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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规治党新征程心得体会怎么写 新学期新征程新奋斗心得体会怎么写(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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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规治党新征程心得体会怎么写 新学期新征程新奋斗心得体会怎么写(9篇)
2023-01-10 10:42:45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依规治党新征程心得体会怎么写一

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的执行,守纪律、讲规矩,做到对党忠诚、襟怀坦白,听党指挥、为党尽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尤其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带领xxx党委班子落实好“四个对照”、“四个找ー找”,在x期读书班中坚持问题导向,保证主题教育各项规定动作不走样。通过班子及班子成员问题清单研讨会解决突出问题,达到了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具体目标,在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政上都有扎扎实实的收获。主持召开涉及全面从严治党议题的党委会两次,部署党员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力图做到责任到人到事。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工作决策机制,从自己做起,杜绝一言堂。

为督促班子成员践行“一岗双责’’,指导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党建工作,坚持与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和基层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履职谈话和廉政谈话,为全体党员干部宣讲《学习纲要》。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提醒、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贯彻落实学习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自觉维护党纪严肃性,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行动自觉,现以对班子成员、科室主任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谈话两轮,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构建班子成员团结一致、凝心聚カ的干事氛围。

坚决纠正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责成镇纪委抓住‘‘关键少数”,叮住重点事、重点问题,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严格的责任人,动真碰硬,

问责从严。在管好自己的同时,高度重视家风建设,廉洁修身、

廉洁齐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亲属。坚决反对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カ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风。在全镇党员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政治品质和从政道德学习教育。在主题教育第二期学习中,重点研读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红线,带头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正作风,并认真执行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坚决杜绝不作为、不担当、不负责现象。

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认真对照《准则》和《条例》要求,紧密结合xxx实际,以此次主題教育工作为抓手,增强支部内在动力,提升支部谋划业务发展、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党务工作者作用,坚持严字当头、重点发力、问题导向、以上率下,加大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监督指导力度。严肃认真开展党内生活,不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努力把上级针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xxx工作的实际成效。

对于依规治党新征程心得体会怎么写二

20-年以来,我始终牢记揽全局、带队伍、正风气的第一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地把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作为重大政治担当,努力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为促进医院向好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现将从严管党治党所做主要工作和个人党风廉政情况报告如下:

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自我学习,积极增强组织领导能力和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通过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推动整改。

1、加强从严治党各方面学习。能够积极参加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各类省厅、市委安排的从严治党理论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等系列党史教育讲话、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汲取从严管党治党的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努力提高理论、政策、法律水平。

2、党史学习教育和管党治党有机结合。年初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举措,督促、指导全院党员干部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总结历史经验,加强单位内部党风廉政建设,培养党员干部艰苦奋斗工作作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的管理监督,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坚守行为底线,努力在学党史中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联系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为主线,狠抓医院党建,突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建设,扎实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

3、严格履行一岗双责。20-年初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与班子成员、院属19位支部书记、60位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形成党委书记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并利用大会开展廉政教育主题党课,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和反腐意识。

4、严格执行追责问责。一年来,认真执行问责条例,加强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支部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落实责任不力,监督执纪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及时约谈分管班子成员、支部负责同志,提出整改意见;对履行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强化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

5、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带头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巡视工作条例,切实抓好党内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班子其他成员和院属各党支部及其成员的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纠正苗头性问题,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约谈函询,责令作出说明。倾听退役军人和社会群众呼声,严肃认真对待其意见、批评。

6、推动班子成员落实责任。督促、指导和支持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支部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提醒批评、限期整改。20-年组织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年初班子成员向院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加强对分管支部的监督工作情况。

本人领导班子成员强化责任担当,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履行“一岗双责”,领导、检查、督促分管支部和科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支部和科室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等。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领导班子成员模范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持续净化分管支部和科室的政治生态。

2、加强分管领域的党内监督。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巡视工作条例,加强班子成员分管支部和科室的监督工作,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对一般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约谈函询,并责令作出说明。要倾听退役军人、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呼声,严肃认真对待各类意见、批评。

3、切实推动分管领域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督促指导分管支部和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推动并监督分管领域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对履责不力的,及时谈话、约谈,限期整改落实。

4、领导常态化疫情的防控工作。一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带动全院党员干部参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以最严最实的作风强化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全面落实党中央及省委省厅、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各支部科室责任。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懈情绪,进一步充实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到“一丝不放松、一毫不松懈、一点不侥幸、一分不马虎”,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全面落地见效。

5、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和换届纪律,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6、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支部和科室意识形态工作、对责任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本人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1、加强制度学习落实,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体系。一是认真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务实开展廉政学习,组织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引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三是加强党性教育,扎实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和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严格落实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2、党委书记率先垂范、班子成员带头,以上率下落实“一岗双责”。一是个人在落实履责报告、廉政谈话、政治理论学习、廉政教育、组织监督考核等工作上坚持做到率先垂范,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组织班子成员及全院党员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亲自做辅导报告,讲廉政党课,带头廉洁自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反对“四风”,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查办案件;二是带领党委班子加强自身建设,带头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带头执行廉洁从政从业各项规定,践行“六项承诺”,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院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组织、群众监督。

3、自觉接受和支持监督。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接受省委、省纪委和厅党组、院纪委的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支持纪委对发生问题的分管支部和科室进行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支持巡视巡察机构对分管支部和科室开展巡视巡察,推动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1、自觉遵守各类党规国法条例。严格遵照《党章》《党规》《准则》《廉洁从政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及《宪法》规范言行,牢树规矩意识、廉洁意识及法治意识,把握正确的人生方向,做到依法从政从业,依规办事;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常态化学习典型违法案例进行自我警示教育,家庭中开展家德家风教育。

2、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反对“四风”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廉政纪律,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标准,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时刻自重、自省、自励,不乱用权力和公款。个人在家庭中时刻进行廉洁提醒,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院纪委及上级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对办公用房、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和特殊定制商品问题等事项自觉接受监督检查,无违规违纪。

3、自觉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自觉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落实院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组织、群众监督。

