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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整治专项行为心得体会精选(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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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整治专项行为心得体会精选(模板8篇)
2023-11-14 16:59:30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对所学知识的巩固和应用,有助于知识的内化和应用。写心得体会时应该如何处理个人情感和客观分析的关系?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精彩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四项整治专项行为心得体会精选篇一

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20xx年1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高检院、省市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我认真学习了最高检、省、市检察院的活动方案,结合我分管的实际工作,谈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这次专项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牢固树立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重点围绕我分管的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部门,突出整治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态度蛮横,对案件存在问题推脱逃避,不注重释法说理,不注重矛盾化解。

2.特权思想严重,执法言行强势,作风霸道强硬,压制和妨害诉讼参与人正当权利行使。

3.执法办案不讲策略效果,不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不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

4.对告状求助群众态度冷漠,置之不理,缺乏应有的同情心和责任感。

6、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案件,该请示汇报不请示汇报,擅自决定处理案件。办案制度执行不严格,丢失卷宗材料和证据。

7、出席法庭不按规定着检察制服,法庭用语不规范,不遵守法庭纪律,不尊重审判人员、被告人和辩护人,指派不具有检察员或者代理检察员身份的人员出庭,没有受检察长指派擅自出席法庭。

8、民行部门不经过检察委员会研究或不经检察长决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滥用检察建议,对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不规范、不严谨,一些通过口头或其他书面方式即可纠正的错误,不适当使用检察建议,一份检察建议多头发放,重复统计,影响检察建议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超期办案。

9、刑事诉讼中,不依法履行相关告知义务,侵犯律师和当事人依法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

10、不依法听取或不注重听取律师和当事人意见,律师和当事人所提意见不按规定附卷或在相关文书中予以体现,对律师合法要求不能依法及时办理,造成律师、当事人和办案人员沟通交流不畅,有意见不能及时有效反映和表达。

11、办案数据造假,把有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多报,不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不报、少报或者迟报。在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各个环节,为争取多得考评计分弄虚作假、凑监督数量。在公诉等环节,职务犯罪共同犯罪案件人为分人分案起诉,虚报案件审结率,等等。

12、不认真履行流程监控职责,重办案期限监督,轻办案活动监督,发现和纠正浅层次问题多、重大问题少,在违法违规办案监督方面存在空白和“盲区”。

13、不认真履行案件质量评查职责,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实质,对特定种类案件的评查不及时,导致案件质量问题没有被及时发现、纠正,造成负面后果。执行不到位,监督的刚性不足,责任追究不落实,不敢担当、不敢较真碰硬,对扩大解释“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等违法违规办案情形疏于监督。

14、组织、监督案件信息公开不力,选择性公开、延迟性公开、不规范公开比较普遍,没有形成以公开倒逼规范司法行为的态势。

15、超越职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

16、利用职权,违法办案、徇私舞弊。

17、充当诉讼掮客,与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勾连,利用自己或者他人的职务便利,帮忙打探案情,协调关系,捞取个人好处。

18、受人之托,违反原则和规定,过问、干预相关部门正常办案工作,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

下一步我要结合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围绕上述重点环节和问题,结合本部门实际,逐一对照检查,逐项整改纠正。注重问题导向,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项整治专项行为心得体会精选篇二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依法治国力度,提出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和政策来推进法治建设。其中,四项整治专项行动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对这四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参与和实践,我对整治行动的意义和效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此,我将就我个人对四项整治专项行动的心得体会进行总结和分享。

首先,整治反腐败专项行动让我深刻认识到反腐败的重要性。反腐败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战斗,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胜利。这次整治行动让我认识到,腐败是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需要持续抵制。同时,整治行动也展示了党和政府对反腐败工作的坚定决心,不论职务大小,只要触犯法律,都会被追究责任。这为我们树立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为社会和谐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整治“黑恶势力”专项行动让我认识到打击犯罪的紧迫性。黑恶势力是社会公共安全的一大威胁,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加以打击。通过整治行动,我们看到了公安机关坚决扫除黑恶势力的决心和行动力。他们不仅仅追捕了涉黑涉恶分子,还解决了一些长期困扰民众的社会问题。整治行动展示了法治在打击犯罪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再次,整治保护生态环境专项行动让我深刻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我们生活在一个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时代,环境保护是每个人的责任。整治行动让我看到了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也看到了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通过整治行动,我们见证了一些严重污染的企业被取缔,一些环境问题被得到有效解决。这为我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提供了坚实保障。

