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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制概论心得体会怎么写 河长制实践活动感悟(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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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制概论心得体会怎么写 河长制实践活动感悟(八篇)
2023-01-10 10:59:26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河湖长制概论心得体会怎么写一

今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水利部牵头起草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意见》,对全面推行河长制作出总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今天,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林业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深入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精神和《意见》要求,总结交流各地河长制成功经验,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推动河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刚才,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同志、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同志讲了很好的意见,江西、江苏、浙江三省政府负责同志介绍了河长制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重庆、广西、湖南、宁夏四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负责同志介绍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总体考量和相关举措,北京市海淀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典型发言,大家讲得都很好。 

江河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具有不可替代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河湖管理保护发表重要论述,指出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李克强总理指出,江河湿地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绿色财富,必须倍加珍惜。今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把制定实施河长制的政策文件列为年度工作要点,决定在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并审议通过《意见》,充分彰显了中央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鲜明态度,充分体现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凝心聚力、合力攻坚,确保河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我国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制度的重要创新,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看,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必须把河湖管理保护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行河长制,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从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看,当前我国新老水问题交织,集中体现在河湖水域萎缩、水体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等方面。特别是一些地方对河湖重开发轻保护,重治标轻治本,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现象时有发生,河湖不堪重负。解决这些问题,亟需大力推行河长制,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从完善水治理体系看,河湖管理是水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一些地区探索建立了党政主导、高位推动、部门联动、责任追究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积累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实践证明,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国家水安全,需要大力推行河长制,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河湖生态新格局。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作为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主体,各级水利部门作为河湖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意见》出台为契机,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勇于担当,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目标任务。 

第二,把握总体要求,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意见》是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纲领性文件,对实施河长制作出了科学系统全面的顶层设计,明确提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各地要按照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的要求,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实化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组织形式、监督考核、保障措施等内容,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和阶段性目标,由各地党委或政府印发实施。在方案制定过程中,要坚持把《意见》作为总依据、总遵循,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准确把握指导思想。《意见》提出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中体现了新发展理念和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凝练概括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长制运行机制,确定了河长制的目标是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各地要准确把握这一指导思想,并切实贯穿到河长制工作的全过程。二要准确把握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把是否有利于维护河湖生态功能作为首要考虑。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紧紧抓住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激发各地各级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强大动能。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加强对河长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河长制落实到位。各地要按照“四个坚持”的要求,准确把握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立足点、着力点、关键点和支撑点。三要准确把握组织形式。按照《意见》要求,要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总河长;省级负责同志担任本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的河长;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其他各级河长是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对相应河湖管理保护分级分段负责。河长制办公室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四要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等已在全省、直辖市范围内实施河长制的地区,要尽快按《意见》要求修订完善工作方案,2017年6月底前出台省级工作方案,力争2017年年底前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河长制。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2017年年底前出台省级工作方案,2018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河长制。 

第三,明确重点任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意见》明确了推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即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涉河湖执法监管。这六大任务都是针对当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直接威胁生态安全的突出问题提出的,需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下大力气加以落实,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河湖生态环境的改善。一要确定河湖分级名录。各地要在水利普查基础上,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河流湖泊现状,对河湖健康状况作出准确评估。要根据河湖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性等,抓紧提出需要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的主要河湖名录,督促指导各市县尽快提出需由市、县、乡级领导分级担任河长的河湖名录。大江大河流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河段,也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二要注重加强分类指导。各地河湖水情不同,发展水平不一,河湖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也不尽相同,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难点、热点和重点问题。对生态良好的河湖,要突出预防和保护措施,特别要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对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的河湖,要强化水功能区管理,加强水污染治理、节水减排、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对城市河湖,要处理好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着力维护城市水系完整性和生态良好;对农村河湖,要加强清淤疏浚、环境整治和水系连通,狠抓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保护和恢复河湖的生态功能。三要着力强化统筹协调。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要与流域规划相协调,强化规划约束,既要一段一长、分段负责,又要树立全局观念,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系统推进河湖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保障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要明晰管理责任,加强系统治理,实行联防联控。流域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监督、监测等重要作用。 

第四,坚持高位推动,抓紧落实组织机构。坚持领导挂帅、高位推动,是地方实行河长制创造的一条宝贵经验。如江西省委书记、省长分别担任全省的总河长、副总河长,7位省级领导分别担任7条主要河流的河长。根据地方实践经验,《意见》中明确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这一要求,既充分体现了河湖管理保护需要,也充分考虑了各地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各地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抓紧启动相关工作。一要成立协调推进机构。水利部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地也要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河长制的顺利推进、全面推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河湖主管职责,全力做好河长制相关工作。二要逐级逐段落实河长。各地要按照《意见》要求,抓紧明确本行政区域各级河长,以及主要河湖河长及其各河段河长,进一步细化、实化河长工作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三要成立河长制办公室。各地要在河长的组织领导下,抓紧提出河长制办公室设置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和组成部门,搭建工作平台,建立工作机构,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 

第五,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和不同行业。地方各有关部门要在河长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一要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由河长牵头或委托有关负责人组织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拟定和审议河长制重大措施,协调解决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对河长制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二要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建立水利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委参加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地方也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和密切配合。三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地要动态跟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每两个月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水利部及环境保护部,每年1月10日前将上一年度工作总结报送水利部及环境保护部,按要求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上报贯彻落实情况。四要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督察工作,督察对象为下一级河长和同级河长制相关部门。督察内容包括河长制体系建立情况,人员、责任、机构、经费落实情况,工作制度完善情况,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失职追责情况等,确保河长制不跑偏方向、不流于形式。五要建立验收制度。各地要定期总结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对建立河长制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一河一单,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第六,加强依法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当前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反映出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全面推行河长制,必须把加大法治建设力度作为根本性制度措施,切实将涉河涉湖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一要健全涉河法规体系。各地要在严格执行《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完善本地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要严禁涉河违法活动。要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监管,持续组织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活动,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对大江大河重点江段和省际边界敏感水域,要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加强系统治理。三要强化日常巡查监管。要完善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制定巡查方案、明确巡查责任,落实河湖执法机构、人员、装备和经费,利用遥感、gps等技术手段,对重点河湖、水域岸线进行动态监控,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第七,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考核追究。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是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任务落到实处、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一要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对照《意见》以及工作方案,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水利部将建立部领导牵头、司局包省、流域机构包片的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机制,定期对各地河长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二要严格考核问责。各地要针对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抓紧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目标、主体、范围和程序,并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水利部将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环境保护部将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在2017年底对建立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18年底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三要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八,抓好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氛围。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是保障河长制有效实施的关键所在。各地要切实抓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一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各地要以《意见》出台为契机,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对全面推行河长制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准确解读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为全面推行河长制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二要注重经验总结推广。积极开展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跟踪调研,不断提炼和推广各地在推行河长制过程中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好举措、好政策,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制度体系。水利部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三要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通过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大河湖科普宣传力度,让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 