对于依规治党新征程心得体会怎么写三

今年以来,市商务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和制度建设工作,在强化学习的同时,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本部门规章制度,并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党内法规、xx重要指示以及省市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融入到日常学习内容,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明确具体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做到了年度有安排、月月有计划、次次有主题。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不动摇,定期开展集中研讨、学习交流。局党组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为主要抓手,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交流互动,中心组学习每月至少安排1次。党支部以“三会一课”制度为基本载体,健全完善了“三会一课”相关制度,制定了“三会一课”和党内法规学习计划,完善了“三会一课”计划报备、活动纪实等做法,细化了“三会一课”时间、内容、主题和程序、步骤,推进制度发挥实效。截至目前,对于党内法规工作,主要负责人批示5次,组织召开传达会议4次,集体学习研讨4次。

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和依法行政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并明确了专门的领导及办事机构。成立了聊城市商务局法治机关建设暨“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性工作。使党内法规和依法行政工作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专人办,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依法行政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我局每年将依法行政经费纳入财务预算,确保了依法行政及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使依法行政资料征订、网站正常运营、法治培训班等工作落到实处,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为使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结合商务局管理工作的职能和特点,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计划,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矛盾纠纷隐患,研究排查措施,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关制度。今年,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聊府法办字﹝20xx﹞12号),对2012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制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8件,继续有效3件、废止5件。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关要求和流程在局机关门户网站上进行了主动公开,并严格遵照执行;梳理上报了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实行“双公开”。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并印发了《聊城市商务局党组贯彻落实了“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聊城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关于推广商务领域“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

为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行政工作人员队伍,局领导把学习依法行政知识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不动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聊城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进行了学习研究和宣传贯彻,保障了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积极组织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法律知识大讲堂;同时,为严格落实了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根据市法制办的部署要求,对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再次清理,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年审考试。通过组织参加学习、培训、考试,极大地提升了我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近年来,我局以服务对象的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外网网站、报纸、电视台、大厅大屏幕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为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及准确性,制定下发了《聊城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聊城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确保信息公开口径统一、及时、便捷,工作落实了到位。截止目前,我局共公开各类信息(包括党内法规信息)600余条。

虽然我局党内法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局还存在诸多需要改进或提高之处:学习党内法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加强,依法依规行政能力有待提升,相关工作制度有待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通过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促进行政管理的规范化;通过加强对人员的监督、考核、培训,促进全员素质的提高,树立良好的形象;通过对各项责任的落实了,促进工作实效的强化,为推进党内法规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对于依规治党新征程心得体会怎么写四

 今年以来,法规科以深入落实中央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为重点,统筹推进文件审核、文件备案和法规工作制度建设三大任务,将党内法规工作纳入市对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党内法规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市委办被省委办公厅评为全省党委系统公文工作优秀单位。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省会议和文件精神。我们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xxx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学习了全省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全省党委系统公文评比总结表彰大会精神。对2015年以来印发的文件进行“全面体检”,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努力提升公文质量,同时,从县区抽取50份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有力促进了全市公文质量的整体提升。

 二是切实加强公文审核工作。重点是把好“六关”,即严把政治关,严格审核文件的政治方向和政治观点、对形势的分析判断等内容,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及要求。严把政策关,看文件是否符合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中央和省委文件要求,是否有搞变通、打折扣的情况,规范性文件或涉及多个部门职能职责的文件,尤其涉及编制、人事、经费等方面都要求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保证文件符合政策规我们认真学习各地好的经验做法,能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能合并发文的一律合并发文,能以部门或部门联合发文的一律以部门或部门联合发文。对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进行集中调整,以一个文件一次发文。全年审核各类公文450件,实际发文425件,最大限度控制了公文数量。定。严把法律法规关,重点看是否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是否同上位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是否与其他同位规范性文件。

 去年底中央发布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5—2019年)》,对今后5年的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顶层设计。省上于6月制发了《四川省党内法规制定办法》,并将成立政策法规处,加大对党内法规工作的领导和推进。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我市由市委办公室牵头开展新一轮党内法规工作,围绕工作重点,完善工作举措,迅速加以推进,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在机构设置方面,市委办公室专门增设政策法规处,作为正科级内设机构,增加行政编制、科级领导职数各1名,并于今年3月正式成立,并明确了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拟配备了业务熟悉、工作能力强的工作人员1名。在法规工作制度建设方面,已起草《泸州市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和《市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正起草《泸州市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手册》和《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流程》,同时把法规制度建设与依法治市工作紧密结合,将“严格执行《四川省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制定实施《泸州市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等内容写入市委制发的《泸州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2014—2020年)》和《泸州市依法治市2014年工作意见》。在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清理等方面,严格执行中央和省上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的保密管理、及时标注、存档和查档利用工作,截至目前,共向省委报备规范性文件8件,报备率、备案通过率达到100%。

 (一)认识不到位。虽然我市向来重视党内法规工作,但由于党内法规工作作为党建工作,属于“务虚”工作,有的单位(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到党内内法规工作涉及到党建的方方面面,关系到党做决策、促发展、保民生的成败得失,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不强。比如,有的领导干部觉得党内法规工作只是中央、省一级事情,和市一级特别是基层关系不大,自然重视不足,这从侧面反映了各级对党内法规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二是机构不健全。去年市上已成立了政策法规处,但目前还是与秘书处合署办公,没有完全独立,且还没有正式运行。工作人员也缺乏,按照编制规定,实际上只有一个正科级法规处长,缺乏正式编制的副处长和科员。各区县均没有设置相应的工作机构,都是秘书处承担了具体工作,人员力量较为薄弱,往往都是见子打子、抹着过去,无法正常规范的开展相关工作。

 三是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市党内法规工作机制还处于初步建立阶段,“碎片化”情况明显,没有系统完备的工作运行机制和制度。比如,制度建设上,对中央、省上相关制度的操作细则还没有落实,党内法规制定办法、规划性文件备案办法等文件还没有制发下去,导致各级各单位缺乏相应的规范要求;工作推进机制上,党内法规工作各种要求分别散见、依附于各种工作安排上,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

 四是业务不熟悉。一直以来,我市都没有从事党内法规专业性人才,虽然去年市上专门安排人员到省上系统学习党内法规工作业务,但随着办公室人事变动,相关人员暂不再从事党内法规工作,新的还需要一个学习培养的过程。各区县、各部门业务能力普遍较低,特别是在文件起草和执行方面十分欠缺,有的该备案的文件不备案,有的不该发的文件任意发,有的文件内容与法律法规冲突较多,等等,迫切需要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在文件制定、备案和执行等方面的工作水平,保证党内法规落到实处。

