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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行政处罚心得体会及收获 行政处罚培训个人心得(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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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行政处罚心得体会及收获 行政处罚培训个人心得(7篇)
2023-01-12 22:50:30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应急管理行政处罚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按照“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总要求,深入贯彻《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为主要内容,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加强理论武装,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特定时期,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辟宣传专栏、举办培训班、发放应急知识宣传手册、文化下乡等形式,开展更多贴近实际、简便易学、群众喜闻乐见的应急科普知识宣教活动。

通过明确任务、强化职责,真正形成“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和高效运转机制。切实做好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探索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及应急处置程序。

在完成应急平台综合应用系统上线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硬件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为实现快速指挥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提供保障。

对基层已经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指导,组织学生紧急疏散避险、防空袭、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处置等多方面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事件应对和处置能力,同时针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改进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高预案实用性。

积极构建专业队伍、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社区自救互救组织以及志愿者队伍等三位一体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及时补充应急装备,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有关应急管理行政处罚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20xx年来,我镇的应急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密围绕全镇工作大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对做好新形势下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建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强化工作责任

一是领导重视。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领导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了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应急管理工作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为村级信息联络员的应急信息报告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成员单位全面落实的应急管理工作体制,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责任。明确由办公室主管领导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目前由镇党政办(镇应急办)承担具体工作,整合现有资源,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作用,使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岗,建设我镇应急指挥机制。

二、逐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工作措施

一是梳理现有预案、完善预案体系和相应机构。

3月份,结合县政协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的时机,对全镇已发布的《x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总预案)》和《x镇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应急预案》、《x镇山洪地质灾害应急预案》、《x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x镇公共突出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进行梳理汇总。根据实际情况对各类专项预案进行审查、修订,使全镇的应急预案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系。对六都寨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站加以完善,加强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应急预防处置工作。

二是明确工作措施。每项预案,从应急指挥、应急响应、各级各部门的具体分工到具体处置,都制订了详细具体的工作措施,明确了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具体任务和工作方法;对基层单位、各村居的应急工作及组织和发动群众等具体事项,也都做了详细周密的安排。

三、深入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

为宣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全面加强我镇应急管理工作,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的部署和要求,我镇于今年5月7日至13日在全镇范围内广泛深入的开展了以“普及应急常识、提高应急避险能力”为主题的应急知识宣传活动。镇财政共拿出1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宣传周活动,在5月11日集中宣传日,各单位分管领导亲自带队自始至终参加了现场咨询活动。全镇共悬挂宣传横幅10余条,展示宣传挂图100余套,宣传标语118条,共印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在5月11日的集中宣传日,通过展台宣传,发放公众应急宣传手册,宣传单及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宣传人员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不同情况,分别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进行宣传介绍。特别是对我省常见的山洪地质灾害、防汛抗洪救灾、森林火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知识进行宣传介绍。使公众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掌握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普及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

四、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一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将应急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充实应急救援队伍。目前,全镇有公安、消防、卫生、畜牧、森林、安全生产、防汛抗旱等应急分队7支,100余人。

二是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我镇经核定确认的山洪地质灾害易发点有5个,分别是、xx村。为有效防御山洪地质灾害,切实提高防灾、抗灾能力。以全县防汛保安和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演练工作会议为契机,我镇5月25日部署对上述5个地质灾害点开展防汛保安和山洪地质灾害避险实地演练,5月25日,镇长亲自部署,副镇长组织,全体班子成员、驻村干部,水务站、国土所全体干部参加,5个村的村支两委配合,是日按照发放到户的防御山洪地质灾害安全避险转移明白卡,共有组织有步骤的动员转移群众200余人,有效提高了群众防洪抗灾的意识和紧急情况下避险能力。通过实地演练,认真总结经验,为应急预案启动和应急处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促进了“统一指挥、反映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的形成。

五、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强化日常值守应急效率

对于春运、防汛抗旱、动物防疫、森林防火等等,我镇均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日常值守应急和信息汇总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报告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值班登记、交接班制度。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要素、时限、渠道和责任主体,强化对重要值班信息的查询、研判、跟踪和汇总,规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接收、采集和报送工作。

有关应急管理行政处罚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20xx年我县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应急管理“无急可应,有急能应”的目标,以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为重点,以提升应急保障水平为基础,推进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增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为建设幸福发挥应有的作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增强应急预案实用操作性。提升应急预案管理水平,加强应急预案有效衔接;注重预案的实用性,重点提高预案编制的质量,大力推广应急预案桌面模拟演练和实战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演练率。目前,全县各部门、各镇、村(居)、学校、有关企业全部编制了应急预案,基本实现了预案全覆盖。今年,按照简便易行、通俗易懂、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各单位要针对应急处置中的职责分工、核心任务、处置程序、响应时间和善后工作等环节,对已编制完成的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同时编制预案简本。

