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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查上下联动心得体会报告 要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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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查上下联动心得体会报告 要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7篇)
2023-01-12 03:44:26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巡视巡查上下联动心得体会报告一

作为行政监察的重要形式,传统的巡视制度在我国古已有之。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注意吸收传统政治文化中的有益经验,逐步建立起具有现代意义上的巡视制度。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在建立专门巡视机构,不断完善巡视制度的基础上,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查监督,巡视工作成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实现形式。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巡视工作随着党的队伍扩大和指导革命斗争的实践需要而产生和发展,逐步建立起与党的工作相适应的巡视条例、制度和工作方式方法

早在建党初期,中国共产党就对建立党内巡视制度进行过探索。1922年7月,为加强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次明确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得随时派员到各处召集各种形式的临时会议,此项会议应以中央特派员为主席。”这是党的文件中最早规定设立中央分派各地指导工作的特派员,开始创立特派、巡视的工作方式。 1925年中央扩大会议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决定“增加中央特派巡行的指导员,使事实上能对于区及地方实行指导全部工作”。这是中央重视巡视工作的开端和标志。

1927年在武汉召开的党的五大,首次选举产生了以王荷波为主席的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是专门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党的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但由于当时复杂的历史条件及王荷波牺牲,中央监察委员会没有真正开展工作。1927年8月召开的八七会议,决定在建立北方局、南方局和长江局等中央派出机关的同时,派出巡视员到各级党组织指导工作,帮助各地恢复和整顿党组织。当年11月,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应当开始建立各级党部的巡视指导制度”,并向各级党部派出巡视员。

为使巡视工作能有效执行,1928年10月中央专门制定了巡视条例,以中央通告形式下发,对各级党部的巡视员人数、人选的决定,巡视员的条件、职责,巡视的时间、任务等都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第一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把党的巡视工作制度化,为中共巡视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标志着党的巡视制度正式确立。1931年召开的六届四中全会,指出过去的工作指导“偏重形式上的文件如通告、指示信”等,要改用“活的领导”,建立完全的巡视制度。全会通过的《中央巡视条例》进一步推动了党内巡视工作规范化。

全民族抗战爆发后,面对新的革命形势,党加强了自身各方面的建设,多次酝酿恢复建立党内纪律监察制度。在1938年召开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首次提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根据他的建议,制定并通过了《关于各级党部的工作规则和纪律的决定》,明确提出:“上级党委得向下级党委派遣巡视员,传达上级党委的意见,考察下面的情形报告上级党委。” 1939年5月中央提出“党与政府民众团体的指导机关力求短小精干,在游击队的掩护下领导与巡视下层工作”。为贯彻好党的土地政策,1942年1月中央在《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中指出,“各根据地内党和政府的工作人员必须对自己的工作严格检查,派员下乡、分途巡视各地实行的程度,周密地调查研究,全面总结各地经验,发扬正确实行的例子”。

1945年党的七大召开。七大党章虽然重新恢复了“党的监察机关”一章,但由于当时正处于抗战后期,不久全面内战爆发,军事斗争和政治斗争的任务摆在更为重要的位置,七大没有选举产生党的监察机关,执行党纪的工作由各级党委直接负责,日常的具体工作则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

(二)新中国成立后,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行使纪律检查监察权力,成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同时又因繁重的恢复和建设任务,纪检工作转弱,巡视制度也暂时中断

1949年11月9日,党中央根据所处的地位和任务的变化,针对党风党纪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了《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建立了各级纪委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的体制,初步奠定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后纪律检查体制和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格局。

1950年6月,邓小平指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政府监察委员会要建立和加强起来,这是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监督党员遵纪守法的重要武器。”

1955年3月31日,党的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的监察委员会,代替中央的和地方各级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党的组织有关违犯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借以加强党的纪律,加强反对党员中各种违法乱纪现象的斗争。监察委员会的权限比新中国成立初期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权限要大,为后来纪检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奠定了基础。

1956年9月召开的党的八大,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八大党章对监察机关的领导体制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在各级党的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各级监察委员会被撤销,九大和十大党章都取消了关于党的监察机关和党的纪律的条款,党的纪检工作遭到全面破坏。

1977年8月,党的十一大通过的党章,恢复设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地方县和县以上、军队团和团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规定。由于当时全党的工作还处于徘徊中前进的局面,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也难以实现全面的拨乱反正。

(三)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恢复建立和完善党内巡视制度。1996年,中央纪委制定下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建立巡视制度的试行办法》,并据此派出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以陈云为第一书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专门列了“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建立纪检机关的完整体系及其职权、任务等作出明确规定。其篇幅之长,规定之具体,是历届党章不曾有过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出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内监督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恢复建立和完善党内巡视制度变得极为迫切。

1990年3月,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的决定》中提出,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根据需要向各级、各部门派出巡视小组,授以必要的权力,对有关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直接向中央和省、区、市党委报告情况。党的十四大之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部合署办公。

1996年1月,经中央批准,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作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选派部级干部到地方和部门巡视”的部署,制定并下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建立巡视制度的试行办法》,开始向地方和部门派出巡视组。

(四)党的十六大作出了“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的重大决策。2003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正式组建巡视工作专门机构,巡视工作开始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巡视制度正式写进党章。2009年7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正式颁布实施

2001年9月,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明确指出:“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逐步建立巡视制度,把下一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廉政勤政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作出了“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的重大决策。2003年12月,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把巡视制度确定为党内监督的十项制度之一,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中央批准由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成立巡视工作办公室。《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在“监督制度”一章中,专门列出“巡视”一节,指出“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建立巡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正式把巡视制度确立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了规范巡视工作,2004年2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制定了《关于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其后,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也陆续设立了121个巡视机构,组建了专职巡视队伍,巡视工作全面推开。

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2005年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对进一步完善巡视制度、加强巡视工作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2007年党的十七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修改后的党章第十三条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这是第一次把巡视制度正式写进党章,将巡视制度以党内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2009年7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正式颁布实施。其第二条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门巡视机构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监督。”同年11月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年12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更名为“中央巡视组”,主要负责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同级政府、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巡视对象主要是省部级领导干部。

2010年围绕《条例》,又先后出台了《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中央巡视组工作规则(试行)》和《关于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中央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4个法规文件,进一步对巡视工作予以规范,从此巡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2010年6月,全军巡视试点工作部署暨巡视干部培训会议召开,意味着党内巡视制度扩大至军队。

