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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电保热保民生心得体会及收获 保电感悟心得(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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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电保热保民生心得体会及收获 保电感悟心得(六篇)
2023-01-11 23:05:55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2保电保热保民生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维修部对本公司客户实行24小时服务制。其中8小时正常工作时间针对用户需要实行定点定员保养方式,其余时间实行紧急招修服务,绝不推迟怠慢,维修部员工针对客户不同梯种维保内容,严格按公司维修保养质量标准完成,维修部经理将直接参与维修保养质量指导、监督及检查工作,并按客户要求不断提供完善服务。

所有维修员工必须一丝不苟地工作,对维修结果、故障原因、排除故障方法、防止发生措施,一一记录备案,实践公司:“我们的工作为用户,服务于用户”的售后服务方针。

1. 目的

该制度是为了有效地管理各维修片区,明确各自的职责,合理地安排任务,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工作从而更加高效地完成工作而制定的;该制度的制定有利于保障日常工作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该制度仅适用于工程部对各维修片区的管理。

3. 工作职责和要求

3.1. 公司维保电梯按地理位置划分区域,各区域由片区主管负责,片区主管下设各个班组。

3.2. 各个维修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完成各电梯的维修、保养及其它任务。

3.3. 工程维修班组负责日常维修、保养的工作。

3.4. 贯彻执行电梯技术条件和机械设备维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使所维修、保养电梯能够达到国家、本企业的现行标准要求。

3.5. 对维修、保养电梯的资料保管及收集工作,资料交工程部存档备查。

3.6. 认真做好例保、维修、季检工作,协助公司做好安全质量检查监督工作。

3.7. 片区主管必须配合工程部经理管理好电梯,及时向经理汇报工程进度,做好电梯的调试工作及解决维修上遇到的技术问题,确保电梯维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3.8. 做好有关服务工作,产品质量资料的收集工作,遇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9. 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各班组应爱护工具负责工地的材料保管。

3.10.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 安全守则

4.1. 各施工班组应定期检查本组的工具、设备及各安全用品,确保其工作可靠,排除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如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及时报主管部门处理。

4.2. 各班组在日常的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时刻将安全放在首位,如有发现违反相关的制度将受相应的处罚。

4.3. 注意日常生活用电安全,切忌麻痹大意造成人身伤害;应有防火意识,杜绝火灾隐患。

5. 文明生产

各班组应注意自身的言行,不能做出有损公司声誉的行为。

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及时解决处理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和其它要求,加强质量信息反馈系统的动作,特制定《维修保养》质量反馈信息处理制度。

1、 公司设立质量投诉电话,专门接受在用电梯的质量反馈信息,电话号码:xxxxxxxxx,联系人:小胡

2、质量保证部负责信息的处理工作,维修保养队专门提供期内保修服务,维保人员应业务精湛,行动迅速,服务优良。

3、 电梯急修

(1)在接到客户反映的电梯质量问题通知后,接障人应即填写《电梯故障维修记录卡》,在相应栏目中如实填报客户名称、联系人和电话、接障人、时间和报障内容。将用户反映的质量意见和问题,尽快报告给片区主管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2)维保人员在维修过程,要求急用户所急,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维修时必须挂检修停用牌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尽可能以最快速度解除故障。

(3)维保人员应填写“故障修理记录”中维修记录及建议内容,交用户确认签字,并于完成任务一个月内交回工程部,重大或未能及时解决的质量问题5小时内呈报工程维修部、由工程部召集技术骨干、共同协商、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

(4)工程部每月初应将上月处理好的《电梯故障维修记录卡》收集整理交资料档案室入档。

1、由片区主管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度安排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常规的维护与检修工作例行检查、检修和调整、使电梯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2、维保人员在接受任务后,应带好《电梯保养记录》,根据表中内容进行保养,完工后填好记录并在客户签名确认后交回工程部。

