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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项目人员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精准扶贫培训心得体会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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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项目人员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精准扶贫培训心得体会范文(5篇)
2023-01-10 20:07:38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扶贫项目人员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一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依规,突出扶贫特性,充分考虑扶贫项目资产受益群众的特殊性,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充分调动受益群众的积极性;坚持权责明确,实施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类别扶贫项目资产属性,落实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坚持规范运营,提高管护效益;坚持公开透明,引导群众参与的原则,严格落实公示制度,提高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运营的透明度。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框架下,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防止扶贫项目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二)工作目标

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资金及后续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全面摸清资产底数建立台账,科学界定产权归属,分类管理,合理纳入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或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明确扶贫项目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等,有效解决扶贫项目资产“属于谁、谁来管、如何管”和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属于谁、谁来分、如何分”等问题,防止扶贫项目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持续发辉效益。

(三)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突出益贫特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在现有制度框架下,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相衔接,遵循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及行业管理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扶贫项目资产受益群体的特殊性,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原则上下放到镇(乡、街道)和村(社区),充实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充分调动村级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2.权责明晰,实施分类管理。按照产权归属落实后续管理责任,扶贫项目资产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根据资产属性不同,公益性资产遵循“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经营性资产遵循“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到户类项目资产遵循“谁所有、谁维护”的原则,对扶贫资产进行日常管护。按资金来源,主管部门负主要监管责任,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业务指导责任。注重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

3.规范运营,提高管护效益。在权属明晰化基础上,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时做好移交工作,进一步健全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登记备案、运营维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和监督管理等制度体系,确保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公益性资产高效运转,提高扶贫项目资产管护效益。

4.公开透明,引导群众参与。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提高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运营透明度。充分发挥脱贫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切实保障脱贫群众对扶贫项目资产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

(四)资产管理范围

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主要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通村通组路及产业路等财政贴息资金、农村饮水安全资金、教育扶贫资金、医疗扶贫资金等)、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定点帮扶资金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纳入管理范围,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进行管理。

1.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包括农林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经营性旅游服务设施、经营性电商服务设施、经营性基础设施、光伏电站等固定资产,以及直接投入资金到市场经营主体形成的股权、债权等权益性资产)。

2.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等(包括通村和通组公路、产业路等道路交通设施,农村水利及安全饮水设施,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供电等公益性基础设施)。

3.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支持脱贫户发展所形成的生物性资产或固定资产等。

(一)全面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遵循“谁主管、谁排查”的原则,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联合镇(乡、街道),结合本部门实施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应统计尽统计,确保2021年11月30日前全面摸底排查完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投入扶贫建设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按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到户类资产分类管理。其中衔接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定点帮扶资金等项目资产区乡村振兴局负责清理排查;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项目资产由资金整合后的项目主管部门及地方债券资金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清理排查,财政部门负责指导;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项目资产由区生态移民局负责清理排查;通村通组路及产业路等财政贴息资金项目资产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清理排查;农村饮水安全资金项目资产由区水务局负责清理排查;教育扶贫资金项目资产由区教育局负责清理排查;医疗扶贫资金项目资产由区卫健局负责清理排查;发展改革、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林业、民族宗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供电、能源等其他渠道投入脱贫攻坚资金项目资产由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清理排查。  

1.经营性资产主要摸排农林业产业基地、农业生产加工设施、经营性旅游扶贫服务设施、经营性农村电商服务设施、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等固定资产以及扶贫资金直接投入市场经营主体形成的股权、债权等权益性资产。

2.公益性资产主要摸排通村和通组公路、产业路等道路交通设施,农村水利及安全饮水设施,农村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供电等公益性基础设施。

3.到户类资产主要摸排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的种养殖产业基地、家庭农场、手工作坊等,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等。

(二)明确项目资产权属和移交。结合农村集休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资金、谁移交、谁确权”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一次性确权到位。进行确权后,确权部门及时将确权登记表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并同步做好资产移交,并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或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明确扶贫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及监督权等。对易持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等属于不动产的,依法办理确权登记。

1.到户类资产:原则上不用确权和移交,由农户自行管理。

2.公益性资产:项目建成后,按照项目资金批复单位、实施单位和项目所在地共同协商的原则,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权和管理。