(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理顺各部门、各镇、村(居)和县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形成县、镇、村(居)三级应急管理模式;继续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促进各单位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不同特点,对本单位处于不安全状态的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因素以及矛盾纠纷等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评估风险、定期检查、实时监控、落实责任;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针对、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等环节,以及人员密集区(如学校、工厂等)的食品卫生安全和消防通道安全等,进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培训,同时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和监控责任;县气象、农业、水利、国土、环境、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安监、林业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将预测预警能力建设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认真落实,科学布点,加强装备,提高监测水平,镇要做好应急信息的收集、研判和报告,落实现场处置的工作措施。

(三)健全应急管理机制。要健全隐患排查监控机制,落实整改措施,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强化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提高综合监测和预警水平,加快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各种手段,扩大预警信息覆盖范围。强化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专项预案的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作用,完善县应急委成员单位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队伍及救援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提高跨单位、跨社区、跨行业之间的突发事件处置水平。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及公民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等方面的作用。

(四)深化应急管理法制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加强执法督查力度,不断深化应急管理法制建设。

(五)全力推进“一网五库”建设。在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联络网的同时,加大完善“五库”(应急物资库、救援专业队伍库、安全隐患库、法律法规库、突发事件典型案例库)工作力度,全面掌握各类救援队伍、救援物资的分布和储备情况,分门别类,逐一整理建档入库。同时通过完善应急联络网,壮大突发事件基层信息员队伍,拓宽信息报送渠道,提高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

(一)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召开现场会、派出指导组、召开座谈会、组织外出学习参观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

(二)充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力量。严格落实基层单位应急管理人员编制体制,开展应急志愿者服务培训活动,充实基层应急管理人员。

(三)深化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坚持以抓机构、抓预案、抓队伍、抓宣传、抓信息、抓排查、抓保障、抓培训、抓演练、抓联动等“十个抓”为突破口,以建立健全信息早报告、苗头早预防、隐患早排查、矛盾早化解、事件早处置等“五个早”的工作机制为重点,务求在推进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机制建立等方面有新的突破。特别是对口单位要加强对“四个一”示范点的指导,继续加强演练和深化管理,并适时进行总结评估,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推广,对确实有困难的单位,要采取辅助措施,结合实际,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一)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进一步健全县应急值班制度,着力提高应急值班人员素质。构建覆盖县机关、镇、村(居)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值班工作网络。村(居)逐步实现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实现值守工作“纵向到底”。

(二)狠抓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员管理,开展信息报送工作培训。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通报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有效防止突发事件信息迟报、误报、谎报、瞒报、漏报。健全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加强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工作,健全对相关信息的核实、审查、发布和管理。

(三)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制度。县各类突发事件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突发事件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会商会议,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告重点,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针对性,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第二周将有关会商情况书面报送县应急办。

(一)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今年,将进一步做好县应急救援队伍和各镇应急救援分队组建工作,并配备必要装备,以增强我县综合抢险救援能力。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实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加强公安消防、抗洪抢险、森林消防、应急通信、道路抢通、电力抢修、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等专业队伍以及志愿者队伍建设;各镇、村(居)重点加强维稳调解、民兵应急救援、义务消防队、卫生医疗、事故救援等应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企业单位要加强专门应急队伍、保卫人员、消防队等应急队伍建设。加强治安巡逻、防暴突击、公共卫生、抢险救灾等应急队伍之间的合作,组织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二)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结合我县人口数量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细化物资储备分类,量化物资储备任务,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政府、企业、社会共同承担,法律、行政、市场手段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三)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管理。根据省、市出台的应急避护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地理环境、地形地貌、居住人群、危险源分步以及公共建筑等情况,充分依托现有的、符合避难要求的公共设施进行增加应急功能方面的建设,明确建设标准,规范场所管理,对建设完善的避难避护场所设置标识,加强公众应急避难避护指引。

(四)落实应急财政资金保障。健全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拨付和监督制度,确保财政资金投入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的要求。做好全县各部门和各镇的应急管理工作预算安排,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应急资金,保障足额到位。

(一)丰富应急宣教培训载体。通过不定期举办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向公众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和应急安全指南等内容。结合广播电视和政府信息网络平台,播放应急宣传专题片和网站增设应急管理专栏,系统宣传应急管理相关知识,拓展应急模拟内容,以提高公众应急意识为目标,加大应急管理宣教力度。

(二)提升应急培训质量。通过举办应急管理骨干培训班、邀请应急管理专家培训授课等形式,重点提高各级应急管理骨干的应急知识、指挥技能和应对大众媒体的能力。

(三)拓展应急管理宣教形式。积极创新学校安全教育模式,推进应急知识进学校、进书本、进课堂,把应急知识和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教育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作用。定期组织开展校园火灾、地震、防空等自救逃生综合应急演练,提高学生自防自救能力。

