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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三能心得体会辅警及感悟 交通辅警三学三提升心得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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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三能心得体会辅警及感悟 交通辅警三学三提升心得体会(6篇)
2023-01-12 10:42:37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车管三能心得体会辅警及感悟一

1、公司公务车的一切非随车证件及其稽核等事务统一由公司负责保管,配属给专人及配属给各部门的车辆,都应由部门主管指派专人负责维修、检查、清洁等工作。

2、节假日及下班时间,公务车一律在公司内停放,驾驶人不得将车辆开回家中,或作私用,如果特殊情况需要使用,需提前向公司车辆管理领导申请,违者每发现一次扣除一个月的绩效奖金。

3、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的地点,要确保车辆安全。

4、公司车辆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否则除扣除责任人一个月的奖金外,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需由出借人负责。

5、配属给各部门的车辆,使用人应爱护好,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6、每车应设有随车的行驶记录表,并在使用前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录行车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部门主管每月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公司车管领导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予处分。

7、各部门助理应每日/次,对车辆行驶里程、路桥费用、加油及维修保养等支出作及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底汇总成车辆费用支出月报表,并连同随车的行驶记录表一并转交公司车辆主管稽核。

1、日常公务用车由部门主管签署派车单即可。外勤远程公务出差,须用车时,应由车辆使用人填写用车申请单交到部门主管,由该部门负责人签章后,呈副总经理以上主管查签核准方可用车。

2、使用人驾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附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应由最终驾驶人负全责。

3、车辆使用后回公司时,必须把登记簿交回部门助理保管,以便检查车况,如发现登记不符及损坏等情形,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或公司管车领导报告。

4、使用人须具有正式驾照,并在公安交管部门审查合格的准驾车型和时间段内。有驾驶一年以上经历或领执照后连续每天开车时间达到三个月以上,并经记录取得(安全组)认定资格,方可驾驶公司车辆。

5、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公司常务副总批准,并由公司车辆管理专员稽核。

6、当车辆行驶中万一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做到:

1、每星期由车辆保管人员负责清洗一次;车辆运送物料时应放于行李箱,不得放在椅座上,运送精密仪器设备须放在椅座上时,应事先垫好衬物。

2、 白话文 车辆长期闲置时,每周由车辆保管人发动一次、温车5分钟。

3、车辆维修、保养、打蜡等应当填写车辆请修报告单,注明已行驶里程,经车管专员核准后方可送修。

4、车辆每行驶5000km定期保养一次;保养原则上应选择车辆品牌的特约4s店维护,或由公司车管领导选定厂商保养,否则修护费用一律不准报销。自行修复者,可报销买材料零件的费用。

5、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理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__元时,应与公司车管领导联系,请求批示。

6、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而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时,所需修护费,应视情节轻重,由驾驶者和车辆所属部门分担。

1、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事务,由驾驶人全额负但,情节严重的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或使用假照,过期执照的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于他人使用,发生违规、车损赔偿及致使罚款的。

(3)驾驶人因超速、冲红灯、任意停车等各种违反交通规则而受到罚款的。

2、公司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应当首先急救伤患人员,并立即报告公司及部门主管。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向附近交警机关报案,保存现场等待处理。

3、因执行公务时意外造成车辆损坏,失窃,由驾驶人填写资产报损(废)单,经部门主管证明并上呈公司核定。在保险公司赔付后,经认定不能赔付的部分可以由公司承担。但视实际经济损失情况要给予当事(驾驶)人扣除一个月、二个月、三个月或半年的奖金。

4、如果因当事人停放保管不善造成公司车辆损坏、失窃时,在公司的车辆保险范围内,当事人可免除赔偿。但在保险之外,当事人应负担

保险赔偿金差额以外实际经济损失的20%处罚。

5、如是公车私用时发生损失,除保险公司可以赔付外,应由当事人完全负担赔偿;如失窃寻回,其损失费用也应由当事人承担。

6、因驾驶人违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时,按事故的性质给予当事人扣减奖金之处罚。

1、收车后,司机应填写行车记录,包括:目的地、乘车人、驾车人、行车时间、行车距离等(填写里程表码),然后交车。

2、将车先停放在公司停车场,请车辆管理责任人检查,如有损坏应在登记簿上注明,由部门主管查核。车辆管理责任人检查完毕后,在登记簿及派车单上签字,驾驶人凭车辆检查后签过字的派车单到助理处核报相关费用。

主题车管三能心得体会辅警及感悟二

为了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乘车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乘车时不礼貌现象发生,项目部结合实际情景,特制定《职工乘班车管理规定》,望广大职工自觉遵守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1、乘车职工须严格遵守项目部乘车规定,按项目部的规定班次准点乘坐。