最后,整治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让我认识到食品药品安全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的重要影响。整治行动的目标是打击和严厉惩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通过整治行动,我们看到了政府加大打击力度,对食品企业进行严格监管,并且加强了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这让我们认识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个复杂而又严峻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综上所述,四项整治专项行动对于我们的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参与和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了整治行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整治行动展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成果和力度,也为我们个人树立了正确的法治观念。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整治行动中的一些问题和挑战,如执法不公、违法行为仍然存在等。因此,我们要在整治行动中不断完善和改进,共同推动法治建设的进一步深化。只有通过整治行动,我们才能够建立一个更加安全、和谐和法治的社会。

四项整治专项行为心得体会精选篇三

四项整治专项行动是指以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通过这一行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查找、剖析和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在参与这一行动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一些工作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四项整治专项行动让我意识到自身的不足之处。通过反腐倡廉教育和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我对党纪国法和廉政规范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我发现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精神懈怠、不敢担当、责任心不强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意识到自身的不足之后,我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培训和交流,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以便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其次,四项整治专项行动要求我们勇于担当,敢于亮剑。在整治专项行动中,我们要主动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勇于亮剑,对存在的问题和腐败行为进行揭露和打击。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要敢于站出来,敢于说真话、提意见,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不为个人利益和面子做软弱妥协。通过勇于担当,我们能够在工作中勇敢地披荆斩棘,推动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再次,四项整治专项行动提醒我们要密切联系群众,做到心中有民、心系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我们只有真正了解群众、深入到基层、密切联系群众,才能更好地做好工作。通过参与专项行动,我深刻体会到了群众的期盼和需求,更加明确了我们工作的方向和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注重与群众的沟通交流,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最后,四项整治专项行动教会了我如何做一名廉洁从政的党员干部。在参与整治专项行动的过程中,我们深入查找和剖析自身的问题,同时也要对党建和工作中存在的腐败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和整治。通过这一行动,我认识到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的重要内容,只有做到廉洁从政,才能够真正为人民做好事。因此,我将更加注重个人修养和道德修养,强化自身的纪律和规范意识,做一名廉洁从政的合格党员干部。

总之,四项整治专项行动是一次对党建工作的全面深化,也是一次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通过这一行动,我深刻体会到了自身的不足,同时也发现了工作中的问题和困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勇于担当,密切联系群众,做一名廉洁从政的合格党员干部。希望通过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能够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四项整治专项行为心得体会精选篇四

段落一:引言(150字)。

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开展“四项整治”专项行动,旨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在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四项整治”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果,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本文将从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治理效果和治理思路四个方面总结“四项整治”专项行动的心得体会。

段落二:治理体系(250字)。

“四项整治”专项行动在治理体系的建设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通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打通政府与企业的沟通渠道,提高了行政效能。另外,建立了多元共治的格局,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事务的治理,提高了治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同时,注重改革制度、完善机制,加强党的领导,维护了国家的稳定和民众的利益,增强了治理体系的整体性。

段落三:治理能力(250字)。

在治理能力的提升方面,“四项整治”专项行动也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重视精细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创新科技手段,提高了治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同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执政能力,增强了治理的可持续性。此外,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治理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综上所述,治理能力的提升为“四项整治”专项行动的成功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持。

段落四:治理效果(250字)。

“四项整治”专项行动的综合治理效果显著。在打击腐败方面,通过加强反腐力度和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取得了重要的胜利,有效维护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在生态环境方面,通过强化环境保护和治理,改善了生态环境,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在社会治理方面,通过减少突出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增进了人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总之,通过多方面、多层次的综合治理,实现了多方面的进步,展现了“四项整治”专项行动的成效。

段落五:治理思路(300字)。

“四项整治”专项行动的成功实施,离不开创新的治理思路。首先,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调查研究和摸底排查,全面了解问题的根源和实质,为治理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支持。其次,注重整体思维,将“四项整治”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将治理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增强了工作的协同性和整体性。再次,倡导合作共治,通过各方的共同参与和合作,形成合力,提高治理的效能。最后,重视法治思维,加强法治建设,营造公平正义的治理环境。这些创新的治理思路为“四项整治”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总结(100字)。

通过对“四项整治”专项行动的总结,我们看到了新时代中国治理的一系列成效。这一实践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和启示,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坚强有力的领导和我国的治理能力。同时,也为我们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和指导。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当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四项整治专项行为心得体会精选篇五

