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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共治新方法心得体会及感悟 税收共治经验交流(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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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共治新方法心得体会及感悟 税收共治经验交流(九篇)
2023-01-12 16:45:35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描写税收共治新方法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一、刻苦学习、精心准备、不走过场,参加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人员业务考试取得111分的好成绩

轰轰烈烈的全国税务稽查考试于3月28日落下帷幕,尽管看书和不看书大体效果差不多,看书不能比不看书多答多少分。但是,我认为,学习的人还是学到了真东西!不怕没用。通过这次学习自己学到了许多可以用到实际工作中的知识,学到的知识永远是自已的…,总之,自己是真的认真学了一回,对以后的工作总是有益无害,或许这也就是总局考试的目的和效果。

二、尽职尽责,努力工作,较好的完成稽查工作任务

(一)、工作完成情况:

(二)、具体做法:

1.服从分配、顾全大局,注重搞好与同组稽查人员的团结,工作中做到了齐心协力、步调一致。

2.注重检查工作程序的合法性,注重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适用,注重提高检查质量和检查时效,注重独立完成稽查模块的操作,做到了案件卷宗审理科审理无差错,被检查对象对检查结果无异议。

3.检查完毕,及时与被查对象的负责人协商查补税款入库事宜,并及时将协商结果和被查对象办税人员的相关信息通报给执行科,确保了查补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三、加强计算机基础知识学习,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努力使自己成为既懂业务、又能查帐、又懂计算机的高素质的税务稽查人员

稽查相关软件是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的应用程序,是用计算机语言表达的稽查业务工作规程、规范、规定。新税收征管系统要求稽查人员既精通税收业务,还要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将二则有机结合,这都对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近几年自己的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与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不懂就学,是一切进步取得的前提和基础,为了尽快缩短差距,以适应工作需要,自己在20xx年:

1.有针对性的加强了计算机基础知识的学习和计算机操作技能的练习;

2.侧重学习了[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系统]稽查模块的基本规定和要求;

3.重点对稽查模块的操作方法进行了练习;

4.学习、练习中做到了:虚心求教、不耻下问,反复练习、反复推敲,直至学懂弄通为止。

通过努力,自己的计算机知识和计算机操作技能有了新的提高,熟练的掌握了ctais v2.0稽查模块的基本操作,适应了稽查工作的需要,自身的综合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这也为完成今年稽查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坚持思想政治学习,让自己的思想理论素养不断得到提高。

一年来,自己始终坚持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政治、业务学习活动。通过不断学习,自身的思想理论素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思想上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了自身素质和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己能够很好地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严格执行税务干部“十五”不准规定,廉洁从税,从未参与过任何一起违纪活动。

作为一名党员,严格遵守了党的纪律。

全年共捐款两次。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存在的不足:

1.业务知识学习还不够深入,新的税收知识不断更新,没有及时跟上税收知识的更新。

2.在处理一些事情时有时显得较为急躁。

努力的方向:

1.学无止镜,时代的发展瞬息万变,各种学科知识日新月异。我将,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各种税收理论知识,着重加强税收法规方面的学习,以适应工作需要。

2.熟练掌握各种业务技能特别是计算机操作,进一步增强自身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现代税收管理能力,努力使自己成为既懂业务、又懂计算机,既能查帐、又能管理的高素质的国税干部。

3.“学精于勤而荒于嬉”,实践是不断取得进步的基础。我要通过实践不断的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实践的过程中慢慢克服急躁情绪,积极、热情的对待每一件工作。

新一年的工作帷幕即将拉开,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决心:勤奋工作、爱岗敬业,严格执法、不辱使命,遵纪守法、廉洁从税,高质量的完成20xx年工作任务,为自治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描写税收共治新方法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科技企业纳税担保合同被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计算机代码:

税务登记号:

纳税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计算机代码:

税务登记号:

税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纳税担保合同。

1、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范围是:2、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金额为:元及应加收的滞纳金元。

3、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为:4、依据本纳税担保合同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的担保。

5、本纳税担保的期限为自本纳税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6、纳税担保人是在注册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纳税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纳税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税务机关。

7、纳税担保人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要求纳税担保人履行缴纳税款义务的通知书后,保证按缴纳税款通知书规定的缴纳期限及金额主动、一次性向税务机关缴清全部款项。