 (一)着力加强党内法规工作领导。积极进行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将党内法规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范畴。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特别是对文件报备、清理等进行协调处理。加强党内法规工作宣传,让各级及时了解党内法规工作主要内容和要求,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二)着力完善党内法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市上政策法规处尽快开展实质性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职能职责;有条件区县成立相应机构,条件不充分的要有专门人员从事具体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文件制定、报备、清理等进行考核。探索建立联合审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府相关法律部门在文件审查方面的作用;建立规范性文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商研究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

 (三)着力做好党内法规重点工作。尽快启动备案审查工作,开展好下备一级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优,有件必审、有审必严,坚决消除个别“红头文件”违法违规现象。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实现清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大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度,明确部门责任,细化任务分解,并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等形式,推动党内法规落到实处,对执行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

 (四)着力提升党内法规业务水平。针对各级各部门对党内法规工作不熟悉的情况,建立常规性和灵活性的学习培训机制,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宣传教育,促进党内法规工作开展。加强指导培训工作,采取区县派员上挂学习、召开座谈会、建立业务平台、通报备案情况等方式,提高区县和有关部门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工作能力。

 多维视角认识党内法规柴伟刚2016年10月甘肃日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的概念在中央文件中频繁出现。那么,什么是党内法规呢?《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定义是,“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但是作为调整党务关系、普遍和反复适用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条例》所定义的党内法规是一个高度概括抽象的综合性概念,准确把握其内涵和外延,需要结合党内法规工作实际,从不同的维度视角进行审视。

 从总体看,党内法规的外延具有五个特定属性按照《条例》所界定的党内法规概念,党内法规除在本质上体现党的统一意志、在功能上属于行为规范、在形态上表现为规章制度等内涵特征外,其在外延边界和表现形式方面具有五个特定属性。

 一是制定主体特定。党内法规由特定机关制定,即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委、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有权制定,党的省级以下组织无权制定。二是适用范围特定。党内法规是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只对其调整和规范的党

 组织和党员具有普遍约束力。三是名称使用特定。党内法规必须使用专属名称,这样既可以将其与一般公文在名称上加以明确区分,也有利于彰显其严肃性和权威性。四是表述方式特定。党内法规一般采用编、章、节、条、款、项、目等条款形式表述。这样规定,旨在保证党内法规内容简明准确,也便于执行遵守和引用修改。但也不能绝对化地认为凡是未采用条款形式的就肯定不是党内法规。比如,党章的总纲部分是采用段落形式表述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也未使用条款形式表述。五是发布形式特定。与用“国家主席令”的形式公布法律、用“国务院令”的形式公布行政法规不同,党内法规一般以制定机关文件形式发布,这是党内法规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形式要件。

 从纵向看,党内法规的治理格局分为三个层级作为规范有着8800多万名党员、3200多个地方党委、43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这样一个大党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高级规范,目前党内法规的治理格局以现行党的组织架构为基础、以事项的重要程度为依据,以效力位阶为区分,纵向分为中央党内法规、部委党内法规和地方党内法规三个层级,呈现出上细下粗、由顶端向底端放射的“金字塔”形状。

 一是中央党内法规。党的中央组织制定的党内法规称为中央党内法规。在党内法规的制度体系中,包括党章在内的中央党内法规位阶最高、效力最大,一些事项只能由中央党内法规规定,其他位阶的党内

 法规无权规定。比如《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

 二是部委党内法规。中央纪委和中央各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制定的党内法规称为部委党内法规,其层级和效力低于中央党内法规,不得与中央党内法规相违背、相抵触。比如中央纪委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组织部制定的《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

 三是地方党内法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称为地方党内法规,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层级最低,其规定也必须同中央党内法规和部委党内法规相一致,效力也只能限定在本省区市范围内。比如《甘肃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中共甘肃省委常委会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规定》。

 从横向看,党内法规的规范事项涉及七大板块党内法规的规范对象是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主要调整党组织之间、党员个人和党组织之间、党员个人之间的党内关系。实践中由于我们党是执政党,党依照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所以党内法规所规范的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不限于党的自身建设等党内事务,还包括党的领导和执政活动、党的机关运行保障等党外事务,从横向大体可以划分为七大板块。

 一是党的领导和执政活动板块。用于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军队之间的关系,保障党更好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包括地方党委工作、党组工作、法治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群众工作、外事工作、军队政治工作等方面的党内法规。比如《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甘肃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省级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办法》。

 二是党的思想建设板块。用于规范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理论创新和理论武装和党员干部理念信念教育方面的工作和活动,包括理论学习、党性教育、道德建设等方面的党内法规。比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共甘肃省委常委会完善学习制度的规定》。

 三是党的组织建设板块。用于规范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和活动,包括党的组织制度、组织机构、干部队伍、党员队伍、人才工作等方面的党内法规。比如《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甘肃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

 四是党的作风建设板块。用于规范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工作和活动,包括党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学风、干部生活作风等方面的党内法规。比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共甘肃省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五是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板块。用于规范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工作和活动,包括反腐败领导体制机制、反腐倡廉教育、党内监督、预防腐败、惩治腐败等方面的党内法规。比如《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

 六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板块。用于规范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方面的工作和活动,推动民主集中制具体化、程序化,包括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委员会制度、党内选举制度、党内基层民主、党的纪律等方面的党内法规。比如《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共甘肃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工作规则》。

 七是党的机关运行保障板块。用于规范党的机关运行和服务保障方面的工作和活动,包括党的机关公文办理、会议活动服务、信息报送、督促检查、法规服务、安全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等方面的党内法规。比如《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党内法规工作,切实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1、科学确定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当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已进入加速形成体系的关键阶段,越是时间紧、任务重,越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科学立规。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文件精神,把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的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重点任务作为制定市委党内规范性文件的重要来源,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计划地安排市委重要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任务,做到选项科学、数量适当、务实管用。

 2、努力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拟稿质量。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从全市党的建设实际需要出发,按照要言不烦、简便有效、务实管用的要求,高质量地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拟稿工作,确保既符合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又充分体现基层群众的意愿;既符合依法执政的要求,又符合客观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要进一步完善由市委办公室统筹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建,各民主党派和专家学者、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党内规范性文件拟稿机制。对一些敏感程度高、政策性强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涉及不少部门、内容复杂、拟稿难度大的综合性党内规范性文件,大家共同商议、共同研究、共同把关,防止党内规范性文件内容交叉重复、互相打架等问题,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整体性、统一性和权威性。

