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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烟喝酒谈恋爱心得体会总结 抽烟喝酒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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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烟喝酒谈恋爱心得体会总结 抽烟喝酒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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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吸烟喝酒谈恋爱心得体会总结一

您好!

我是你的学生:xx,今天我怀着愧疚和懊悔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我对吸烟这种不良行为的深刻认识以及再也不吸烟的决心。

吸烟就危害自己的健康,这是十分不利于青少年的成长的,虽然我吸烟的时候并没有感觉到什么太大的不适,但是我知道这种危害是有潜伏期的。

其次,作为一个在校生而言,我的吸烟行为实在愧对于学生这个代名词,要做一个新世纪人才,从小就要严于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这种行为实为愚蠢。

再次,吸烟也有害身边人的健康,对于受到过我危害的同学,我深感愧疚,而且吸烟对于学校的工作管理,也实为大不敬。我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吸烟,损害健康之物也!烟中含有大量尼古丁,吸烟过量会得肺病,肺结核,还会导致死的早,每个烟盒上都会写着“吸烟有害健康”六个大字,我这样做实在对不起亲爱的同学,亲爱的父母,还有关心我的老师,这样做实在有愧于心啊!老师严禁我抽烟之事,实乃关心我的健康,我的幸福!虽然别人说,我被管得太严,但我不这样想,我想老师这样做是为了我的健康,我的未来,实在是我的幸福啊!人生在世,知己难逢,但一好的老师更加难求。

老师要我戒烟之事,我今后一定谨记于心,一定要这句话看得比我的座右铭还重要!就算这个陋习再难改,我也要改掉,记得有人说过这样一段话:“栽种思想,成就行为,栽种习惯,成就性格,栽种性格,成就命运。”为了我的未来,我一定要改掉陋习。

我知道,对于学生,不吸烟是一项最基本的责任,也是最基本的义务。但是我却连最基本的都没有做到。

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渐渐的认识到自己将要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了。老师反复教导言犹在耳,严肃认真的表情犹在眼前,我深为震撼,也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事已至此的重要性。

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认为在本人的思想中已深藏了致命的错误:思想觉悟不高,本人对他人的尊重不够,以后我将对老师有更多的尊重。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平时生活作风懒散,如果不是因为过于懒散也不至于如此。为了更好的认识错误,也是为了让老师你能够相信学生我能够真正的改正自己的错误,保证不再重犯!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希望老师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向老师保证,我肯定不会在抽烟了。

本人做出以下保证:

1、坚决不在学校吸烟。

2、愿意接受同学的监督。

3、如果有吸烟行为愿意接受学校的一切处罚包括退学。

我向老师保证:以后绝对不会抽烟,请老师相信我。

检讨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主题吸烟喝酒谈恋爱心得体会总结二

亲爱的老婆: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现在才发现忤逆你的话是多么的错误!我不该不听你的话抽烟我应该乖乖的听话!所以我觉得我以后一定要听你话为主导方针,确切实际的表示你的思想。

所以经过今晚我深思熟虑之后遵照您的旨意,我在家里里反省了一小时零七秒,喝了一瓶茉莉清茶,上了一次厕所,没有抽烟,以上事实相当准确。如有不信,可以亲自问我。

1、坚定戒烟决心不动摇,何时何地何种情况,都不放弃戒烟的信念,多想想吸烟的危害,少想或不想吸烟的快乐。

2、从心理上对香烟产生抵触。决不找任何借口(检讨书范文)吸烟,即使再苦再累,也不重蹈覆辙,掉入深渊。从点滴做起,从每时每刻做起,时刻对香烟的警惕。

3、不受任何朋友的蛊惑。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要忍住。要从,实事求是。相信吸烟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吸烟还不如抓紧去解决问题。

4、要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烟瘾的精神,从上与香烟断绝关系!

最后,老婆我真的只能写这么多了,想了那么长时间,尿都想出来了!宝贝老婆大大。你就原来小的这一次错误吧!