3.经营性资产:一是单独到村实施的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尽可能明确权属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难以明确到个人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应明确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并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有序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二是跨村实施的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按投资比例确定所有权比例,由镇(乡、街道)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所有权归属事宜,在项目所在村(社区)和镇(乡、街道)政府所在地公示无异议后,镇(乡、街道)政府向所有权村(社区)发放确权证书,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产权归属村集体。三是由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跨乡镇实施的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按投资比例界定或事先约定各村(社区)的所有权,在项目所在村(社区)和镇(乡、街道)政府所在地公示无异议后,向所有权村(社区)发放确权证书,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产权归属村集体。由平台公司实施的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区级人民政府确定所有权,属于国有资产的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属于村集体的纳入村集体资产管理。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结束后,项目实施单位向资产所有权单位移交相关项目建设档案资料(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项目档案资料可由原项目实施单位保管,但要在移交清单中注明项目档案资料所在单位),权属归村集体的扶贫资产档案由所在地的镇(乡、街道)统一管理。项目实施单位与资产所有权单位签订扶贫项目资产移交管护协议,填写扶贫项目资产移交清单,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三)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按照“区级统管、镇乡监管、村级直管、群众监督”的原则,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监督管理。区乡村振兴局负责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统筹协调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各项工作。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和督促镇乡抓好本行业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相关工作。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根据行业领域资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负责本行业实施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摸底、科学界定资产权属及移交,负责指导扶贫项目资产所有权人进行资产信息登记、建立资产管理台账等工作,并将管理台账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镇(乡、街道)负责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运营的日常监管。村集体负责担负起对确权到村(社区)扶贫项目资产的直接管理责任。

(四)分类登记项目资产信息。在确定扶贫项目资产权属的基础上,按照经营性、公益性、到户类资产分别分类登记造册(三本台账),建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登记内容主要包括资产名称、类别、购建时间、数量、单位、原始价值、资金来源、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收益权人、收益分配及资产处置等信息。扶贫项目资产状况发生变动的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做到内容无遗漏、数据无差错。

(五)规范项目资产管护运营。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确权后,根据扶贫项目资产特点,明确项目资产管护主体责任,建立相应后续管护制度,明确具体责任人,落实管护责任。引导受益主体参与管护,鼓励各地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

1.到户类资产由农户自行管护,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帮扶,使到户类资产更好发挥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作用。

2.公益性资产要加强后续管护,完善管护标准和规范,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未确权给村集体的,如农村教育、卫生健康、供电、文化广电旅游等设备设施,由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标准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管护力量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边缘户参与管护。属于村集体的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可由村集体经营收益、地方财政资金统筹解决。对供水系统等易损耗、易损坏的公益性资产落实受益者责任,引导其参与管护,自觉缴纳有偿服务和产品的费用。其他未明确事项,可参照《钟山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执行。

3.经营性资产要加强运营管理,注意风险防控,完善运营方案。明确运营主体,可采取承包、托管、租赁、合作等方式落实运营主体,确定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注重风险防控。确权到村集体的要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由村集体提出运营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镇(乡、街道)政府或区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合规性审查,并公示公告后,由所有权人与经营者签订合同(协议)。经营方式的确定和变更,应通过民主决策等程序确定并报上级备案。区级统筹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由区级明确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部门经营,经营方案提请区级人民政府审议决定。属于国有资产的,由相关行业部门或镇(乡、街道)政府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鼓励各相关区直单位和镇(乡、街道)探索扶贫项目资产量化入股参与“三变”运营模式,多渠道增加农户资产性收益,可根据实际,成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公司,实行集中统一管护运营,管护经费根据运营方案原则上从经营收益中列支。

(六)规范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使用。发挥扶贫项目资产的功能,收益分配以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为前提。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实施,严禁新的简单发钱发物和一分了之。属于村(社区)集体收益的,由村(社区)委会按照“村(社区)集体提方案、乡镇审批、县级备案”的流程,履行民主决策和公告公示等相关程序后进行分配。原则上村集体资产收益的20%作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公益金,80%以上主要用于防止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及其他困难群体返贫致贫;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护、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并结合个人家庭卫生、村庄整治等体现差异化分配,激励村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树立乡村文明新风尚。对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在村(社区)内提供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执勤值班等公益性岗位鼓励参加劳动取得收益,杜绝养懒汉和等靠要;对无劳动能力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重大困难户,根据家庭状况,履行相关程序后收益以分红的方式发放到户。属于镇(乡、街道)收益的,由镇(乡、街道)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分配方案,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属于国有资产的,收益分配使用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按照《贵州省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制度未予明确规定的,应通过民主决策程序进行收益分配。