县应急委成员单位和各镇要根据县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1-2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县四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牵头部门(民政、安监、卫生、公安)要定期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危险源集中的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开展专项应急演练。县级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依靠各自人力和物力优势,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应急演练有机结合,制定演练计划,确定演练内容。要依靠群众,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通过演练不断查检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根据演练的情况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年终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将把应急演练作为重要指标。镇要认真组织,切实抓好群众应急演练工作。有关演练情况要及时报县应急办,县应急办将对各部门、各镇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及时通报。

(一)严格落实《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加强对各部门、各镇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二)健全应急能力评估体系,完善县、镇、村(居)三级应急能力评估制度。

(三)强化应急管理督查力度,结合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督查力度,对县应急委成员单位、各镇进行应急管理工作大检查,抓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有关应急管理行政处罚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臵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臵。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臵。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仓库的电气装臵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臵,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臵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臵。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臵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臵防雷装臵,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仓库应当设臵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臵、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臵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臵,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臵,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臵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第六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经国务院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即行废止。

附表: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类别 火灾危险性的特征

甲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1、闪点28℃的易燃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压力容器内物质本身温度超过自燃点的生产

乙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1、闪点≥28℃至60℃的易燃、可燃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

3、助燃气体和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生产中排出浮游状态的可燃纤维或粉尘,并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者 丙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有关应急管理行政处罚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2018年为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根据高新区(新市区)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以可续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以编制应急管理“十二五”规划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提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强化社区应急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深化危险隐患排查、应急资源普查;抓好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强化培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队伍正题素质;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体系,推动我社区应急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发展。

(一)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完善街道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按照区政府应急办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对应急管理的认识,使应急管理工作在社区发挥作用。驻区各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法人代表主管应急管理工作,配备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从而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完善应急预案,畅通信息渠道,强化应急演练。

1.结合社区实际,按照街道办的工作要求,针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对已有的应急预案,要结合当前的形势,进行修订,并进行编制、备案,进一步完善预案体系。实现预案的全覆盖。制定相应的预案演练计划,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演练,确保社区社会整治稳定。

2.加强动态管理,畅通信息渠道。

3.狠抓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能力。

(三)强化应急保障能力,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1.组建应急队伍,进一步加强救援力量。充分整合辖区各种防控力量,充分依靠驻区单位等各界社会力量。

2,进一步加强应急资源的管理。摸清人、财、物在内的各类应急资源。普查资源进行登记造册,及时分类汇总。

(四)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做好防范工作。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2.完善信息报送机制。

(五)加强宣传,动员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1.要针对易发公共事件,经常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及居民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2.广泛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四进”活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宣传教育计划,采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面向社会群众,企事业职工,学校学生进行集中宣传。

3.结合社区实际制定计划,利用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活动。

1.按照街道应急工作安排部署,加强领导,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提高应急管理能力,权利抓好应急管理工作。

2.要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已经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应急物质储备等工作。

3.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协调配合,强化协作,在预案联动、队伍联动、物质联动、信息共享等工作中实现紧密衔接、密切配置,形成推动社区应急管理工作的合理。


有关应急管理行政处罚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xx年8月6日至9月30日对原市安监局进行了巡察,20xx年6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的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部署,立行立改。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工作,直面问题,深入反思,认真总结并举一反三。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刘恒波同志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鄂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10个面上问题25个具体问题,逐条逐项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了督办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二)领导带动,传导压力。党组书记、局长刘恒波同志切实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全局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严格督进度、督成效;开展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从领导班子自身找原因、抓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督促把关,各科室各司其责,通力合作,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三)统筹结合,全面整改。为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实效,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推动应急管理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开展“红脸出汗”“作风建设”等行动紧密结合,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履职尽责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进行摸排、调研,以上率下,建章立制,改变工作作风。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中的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整改、事事有落实。对短期难以解决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效果。

(四)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把各项整改成果总结好、巩固好、发展好,研究制定科学、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应急管理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动力。经过2个月的不懈努力,巡察反馈的10个方面25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21个,正在持续推进4个,共制定整改措施99条,制定完善各类制度8项。

目前,我局市委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10类面上25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21个,其余4个问题正在持续推进落实中。

(一)针对政治意识不强,理论学习不真的问题。

1、不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存在为落实上级要求学,应付场面学的情况。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没有结合部门实际整体联系起来学,没有深入研究思考安全生产的宏观监管方面的问题和不足。2016年全年只有5次干部集中学习记录,2017年全年只有3次党组中心组学习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支部主题党日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如6月学习习近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主要精神、习近平对张富清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张富清同志的先进事迹等;7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长宁县抗震救灾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文秀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指示精神等。二是制定了《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鄂州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表》及《市应急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制度》。《计划》里明确要求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高重视程度、抓好集中研讨。2019年1-8月,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共开展理论学习12次,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学习要求、学习任务安排学习。三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集中学自行学、与“三会一课”相结合等多种学习形式开展学习。如集中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镜鉴清明”廉政文化展,组织观看《重整行装利剑反腐》《镜鉴清明》等廉政警示教育片,并且组织部分党员干部观看了话剧《王荷波》的先进事迹;集中开展讲述“以案说法”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黄州监狱参观;集中开展“主题党日”和“红色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红安黄麻起义和鄂豫苏区纪念园开展红色教育及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全年排期17期应急管理大讲堂,原则上每月至少开展1次,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行政执法风险防范、防汛基本常识、应急值守和应急救灾等相关业务知识,目前已开展4期。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中。