3、工程部每月初应将上月处理好的《电梯保修、保养定期检查记录表》收集整理交资料档案室入档。

2022保电保热保民生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20xx年,我县电保工作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各部门的职能作用,突出重点,持续推进电保工作有效开展。现将我县20xx年度电保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县电保办自成立以来,加强了组织领导工作。从工作需要出发,今年6月份,我县调整了电保工作领导小组,并将电保工作纳入县绩效考核范围内。同时,电保网络向乡镇延伸,聘请了全县15个乡镇供电所长、国土所长为电保网络监督员,对57个重点村通过与村(居)协调,确定一名电力线路义务巡视员,发现有可能危及线路和电力设施的行为,及时向县电保办报告,电保办根据掌握的情况,迅速派员,到场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调整及监督网络的成立,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形成了覆盖到边的各行业、各领域的责任体系,使我县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了部门主导、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

县经信委十分重视电保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今年2月份根据县法制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考核和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通知》要求,电保办对电力行政执法持证人员(10人)进行了依法行政知识考核,平均成绩在94分以上,同时完成了行政执法证年审工作。通过专业的培训,增强了电力执法队伍力量。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依法对违反电力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正当,进一步规范了电力行政执法。7月份县电保办按照省、市电保办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下发了《关于开展县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三线同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目前正在清理上报阶段。同时对35kv及以下电力线路下鱼塘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进一步进行了梳理和统计,对全县电力线路下416口鱼塘,建立了一塘一档工作,全部制做了“禁止高压线下钓鱼”的标桩。

今年,县经信委与供电公司对往年遗留的安全隐患开展“回头看”活动,如:根据县政府挂牌督办的110kv东河变35kv东城308线、太集307线出线树障的清除问题的要求,元月8日,由经信委牵头会同县安监局综合办、镇及村、县供电公司共同协作,对树障的相关人员进行了电力设施保护知识的宣传,并责成相关人员配合解决树障问题,经过多次协调,终于在元月23日与村白露组达成协议,妥善解决。3月上旬,镇村组村民在110kv花龙415线18-19#杆塔保护区风违章堆土;镇村分水组村民在110kv石河443线84-85#、87-88#杆塔保护区内违章堆土;7月中旬,处理了10kv火车站线桐山街支线05号电杆和06号电杆线路保护区扩建房屋造成的重大安全隐患,对该户下达了停电通知,遏制了安全事故发生;9月初,建设单位飞人制衣公司扩建厂房,其承建单位将砼礶车泵管跨越35kv小池309线和10kv09线路保护区内违章作业。上述四处安全隐患经电保办牵头,安监、林业、供电、水利及相关乡镇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制订合理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全部限期整改完毕。

经电保办与县政府汇报沟通,将电力行政许可及非煤矿山用电列入我县行政审批范围。根据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要求,报送了我县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行政许可服务规范、时间责任矩阵追溯流程。7月15日,在县供电公司安全工作会议上,对电力行政许可的办理流程,需要提供的材料进行了宣讲,并就开展电力行政许可工作进行了布置。现已办结电力行政许可文书共四起,正在办理之中的五起。为扩大执法范围,加大执法力度,电保办以城区建筑行业电力行政许可为突破口,要求城区内凡建筑项目,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将电力行政许可作为前置审批条件,现已开始试点。待取得经验、条件成熟后,向全县推广,并向其他行业逐步延伸。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强与县各职能部门横向联系,加强合力,疏通办公渠道,理顺执法程序,形成联合执法,为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及县域经济的高速发展做出努力。

6月16日在县人民路举行的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现场,县电保办执法人员向广大群众发放了《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县电力行政许可审批办理须知》、《保护电力设施,构建和谐社会》、《涉电施工作业安全培训手册》等宣传图册以及“依法保护电力设施,携手共建和谐社会”手提袋600余份。11月13日,县经信委、供电公司在山里郞大酒店四楼会议室举办本县范围内规模以上企业、非煤矿山企业、“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涉电作业培训班,参加培训班的企业130多家,经信委分管领导对举办本期培训班做了强调,县电保办对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行政许可办理流程、需要提供的材料进行了宣传,布置了下步工作的重点,特别是“三线同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培训班上发放申请办理电力行政许可需要提供的材料等宣传资料150余份。同时在电视台、经信委网站上发出了《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公众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我县积极组织排查35kv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树障隐患,今年线路扫障共清除树1500余棵,竹2200余棵,制止违章建筑18起,有效地保证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同时积极参加全国安全宣传月活动,发放安全用电、执法用电宣传单等20xx余份,促进了电力安全群防群治作用,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确保了县域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典型案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遏制电力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和社会稳定。

