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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的跨境电商心得体会及收获 保税跨境电商模式(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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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的跨境电商心得体会及收获 保税跨境电商模式(5篇)
2023-01-13 03:37:04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保税区的跨境电商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6月12日,_县地税局共组织收入9819.4万元,完市局下达全年任务的48.50%,为同期的124.90%,增收1957.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8702.4万元,为同期的126.66%,增收1831.6万元;县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866.75万元,为同期的179.09%,增收3474.05万元,提前19天实现税收收入时间、任务“双过半”。

我局的主要做法:一是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坚决执行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二是加强重点税源的监控和管理;三是强化各税种的管理;四是强化项目工程管理,实施源泉管控和项目管理相结合,确保辖区税源企业和工程项目所有税款“不跑”、“不漏”;五是加强对所属企业的税收检查;六是不断规范税收征管和深化优化纳税服务,营造和谐税收环境;七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抓好税收中心工作。加强税收调研分析,切实搞好税收收入预测和监控分析,牢牢掌握税收收入主动权,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确保“开门红”。科学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抓好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税务检查和纳税人自查工作,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维护税法尊严和提高税法遵从度。进一步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丰富服务内涵,切实优化纳税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贯穿到每一项工作中,增强建设法治荥经的意识和能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将决策过程置于法治框架内,严格执行重大行政事务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和透明度。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三是全面加强效能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奖惩激励机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考核,用好考核结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大力弘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拼搏精神,义无反顾,勇挑重担,把主要精力用在抓任务、破难题上,打造敢担当、有作为、富激情的效能单位。

四是打造为民务实清廉机关。坚持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继续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坚决扫除“四风”问题。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跳出文山会海,改进文风会风,进一步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全力抓好廉政建设,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落实预防、监督和惩治腐败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加快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和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大力推进公共资源集中规范交易,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做到清正廉洁。

推荐保税区的跨境电商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问:我国境内禁止外币计价结算,为什么保税区可以用外币计价结算?

答:保税区是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保税区与境外之间(一线)货物进出,海关实行备案管理,不征关税;而对保税区与境内区外之间(二线)货物的往来,实行报关管理。在外经贸管理上,除一些特殊货物外,一般货物进出口不纳入许可证、配额管理。

因此,与海关、外经贸管理方式相适应,新《办法》要求保税区与境外之间的一切经济往来,必须以外币计价结算,不得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保税区与区外之间贸易项下保税货物的往来,必须以外币计价结算,不得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保税区与区外之间非保税货物项下交易,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区内行政管理机构的各项规费应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区内机构之间以及保税区之间的经济往来,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问:您能详细介绍一下保税区内企业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吗?

答:鉴于保税区内企业与境外和区外的贸易往来均以外币计价结算,为了简化企业手续,减少汇兑损失,加快资金周转,外汇管理局一直允许保税区内企业开立外汇帐户,并且不实行限额管理。

新《办法》规定,区内企业开立外汇帐户,应当经外汇局批准。外汇帐户分为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和资本项目外汇专用帐户两大类。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原则上只能开立一个,并且应当在企业注册地银行开立。资本项目外汇专用帐户可以在注册地银行开立,也可经开户地外汇局核准后,在注册地以外地区开立。

问:您能否详细介绍一下保税区内企业购汇的有关规定?

答:由于保税区与境外之间的经济交易以及与区外之间的货物往来均以外币计价结算,因此,保税区内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当不会有过多的人民币收入,也不需用人民币购汇支付。因此,新《办法》中规定区内企业应从其外汇帐户中向境外和区外支付,原则上不得购汇支付。同时,考虑到企业客观需要,放宽了三类购汇:

首先,由于保税区内中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中方一般以人民币投资,在建设期间这些企业还没有外汇收入,借用国内外汇贷款也有一定难度,因此允许其用人民币注册资本金购汇向境内外支付。

其次,由于货物分拨企业和加工企业,是符合保税区功能发展的主要企业类型,它们在向区外机构分拨其产品或经批准加工产品内销时,是以人民币结算,因此,允许区内的货物分拨企业和出口加工企业用在境内销售所得的人民币购汇向境内外支付。

第三,由于保税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利润、股息、红利汇出是外商投资的根本保证,因此,允许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获得的人民币利润、股息、红利购汇汇出境外。

新《办法》明确,保税区内企业的对外支付,必须首先使用其自有外汇,自有外汇不足支付的,方可购汇支付。而且,区内企业购汇支付时,无论是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支出,还是资本项下的外汇支出,均应当持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或经外汇局核准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

问:对保税区内企业经常项下的外汇收支是如何规定的?