 3、精心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这是及时发现待发文件问题和瑕疵,消除“通病”、清除“硬伤”的关键环节。这里主要是把好“五关”:

 一是严把政策关,确保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首先是加强合法性审核。审核的重点主要是看党内规范性文件内容以及制定主体、权限、程序等是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是否与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相抵触。其次是加强政治性审核。审核党内规范性文件的主要精神是否与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相一致,严防出现与中央和省委精神相脱节相背离的现象。

 第三是加强连续性审核。审核党内规范性文件与同位党内规范性文件是否衔接、是否自相矛盾,防止政令不一、政策打架。第四是加强保密性审核。审核党内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保密规定,正确处理好文件执行与保守秘密的关系。

 二是严把程序关,确保党内规范性文件的严密性。把好程序关重点是做到“四看”。一看是否需要行文。我们的做法是从三个方面去把握,一是上级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明确要求下级党组织制定出台细化措施和配套制度的,按文件精神办理;二是市委年度工作要点对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已作部署并计划出台文件的,按工作安排去落实;三是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和市委主要领导高度关注的事项,按会议纪要和领导要求执行。二看是否与相关部门协商一致。对于一些内容涉及其他部门业务、政策性强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对是否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意见采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保证相关职能部门在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有充分话语权。三看是否履行会签审核程序。要求党内规范性文件代拟稿在报送市委审签前,需经起草单位内部或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四看是否广泛征求专家和群众意见。对于涉及全市公共利益、需要广泛知晓和社会关注度高的党内规范性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要求在起草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切实增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开放性和民主性。

 三是严把文字关,确保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准确性。古人云:“一字之失,一句为之蹉跎;一句之误,通篇为之梗塞。”

 如果党内规范性文件文字使用不当,不仅关系到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还会影响到党的机关形象,甚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此,有必要在文字的校对审核上下功夫,避免文字的粗糙和不规范现象。要坚持严格的审核标准,以“零差错”为目标,对文字进行逐字推敲、反复斟酌,确保党内规范性文件逻辑严密、用词贴切、表述准确、简明实用。四是严把格式关,确保党内规范性文件的规范性。格式是文件的仪表,文件格式是文件最基本的规范。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等规定,对每份党内规范性文件,从版头、版面到版记,从标题、正文到落款,严格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审核,对不符合格式要求的及时修正,确保无懈可击时方送请领导审签。五是严把协调关,确保党内规范性文件的衔接性。在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过程中,与起草单位和相关部门搞好沟通协调,是提高文件质量的重要保证。特别是涉及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财政项目、民族宗教、群众切身利益等敏感问题,要及时向起草单位了解情况,弄清来龙去脉,避免盲目修改。对文件内容需进行实质性修改的,更要与来文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尽可能听取和吸纳他们的意见建议。对征求意见未能达成一致的,则采取集体协商的办法,召开部门协调会现场沟通会商,力促各方达成一致。

 4、严格开展重要党内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

所谓前置审核,是指对需要发文机关开会审议的重要党内规范性文件,在提交会议审议前,先由发文机关办公室进行初核,这是《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对重要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提出的一项新要求。开展前置审核,是切实解决重要党内规范性文件“带病上会”,提升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的必要举措。其审核的着力点主要侧重从政治、政策、法律、时机等方面进行审查把关,以“鸡蛋里挑骨头”的存疑精神,发现和处置待审文件中的错误和疏漏,为审议机关和领导同志研究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对于依规治党新征程心得体会怎么写五

根据县纪委巡视工作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个人执行党的纪律情况汇报如下: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执行党的纪律的自觉性。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等一系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法纪法规,通过学习,充分认识了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执行党的纪律的自觉性。

2、执行政治纪律情况。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在不断学习和理解党的有关方针政策的基础上,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始终能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较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维护领导班子团结。自己在思想上没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没有发表过与党员干部身份不相符合的言论,在行动上也能够和思想言论保持一致,从未做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事情。对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已经做出的重大方针和政策,我总是能够坚决执行。

3、执行组织纪律情况。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执行组织决定,无条件服从组织的需要和安排,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对党组织的决议和政策,从不以任何借口阻挠、延缓、消极抵制其贯彻执。切实遵守组织制度,尤其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能及时向组织请示报告。把组织纪律看成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情况下、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

4、执行廉洁纪律情况。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根本的是要做到内心的坚定和清正。我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能认真学习、遵守、落实廉洁从政若干准

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切实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同时加强对配偶、子女的教育和管理,纯洁生活圈、交往圈,坚决并始终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品格。从没有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或子女亲属谋取利益和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没有违返规定操办婚丧喜庆和从事营利活动;没有违返有规定大吃大喝。

5执行群众纪律情况。一是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打牢严守党的群众纪律的思想根基。严守党的群众纪律,思想的根基在于培养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做到这一点,根本的在于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即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党要依靠群众又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前进的观点。通过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强化爱民观念,将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看作是自己的天职。二是自觉接授群众对我遵守群众工作纪律方面的监督,切实维护党的群众工作纪律的严肃性。没有出现与民争利和以任何形式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现象;没有出现侵占群众的各种物质利益及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没有出现搞特权和以不平等态度对待群众,对群众逞威风、耍权势,欺压群众的现象;没有出现以官僚主义的态度对待群众,对群众疾苦和困难麻木不仁的现象。

6、执行工作纪律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工作时间外出开会、办事,一律向局主要领导说明情况,说明公务内容、去向及返回时间,经许可并报局办公室备案,同时保持通讯畅通。因病、因事请假严格按照程序和批准权限请销假。二是严格遵守办公秩序。按规定时间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工作时间离岗、串岗、脱岗聊天;严禁工作时间炒股、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以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内容;严禁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时午间饮酒。三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没有用公车用于探亲访友、接送子女亲属、个人迎来送往等非公务活动;没有驾驶公车进行度假、旅游等休闲娱乐活动;没有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公车用于非公务活动;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借用公车办私事。四是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会议期间,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五是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或有重大活动时,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工作岗