12月26日,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一结束,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东、贵州、云南等省、自治区检察院立即召开党组会或三级检察院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出部署。

各省、自治区检察院纷纷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并深入贯彻会议精神,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最高检的部署上来,在抓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要深刻认识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真正把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好。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指出,要抓好学习教育,筑牢规范司法行为的思想根基。要突出专项整治的重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改什么问题的原则,既要重点解决共性问题,还要结合实际,从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两方面入手,认真梳理自身司法行为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以狠抓制度执行促规范,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规范司法行为的措施在基层落地生根、施行见效;要以深化检务公开促规范,增强外部监督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效能;要以落实“两个责任”促规范,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违法办案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强调,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紧扣江苏检察工作实际,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入手,深入排查剖析、勇于正视问题,下大力气整治在侦查取证、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款物、开展法律监督等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的突出问题。

“在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方面,要重点在提升规范意识、推进建章立制、强化案件管理和严格督促检查等四个方面下功夫、见实效。”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要求。她指出,要在推进建章立制上、在严格督促检查上下功夫、见实效,推动建立行之有效的司法规范制度体系,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强调,要转变作风,落实制度,治理源头。要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坚持从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抓起,以好的作风、严的态度抓落实。要依靠改革,用好平台,以改革促规范、以管理促规范、以科技促规范、以公开促规范。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强调,要扎扎实实地抓好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和总结验收等各项工作,既集中清理纠正查摆发现的问题,又要注重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防止问题反弹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检察权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对违法违纪问题“零容忍”,以专项整治活动为新契机,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打造一支铁的检察队伍。

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省院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办事机构,抓好各阶段工作落实;二要认真研究会议部署的要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问题,对照各自工作,找准问题所在;三要认真研究考核考评问题,案件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大对案件规范管理;四要边学边整、边学边改。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强调,要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在开展整治工作过程中将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搞“一刀切”,动真格、敢碰硬、出重拳整治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同时,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层层抓落实,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相关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就全面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提出,要严格行使法律监督权,推进严格司法;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管理;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要以推进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建设为着力点,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强调,云南检察机关要坚持眼睛向内,正视自身存在的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围绕重点部门和环节,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责任两个方面查找问题,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环节薄弱就重点强化哪个环节,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热潮还在继续。各地检察机关正严格对照最高检确定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逐一对照排查自身司法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纠正司法不公正、不文明行为,全面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四项整治专项行为心得体会精选篇六

四项整治专项行动作为中国政府一项重大决策,旨在解决社会发展中的痛点和难点问题。在我参与其中的过程中,深刻体会到了这一行动的重要性。通过积极参与其中,我得出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和大家分享。

第二段:修复环境、改善居住条件。

在四项整治专项行动中,修复环境是一项重要任务。我所在的城市,因为长期的污染和破坏,环境恶化严重,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多问题。通过专项行动,我参与了环境修复的工作。我们清理了河道,整治了垃圾,种植了绿化植物。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们的城市焕然一新,居民们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这一点让我深刻感受到,只有改善环境,才能改善人们的居住条件,提升幸福感。

第三段: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四项整治专项行动还注重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我所在的社区经常发生盗窃案件,影响了居民们的安全感。参与其中,我亲身经历了抓捕行动,亲眼看到了专案组通过高科技手段成功抓获了盗窃团伙。这让我深刻认识到,只有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才能维护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安全。

第四段:解决民生问题、改善社会服务。

通过四项整治专项行动,我所在的城市还解决了许多民生问题。我们组织成立了义务团队,为老人和孤寡老人提供关爱和帮助;我们修建了一批农村学校,改善了农村孩子的学习条件。这些举措让我深刻体会到,只有改善社会服务,解决民生问题,才能让人民真正感受到国家对他们的关爱和温暖。

第五段:总结和展望。

通过四项整治专项行动,我深刻认识到了这一行动的重要性。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其中,为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只是一个开始,解决社会问题的道路仍然任重道远。我们要保持警醒,持续努力,为实现社会美好的目标而奋斗。

在四项整治专项行动中,我不仅学到了很多专业知识,也锻炼了自己的团队合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这是一次宝贵的经历,让我认识到只有通过共同的努力,才能让社会更加美好。我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会继续坚持四项整治专项行动,为实现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项整治专项行为心得体会精选篇七

规范司法行为是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下面是本站带来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心得体会。

仅供大家参考。

12月26日,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一结束,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东、贵州、云南等省、自治区检察院立即召开党组会或三级检察院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出部署。