(五)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2013年颁布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的意见》和《中央巡视工作2013—2017年规划》。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2015年8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正式印发实施,提出“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的总目标

党的十八大报告重申:“健全纪检监察体制,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所在,为此,党中央加强和改进了巡视工作,提出巡视工作总的方针,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开展巡视监督;明确巡视工作主要任务,发现问题、用好成果、形成震慑,要求巡视组要当好中央的“千里眼”,找出“老虎”和“苍蝇”,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强调突出重点、聚焦“四个着力”,着力发现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政治纪律、选人用人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与时俱进推动巡视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扩大巡视范围,加快巡视频率,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不固定时间、地点、人员,机动灵活开展专项巡视,突出巡视工作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

2013年5月17日,中央巡视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岐山出席会议并讲话,明确了巡视工作的重点。同年6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的意见》和《中央巡视工作2013—2017年规划》颁布。8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提出“要改革党的纪检体制,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当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伴随着中共十八大之后的反腐高潮,巡视工作持续发力,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4年8月3日发布消息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中央要求,围绕“四个着力”,规范巡视工作方式和巡视步骤,加大巡视力度。11月下旬,王岐山出席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中央连发重拳,13个巡视组再启征程,开展新一轮专项巡视。

随着巡视实践深入开展,巡视反腐取得明显成效,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视工作,2015年8月,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新的《条例》,一方面将巡视工作探索发展中的有效经验和做法通过制度形式固定了下来;另一方面也解决了制约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既是巡视工作的实践升华,更是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至此,巡视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巡视利剑依然长悬问题之上。

(一)从建党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看,巡视工作的重点因时而异,从“指导工作”到“形成威慑”,是随着党的建设形势的发展而不断深化的。新时期的巡视工作要不断创新巡视工作的理念、制度和方式方法

中国共产党的巡视工作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工作重点。社会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有其矛盾的焦点,都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巡视工作根据需要和问题的突出程度,对一些重点问题进行重点巡视。建党之初,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党中央以派遣特派员巡行的方式指导地方工作,完成上传下达的任务。井冈山斗争时期和中央苏区时期的巡视工作是党开展革命活动的重要手段。毛泽东就是在武汉参加八七会议后,以中央特派员身份前往湖南去改组中共湖南省委和领导秋收起义的。邓子恢曾经以巡视员的身份赴闽东指导工作,有力推动了闽东苏维埃建设。在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为了巩固和发展党的基层组织,巡视工作主要集中在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上。党在全国范围执政之后,巡视工作的重点放在检查地方党政机关贯彻执行中央方针路线状况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党面临着更加复杂的党内腐败问题,巡视的重点逐渐转移到党内监督方面,巡视制度逐渐成为党加强自身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织制度保障。2009年制定的巡视工作条例中,巡视监督的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的情况,开展作风建设的情况,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等。当前巡视工作的重点放在发现“老虎”和“苍蝇”,做中央的耳目官,把反腐败放在第一位。从2010年以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贪污腐化重大案件的发现,与中央巡视工作的不断深化密切相关。近几年来,经过不断探索与实践,巡视工作由不固定到固定、由临时性到经常化,最终巡视制度被写入党章,成为党内的基本制度之一。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的监督作用。十八大以来,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党中央对改进巡视工作作出新的部署,巡视工作步入深入发展的新阶段,在反腐败问题上,突出重点,探索专项巡视。如今中央巡视组收缩巡视范围,重心从“相对全面”的工作内容回归本职工作“发现和反映违法违纪线索”,使得巡视工作重点回归到了“找问题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成为当前巡视工作的主要任务。

党的历史告诉我们,问题意识是巡视工作的生命线,巡视不断变化主题任务,都是基于对现实突出问题的解决需要,而反过来,新时期的巡视工作也只有加强对所在地所在单位实际情况的有效调研和摸底,才能在标本兼治地净化当地的政治生态的同时,助推中心工作,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建设良性发展,为地方党建工作保驾护航。

(二)党中央制定和完善巡视制度,是反腐倡廉的需要,是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补充,是非常时期之有力举措,带有历史的必然性。要充分发挥好这一制度的作用,持续保持对腐败行为的威慑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党风、政风和民风

预防腐败,不仅要靠官员个人的自律行为,更重要的是靠一种好的制度来监督制约权力。权力的监督在古今中外都是一个难题,必须通过具体的制度规范才能实现。防止有8600多万党员的中共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全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取决于执政党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和深度。巡视制度是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的重要创新,克服了对党的中高级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普遍薄弱、甚至处于虚化状态的弊端,填补了我国监督制度的一个空白。

改革开放以来,绝大多数党政主要领导的腐败问题不是由同级纪委监督揭发出来的,主要原因是依靠同级监督往往乏力,而来自上级部门的监督又往往不到位,“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组织监督太短、纪委监督太晚”,存在“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

巡视制度恰恰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同级纪委难以监督同级党委的这个体制缺陷,由于巡视制度的权力由上级党委赋予,具有自上而下、相对独立和重点突出的特点。正是巡视制度的相对独立性,巡视组不受被巡视地区和单位的党委政府领导,监督者与被监督者是分立的,没有隶属关系,所以能够发现问题,并敢于反映问题,才逐步放大了监督权的威慑力。巡视制度的这一独特效果,使普通民众对新时期的反腐寄予厚望。为便于群众反映问题,巡视组进驻时,都会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公布联系方式,设立专门的举报信箱和电话。巡视工作做好了,能进一步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有利于从制度上强化党内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执政,同时,可以将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腐败现象的滋生温床,起到了自我警醒、自我约束的作用。

巡视制度所采取的“异体监督”,其监督是自上而下的,既充分体现了上位监督的权威性、有效性,又通过直接深入群众发现问题,表现为上位监督与下位监督的互动结合,体现了上位监督建立于下位监督的基础支撑。随着巡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覆盖面进一步加大,巡视工作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目前的反腐成绩单来看,巡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着明显的实际“贡献率”:十八大之后的“打老虎拍苍蝇”行动中,许多腐败案发,最初的线索来源都与巡视工作有关。巡视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形式,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支撑权力监督制度铁笼的重要支柱,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措施,也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