(七)依规处置扶贫项目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集体和国有扶贫项目资产。确需处置的,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进行规范处置。属于村(社区)集休的扶贫项目资产处置由村(社区)民主决策经镇(乡、街道)审核,报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及时公开。对金额小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扶贫项目资产,经公示无异议后简化程序处置。对以个人、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入股或参股企业等经营主体的,应明确股权的退出办法和处置方式。属于村(社区)集休资产的处置收入应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不得分配给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长期闲置、效益差甚至亏损的扶贫资产,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扶贫项目资产损毁的,应由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等评估证明文件,按规定予以核销。因人为因素造成资产损毁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乡镇(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征求群众意见,邀请专业人员对该资产进行分析评估,该利用的重新启动使用,不能利用的依法依规报废拍卖;国有扶贫项目资产处置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因人为因素造成资产损毁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强化公示公告。区、镇(乡、街道)年终在区人民政府网站、镇(乡、街道)公示告栏上向社会公布扶贫资产运行情况及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镇(乡、街道)、村(社区)两级年终对扶贫资产和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产业项目收益金扶持对象、收益分配及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充分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各扶贫资产所在自然村、组要利用广播、标语、黑板报等形式,对扶贫资产管护的重要性进行宣传,提高村民对资产管护的自觉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镇(乡、街道)、区属平台公司和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把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部署落实。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财政、教育、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发展改革、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移民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明确管理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导指导。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经营性扶贫资产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产业项目利益联结运行情况进行督导,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相关工作的督导,将扶贫项目资产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实时管理,及时录入和更新扶贫项目资产信息台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村公示栏等,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扶贫项目资产运营、收益分配、处置等情况。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等监督作用,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在阳光下运行。经营性扶贫资产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产业收益资金使用管理接受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检查与监督。市场经营主体要按照合同确定的时间按时足额兑现分红资金、利息和租金。区相关部门和镇(乡、街道)负责监督市场经营主体及时兑现收益资金,未及时足额兑现收益资金的,由项目实施单位依法收回经营主体使用的扶贫资金,并追偿损失。对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中发现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损坏损毁、挥霍浪费、非法占用、违规处置等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造成扶贫项目资产流失损失的责令赔偿,并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纳入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作为年度后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安排部署。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按照安排部署、摸底排查、确权移交等阶段有序开展。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扶贫项目资产的清理排查和登记,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台账管理;12月31日前对摸底登记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分类,确定权属,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理顺各方关系。

(四)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镇(乡、街道)要及时总结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大力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每年向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篇典型事迹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向上推送和通过微信公众、媒体报道等方式,努力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群众积极支持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良好氛围。

有关扶贫项目人员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我校认真开展教育扶贫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xxx学校位于xxx,是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小学部现有在校生xxx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xx人,中学部现有在校生xx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xx人。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保障我校教育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制定了《xxx学校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教育扶贫领导小组,合理分工、明确责任。

(二)加强宣传,掌握政策。

为保障教育扶贫政策宣传全面覆盖。学校通过会议、板报、主题班会、微信等平台大力宣传国家、地方教育扶贫相关政策法规,宣传义务教育扶贫相关精神,做到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人人知晓,做到政策层层落实。

(三)精准识别,落实帮扶。

为了达到教育扶贫数据统计零差错。发动所有力量对全校所有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摸底,建档立卡、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残疾学生四类扶贫对象情况一个不漏,分类统计,分类上报。建立个人档案,严格管理。

同时保障四类教育扶贫对象的资助做到一个不漏,百分之百享受国家资助。今年

(四)控辍保学,形式多样

四类贫困学生实现零辍学。“扶贫先扶智、彻底斩断贫困链条”,学校要千方百计抓教育教学质量,全体教工不辞千辛万苦做好学生、学生家长的劝学工作,基本实现贫困学生零辍学。

(一)教职工达成了一个共识:教育扶贫、控辍保学是防止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手段,教育扶贫、控辍保学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二)规范了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管理。每学期开学后,10天内教导处对学生入学(复学)情况、变动情况、辍学情况以及学籍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统计,对上学期间连续超过3个工作日无故未入校的要边报告边劝返。

(三)规范了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每学期开学班主任向学生家长询问建档立卡情况,并及时上报学校,学校与学生所在村委会联系确认,确认无误后建立学生档案并上报教育局扶贫办。