8、如果纳税担保人未能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及金额缴纳,税务机关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对纳税担保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9、本纳税担保是持续性的担保,只要被担保人未缴清本纳税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全部款项,纳税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纳税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

税务机关给予被担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纳税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10、若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或合并、分立等情况,并不解除纳税担保人在本纳税担保合同中的责任。

若纳税担保人出现此情况,其继承人将受本纳税担保合同的约束,并继承本纳税担保项下的责任。

11、本纳税担保非经税务机关同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

纳税担保人与其他任何方面签定的任何合同、协议均不影响本担保的有效性。

12、本纳税担保经被担保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同意(确认)后生效。

被担保人:纳税担保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税务机关: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描写税收共治新方法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市地税分局:

20xx年6月29日贵局召开了税收专项检查动员大会,会后我们根据大检查安排意见对我单位2019年至2019年1至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实收资本,公司下设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办公室等职能科室。目实现销售收入x元。

二、自查情况

根据贵局大检查安排意见,我们重点对本企业2019年至2019年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为:

1、营业税检查情况:截止2019年5月底,本企业少缴营业税:……元;城建税:……元;教育费附加:。元;土地增zhí shuì:……元;水利基金:2……元;少缴税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6月公司竞拍土地13、64亩,当时的成交价为每亩地500万元,原计划土地拿到后能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资金回笼,但由于在拆迁过程中个别住户设置障碍,以至于拖到现在无法拆迁,加之大部分住户的安置补偿、过渡费等费用使企业资金周转出现了严重的困难,因此造成了税款的拖欠。

2、代扣税检查情况

根据税务局要求,我们对建筑企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并积极进行了代扣代缴,尽管如此目前还有一些问题:

①由于工程未决算,目前已付工程款xx元,工程款暂未代扣税金。

②其他由于正在办理外派证,已付xx元,暂未代扣税金。

经过自查,我们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除积极补交税款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税收知识,改正错误,遵纪守法,照章纳税,为国家富强,企业发展尽我们应尽的义务。

【篇六:某企业税收自查报告】

国税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2019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zhí shuì、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代理机构。我公司每年都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zhí shuì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zhí shuì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zhí shuì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网站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以上报告!

着力完善外部公开平台。认真做好省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总局地税频道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保障和网络维护,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从优化公文处理流程入手,在公文处理环节增加政府信息公开选项栏,各处室在拟制公文时根据公文内容确定是否公开、公开时限及公开范围。公文正式发出后,由专人根据最终填报选项及时发布。同时,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务动态、人事任免、总结计划、法规制度等信息。截至7月31日,我局共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报送信息176条,向省政府报送信息公开目录33条,向国家税务总局地税频道报送信息126条。此外,我局还精心策划了省局领导在线访谈节目,由局领导在省政府网站上就房地产税收有关问题与网民进行实时交流。

有效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广泛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渠道对外公开最新、最快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改革各项举措,让广大纳税人及时、准确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理解并支持税务部门工作,为税收征管提供坚强的舆论保障。今年,我局已多次与四川电视台、四川人民广播电台等合作播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政策电视片和广播节目。在《四川日报》、《中国税务报》、《四川经济日报》等报刊上刊载文章38篇。

充分利用其他公开途径。在机关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详细公开各处室职责、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实事求是编制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在省政府网站上发布。每年及时向省档案局送交已公开的文件资料。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9〕76号)要求,我局着力做好服务两个加快工作,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公开地税系统灾后恢复重建、深化行政效能建设、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等方面的信息。在具体分类上,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比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划分标准,积极主动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把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前,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例,已按规定程序圆满办结,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同时,严格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行审核把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失泄密事件。

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须切实做好监督考核。我局制定了《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聘请了28位各行业代表为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员,为地税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并反馈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纵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xx年6月29日贵局召开了税收专项检查动员大会,会后我们根据大检查安排意见对我单位2019年至2019年1至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实收资本,公司下设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办公室等职能科室。目实现销售收入x元。

根据贵局大检查安排意见,我们重点对本企业2019年至2019年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为:

1、营业税检查情况:截止2019年5月底,本企业少缴营业税:……元;城建税:……元;教育费附加:。元;土地增zhí shuì:……元;水利基金:2……元;少缴税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6月公司竞拍土地13、64亩,当时的成交价为每亩地500万元,原计划土地拿到后能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资金回笼,但由于在拆迁过程中个别住户设置障碍,以至于拖到现在无法拆迁,加之大部分住户的安置补偿、过渡费等费用使企业资金周转出现了严重的困难,因此造成了税款的拖欠。

2、代扣税检查情况

根据税务局要求,我们对建筑企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并积极进行了代扣代缴,尽管如此目前还有一些问题:

①由于工程未决算,目前已付工程款xx元,工程款暂未代扣税金。

②其他由于正在办理外派证,已付xx元,暂未代扣税金。

经过自查,我们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除积极补交税款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税收知识,改正错误,遵纪守法,照章纳税,为国家富强,企业发展尽我们应尽的义务。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zhí shuì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zhí shuì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zhí shuì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官网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以上报告!