毛泽东曾经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说过“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面对当前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严重局面,我们还要秉持“矫枉必须过正、开弓没有回头箭”这样的精神,必须认真理解和坚决支持党中央从严治党,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充分发挥巡视制度的重要作用,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三)作为党内监督的主要手段之一,阶段性的加大巡视力度,是党对权力监督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历史选择。从长期来看,还是要继续本着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通过权力制约,让党的巡视制度与依法治国在制度反腐中相得益彰

巡视制度经历了制度设计上的调整、组织机构上的变迁、工作方式上的变革等,从上世纪90年代发展至今,巡视监督的制度框架逐步形成,巡视领域不断拓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2009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初步实现巡视监督的制度化,《巡视工作条例》作为贯彻落实党章的党内法规,在制度设计上严格以党章为依据,这就使得巡视制度有了党规党法的依据。2010年期间,中央先后出台《中央巡视组工作规则(试行)》等法规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巡视工作。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巡视制度的健全完善,顺应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不断地调整巡视工作形式和内容,“问题导向”和现实针对性逐步增强,对于“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功能定位体现得更加充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听取巡视情况汇报,习近平总书记每次都发表重要讲话,为巡视工作指明方向、提出要求。

巡视工作的最终目标是构建一套科学有效的反腐防腐制度体系。在巡视反腐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后,中央提出要逐步把工作重点从“打虎”转移到“建笼”上来。只有构建起全面系统的防范和惩戒腐败的制度体系,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2013年8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提出“要改革党的纪检体制,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6月12日,中央颁布了《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更加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反腐制度化迈出重大一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主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这是我党从法治角度为制度反腐提供的一个新的顶层设计。

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从治标走向治本,从找问题转入立规矩,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落到实处,打出常规和专项组合拳,切实把巡视的过程作为推进纪律建设的过程。新的《条例》,可谓巡视“制度化”的集大成者。

制度化是组织和程序获取价值观和稳定性的一种进程,巡视的每一项制度创新,都对应着体制积弊和现实痛点,从对权力监督和制约的制度设计来看,现行巡视制度的完善过程,正是对历史上的巡视制度优点和不足的有效扬弃,对既有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常规纪检监察等存在不足的必要补充。新的巡视制度通过引入制约机制,变同体监督为异体监督,有利于加强各种监督制度的协调和配合,成为党内监督进一步制度化、科学化的重要标志。

当然,党内监督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一方面如何充分发挥巡视制度的优越性,避免陷入“钱穆制度陷阱”,是值得认真探讨和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巡视威慑作为高悬在各级官员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固然有效,但扎牢关紧权力的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是根本。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唯有将权力约束与监督纳入法治监管的范围,国法党规相结合,标本兼治,巡视工作才能进一步助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向深入。在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的政治新常态下,新时期巡视工作必将发挥出更大的制度效益。

推荐巡视巡查上下联动心得体会报告二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巡视组对市委进行了巡视并反馈了意见。现将我市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客观公正地指出我市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符合我市实际。市委严格按照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做好各项整改任务的推进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接到反馈意见后,我市迅速行动,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认真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对巡视反馈意见全盘接受,全面认领,并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大契机,举全市之力推进整改落实。市委常委班子、市人大党组班子、市政府党组班子和市政协党组班子分别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查摆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引领全市党员干部反躬自省、净化灵魂,唤醒责任、激发担当,变压力为动力,积极主动抓整改、促提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发展。

二是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市委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带头抓、亲自管,先后召开1次市委常委会会议、2次专题会议和2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推进整改事项落到实处。市级四个班子成员结合自身职责分工,自觉担起整改责任,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各乡镇、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是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市委严格对标整改要求,紧扣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市委主要领导带领市级四个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全面认领、逐条讨论、反复研究,制定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针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同时,根据省委巡视组对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巡察工作专项巡视检查反馈意见,分别制定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形成巡视整改“1+3”方案体系。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对照梳理,逐条认领问题,深入推动整改,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求到位。

四是从严推进整改落实。加强督促检查,敢于碰硬较真,对整改任务实行“挂号”机制,根据整改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整改任务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扎实推进。市委主要领导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检查督导,定期调度巡视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再部署、再要求、再压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对整改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中既立足当前,从具体问题改起,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又着眼长远,举一反三,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以制度巩固成果。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显著方面问题

1.关于推动新旧动能转换迟缓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认真贯彻《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坚持把新旧动能转换作为统领发展的重大工程,制定出台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30条”,推动动能转换持续发力、加速突破。一是切实转变思路观念。召开全市“聚焦高质量·奋力新赶超”大讨论动员会议,开展为期1个月的集中讨论,着眼提升思想境界、拓展工作格局、明晰推进举措,梳理明确亮点工作348项、底线工作309项、拟招引项目170个、重点项目405个、对上争取事项315个,在全市上下形成了加快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思想共识。

二是加快新兴产业崛起。持续推进新经济发展,努力做大增量,成立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装备制造3个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着力构建“六个一”工作推进体系。经过积极争取,16个省级、市级重大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引进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产业链项目9个。三是加快推动转型升级。重视发挥骨干企业引领作用,全面推动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扶持龙头企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发展,计划新上一批新动能项目,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85项,完成投资24亿元。

2.关于招商引资项目“烂尾”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梳理确定的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深入实施集中攻坚行动,用改革思维、担当勇气推进问题化解。一方面,依法依规加快现有问题项目破解。建立问题化解工作体系,制定出台《问题项目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市问题开发项目化解工作领导小组,52个项目全部落实市级领导包靠,并建立问题项目动态管理台账,逐项落实化解措施、逐项销账清零,已完成化解和基本完成化解项目28个。另一方面,搭建招商引资“防火墙”。建立重点项目评估联席会议、“双招双引”项目六人小组决策、项目落地分级负责等工作机制,聘请第三方对拟引进项目实施综合评估,“六人小组”依据评估结果,对是否承接、落户具体区域等进行把关研究,降低招引和投资风险。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压力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底线思维、稳字当头,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首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一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依托全口径政府债务监测平台,完善政府债务和政府隐性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强化监测分析研判,掌握实时动态数据。二是全力抓好安全生产。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重点风险隐患“双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成立检查组193个,检查企业1339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2992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全市安全形势平稳。三是创新“1+6+n”“安责险+双体系”事故预防服务模式。开展安全生产“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培训,1家企业完成验收、6家企业网上运行,近3000人具备“系统性风险及危害辨识、针对性风险及危害管控”等安全技能,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狠抓小微企业双体系建设运行,以省级标杆企业为引领,分行业创建16家双体系建设标杆企业,边创建、边推广,已在20家企业全面铺开,6家完成创建。