答:我们对保税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实行“放开一线、管住二线”的原则。保税区内企业经常项下的外汇收入应当存入经常项目外汇帐户中,需要结汇的,可以直接到注册地银行办理。

区内企业经常项下向境外或区外的外汇支付,原则上应先使用自有外汇资金,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自有外汇不足支付的,根据新《办法》的规定,区内加工企业和货物分拨企业可以用产品内销所得人民币购汇汇出;以人民币注册设立的区内企业可以用注册资本中实际到位的人民币投资资金购汇汇出;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股东的利润、股息和红利可以购汇汇出,其他区内企业不得用人民币购汇支付。

推荐保税区的跨境电商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按20xx年一年的工作以来,税源管理一科在县国税局的统一领导下,真对所管辖的纳税户多,征管区域大、范围广的实际情况,按照县局目标管理的总体要求,通过合理分工,全体人员坚持依法治税,齐心协力,以税收收入为中心,以管理服务为基础,与时俱进,进一步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在去年的工作基础上,全面完成了县局下达的税收工作任务,使税收征管上了一个新台阶,具体工作做法总结如下:

一、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坚持依法治税.为了确保税收收入的完成,管理一科及时将县局下达的税收任务,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户企业.同时依托ctias等信息,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分析企业生产经营变化等情况,着力强化税收管理,全年一共组织税收收入5809.59万元;(其中增值税4793.26万元、企业所得税1016.33万元), 代收个人利息所得税339.91万元.较去年比增长2236.44万元,(其中:增值税增长1391.85万元,企业所得税增长844.59万元),代收利息税增长37.37万元,全面超额完成了县局下达的各项税收任务.

二、合理分工,提高效力.根据税源管理一科管户广、企业分散等特点,年初根据县局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工作岗位体系,工作任务等,结合每人的具体情况.将工作职责落实到人,使每个人的工作职责分明,细化分工,相互协作,充分发挥了每个人的作用.按照科长负责全面,管理员按南北区域划分、行业划分的原则.具体做出了较为合理的分工,调动了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了全体人员的工作热情,使全科各项工作能及时、全面地完成.办事效力显著提高,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加强税收征管质量和数据质量的落实管理,坚持依法治税.根据县国税局的要求,年初制订了管理一科工作计划,并组织全科认真学习,使每个人明确自己的岗位责任.按照市局征管质量和数据质量要求,及时对每个纳税户每月的征管质量和数据质量进行跟踪,出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数据质量的提升,提高了征管“五率”.加强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收管理,把住认定调查关,对照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对未达标的企业,如企业的生产规模,财务核算不够健全,防伪税控的防盗设备不达标准等,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企业被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怎样进行税收申报等业务,专管员及时进行辅导,使初认定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在税收申报方面及时、完整不出错.对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在年检时提出取消资格意见,20xx年取消了二户不符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对服装针织企业实行验货制度,会昌晋昌服饰织造有限公司,从20xx年至今一直配合坚持验货,xx县服饰有限公司财务混乱,通过半年多的辅导仍未改正,管理员入时提出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意见,取消了该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四、加强税源分析和税收计划管理.管理一科为了加强税收计划考核,实行了重点税源分析和税收预测工作,规定每月10日前报送本月税收预测,每季20日前向县局报送下一季度的税收预测计划,为了保证计划的准确性,管理一科要求重点企业每月20日前报送税收预测表,税收管理人员根据企业报送的税收预测进行认真分析,通过计划管理,使我县税收收入计划得到有效的组织入库.

五、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和“四小票”的审核工作.根据纳税评估工作要求,我科利用评估系统软件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面进行了纳税评估,对评估出较大问题的企业进行约谈五户次,转实地核查的一户,通过约谈和核查,一方面从管理上对企业多一份约束力,另一方面企业自身也对纳税事宜多一份认识.“四小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的票据,根据国税总局系统对开具和取的“四小票”的比对出现的错误数据进行核查,通过核查大部份是人为操作出现误填误录情况,未发现人为有意识的偷税行为.