2、20xx年10月30日,局党组组织召开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市委领导在全市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上的讲话”开会签到表显示,应到会党员干部22名,实际到会11人,包括3名局领导在内共11名机关党员干部缺席,其中年休假5人,请事假2人,其他公务外出4人。因半数人员缺席,就将5名聘用人员拿来凑数,会后既没有通报批评,也没有采取补学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严守政治规矩的规定》,严格外出请假制度及会议、活动请假制度。凡工作日离开鄂州外出,局党组书记、局长要向市委、市政府请示,并分别向市委办、市政府办书面报备;班子其他成员需报告局党组书记、局长同意;局机关科长及以下部门须分别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并书面向局办公室报备。二是规定因故未能参加学习的,必须补学,并做好补学记录,同时定期检查笔记。三是将开会时通报到会情况形成常态,做到让干部“红脸出汗”。6月27日下午,中共鄂州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党总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总支部委员选举,有几名党员未参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恒波同志要求对未到会的同志进行通报。7月4日,局党组对未参会的7名党员进行了通报。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二)针对党建工作不适应新时代要求问题。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局机关党支部没有把应尽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打折扣。“五个基本”没有全覆盖;党建阵地“六有”建设不到位;党费台账不规范,党员手册不完整;党内政治生活缺乏政治性、原则性、时代性、战斗性,20xx-20xx年三个年度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图形式、走过场,相互批评只讲工作面上的问题,未触及深层次的思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鄂州市应急管理局作风建设“治庸、提能、问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组织专班对各科室作风建设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限期进行整改。关注重大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严肃查处背后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以“红脸出汗”推动“干事流汗”。二是于20xx年5月及20xx年7月分别成立机关总支及机关支部,督促局各党支部认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使“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健全《市应急管理局党费管理制度》,规定支部组织委员收缴的党费,应建帐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资料。机关党总支定期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四是以支部为单位督促各党员认真填写好党员手册,并定期检查。五是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图形式、走过场的问题,纳入原班子成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政治问题,进行剖析整改,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中。

2、忽视对党员干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个别党员意识形态意识观念淡薄,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情况:一是全年排期17期应急管理大讲堂,原则上每月至少开展1次,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行政执法风险防范、防汛基本常识、应急值守和应急救灾等相关业务知识(目前已开展4期),已商请市委宣传部理论科负责人于8月22日来我局讲授核心价值和意识形态工作讲堂。应急大讲堂旨在强化党员干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二是党组书记、局长刘恒波同志带头讲党课。5月17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恒波同志从四个必须、好干部的五条标准以及如何做好应急管理好干部等几个方面讲了一堂廉政党课,他强调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做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表率。三是请身边的先进典型“扫贫书记”白晓芬同志讲党课。7月18日,市应急管理局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并邀请白晓芬同志讲党课。白晓芬同志以“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主题,用朴素的语言和真挚的情感,介绍了驻村担任“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队长”以来的工作经历和感受,并分享了许多扶贫经验。大家深受教育,反响热烈。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中。

(三)针对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执行力不强问题。

1、局党组做出的决定,部署的工作得不到很好的贯彻落实。20xx年党组研究下派第一书记到村工作,被党组挑选的同志以各种理由不执行党组的决定,党组只好派另一名同志下去。

整改情况:一是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干部谈心谈话,让当事人“红脸出汗”。5月17日,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全局机关党员大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恒波同志在会议上就驻村第一书记派出工作,点名批评4名同志没有服从意识,没有担当精神,没有全局观念,暂缓提拔。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应急管理大讲堂、书记讲党课、谈心谈话等活动对干部进行思想教育,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应急管理队伍。三是制定完善《市应急管理局党组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以诚相待、实事求是、有的放矢、教育疏导的原则,开展日常交心谈话、提醒帮助谈话、考核反馈谈话、职务调整谈话、批评诫勉谈话等,定期对干部进行思想教育。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20xx年10月,党组曾推行工作人员挂点企业工作,原局办公室主任以各种理由不服从安排,局领导多次做工作,他才勉强接受任务。

整改情况: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的通知》要求,成立机关干部挂点服务企业领导小组,局长刘恒波任组长,负责全面督导工作,各分管副局长负责分管科室的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基础科。挂点服务企业13家,各科室负责人为派驻特派员对挂点服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管理,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协调解决企业问题,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3、20xx年10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行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深化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意见》其中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六个落实”的要求,时近一年还未完全督办到位。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思路设计与实际效果有差距;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力度不大,特种行业作业人员大部分没有持证。