2022保电保热保民生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冬季电热煤供应预警、协调和保障工作,确保全市冬季电热煤供应,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黑龙江省冬季电煤供应保障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哈尔滨市供热面积在700万平方米以上(含700万平方米)的电热企业冬季电热煤供应保障工作。供热面积在700万平方米以下电热企业由所在区县(市)政府负责。

各区县(市)政府应参照本应急预案制定本辖区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重大情况及时向市冬季电热煤供应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全市各有关责任单位在冬季电热煤供应保障工作中,必须遵循“协调一致、反应迅速、供热优先、保障有力”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确保冬季全市电热企业的用煤需求。

3.1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哈尔滨市冬季电热煤供应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铁路运力协调组、公路运输保障组、供热保障组、煤炭市场监察组5个工作推进组。

3.2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3.2.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执行副组长:市工信委主任

成员: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住房局、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公安交管局、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以及各区县(市)政府有关负责人。

3.2.2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主任:市工信委主任

副主任:市工信委分管副主任

成员: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派的联络员

3.3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3.3.1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冬季电热煤供应保障工作要求,协调解决全市冬季电热煤供应保障的主要问题,对冬季电热煤供应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并向省政府报告。

3.3.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区县(市)政府:切实承担本辖区保供热、保民生的主体责任,全力做好冬季电热煤供应保障工作。加大协调落实力度,加强与省内产煤地区及蒙东产煤地区的沟通衔接,支持企业足量采购、运输冬季电热煤和扩大储煤场地建设。会同市住房局等部门做好本辖区供热保障工作,重大情况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市工信委:负责向省工信委汇报沟通冬季电热煤供应保障情况,协调省工信委、哈铁路局解决我市重点电热企业煤炭运输的铁路运力问题。加强对全市重点电热企业用煤、存煤和铁路运力情况的监测,及时掌握供需状况。紧急情况下请示省工信委下发调度令,确保我市电热企业和居民的供热需求。

市住房局:负责对哈物业供热集团和重点供热企业用煤、存煤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加强供热质量监管,确保达到供热标准。协助各区政府解决供热企业供热问题。

市安监局:负责监测煤炭生产情况,督促辖区内煤矿企业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照330个工作日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煤炭生产。加强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煤炭道路运输应急组织,加强公路路面维护,提高公路运输保障能力,确保冬季电热煤运输畅通,并协助电热企业做好公路运力组织工作。

市公安交管局:负责维护公路交通秩序,紧急状态下建立冬季电热煤运输绿色通道,维持冬季电热煤公路运输秩序。

市发改委:协调省物价部门必要时出台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有效维护煤炭市场价格稳定。

市国资委:监督检查所属出资国有电热企业供热情况并纳入年终考核范围。

市城管局:负责城市路面清冰雪工作,保障冬季电热煤运输道路顺畅安全。

市环保局:负责冬季供热期间电热煤对环境质量影响的监测。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流通领域煤炭质量的监管,维持煤炭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煤炭市场价格监管,严查煤炭经营企业恶意囤积冬季电热煤、哄抬煤价等违法经营行为。规范煤炭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将不诚实守信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

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负责加强电力供需预测,科学安排发电调度。按照政府、上级调度下发的发电计划,与电热企业协商,在确保电网安全和供热需求前提下,报请省电力公司及时调整发电机组出力,根据电网运行实际情况,适时减少或停止外送电量。

3.3.3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对我市各主要电热企业用煤情况进行监测;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协调解决冬季电热煤供应保障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协调、指导有关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对冬季电热煤供应问题进行督办协调。

3.3.4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牵头单位为市工信委。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工作的牵头协调及日常监控工作,向省工信委报告重大事项。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组织调用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2家冬季电热煤应急储备中心的储备煤,缓解电热企业应急用煤需要。

(2)铁路运力协调组:牵头单位为市工信委。负责冬季电热煤铁路运输的协调服务工作。

(3)公路运输保障组:牵头单位为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城管局。负责煤炭公路运输保障工作,加强公路路面维护,保障冬季路面清洁安全,维护公路交通秩序,紧急状态下建立冬季电热煤运输绿色通道,加强冬季电热煤运输的交通安全检查,保障冬季电热煤公路运输秩序。重点确保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2家冬季电热煤应急储备企业到相关重点监控电热企业的道路畅通。