同志们,全面推行河长制,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主动担当,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面落实河长制各项任务,努力开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推荐河湖长制概论心得体会怎么写二

同志们:

今天,我们将大家召集起来,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前面,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大家的发言都认识到位、态度鲜明、措施有力,希望接下来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方面工作,再作一些安排部署。

当前河长制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定动作落实不好。一是河湖调查不彻底。河湖现状摸排不准、信息掌握不全。特别是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支沟河流摸排存比较严重问题。**县5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支沟的上报数量为零,明显是不当的。二是工作清单报送滞后。按照要求,四张清单应该在3月底由市级联络员单位报送市级河长审定后由市总河长办印发。目前,27条市级河流中还有12条没有按要求送审上报。三是专项行动推进不力。按照分工要求,各地要组织开展20项专项行动。截止目前,还没有看到各地相关的推进信息,甚至有些县(市、区)连专项会议都还没召开。各县市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方案》要求在4月底全部出台,目前仅嘉陵区印发了划定方案。

(二)工作制度执行不力。一是信息报送制度执行不到位。今年,仅**市、**县、**区报送过信息,其余县区均未报送信息。各地向省“智慧河长”系统上报信息质效较差。**县河长制信息系统的发文登记不完善,被省上接连点名5次。二是巡河制度落实不到位。“县级河长一月一巡、乡级河长一周一巡,村级河长一天一巡”的制度没有严格落实。多数地方巡河次数不够、记录不规范、内容不完整;工作“走过场”,查找问题不认真;对发现问题,交办处理未形成闭环。三是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县(市、区)河长公示牌设置位置不当、内容不规范;举报监督电话无人接听,公示的内容和管护目标千篇一律。

(三)河湖保护态势严峻。一是河湖水质持续恶化。从2018年3月份的水质通报情况来看,全市60个水质考核断面达标率仅为50.8%。其中**河、**河和**河“化学需氧量”超标,**河、**河和**河“氨氮”超标,**河、**河和**河“总磷”超标。二是场镇污水处理能力不足。从4月份暗访情况来看,9县(市、区)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均存在问题,如**区**镇新旧污水处理厂衔接脱节,1800余吨污水直排三年;**区**镇污水处理厂遇到检查才24小时开机,且收集率还不到50%;**区乡镇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理率在50%以下的占20%左右;**市“一污”“二污”和“化工公司”入河排污口无正式批文;**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至今没有投产;**县县城污水“跑冒滴漏”情况突出;**县**镇污水处理厂未运行,**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只有不到40%;**县**乡排污口位于场镇取水口上游百米左右;**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严重滞后。三是畜禽养殖场取缔不彻底。目前,**湖库区仍有个别养殖场未取缔,**镇、**乡还有养鱼网箱和囤鱼网箱。四是违搭乱建依然存在。**市河楼乡在**湖库区非法建房7处,**镇、**乡有浮动钓鱼台34个,严重影响了水库水资源环境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

下步河长制工作打算:

(一)继续健全工作体系。去年我们仅仅完成了河长制工作总体框架,还有很多具体工作和制度机制需要进一步细化。要抓紧抓实问题整改,河长体系还不完善的、必须尽快出文明确;河道公示牌设立不规范的,必须重新规范设置;工作制度不健全的,必须尽快健全完善;“一河一档”资料不精准的,必须尽快更新补充;四张清单不精准的要尽快完善,没有送审、印发的,要立即送审、印发。

(二)全面加强河道巡查。县(市、区)、乡镇、村社要层层建立巡河护河制度,设立巡河员、保洁员,加大河道巡查频次。河道巡查要紧盯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六大任务”来开展,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按照河情汇报机制,自下而上逐级汇报,直至问题解决落实。各级河长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职责权限及时研究解决,抓小抓早、处置隐患,绝不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把小事情拖成大问题。

(三)大力推进河湖治理。各地各部门要以“20项专项行动”为统揽,继续实施好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大行动”。。统筹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实行河流岸线一律截污、所有污水一律入管,坚持杜绝直排入河。积极开展河道疏浚清淤,组织漂浮物打捞,取缔河道网箱养鱼,全力落实河道“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依法开展河道岸线保护范围划定,严把涉河项目建设审批关。2018年底前要全面完成沿河场镇、工业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和监控装置建设任务。加强沿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科学划定水功能区,严格坚持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持续加强水源监管保护,着力建设生态清洁型流域。这里特别强调一点,从实际调查了解情况来看,各地污水处理设施、管网配套、提标升级、监测设施建设等方面还存在较大问题,这是当前我市河湖治理工作的主要短板和薄弱环节。会上,已将各地污水处理的基本情况印发给大家,后面还将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达给各县(市、区)。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狠抓整改落实,迅速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确保河湖治理取得实效。

(四)严格考核督查问责。市上制定了河长制考核办法,将河长制工作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下一步还要根据工作具体情况,抓一批不履职的反面典型。各县(区)也要参照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把压力、责任一直传递到最基层。下一步,全市要进一步加强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对落实不得力、履职不到位、考核不合格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同志们:河长制工作是事关全市工作大局、群众福祉。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今天会议安排的时间节点、标准要求,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推荐河湖长制概论心得体会怎么写三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省、全市河长制会议精神,并对我县深化河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刚才,县水利局谢荣响局长就我县《实施方案》作了具体说明,大家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好河长制工作,确保我县河湖生命健康,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目标。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去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28次会议上提出的明确要求,他强调“要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紧接着11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对这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标志着全面推行河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已经上升为中央和国家层面的一项重大改革,为我们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今年2月27日,于伟国省长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视频会上,提出了“组织体系全覆盖、保护管理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问题整治全方位、社会力量全动员、考核问责全过程”等“6个全”的具体要求;随后省里印发了《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并于3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3月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会议,并印发了《三明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按照“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管好水、治好水。上午县委常委(扩大)会专题研究通过了《清流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马上会印发给大家,大家要按照方案要求,狠抓工作落实。