整改情况:高度重视,全力督办“六个落实”规范化建设:一是高度重视,对“六个落实”进行了回头看。原市安监局组织3个调研组,分别对鄂城区、华容区和梁子湖区的22个基层乡镇和新区的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每到一处,听取地方负责人专题汇报,调阅并逐一核实包括“六个落实”、“2+x”、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基本工作制度、基础档案、执法检查以及辖区监管企业基本情况等涉及规范化建设的相关资料,现场抽查了30余家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起草形成了《全市基层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调研报告》。二是机构改革前,各区均成立安监局,各乡镇均设置安监站,有固定人员、有固定办公场所,安监人员基本按照“2+x”配备到位,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截至目前,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已成立区应急管理局,大部分乡镇在原有安监站的基础上整合了多部门职责,已成立乡镇应急办,应急部门现有“人员、机构、编制、装备、办公场所、经费”在原安监局(站)的基础上得到优化整合,夯实了应急管理基层基础。葛店开发区机构改革正在推进中。深入调查,加快推进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深入调查研究,评估分析安全风险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快推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印发方案,督促各区(开发区)进行执法检查:印发了《鄂州市2019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执法检查方案》,督促各区、开发区对“三项人员”的教育培训及持证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4、“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抓得不实,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xx]1号)要求,制定下发了《市安办关于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鄂州安办字[2019]3号),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和建设,私存危险物品等非法违法行为。市局分别召开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会,安排部署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工作;推进危险化学品行业专项治理、尾矿库治理、尾沙池(坑)彻底治理以及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回头看”和钢铁企业煤气专项整治;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在去年关闭矿山企业2家的基础上今年计划关闭矿山企业1家。

整改成效:20xx年1-6月份,全市组织排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4000余家,查出各类安全隐患5037处,已整改意见4302处,整改率85.4%,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385起,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 65 家,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 6 个,依法关闭非法违法企业43家,追究刑事责任4 人,罚款 156.4 万元,下达执法文书3046份,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效明显。市工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向通信、电力企业派驻安全生产监管特派员,每月定期报送安全工作信息,实时监控安全动态。市市场监管局加强特种设备监管,注册各类特种设备13127台(套),累计完成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监督检验283台(套),考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468人。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全市公路治超行动,依法认定和监督实施卸载车辆1056台次,卸载或转运货物28904.2吨;开展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依法查处“非法营运” 35辆,罚金51.3万元。水路交通运输依法查处问题营运12艘和非法码头3处,对1起违法装卸液态化学品船舶进行处罚;城市客运依法查处各类非法及违规车辆239辆,罚款78.41万元。市住建局安全管理定片定点定人,整合网络平台,持续完善远程实时监控系统,推广塔吊“黑匣子”,及时纠正、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现象。全市消防救援部门上半年共检查各类单位7206家,发现火灾隐患15400余处,行政处罚125起,临时查封61家,责令“三停”34家,罚款118.7万元,拘留31人。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中。

(四)针对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

1、对阶段性的安全生产,热衷于搞检查、搞整治、保当前,对于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等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投入精力不够、抓得不紧。安全宣传教育缺乏计划性、针对性、实效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流于形式,问题处理不及时。20xx年“12·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原市安监局督促指导各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通过多种渠道,有计划、有针对、有实效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实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吴都行”主题宣传活动。制订并下发了《20xx年鄂州市应急管理局宣传教育工作要点》、《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方案》。组织参与了5.12全国防灾减灾日、5.20科技周宣传日、亲民热线及“安全生产月”现场咨询日等现场宣传活动。与鄂州市融媒体中心充分合作,通过制作专题、开辟专栏、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强应急管理、安全文化宣传力度。在鄂州电视台新闻频道《鄂州新闻》和《鄂州日报》上开辟了专栏,专题报道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级各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宣传推广一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重特大事故、改革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鄂州广播电台从6月1日起,连续一个月每天在黄金时段播放“安全生产月”专题节目,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鄂州市电视台派出采访组,对“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现场咨询日、应急演练等重大活动进行跟踪采访,宣传安全法律法规,传递安全常识,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与电信、联通、移动三大运营商合作,上半年累计投放短信196万条,对全市130余万注册手机用户形成全覆盖。二是开展安全文化“七进”活动,组织开展了“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巡回宣讲及主题宣传,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4000余条,制作安全知识宣传专栏、板报6000余幅;在全市400余家具备条件的单位、企业、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口号、安全常识1.2万余条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接受现场群众咨询7000余人次。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督促指导各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元旦春节、“两会”和清明、五一期间,全市组织开展保安全、护稳定安全生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安委办和各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对本行业、本系统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安委会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普通公路桥梁防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刘海军市长的批示》《江国新副市长在我市烧炭取暖致中毒和火灾事故防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的报告》《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的报告》等文件,突出节日前后节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督办交通运输行业隐患问题。市局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蒋超良、省长王晓东对2019年清明节期间省“两办”组织安全生产暗访督查组对暗访鄂州问题的批示,严格按照市委王立书记批示要求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鄂州市全顺燃气有限公司、鄂州市华铭旅游客运有限公司2家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对全顺、华铭两家公司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和守法经营安全承诺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并在全系统举一反三,加大监管力度,严控风险隐患,对违反安全承诺和道路交通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重处罚,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稳定。二是组织开展“4·2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的事故调查组,对武汉大顺工程劳务有限公司4月20日在程潮铁矿新选厂迁建工程建设中发生的一起高处坠落事故组织开展调查处理。事故调查组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中。