(4)供热保障组:牵头单位为市住房局、市国资委、市安监局。负责对全市重点供热企业用煤、存煤情况进行监测,加强对市级国有供热企业的考核和监管,确保达到供热标准。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和指导协调,强化电热企业安全监管,确保电热企业安全生产运行。

(5)煤炭市场监察组:牵头单位为市市场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负责煤炭质量监管,严查恶意囤积、哄抬煤价等扰乱煤炭市场秩序行为,确保热电企业用煤质量和稳定供应。

4.1ⅲ级应急状态。全市重点监控电热企业冬季电热煤库存量高于7天(含7天)的警戒库存,低于15天(含15天)的合理库存。

4.2ⅱ级应急状态。全市重点监控电热企业冬季电热煤库存量2天(含2天)至7天以下。

4.3ⅰ级应急状态。全市重点监控电热企业冬季电热煤库存量2天以下。

(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2)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

(4)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热电厂

(5)国电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

(6)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

(7)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8)哈投集团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9)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

(10)威立雅(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

(11)捷能热力电站有限公司

(12)黑龙江宏通热力有限公司

(13)黑龙江省鑫马热电集团呼兰有限公司

市工信委负责启动和解除应急响应状态,对全市重点监控电热企业用煤、存煤情况实行按日监测。市住房局对全市供热企业用煤、存煤情况实行动态监测,掌握供热企业用煤需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送《哈尔滨市重点电热企业进、耗、存煤监控日动态表》及协调解决情况,据此作为日常协调和应急处置的依据。遇有重特大疑难问题时,由执行副组长(或委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并将有关情况报领导小组组长和省工信委。

6.1ⅲ级应急响应

6.1.1进行巡视督查。市工信委派出巡视督查组,对电热企业存煤、用煤、运输等情况进行实地巡视,对各部门、各单位协调解决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应急响应工作落到实处。

6.1.2优先保障冬季电热煤运输。市工信委将重点监控电热企业存煤监测数据提供给省工信委和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铁路局按照省政府确定的运输原则,统筹安排运力,优先保障冬季电热煤运输。

6.1.3增加应急煤储备。选择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2家库容20万吨以上的企业作为全市冬季电热煤应急储备企业,市工信委负责帮助其优先协调煤源和运力,在ⅰ级应急响应时,调用其存煤缓解应急用煤需要。

6.1.4测算当期保供热运行的最低煤耗组织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热电厂、国电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等5户主力电热企业测算不同气温条件下保障供热底线的最低耗煤量,据此作为应急状态下煤炭统筹调剂、确保底线的依据。

6.1.5开展有针对性的协调工作。对个别存煤偏低、有可能威胁发电、供暖安全的重点监控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帮助其落实煤源、协调运力,保证其用煤需求。

6.2ⅱ级应急响应

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6.2.1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热电厂、国电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等5户主力电热企业实行“以热定电”,在不影响供热的前提下,适度调降发电负荷,减少日耗煤量。

6.2.2接到市重点监控电热企业求助申请后,市工信委组织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对电热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协调解决。对事权在市里的,由市工信委协调解决;对事权在省里的,由市工信委报请省工信委协调解决。

6.3ⅰ级应急响应

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6.3.1由市工信委、市住房局会同所在区政府派驻工作人员,共同对重点监控电热企业实施驻厂督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及5个工作推进组立即开展相关工作。

6.3.2提升“以热定电”级别。采用保障供热底线的最低煤耗调度电厂运行,最大限度减少日耗煤量。

6.3.3就近调配保供煤源。调配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2家冬季电热煤应急储备企业的储备煤源,缓解电热企业应急用煤需要。

6.3.4请求省工信委给予支援。提请省工信委向哈尔滨铁路局下达调度令,科学调度出省煤炭量,逐步扩大限制煤炭出省量,增加蒙东煤落地量,转供哈尔滨市冬季电热煤应急。

2022保电保热保民生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今年以来,国内能源供应持续紧张,价格一直高位运行,潍坊市煤炭、气源价格均创历史同期最高纪录,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形势严峻。据国家气候中心消息,今冬将形成“拉尼娜”现象,预测北方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可能出现极端天气,供热运行调控难度将进一步加大。在多种不利因素叠加的形势下,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保暖保供工作部署,潍坊市出台了《潍坊市20xx-20xx年供热季保暖保供八条措施》,全力保障全市能源稳定供应和群众温暖过冬。

