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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也是钱的问题心得体会精选 说说党费那些事儿(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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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也是钱的问题心得体会精选 说说党费那些事儿(五篇)
2023-01-10 16:00:25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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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党费也是钱的问题心得体会精选一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__]3号)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局党员党费应按规定标准据实收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枣组文[20__]55号)执行,文件附后。

2、党费收缴以支部为单位统一收后报市局党办,党办统一报市委组织部。请各支部务必于20__年2月5日前缴齐。

3、对用现金方式缴纳不方便的,由支部负责联系本人,经本人书历申明自愿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将代扣代缴申明报党办后经党组批准后报财务核算中心代扣代缴。

4、本次缴纳党费以20__年12月工资表为准,在岗干部与退休干部以12月所发工资为依据计算。

党办

20__年2月4日

推荐党费也是钱的问题心得体会精选二

机关各支部、各科室:

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党费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就党费交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费收交分类和完成时间。

1、收齐20__年-20__年补交的党费。5月24日起开始收交,完成时间20__年5月31日。

2、收齐20__年度1季度补交党费。5月24日起开始收交,完成时间20__年5月31日。

3、收交20__年度2季度党费,6月3日前完成。

二、每月党费交纳数

月交纳数=缴纳基数乘以交纳比率

1、月基数:每月应发数(未扣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保等之前)减除(-)个税。非实发数。

2、缴纳比例:在职党员基数每月3000元以下,缴纳比例0.5%;每月3001元-5000元,缴纳比例1%;每月5001元-10000元,缴纳1.5%。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工作要求

1、要增强党性和敏感性。足额缴纳党费是入党条件之一和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是党性的直接体现。此次党费检查工作是中央、省、市统一部署,是坚持从严治党、“两学一做”宣传教育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标准高、要求严。请各支部、各科室、每名党员切实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补交党费和交纳党费。

2、按时完成补交党费和交齐二季度党费。市委组织部及将在5月底对全市党费补交情况开展检查。各支部、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效率,按时完成任务。每名党员要积极主动交纳补交党费,体现较强的党性。

3、以支部为单位收齐补交党费。个人补交的党费,一律由党小组长在《党费证》上分类注明补交20__年-20__年党费、补交20__年1季度党费,填写数额并签名。由各支部统一上交机关党委,开具收据,同时提供每人实际收缴数额,由机关党委统一公示。补交党费和20__年二季度党费由机关党委统一按照程序上缴市直机关工委。

4、借调、挂职党员请与原单位联系,由原单位核定提供的党费交纳数额,按时足额主动交纳。

5、凡此次应补交而没有补交党费的,将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通知要求,提出处理措施。

6、机关离退休党支部要将党费检查工作的精神宣传到离退休党员,认真做好离退休党员党费收缴工作。

推荐党费也是钱的问题心得体会精选三

根据有关要求,我县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自查。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全县现有基层党组织****个,党员****人。我县高度重视规范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始终将党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内容。2018年以来,全县基层党组织共上缴党费*****元,支出党费*****元,结余******元,各级党组织专题研究党费工作***余次,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余场次。

(一)压实责任,党费工作落地落实。各级党组织切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将规范党费工作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强化基层党组织的“主责主业”意识,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把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将党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落实、同督促、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确保党费工作责任落地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遵章守制,党费收支合规合法。坚持专账管理党费。县上建党费总账户、部门乡镇建党费分账薄、村社建党费小账单,并按时上缴,单线流动,层层归口。各级党组织细化记录每名党员的收缴标准、上缴金额、缴费时间等情况,账单账簿一年一档,长期存档备查。坚持专项使用党费。全县党费全部由县委按需统筹使用,并清晰记录项目用途、开支金额、使用时间等轨迹档案,依据规定明确党费只能用于党内培训教育、党内表彰奖励、党组织阵地建设、党务工作耗材补充等党务项目,严禁违规使用党费的行为。

(三)教育引导,党员意识入脑入心。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重点专项教育。利用督查指导、“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重要抓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专项开展党性教育,不断强化党性修养,增强广大党员的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每月向党支部足额交纳党费,起好带头作用。对普通党员开展全面覆盖教育。用好农村党员远程综合服务中心、“村村响”喇叭等重要基层载体,分层次分类别切实加强农民党员、流动党员、贫困党员等学习教育,增强他们的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让广大基层普通党员充分认识交纳党费是做合格党员的起码条件,是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四)培训指导,党费工作精耕精作。注重集中专题培训。结合全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专题开展党务干部的业务技能培训,合理设置党务课程,嵌入党费收缴细化标准、工资基数项目统计、党费收缴时间、党费管理等,确保党务干部扎实掌握党费工作业务知识。注重分类分批督导。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组进行专项排查,开展专班巡回指导,重点对党费收缴情况、党员教育学习情况、专人收专账管情况、党费上缴情况等内容进行督查指导,当场指出问题,当场教育指导,当场要求整改,有效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