2、20xx年4月,汀祖镇碎石场安全生产事故,对当事人的死亡情况调查不深入、不细致,结论与实际不相符,直至2018年纪检部门调查核实后才真相大白。

整改情况:一是市纪委监委已对2名参与事故核查人员给予政务警告的处分。分别在8月1日的中层干部会议和8月5日的局党组会议上传达了市监委关于两名人员政务警告处分的通知和决定,两名当事人作出了深刻检讨,其他与会干部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在会上对两名人员明确了教育帮带人,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和心理疏导工作。二是认真吸取事故核查工作的教训,严防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严格规范事故接、报工作程序,严密组织好现场勘察和调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威慑作用,提升企业对事故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进一步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3、20xx年,鄂州德胜钢铁有限公司“8·3”较大煤气中毒事故暴露出安监部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不力,执法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市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分管领导受到了批评教育,当时安监科科长受到了诫勉谈话处理。二是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对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和执法监督力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安全条件的企业,提请市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五)针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1、“主体责任”的落实停留在开会、发文、学文件、签责任状等这些形式层面上。党建和作风建设制度一大把,只是印在纸上,在执行中往往落了空。党组抓从严治党的力度不够,对个别存在消极思想和错误行为的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机关党支部书记对机关党建工作抓得不主动、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局长刘恒波同志对之前的党支部书记开展谈心谈话,谈认识、明责任,做到“红脸出汗”。二是制定《市应急管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三个责任”具体办法》,严格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让主体责任落实、落地、落细。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办公室加强勤俭节约宣传工作和整治工作,严格控制发文和开会的数量,坚决整治“文山会海”等“四风”问题。四是加强干部思想教育,以应急大讲堂、支部主题党日和书记讲党课为契机,端正为政心态,严守纪律规定。五是新成立机关总支、机关支部并选举机关党总支、机关支部委员,建立新班子抓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工作。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中。

2、20xx年以来,数名局领导干部因变相指定安全生产服务中介机构并摊派费用、选择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培训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等问题被纪检部门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对因变相指定安全生产服务中介机构并摊派费用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选择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培训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相关责任人责令书面检查。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全市培训机构及考试分中心的管理,会同局规财科对考试中心账目进行清理,规范了发票管理及考试程序。三是对考试分中心开展调研,拟定搬迁扩容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已以市局名义向市政府、市委编办提出正式请示,要求解决考试中心搬迁办公及业务用房、机构人员编制问题。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向市政府回复协调意见,拟在市人社局就业训练中心办公楼调剂解决此项工作,正在协调办理中。机构编制工作还在等待批复中。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中。

(六)针对制度落实打折扣问题。

1、党组中心组和支部党员学习未完全按计划落实,有时人数不齐,时间没有保证。调查研究不深入,联系基层群众不经常。绩效考核不完善,干部不同程度存在怕担责、不作为、慢作为倾向。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学习计划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20xx年1-8月共开展12次学习,促使党组成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制定《市应急管理局党组领导班子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做好接待群众工作。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中。

2、勤俭节约意识不强,“文山会海”依然存在。财务报销审核不严,下乡补助“鱼目混珠”。落实“三短一简一俭”精神有较大差距,开会发文总量偏大,2015年机关文印费用达187628元,会务费、培训费达到15万多;2016年文印费168888元;2017年文印费351336.20元;2018年上半年文印费130936元。

整改情况:认真做好节能宣传,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办公室认真做好节能宣传教育工作,使全局干部职工认识到节能降耗的重要意义。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升油、每一张纸,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珍惜公物的良好习惯。一是督促各科室按照标准设置空调温度。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带头自觉执行室内温控标准。二是节约照明用电。提醒全体人员在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和不开灯;离开办公室做到人走灯灭,养成长时间未使用和下班后关闭各类电器电源的习惯。三是加强对供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检查更换了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在用水区域设置了节约用水标识,使全局干部职工养成了良好的节水习惯。层层把关,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及会议次数:结合《鄂州市作风建设“治庸、提能、问效”三年行动方案》,局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工作。一是要求以市安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发文的数量必须减少1/3。二是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及范围。召开各区、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的会议必须经局办公室制定方案,报党组书记、局长同意后召开。加强学习和制度建设,严格财务报销审核程序: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局党组带头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财经纪律的相关规定,强化节约意识。领导班子带头严格从自身做起,自觉控制和减少会议费、培训费支出。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制度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任务,制定了《鄂州市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重点对预算管理、支出事前审批权限、经费报销流程等进行了明确规范,真正实现依靠制度规范支出,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中。