各省、自治区检察院纷纷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并深入贯彻会议精神,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最高检的部署上来,在抓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要深刻认识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真正把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好。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指出,要抓好学习教育,筑牢规范司法行为的思想根基。要突出专项整治的重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改什么问题的原则,既要重点解决共性问题,还要结合实际,从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两方面入手,认真梳理自身司法行为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以狠抓制度执行促规范,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规范司法行为的措施在基层落地生根、施行见效;要以深化检务公开促规范,增强外部监督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效能;要以落实“两个责任”促规范,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违法办案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强调,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紧扣江苏检察工作实际,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入手,深入排查剖析、勇于正视问题,下大力气整治在侦查取证、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款物、开展法律监督等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的突出问题。

“在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方面,要重点在提升规范意识、推进建章立制、强化案件管理和严格督促检查等四个方面下功夫、见实效。”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要求。她指出,要在推进建章立制上、在严格督促检查上下功夫、见实效,推动建立行之有效的司法规范制度体系,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强调,要转变作风,落实制度,治理源头。要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坚持从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抓起,以好的作风、严的态度抓落实。要依靠改革,用好平台,以改革促规范、以管理促规范、以科技促规范、以公开促规范。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强调,要扎扎实实地抓好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和总结验收等各项工作,既集中清理纠正查摆发现的问题,又要注重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防止问题反弹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检察权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对违法违纪问题“零容忍”,以专项整治活动为新契机,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打造一支铁的检察队伍。

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省院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办事机构,抓好各阶段工作落实;二要认真研究会议部署的要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问题,对照各自工作,找准问题所在;三要认真研究考核考评问题,案件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大对案件规范管理;四要边学边整、边学边改。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强调,要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在开展整治工作过程中将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搞“一刀切”,动真格、敢碰硬、出重拳整治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同时,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层层抓落实,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相关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就全面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提出,要严格行使法律监督权,推进严格司法;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管理;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要以推进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建设为着力点,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强调,云南检察机关要坚持眼睛向内,正视自身存在的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围绕重点部门和环节,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责任两个方面查找问题,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环节薄弱就重点强化哪个环节,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热潮还在继续。各地检察机关正严格对照最高检确定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逐一对照排查自身司法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纠正司法不公正、不文明行为,全面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要求,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于近日作出安排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司法能力,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一、抓好学习教育,着眼于提高法官遵守职业道德的自觉性,打牢思想基础。

二、突出重点、认真剖析,切实找准队伍建设上存在的问题。

一是发动全体干警认真搞好自查自纠。要求全体干警,对照职业道德和审判纪律,以先进典型为镜子,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自觉揭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触及思想灵魂,提出整改措施。院党组向全体干警通报了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上被区委领导点名批评的几起事件,印发了近三个月来各业务庭、各审判人员被评为二、三类案件的通报和向社会各界所征求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明确了自查的重点,开展了“五个对照检查”活动。即对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查本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对照人民群众的要求,查工作作风;对照工作标准,查业务水平和办案质量;对照党纪、政纪和审判纪律,查有无影响法院形象的现象;对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标准,查文明司法的效果。在此基础上,要求每个同志写出自查材料,自查材料应有真实内容,力求使查找的问题符合个人实际,既不能遮掩问题,也不能搞假、重、大,要具体、有深度。自查材料在小组评议的基础上,分层次严格把关,即班子成员的自查材料由院长审核,庭到负责人的自查材料由分管副院长审核,其他同志的自查材料由庭室负责人审核。会后,统一交到整顿办公室备查。大部分同志的自查材料质量比较高。为了解开工作中、思想上的疙瘩,增进团结,该院广泛开展了班子成员之间、院领导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一般干部谈心诫勉活动,促进了问题的解决。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着力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构建起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制度规范体系,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同时,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更加牢固树立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加严格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在履行检察工作职责中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积极贡献。

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20xx年1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高检院、省市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我认真学习了最高检、省、市检察院的。

活动方案。

结合我分管的实际工作谈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这次专项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牢固树立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重点围绕我分管的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部门,突出整治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态度蛮横,对案件存在问题推脱逃避,不注重释法说理,不注重矛盾化解。

2.特权思想严重,执法言行强势,作风霸道强硬,压制和妨害诉讼参与人正当权利行使。

3.执法办案不讲策略效果,不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不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

4.对告状求助群众态度冷漠,置之不理,缺乏应有的同情心和责任感。

6、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案件,该请示汇报不请示汇报,擅自决定处理案件。办案制度执行不严格,丢失卷宗材料和证据。

