,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同时,一些农民对国家的法律,看到的只是其强制性的一面,而对其权利保护的一面却知之甚少,表现为信官不信法、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在自己权利受侵犯时,挖空心思地去“拉关系、走后门”亲近权力,却很少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是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依然存在。造成法治建设在农村更加举步维艰。在农村,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时有发生。有的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缺乏交流沟通,互相戒备排斥,甚至对立、对抗;有的执法者“不教而诛”、“一棍子打死”的硬性执法方式没有改变;有的执法办案人员面对复杂的情况,或是束手无策,或是定性不准、处罚失当;有的甚至吃、拿、卡、要,收受人情贿赂;还有的对制假售假的坑农骗农案件,立案不及时、惩处不力,未能对违法犯罪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这些问题给执法工作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也容易导致矛盾激化。

三是农村的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形势趋于复杂,不稳定因素增多。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主体、案件的形式、潜在的问题越来越趋于多样化、复杂化。因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纠纷有增无减,上访行为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由于问题成因复杂,处理难度较大,已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重大隐患。治安案件和侵财类刑事案件频发,赌博、伤害类案件时有发生。据调查,影响农民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依次为盗窃(占被调查总数的56.7%)、赌博(占被调查总数的35.9%)、打架斗殴(占被调查总数的20.9%)。各类犯罪案件的频繁发生,不但直接侵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破坏整个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由于农村主要劳动力大量外流,使许多农村地区出现了留守人员多为老、幼、妇的“空心”现象,给宗族势力、黑恶势力欺凌百姓留下了可乘之机。

当前影响和制约农村法治建设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农民的观念陈旧、素质偏低,成为制约农村法治建设进程的主要障碍;法制宣传教育不适应农村实际需求,致使农民法律素质短时间内难以得到提高;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致使一些工作无法可依;农村基层执法机构建设相对薄弱,致使法律服务和保障滞后于形势发展。

法治建设在农村建设中起着“导航”和“护航”的重要保障作用,加快农村法治建设刻不容缓。

(一)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加大法律法规的出台力度,完善涉农法律法规体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标准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要实现这一目标,离不开依法推进。一方面,要建立完善农村各项规章制度和行政法规。当前,农村地区许多制度、章程、村规民约的建立缺乏理论依据,执行难度大,严重阻碍了村民自治活动的开展。各地区应结合实际,围绕村民自治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问题,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村规民约及其他规章和制度,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管理各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要加大涉农方面的立法进程。应加快对农村种植养殖业、乡镇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等诸多涉农方面的立法。同时,地方的立法要在打击假劣农资,优化农村人员就业环境,深化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改革以及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等方面加快进程,把农民的各项权益纳入各种法律保护之中。通过立法,从源头上解决农村工作法律缺失的问题。

(二)贴近农民的思想实际,搞活农村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一方面,要本着“农民需要什么就宣传什么”的原则,加大对经济落后地区以及偏远贫困地区的普法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对涉农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加强乡镇和村“两委”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党校、法制培训班,对农村干部分期分批进行轮训,让他们成为守法、用法的带头人。另一方面,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应把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融入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之中,使农民在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还可采取“小手拉大手方法”,即在中、小学开设法律知识课,让学生学法、知法、懂法,成为“明白人”,从而带动家庭和亲友了解和掌握法律。基层司法、执法机构也应针对当地发生的典型案例。现场给农民以案解法、以案说法,变“法律下乡”为“法律驻乡”。

(三)结合新农村建设需求,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提高法律保障效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只有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效能,才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第一,发挥治安防控体系的整体功效,积极预防和打击农村犯罪活动,铲除农村黑恶、邪教势力,扫除黄赌毒,净化农村环境,增强村民的安全感。第二,整合执法资源,解决合力不足的问题。建立农村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农业、民政、工商、税务、政法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涉农执法问题。第三,制定利民、便民法律保障措施。推广巡回法庭办案方法,即在办案时兼顾农村交通、农田季节等实际情况,开展“法庭到村组、法官进农家”办案活动,减少当事人讼累,拉近执法机关与农民的距离。第四,切实解决基层实际困难,保障执法工作顺利开展。针对司法、执法机构经费不足、待遇偏低的实际,加大投入,为执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四)拓展农村法律服务领域,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一要建立农村法律服务机制。完善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准入制度。适度发展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力量。建立法律服务人员执业信用档案,实行年度执业情况综合考核,促使农村法律服务人员成为农村地区具有公信力的高素质团队。二要扩大农村法律援助范围。依托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作用,深入开展法律帮困、法律扶贫、法律维权等特色工作。三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引导城市的律师事务所,以顾问制、服务团制、“结对子”和建立法律服务联络点等多种形式,积极为“三农”提供法律服务,解决农村法律资源不足的问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系统的观点出发,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提出了“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要求。乡村是社会管理的最底层,乡村干部是党和政府在基层不折不扣的形象代言人,他们是否依规依纪依法办事,关涉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关乎基层的有序运行。乡村治理法治化,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按照法律来管理乡村事务,即基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活动依照法律管理,公民的所有行为依照法律进行,使基层的一切需要由法律来调控的活动和工作,都纳入规范化、法律化的轨道。

一、乡村治理法治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思想认识不到位,习惯性思维误区很难改变。一是对法治概念陌生。

由于现代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于是许许多多的人就按照自己的习惯性思维简单地进行推演,片面地认为:“人治就是用人来治理社会,那么,法治就是用法来治理社会;过去人治用政策治理社会,现在法治要用法律来治理社会。”还有的认为:“搞法治建设,这都是司法和执法部门的事,与己无关”。更有甚者,乡村干部办事,自己往往置法律于不顾,随意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对乡村治理法治化缺乏信心。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由于种种原因,法治的实效尚不很理想,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监督乏力等问题。因此,有不少人对法治的作用表示怀疑,认为法治没有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的能力,要实现法治目标实在太遥远了。三是依法办事的意识差。由于受传统封建法治文化思想的影响,少数基层干部在执法过程中,从官本位出发,大搞官僚作风,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工作方式粗暴简单;而老百姓受此影响,对法治的态度冷漠,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高,甚至暴力抗法。