2、每班次乘车人员选出一位车长,负责清点及召集班次人员,并组织人员有序上车,对挤车、占位置、抢车门等行为予以制止,对情节严重者向项目部上报。

3、因工作原因错过自我所乘班次者,跟乘坐班次班车的车长进行电话告知。

4、因个人原因赶不上车或有事不到,本人需提前向班次车长请假并乘坐其他交通工具。

5、项目部班车将严格遵守各站点发车时间,准点发车,不延时等人或中途下车,保证运营时间精确运行。

6、乘车职工必须爱护班车设备,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班车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举报者给与相同奖励,并不得有分散驾驶员注意力的言行。

7、注意坚持车内卫生,禁止班车上吸烟,不在班车上吃口香糖,不乱丢弃废物、随地吐痰,下车时随手带好自我所有的物品。

8、对屡次迟到不改者,项目部有权对此行为者进行处罚。

9、各班次车长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对违反本规定的部门和个人及时上报,项目部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或处罚。

10、班次、人员、路线根据实际情景进行调整,由各班班长负责通知和解释。

11、各班次车长要负起职责,敢于管理,保证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部门和个人及时上报项目部,给与适当批评或处罚。

12、项目部供给职工上下班乘用班车,不乘坐项目部班车上下班的职工,如果发生意外问题与项目部无关。

1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车管三能心得体会辅警及感悟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进一步加强规范对机关公务车辆的有效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两委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机关公务车辆是指为两委机关所有或所用的各类用于公务活动、后勤服务的车辆。

第二章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三条 机关公务车辆由两委办公室统一管理;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局现使用的管委车辆由其自行管理,特殊或紧急情况,需服从两委办公室的临时调派。

第四条 车管人员根据办公室的授权,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1、负责对司机的日常教育、使用、监督与管理;

2、负责调派车辆,监管车辆运行和司机履责情况,对车辆保养维修和使用奖惩司机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办理车辆年审、证照、保险、规费缴纳及月征等事项;

4、负责《机关公务车辆行驶记录薄》和《机关公务车辆维护、保养记录薄》的登记管理及月报工作。

5、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车辆调派与费用结算

第五条 根据用车部门申请次序及任务轻重缓急,车管人员统一调派车辆,派车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公布,方便部门要车用车。

第六条 司机凭车管人员出具的派车单执行出车任务;非因特殊或紧急情况,任何人不得越过车管人员指定车辆或自找司机直接出车。

第七条 公务用车的使用及油费承担执行以下规定:

1、车管人员根据用车部门负责人的要求,填发派车单,费用列支部门经费。

2、值班车辆仅限于接送值班人员上下班和处理突发事件应急使用,未经同意,严禁挪作他用;接送值班人员的区域限于新密市城区、矿区中心城范围内,每班接送次数一般不得超过当次值班人员总数的1倍。若办理部门公务需使用值班车辆的,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

3、公务车辆执行长途任务(郑州市域范围外)或节假日用车,用车部门应在工作日内提前申请,车管人员报请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出具派出单,司机凭单出车,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

第八条 出车时司机必须向用车人明示里程起始底数;收车时应如实核算出当次费用(精确到“×元×角”),请用车人当场签字后立即交车管人员核查。司机不主动明示起止里数或是不按规定期限向车管人员交回派车单,当次出车费用由责任司机自行承担。

第四章 车辆加油与维修

第九条 司机凭办公室出具的加油凭证到指定地点为指定的车辆加油;石油公司凭经三方(管委办公室、司机、加油工)确认有效的单据直接到矿区财政局结算费用。

第十条 车辆维修、内饰的更换实行定点审批。

1、 由司机提出修换建议,车管人员确认无误后填报车辆维修(内饰更新)审批单,经办公室核准后,司机凭单到指定地点进行修换。

2、 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者因其他损耗急需修理更换零件时,应及时与车管人员取得联系,经办公室主任核准后方可进行。

3、经批准更换汽车零配件、工具及其他附属品的,更换掉的大件或价值较高的废部件,经办人员必须将旧件交回办公室备查。

主题车管三能心得体会辅警及感悟四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管理,控制公务车费用的支出,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生产经营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务车是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子公司及直属单位公务使用的各种小轿车、面包车、吉普车、客货两用车。辅助生产用车(含通勤车、因业务关系外借车辆、营销用车、生产经营驻外单位用车、救援、采购运输等车辆)不在此范围。

第三条 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公务车配备标准的拟定、选型购置的指导和公司内部调剂调拨;负责总部公务车维修审核。

第四条 公务车采购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用车单位申请

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三、集团公司批准

四、选择车型

五、车辆购置

六、手续办理

七、车辆管理使用

管理流程示意图如下:

第五条 公务车配备标准

一、上年度综合利润指标完成在100万元以下的单位,且已完成利润计划,可配备公务车一至两部,标准为15万元以下轿车一部,11万元以下轿车一部。(购车价值均含车辆购置税,下同)

二、上年度综合利润指标完成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单位,可配备公务车两部,标准为价值18万元以下轿车一部,价值13万元以下轿车一部。

三、上年度综合利润指标完成150万元以上单位,可配备公务车二至三部,标准为价值18万元以下轿车一部,价值13万元以下轿车一至两部。

四、综合利润指标完成300万元以上单位,可配备公务车三部,标准为20万元以下轿车一部, 15万元以下轿车两部。

五、综合利润指标完成500万元以上单位,可配备公务车三部,标准为25万元以下轿车一部, 17万元以下轿车两部。

六、综合利润指标完成1000万元以上单位,可配备公务车四部,标准为30万元以下轿车一部, 18万元以下轿车三部。

七、综合利润指标完成20xx万元以上单位,可配备公务车四部,标准为40万元以下轿车一部, 20万元以下轿车三部。

八、邯郸站可配备二部公务车(配备标准同前),各县汽车站和直属单位原则上不配车,如确因工作需要,可提出申请,经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和分管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副总裁同意后,提交总裁办公会批准。已实行站司合一的汽车站确需配备公务用车的,由主管公司提出申请,按本规定的有关程序办理。

车辆管理,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六条 下列情况公务车购置另行办理。

一、亏损单位和吃经费补贴单位不准购置新车,确因工作需要,经集团公司批准,由集团公司内部有偿调拨。

二、由于业务的特殊性,阶段性产生较大利润的单位,公务车配备不参照第五条标准,购车须经集团公司研究批准。

三、因业务关系需要外借车辆的,由单位写出申请报告,经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考察确需的,由业务主管副总裁签署意见,提请总裁办公会决定。

第七条 公务车购置、更新,所选车型优先在集团公司所属汽贸公司销售的车型中选购。

第八条 辅助生产性用车的配备不在配备标准范围。如确实需要,必须经集团公司审批,并纳入考核。

第九条 所有经集团公司批准购买的公务车辆必须及时到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和监事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年终按各单位计划内实有公务车数由审计部进行考核。

第十条 按照本规定超标准配备公务车的单位,由集团公司统一内部调剂使用。自本规定执行之日起,各单位不得超标准配备公务车,否则除对超标的公务车进行没收外,还要对车属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 在用公务车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6年足额提取折旧标准执行。未足额提取折旧或使用年限未达到6年,原则上不准更新。

第十二条 购置新车(含二手车)必须以单位名义向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申领机动车行驶证牌照。本规定实施前购置的车辆,凡没有以单位名义注册登记的,必须予以更正,否则按违规处理。

第十三条 新购车(含二手车)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正式登记后,必须将原始单据列入单位固定资产帐,并按公司规定提取折旧。

第十四条 公务车修理由驾驶员提出,须经单位车辆技术管理部门鉴定同意,填写公务车派修单,到指定厂家修理。修理费用需经车辆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单位领导批准,方准到财务报销。总部车辆的维修费用1000元以内的,由安全技术部部长审核,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审批报销;1000元以上的,由安全技术部部长审核,办公室主管副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副总裁审批报销。

第十五条 车辆费用标准

公务车费用按车型实行年度综合定额指标管理,分季度(月)实施,年终考核。定额费用包括:(1)燃润油费;(2)维修保养费;(3)年度检审费等。

一、年综合费用定额:(生产经营单位参照执行)

二、各单位要建立专项公务车费用管理台帐,分季(月)

制作卡片,建立审批制度,严格掌握不准超支。年终由集团公司审计部进行审计,实行超支罚款(超多少罚多少)。

三、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建立总部公务车费用台帐和全司公务车费用信息库,按月记入单车费用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报请领导处理。

第十六条 公务车使用管理

一、车辆使用范围

1、领导工作用车。

2、来宾及主要业务关系人员的接送。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其他人员:

(1)因公出入携带大额现金或贵重物品的;

(2)处理突发事件、重大事故或紧急任务需到现场的;

(3)工伤及工作期间危重病号的抢救;

(4)外出公务或特殊情况的用车;

(5)经领导批准的其他需用公务车的行为;

公务车的使用应本着工作优先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

二、公务车驾驶员管理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

2、严守出车纪律,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动用车辆。执行出车任务时,不得超越时限和运行范围;

3、爱护车辆、装备,增强责任心,对车辆勤于维护保养,使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出车执勤,要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出车及工作期间严禁喝酒,严禁超速超员、强超强会。严禁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和非因公动用车辆,否则发生意外一切损失后果自负。