描写税收共治新方法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去年以来全市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部署今年纳税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要求。会议的目的是进一步推进我局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刚才,市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话务员代表作了20xx年12366热线包括表扬、投诉以及咨询热点、难点问题等情况的介绍。12366热线收集的这些信息很有价值,利用这次会议提供给大家。希望各单位充分利用这些信息,进一步加强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今天到会的有市局有关处室的主要负责人、基层单位分管纳税服务的局领导和纳税服务统筹部门负责人,可见全局系统各级税务机关对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希望各单位、各部门一如既往,齐抓共管,齐心协力,真正体现全市国税系统大纳税服务的理念,促进纳税服务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回顾去年工作,工作亮点纷呈

去年,系统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国税工作会议和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创新思路,大力提高纳税服务质效。工作亮点不少,归纳起来,有以下五点:

一是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 建立纳税服务工作机制。要做好纳税服务,观念是最重要的,是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内因。近年来,我局系统干部职工的纳税服务观念有了较大的转变。从市局机关到基层单位,从领导干部到一线人员;从上到下,从前台到后台,纳税服务理念已经确立。税务部门与纳税人由过去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转变为服务者与被服务者,这既是一个很大的转变,也是一个很难的转变。系统各级税务机关对纳税服务工作越来越重视,服务意识不断增强,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纳税服务工作牵头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在系统上下逐步形成了加强和优化纳税服务的良好氛围。

二是服务措施不断推新,优化服务成效明显。去年,系统各单位结合实际,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深挖潜力,从不同渠道收集纳税人反馈的需求和意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在丰富纳税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和方式,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方面想了很多办法,做了大量工作,解决了不少突出问题。我局纳税服务工作得到了总局、省局以及省内外同行单位的认可和高度评价。在去年召开的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总局特邀市局和黄埔区国税局在会上介绍我局系统近年来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的有关做法和成效,反响热烈,鼓舞人心。

三是服务平台深化整合,服务功能日益增强。去年,市局门户网站连续第二年被广州市信息办等部门评为“广州市优秀政务网站”。网站在政务公开、税法宣传、办税服务和交流互动等方面的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和增强,在全国国税系统网站建设上保持着领先位置。市局12366热线软、硬件建设进一步加强,服务功能不断拓展,推广应用基层单位远程坐席,顺利完成搭建全市国税系统12366热线咨询服务网络的工作。12366热线的建设成效得到了总局、省局的关注以及多方好评,形成良好的品牌效应。 四是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服务效能大幅提升。去年,全局系统各级单位,想方设法,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从优化办税环境,增加服务设施,试点应用办税服务厅标识系统;创新服务手段,化解办税服务厅压力;减轻报表负担、简化办税程序;加强统筹整合、深化服务平台应用等方面重点突破,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推进“两个减负”工作,优化纳税服务,收到良好的效果。

五是初步建立内外结合的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机制。去年,市局在各单位逐步推广应用办 税服务厅服务质量评价器,制定内部考核指标,强化内部考核机制的基础上,组织全系统第三方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首次对我局系统当前纳税服务工作的状况作出更全面、更客观和更准确的调查评价。第三方调查评价的效果非常好,各单位都以此为契机,查找差距和不足,大力改进纳税服务工作,达到了市局组织第三方调查的目的。初步建立起以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为切入点,内外结合,持续改进纳税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

在此,我代表市局党组,对在座各位以及基层一线的税务人员在近年来所做的大量纳税服务工作,并取得优异的成绩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分析当前形势,正视存在问题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随着形势的发展和需要,纳税人对服务的要求越来越多,标准越来越高。我局纳税服务工作从认识、制度、方法、手段等方面与纳税人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纳税服务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各单位对纳税服务工作重视程度不一,纳税服务工作发展不均衡,质效形成一定差距。目前,办税难是纳税人反映最为突出的问题,反映出我们的纳税服务在方法、手段上仍处于起步阶段,还未能彻底解决目前办税服务便利性、快捷性中存在的问题。纳税服务工作还存在许多可以提升的空间,还大有可为。