位,值班期间遇有重要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六是切实提高服务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局党组作出的决策和工作部署,雷厉风行抓落实,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杜绝拖拖拉拉、推诿扯皮、拖延不办等现象,坚决做到服务到位、督促到位、落实到位。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做到服务热情、办事周到、言行仪表文明、回答问题耐心到位,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到基层检查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等不良行为。

7、执行生活纪律情况。严格按照廉政准则要求,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讲操守,重品行,做到防微杜渐,坚决抵制腐朽没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

对于依规治党新征程心得体会怎么写六

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

自治区领导雪克来提·扎克尔、肖开提·依明、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孙金龙、李鹏新、徐海荣、艾尔肯·吐尼亚孜、田文、沙尔合提·阿汗、张春林出席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杨鑫主持会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同志到会指导。

陈全国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释我们党实现自我革命的成功道路、有效制度,深刻回答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重大问题,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对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指明了努力方向。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做好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陈全国指出,2019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领导指导下,全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步。

陈全国强调,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一手抓反分裂斗争、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要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二要加强政治建设,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的号令和指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反分裂斗争纪律,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

三要严格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首要任务,深入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具体化,强化对执行政治纪律、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监督,强化政治巡视和巡视整改,确保新疆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

四要坚持人民立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保障高质量发展、民生持续改善、打赢脱贫攻坚战、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和各项群众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回应群众期待,以优良作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

五要正风肃纪反腐,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增强防范风险意识,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坚持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抓反腐,聚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抓执纪,突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抓作风,以实际成效赢得人民群众信赖。

六要深化标本兼治,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坚持一体谋划、贯通推进、统筹联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七要全面落实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强化制度意识,自觉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维护制度权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

八要持续深化改革,不断提高纪检监察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完善党统一指挥的监督体系、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推进纪委监委深度融合,切实把改革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陈全国强调,全疆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勤政廉政上走前列、作表率。各级纪委监委要落实监督责任,主动监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高质量、常态化抓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抓好主责主业,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要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要加强宣传舆论引导,积极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杨鑫代表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作了题为《聚焦总目标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的工作报告。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兵团领导班子成员,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自治区纪委委员,区(中)直单位负责同志,自治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会代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对于依规治党新征程心得体会怎么写七

**县委中心组、各党委(党组)高度重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全面深入抓好党内相关法规制度等的学习贯彻落实,做好党内相关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逐项对督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落实执行情况

1、学习情况:一是抓原文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对相关党内法规进行原原本本进行研读,对规定逐章逐条进行学习,深刻理解、全面把握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把握好问责工作的核心要义,准确把握问题的依据与原则、主体与对象、内容与情形、方式与程序等主要内容;二是抓日常自学。将相关法规书籍印发到每一位党员干部手中,要求自学,并作好学习笔记。通过日常自学,学思践悟,对贯彻执行好相关法规制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抓学习动员。学习领会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原则,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提高每一位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

2、贯彻落实督导情况:坚持在学习领会、建章立制、宣传引导上下功夫,推动管党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注重学习教育,领会精神到位。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第一议题学习内容,2019年集中学习25次,涉及法规制度等内容11次。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决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认真履职,各负其责,主动适应在监督下工作。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正视问题,积极改正缺点错误,敞开胸怀,以闻过则喜的态度,主动接受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努力把自身的工作做好、做到位。

(二)宣传教育的主要举措

通过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党员干部大会、党员活动日等形式,专题学习党内法规;邀请实现宣讲团成员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党员参观各类红色教育基地、反腐教育基地等,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作风教育相结合,有效增强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的感染力和实效性。

(三)督查落实及追责惩处情况

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学习放在首位,通过组织加强学习,把政治纪律严起来,把政治规矩守起来,争做表率和践行者。定期不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督查检查,让广大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绷紧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弦,不断增强政治归属感和看齐意识,始终听党话,跟党走,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发现问题做好提醒和追责,根据相关制度严厉追责。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相关党内法规制度深度还不够。

2、抓日常学习和教育监督还不够。

3、各项制度的落实有待加强。

1、进一步加强学习的自觉,把学习引向深入。把学习贯彻法规制度与工作有机结合,对照检查是否存在“四风”反弹、“不严不实”问题;对照检查是否达到了合格党员的标准,是否与先锋模范还存在差距;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政风行风要求有机结合,对照检查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违反“六个严禁”的行为;对照检查是否严格履行责任义务,是否廉政勤政,是否违反党纪党规,着重破解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干部责任落实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

2、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通过开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自查自纠和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党性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确保党纪党规入心入脑,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3、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学,带头遵守执行。党委(党组)班子领导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刻领会。

4、制定学习计划,经常性学习,常态化学习,确保人人参与学习、人人知晓内容,并把学习与全县中心、重点工作有机结合。

5、加强日常监督,完善相关制度。对党员干部学习、遵守、执行法规制度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并根据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对于依规治党新征程心得体会怎么写八

为规范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统一同类理财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管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共同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坚决防范重大风险攻势的决策配置,坚持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思维,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基本目标,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理念,坚持所有放矢的问题导向,积极稳定推进的基本思路,全面垄断各种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

《意见》根据产品类型统一监管标准,从招募方式和投资性质两个维度对理财产品进行分类,分别统一投资范围、杠杆约束、信息披露等要求。坚持产品与投资者匹配的原则,加强投资者的适当管理,加强金融机构的勤奋责任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理财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打破刚性兑换。严格非标化债权类资产投资要求,禁止资金池,防范影子银行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分类统一债务和分级杠杆要求,消除多层嵌套,抑制通道业务。加强监督协调,加强宏观慎重管理和功能监督。

《意见》坚持防范风险与有序规范相结合,合理设置过渡期,给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有序整改和转型时间,确保金融市场稳定运行。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各项要求。金融机构应按照《意见》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理财业务。(结束)(结束))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国家外汇管理局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我国理财业务发展迅猛,在满足居民和企业投融资需求、改善社会融资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业务发展不规范、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配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督标准,有效预防金融风险,将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更好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变革升级,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严格控制风险的下划线思考。把理财业务风险防范化解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减少库存风险,严防增量风险。

(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基本目标。充分发挥理财业务功能,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投融资需求,求,严格规范引导,避免资金实际向金融体系内部自我循环,防止产品过于复杂,加剧风险跨行业、跨市场、跨地区传递。