检讨人:爱你的老公

2020年xx月xx日

主题吸烟喝酒谈恋爱心得体会总结三

一、如果不癫,干嘛抽烟?

二、吞云吐雾,勿在此处。

三、吞吞吐吐,有失雅儒。

四、君子风度,于无烟处

五、烟叼口中,君子所唾。

六、洁身自好,烟雾勿缭绕。

七、青烟长在,恶梦长随。

八、香烟再香,不如健康。

九、人间仙境,怎忍吸烟。

十、如果抽烟,下次再来。

十一、吞云吐雾,必遭众谴。

十二、爱人爱己,禁烟做起。

十三、拒绝烟草,珍爱生命。

十四、烟燃”一笑,并非礼貌。

十五、你若吸烟,我便挨鞭。

十六、吞云吐雾,害人害己。

十七、这里抽烟,担心被监。

十八、燃烧香烟,消耗生命。

十九、空气新鲜,请勿吸烟。

二十、收守香烟,品质自见。

二十一、为了大家,远离香烟。

二十二、吞云吐雾,这里打住。

二十三、崇尚健康,远离青烟。

二十四、远离香烟,空气新鲜。

二十五、空气新鲜,貌若天仙。

二十六、无烟世界,清新一片。

二十七、崇尚健康,远离青烟

二十八、香烟古董,一起收藏。

二十九、烟熏火燎,打扰他人。

主题吸烟喝酒谈恋爱心得体会总结四

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根据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作以下通告: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医疗机构的候诊室、诊疗室、病房等;

(二)图书馆的阅览室,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的展示厅;

(三)幼托机构的幼儿活动场所,室内儿童活动场所;

(四)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的课室、礼堂、会议厅(室)和设有空调设备的办公室;

(五)机场、车站、码头的候机、候车、候船厅(房);

(六)飞机、火车、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内;

(七)影剧院、歌舞厅、卡拉ok厅(房)、音乐茶座厅(室)、录像放映厅(室)及体育比赛场馆;

(八)设有空调设备的饮食厅(室)、经营场所。

机场、车站、码头的候机、候车、候船厅(房)等公共场所必须设置吸烟区,其他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有条件的也应设置吸烟区。

二、禁止吸烟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吸烟标志。

三、禁止吸烟场所的所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和执行本单位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和惩罚措施;

(二)在禁止吸烟场所内不设置吸烟器具;

(三)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每年5月31日的“世界无烟日”,销售香烟企业(含个体摊档)停售香烟一天。

五、对在禁止吸烟范围内吸烟者,经警告仍不听劝阻的,给予行政罚款20元;对在禁止吸烟范围内不设禁烟标志或设置烟具者,给予罚款100元~500元;对违反本通告第四条的,给予罚款200元~1000元。

罚款应开具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

六、本通告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爱卫办和市容环卫、环保、工商等部门按各自职能协助监督管理。

七、报刊、广播、电视、文化、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市容环卫等部门和工、青、妇等组织,应大力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的科学知识。

八、本通告自1995年9月15日起执行

主题吸烟喝酒谈恋爱心得体会总结五

全体员工:

为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美化工作环境卫生。本公司即日起,车间全面开始实行禁烟,现将生产车间禁烟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生产场所内(包括厂区内、生产作业现场及库房)所有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严禁吸烟。

二、可吸烟区域暂定为:厂区大门以外,不得超出可吸烟区域吸烟。禁止乱扔烟头、乱弹烟灰,保持环境卫生,做到人走火灭,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员工的工作区域内发现烟头而不能确定吸烟者,对管辖区域的员工,按每个烟头50元处罚;在禁烟区域若发现员工吸烟,第一次给予200元罚款;如发现第二次扣除当月工资并予以辞退。

四、所有人员有权力和义务要求吸烟者在禁烟区域内停止吸烟,并向车间主任举报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举报经查属实,给予一定奖励。五、如有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二〇xx年八月十六日