二是按照强化管理和优化服务的要求,全局系统办税服务厅的窗口设置、服务礼仪、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等内容不够统一,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在全市范围内,还没有形成一个健全的纳税服务体系,一套统一的制度规范。

三是服务投诉问题仍显突出,个别单位对服务投诉处理不够重视,没有认真抓好投诉工单的反馈工作。

四是稽查部门开展纳税服务主要还是停留在政务公开、言行文明、廉洁公正等基本要求上,服务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纳税服务未能较好地渗透在稽查工作的各个环节当中。稽查部门在开展纳税服务方面还有许多可以努力的空间。

三、加强对纳税服务重要性的认识

目前,在坚持思想大解放,加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各级政府部门、税务机关都把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能提到一个新的高度。税务部门肩负着建设诚信高效的服务型机关的使命。各级单位要深刻认识到纳税服务并不意味着放松执法,甚至违规减免。纳税服务的目的是让纳税人在便利、快捷、知情的条件,在宽松、舒适的环境下,在得到尊重,放心、舒心的前提下依法缴纳税款,提高税法遵从度。通过提供优质服务,体现税务部门公平、公开、公正的执法理念和良好形象;反映出税务干部严谨、专业、高效、文明、敬业的职业道德。 当前,各单位要把推进纳税服务工作摆到一个新的高度来认识,要以纳税人为中心,进一步突出纳税人的主体地位,不断提升服务理念,强化全员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的持续性、主动性和普及性。纳税服务工作要找准定位,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坚持管理与服务并举,执法与服务并重的思路,把提升服务水平与强化税收管理、规范税收执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全局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

四、把握工作思路,认真抓好今年几项重要工作

刚才,我们已经部署了今年全局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的要点。在这里,我强调的是,要落实好罗局长在去年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陈述会上提出的几点要求。

(一)建立和完善全市统一的纳税服务体系

纳税服务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它虽然没有十分明确的任务和指标,但是,它却贯穿在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当中,涉及到税务部门的每个岗位、每位人员。当前的任务,就是要从纳税服务体系框架上对纳税服务的概念、内容、范围和要求进行科学界定,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和岗位的具体职责、工作标准与考核办法。要夯实服务基础,结束纳税服务“零敲碎打”的状况,分阶段将纳税服务的内涵、外延以及形式和手段整合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达到规范和完善广州国税纳税服务体系的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职能

各单位要明确分管纳税服务工作的局领导和纳税服务牵头部门。强化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本单位纳税服务工作的职能和职责,充实纳税服务工作力量,配齐、配强纳税服务牵头部门和纳税服务岗位的工作人员,夯实基层单位管理基础。要抓紧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纳税服务领导协调小组,加强部门协作,发挥全局合力,逐步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纳税服务工作机制。

(三)切实提高纳税服务的便利性和快捷性

便利快捷的办税服务是纳税人最迫切的服务需求,也是税务部门应当提供的最基础的纳税服务。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注意收集和分析纳税人反映的需求和意见,克服困难,想方设法,最大限度地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要把重点放在进一步扩大信息技术应用领域,依托网站,强化服务功能,把更多的纳税人和税务事项纳入到网上办税的平台;大力优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提升服务能力,实现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高效化,根本上解决纳税人办税难的问题。

(四)继续巩固和深化纳税服务品牌

纳税服务工作要在新的起点上谋划更大的发展,就必须进一步强化品牌意识,深化品牌创建,扩大品牌效应。第一,高质量完成市局网站改版工作,全面落实全省国税系统网站建设的定位要求,将我局网站打造为一个办税便捷、资讯丰富、功能完备、互动交流的电子服务平台和纳税服务主渠道,力争保持我局网站在全省、全国国税系统网站建设的领先位置。 第二,进一步深化12366热线服务品牌的创建。强化12366热线作为咨询服务平台和纳税人意见收集反馈平台的功能定位,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数据信息的利用和共享程度,发挥其专业高效、资源集中、覆盖面广的咨询服务网络的作用。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12366热线的持续发展提供源动力。