(三)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督相结合、机构监督与功能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理念。实现对各类机构开展理财业务的全面统一覆盖,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四)坚持的放矢问题导向。着重于资产管理业务的多层嵌套、杠杆不清、套期保值严重、投机频繁等问题,设定统一的标准规制,同时对金融创新持续利益避免危害,一分为二,留出发展空间。

(五)坚持积极、安全、慎重地推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坚持防范风险与有序规范相结合,在果断处置风险的同时,充分考虑市场承受能力,合理设置过渡期,把握工作顺序、节奏、力度,加强市场沟通,有效引导市场预期。

二、理财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理财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为委托人利益履行诚信、勤奋履行义务,征收相应的管理费用,委托人承担投资风险,获得收益。金融机构可与委托人在合同中提前约定收取合理的绩效报酬,绩效报酬计入管理费,应与产品一一对应并逐一结算,不同产品之间不得相互串用。

理财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在开展理财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兑换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兑换。金融机构不得在表内开展理财业务。

私募投资基金适用私募投资基金专项法律、行政法规,私募投资基金专项法律、行政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本意见,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三、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形式的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资金信托、券商、券商子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保险理财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等。根据金融管理部门颁布规则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布规则发行的养老金产品,不适用本意见。

四、理财产品按招生方式分为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公开招募产品面向不特定的社会公开发行。公开发行的认定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执行的。私募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理财产品按投资性质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和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在80%以上,权益类产品投资股票、未上市企业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在80%以上,商品和金融衍生品投资商品和金融衍生品的比例在80%以上,混合类产品投资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和金融衍生品非金融机构主观因素突破上述比例限制的,金融机构应在流动性限制资产可销售、可转让或恢复交易的15个交易日内调整为符合要求。

金融机构在发行理财产品时,应按照上述分类标准向投资者明确理财产品的类型,并按照确定的产品性质进行投资。产品成立后到期日,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类型。混合类产品投资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和商品和金融衍生类资产的比例范围在发行产品时必须确定投资者,在产品成立后到期日之前不得擅自变更。产品的实际投入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如有变化,除了高风险类型的产品超过比例范围投资低风险资产外,应首先得到投资者的书面同意,履行注册申请等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手续。

五、理财产品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一理财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符合以下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300万元以上,家庭金融资产500万元以上,或近3年本人年平均收入40万元以上。

(二)最近一年底净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的法人部门。

(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况。

合格投资者投资单一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在30万元以上,投资单一混合类产品的金额在40万元以上,投资单一权益类产品、单一商品、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募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六、金融机构发行和销售理财产品,要坚持了解产品和了解客户的经营理念,加强投资者的适当管理,向投资者销售符合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理财产品。禁止欺诈或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理财产品。金融机构不得通过分割理财产品的方式,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低于产品风险等级的投资者出售理财产品。

金融机构应加强投资者教育,不断提高投资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意识,向投资者传达卖方负责,买方自负的理念,打破刚性兑换。

七、金融机构开展理财业务,必须具备适应理财业务发展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公司管理良好,风险管理、内部管理和问责机制健全。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认定、培训、评价和问责制度,确保从事资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充分理解相关法律法规、监督规定和资产管理产品的法律关系、交易结构、主要风险和风险管理方式,遵守行为标准和职业道德标准。

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意见规定的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员,依法采取处罚措施直到取消就业资格,禁止在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从事资产管理业务。

八、金融机构应用受托资金投资,遵守慎重经营规则,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战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金融机构应履行以下管理人员的责任

(一)依法筹集资金,发售和登记产品份额。

(二)办理产品登记和登记手续。

(三)分别管理、记账和投资管理的不同产品的受托财产。

(四)根据产品合同约定确定收益分配方案,立即向投资者分配收益。

(五)进行产品会计,制作产品财务会计报告。

(六)依法计算和公开产品纯利润和投资收益状况,确定购买、回购价格。

(七)处理与受托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相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八)保存受托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簿、报告书等相关资料。

(九)以管理人员的名义,代表投资者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十)兑换受托资金和收益时,金融机构应保证受托资金和收益返回受托人原账户、同名账户或合同约定的受托人账户。

(十一)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责任。

金融机构未按照诚信、勤奋的原则切实履行受托管理责任,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应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九、金融机构代销其他金融机构发放的理财产品,应符合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的资质条件。未经金融监管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或个人不得代理销售理财产品。

金融机构应建立理财产品的销售授权管理体系,明确代理销售机构的准入标准和流程,明确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相关风险的承担责任和转移方式。

金融机构代理销售理财产品,必须建立相应的内部审批和风险控制程序,对发行或管理机构的信用状况、经营管理能力、市场投资能力、风险处理能力等开展尽职调查,要求发行或管理机构提供详细的产品介绍、相关市场分析和风险收益测算报告,进行充分的信息验证和风险审查,确保代理销售的产品符合本意见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公开招募产品主要投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上市交易的股票,除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部门外,不得投资未上市的企业股票。公开招募产品可以投资商品和金融衍生品,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私募产品的投资范围由合同约定,可以投资债权类资产、上市或挂牌交易的股票、未上市企业的股票(包括债转股)和受益权和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资产,严格遵守投资者的适当管理要求。鼓励充分利用私募产品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

十一、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等分化,可以交易。

2.信息公开充分。

3.集中注册,独立管理。

4.公允价格,流动性机制完善。

5.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

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具体认定规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除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外,债权类资产均为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金融机构发行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应遵守金融监管。

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限额管理、流动性管理等监管标准。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未制定相关监管标准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督促根据本意见要求制定监管标准并予以执行。

金融机构不得将资产管理产品资金直接投资于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受(收)益权的投资限制由金融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二)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禁止进行债权或股权投资的行业和领域。

(三)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通过发行资产管理产品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要求的领域。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发行资产管理产品募集资金支持经济结构转型,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降低企业杠杆率。

(四)跨境资产管理产品及业务参照本意见执行,并应当符合跨境人民币和外汇管理有关规定。

十二、金融机构应当向投资者主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资产管理产品募集信息、资金投向、杠杆水平、收益分配、托管安排、投资账户信息和主要投资风险等内容。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公募产品,金融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项公告、投资风险披露要求以及具体内容、格式。在本机构官方网站或者通过投资者便于获取的方式披露产品净值或者投资收益情况,并定期披露其他重要信息:开放式产品按照开放频率披露,封闭式产品至少每周披露一次。