主题吸烟喝酒谈恋爱心得体会总结六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千山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鞍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千山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及保护地带。

第三条凡进入风景区的国内外旅游者,风景区和保护地带内的单位、居民与保护、管理、利用和开发风景名胜资源相关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个人,均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鞍山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市政府对风景区的规划、保护和利用实行统一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保护风景区名胜资源、文物、自然生态环境;

(二)实施风景区规划,科学利用、合理开发风景名胜资源;

(三)植树绿化,护林防火,防治林木病虫害和防止水土流失;

(四)建设、管理和保护风景区设施,改善游览服务条件;

(五)审查、监督风景区内的建设项目和卫生防疫监察管理;

(六)保护佛教、道教正常的宗教活动;

(七)其他管理事项。

第五条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按照各自职责协助管委会做好风景区管理工作。

第六条管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经批准的风景区总体规划及其详细规划。风景区内村镇建设规划及集体土地、山林利用规划,应当服从风景区规划。

保护地带各项专业规划及其所在地城市分区规划的编制,应当征求管委会意见。

风景区规划按照法定程序编制和报批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确需调整和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

第七条风景区的一切自然景物和人文景物及其所处的环境,均属风景名胜资源。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风景名胜资源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进行保护和管理。

第八条对风景区内的寺庙、碑碣、石刻、石雕、古建筑、古墓葬等人文景物必须严格保护,禁止占用、拆迁、损毁、破坏等行为。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有关规定严格保护,及时修缮。

第九条对风景区的古树、名木、奇峰、异石、地热水、名泉和冰川遗迹必须实行特殊保护,应当建立档案,悬挂标牌,制定保护措施。

第十条在风景区内禁止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第十一条对风景区的水体,除按风景区规划的要求整修、利用外,均应当保持原状,不得截流、改向或者作其他改变。

禁止向前款规定的水体排放、倾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污染物。

管委会应当会同市相关部门对水体进行定期检测。

第十二条加强风景区林木的保护,做好植树绿化、封山育林、护林防火和防止病虫害工作,按照规划要求进行抚育管理。

风景区内国有林木的抚育、更新性采伐,管委会必须预先提出计划,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禁止采伐名木古树。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风景区内集体所有的林木及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必须经管委会同意,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不得擅自采挖苗木、花、草、药材及珍稀植物。因科研、教学需要采集标本、野生药材及其他林产品的,必须经管委会同意,在指定地点限量采集。

第十三条风景区应当切实维护好动物的栖息、繁殖环境,为野生动物创造必要的栖息、繁殖条件。禁止猎捕和伤害野生动物。

第十四条风景区和保护地带内,应当加强防火管理工作。管委会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防火、灭火的组织领导;凡在风景区内和保护地带内的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居(村)民委员会均为联防单位,应当签订联防协议;健全防火组织,完善防火设施,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制。

一切进入风景区的机动车辆,必须配带灭火器,进入风景区的人员,禁止在规定的吸烟地点以外区域吸烟;禁止携带、存放易燃、易爆品;禁止篝火、野炊、烧荒、烧纸;禁止损坏防火设施。

第十五条风景区内各项建设应当严格执行风景区规划。风景区内的建筑物布局、设计,均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工程施工时,必须严格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景物与环境。

禁止违反风景区规划,在风景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区规划,逐步迁出。

禁止在风景区内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在风景区内从事以上两款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管委会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风景区内禁止建设工矿企业及有碍景观的工程设施。对原有企业及工程设施应当进行清理整顿,凡有碍观瞻的,应当限期改造、拆除或者外迁。

禁止在风景区内从事木材加工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在风景区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经管委会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一)设置、张贴商业广告;