第三,抓住机遇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各征管单位要以去年总局召开的全国办税服务厅标识采购和推广准备工作会议为契机,从改造办税环境,深化标识应用;规范服务行为,明确服务标准;完善服务制度,优化办税服务等方面大力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实现办税服务厅服务标识、服务内容、服务行为、服务标准和职责要求的统一。

(五)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满意度第三方调查工作

去年,我们组织了第一次的全系统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引起了全局上下的关注和重视,也掀起了各单位正视问题,查找不足,改进纳税服务工作的热潮。这是十分值得肯定的。今年,市局要在深入分析去年调查报告成果和充分听取基层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今年我局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更加科学的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指标和调查方法,使该项工作开展得更加卓有成效。

各单位一定要重视和正视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通过调查,加强对照分析,发现问题,寻找差距,深化应用调查成果,更有针对性地改进纳税服务工作,通过改进不断自我完善和提高,从而促进各项税收工作的整体持续发展。

同志们,纳税服务工作是税务机关的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任务。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意识,创新思路,真抓实干,共同谋划广州国税纳税服务工作新的发展,为广州国税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和谐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描写税收共治新方法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被担保人:法定代表人:地址:计算机代码:

纳税担保人:法定代表人:地址:计算机代码:

税务机关:法定代表人: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纳税担保合同。

1、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范围是:

2、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金额为:元及应加收的滞纳金元。

3、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为:

4、依据本纳税担保合同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的担保。

5、本纳税担保的期限为自本纳税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6、纳税担保人是在注册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纳税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纳税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税务机关。

7、纳税担保人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要求纳税担保人履行缴纳税款义务的通知书后,保证按缴纳税款通知书规定的缴纳期限及金额主动、一次性向税务机关缴清全部款项。

8、如果纳税担保人未能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及金额缴纳,税务机关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对纳税担保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9、本纳税担保是持续性的担保,只要被担保人未缴清本纳税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全部款项,纳税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纳税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税务机关给予被担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纳税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10、若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或合并、分立等情况,并不解除纳税担保人在本纳税担保合同中的责任。若纳税担保人出现此情况,其继承人将受本纳税担保合同的约束,并继承本纳税担保项下的责任。

11、本纳税担保非经税务机关同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

纳税担保人与其他任何方面签定的任何合同、协议均不影响本担保的有效性。

12、本纳税担保经被担保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同意(确认)后生效。

被担保人:纳税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税务机关: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描写税收共治新方法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被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计算机代码: 税务登记号:

纳税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计算机代码:税务登记号:

税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纳税担保合同。

1、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范围是:

2、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金额为: 元及应加收的滞纳金 元。

3、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为:

4、依据本纳税担保合同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的担保。

5、本纳税担保的期限为自本纳税担保合同生效 之日起至年 月日止。

6、纳税担保人是在注册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纳税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纳税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税务机关。

7、纳税担保人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要求纳税担保人履行缴纳税款义务的通知书后,保证按缴纳税款通知书规定的缴纳期限及金额主动、一次性向税务机关缴清全部款项。

8、如果纳税担保人未能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及金额缴纳,税务机关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对纳税担保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9、本纳税担保是持续性的担保,只要被担保人未缴清本纳税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全部款项,纳税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纳税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税务机关给予被担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纳税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10、若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或合并、分立等情况,并不解除纳税担保人在本纳税担保合同中的责任。若纳税担保人出现此情况,其继承人将受本纳税担保合同的约束,并继承本纳税担保项下的责任。

11、本纳税担保非经税务机关同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纳税担保人与其他任何方面签定的任何合同、协议均不影响本担保的有效性。

12、本纳税担保经被担保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同意(确认)后生效。

被担保人:纳税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税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描写税收共治新方法心得体会及感悟七

我于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在xx市地方税务局分局实习。在这个月里,通过受理企业纳税申报、纳税登记和注销和对企业的纳税申报情况进行稽查等操作性极强的工作,结合所学会计专业理论,使我更系统地掌握了所学专业知识,加强了对会计工作岗位的认知和认同;

培养了对所学专业的兴趣和热情;

激发了学习专业理论知识的积极性。这是个好的开始,为我走向社会奠定初步基础。

市地方税务局区分局成立于年,系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全局担负着开发区平方公里范围内的余户内资企业、外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的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资源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堤防费、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地方教育发展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社会保险规费以及外资企业城市房地产税、车辆使用牌照税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分局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普及计算机联网办公,推行电子申报纳税等多种纳税方式,以更好地服务企业,方便纳税人。