前期国内煤炭价格持续高位,标煤价格一度超过3000元/吨,达到去年同期的3倍以上,目前虽有回落,但也维持在20xx元/吨左右,与往年相比供暖成本大幅增加,煤热价格严重倒挂。按规定,政府应在采暖季结束后对居民采暖价格倒挂部分进行补贴。为缓解供热企业购煤储煤资金压力,潍坊市委、市政府决定,由财政部门为中心城区热源企业预拨 1.05 亿元煤热价格补贴,专项用于提前储煤。其中,向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预拨20%,其他热源企业预拨50%。其他县市、开发区根据自身实际确定预拨比例进行预拨。

今年,潍坊市入选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名单,获得中央资金支持在全市推广农村清洁取暖。据统计,今年全市新增农村清洁取暖“气代煤”用户17.1万户,其中,中心城区新增6.87 万户。根据全省农村“气代煤”用户冬季平均每户用气600立方米测算,中心城区本采暖季将新增用气4122万立方米。潍坊市农村“气代煤”用气全部属于今年新增用气,无法纳入上游供气单位制定的年度供气计划。为保障农村“气代煤”用户温暖过冬,各燃气企业只能高价采购冬季调峰气满足“气代煤”用户用气需求。由于今年国内天然气供应总体形势紧张,导致今冬调峰气价格飙升,今年12月和明年1月份的调峰气价格已超过8元/m。

中心城区清洁取暖“气代煤”用户天然气售价为2.8元/立方米,且不执行阶梯气价,燃气企业购销差价很大。为减轻燃气企业亏损,充分调动燃气企业采购冬季调峰气的积极性,保障供气稳定,市区两级财政按照2元/立方米标准,对燃气企业采购的保障清洁取暖“煤改气”用户气量进行临时气价补贴,预计总补贴金额约 8244 万元。补贴后仍然存在的购销差,由燃气企业通过日常经营逐步消化。其他县市、开发区新增农村清洁取暖“气代煤”用户用气购销差,由当地结合实际确定标准进行补贴。

潍坊市所需煤炭主要从河北、山西、内蒙古等省区和省内的泰安市、济宁市输入,采用铁路、公路和少量海上运输方式,煤炭供应及运输受外部条件影响较大。

(一)加大煤电热力企业储煤。为确保今冬明春供暖用煤,市委、市政府部署多渠道保障供应。发改、城管等部门对全市35家主要热电企业、热源企业储煤量、购煤量进行日调度,督促各企业千方百计拓展煤源,提高煤炭库存,确保统调热电企业煤炭库存可用天数不低于20天,其他热源企业不低30天。

(二)做好政府应急煤炭储备。潍坊市财政安排贷款贴息资金130万元,以政府采购方式继续立5万吨冬季供热政府应急煤炭储备,保障中心城区冬季供热应急需求。目前,5家煤炭承储企业已确定,市级5万吨政府应急煤炭储备已落实到位。储备期间,按现行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由市财政给予补贴。承储期结束后,按照合同规定的存储时间、确定金额予以兑付。其他县市、开发区按照储备量可用天数不低于3天的标准建立县级应急储备。

面对今年煤炭、气源价格居高不下的不利局面,潍坊市委、市政府坚持民生为本,决定维持居民用热用气价格不上涨,不增加居民负担。因煤炭和气源价格上涨造成的成本倒挂,通过政府补贴和企业消化的方式解决。其中,中心城区居民采暖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算,一般用户仍为23元/平方米,低保户仍为19元/平方米,差价部分由同级财政承担解决;居民生活用气仍执行现行阶梯气价,第一档气价2.80元/立方米,第二档气价3.36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4.20元/立方米。燃气壁挂炉用户年用气量在1000立方米(含)以内的,执行第一档气价2.80元/立方米;1000立方米(不含)~1200立方米(含)的,执行第二档气价3.36元/立方米;1200立方米(不含)以上的用气量,执行第三档气价4.20元/立方米。各县市、开发区同样执行现行气价政策,不得提高居民生活用气价格。

