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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艺术课的吹笛子心得体会及感悟 孩子学笛子后我的感受家长(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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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艺术课的吹笛子心得体会及感悟 孩子学笛子后我的感受家长(3篇)
2023-01-13 09:12:16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上艺术课的吹笛子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大家早上好!

五月的二小校园,到处飘荡着欢乐的歌声,到处洋溢着蓬勃的朝气,到处散发着艺术的芬芳。今天,我校“爱在阳光下”校园文化艺术节开幕了!在这里,我代表学校对本次艺术节的开幕表示热烈的祝贺!

艺术节是一次艺术活动的盛会,它不仅是对同学们文化艺术水平的一次大检阅,也是对我校素质教育开展情况的一次大检阅。它有利于发掘同学们潜能,发挥你们个性特长;有利于培养同学们艺术兴趣、陶冶情操、提高审美情趣;有利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有利于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从而提升我校办学水平。为此,我们要发扬团结协作、民主科学的奉献精神:体现我们望溪二小师生特有的精神风貌!

同学们,艺术节活动的开展为大家提供了展示才华的大舞台和好时机,来吧!积极地参与与投入,你将在活动中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和见识,美好的艺术熏陶会使你的身心愉悦,你的艺术特长将得到充分发挥和提高,并将从中体会到成功的满足和快乐!

老师们,同学们,我们的生活如同七彩阳光,让我们一起走进这彩色的诗篇。愿你们用琴弦拨动金色的弦律,歌唱美好的年华,用歌喉放飞绿色的颂歌,抒发心中的情怀,用画笔展开蓝色的遐想,描绘美好的梦幻,用舞姿摆动多彩的衣裙,赞美火红的年代!

让我们展开丰富的想象,插上艺术的翅膀,翱翔在艺术的天空;让我们把艺术的鲜花撒满每一片空间,把艺术的种子播撒在每一个心灵!也愿更多的艺术新苗,在本届艺术节上,破土而出,茁壮成长;愿更多的艺术新星,从这里升起!让艺术节带给我们快乐,让艺术节陶冶我们每一个人,让艺术之花在二小校园绚彩绽放!

最后,感谢为本届艺术节付出辛勤劳动的老师和同学,预祝本届艺术节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有关上艺术课的吹笛子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五月的二小校园,到处飘荡着欢乐的歌声,到处洋溢着蓬勃的朝气,到处散发着艺术的芬芳。今天,我校“爱在阳光下”校园文化艺术节开幕了!在这里,我代表学校对本次艺术节的开幕表示热烈的祝贺!

艺术节是一次艺术活动的盛会,它不仅是对同学们文化艺术水平的一次大检阅,也是对我校素质教育开展情况的一次大检阅。它有利于发掘同学们潜能,发挥你们个性特长;有利于培养同学们艺术兴趣、陶冶情操、提高审美情趣;有利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有利于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从而提升我校办学水平。为此,我们要发扬团结协作、民主科学的奉献精神:体现我们望溪二小师生特有的精神风貌!

同学们,艺术节活动的开展为大家提供了展示才华的大舞台和好时机,来吧!积极地参与与投入,你将在活动中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和见识,美好的艺术熏陶会使你的身心愉悦,你的艺术特长将得到充分发挥和提高,并将从中体会到成功的满足和快乐!

老师们,同学们,我们的生活如同七彩阳光,让我们一起走进这彩色的诗篇。愿你们用琴弦拨动金色的弦律,歌唱美好的年华,用歌喉放飞绿色的颂歌,抒发心中的情怀,用画笔展开蓝色的遐想,描绘美好的梦幻,用舞姿摆动多彩的衣裙,赞美火红的年代!

让我们展开丰富的想象,插上艺术的翅膀,翱翔在艺术的天空;让我们把艺术的鲜花撒满每一片空间,把艺术的种子播撒在每一个心灵!也愿更多的艺术新苗,在本届艺术节上,破土而出,茁壮成长;愿更多的艺术新星,从这里升起!让艺术节带给我们快乐,让艺术节陶冶我们每一个人,让艺术之花在二小校园绚彩绽放!

最后,感谢为本届艺术节付出辛勤劳动的老师和同学,预祝本届艺术节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有关上艺术课的吹笛子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天津市滨海新区群星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经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宣传部同意组建成立,业务主管部门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广播电视局。

第二条 艺术团秉承志愿精神,展现滨海新区优秀文艺人才的风采,宣传公益理念,服务社会大众。

第三条 艺术团以参加公益性的演出为主,同时积极和相关单位、友好公益组织进行交流,并按业务指导单位要求开展其他公益性文化活动等。 为保证艺术团积极、健康、向上发展,所有活动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四条 艺术团管理团队由团长(1名)、副团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2名)等构成。团长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带领管理团队策划制定艺术团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各项具体活动等。秘书长的职责是协助团长开展工作,协调各方关系,做好后勤保障等。

第五条 艺术团团长、副团长、秘书长以及外聘顾问专家组成滨海艺术团艺术委员会(艺委会),为艺术团开展工作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第六条 艺术团管理团队人员如个人原因主动退出或不能很好的履行本职岗位工作,重新选举或任命人员,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 艺术团初期设立3个队:戏曲队、综艺队和舞美队。每个队有专人负责业务管理、活动组织和节目编排等工作。

第三章 成员及演出守则

第八条 艺术团的演职人员是在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的基础上,经艺术团艺委会组织认定后吸纳为正式成员。原则上艺术团成员应当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本人是中国文联各协会或天津市文联各协会的会员;

2、参加过省市级以上文艺比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艺术人才;

3、曾荣获全国戏曲大赛或省市级戏曲比赛“十大名票”、“十佳票友”等称号的艺术人才;

4、具有其他特殊技艺的优秀人才;

5、有特殊需要的文化机构管理干部。

第九条 艺术团演职人员参加彩排和演出活动记入参加公益活动时间,该记录工作由艺术团各队管理员负责完成,年底统一提交给秘书长汇总。

第十条 艺术团成员应发扬团队精神,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成员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关心团队。

第十一条 艺术团成员应积极配合参加排练、彩排和演出,不得迟到早退。已确定安排演出计划人员,有事临时不能到场的,应提前3天通知队长,以便安排调整人员。一年内两次擅自不参与活动的,视为自动退团。

第十二条 参加演出的人员,除了演出人员有节目需要穿特定服装以外,其他人员需要佩戴艺术团统一标识。

第十三条 每场演出的服装根据节目安排原则上由演员本人解决,演出必要的音响、舞美制作、人员交通等由艺术团统一安排。

第十四条 艺术团出资编排的节目,版权归滨海新区群星艺术团所有,任何个人或者团体未经许可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章 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 滨海新区艺术团对贡献突出的成员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主要包括:

1、 每年评选十大“公益文化之星”,由滨海新区宣传部、区文广局向其颁发荣誉证书。

2、 每年选择部分表现突出的艺术团成员参加省市级以上文化机构和文艺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与进修活动。

3、 聘请专家对艺术团优秀团员进行业务辅导。

4、 推荐表现突出的艺术团成员参加相关评优活动。

第五章 附则

本办法自艺术团成立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滨海新区群星艺术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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