六、推行电子多元化申报制度.根据市国税局要求,我管理一科电子多元化申报工作,按照县国税局统一按排,进行了扎实的宣传和动员工作,上半年对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面达60%,小规模纳税人电话申报面达100%.下半年网上申报面,除新认定的二户商贸企业外已达100%.

七、大力开展纳税服务和纳税辅导.管理科是服务企业办理税务事宜的第一窗口,我科按国税的报务形式,不分份内份外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同时经常性地提醒企业、辅导企业进行纳税申报,有新的税收政策及时告知企业,企业称我们的管理人员真正做到企业的贴心人.

八、规范征管资料的收集归档.按照内、外资企业资料归档要求的不同,我科管理的外资企业资料分为固定资料和日常资料分别进行收集整理,内资企业固定资料和日常资料共同收集整理,做到外资企业资料一户二盒,内资企业一户一盒.

九、积极参于县局组织的各项活动.全体党员积极参于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全科人员认真学习党的xx届三中会议精神,积极参于和谐社会主义建设中去.

新的一年即将开始,我科在总结过去的工作中,发扬成绩,克服缺点,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质量和数据质量的管理,为构建和谐税收,尽心尽力服务企业,服务社会.

推荐保税区的跨境电商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20xx年,国税分局在市、区局及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科室大力协助、配合、支持下,坚持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和践行,充分发扬“团结实干,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全面落实税收

管理员制度和税收精细化管理,紧紧围绕省、市、区局及党委政府每一时期的税收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在经济异常变化的环境中,分局克服人员少,年龄大,头绪多,事情杂,压力大的情况,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给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下面简要总结20__年做到的几项主要工作:

一、严格执法、规范管理、确保收入应收尽收。

北分局现有干部7人,负责**镇,石马镇,以及原夏家庄镇的税收工作。分局全体同志,顾大局,识大体,正确处理依法治税与组织收入的关系,自我加压,克服经济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和矛盾,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十足收齐。20__年1至11月共征收入库工商税收7906万元。其中:增值税入库6905万元,所得税入库992万元,消费税入库8万元。出口企业免抵调库税款618万元,政策性退税780万元。滞纳金罚款入库5万元,有力地捍卫了税法的尊严,保证了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也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确保了税收任务的完成。现将各镇完成情况分述如下:**镇完成2517万元,其中增值税2335万元,企业所得税182万元。石马镇完成1518万元,其中增值税1320万元,企业所得税197万元。原夏家庄镇完成3846万元,其中增值税3231万元,企业所得税606万元。

二、搞好纳税评估及税收分析预警的应用,建立长效机制,堵塞税收“跑、冒、滴、漏”。

分局同志认真研究应用“两个系统”,以“两个系统”为依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扎实、有序地进行企业纳税评估工作。今年1至11月共评估稽查入库税款488万元,堵塞了税收的“跑、冒、滴、漏”,在全球经济大幅下滑,出口受阻,企业效益不佳,税源大幅减少的情况下,保证了税收任务的完成。

三、以“带好队、收好税、管好人、别出事”带队原则,构建惩防体系,以及“八荣八耻”学习,规范行为道德,树立税收工作新意识。

按照省、市、区局要求,积极搞好国税部门“六大体系”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增强国税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有效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营造健康和谐的税收工作秩序,让每位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正确的权力观、 地位观、利益观,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居安思危,廉洁自律,切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筑牢预防和职务犯罪的防线,不使每位同志掉队。

在新形势下,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渗透至日常的税收工作中,引导大家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作起,在实践中领悟“八荣八耻”的精神实质,感受真情,领悟崇高,体验光荣,用实际行动培育良好的税务人员道德风尚。

在具体实际工作中重树“三种新意识”。一是树立中心意识。一切具体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税收这个中心,全力以赴抓收入、搞征管;二是全局意识。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确保政令畅通;三是服务意识。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为纳税人服务好,在政策上为纳税人讲解好,把对纳税人的承诺真正落到实处。坚持“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工作理念工作全过程,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分局连续三年被当地党委政府评为服务地区发展先进单位。

四、搞好内控预防,敬畏手中权利,做好份内工作。

分局全体同志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廉政规定,查找执法风险点,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不图虚名,不务虚功,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率先垂范,管好自己嘴、管好自己手、管好自己腿,力争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敬畏人生、敬畏权利、敬畏法制。始终对权利要有敬畏之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谨慎用权。对名利要有平常之心,在需要面前学会选择。在诱惑面前学会放弃,在原则面前学会坚守。