目前,清流集雨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50条(段)、流域面积达1775平方公里。自2014年开展河长制工作以来,全县河流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8%以上,其它各项指标均符合各功能区划要求。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流域水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群众认识不到位。群众保护流域水环境的意识还不强,如往河里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侵占河道、破坏护岸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部门履职不到位。有些乡镇、部门对污染源的掌握不清,对污染问题的制止不到位,个别地方还比较严重,出现河床抬高、常年不见清水现象,在建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还比较常见等。三是长效机制不健全。各有关部门在水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上各自为战,出现问题后被动管理,未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认真对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在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我们必须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扎实推进治理工作。

(一)要治理工业污染。县经信、环保部门要把好产业准入、污水收集等各项前置环节,关停、取缔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倒逼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涉水重污染行业整治;各乡镇要落实属地原则,全面掌握辖区重点污染源,对工业污染源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制定治理方案,认真做好整治工作。县环保部门要重点针对河流上游、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区域,组织力量不定期对化工、印染、制药等重污染行业和涉重金属企业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县住建、城管、环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要强化县、乡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和管理,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探索乡镇污水处理新模式,确保污水及时处理。要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动,对重点行业、企业、区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要治理农业污染。畜禽和水产养殖是导致许多河流水质下降的直接原因,另外过度施肥、用药,直接导致农产品品质下降、土地板结酸化、土体水体污染加剧。针对这些问题,县农业、畜牧水产部门要严格落实禁养区、可养区制度,依法限期关停和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要控制网箱养殖规模,实施排污许可、排污申报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要限期治理;要开展农药、化肥使用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要加强科学、生态种植等技术指导,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生态化、集约化发展,引导农民少用药甚至不用药,少用化肥用有机肥,探索生态农业发展道路;县林业部门要加强阔叶林的林分改造,加大水源涵养林建设,减少水土流失;县水利部门要着重加强主干流和一级支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水库周边一重山等重点区位的生态修复和治理。

(三)要治理生活污染。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居民生活污水逐年增多,一些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生活污水、废物直接向河道排放,农村受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条件限制,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向河道倾倒问题比较常见,加上部分河流自净能力差,径流量不足、底泥析出等原因影响,导致县城和村镇部分居民集中区河道污染严重。县住建和环保部门要加快建设垃圾和污水处理厂,通过污水进厂、垃圾进场、雨污分流等措施,着力消灭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河、垃圾河问题,对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要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各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力度,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和方式,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切实解决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的现象,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要治理工程污染。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工业用地开发、大型机械作业等造成的水土流失,是工程污染的主要源头。县水利、交通部门要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禁止未批先建;建筑工地、道路工程、拆迁、绿化、土方开挖等要严格对照施工标准和水保要求建设;县住建、环保部门要加大工程建设监管力度,及时制止工程污染行为,对造成工程污染的单位要实行严厉处罚。

(五)要治理矿山和河道采砂。矿山开采、河道采砂等活动给水环境和水生态带来较大隐患,这要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亲自看、亲自抓、亲自管。在矿山治理方面,县国土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矿山开采的巡查力度,对非法采矿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未取得采矿权或者采矿权已到期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并按照矿山关闭标准进行关闭,切断电源和运输通道,防止“死灰复燃”;要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抓好“青山挂白”整治工作,着力建设绿色矿山;在采砂治理方面,县水利部门要抓紧修订实施县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采砂方案,严格落实“双控及五定”要求,加强对可(限、禁)采区的监管,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河道全部实行禁采,同时要按照分类改造的思路,稳步推进小水电转型升级,推动严重影响生态的小水电有序退出。

流域管理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和不同行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河长牵头、部门协作、分级管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以最严的标准、最实的作风推进工作落实。

(一)健全责任机制。“河长制”就是流域治理负责制,各责任主体必须担起各自的责任,确保全县大小河流都有人管、管得好。一要党政同责。党政主要领导要对河库(湖)管理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河流河长、河段长是片区流域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作为本辖区流域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制定综合治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县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流域保护管理的相关职责。各流域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协同配合”的原则,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建立“一河一档”,实行“一河一策”,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流域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要河长履责。目前,我县集雨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6条河流河长和联系部门都已经明确,其中九龙溪(沙溪清流段)河长是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远隆,联系部门县城管局和交通局;罗口溪河长是邹卫东,联系部门县农业局;罗峰溪河长是周美华,联系部门县经信局;嵩溪溪河长是陈姜,联系部门县住建局;长潭河河长是江勇,联系部门县水利局;文昌溪河长是胡立峰,联系部门县环保局;另外,全县44条(段)集雨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也已经明确了河长,具体由各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担任。各级河长是所辖河库(湖)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县级河长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河库(湖)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库(湖)巡查保洁、河库(湖)生态修复和河库(湖)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下级河库(湖)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乡镇河长负责本辖区内河库(湖)管理工作,制定落实河库(湖)管理方案,组织开展河库(湖)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执法部门打击涉水违法行为。三要专管员尽责。河道专管员身处河流管护第一线,是基层治水管水的具体执行人。各乡(镇)要根据辖区内河道数量、大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选准选对、管好用好河道专管员,公开聘任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踏实肯干的群众作为专管员,充分发挥好专管员在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水纠纷调处、引导公众参与等方面作用,防止少数不符合条件的人被“照顾性选入”。