(四)通过教育扶贫、关爱贫困生工作的开展,我校没有出现学生因家庭贫困失学辍学的现象,提高学生在校的巩固率。

建档立卡对象精准识别困难。由于沿江镇建档立卡贫困户量大人多,不少家长外出打工,留守儿童面广,在家带孩子的老人无文化,导致一些信息核实与实际有出入,需要多次进村入户核实,导致在核实信息时存在很大困难。

(一)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明确各项教育扶贫任务,进一步完善教育扶贫控辍保学实施方案,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贯彻落实好上级教育扶贫工作精神。

(二)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教育资助政策宣传,通过全体教师会议、学生班会、家长会、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解读政策,通过班级微信群,扩大政策知晓度和影响力。

(三)继续做好辍学学生的劝返工作,做到建档立卡户学生零辍学的目标。

(三)想方设法筹措帮扶资金,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让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

(四)学校努力提升办学吸引力。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和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开齐开足音体美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让学生喜欢学校。教师要改变传统教育方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让学生爱进教室、爱书本、爱读书。

有关扶贫项目人员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三

20xx年,全市就业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战略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统筹城乡、均衡服务、充分就业、全民创业为目标,以夯实基础、巩固成果、创新推动为抓手,扎实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大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着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服务重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就业促进民生工程成效明显。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5119人,完成目标任务26000人的135%,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2193人,完成目标任务9000人的135%,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438人,完成目标任务20xx人的12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133人,完成目标任务90人的148%,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64个,完成目标任务50个的128%;创业培训3849人,完成目标任务3000人的128%;失业保险参保71556人,完成目标任务63000人的114%,征缴失业保险费5059.5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3300万元的153%;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入库16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04万人的158%。

一是农村劳动力全员登记入库。坚持“全员登记、一村一册、乡镇入库、分级汇总、全市集中、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村社调查登记、乡镇入库、市县监管”的思路,采取市、县区、乡镇、村社“四级”联动,优化信息采集方式,严把数据质量,强化工作保障,加强动态更新等措施,强力推进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入库及动态管理工作,确保了全市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入库及动态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截止12月底,全市农村劳动力入库164万人,其中转移就业121万人、务农39万人、自主创业4万人,实现全员实名登记入库。探索建立“村社按季动态统计上报变更信息、乡镇集中即时处理更新数据、县(区)按季考核通报”的信息管理机制,全面建成城乡统一、动态管理的人力资源信息库。

二是域外就业服务工作成效明显。今年以来,着力强化后台支撑、前台服务,畅通对接渠道,健全工作机制,发挥联动作用,不断完善域外50个劳务基地联络处和100个农民工服务站服务功能。8至10月分批次对郑州、运城、沈阳、厦门、兰州等23个劳务基地联络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业务指导,实地了解域外劳务服务阵地建设现状、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12月召开了全市劳务基地联络处规范化建设座谈会,通过总结交流经验,分析薄弱环节,不断推进域外劳务基地联络处建设和劳务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全市域外劳务基地联络处和农民工服务站全年协助处理劳资纠纷286起,帮助协调追回工资2650多万元;协助处理工伤、交通事故23起;累计帮助3200余名在外务工人员重新找到就业岗位;回引回乡创业、兴业2882人。

三是重点项目人力资源需求保障有力。深度挖掘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和招商引资等重大项目建设的就业资源,着力扩大就业渠道,主动与园区企业、重大建设项目对接,摸清人力资源需求状况,有针对性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将下岗失业人员、被征地无业农民,就业困难对象纳入重点招募范围,促进城乡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全年为达芙妮集团、中润实业等招商引资项目和企业举办专场招聘活动20场次,帮助6940名城乡劳动者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其中,为达芙妮巴中厂区输送5573人。

一是细化完善政策措施。及时细化完善规范创业实体认定、地方资金匹配、促进在校大学生创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了落实新一轮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的操作办法和经办流程,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广泛深入宣传政策。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解读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窗口,利用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题系列活动和经办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人事代理、求职登记等业务的时机,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资料10万余份,有效扩大了政策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营造了良好的政策落实氛围。三是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将1823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实名制登记,通过逐一走访、电话联系,准确掌握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愿望和服务需求。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计划、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分类提供个性化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组织举办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1281人。四是及时兑现扶持政策。全年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130人,兑现见习补贴99.84万元;参加就业创业培训428人,兑现培训补贴46.3万元;实现创业133人,兑现创业补贴98万元;为77名高校毕业生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57万元。