月日,到达实习单位的第一天。在税务局相关人员详细地介绍了工作内容之后,我就投入了工作之中。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重点户的纳税申报情况,办理企业纳税申报,办理企业税务登记和税务注销以及下达企业检查进行税务稽查。

纳税重点户一般指年税收额在万元以上的,对于地税局来说,所负责的只是地方性税收的征收,国税征收由国税局办理。我负责检查的三家重点户分别是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凡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图像分公司xx年的纳税申报情况。检查顺序一般是: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及其他针对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基金的税收项目。营业税税率因行业不同而不同,针对纳税人营业额征收。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车船使用税和房产税针对车船和房屋等固定资产企业占有和使用行为征收。所得税针对个人所得和企业利润征收。企业一般应在一月终了后下月上旬报送财务报表,申报纳税。通过对企业每月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信息,以销售收入为起点,逐项核对营业税及其他税收项目。通过检查xx年xx月份华工科技财务报表发现,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和地方教育发展费的计税基础与销售收入相差万元,这似乎意味着这两项漏缴税收合计元。另外其利润表列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两者皆为负数直接导致本来营业利润为负的结果被改写,反而有了巨额的利润。管理费用的巨额负数可以直接归属于坏帐准备的冲回,财务费用的巨额负数可能是因为资金外拆、汇兑收益大或存款大于借款,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企业的收账政策改进,外币收支收支较多,且资金富余。

从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可以看出:企业的资本资产结构没我们想象的那般稳定,企业的资本机构变化非常频繁而且幅度较大。一定程度上显示投资者出入频繁,也表明资本的活跃。不过较概括的情况是:这种变化是建立在结构稳定之上的,如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虽然资产总额变动频繁,但资本结构却比较稳定,资产负债率变动幅度极小。

税务登记和注销是法人企业设立和解散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程序,当然,也不仅限于此。据有关规定,凡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地方税务登记。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自领取有关证照之日起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因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类型、企业经营形式、核算方式、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经营期限、营业执照号码和增设、撤销分支机构以及改变税务登记其他内容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变更税务登记均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纳税人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相应提供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的“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原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

从工作中接触的情况看,每天都有纳税人来办理税务登记和税务注销,也就意味着每天都有新的投资者进入该开发区,同时也有一部分投资者退出。作为会计专业的学生,看到企业提交的填满了零的利润表是我不愿意接受的,那些企业大多数根本就没有开始生产就走到了解散的地步,我想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投资目标不明确,盲目介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属高新技术开发区,平均每天净增加一个企业,现有多家企业,实践证明企业孵化模式较为先进。很多企业甚至不明白企业成立之后经营什么,迟迟开不了工。(二)资金严重不足,资金筹措不力。很多新设企业直接将目标定位在为园区内其他企业提供产品,但由于资金不足,生产受阻,并不能及时提供产品,违约之事也经常发生,其他企业购买相关产品也只有将目标转向园区外。(三)经营管理不善,导致连年亏损。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国家对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均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一般为%甚至更低。但企业经营管理者经验缺乏和管理不力往往使生产成本较高,企业实现的能力低下,没有持续经营的能力,其设立到解散的过程就是把资本投入后一点点亏损完的过程。当然,法律、文化环境可能都是其影响因素之一。对于类似的高新技术开发区,我想国家在鼓励投资者进入的同时应起一定的导向作用,对于接近饱和的市场要采取限制性的措施;

投资者也应先调查市场情况,减小投资风险。

实习工作中最具挑战性的工作就是作为税务局工作人员到企业进行纳税稽查了,稽查主要涉及企业的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对房产税的清查主要查看企业固定资产与房屋相关的记录,没有入账、企业实际占有的房屋也要征收房产税,计税基础不是减去折旧后的净值,而是取得时的入账原价。在湖北利益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我们发现该公司存在实际占用但未入账的房屋,该房产系不久前受让,手续未办完整,指导老师提出了让其在近期补办相关手续并完善账簿的要求。车船使用税的清查较为简单,一般只须核实企业实际拥有的车船交通工具与账面是否一致即可。对于印花税,主要检查其账簿数量以及合同数量。对于企业所得税,则主要通过查阅收入帐和成本费用帐来确定,据此确定的数额与报表的差额,一般会调整应交所得税额。对于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一般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个人所得税则主要通过了解企业职工的工资、奖金发放情况来进行清查处理。为了确保账簿的可靠性,我们也随机抽取相关的记录,对与之配对的原始凭证进行检查,可喜的是并没有发现错误。