(二)健全协作机制。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协同作战,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要统一部署。按省市要求,县乡级河长制办公室、河务管理中心要在4月上旬挂牌成立,且做到人员到位、集中办公、实体运作。3月1日我县县、乡河长办已挂牌成立,办公场所方面由水利局配合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就近选择合适场所。人员配备方面,3月10日前县水利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等6个部门选派人员要安排到位,三月中旬2名专职副主任要安排到位,尽快集中办公。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比照县级河长办公室设置办法,实行集中办公,使协调工作日常化。二要互联互动。要组建全县河库(湖)保护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水质情况、河长信息、巡查记录、问题举报、跟踪处理、反馈销号、查询统计等基础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对监测发现的情况,由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向有关方面通报发布,对相关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要加强会商研判、科学分析,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有关部门查找根源、落实整改。三要形成合力。要借鉴大田县的做法,结合我县实际,整合县水利、国土、环保、林业、农业、畜牧、住建等部门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处罚权,适时组建县生态综合执法局,优化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配置。各乡镇要成立联合执法中队,由乡镇相应职能部门人员组成,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三)健全监管机制。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一要加强点位互补监测。坚持统一规划、优化整合、合理布局,分部门按职责开展流域水环境质量、渔业水环境质量、水功能区水质、县乡行政区交界面水质等水环境监测。对县乡行政区交界面、干支流交界面、功能区交界面和主要入河排污口,要科学设置监测点,做到点位互补,细化加密监测。二要认真开展专项巡查。县里在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时,专门设立巡查组,建立巡查机制,目的就是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县巡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对各河流治理、管护情况及各河流河(段)长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巡察,并对巡察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会诊”,列出问题清单,并通报给相关河流河(段)长和职能部门,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问责追责。三要做好迎检各项准备。3月2日至12日,国家水利部在我省开展2017年第一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这是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首次接收中央督导检查,于省长、杜书记对此都作了重要批示。大家要高度重视迎检准备工作,认真对照督查工作方案要求,加强沟通对接,抓紧补缺补漏,特别要对河长制领导机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相关制度、工作机制和进度安排作进一步细化、实化,提前筛选、安排好督导检查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督导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全面深化河长制,保护水安全,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需要常抓不懈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加强领导,强化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领导挂帅、高位推动,是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的关键。为此,县里专门成立了以池书记为组长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后各乡镇也要参照县里,抓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力度,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河长制顺利推进、全面推行。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县里《实施方案》要求,将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乡、落实到村、落实到人,确保每一个河段、每一条溪流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保障经费投入。河流管理保护工作内容多、任务重、投入大,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落实好河长制经费保障。一要加强财政投入。河长制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重点用于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费用。河道村(居)专管员经费,纳入县、乡财政预算。二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各乡镇、有关部门围绕中央和省上政策导向,精准策划一批防洪工程、水污染治理、流域综合整治、安全生态水系工程等项目,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同时要整合各类涉农涉水资金,有效保障河流治理的资金投入。三要拓宽融资渠道。要创新资金筹措方式,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流治理和保护工作。

(三)加强宣传督导。要充分利用微信、电视、报刊等媒介,开辟“河长”专栏,滚动播放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强化公众爱水护水节水意识。要向社会公布所有“河长”名单和联系电话,并在各河段重要位置设立公示牌,公布河段管护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同时,聘请老党员、退休老干部等热心人士担任环境监察员和宣传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视察,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考核问责。要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和下游监督考评上游制度,制定河长年度考核考评和奖惩办法,县、乡逐级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生态补偿、以奖代补等挂钩,并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容,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同时在生态补偿金的分配上,向河流治理、保护突出的乡镇给予重点倾斜。根据河长年度考核情况,评出全县“十佳河长”、“十佳村级河段长”和“十佳河道专管员”,并予以表彰。

同志们,保护河流生命健康,事关群众福祉,事关长远发展。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为建设“宜居宜业幸福新清流”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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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县启动河长制工作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领导下,在县级河长制办公室的指导下,我镇积极响应,及时开展河长制各项工作,为确保我镇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河湖库管理保护目标而努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镇2017年河长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部署到位

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河长制工作。一是及时召开全镇河长制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等会议,及时传达上级部门河长制的相关工作文件和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积极部署各项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出台一系列方案和工作制度,如及时出台《关于印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发〔2017〕57号)、《关于成立--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长发〔2017〕58号)、《关于印发--镇河长制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长发〔2017〕62号)等文件,确保指导工作全面到位。三是成立河长制办公室,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办公场地,有工作人员。

二、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强河长制工作宣传。在--街和各村人流聚集地显眼处张贴宣传板报,让群众了解河长制工作的意义及要求,努力让河长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我镇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全面对全镇大小河流进行全面摸底,掌握一手资料,经核实,我镇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2条,50平方公里以下的75条。目前已根据实际情况对每条河流设立镇级河长和村级河长,保证了每条河流都有人巡查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得到解决。三是制定巡河制度,要求镇级河长每个月必须巡查河流不少于4次,每旬不少于1次,并做好巡河记录。四是设立河长公示牌。在河边显眼处放置河长公示牌,标明县级河长、镇级河长和村级河长,写明河长职责,公示河长联系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五是我镇结合美丽镇村工作联合开展河道清洁,努力做到河水清洁流畅、河岸绿树成荫。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镇河长制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如河长制办公室没有专门工作人员,目前由水利站工作人员兼顾河长制日常工作,又兼顾驻村工作扶贫工作等,无法做到面面俱到,工作量大,工作人员少的问题突出。二是没有专项工作经费,河长制工作虽然热烈开展,但相关工作经费一直欠缺,一定程度阻碍了河长制工作的开展。三是群众环保观念淡薄。群众在生活中还存在小垃圾乱丢乱扔、生活污水往河流排放、农药化肥放农作物管理不慎流入河道等现象。

四、工作计划

20--年河长制工作,我们将主要做好以下方面:一是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让群众充分参与河长制工作,共同维护自己的生活环境。二是加强培训,特别是加强对镇级河长、村级河长和村干部的培训,确保河长各项工作制度执行到位,避免流于形式。三是加大巡河力度,确保每条河流有人正常巡河、正常管理。四是做好汛期期间的河道疏通和垃圾清理工作。努力实现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景更美的宜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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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河长制工作总结

2018年,新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科学计划,精心组织,明确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调整了“河长制”领导小组机构,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乡村级主要领导的“河长制”工作体系,公示了具体责任人,联系电话,工作职责及负责区域范围。 (二)坚持落实“河长制”,强化巡查督查

1 我乡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从突击治水向制度化治水推进,实现河道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截止2018年11月,全乡针对辖区内大堰河河道的主要问题,展开专项整治10余次,出动人力100余人次,清理河道垃圾2.3吨。并定人定责,坚持河道巡查,全乡共巡河30余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限期整改。

严格治理生产、生活污水。今年我乡取缔养猪场非法入河排污口1处,在全乡范围内排查乱排偷排现象,对乱排偷排的农户进行批评教育及限期整改,并随时复查。组织村民对畜禽粪便进行及时清扫,确保环境常态卫生。 (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完善了新村乡《河长巡查制度》、《河长会议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我乡严格遵守各项制度,截止2018年11月底,全乡全年共召开河长制大小会议共计10余次,上报信

2 息10余条,所有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五)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宣传平台,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乡“河长制”工作体系已经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框架形成,治理工作正在深入推进,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村级河长制工作方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工作任务和治理措施不够细化,影响到河长制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是村级保洁经费筹措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河道保洁效果。