4.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整改情况:聚焦高质量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压实政治责任,抓实关键举措,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巩固脱贫成效、提升脱贫质量。一是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深入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清零和质量提升“两项行动”,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责任,市委书记带头两次遍访15个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镇(街、区)党(工)委书记、村支部书记全面遍访贫困户。二是强化问题排查整改。组织开展一次培训、一次考试、照一张全家福“三个一”活动,对全市2051名“三个责任人”进行责任落实培训,向脱贫攻坚发起总攻。创新全方位排查与双随机督查机制,成立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组,市委书记带队开展“双随机”督导,对问题排查整改全面“回头看”,倒逼排查到边到沿。三是开展脱贫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行动。在全面落实政策基础上,创新开展一条扶贫小道、一支送医送药队伍、一个洁居工程、一站式结对帮扶、一张全家福、一个二维码、一场听证评议“七个一”活动,为贫困户集中改造提升家居环境,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四是全面提升扶贫项目实效。落实产业扶贫项目“双包靠”机制,制定出台《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资产确权工作流程》,全面完成扶贫项目资产确权工作,并录入农村“三资”管理平台。

(二)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环境保护工作有差距方面问题

5.关于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不坚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坚决扛起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政治责任,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全力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一是持续推进上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整改。结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开展集中攻坚,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和信访件,组织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防止反弹;对仍在持续推进的长期整改任务,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间节点、阶段目标任务,定期调度、加强督办;对整改进度滞后的问题,启动问责调查。二是健全市级环保督查调度机制。成立燃煤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等专业委员会,负责调度推动、督促落实。充分发挥积分制考核督查办法指引作用,对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得力、未按序时进度完成的,专项督查督办、加倍扣分;对拒不整改的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强化人大政协环保监督。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视察等方式,政协常委会通过提案、委员视察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履行环保职责情况的监督。

6.关于环保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硬件建设与软件管理“双到位”,着力加强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加快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阳光固废处置中心、中节能绿色生态产业园等环保项目建设。针对巡视反馈的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问题:一是委托专业公司对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重新环评和排污许可手续办理。二是聘请两家企业对积存渗滤液完成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均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浓缩液和污泥处理设备已完成安装。三是进一步配备提升监测实验室、除臭设施和甲烷、硫化氢检测仪器等设施设备,已完成沼气收集系统安装等项目,并严格按要求对填埋场进行异味消杀,有效消除垃圾异味。委托专业公司每日对水、气、声等项目进行专业监测,各项指标保持正常。

7.关于水污染防治治标不治本的问题

整改情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推动水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一是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召开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议,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战及环保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进一步压实涉水企业、污水处理厂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二是加大水污染整治力度。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实行“一河一策”,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专项行动,累计开展河湖巡查暗访32次,发现各类问题25处,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加强涉水企业监管。对园区内重点涉水企业,全面推行“一企一井”“一厂一井”,涉及的14家涉水企业已严格按照标准,全部完成建设任务。采用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随机选取检查对象的方式,不定期以夜查、凌晨突击检查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涉水企业行为,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河流断面基本稳定达标。

8.关于养殖污染治理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规范治理和科学发展并举,通过多措并举、综合施治全力解决养殖污染问题。一是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加快推进养殖场改造提升工程,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对新建、改扩建养殖场全部配套粪污处理设施。二是扎实开展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制定《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年度任务目标》,对村庄及其周边500米范围以内畜禽养殖污染进行综合治理。

(三)关于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关切不到位,部分单位和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现象比较突出方面问题

9.关于宗旨意识淡薄、干部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大力倡导“盯着干、快干、干好”工作作风,强化“担当、协同、高效”意识,坚持正向激励、反向约束,推动干部敢担当、善作为。一是创新重点工作积分制考核督查办法。实行重点任务量化赋分、工作成效定期评价、积分成绩月度排名通报,既考部门单位和镇(街、区),又考部门单位和镇(街、区)领导班子成员,引导激励各级各部门担当作为、攻坚克难。二是突出反面警示约束。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坚持问责和监督相结合、集中清和时常扫相结合,严抓、深抓、长抓、常抓。三是加强干部宗旨意识教育。把理想信念宗旨教育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干部培训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利用“云课堂”,举办党员进党校和新任科级干部培训班2期,培训党员1789人。积极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包靠企业、贫困群众等工作,切实把宗旨意识落实到行动上。四是深化改革创新。召开全市部门间办事流程再造工作部署培训会议,制定《部门间办事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方案》,梳理确17个部门办事事项清单82项,压减办事时限和申请材料30%。开展部门运行流程再造试点,9个部门先期推进,编制部门运行流程再造事项清单96项,推动部门内部流程扁平化、部门间流程协同化、部门上下流程贯通化。创新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13项主题式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平均减少68%,办理时限平均压缩54%。

10.关于教育领域问题较多,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持续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一是统筹优化教育布局。制定《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科学拟定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合理划定招生片区,计划新建1所城区小学、新建改扩建13所城区幼儿园,调整1所街道小学纳入城区公办学校招生片区管理,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上学需求。强化招生信息解读,提前发布城区招生政策,引导家长对子女入学形成合理预期。二是创新资源共建共享格局。实行中小学、幼儿园学区制管理,10个镇(街、区)每所小学对应设立学区幼儿园,以学区为单位实行幼儿园一体化管理。分区域、分学段创新组建12个中小学、幼儿园发展合作共同体和3对城乡初中教育联盟,推动联盟校、共同体内优质资源共建共享。三是全面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制定出台《民办学校办学行为风险清单》,建立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加强民办学校年检、信誉等级评价工作,规范招生宣传,严格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招生行为。建立全市统一报名、招生、录取平台,实行统一平台报名、统一摇号派位、统一由教育部门组织实施、统一均衡分班“四个统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纳入校长职级制考核,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四)关于贯彻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干部任用管理、基层党建工作有待加强方面问题