(七)针对惯性思维作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时有发生问题。

1、每月造表全员领取下乡补助;市里明文规定到三个街办办事不属于下乡报销的范围,但全部予以报销。

2、20xx年下半年对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期间违规领取的出差下乡补助款113330元清退后,仍然我行我素。2018年7月中旬,在得知市委巡察组即将进驻时,再次清退违规领取的出差下乡补助款75720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市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财务人员、分管领导要认真执行财务制度,严格审查审核财务报销票据,对不规范的一律不准入帐。二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一方面,对领导干部、财务人员及科室负责报帐工作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党纪党规的学习和教育,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摒弃侥幸心理,不碰纪律这条警戒线。另一方面,进一步教育财务人员要敢于较真碰硬,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严格审查审核财务报销票据,对不规范的财务支出一律不予报销,自觉抵制违纪行为发生。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八)针对过度使用安全专家,推卸自身工作责任问题。

原市安监局以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家服务查隐患促整改为名,随意扩大专家使用范围,新增专家入库人数,过于倚重专家,把本应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交给专家去做,比如安监业务培训、安全隐患排查、行业安全检查、企业安全责任考核等业务工作。相关业务科室怕担责、不愿作为,便申请使用专家,同时又缺乏监督约束,没有经过分管领导审核许可,过多过滥。有7名不是72名专家库里的人也申请使用了。据统计,20xx年支付专家劳务费75800元,20xx年316200元,20xx年454100元,20xx年上半年支出123800元,大大超出20万元市财政预算拨款的额度,挤占了其它专项经费。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对《专家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成立了专家资格审查委员会,有专门科室归口负责专家的聘用、培训、发证、公告、派遣、考核、表彰、建档和解聘等日常工作,实行专家动态管理。二是重新对专家库进行了更新。目前已申报专家87名,其中申报省级应急管理专家27名,市级应急管理专家60名,将根据《专家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这87名申报专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三是严格实行专家使用审批程序。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规划财务科提出意见,根据需求从专家库选取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经申请科室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使用。四是专家经费管理。设立专家使用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统一管理、专款专用,规划财务科每月公示一次各科室使用专家数量、专家经费支出等情况。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中。

(九)针对随意调整干部岗位,干部履责不积极问题。

1、多名中层干部任职与实际岗位职责不符,业务科室监管职能与执法支队行政执法的职责没有分清,人员混用。

整改情况:结合机构改革,使各科室负责人各就其位。市应急管理局于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根据市委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鄂州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鄂州办文〔2019〕29号),市应急管理局承担18项主要职责,内设14个科室(含工会),核定机关行政编制3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目前31名转隶人员已全部到位,现有在编人员24名,尚还空缺行政编制8名。目前14个科室负责人已到位10名,已向市委组织部报送选人用人请求,待人员到位后,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厘清各科室职责,配齐人员,明晰责任。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中层干部工作积极性普遍不高,年轻干部不愿加班,不愿到业务繁重的科室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对干部进行“红脸出汗”。二是借支部主题党日、支部书记讲党课、应急管理大讲堂等方式经常对干部进行思想教育,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应急管理队伍。三是对“三不”“四客”行为进行追责问责。局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每月对上班纪律情况进行不少于2次检查,暂未发现迟到、上网聊天、淘宝、看电影、玩游戏、炒股等现象。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中。

(十)针对安全监管欠力度,行政执法欠规范问题。

1、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确定的20xx年14处市级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求不严格,督办不到位,迁就地方和企业,延长整改期限。20xx年8月3日,鄂州德胜钢铁有限公司发生较大煤气中毒事故,原市安监局未将德胜钢铁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范围,也未加强对德胜钢铁安全生产的监管,有关领导和相关科室干部受到书面检查和诫勉处理。

整改成效:一是兴业大道安全隐患整改路段路面主体工程已完工,20xx年8月31日前可以进行复查验收。二是跟踪年初确定的6处由市级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分别到碧石、泽林、葛店等现场督查隐患整改;目前已有2处整改完毕,其他4处正在整改之中。三是对反映的古楼街办辖区粮食局幼儿园大门口旁居民楼南侧两处金属落水管、排污管腐蚀严重,经常有铁块从高空坠落,严重威胁在此路过的幼儿园学生、家长、教职工及行人的人身安全两处安全隐患、西山街办肉联加油站隐患督促协调整改。市安委会办公室分别指令古楼街办和西山街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20xx年6月5日古楼街办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整改结果,西山街办也向安委办报告了肉联加油站隐患整改协调及采取的措施情况。关于“8·3”高炉煤气中毒事故,我局已向市人民政府作了深刻的书面检讨;局党组对在这起事故中负有领导责任的两名同志进行了组织谈话。同时,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经营单位,依法予以停产整顿;对非法组织生产的单位,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和关闭。二是重点检查企业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以及安全设施设备配备等有关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三是加强对属地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分析和研究,指导、协调和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属地和行业领域内企业,特别是长期停产、半停产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中。