启动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强化了各级促进创业工作责任。健全完善了创业扶持政策,细化了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对象、拓宽创业补贴范围、加大创业奖励力度、强化创业场租支持等4个方面创业扶持措施。建立“四级”创业服务工作体系,组建创业服务专家团队,启动创业项目库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业服务体系初见雏形,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健全了城乡统一的创业培训体系,完善了创业培训市场运作机制,将培训后的创业率与培训机构质量评估挂钩,强化对培训学员的创业指导与跟踪服务,有效提高了培训学员的创业成功率和稳定经营率。全年创业培训3849人,培训后实现创业20xx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939万元,惠及创业人员1014人。

全面推行城乡统一的就业援助制度。坚持自愿申报和入户调查相结合,做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动态管理工作。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强化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及时清理超时限、人证不符人员,公益性岗位管理不断规范,通过签订帮扶协议、分类帮扶,采取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安排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全面落实扶持政策等措施,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促进2438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抓住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三个关键环节,强化职业培训日常监管、资料审查、补贴审核、数据上传和日常业务的动态监管指导,突出实名制管理,确保了培训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坚持围绕产业发展、市场需求和城乡劳动者的就业愿望,分类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技师培训等培训项目,突出抓好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提升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创业市场竞争力。全年组织就业技能培训5665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4483人,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大幅提升,就业能力明显增强。

全面落实农民工失业保险新政策,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保障农民工平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坚持以事业单位、非公单位、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和农民工为参保扩面重点,建立参保单位定期联系制度,强化沟通协调,失业保险意识明显增强,失业保险扩面、缴费实现双增长。组织开展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专项检查,失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规范、安全有效。组织举办了失业动态监测业务培训会,统一了业务流程,规范了工作制度,失业动态监测数据质量不断提高,失业预警的有效性明显增强。

积极推进四川公共招聘网站群巴中分站建设,规范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发布、更新等工作制度,构建了城乡统一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严格执行《四川省公共就业服务标准(试行)》,全面下延就业服务业务,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全力搭建就业供需对接服务平台,积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系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全市累计组织举办公共就业服务系列专项活动67场次,提供各类就业岗位近7.3万个,免费为4.6万余名城乡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就业信息等服务。

一是干部职工作风明显转变。今年来,我局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突出解决就业服务工作中的“四风”问题,深入开展“庸懒散浮拖”专项治理,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得到了锤炼,大局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和法纪观念进一步增强。二是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认真实施精准扶贫工作,组织干部职工“一对一”、“一对二”、“一对三”结对帮扶南江县黑潭乡南鹰村困难群众,切实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深入群众密切感情,干部职工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三是制度建设取得成果。坚持标本兼治、破立并举,细化完善了《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办法》等14项制度,推行了oa办公系统无纸化管理,制度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

20xx年,全市就业服务工作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战略部署,按照省、市就业工作总体要求,持续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创业,扎实开展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认真落实厅市合作协议明确的任务,统筹做好其他工作,推动就业服务管理工作创新发展。

认真落实统筹城乡就业“五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的机制措施,促进城乡创业就业规模持续增长。扎实抓好域内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全面下延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业务,推动信息公开、政策公开,提高城乡劳动者对积极就业政策的知悉范围,真正让基层群众享受到便捷高效优质的公共就业服务。强化域外劳务基地联络平台建设,规范服务内容、工作流程,强化职能管理,健全工作对接机制,加强与域外劳务基地的常态沟通联系、工作指导和后台支撑,促进劳务基地有序有效开展劳务服务。强化动态管理,突出作用发挥,做好农村劳动力实名制信息库管理。

紧紧围绕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精准发力,多措并举,加大创业政策、典型经验、创业精神宣传推广力度,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公开政策标准,规范业务流程,切实兑现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构建良好的创业软环境。创新创业培训模式,健全创业服务机制,壮大专家服务队伍,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项目库建设,强化创业要素保障,促进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

贯彻落实新一轮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强化公益性岗位的合理开发与规范管理,加大就业援助帮扶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城镇低收入家庭、被征地失业农民等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创业。

统筹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失业动态监测,就业形势分析等工作,协助推进“五险合一”征缴,加强公共招聘网和公共就业标准化建设,强化就业服务信息化管理,扎实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不断推进全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