1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旗帜鲜明讲政治强政治,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一是规范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将各级各部门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议事决策规范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市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党组工作规则,规范召开党组会议,确保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三重一大”等事项作出决策。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以及个人接受组织谈话函询情况说明有关规定。制定《关于召开以巡视整改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市委常委会带头,市镇两级领导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级领导班子全面对照检查,主动认领问题,认真查摆剖析,批评与自我批评开诚布公、直指问题,达到了红脸出汗、推动工作的目的。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市党建工作的意见》及7个领域配套实施方案,出台《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召开全市组织工作推进会议和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会议,健全完善全市各领域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到具体人、具体事上,全面审视、优先查处。

12.关于干部工作从严从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做好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工作,提升选人用人工作水平。一是严格规范选任工作程序。对全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利用年度考核、日常调研等方式,加强对干部队伍的了解,统筹班子结构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干部调整频次、人数。对全市在试用期内和处理处分影响期内的干部进行统计,建立工作台账,随时调整完善。在干部调整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台账中的干部设置调整“红线”,避免干部调整随意性。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严格按照《条例》规范指导工作,切实做到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进一步修改完善推荐考察干部的工作流程,明确具体环节、具体事项相应的责任人、具体职责和风险点,形成干部选任工作“责任闭环”。二是严格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干部档案任前审核要求,建立干部任前审核工作台账,明确审核程序、审核要点、审核责任人。严格落实档案日常管理各项制度,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坚持标准、严把入口。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行动,坚持从严要求,对涉嫌造假问题,坚决纠正、严肃处理有关人员。三是严肃清理公职人员违规在企业兼职问题。对干部违规出资办企业或到企业兼职(任职)情况,逐一筛查,相关发现问题线索已全部查结。建立规范清理公职人员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定期督查、责任追究等机制。印发《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问题自查清查工作的通知》,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清查工作,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坚决杜绝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经商办企业的违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

13.关于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着力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带头人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更加有效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一是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优化城市社区布局,将原有13个城市社区调整为22个,划分122个城市社区网格,选派268名网格员,及时收集和解决群众诉求,实现党建、综治、应急管理等“多网融合”。摸排在城区居住党员8708名,将信息反馈至党员居住社区,依托网格建立网格党支部,利用物业办公用房、小区共用房等设立网格党群服务站,目前已配备36处。二是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星火计划”,对40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青年进行全面摸排,建立828人的村干部后备人才队伍;组织第一书记、市直部门和镇(街、区)党务工作人员142名,组成10支党建服务队,直接到村开展工作,帮助找问题、抓整改、促提升。加大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力度,落实“五个一”帮扶机制,确保年底前完成。三是全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出台《“党支部+合作社”模式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落实财政、土地、人才等扶持政策16条,组建17人“党支部+合作社”导师团队,以“集中授课+座谈交流+实地指导”方式提供服务指导60多人次。举办“红色联盟·乡村赋能”党建引领乡村振兴项目签约启动仪式,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和农商银行金融服务优势,设立“乡村振兴专项信贷资金”

30 亿元,促进党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

(五)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管党治党不严不实方面问题

14.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扛起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政治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管严管,长管长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一是狠抓班子自身建设。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动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注重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扎实组织开展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例资料,先后3次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增强干部不想腐的自觉和不敢腐的震慑,时刻绷紧防腐拒变廉洁弦;组织收听收看《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录》《殷鉴不远、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用身边案例揭示违反党规党纪以及职务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三是紧盯“关键少数”。把“关键少数”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多种形式,坚持问题导向,抓早抓小,提升监督实效。

15.关于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地位彰显不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强化重点领域阵地管理,抓早抓小抓苗头,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火墙”。一是严格履行党管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市委常委会先后召开8次会议,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结合形势任务提出要求和举措,将意识形态工作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二是严格落实情况报告通报制度。市委深刻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市委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每年两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坚决杜绝以工作成绩代替问题分析,切实提高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召开4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传达学习省委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研究制定工作推进措施,推动部门之间定期沟通、互通信息、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调整市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不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

1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以抓好省委巡视指出的具体问题整改为重点,建立整改台账,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一是抓好公车使用管理突出问题整改。强化执纪审查,对个别单位公车使用管理突出问题,给予党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10人。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严格审批公车更新购置,2021年不再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加强公车费用公开。建立健全财政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车财务行为,保障公车支出合法合规。二是抓好公车改革不彻底问题整改。截至目前,省委巡视反馈登记在个人或公司名下地参加事业单位车改公车已全部完成集中封存、过户、报废等工作。三是抓好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办公用房超标等问题整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从严查处,今年查处7起9人,处分9人。对个别单位乘坐交通工具超标问题,给予党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21人,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提出整改建议9条,督促抓好问题整改。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台账,实行动态化管理,确保办公用房管理更加规范化。

(六)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市委高度重视省委第四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工作,及时剖析分解、跟踪督办,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移交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移交信访件,除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市纪委监委办理外,已办结90.65%,其余正在按程序办理。

经过集中攻坚,我市巡视整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一些问题正在整改中,需常抓不懈。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提升认识、提高站位,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加大整改工作力度,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是强化“四个意识”,加强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以问题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确保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是强化“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从市委常委会做起,持续把管党治党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条例,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用好问责利器,倒逼责任落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以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坚决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三是强化问题导向,巩固整改成效。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一项一项拉出单子,一条一条细化措施,一件一件明确责任,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销号,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短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机制。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结合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持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照单履责、述职述责、定期报告等制度,真正把巡视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实效。

五是强化统筹结合,促进全面发展。将巡视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相结合,与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相结合,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努力把巡视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全过程,以巡视整改促工作提升,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效果。

推荐巡视巡查上下联动心得体会报告三

1.四个意识

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四个自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3.两个维护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既是根本政治任务,也是根本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集中体现。

4.巡视工作方针

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5.巡视工作基本原则

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6.全覆盖

中央一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

7.常规巡察

对三级企业党组织采取“一对一”或“一托二”等方式开展常规巡察;对各区域指挥部以及直属项目部视需要可采取“一托n”方式开展常规巡察,确保高质量完成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结合常规巡察,对被巡察党组织的选人用人、巡察工作及其他专项工作开展督促检查。

8.专项巡察

根据中国中铁党委统一部署和中铁大桥局集团公司党委工作安排,研究确定专项巡察任务,适时对重点领域、重要工作开展专项巡察。透过现象看本质,分析问题原因,掌握问题规律,以点带面、见微知著,推动解决共性问题。