通过对多家企业会计工作组织情况来看,大多数企业已实行会计电算化,大大减少了错误发生的机率,而且提高了工作效率。对于税务机关而言,由于企业会计电算化的普及,其税务稽查工作也更简单和省事,对已发生的错误也可以直接归责于企业和相关人员,增加了企业纳税的透明度;

会计人员和会计岗位配备较为合理,没有发现违反法律的岗位兼任现象。当然也有一些非法行为的存在,如存在帐外不动产,帐外债权和大额现金交易的现象;

另外也有一部分企业经常性拖欠税款,漠视纳税义务。

通过实习,我对税务机关工作和企业会计工作有了较深刻的认识。税务机关和企业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决定了纳税环境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企业作为纳税人其义务是纳税,税务机关除了依法履行指责之外,应该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舞弊行为,努力创造一个全社会都能体现公平的纳税环境。企业应依法组织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充分发挥会计工作的监督功能,为企业的发展和决策提供信息基础。两者只有实现有效的协调,国家才有稳定的税收来源,企业才有稳定的发展环境。

在市地方税务局分局这一段时间的实习,既是对我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的检验,也是对我的学习能力和接受能力的检验,我很高兴通过了检验。不过我想使我收获更多的是实习使我终结了一些只有在学校里才有的观点,对社会、对工作、对竞争、对合作都有了全新的看法和认识。在学校里所学的知识是有限的,其中往往有一部分因操作困难而没有实际的应用或普及面狭窄,一部分已经被新的理论所替代,还有一部分甚至被错误的运用,真正能在工作中运用的只有一小部分。知识水平是处理工作的基础,这以为着我应该不断地努力学习,以提高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为将来做好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作为一名会计人员,首先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地积累经验,虚心向他人求教,提高业务水平;

同时需要密切关注会计工作的发展方向,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积累判断是非的经验,遵纪守法,诚信做人,做好本职工作;

再则需要社会正义感,明确社会赋予会计工作的责任,拒绝轻浮、肤浅、敷衍和舞弊,对国家负责,对企业负责,对投资者负责。

初次体会社会给我的震撼并不限于工作方面,也在为人处世上给我上了一课。从最初找实习单位的迷茫中,我已然感觉到了在社会上拼搏的艰难,这或许也是很多人偏向于较稳定的工作的主要原因之一吧。从在单位实习的第一天起,团结和合作的概念在我眼前展开了详细的解释。在学校,也许可以说个人的优秀是一个人奋斗的结果,与他人关系并不大,但在工作中却不是这样,分工的明确细致决定了所有人都是相互影响的,只有发挥团队精神,积极协助他人,才能发挥最好的功效。

我坚信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实习,所获得的实践经验对我终身受益,在我毕业后的实际工作中将不断的得到验证,我会不断的理解和体会实习中所学到的知识,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把我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不断的应用到实际工作来,充分展示自我的个人价值和人生价值,为实现自我的理想和光明的前程努力。

描写税收共治新方法心得体会及感悟八

xx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我局于20xx年2月7日~20xx年3月27日对你单位20xx年5月16日~20xx年12月31日缴纳地方税情况进行检查,你单位存在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一)20xx年度

企业所得税

你单位20xx年度没有取得经营收入,应纳企业所得税为0元。多缴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3699.00元。

(二)20xx年度

1.企业所得税

你单位20xx年度计税发票金额合计4826000.00元。缴纳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49.50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xx〕30号)第六条、第八条及《保定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保地税发〔20xx〕73号)第一条之规定,你单位少缴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72340.50元。

2.印花税

你单位20xx年度签署5份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及第三条之规定,少缴20xx年度印花税3642.5元。其中,(1)少缴20xx年3月份合同印花税2626.7元;(2)少缴20xx年11月份合同印花税1015.8元。

(三)20xx年度

1.企业所得税

你单位20xx年共开具建筑业发票23张,计税发票金额合计15944000.00元。缴纳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908.00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xx〕30号)第六条、第八条及《保定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保地税发〔20xx〕73号)第一条之规定,你单位少缴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238252.00元。