五、20xx年工作打算:

1、认真执行税收政策,税收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实足收齐,以票管税,杜绝新欠发生,积极清理欠税。了解新办企业的税收情况寻找新的增长点

2、搞好申报,加强重点企业监控,深入企业调查了解税源变化,把握税收收入增减变化情况。一票控税。

3、强化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提高税收专业水平,加强日常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管理。一是在日常管理中抓住关键环节,加强票据内容实物流向和资金流向的审核;二是强化比对机制,抓住帐帐,帐实,资金三个比对,确保业务真实;三是强化审核机制,实施票据,日常,后续三个监控,抓好过程监督。

4、充分发挥税收两个平台作用,搞好纳税评估工作,对照行业税负,加强企业税源的监控,加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力度,对税负低和的企业,要在分析的基础上,用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税收监控,税务稽查互动,形成良性循环,达到以查促收,以查促管。对重点企业和重点税源加强联系和监控,随时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及税收趋势走向,给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发挥好参谋助手的作用。

推荐保税区的跨境电商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问:我国境内禁止外币计价结算,为什么保税区可以用外币计价结算?

答:保税区是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保税区与境外之间(一线)货物进出,海关实行备案管理,不征关税;而对保税区与境内区外之间(二线)货物的往来,实行报关管理。在外经贸管理上,除一些特殊货物外,一般货物进出口不纳入许可证、配额管理。

因此,与海关、外经贸管理方式相适应,新《办法》要求保税区与境外之间的一切经济往来,必须以外币计价结算,不得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保税区与区外之间贸易项下保税货物的往来,必须以外币计价结算,不得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保税区与区外之间非保税货物项下交易,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区内行政管理机构的各项规费应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区内机构之间以及保税区之间的经济往来,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问:您能详细介绍一下保税区内企业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吗?

答:鉴于保税区内企业与境外和区外的贸易往来均以外币计价结算,为了简化企业手续,减少汇兑损失,加快资金周转,外汇管理局一直允许保税区内企业开立外汇帐户,并且不实行限额管理。

新《办法》规定,区内企业开立外汇帐户,应当经外汇局批准。外汇帐户分为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和资本项目外汇专用帐户两大类。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原则上只能开立一个,并且应当在企业注册地银行开立。资本项目外汇专用帐户可以在注册地银行开立,也可经开户地外汇局核准后,在注册地以外地区开立。

问:您能否详细介绍一下保税区内企业购汇的有关规定?

答:由于保税区与境外之间的经济交易以及与区外之间的货物往来均以外币计价结算,因此,保税区内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当不会有过多的人民币收入,也不需用人民币购汇支付。因此,新《办法》中规定区内企业应从其外汇帐户中向境外和区外支付,原则上不得购汇支付。同时,考虑到企业客观需要,放宽了三类购汇:

首先,由于保税区内中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中方一般以人民币投资,在建设期间这些企业还没有外汇收入,借用国内外汇贷款也有一定难度,因此允许其用人民币注册资本金购汇向境内外支付。

其次,由于货物分拨企业和加工企业,是符合保税区功能发展的主要企业类型,它们在向区外机构分拨其产品或经批准加工产品内销时,是以人民币结算,因此,允许区内的货物分拨企业和出口加工企业用在境内销售所得的人民币购汇向境内外支付。

第三,由于保税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利润、股息、红利汇出是外商投资的根本保证,因此,允许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获得的人民币利润、股息、红利购汇汇出境外。

新《办法》明确,保税区内企业的对外支付,必须首先使用其自有外汇,自有外汇不足支付的,方可购汇支付。而且,区内企业购汇支付时,无论是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支出,还是资本项下的外汇支出,均应当持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或经外汇局核准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

问:对保税区内企业经常项下的外汇收支是如何规定的?

答:我们对保税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实行“放开一线、管住二线”的原则。保税区内企业经常项下的外汇收入应当存入经常项目外汇帐户中,需要结汇的,可以直接到注册地银行办理。

区内企业经常项下向境外或区外的外汇支付,原则上应先使用自有外汇资金,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自有外汇不足支付的,根据新《办法》的规定,区内加工企业和货物分拨企业可以用产品内销所得人民币购汇汇出;以人民币注册设立的区内企业可以用注册资本中实际到位的人民币投资资金购汇汇出;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股东的利润、股息和红利可以购汇汇出,其他区内企业不得用人民币购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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