2、20xx年8月下旬,应急管理工作组到鄂州明查暗访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时发现,原市安监局对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鸿泰钢铁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督促整改不到位,未按照要求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整改情况:一是20xx年9月,原市安监局对鄂钢、鸿泰两家钢铁企业在自查自改过程中未及时发现并上报重大安全隐患事件,依据法律法规,对两家企业各实施3万元的经济处罚。二是加强企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并督促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严管重罚,直至依法关停。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3、20xx年,全市共发生16起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6人,比20xx年多9起,平均每月发生1.3起。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二是强化城市建设运行安全风险防范,突出公共建设工程、高层建筑、道路桥梁、燃气管线、地下管道等行业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是在汛期和高温时段,加强对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站、烟花爆竹、建筑工地、有限空间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四是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将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不断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二)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三)健全长效机制,以巡察成果推动发展。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三年行动,深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持续完善党的建设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化研讨、把握关键、抓好建设。以巡察整改成果,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强化督察检查,建立遵规守纪新常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充分认清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坚持层层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起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有关应急管理行政处罚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20xx年,我局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协调指挥下,我局坚持做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环境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特别是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环境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公众健康,为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环境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县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确定我局今年环境应急管理的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了各部门联系会议制度,保障我局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为确保我局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开展,我局制定了《xx县20xx年环境应急工作实施方案》,召开班子会议,根据目前我县环境现状和环境工作的实际能力,通过细致的调研工作,确定了我县环境安全应急工作的主要内容,即以固体废物和废气的正常排放或处置不当而导致的污染事故、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固体废物污染事故,其他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等重点防范的环境突发事故,为我局科学有序开展环境应急工作奠定了工作基础。

(三)主要开展的应急工作

1、加强宣传力度,认真做好环保相关工作。为配合我县应急预案的实施,我局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法制宣传日”的机会,通过多种形式和印发资料,加强环境事故应急宣传,增加公众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为今后预案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2、开展预案演练,加强应急预案实战能力。环境应急是一个复杂的应急机制,根据不同的事故成因、主要污染物、主要保护目标以及破坏程度,需采用不同的应急方式。20xx年6月,我局参加了由我县两家危险化学品企业——东阳光电化厂、永恒实业有限公司开展的综合应急演练,围绕着预设内容,在我局指挥组的严格指挥协调下,圆满完成了预定演练任务。通过演练,提高了环保工作人员对应急程序的掌握程度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协调配合能力,使环境应急队伍得到了锻炼,应急能力得到了切实提高。通过演习,考验环保车间应急处理能力,采取灵活处置方案,保证污水处理系统能正常运行。

3、加强现场检查力度。20xx年,我局执法人员对全县300多家工矿企业、涉危行业、化学品、进口塑料、涉重企业、矿山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出动执法人员近1000人/次。尤其针对重点时期、重点行业开展环境安全检查工作,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方式,对化工、电子、钢铁、造纸等各行业企业进行监察,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确保我县环境安全。要求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重点对本企业污染源、危险化学品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自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我局环境监察分局,以便应急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4、积极应对环境污染应急突发事件。为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我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能力的长效机制,制定有效的应急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面对突发环境事件,始终冲锋在前,处理结束到最后。今年我县发生了3宗京珠高速公路环境污染事故,其中2宗发生在京珠高速公路上。1宗浓硫酸泄漏事故,两宗液碱泄漏事故。每次事故发生后,我局正、副局长带领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开展环境污染勘察、排查、拦截、阻隔、清污、监控、监测等应急工作,直至现场情况全面恢复正常,消除隐患为止。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全县各部门联动响应,及时采取妥善的处理措施进行处置,化解了一次次的污染危机,未造成人员伤害和重大安全事故。

二、主要问题与困难

一是环境事故应急专业性设备陈旧和不足,人员编制少,应急专业技术滞后,给开展环境应急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二是应急处置经费缺乏。每次发生环境污染应急事故后,需要展开勘查、排查、检测、拦截、阻隔、清污、中和等处置措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其财政未设置环境应急处置预算,给工作带来不少压力。三是环境应急突发事件具有不可预见和预测性,工作有时比较紧迫。

三、20xx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与上级应急组织的联系,磨合上下级应急预案的联动机制。

(二)积极争取多方支持、筹措,加大投入,使我局应急能力在硬件上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

(三)加大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争取建立专职的环境污染突发事故预警和应急体系。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处置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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