9.“机动式”巡察

根据中铁大桥局集团公司党委要求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结合纪检、监事会、干部、审计、信访等部门提供的情况,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灵活开展“机动式”巡察。通过“小队伍、短平快、游动哨”,发挥反腐“巡警”作用。

10.巡察“回头看”

在实现巡察全覆盖基础上,选择一定比例巡察对象,开展巡察“回头看”,重点了解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发现新问题,形成持续震慑。

11.双报告

被巡察党组织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起2个月内,既要由党委(党组)报送巡察整改情况报告,也要由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报送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12.双公开

巡察整改情况不仅在党内通报,还要通过适当方式向职工群众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13.“两职”观念

巡察组要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汇报就是渎职的观念,增强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当好发现问题的“尖兵”。

14.四个落实

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5.整改责任

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中,被巡察单位党委担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承担监督责任。

16.四个差距

对肩负的责任使命认识有差距、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落实党的建设方面有差距。

17.三大问题

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18.三个根本

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是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障。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突出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19.三个重点

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

重点人是指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重点事是指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体事项。

重点问题是指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以及国有企业“三重一大”方面存在的权力腐败问题。

20.四个服从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1.五个必须

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22.五个持续

2018年7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情况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和阶段性特征,明确提出了“五个持续”的重要要求,

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持续纠治“四风”问题,

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23.七个有之

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24.十二个不准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四部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中的“十二个不准”:全党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即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

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

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

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

不准信仰宗教;

不准参与邪教;

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

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

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

25.中央八项规定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主要内容:

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26.四风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27.六大纪律

指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六大纪律遵守情况是巡察工作的重点。

28.十个严禁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严禁公车私用;

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

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

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严禁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含台历、挂历、台历记事本)等物品。

29.两个责任

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30.一岗双责

“一岗”即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即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一岗双责即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31.三重一大

2005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发[2005]3号)第六款第十三条提出:“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要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

32.两个不得

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

33.三个不上会

即讨论决定时,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34.四同步、四对接

就是党的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

35.三超两乱

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

36.凡提四必

由于两场会议会期基本重合,而且对于国家运作的重要程度都非常的高,故简称做“两会”。

37.干部“带病提拔”

干部在提拔前或提拔过程中,存在有违纪违法行为但组织未能发现或查实,得以提拔任职的情况。

38.五个不准

即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不准泄露讨论决定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39.三个区分开来

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40.国务院国资委要求突出抓好“三稳四保一加强”

“三稳”一是要稳经营,统筹国际国内市场,统筹产运销储,努力保持中央企业经济运行稳定;二是要稳产业链,发挥中央企业产业龙头牵引作用,打通供应链、协同上下游,保持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三是要稳企业,抓好各类风险防范,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除了像“僵尸企业”处置外,努力做到出资企业不要出现倒闭和大幅度降薪、裁员,不要给社会增添不稳定因素。

“四保”一是要保国计民生,切实保障煤电油气、通信、粮食等基础产品服务供应,为保持经济社会正常秩序提供有力支撑;二是要保重大工程,全力保障重大科技专项、“十三五”规划重大工程、“一带一路”重点项目等按计划推进、稳步实施;三是要保安全生产,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工作;四是要保高质量发展,牢牢坚持新发展理念,突出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实现有质量有效益的经济增长,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一加强”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为统筹疫情防控和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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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问题: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重大精神方面

问题1.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包括是不是学懂弄通做实了,是不是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了。一般来说,我们可能会认为专门印发文件、中心组学习、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全都做了就可以了。但其实真的不是,巡视巡察组还会查你安排上述工作的时间是不是及时、培训时间累计够不够,还会查相关的精神有没有在其后的工作部署中有所体现。在这个基础上,还会找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支部书记、党员代表等进行访谈,看看他们是不是真的了解了,如果一问好几个不知道或顾左右而言他,那就是学习效果不佳,没有“入脑入心”。

问题2.贯彻落实本系统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和第一个问题类似,主要查是不是真的落实了。会查中心组学习记录、党委会、行政班子会、工作例会,以及相关领导人员笔记等,比如说上级机构年度工作会的报告,看你单位中心组学了没有,相关会议研究讨论部署了没有。即便会上有部署,会后有没有落实方案或分解大表;即便下发了落实方案,也都分到了具体部门具体人,那么中间有没有过程监督,落实了之后有没有反馈以及相应的公示。再看你们基层单位的工作,是不是与其对应,基层支部书记、党员是不是对上级部署都了解等等。

第二类问题: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方面

问题3.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不够有力。主要查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是否有效融入,党建年度工作要点、工作部署与中心工作是不是步调一致,在执行上有没有打折扣、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弄虚作假。通过查阅相关记录以及与相关人员的访谈,基本上能够看出来党建工作有没有层层衰减,是不是和中心工作“两张皮”。

问题4.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不够及时。在上级党组织安排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相关工作后,是否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程序是否规范,对不同性质法人企业的界定是否准确,以及对新成立的法人企业,有没有及时跟进完成相关工作。

问题5.落实党组织决策程序不够彻底。主要查是否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和经理层决策的前置程序,在这方面主要看的就是党委会、班子会等会议记录,查清楚改上党委会的事项是不是上了,有没有把党的会议和行政会议简单合并、混淆程序等等。

第三类问题:反对“四风”方面

问题6.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够彻底。常见的包括办会数量是不是多、会议时间是不是长、会议是不是解决了实际问题,会议召开地点是不是在五星级酒店或风景区。还有发文的问题,印发文件的数量是不是真的减少了,有没有通过其它形式(非正式印发、不设文件编号等)来发文,是不是真的减轻了基层负担等等。在此类问题中,较为常见的是在之前的巡视巡察中早已指出了办公室超标、用车超标、办文办会等过多,那么,指出了之后是不是真的整改到位了,这个也应该写进去。

第四类问题:党建基础工作方面

问题7.基础工作不够扎实。这方面的内容比较庞杂,包括党组织是否健全,行政机构改革调整之后,有没有及时设置或调整党的组织;党费使用是否严格,程序履行对不对,有没有以答题或竞赛之名购买福利性质礼品的行为。从事党务相关工作的人员,有没有非党员或非正式党员的情况;发展党员把关是否严格,考察时间够不够、外调材料全不全、会议程序履行没履行等;基层换届选举是不是按期进行了,基层党务人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对换届条件、选举程序是不是清楚。(此处提示您一下,诸如《党支部工作手册》之类的基础工作材料,您千万要及时填写别为了检查而后补,因为后补的一眼就能看出。让后补资料、资料造假成为一条问题的话,得不偿失。)