对于私募产品,其信息披露方式、内容、频率由产品合同约定,但金融机构应当至少每季度向投资者披露产品净值和其他重要信息。

对于固定收益类产品,金融机构应当通过醒目方式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和提示产品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投资债券面临的利率、汇率变化等市场风险以及债券价格波动情况,产品投资每笔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融资客户、项目名称、剩余融资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结构、风险状况等。

对于权益类产品,金融机构应当通过醒目方式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和提示产品的投资风险,包括产品投资股票面临的风险以及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等。

对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金融机构应当通过醒目方式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的挂钩资产、持仓风险、控制措施以及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化等。

对于混合类产品,金融机构应当通过醒目方式向投资者清晰披露产品的投资资产组合情况,并根据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投资比例充分披露和提示相应的投资风险。

十三、主营业务不包括资产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强化法人风险隔离,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业务经营部门开展业务。

金融机构不得为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或者股权类资产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担保、回购等代为承担风险的承诺。

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确保资产管理业务与其他业务相分离,资产管理产品与其代销的金融产品相分离,资产管理产品之间相分离,资产管理业务操作与其他业务操作相分离。

十四、本意见发布后,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资产应当由具有托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独立托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过渡期内,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可以托管本行理财产品,但应当为每只产品单独开立托管账户,确保资产隔离。过渡期后,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该商业银行可以托管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但应当实现实质性的独立托管。独立托管有名无实的,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纠正和处罚。

十五、金融机构应当做到每只资产管理产品的资金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

金融机构应当合理确定资产管理产品所投资资产的期限,加强对期限错配的流动性风险管理,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为降低期限错配风险,金融机构应当强化资产管理产品久期管理,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期限不得低于90天。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的到期日或者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的最近一次开放日。

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的,应当为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并明确股权及其受(收)益权的退出安排。未上市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的退出日不得晚于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的到期日。

金融机构不得违反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通过为单一融资项目设立多只资产管理产品的方式,变相突破投资人数限制或者其他监管要求。同一金融机构发行多只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同一资产的,为防止同一资产发生风险波及多只资产管理产品,多只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该资产的资金总规模合计不得超过300亿元。如果超出该限额,需经相关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十六、金融机构应当做到每只资产管理产品所投资资产的风险等级与投资者的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做到每只产品所投资资产构成清晰,风险可识别。

金融机构应当控制资产管理产品所投资资产的集中度:

(一)单只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者单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资产管理产品净资产的10%。

(二)同一金融机构发行的全部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者单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或者证券投资基金市值的30%。其中,同一金融机构全部开放式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三)同一金融机构全部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非因金融机构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述比例限制的,金融机构应当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0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

十七、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或者按照规定计量操作风险资本或相应风险资本准备。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弥补因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违反资产管理产品协议、操作错误或者技术故障等给资产管理产品财产或者投资者造成的损失。金融机构应当定期将风险准备金的使用情况报告金融管理部门。

十八、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时反映基础金融资产的收益和风险,由托管机构进行核算并定期提供报告,由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确认,被审计金融机构应当披露审计结果并同时报送金融管理部门。

金融资产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使用市值计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摊余成本进行计量:

(一)资产管理产品为封闭式产品,且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

(二)资产管理产品为封闭式产品,且所投金融资产暂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或者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也不能采用估值技术可靠计量公允价值。

金融机构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资产净值,应当采用适当的风险控制手段,对金融资产净值的公允性进行评估。当以摊余成本计量已不能真实公允反映金融资产净值时,托管机构应当督促金融机构调整会计核算和估值方法。金融机构前期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加权平均价格与资产管理产品实际兑付时金融资产的价值的偏离度不得达到5%或以上,如果偏离5%或以上的产品数超过所发行产品总数的5%,金融机构不得再发行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资产的资产管理产品。

十九、经金融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以下行为的视为刚性兑付:

(一)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人或者管理人违反真实公允确定净值原则,对产品进行保本保收益。

(二)采取滚动发行等方式,使得资产管理产品的本金、收益、风险在不同投资者之间发生转移,实现产品保本保收益。

(三)资产管理产品不能如期兑付或者兑付困难时,发行或者管理该产品的金融机构自行筹集资金偿付或者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偿付。

(四)金融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认定存在刚性兑付行为的,区分以下两类机构进行惩处:

(一)存款类金融机构发生刚性兑付的,认定为利用具有存款本质特征的资产管理产品进行监管套利,由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存款业务予以规范,足额补缴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并予以行政处罚。

(二)非存款类持牌金融机构发生刚性兑付的,认定为违规经营,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纠正并予以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金融机构存在刚性兑付行为的,可以向金融管理部门举报,查证属实且举报内容未被相关部门掌握的,给予适当奖励。

外部审计机构在对金融机构进行审计时,如果发现金融机构存在刚性兑付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金融管理部门。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或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二十、资产管理产品应当设定负债比例(总资产/净资产)上限,同类产品适用统一的负债比例上限。每只开放式公募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40%,每只封闭式公募产品、每只私募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200%。计算单只产品的总资产时应当按照穿透原则合并计算所投资资产管理产品的总资产。

金融机构不得以受托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份额进行质押融资,放大杠杆。

二十一、公募产品和开放式私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

分级私募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40%。分级私募产品应当根据所投资资产的风险程度设定分级比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中间级份额计入优先级份额)。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3:1,权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1: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2:1。发行分级资产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应当对该资产管理产品进行自主管理,不得转委托给劣后级投资者。

分级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对优先级份额认购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

本条所称分级资产管理产品是指存在一级份额以上的份额为其他级份额提供一定的风险补偿,收益分配不按份额比例计算,由资产管理合同另行约定的产品。

二十二、金融机构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

资产管理产品可以再投资一层资产管理产品,但所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再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资产管理产品。

金融机构将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于其他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从而将本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资金委托给其他机构进行投资的,该受托机构应当为具有专业投资能力和资质的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受托机构应当为金融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的受托机构可以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受托机构应当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职责,不得进行转委托,不得再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资产管理产品。委托机构应当对受托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实行名单制管理,明确规定受托机构的准入标准和程序、责任和义务、存续期管理、利益冲突防范机制、信息披露义务以及退出机制。委托机构不得因委托其他机构投资而免除自身应当承担的责任。

金融机构可以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作为投资顾问。投资顾问提供投资建议指导委托机构操作。