有关扶贫项目人员培训心得体会总结四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扶贫开发工作,落实各乡镇(街)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确保20xx年度扶贫开发任务按期完成,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特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扶贫方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将扶贫开发任务全面落实到村、到户、到人,以户为单位制定扶持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精准扶贫。20xx年,至少实现1.3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脱贫;20xx年,实现剩余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二、主要任务

1、建档立卡:认真做好建档立卡工作,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各乡镇(街)要健全完善动态管理机制,依托动态信息管理平台,精准确定贫困对象,将贫困状况、致贫原因、脱贫方案、脱贫措施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实施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到人,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档。

2、脱贫任务:按照精准扶贫到户、精准脱贫到人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具体帮扶措施,20xx年完成 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脱贫。对五保、残疾、鳏寡孤独等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政府兜底保障。

3、移民搬迁:认真执行《xx县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精准确定搬迁对象,根据搬迁户需求选定进县城、进重点镇、进社区以及相对集中自建有计划地予以安置,相对集中自建安置点规模不得低于100户。积极发展移民搬迁相关配套产业,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有产业、能致富。

4、资金管理:加强扶贫专项资金管理,贫困户专项资金要重点用于扶持贫困人口发展壮大主导产业以及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提升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采取“有劳动能力年补、无劳动能力月补”的办法,确保专项资金瞄准贫困,服务扶贫。各乡镇(街)要认真做好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申报、组织、验收等工作,对有产业的贫困户要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和验收结果,通过“一卡通”直补到户或集中使用扶持,对无产业、验收不合格的贫困户不予补助;“五保”人群直补到户。

5、产业扶贫:各乡镇要对无稳定产业的贫困人口加大产业扶持力度,鼓励贫困村发展壮大互助资金协会,充分发挥扶持农村贫困人口专项资金、产业化扶贫项目资金作用,积极推行政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合作社、贫困户“五位一体”的合作模式,支持帮助贫困户发展苹果、棚栽、家庭小型养殖以及其它等特色农业产业,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脱贫致富。

6、能力建设:整合培训资源,依托各类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培训机构,对农村贫困人口“两后生”、进城务工贫困户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在册登记贫困户开展生产实用技术培训,确保贫困户至少有1名劳动力掌握1-2门致富实用技术。

7、整村推进:根据镇村改革规划设计,对不需要整村搬迁的贫困村进行整村推进扶贫,坚持行业扶贫与专项扶贫相结合的办法,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不断加大贫困村投入力度,着力解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问题,全面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彻底打通扶贫“最后一公里”,确保贫困村实现稳定脱贫。

8、组织建设:建立县、乡、村、包扶单位四级精准扶贫组织管理体系,层层夯实责任,狠抓任务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乡镇(街)要成立专门扶贫机构,明确主管领导,落实1名业务骨干具体负责扶贫工作。各包扶单位以及其帮扶责任人,按照乡镇(街)的安排部署,落实帮扶措施,带领贫困户有计划、有目的脱贫。

三、考核奖惩

考核工作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每季度一检查、每半年一通报、年终全面考核。年终考核中,对工作成绩突出、任务完成较好的乡镇、包扶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乡镇、包扶部门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坚决进行问责,在年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扶贫开发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乡镇(街)和县政府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有关扶贫项目人员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相互协商,将位于羊街村上桥组15个扶贫项目蔬菜大棚的承包相干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合同有效限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承包费金额:每年每个大棚上缴承包费500元整。

3、交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镇人民政府缴纳当年承包费,总计7500元,其余部份逐年缴纳,每年缴纳的承包费将用于当地作转动扶贫发展资金。

4、甲方项目大棚位于_________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

5、大棚仅限于种植或养殖生产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生产用处,不得私自拆改搭建其他建筑物,否则,甲方有权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甲方有权强迫撤除,并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当。

6、乙方要承包的大棚应加以保护,除自然灾难而外,其他人为酿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当。

7、乙方不得将所承包的'大棚转包给他人经营,一经发现甲方将消除乙方承包权,合同终止,大棚回收,因此而酿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当,承包费不予退回。

8、乙方要学习有关建立农业合作社方面的有关知识,熟练把握大棚的种植或养殖技术,总结经验,以传、帮、带的方式和周边群众一起致富,到达共同致富的目的。

9、乙方用工时,必须使用羊街村贫困劳动力,且日工资不得低于40元/天。

10、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送有关部分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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