结合成本监审情况和煤炭、气源价格大幅上涨的实际,综合考虑价格水平、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对非居民用热、用气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一)非居民用热价格已经调整到位。中心城区非居民生活采暖用热实行政府指导价,20xx-20xx年采暖季终端基准销售价格由74.2元/吉焦调整为81.6元/吉焦;采暖价格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的,由28.3元/平方米调整为31.1元/平方米。调整后的非居民供热销售价格居全省第8位,处于16个地市中游水平。

(二)及时调整非居民用气价格。下一步,将根据非居民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适当调整非居民用气价格,在兼顾用户承受能力的前提下,疏导价格矛盾,维护供用气双方利益。

近年来,供热企业实施热源升级改造、管网汽改水、直供到户等供热工程,投入资金量大。今年能源价格高位运行,影响到供热企业正常热煤储备。潍坊市金融业监管部门针对煤炭企业、电力热力生产供应企业融资需求,积极开展各类金融服务业务。

(一)拓宽融资渠道。围绕重点煤炭企业、电力热力生产供应企业购煤等合理的融资需求,积极向各银行机构推介,通过开展首贷培植行动、银税互动等,在市场化双向选择的基础上,让企业的存量融资得到接续、合理增量融资得以满足、高成本融资工具得到替换,解决企业合理化的融资需求。

(二)积极推介创新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探索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尤其是加大固废贷、环保领域特许经营权贷款、环保收益权产品等绿色信贷产品的推广力度。

(三)发挥好金融辅导员制度的作用。将有意愿接受金融辅导的企业,纳入金融辅导范围,帮助企业理顺财务管理,提升经营能力,为企业提供金融政策宣导、信用培育、资本市场服务和保险服务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为有效应对可能因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等造成的能源供应短缺问题,按照有序用能预案,实施有序用电和天然气“压非保民”,切实保障群众生活用能不受影响。

(一)科学调控生产用电。潍坊市发改委会同市供电公司对全市有序用电方案进行了进一步优化,重点限制“两高”项目用电,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电及涉及公众利益和国家安全重要用户的用电需求,并综合运用需求响应、避峰生产、错时生产、轮流生产等手段,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供热供气企业是重要的民生行业,属于重要保障用户范畴,将会给予优先保障,以维持供热供气政策运转。

(二)适时启动天然气压非保民机制。预计全市今冬天然气最大日需求量将达到1000万立方米,潍坊市发改委、潍坊市城管局组织制定了全市20xx-20xx采暖季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并组织各县市、滨海、峡山开发区及各燃气企业分别制定了各自应急预案。落实天然气工业用户调峰清单,分别制定了10%、20%、40%三级压减计划,当供气缺口达到总需求量的相应比例时,各地将通过组织工业调峰用户调产调休、能源替代等方式,压减非居民用气,确保居民生活、采暖不受影响。

以保障供热用煤安全顺畅为目标,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市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在广泛征求相关供热及运输企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联合下发了《关于保障供热用煤运输车辆畅通的通知》,制定今冬明春供热用煤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和发放“绿色通行证”等措施,确保今冬明春供热用煤不间断。

(一)坚持特事特办,确保运输畅通。自即日起至采暖季结束,在全市范围内启用供热用煤运输“绿色通道”和发放“绿色通行证”,为供热用煤运输车辆提供保通服务。运煤车辆“绿色通道”由各地公安交警部门会同交通运输及属地供热企业等部门单位商定。“绿色通行证”由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属地供热企业及公安交警部门商定通行证式样和发放范围、对象。在供热用煤运输“绿色通道”行驶、持有“绿色通行证”的运煤车辆,公安、交通、环保部门将尽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对违法的供热用煤运输车辆,坚持做到快检查、快处理、快放行;对其他轻微违法的供热用煤运输车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扣车、不卸载、不处罚。对借机严重超载的煤碳运输车辆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门要快处置、快放行;对发生交通堵塞的,及时采取警车引导等有效措施,确保运煤车辆不被阻滞。遇有重污染天气需特殊管控时,按市环委会通知要求实施。