问题8.制度建设不够健全。党组织工作规则、班子议事规则、学习教育制度等是否建立,有没有完整的党建制度设计。诸如上级党组织印发了《党支部工作细则》等重要制度之后,如明确了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级组织的制度,那么是不是按要求落实了。

第五类问题: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方面

问题9.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不够到位。党员领导干部或班子成员,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是不是达到了规定的次数。巡视巡察组会重点检查《党支部工作手册》,看看领导是什么时候参加的什么类型的组织生活,他都说了什么,党课讲稿怎么写的,会议程序都有什么等等。同时,也会看党员领导干部是不是对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也进行了指导,别光说有,证据拿来。

问题10.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巡视巡察组会看民主生活会的全套资料,包括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手写的会议记录、会议准备情况报告等等;重点看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不是浮于表面;有没有对照检查材料过于简单、查摆问题不疼不痒(如用提希望来代替提意见、查摆问题多年不变等)、互相批评蜻蜓点水等问题;有没有会前没有谈心谈话、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没有把关等问题;以及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有没有上党委会研究等等问题。

推荐巡视巡查上下联动心得体会报告五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指出,要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制度和巡视制度。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党中央为维护党的纪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推进反腐败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监督的有力举措,是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的重大措施。刚才,在座的各位同志针对巡视工作作了很好的发言,我很受启发,下面,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提出,在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建立巡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推进党的建设的重大决策,是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严肃党的纪律、改进党的作风的新举措,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水平,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客观要求。巡视制度是从体制上对党内纪律检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是用科学的观点来认识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这是我党在党内监督工作上坚持理论和创新相结合的产物,是积极推进对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的新产物。

当前,我国正处在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改革发展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要从发展全局和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巡视工作,通过较长时间的、不间断的定点巡视,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掌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发现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省委采取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供参考依据。所以,建立巡视制度、开展巡视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客观需要,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密切联系群众、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政令畅通;有利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利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胡锦涛同志曾经指出:求真务实,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以贯之的科学精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党人应该具备的政治品格。

近年来,党中央不断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强调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要求党员和领导干部一定要讲真话、听真话、查实情、办实事,使党员干部的作风得到了较大改进,有力地推动了三个文明建设,取得了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成绩。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坚持求真务实这个问题上,党员干部队伍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部分领导干部思想僵化,因循守旧,不思进取;部分领导干部不注重学习,不思考问题,理论与实践脱节;部分领导干部不深入实际,不深入基层,不深入群众等。这些问题严重削弱了党员干部队伍的战斗力,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影响了经济发展的顺利进行。所以,当前,为了解决在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这些突出问题,为了进一步推进各项事业的发展,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和勤政为民之风。在巡视工作中,要鼓励各级领导干部做到“三个要”:一要使人讲真话,使参加座谈的同志能敞开心扉,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这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二要使人敢讲真话,鼓励参加座谈的同志抛开部门和地方的利益,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维护全局利益的角度出发,“畅所欲言”;三是听得进真话,巡视工作是广纳各方意见,广聚各方智慧,达到“言者无罪,问者足戒”的目的。

树立科学的政绩观,既是领导干部的个人行为,也是各级党组织的组织行为。在巡视工作要注意科学评价地方领导干部的政绩,鼓励各级领导干部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同时,全面、准确地看待其政绩:

一看政绩观 中组部部长贺国强曾经从五个方面对科学的政绩观作了阐述: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政绩观的灵魂和指南;要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的;要把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创造政绩的重要内容;要把重实干、求实效作为实现政绩的重要途径;要把党和人民的需求作为评价政绩的重要尺度。在巡视中,力争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围绕这五个方面树立和落实科学的政绩观,为贵阳市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做出贡献。

二看工作基础。有的地方上一任或上几任打下了很好的基础,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生活富裕、地方财力雄厚,现任领导工作就会很省力。致使部分新任领导任职时间

推荐巡视巡查上下联动心得体会报告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巡视制度,促进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中央巡视组工作,保证巡视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结合巡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中央巡视组(以下简称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巡视工作应当依靠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开展。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

第四条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党员有义务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应当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营造自觉接受监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有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协调配合

第五条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在接到巡视通知后,应当设立巡视工作联络组,负责与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视办)进行沟通联系,协调安排巡视组进驻有关事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被巡视地区、单位应当将巡视工作联络组组长及成员名单、责任分工、联系方式在巡视组进驻前通报巡视办。

第六条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在接到巡视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研究部署,做好以下工作:

(一)筹备巡视工作动员会及其他有关会议;

(二)准备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基本情况及述职述廉材料,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和本级退出领导班子岗位老同志人员名册、联系方式以及需要向巡视组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组织有关机关、部门配合巡视工作;

(四)其他配合、协调工作。

第七条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巡视组进驻后,负责以下工作:

(一)与巡视组组长商定配合开展巡视工作的有关事项;

(二)主持召开巡视工作动员会,并对配合巡视工作提出要求。

第八条巡视工作动员会结束后,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应向巡视组汇报工作情况,并组织有关单位作专题汇报。

第九条被巡视地区应当及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巡视工作的监督范围、监督内容、时间安排以及巡视组的联系方式、信访接待方式等情况;被巡视单位应当及时通过内部通报等方式在本单位、本系统公布上述情况。公布内容事先应当经巡视组组长审核。

第十条巡视期间,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协助巡视组开展以下工作:

(一)组织召开听取意见座谈会;

(二)安排有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

(三)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工作;

(四)安排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协助巡视组做好对专业性较强或者特别重要问题的了解工作;

(五)巡视组需要协助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群众与巡视组进行个别谈话时,应当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第十二条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机关、部门要按照巡视组的要求提供开展巡视工作必需的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档案、会议记录等。

第十三条巡视期间,被巡视地区、单位要及时将下列情况向巡视组通报:

(一)拟召开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党委全委会议、党委扩大会议、行政领导班子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等重要会议以及拟举办的重大活动;

(二)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案件等涉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事件;

(三)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被立案查处或者拟对重要干部进行调整的情况;