2、普法教育宣传不到位,难以满足新时期群众需求。

从1985年以来,我国已制定实施了6个五年普法规划,但是对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村居民的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力度仍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法治宣传效果不佳。农村的普法教育工作活动少于城镇,尤其是村级自行组织的普法教育活动极少,对农村老年人的普法教育工作几乎成了死角,农民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与市民相比较淡薄得多;二是农村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滞后。部分农村干部依法管理村级事务的意识、能力和做法与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距离;群众对普法认识存在不少误区,认为法律宣传解决不了实质性的问题,普通群众中信权不信法、信钱不信法、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偏少,宣传队伍有待强化。贴近群众实际、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节目不多,宣传形式上大多也只是“摆个摊,发张单”,没有更好的办法、措施和形式,工作成效不明显。

3、制度建设不规范,法治化建设进展不平衡。

在实地调查中,发现个别村在制度整合、完善和落实上还不到位,各村法治化建设发展不平衡。一是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不规范。大多数村委会能够如实具体地将公开的内容按规定全部公开,但也有一些村委会只将一些大的方面公开,而有关村财务一些关键性或比较敏感的内容不予以公开。二是各项规章不够规范。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些村各项制度完善,“四民主”、“两公开”搞得扎实完备,但个别村则明显滞后,存在较多问题,如因村级财务管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宅基地审批等引发的村民集体上访事件等热点、难点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三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当前农村普遍制定有村规民约、自治章程、村民参事议事机制,村级民主决策和议事程序、三务公开等民主法制制度,但诸如村规民约等制度存在不够完善、未能村村普及的问题,部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群众知晓率不高、执行打折扣、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有的制度甚至在制定出台后就一直停留在“纸面”上,没有付诸实施,成为一纸空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也在基层。上述这些问题的出现,是新时期、新阶段农村社会发展变化的“衍生”产物,并不代表主流趋势。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对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提出了具体改革要求,为破解村级反腐难题指明了方向。要把清除农村腐败死角,治理村官腐败,尽早上升到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的高度,力争早日清理掉那些“病原体”和“火药桶”,才能为乡土中国迈向法治中国奠定更坚实基础。

二、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对策及途径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5年成为了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而在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里,首次将乡村治理法治化引入“三农”工作中,可见法的根在基层,根在农村,只有法治覆盖到各方各面,才能有效、均衡地推进依法治国的步调。

1、乡村治理法治化,农民是主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治理法治化取得巨大成就,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村群众的法治素质有很大提高,依法治理的环境得到改善。然而,现实中,在广大农村和农民群众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法治思维欠缺、法治观念淡薄、依法维权意识弱化等问题。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让广大农民群众知法用法是前提。各级立法、司法和宣传等部门,要把广大农民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主要对象,把农村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攻阵地”。面向农村,面向农民,深入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农民用新时期的法治理论武装头脑,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自觉投身于法治乡村建设的实践。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是阻碍法律在农村实施的重要因素。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今天,作为基层主战场,应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宣传单、宣传栏、讲座,利用广播、远程教育、短信、微信等途径丰富宣传方式,选择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进行宣传、讲解,让群众了解法律、熟悉法律、懂得法律,进而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紧紧结合近年来开展的“法治宣传贯彻年”、“法治建设年”取得的成效,将法律意识深入人心,懂得用法处理问题、用法解决矛盾、用法维护权益。

2、乡村治理法治化,村干部是关键。

村干部是一个村、一方群众的父母官,怎样做才能治理好村内外各项事务,仅有德治远远不够,法治必不可少。当前,一些地方的村官,政治素质较低、作风比较霸道,村委和村干部“以言代法”现象比较突出,成为法治乡村的障碍。知法懂法才能守法,才能落实依法治村。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村干部迫切需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做知法懂法的明白人,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村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加强与农村相关的各项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以身作则,以法为行动准则,做法律宣传员;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规民约,明确干群的权利和义务,使村内社会治安、村民风俗、婚姻家庭等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面,村干部要严格依法办事,将自身行为及村内事务公开,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定期将党务、村务、财务进行公示,通过主动接受村民监督,让村民明白干部清白,增强信服力。

3、乡村治理法治化,党的领导是保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乡村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提高乡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和改进党对基层治理工作的领导。打造一支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乡村干部队伍。一是发挥考核评价作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离不开一支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队伍,其中关键在街道、乡镇主要领导干部,基础在广大“两委”干部。要发挥考核评价和选人用人这个指挥棒和杠杆的作用,把是否学法用法作为街道、乡镇干部实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标准,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探索在街道、乡镇一级建立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的考核制度。选拔法治观念强的党员担任支部书记,注重从有法学教育背景的高校毕业生中录用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

二是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法治思维。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进农村治理法治化中把握方向、模范带头、协调各方的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农村基层工作依法开展、基层事务依法办理、基层关系依法理顺、基层问题依法解决。观念和思维决定了基层干部想问题、办事情的方式、方法。组织乡村干部积极参加新常态培训学习,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法治教育。改变思想观念绝不是件简单的事情,特别是基层干部普遍老年化结构,他们有着丰富的基层经验,行为惯性较大。因此,将法治化提升到中央的高度层面,再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把基层法治建设作为克难攻坚的重点,鼓励基层党员干部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改变并增强其法治观念和思维,使其基层经验更好、更有效地发挥作用,真正做到法治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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