2019年,我乡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立区战略,围绕“绿色、和谐、宜居”城乡建设目标,全面深化河长制,科学有序整治水环境,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水生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 一是将进一步强化“河长制”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坚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以确保水质不断改为主要目标。

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对乡域河流漂浮垃圾按属地管辖消化,基本实现水域垃圾不随水流外流,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三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展板、广播宣传等,加强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不断增强公众对河道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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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镇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xx县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部署后,我镇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制定了《xxx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我镇河长制工作目标,覆盖辖区内全部水域。我们举全镇之力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上级要求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目标。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镇工作方案全部出台,河长制办公室全面组建。各河长陆续就位,我镇由 位担任 条流域性河道,分别是 ,实现全镇全覆盖。二是制度体系实现全覆盖。我镇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河长制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河长制配套制度,明确河长是河道管护的第一责任人,履行保护、管理、治理“三位一体”职责。三是河长履职实现全覆盖。我镇河长通过认河、巡河、护河、治河等工作方式“走马上任”,按照“全覆盖、抓重点、明责任”的要求,加大对包干河道的巡查力度,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既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又推动了工作开展。

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明确编制思路、工作流程和技术路线。坚持问题导向,在梳理河湖管护和治理突出问题基础上,有序开展“一河一策”编制,明确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等5个清单,形成河道治理保护管理的方案。二是实行目标管理考核。为保障河长制任务落实,全面推行目标管理,将我镇河长制工作确定的八项任务细化,层层下达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到岗到人。推动综合施策,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拓宽投资渠道,保障河湖治理与保护资金需求。跟踪评估治理措施的实施效果,及时调整、优化。三是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河长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解决河道治理、保护、管理问题。河长办强化组织,各村密切配合,全镇各地坚持在河长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协调配合,形成了河湖管理保护“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建立“河长工作联系单”制度,发现问题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跟踪问效,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二是选树先进典型。部署每个村集中打造 “一河一策”样本;选取一批村,集中突破,打造“一地一策”样本。三是鼓励社会参与。制定河长公示牌规范,河长公示牌全部布设到位,河长名单向社会公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全社会齐抓共管河湖管护与治理的局面基本形成。

xxx镇人民政府 xxx镇河长制办公室 2017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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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推进会会议精神,对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刚才,魏波同志宣读了《曲沃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水利、环保、住建和史村镇、高显镇、北董乡的负责同志分别做了很好的表态发言,可以看出,大家对于抓好此项工作信心十足、决心很大。

河长制,简单地说就是由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湖的管理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习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28次会议上提出的明确要求,习总书记强调“要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实施河长制工作高度重视,分别建立了由省委书记、省长共同担任省河长制工作领导组组长的省级河长制,由市委书记、市长共同担任总河长的市级河长制。今年以来,我县按照省、市要求,积极推进河长制工作,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了县域河湖情况调查摸底,实行了联席会议、信息通报、问题督办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行此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我们要围绕贯彻落实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推进会议精神,结合全县正在深入开展的“五城联创”活动,突出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要明确目标原则,准确把握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党政领导、部门联动,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关于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总体要求和目标,迅速行动,加快治理,使县域水污染得到全面遏制、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生态得到显著修复,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质量,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9月底前全面建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县、乡两级河长制,切实为河湖管理保护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要强化系统治理,分河道、分项目制定专项规划,按照规划分段控制、分类治理、分步推进,确保全流域、全过程治理。

(二)要压实河长职责,形成治水合力。河长制的责任主体是“河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实施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来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河长制要求,及时将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单位、落实到科室、细化到岗位,把责任压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河长要率先垂范、带头履职,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整治。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要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县河长制办公室要抓好河长制的具体组织实施,督促落实河长和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统筹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要在主要河道岸边显著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流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要建立河湖保护信息发布平台,畅通公众监管渠道;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承担的任务逐一研究细化,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

(三)要紧扣重点任务,持续强化举措。河长制的实质在于系统治理,必须坚持管理与养护相结合、治理与发展相结合,集中精力管好水、护好水、治好水、用好水。一要管好水。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要落实新发展理念,科学编制河湖管理保护规划,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湖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统筹处理好上下流、左右岸关系,促进河湖协调健康发展。要加强执法监管,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坚持长效机制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排污、设障、采砂、捕捞、侵占水岸线等破坏河流生态环境行为。二要治好水。以水质保护为重点,明确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切实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要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管,加快实施入河排污口截污治理,有效控制河流水体污染,确保污水无直排;要开展钢铁、焦化等高耗水、高污染行业生产废水专项整治,加快城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回用率;要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以及化肥、农药施用量控制为重点,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要加强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重点推进浍河河道综合治理。对于这项工作,刘市长已做过两次专门批示,要求县委、县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治理力度,确保水质达标。会后,刘泳同志要组织相关部门尽快拿出合理的治理举措,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全面付诸实施,确保达到消除污染、净化水质、改善环境的良好效果。三要护好水。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加快城市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备用水源建设,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实现重点保护区内污水“零排放”;要加强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大力实施河湖沿岸绿化造林,改善河湖周边生态环境,开展水生生物种植及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能力,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四要用好水。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将水生态环境优势加快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充分发挥河道综合功能,将防洪保安与生态、景观、休闲、文化等社会化功能相结合,与生态城市、环城水系、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对县域内河道进行综合治理,使河道成为一条安全线、生态线和风景线。

同志们,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点定位、狠抓推进,确保如期圆满完成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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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5月15日起,全县已进入汛期。经县委、县政府研究,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防汛抗旱暨河长制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传达上级精神,科学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工作,确保平安度汛。下面,就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和河长制工作,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关于防汛抗旱工作

防汛抗旱工作年年开会、层层动员,充分说明防汛保安全、抗旱保丰收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更是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要事。我县地处淮河上游,由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汛期极易造成洪涝灾害,历来受到各级高度关注。前段时间,水利部副部长叶建春一行暗访了信阳市部分水库工程,他要求一定要做好“防大汛”的准备,特别是多年未

过水的小型水库,一定要紧绷安全这根弦,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一)居安思危,警钟长鸣。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做好充分准备,防患于未然。