(四)拟作出的事关本地区、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

(五)其他需要向巡视组通报的重要情况。

第十四条巡视期间,被巡视地区、单位要配合巡视组做好相关信访工作,及时将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事项处理情况通报巡视组。

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对向巡视组反映问题的集体上访事件,在听取巡视组意见后进行妥善处置,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巡视组。

第十五条巡视期间,被巡视地区、单位存在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巡视组按规定提出处理建议后,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要进行专题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向巡视组反馈。

第三章整改落实

第十六条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按照巡视组的要求,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巡视组对本地区、本单位巡视情况的反馈。

第十七条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对巡视组按规定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应当在党委常委会议或者党组会议上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认真进行整改。

被巡视地区、单位应当自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通过巡视办报送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并且自整改方案报送之日起12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第十八条整改结束后,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特殊情况外,被巡视地区的整改情况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同级政府、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市(地、州、盟)党委领导班子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范围内公布;被巡视单位的整改情况应当在中层以上干部范围内公布。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整改情况,被巡视地区要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予以公布,被巡视单位要通过内部通报等形式予以公布,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第十九条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对巡视组反馈的情况、提出的工作建议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巡视组作出说明。意见不统一时,也可以直接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第二十条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收到巡视办按照规定移交的办理事项后,应当召开党委常委会议或者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办理方案,组织落实,并按照规定的时限向巡视办反馈办理情况。

第二十一条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在接受巡视组组长、副组长受纪检机关或者组织部门委托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者提醒谈话时,应当实事求是地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四章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二条被巡视地区、单位要配合巡视组做好巡视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廉洁自律等工作,不得赠送礼品、礼金,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为巡视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本人支付的费用,不得邀请参加庆典、剪彩等活动,不得安排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舞会等。

第二十三条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四)暗示、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的;

(五)对反映情况的干部群众以及巡视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六)有其他干扰巡视工作行为的。

第二十四条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和干部群众可以对巡视组和巡视工作人员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有权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巡视办反映,也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组织反映。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参照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中央纪委商中央组织部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巡视巡查上下联动心得体会报告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巡视反馈会议结束后,xx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反馈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各部门、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基础和政治基础。

(二)认真制定方案,明确整改责任

按照“问题导向、凸显重点,统筹兼顾、标本兼治,上下联动、务求实效”的整改原则,结合xx实际,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台账,每一项任务都明确了责任领导、配合领导、责任部门、配合部门。把落实整改工作与促进xx内涵发展相结合,以严实深细的作风,拿出过硬的措施,确保整改任务落实率、问题线索处置率、信访事项办理率达到100%。

(一)针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待加强。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按照省委开展“xxx”活动的部署,进一步提升xx领导班子的政治站位,加强自身建设。领导班子从严自律学习,把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xxx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基本教材,做到挤出时间学、原原本本学、系统深入学、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在新时代xxx建设中的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二是不断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采取专题集中学习研讨与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活动相结合的方式,把理论学习与单位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向纵深。

(二)针对“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有待加强,净化政治生态不够有力。肃清xx恶劣影响不彻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加强xx党委自身建设,努力做到带头加强党性修养,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二是落实《xx贯彻落实全国xxx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方案》。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三是认真开好xx党委领导班子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xx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xx领导班子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聚焦党的政治建设,围绕巡视组反馈指出的突出问题,结合肃清xx恶劣影响和“三个决不允许”,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查摆剖析问题、对照检查,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经省委组织部批准,于xxx月x日召开了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xx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会议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开展思想斗争,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明确了工作方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认识全面彻底肃清xx恶劣影响的极端重要性,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是健全保障机制、传导压力,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xx党委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心中有责任,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三)针对“组织建设薄弱,选人用人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坚持党员领导到分管联系单位讲党课制度,加强分管领导与联系单位之间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狠抓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进行抽查督导。完善“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严格落实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党员组织生活内容、形式和要求,加强指导督促,防止组织生活平淡化、随意化、庸俗化。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并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党支部书记的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落实xx最近制定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坚决杜绝“圈子文化”和“码头文化”,始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真正把好干部的标准落到实处。xx党政领导坚持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通过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约谈等,深入了解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对确实存在问题的,提出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到位。

(四)针对“作风建设不够扎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密切联系群众,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断强化群众观点、宗旨意识、公仆意识,深刻认识特权思想的危害,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认真落实领导接待日制度,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调研,认真听取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市长信箱”等各种途径作用,畅通师生诉求渠道,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转变观念,认真抓好工作落实。认真改进调查研究,切实提高调研实际效果,继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敢为人先的勇气推进各项工作。三是带头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规定,尽量压缩不必要的行政开支,坚决反对特权现象和铺张浪费。四是坚守底线,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坚决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坚持履行“一岗双责”,在实际工作中努力做到勤修身、严立戒、常知足、慎用权,严格按章办事,坚决改正基层有些同志对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到位和xx“特殊论”的错误观念。

(五)针对“纪律建设不够严实,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还需进一步巩固发展。”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不断增强廉政意识。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入心入脑。通过多种形式特别是结合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尤其是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的廉政宣传教育,警示教育。二深挖廉政风险隐患,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通过信访线索深挖廉政风险点,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及时对党员干部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约谈提醒,切实抓早抓小。三是切实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凡是有政治、组织、廉洁问题的反映,一律必查必核。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持续保持威慑力。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的责任。

(六)针对“文山会海问题反映依然集中,有的地区、部门仍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一是健全发文审批制度,减少文件数量。国家法律法规已作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可发可不发的简报一律不发,已有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重复发文。二是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审批制度,减少会议数量。各部门每年年初将当年需要召开的单位性大型会议报备xx党委办公室,并经xx同意后方可召开。除上级指示或xx党委决定外,不在xx年度会议计划之外临时动议召开覆盖单位系统的会议。

xx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我们将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坚持以严的要求、实的行动,充分利用好前期的整改成果,持续抓好抓实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一) 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领导干部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五个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继续抓好后续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在持续整改过程中,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善始善终,持续推进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整改职责,研究解决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跟踪督办和检查问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整改落实“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

(三)要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在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到位、不落实造成的,因而整改工作的实际效果特别是出台的制度、措施还需要深入观察,因此要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的督查,适时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逐条逐项查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取得实效、建章立制是否完备等情况。通过“回头看”,认真总结梳理成绩,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分析研究深层原因,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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