7、出席法庭不按规定着检察制服,法庭用语不规范,不遵守法庭纪律,不尊重审判人员、被告人和辩护人,指派不具有检察员或者代理检察员身份的人员出庭,没有受检察长指派擅自出席法庭。

8、民行部门不经过检察委员会研究或不经检察长决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滥用检察建议,对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不规范、不严谨,一些通过口头或其他书面方式即可纠正的错误,不适当使用检察建议,一份检察建议多头发放,重复统计,影响检察建议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超期办案。

9、刑事诉讼中,不依法履行相关告知义务,侵犯律师和当事人依法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

10、不依法听取或不注重听取律师和当事人意见,律师和当事人所提意见不按规定附卷或在相关文书中予以体现,对律师合法要求不能依法及时办理,造成律师、当事人和办案人员沟通交流不畅,有意见不能及时有效反映和表达。

11、办案数据造假,把有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多报,不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不报、少报或者迟报。在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各个环节,为争取多得考评计分弄虚作假、凑监督数量。在公诉等环节,职务犯罪共同犯罪案件人为分人分案起诉,虚报案件审结率,等等。

12、不认真履行流程监控职责,重办案期限监督,轻办案活动监督,发现和纠正浅层次问题多、重大问题少,在违法违规办案监督方面存在空白和“盲区”。

13、不认真履行案件质量评查职责,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实质,对特定种类案件的评查不及时,导致案件质量问题没有被及时发现、纠正,造成负面后果。执行不到位,监督的刚性不足,责任追究不落实,不敢担当、不敢较真碰硬,对扩大解释“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等违法违规办案情形疏于监督。

14、组织、监督案件信息公开不力,选择性公开、延迟性公开、不规范公开比较普遍,没有形成以公开倒逼规范司法行为的态势。

15、超越职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

16、利用职权,违法办案、徇私舞弊。

17、充当诉讼掮客,与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勾连,利用自己或者他人的职务便利,帮忙打探案情,协调关系,捞取个人好处。

18、受人之托,违反原则和规定,过问、干预相关部门正常办案工作,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

下一步我要结合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围绕上述重点环节和问题,结合本部门实际,逐一对照检查,逐项整改纠正。注重问题导向,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项整治专项行为心得体会精选篇八

四项整治专项行动是党中央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坚决整治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深入参与了四项整治专项行动,在这个过程中有了一些心得体会,我想通过这篇文章与大家分享。

首先,四项整治专项行动需要反思自身并自我加压。在整个行动中,我意识到只有通过自我反思和自我加压,才能真正做到对党忠诚、干净、担当。党员干部应该时刻反思自己的行为和思想是否符合党的要求,以此来指导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同时,行动中还需要自我加压,要求自己时刻保持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工作作风。通过反思和自我加压,我逐渐形成了以纪律为重、以担当为重的思想观念,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

其次,四项整治专项行动需要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像放大镜一样时刻保持对问题的敏感度,善于发现身边存在的问题。同时,在整治过程中,我们还要善于解决问题,不能将问题推给其他人或其他环节,岂能逃避自己的责任。我通过这个行动学会了勇敢面对困难和问题,尽可能地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只有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我们才能真正为党和人民做出贡献。

第三,四项整治专项行动需要强化党性修养和思想教育。党性修养是党员干部的基本功,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提高,才能真正做到对党忠诚。在整治行动中,我深刻感受到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性。通过参与各种形式的党性教育活动,我逐渐增强了对党的信念和对党的忠诚度。同时,我也学会了如何将党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党的要求转化为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只有不断强化党性修养和思想教育,我们才能真正做到对党绝对忠诚。

第四,四项整治专项行动需要强化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是整治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作风建设涉及到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学风,我们要时刻保持良好的作风,不搞特权、不搞个人恩怨、不搞小圈子。廉政建设则要求我们严于律己、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腐败行为。通过整治行动,我进一步明确了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加强了自身的作风和纪律约束,树立了廉洁奉公的意识。

最后,四项整治专项行动需要加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时刻保持对党的忠诚和对人民的担当。要求自己时刻保持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工作作风,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党的要求。同时,我们还要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服务意识。通过整治行动,我深刻认识到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的重要性,明确了在党内党外都要接受监督的意识。

通过这次四项整治专项行动,我深刻体会到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和忠诚度。同时,我也会坚决反对一切不良风气和腐败行为,时刻保持良好的作风和纪律约束,为党和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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