2.印花税

你单位20xx年度签署7份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及第三条之规定,少缴20xx年度印花税7410.6元。其中,(1)少缴20xx年2月份合同印花税1314.0元;(2)少缴20xx年4月份合同印花税3502.5元;(3)少缴20xx年6月份合同印花税353.4元;(4)少缴20xx年8月份合同印花税2240.7元。

3.土地使用税

你单位申报缴纳20xx年度土地使用税91.17元,你单位在xx县的办公地点为租用,没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之规定,你单位不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多缴土地使用税91.17元。

(四)20xx年度

1.企业所得税

(1)你单位20xx年共开具建筑业发票27张,其中1张退票,计税发票金额合计22910719.00元;(2)20xx年开具空军百子湾工程款结算收据6张,金额为4369804.95元;(3)xx县地方税务局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冀保xx县地税外证〔20xx〕000384号)上记载锦州工程营业额为1364011.05元。你单位缴纳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13188.41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xx〕30号)第六条、第八条及《保定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保地税发〔20xx〕73号)第一条之规定,你单位少缴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446700.04元。

2.印花税

你单位20xx年度签署7份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及第三条之规定,少缴20xx年度印花税8228.7元。其中,(1)少缴20xx年1月份合同印花税3464.2元;(2)少缴20xx年3月份合同印花税2108.9元;(3)少缴20xx年5月份合同印花税602.8元;(4)少缴20xx年6月份合同印花税1612.7元;(5)少缴20xx年10月份合同印花税440.1元。

3.土地使用税

你单位20xx年度在xx县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90元,你单位在xx县的办公地点为租用,没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之规定,你单位不是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多缴土地使用税90元。

(五)20xx年度

1.企业所得税

20xx年度,你单位只在北京开展劳务,包括未开具发票的空军百子湾工程:(1)根据xx省外管处提供的你单位在京备案项目发票使用情况表,你单位20xx年共开具建筑业发票51张,计税发票金额合计29670408.00元;(2)20xx年1月开具空军百子湾工程款结算收据2张,金额为4557215.56元。根据xx县地方税务局提供的纳税记录,你单位缴纳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300.00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xx〕30号)第六条、第八条及《保定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保地税发〔20xx〕73号)第一条之规定,你单位少缴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598683.41元。

2.印花税

你单位20xx年度签署4份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及第三条之规定,少缴20xx年度印花税8679.27元。其中,(1)少缴20xx年4月份合同印花税377.6元;(2)少缴20xx年5月份合同印花税2562.7元;(3)少缴20xx年10月份合同印花税5738.97元。

3.土地使用税

你单位20xx年度在xx县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120元,你单位在xx县的办公地点为租用,没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之规定,你单位不是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多缴土地使用税120元。

合计应补缴20xx年度~20xx年度印花税 27961.07 元、企业所得税1352276.95元。多缴土地使用税301.17元。

以上少缴税款总计1380238.02元。

二、处罚决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你单位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少缴20xx年~20xx年企业所得税753593.54元及20xx年~20xx年印花税27961.07元的行为,定性为偷税,并处以偷税数额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共计390777.31元。

(二)你单位未保存20xx~20xx年度账簿及相关资料,属未按规定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行为,且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建议对你单位上述未按规定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0元罚款。

处罚款共计400777.31元。

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所属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入库手续。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xx省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将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xx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二oxx年六月十一日

描写税收共治新方法心得体会及感悟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适应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提高办事效率,保证税款的及时征收,方便纳税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乙方网点,选择:申领银行卡;开立缴税专户;提供开在乙方的企业账户,作为缴税指定账户,并保证在纳税期限前存足应缴纳的各项税款。乙方应按规定向丙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二条丙方同意税单不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由甲方凭税单在丙方指定账户直接解缴税款。

第三条丙方指定账户为银行卡的,可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所有网点存入应缴税款,使用对公账户的应在开户银行存入税款。

第四条丙方的纳税账户可纳税余额以纳税资金的到帐日为准。丙方在纳税期限前未存足应缴税款而造成滞纳的,按《税收征管法》规定补缴的滞纳金由丙方自行负责。若缴税指定账户存款足够缴税,由于乙方迟缓划解造成税款滞纳,滞纳金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因税单差错而造成纳税人多缴税款,由甲方负责解释或退还,或准予在下期应缴税款中抵扣,乙方不负责解释责任。

第六条纳税人可向银行查询纳税明细。纳税人只需提供纳税帐号,银行网点可为其查出该帐号的历史明细。

第七条本缴税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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