一是关键时期必须高度重视。今年是建国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在这样特殊的一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意义重大,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确保夺取防汛抗旱工作胜利。同时,今年实施四水同治、重点项目建设、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等,都需要一个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如果因为防汛抗旱工作没做好,出了问题,将会给各项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加之今年是机构改革之年,改革期间往往是工作交换的懈怠期、人员思想的波动期。但是,防汛抗旱工作有别于其他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和懈怠。防汛抗旱部门一定要心无旁骛,履职尽责,扎实工作,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二是气候多变的威胁必须正视。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我国原来四季分明的气候也越来越变幻无常,天气的突发性、破坏性和不可预见性日益凸显。区域性突降暴雨、超强台风、严重干旱、高温湿热等极端天气明显增多,往往是多灾并发、重灾频发,时空异常、旱涝急转,远远超出了我们以往的认识和经验,加之天气预报难度加大、降雨分布不均趋势加剧,导致防御难度极大,安全威胁倍增。据气象部门预测分析,今年我县汛期降水较往年偏多2成,可能出现较重的洪涝灾害,同时也存在旱涝急转的可能。因此,我们必须充分做好无灾当有灾、小灾当大灾的思想和工作准备。同时,从水资源分布和灌溉能力看,干旱威胁一样不容忽视,特别是鄢岗、上石桥、李集等重点产粮乡镇,遇旱缺水问题十分突出,如果持续干旱,不但群众生产生活十分困难,而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三是潜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忽视。商城地处山区丘陵,水库众多,近年来通过实施水库除险加固,防洪标准得到提高,但大多数水库除险加固后没有经过大的洪水考验,加之南部乡镇山高坡陡,地形复杂,群众依山而居,居住分散,雨水季节极易引发山洪,一旦出了问题,损失不可估量。前一阶段,县防办组织4个督查组开展了汛前检查,通过“拉网式”排查,发现了一些防汛薄弱环节和隐患风险。检查发现有45座小水库外坡杂灌丛生,有10座溢洪道有拦网和种植农作物,有16座“三个责任人”公示牌设置不规范,部分水库管理房内未配备床铺及值班座椅,普遍存在没有雨情监测设施。尤其是部分水库存在坝顶兼做公路但未采取交通限行限载措施,溢洪道擅自筑堰抬高蓄水位等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水库度汛安全。从统计的数据看,全县159座水库中尚有24座未通过竣工验收、5座已实施完成除险加固但未经过阶段验收,7座正在实施除险加固,加之中小河流、城乡集镇的防洪标准普遍不高、非工程措施相对滞后,实事求是地讲,我县防汛抗旱工作还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各乡镇(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克服侥幸思想,打消厌战情绪,做好有灾准备,通过扎实有效的预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四是明显暴露的问题更不能轻视。第一,物资储备不到位。我县大部分乡镇(处)的防汛仓库设施陈旧、仓储面积不足,不能满足防汛物资储存对湿度、通风、避光等方面的要求,有些物资储备仓库交通不便,影响物资调运,物资储备数量达不到定额标准,还有部分物资超期服役,按规定应该进行报废更新。第二,防汛抗旱队伍力量不足。虽然各乡镇(处)都成立了防汛抢险队伍,但人员既没有集中培训、演练,也没有专业的防汛抢险设备,而且很多在册人员外出务工,一些人员联系方式发生改变但没有更新。一旦发生险情,抢险队伍很难在短时间内组织到位。第三,总体水患意识淡薄。近几年,通过持续实施水库除险、河道治理,我县水利基础设施防灾抗灾能力显著增强,一些干部群众由此产生“高枕无忧”的麻痹思想。特别是近几年我县没有发生大的洪水,年年防汛不见汛,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不同程度地滋长。第四,山洪灾害防御难度大。我县大部分乡镇(处)没有落实山洪灾害预警设备管理人员和维修经费,部分设备未缴纳通信费无法使用,有些人员不熟悉预警平台操作,还有部分乡镇山洪灾害避险转移预案不实、不细,责任人更换不更新,避险转移路线不安全,不少景区也缺少外来人口避险转移的组织措施,群众大多劈山建房或沿河岸居住,山洪灾害防御点多、面广、难度大,且群众防范意识不强。这些问题使得我县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大打折扣。对此,大家务必要高度重视,尽快整改到位,坚决把隐患消除在主汛期来临之前。

(二)未雨绸缪,科学应对。防范胜于救灾。我们一定要谋划在先,准备在前,自觉做到思想上早准备,工作上早部署,措施上早制定,责任上早落实,主攻薄弱环节,落实关键举措,提高应对能力。

一是信息预警要抓小抓早。及时准确的预测预警信息是有效应对极端天气、争取防汛工作主动权的重要前提。县防汛指挥部要会同气象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强化会商分析,搞好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认真做好气象预报和汛情、旱情的监测工作,密切监视天气变化,着力提升预报水平。一旦发现异常天气和重大汛情征兆,马上报告、随时通报、及时预警,为防汛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重要参考,力争做到准确识别汛情,科学评估风险,正确处置险情,有效减少损失。

二是隐患排查要到边到角。各乡镇(处)要全覆盖、无缝隙的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对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逐个梳理、逐项整改、逐段验收,做到“四个清楚、四个有人”,即:重点区域清楚,有人把守;重点隐患清楚,有人整改;排险措施清楚,有人落实;抢险预案清楚,有人指挥。决不允许有险不查、有险不报、有险不改、有险无策。对县防指办汛前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到位,对查险、整险、防范不力造成损失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县防指办要巡回深入乡镇,开展防汛检查,要以查思想、查险情、查清障、查管理、查预案、查物资、查组织、查责任为主要内容,现场督办实际问题,全面落实度汛措施。