我县在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方面能够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抓好落实,但也存在部分党组织未按月收缴党费、个别党组织书记不清楚党费收缴标准、外出务工党员党费收缴困难等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持续深化各级党组织抓党建的“主责主业”意识,促进各级党组织积极主动谋划落实党费收缴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瞄准党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找差距、补短板、提能力,着力抓好整改,促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落地落实。

推荐党费也是钱的问题心得体会精选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xx‟3号)和市国资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办法》(国资党发„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单位共产党员(含预备期党员)。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二章 党员交纳党费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按季度或年度发放的津贴补贴,与发放当月工资收入一并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在当月交纳党费。

第五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在《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相应栏目注明交纳数额和交纳时间,经流入地党组织加盖公章有效。

第二节 交纳比例

第六条 党员党费按以下标准分段计算并交纳:

(一)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二)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三)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四)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

第七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八条 其它规定:

(一)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参照第六条规定交纳党费。

(二) 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人员补贴)或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分段计算。

(三) 流入到国有企业且转移了正式党组织关系的农民工党员,以每月固定收入作为计算基数,参照第六条规定交纳党费。

(四) 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五)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六)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报送集团党委,再通过市国资委党委转交市

委组织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三节 交纳时间

第九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三章 党组织上缴党费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 党费实行逐级上缴。子公司党委或集团直属子公司党总支,按下管一级原则,对各所属的党支部党费进行收缴。子公司党委、集团直属党总支、集团直属党支部向集团党委缴纳党费;集团党委向市国资委党委缴纳党费。

第十三条 各级党组织按如下标准上缴党费:

(一)党支部每年按照全体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0%上缴上级党总支或党委并附党员交纳清单;

(二)党总支每年按照全体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0%上缴上级党委并附支部交纳清单。

(三)子公司党委每年按照全体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0%上缴集团党委;

(四)集团党委按照市国资委党委规定比例上缴党费。

第二节 汇缴时间

第十四条 子公司党委每年12月15日前,向集团党委上缴当年党费;集团直属党总支、集团直属党支部,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15日前,向集团党委分别上缴上半年和下半年党费。上缴党费要在规定期限内汇入xx集团党委党费专用帐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交纳党费的党组织、缴费期间、金额,不得少缴或拖延。各交纳党组织凭汇款回单到集团人力资源部开具党费交款收据。

第四章 党费的使用和管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二节 使用范围

第十六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

(一)培训党员;

(二)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五)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十七条 有关党费使用的其它规定

(一) 集团党委留存党费的使用向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二) 申请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 党组织日常工作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部分必须得到保证,原则上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纳入企业全年财务预算,在财务单列,由党委掌握使用。大型活动、专项工作要单独划拨经费。

第三节 管理规范

第十八条 留存党费的党组织,应建立完善的党费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范围,严格审批权限和程序。对数额较大党费的使用和下拨,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十九条 党费由各级党组织指定专门人员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子公司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组织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制度另行颁布。

第二十条 党费应当以党委的名义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一条 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五章 日常管理及违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子公司党委应当每年向集团党委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基层党组织通报。党总支、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三条 各子公司党组织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集团党委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中共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印发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号)停止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授权集团人力资源部解释

推荐党费也是钱的问题心得体会精选五

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是开展党建工作的两项重要经费来源。党费按照各单位当年上缴学校党费的40%(离退休教工党委为当年上缴学校党费的50%)返纳划拨到各单位党费子账户。党建工作经费包含于学校拨给各单位的经费中,各二级单位对党建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确保党建工作正常开展,在单位业务费不足时,可以单独向财务处申请党建工作所需经费。

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使用要遵循“合理、务实、有效、节约”的原则,切实用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和党的有关活动。具体使用范围是:

1.开展党的常规工作和专题活动。可用于组织“三会一课”,开展党建主题活动,如党员知识竞赛、支部风采比赛等。

2.教育培训党员。可用于举办各级党校相关培训班、参观红色景点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影视作品等。

3.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可用于订阅党报党刊,购买政治理论书籍、音像制品和有关学习资料,印制党课教材、购置党员电化教育器材设备。

4.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可用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奖励金、奖品、奖状、会务费等。

5.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可用于因病弱及其他偶然原因而造成的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的补助等;对口扶贫单位支部共建的支出等。

6.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可报销的正规发票明细如下:

1.培训费——培训资料印刷费、场地租金、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讲课费等,具体标准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资料费——报刊、书籍、党员教育音像制品、印刷材料费等。

3.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并严格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4.设备费——电化教育器材等。

5.补助——对生活困难党员的慰问费、对老党员的补助费等。

6.其它——红色景点门票、红色电影观影费、宣传费、党建论文版面费等。

注:党费支出款项除燃油费和餐费外的上述款项均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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