(二)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

(三)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

(四)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

第十八条保护地带内要保护好地貌、山体、林木植被,搞好封山育林、植树绿化。

保护地带内的各项建设,都应当与景观相协调,不得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设施。

保护地带原行政管理和隶属关系、权属不变。管委会根据规划对保护地带提出环境要求,由当地行政管理机关实施。

千山东路倪家台至千山正门段公路两侧,鞍会公路上石桥至庙宇岭段公路两侧的建设规划、建筑物的设计,应当与风景区的景观相协调。

第十九条管委会应当确定各景区、景点的游览接待容量和游览路线,制定旅游旺季疏导游客的具体方案,有计划地组织游览活动。不得超过允许容量接纳游人。

风景区的游览票价应当根据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确定。

第二十条进入各游览区的车辆,必须执行管委会关于车辆的管理的规定,按指定路线行驶,在规定的地点停放。

第二十一条风景区的服务网点和公用设施,由管委会统一规划和管理。进入风景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地点和经营范围文明经营。

禁止倒卖风景区各类门票(证)。

第二十二条管委会应当加强风景区内的卫生防疫监察管理。设置必要的卫生设施,妥善处理污水、垃圾,保持整洁优美的游览环境。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三条管委会应当加强风景区的安全管理。游览区的险要部位,都应当设置安全设施。未设安全设施或者安全设施损坏的,应当暂时封闭。危岩险石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排除,险峰峭壁应当设警牌,保障游人安全。

第二十四条风景区应当加强治安管理,经常进行治安巡逻检查,及时制止、处理破坏风景名胜资源和危及游人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进入风景区的旅游者和其他人员,应当爱护风景名胜资源和各项安全设施、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遵守风景区的有关规定。不准私自在景物上刻划、涂写;不准随地吐痰、便溺;不准乱扔果皮、食品、包装物;不准乱倒垃圾、污物。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管委会依据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在风景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风景区内进行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在风景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未经管委会审核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风景区内乱扔垃圾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0元的罚款;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部门已经予以处罚的,管委会不再处罚。

第二十八条风景区工作人员因失职而造成火灾、人身伤亡、景物损毁及其他事故的,分别由市人民政府、管委会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条例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主题吸烟喝酒谈恋爱心得体会总结七

尊敬的公司领导:

针对此次在上班时间在仓库吸烟,经过领导的反复教育,我认识到了吸烟的危害,也意识到了在仓库吸烟是多么严重的安全隐患。特此呈上这份“上班时间在仓库吸烟的保证书”希望引此为戒!

回想事情经过,本人由于长期吸烟,昨天上午烟瘾来了,当时没考虑工作环境不允许吸烟,就随手拿出一根烟吸了。事后我非常之懊悔,不该在公共场所抽烟。幸亏被你及时擒拿住,罚款10元是小事,感谢你没开除我。我也幡然醒悟,没有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我感恩戴德你八辈子。

首先吸烟本身就是无益身心的,吸烟有害人人都知。其次在上班时间吸烟明显的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实属不应该。最严重的是我在仓库吸烟,仓库是公司的根本,所有成品未成品都在仓库,且仓库常年堆货,空气干燥,稍微不慎,引起火灾将会是对公司前所未有的打击。虽然吸烟是小事,但是我犯下的却是原则性的错误,不可原谅的。我很感谢领导的教育,让我认识到错误,也让全公司的人有了忧患意识。

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渐渐的认识到自己将要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了。领导反复教导言犹在耳,严肃认真的表情犹在眼前,我深为震撼,也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事已至此的重要性。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认为在本人的思想中已深藏了致命的错误:思想觉悟不高,本人对公司的责任感不够。平时工作作风懒散,如果不是因为过于懒散也不至于如此。为了更好的认识错误,也是为了让公司领导能够相信我。我保证认真改正自己的错误,保证不再重犯!

特在此保证:以后坚决不在公司吸烟,同时也要努力劝导其他同事不要在公司吸烟,并且会慢慢的戒掉吸烟的坏习惯。还有会努力认真的工作,把公司的利益始终放在第一位。争取早日在公司出人头地,干出一番好成绩!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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