三是应急准备要有力有效。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一要完善工作预案。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水库、河道、山洪灾害、城市内涝等应急预案,对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等事项逐项细化具体措施,考虑周全,责任人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切实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认真开展预案演练,让干部群众了解预案、熟悉预案、执行预案。开展实战演练,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增强操作的可行性,确保汛情发生时能够紧急应对,迅速抢险。二要备足抢险物资。特别是对关键重要物资,要备足备齐,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拿得出、运得到、用得上。县防办要开展一次大检查,凡物资储备不足、器材准备不够、抢险通道落实不到位的地方,要全县通报并追究责任。三要加强队伍建设。组建好以民兵预备役人员为骨干的防汛常备队、抢险队和后备队,充实人员,完善装备,保证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要强化军民联防,在信息上互通,在预案上互融,切实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形成军民齐心、众志成城的强大合力。四要加强宣传。综合运用广播、电视、微信、网络等形式,宣传普及防汛避险知识,让群众重视并做到主动避灾。加强对沿河周边群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在危险河段、水库、塘坝处设置警示牌,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四是重点区域要盯死看牢。第一,水库防汛。我县水库数量多且位置险要,汛期一定要逐库做到“五有”(测报有设施、预警有手段、转移有线路、避灾有地点、安置有方案),切实加强防范措施,及时解决安全隐患,科学制定方案并严格执行,一旦发生险情,快速反应,及时撤离,避免伤亡。第二,城镇防汛。要组织人员认真开展城镇汛前检查,查找薄弱环节,检修排涝设施,疏通排水管网,清除阻水障碍,消除洪涝隐患。第三,河道防汛。要全面落实河长制,充分发挥各级河长作用,通过开展巡河行动,做好河道清淤疏浚,清除弃渣、阻水林木、河道违章建筑等行洪障碍,提高行洪能力。要加强汛期河道巡查排险,确保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险情。第四,防范地质灾害。县自然资源、水利、气象、交通、应急、旅游等部门要协同联动,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工矿企业、施工单位、旅游景区等薄弱环节的检查和指导,强化对外来务工人员、旅游观光人员、农村留守人员的组织管理,落实预警发布和转移避险措施,落实“五有”要求,合力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第五,行业防汛。工矿企业主管部门要对防汛安全设施及防汛预案认真进行检查,保证企业安全生产。通讯、供电、教育、旅游等部门要对本系统进行认真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制定安全度汛措施,保证汛期安全。特别是通信、供电部门要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通信、电力中断,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抢修损坏设施,确保汛期通信畅通和电力供应。

五是应急处置要提升提效。一要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及早做好抢险准备,确保重大险情、灾情发生后,能够迅速调动一切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保证领导、器材、技术、队伍、资金“五到位”。一旦发生紧急灾情,各级领导和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全面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优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二要加强预测预报预警。水利、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完善信息和资源共享制度。水利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和水情、雨情变化,加强对河流、水库的水情测报,根据降雨范围、持续时间、降雨强度等对来水情况作出滚动分析和实时预报。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灾害天气动向,实时对降雨强度变化、影响范围、持续时间等作出准确预报,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科学有效防汛提供信息支持。各级防办要密切监视工程变化和灾情发展,根据气象、水利等部门的预报,适时组织防指成员单位进行防汛会商,提高预警发布的针对性、时效性。三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严格规范汛情、旱情、灾情等信息发布程序,注重时效性、准确性、规范性,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传下达,坚决杜绝信息倒流、报送无序和迟报、瞒报、漏报现象,避免贻误战机。四要关注特殊群体。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提前撤离”的基本方针,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防汛工作的首要位置,始终把提前转移群众作为防洪救灾的关键措施,组织干部对居住在危房、滑体、河边、沟边、低洼等危险地带的群众进行摸底核实,登记造册,分类管理,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特别是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无人看护的群众,要在准确研判雨情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实施雨前转移,切实做到早预防、早转移。教育部门要对全县所有学校进行彻底排查,确保校舍牢固、学生安全。

六是抗旱减灾要不等不靠。水多则涝,水少则旱。在抓好防汛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要克服靠天等雨思想,积极做好抗旱的各项准备。要根据汛期的蓄水状况、天气的预测趋势和灌区的具体情况制定好以水量分配为主要内容的抗旱预案,做好库塘的蓄水保水和水源的调度管理。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统筹安排各方用水,保证城乡居民的用水安全。一要加强水源调度。根据雨情、汛情、旱情等实际情况,按照防汛优先于抗旱、保安优先于发电、抢险优先于救灾的原则,科学调度和管理水库、闸坝等各类水利工程,充分发挥骨干工程的综合调蓄作用和防洪减灾效益,切实做到防汛抗旱统筹兼顾。二要充分利用雨洪资源。积极转变防洪观念,由“控制洪水”转向“管理洪水”,由“泄洪为安”变为“蓄洪利用”,通过利用引、提、蓄、拦、补等措施,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提高洪水的资源化利用率。三要提升抗旱能力。强化旱灾监测系统建设,增强旱情的预报预警能力;加强小型农田水利灌溉工程的维修养护,恢复现有工程抗旱灌溉能力;加快建设城乡抗旱应急水源和生态抗旱应急补水工程,提升补水、调水、引水能力,充分发挥工程的抗旱减灾作用,为今年农业的丰产增收打下坚实基础。

(三)强化领导,确保平安。防汛抗旱工作事关民生,影响稳定。各乡镇(处)和相关单位一定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协同配合,狠抓落实。

一要落实工作责任。责任书就是军令状。各乡镇(处)要严格执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省政府常务会议和陈润儿省长对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三个不变”和“一个变化”的要求。“三个不变”指体制不变、机制不变、责任不变,体制不变指仍然由地方行政首长当指挥长,由主管水利和应急管理的副职当副指挥长;机制不变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仍然设在水利部门;责任不变指在防汛抗旱工作中,水利部门依然承担预警预报、工程调度和为防汛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撑,应急管理部门主要承担应急救援工作。“一个变化”指今年防汛设立“双秘书长制”,水利和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防汛抗旱指挥部秘书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防汛抗旱日常工作。我们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决策部署,整合水利和应急管理部门优势,确保收到“1+1”2”的效果。要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乡镇(处)主要领导既要抓工作部署,又要抓检查督促;既要统筹协调,又要深入一线,把责任落实到汛前准备和指挥调度的各项具体工作中。要继续采取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组的办法,及时明确新分管防汛抗旱工作领导的防汛抗旱责任区域。要加强对行政责任人的培训,特别是新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的培训,尽快了解情况、熟悉业务、进入角色,提高防汛抗旱决策指挥水平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防汛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乡镇(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县防指办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组织协调,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全面掌握雨情、水情、汛情等信息变化,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气象部门要及时、准确地提供气象信息,提高预报的及时性和精准度;交通、电力、通讯等部门要落实好各自职责,确保道路、供电、通讯畅通无阻;宣传部门要及时报道防汛抗旱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模范事迹;财政、供销、物资、民政等其它部门也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履职尽责,抓好落实。

三要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加强干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落实各项指令,坚决服从调度指挥,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拖延变更和玩忽职守。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雨情、汛情、灾情报告制度,确保联络畅通、处置及时。防汛期间,各乡镇(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落实补位措施,绝不允许擅自离岗,贻误险情。县委办、政府办和县防指办要加大督查力度,做到布置有检查、落实有反馈、效果有跟踪,对因工作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不当而出现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照党规政纪,严肃追究,绝不姑息。