(二)加强道路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各地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路面执勤人员,加强对危险、结冰路段的排查力度,及时清除路面积雪和结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和路段提前设置明显标志。在供热企业、煤场周边主要运煤道路和复杂、拥堵路段,将增派路政人员和执勤民警,必要时警车引导,确保供热用煤运输车辆顺利通行。对需要进入市区、县城城区的送煤车辆,优先办理入城通行证或暂免查验入城通行证。

(三)加强督导检查,规范执勤执法。教育引导路面执勤执法人员要全力保通,不得随意拦截检查运煤车辆,同一车辆同一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已被有关执法部门查处的,其他执法部门不再重复处罚。对故意违规查罚供热用煤运输车辆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022保电保热保民生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确保消防报警系统正常运行,经协商就甲方有关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委托乙方维护保养,维保期自 20xx 年 5 月 1日至 20xx 年 4 月 30 日止。

二、甲方应提供消防系统的档案资料(工程竣工图、验收报告、检测报告、编码表等),并保证移交乙方维保的消防报警系统运转正常,以便乙方开展日后的维保服务。

三、维保期间乙方应确保甲方的消防报警系统能正常运行,全部设备均能达到消防使用范围的要求。

四、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甲方应在乙方服务过程中提供尽可能的帮助;乙方应主动了解、熟悉该消防报警系统的运行情况。

五、乙方的服务承诺:

1、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的24小时内派人修复(如遇特殊情况,说明原因后可适当调整);

2、每月一次上门服务,包括巡检、回访、维护及操作讲解,使消防设施管理责任人熟悉本系统的基本操作规范和一般自检技术;

3、免费进行烟感测试;

4、免费更换打印纸、色带;

5、免费进行点位移位(仅限10个点位以下,增加材料另计);

六、乙方的优惠服务:

1、探头清洗收费标准为50元/只;

2、涉及设备、材料更换的按成本价收取,免收人工费。

七、根据甲方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现状,双方约定维护保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贰万 元/年,付款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签订协议后一次付清 。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不能擅自拆、装、移该系统的每一个部位,如要变动则应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处理。

2、维护保养期内乙方不承担因人为破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维修费用及更换材料设备的费用。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维保电话:

年 月 日

2022保电保热保民生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为了更好的落实咸阳供电分公司咸地电发【20xx】12号《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保电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今年的供电形势、以及日常开展的隐患排查等工作,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春节保电工作安排,现将春节期间开展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结合实际情况,成立了“春节”保电组织机构。确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生技、安监、市营、及各站所长为成员成员的保电领导小组。保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赵峰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春节保电工作。

一、我局全面细致地安排和部署春节期间安全保供电工作,加强与政府、媒体、上级电网的沟通。向社会公布电力抢修电话,要求xxx客服工作人员24小时保证电话的畅通,耐心解答客户的询问。

二、制定了详尽的春节保电预案,并根据今年天气变化对预案进行了及时修订,启动了《“双节”保电预案》,对基层站所的备品备件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补充,保证了春节期间安全可靠供电。汽车班节前保养了车辆,购置了防滑链,保证了随叫随走。

三、根据元月份安全生产月排查的隐患,我局开展了大面积的治理消缺工作,各基层站所对辖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夜巡工作,特别对接点放电现象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更换丝具有效保证了春节期间电网的稳定可靠。

四、大年三十初一局领导对各基层站所值班同志进行了慰问,要求值班人员认真值班,发生事故时能迅速处理,同时要求全局职工24小时开机,以防冰雪天气大面积停电时能迅速集结抢修队伍。

五、20xx年2月14日0时40分左右,我局所辖城区公网西关北100kva配变,因低压线路短路,造成户外配电柜及配变烧毁。事故发生后,我局总值班及城区供电所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抢修,并于12时30分恢复供电。

六、我局较为圆满的完成了春节期间的保电任务。

1、全局电网运行安全可靠,电压合格率99.6%,供电可靠性99.9%,无重大事故发生。春节期间最大日负荷出现在2月13日20时18分约为220000kw;最小日负荷出现在2月14日4时16分约为16000kw。

2、全局35kv线路及各变电站主设备运行正常,10kv馈路没有发生接地、跳闸和线路事故,各站所保电小组24小时值班待命。

3、春节期间车辆未发生任何事故,值班司机均能坚守值班岗位。

春节期间泾阳电网运行正常,保证了广大居民的正常生活用电,使全县人民度过了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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