三、公务车停放(包括外出执行公务期间)必须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正规停车场点;夜间有车库的应放入车库,严防发生车辆被盗及火灾、损失等情况,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公务车发生交通事故,按照集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总部实行车辆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公务车管理办法。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单位车辆使用办法。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公务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主题车管三能心得体会辅警及感悟五

为了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乘车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乘车时不礼貌现象发生,项目部结合实际情景,特制定《职工乘班车管理规定》,望广大职工自觉遵守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1、乘车职工须严格遵守项目部乘车规定,按项目部的规定班次准点乘坐。

2、每班次乘车人员选出一位车长,负责清点及召集班次人员,并组织人员有序上车,对挤车、占位置、抢车门等行为予以制止,对情节严重者向项目部上报。

3、因工作原因错过自我所乘班次者,跟乘坐班次班车的车长进行电话告知。

4、因个人原因赶不上车或有事不到,本人需提前向班次车长请假并乘坐其他交通工具。

5、项目部班车将严格遵守各站点发车时间,准点发车,不延时等人或中途下车,保证运营时间精确运行。

6、乘车职工必须爱护班车设备,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班车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举报者给与相同奖励,并不得有分散驾驶员注意力的言行。

7、注意坚持车内卫生,禁止班车上吸烟,不在班车上吃口香糖,不乱丢弃废物、随地吐痰,下车时随手带好自我所有的物品。

8、对屡次迟到不改者,项目部有权对此行为者进行处罚。

9、各班次车长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对违反本规定的部门和个人及时上报,项目部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或处罚。

10、班次、人员、路线根据实际情景进行调整,由各班班长负责通知和解释。

11、各班次车长要负起职责,敢于管理,保证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部门和个人及时上报项目部,给与适当批评或处罚。

12、项目部供给职工上下班乘用班车,不乘坐项目部班车上下班的职工,如果发生意外问题与项目部无关。

1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车管三能心得体会辅警及感悟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进一步加强规范对机关公务车辆的有效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两委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机关公务车辆是指为两委机关所有或所用的各类用于公务活动、后勤服务的车辆。

第二章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三条 机关公务车辆由两委办公室统一管理;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局现使用的管委车辆由其自行管理,特殊或紧急情况,需服从两委办公室的临时调派。

第四条 车管人员根据办公室的授权,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1、负责对司机的日常教育、使用、监督与管理;

2、负责调派车辆,监管车辆运行和司机履责情况,对车辆保养维修和使用奖惩司机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办理车辆年审、证照、保险、规费缴纳及月征等事项;

4、负责《机关公务车辆行驶记录薄》和《机关公务车辆维护、保养记录薄》的登记管理及月报工作。

5、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车辆调派与费用结算

第五条 根据用车部门申请次序及任务轻重缓急,车管人员统一调派车辆,派车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公布,方便部门要车用车。

第六条 司机凭车管人员出具的派车单执行出车任务;非因特殊或紧急情况,任何人不得越过车管人员指定车辆或自找司机直接出车。

第七条 公务用车的使用及油费承担执行以下规定:

1、车管人员根据用车部门负责人的要求,填发派车单,费用列支部门经费。

2、值班车辆仅限于接送值班人员上下班和处理突发事件应急使用,未经同意,严禁挪作他用;接送值班人员的区域限于新密市城区、矿区中心城范围内,每班接送次数一般不得超过当次值班人员总数的1倍。若办理部门公务需使用值班车辆的,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

3、公务车辆执行长途任务(郑州市域范围外)或节假日用车,用车部门应在工作日内提前申请,车管人员报请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出具派出单,司机凭单出车,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

第八条 出车时司机必须向用车人明示里程起始底数;收车时应如实核算出当次费用(精确到“×元×角”),请用车人当场签字后立即交车管人员核查。司机不主动明示起止里数或是不按规定期限向车管人员交回派车单,当次出车费用由责任司机自行承担。

第四章 车辆加油与维修

第九条 司机凭办公室出具的加油凭证到指定地点为指定的车辆加油;石油公司凭经三方(管委办公室、司机、加油工)确认有效的单据直接到矿区财政局结算费用。

第十条 车辆维修、内饰的更换实行定点审批。

1、 由司机提出修换建议,车管人员确认无误后填报车辆维修(内饰更新)审批单,经办公室核准后,司机凭单到指定地点进行修换。

2、 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者因其他损耗急需修理更换零件时,应及时与车管人员取得联系,经办公室主任核准后方可进行。

3、经批准更换汽车零配件、工具及其他附属品的,更换掉的大件或价值较高的废部件,经办人员必须将旧件交回办公室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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