二、关于河长制工作

2018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河长制责任,积极开展河道卫生环境整治,河湖面貌得到较大改善,提升了全县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成绩值得肯定。坚持常态化巡河。县级河(湖)长巡河累计达446次,乡级河(湖)长巡河累计3888次,村级河(湖)长巡河累计1.5万余次,各级河(湖)长基本达到了巡河频次要求。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清理违章建筑1000余平方米,清除临时非法畜禽养殖13处、阻水树木10855株、生活垃圾4298立方米、废弃物2000余立方米。对全县45个规模(30m3/d)以上入河排污口全部建档,并编制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全县33条河流及162座大中小型水库进行了排查,累计查出涉河乱占、乱建问题6项,全部整改到位。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行动。组织公安、水利、交通等部门和属地乡镇执法队伍,对鲇鱼山水库范围内的所有采砂船、水上餐厅、网箱养鱼、无证游船、钓鱼排等全部予以取缔,对灌河河道管理规定范围内的所有违规建筑予以拆除,取缔了周边非法养殖企业,累计清理畜禽养殖场43处,废弃船舶73艘,网箱、围网1100个,机具设施80处。加大明察暗访交办问题整改力度。2018年以来,根据省、市、县暗访督导和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建立问题台账,其中市级暗访交办101个问题、县级暗访发现290个问题,县委巡察办专项巡察交办178个问题,县河长办及时下发督办函70余份,各乡镇(处)高度重视,对照问题做到了立行立改。

二是问题不容忽视。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依然要清醒的看到,在省、市明察暗访以及县河长办督导验收中发现,各乡镇(处)在落实河湖监管上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河长制工作没有彻底从“有名”到“有实”转变;二是清河行动不彻底,河道内倾倒垃圾时有发生;三是“四乱”问题依然存在,甚至出现新的“四乱”问题;四是盗采河砂行为屡禁不止;五是部分河长助理单位和乡镇对河长制工作不重视,信息报送不及时。以上问题的存在,说明一些乡镇和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存在被动应付现象,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推推动动,不推不动,是典型的眼中无“活”。针对这些问题,各乡镇(处)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研究当前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以“钉钉子”的精神,补齐工作短板,以问题促进整改,以整改推动工作,并做到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责任必须压实。推进河长制,核心是责任,关键是落实。各级河长要认真履职尽责、各部门要协同发力,认真落实河长责任,扎实做好管水治水各项工作,促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地见效。全县要形成“县级河长统筹引领、乡级河长落实推进、村级河长常态监管”的河长治河格局。县级河长责任单位要积极协助县级河长开展巡河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查督办;各乡镇(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河流的管理保护负主体责任;县河长办具体负责全县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对部门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的及时予以明确。从前期的工作情况看,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甚至是单位内部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屡见不鲜,从而导致一些工作停滞不前。今年是河长制抓落实、见成效的一年,省、市对河长制工作督导力度越来越大,明察暗访越来越频繁,水利部成立了近千人的暗访组,省水利厅成立了近百人的暗访组,市河长办成立了4个暗访组,实行常态化巡查暗访。我们应看到失责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比如去年淮河罗山段滥采河砂屡禁不止问题处理了一大批人,其中有5名乡级河长被处分,7名村级河长被问责,有的干部没有直接参与采砂,为什么也被问责了?因为你是河长或是责任主体,你负责的河段出了问题,你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被问责理所应当。我们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以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的责任感促进河长制工作全面落实。

四是措施必须强化。要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维系河湖生态环境,确保到2019年底,全县基本消除黑臭河、垃圾河,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出境水质保持或高于ⅲ类水体标准。这是今年河长制工作要点中明确的工作目标。工作要点会上已印发给大家,大家要按照要求,聚焦工作目标,找准切入点,瞄准薄弱点,抓住关键点,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力度,精准施策、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全县河湖水环境治理工作。一要持续开展河流清洁行动和“清四乱”行动。根据省、市安排,结合我县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继续在全县所有水域开展“清河行动”“清四乱”行动,确保全县水域无垃圾杂物堆放、无黑臭水体、无污水汇入。二要强力推进河砂麻砂整治行动。以河道采砂专项整治为抓手,始终对非法采砂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落实“人防+技防”“河长+警长”监管体系,对非法采砂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严厉打击盗采人员的嚣张气焰,从根本上解决河道、山地范围内非法盗采行为,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汛期行洪安全和社会稳定。第一,进一步夯实属地监管责任。要严格按照《商城县关于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机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落实各属地派出所对该辖区内采砂管理和治安管理职责,实行“河长+警长”(各涉砂乡镇(处)行政主要负责人+属地派出所所长)的长效管理体系。加大排查力度,对乡镇(处)所属河道内出现非法采砂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第二,进一步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县环境攻坚办抽调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的精干力量,成立联合执法组,由王强同志兼任组长。有关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管重罚,达到办好一案、震慑一片的效果。县交通执法局、交警大队要加强路面执法和监控,充分利用无人超载监控检测站、路卡、路面监控等设施,严厉查处违法车辆,依法上限处理、顶格处罚,并移交联合执法组深挖源头,确保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第三,进一步完善“人防+技防”的管理体系。目前,城投集团管理的砂场共安装了27个监控摄像头,灌河河道的监控摄像头有15个,视频监控中心平台于4月18日接入县水利局河道采砂管理站监控大屏。城投公司要始终坚持“依法、科学、有序、规范”的原则开采河砂。执法部门要加强源头治理,在关键河段、路口处增设37个监控摄像头,实现技防“无死角”,从源头上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雷霆打击。第四,进一步完善落实奖惩追责制度。县自然资源局、司法局要尽快制定出台具体奖励制度,并充分发挥好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县纪委、扫黑办要深挖公职人员参与河砂、麻砂采挖倒卖以及村组干部私下勾结非法盈利的问题线索,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督导属地政府落实监管责任,如发现属地政府辖区内出现偷采行为,不报、瞒报、虚报或未到场禁止的,要对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追责和行政处分。三要大力开展河湖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湿地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维护河湖健康。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当前形势,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在治水治河治湖中的主导作用,继续坚持各级河长常态巡河,跟踪推进河湖管护范围划界确权,助推“四水同治”、水污染防治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城建设提质、森林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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