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对各类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实行平等准入、给予公平待遇。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在账户开立、产权登记、法律诉讼等方面享有平等的地位。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基于风险防控考虑,确实需要对其他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采取限制措施的,应当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达成一致。

二十三、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投资顾问业务应当取得投资顾问资质,非金融机构不得借助智能投资顾问超范围经营或者变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金融机构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严格遵守本意见有关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范围、信息披露、风险隔离等一般性规定,不得借助人工智能业务夸大宣传资产管理产品或者误导投资者。金融机构应当向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报备人工智能模型的主要参数以及资产配置的主要逻辑,为投资者单独设立智能管理账户,充分提示人工智能算法的固有缺陷和使用风险,明晰交易流程,强化留痕管理,严格监控智能管理账户的交易头寸、风险限额、交易种类、价格权限等。金融机构因违法违规或者管理不当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不同产品投资策略研发对应的人工智能算法或者程序化交易,避免算法同质化加剧投资行为的顺周期性,并针对由此可能引发的市场波动风险制定应对预案。因算法同质化、编程设计错误、对数据利用深度不够等人工智能算法模型缺陷或者系统异常,导致羊群效应、影响金融市场稳定运行的,金融机构应当及时采取人工干预措施,强制调整或者终止人工智能业务。

二十四、金融机构不得以资产管理产品的资金与关联方进行不正当交易、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于关联方虚假项目、与关联方共同收购上市公司、向本机构注资等。

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本机构、托管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或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并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

二十五、建立资产管理产品统一报告制度。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统筹资产管理产品的数据编码和综合统计工作,会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拟定资产管理产品统计制度,建立资产管理产品信息系统,规范和统一产品标准、信息分类、代码、数据格式,逐只产品统计基本信息、募集信息、资产负债信息和终止信息。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加强资产管理产品的统计信息共享。金融机构应当将含债权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报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金融机构于每只资产管理产品成立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报送产品基本信息和起始募集信息;于每月10日前报送存续期募集信息、资产负债信息,于产品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终止信息。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于每月10日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报送资产管理产品持有其登记托管的金融工具的信息。

在资产管理产品信息系统正式运行前,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统计制度拟定统一的过渡期数据报送模板;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于每月10日前按照数据报送模板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数据,及时沟通跨行业、跨市场的重大风险信息和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资产管理产品统计的具体制度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二十六、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对资产管理业务实施宏观审慎管理,会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资产管理业务的标准规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资产管理业务的市场准入和日常监管,加强投资者保护,依照本意见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出台各自监管领域的实施细则。

本意见正式实施后,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工作机制,持续监测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和风险状况,定期评估标准规制的有效性和市场影响,及时修订完善,推动资产管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十七、对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监管遵循以下原则:

(一)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按照产品类型而不是机构类型实施功能监管,同一类型的资产管理产品适用同一监管标准,减少监管真空和套利。

(二)实行穿透式监管,对于多层嵌套资产管理产品,向上识别产品的最终投资者,向下识别产品的底层资产(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三)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建立资产管理业务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完善政策工具,从宏观、逆周期、跨市场的角度加强监测、评估和调节。

(四)实现实时监管,对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销售、投资、兑付等各环节进行全面动态监管,建立综合统计制度。

二十八、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意见规定,对违规行为制定和完善处罚规则,依法实施处罚,并确保处罚标准一致。资产管理业务违反宏观审慎管理要求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二十九、本意见实施后,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在本意见框架内研究制定配套细则,配套细则之间应当相互衔接,避免产生新的监管套利和不公平竞争。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置过渡期,确保平稳过渡。过渡期为本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底,对提前完成整改的机构,给予适当监管激励。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发行新产品应当符合本意见的规定;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维持必要的流动性和市场稳定,金融机构可以发行老产品对接,但应当严格控制在存量产品整体规模内,并有序压缩递减,防止过渡期结束时出现断崖效应。金融机构应当制定过渡期内的资产管理业务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进度安排,并报送相关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由其认可并监督实施,同时报备中国人民银行。过渡期结束后,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按照本意见进行全面规范(因子公司尚未成立而达不到第三方独立托管要求的情形除外),金融机构不得再发行或存续违反本意见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

三十、资产管理业务作为金融业务,属于特许经营行业,必须纳入金融监管。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非金融机构违反上述规定,为扩大投资者范围、降低投资门槛,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公开宣传、分拆销售具有投资门槛的投资标的、过度强调增信措施掩盖产品风险、设立产品二级交易市场等行为,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规范清理,构成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发行证券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非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依法予以处罚;同时承诺或进行刚性兑付的,依法从重处罚。

三十一、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意见所称“金融管理部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行”是指通过公开或者非公开方式向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者发出认购邀约,进行资金募集的活动。“销售”是指向投资者宣传推介资产管理产品,办理产品申购、赎回的活动。“代理销售”是指接受合作机构的委托,在本机构渠道向投资者宣传推介、销售合作机构依法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的活动。

对于依规治党新征程心得体会怎么写九

今年以来,xx区委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全过程,贯穿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各方面,层层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保障。

1、坚持政治站位。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持续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一是研究制定了《关于区委常委会带头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的意见》和《关于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制度安排》,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学习贯彻工作开展。二是强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xx落实,高标准谋划实施了2019年全区七大战役21场攻坚战和10场歼灭战,制定了专项实施方案,细化了重点举措、明确了时限要求,建立了周督办、月汇总、季度通报制度,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我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三是围绕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正在组织研究xx2035战略研究,进一步明确xx在京津冀大格局中的角色定位,清晰xx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思路和目标定位。四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纳入xx区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和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并作为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要考核内容,目前已对全区各镇街、各单位前三季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价,并在全区高质量发展推动会议上进行了通报。

2、强化统筹推动。强化主责主业意识,把管党治党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一是年初组织召开区委五届九次全会,分析全区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重点从加强政治建设、加强思想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对新一年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抓党建、促发展”全年工作主线。二是对照区委五届九次全会要求和区委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细化制定了新一年区委常委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个清单”,项目化落实各项指标任务,常态化开展督办落实,持之以恒、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全年工作始终。三是以“六四三”体系建设为抓手,结合工作实际,正在研究制定区委有效治理标准化体系,并对农村有效治理标准化体系和包联工作体系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规范、细化要求,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依纪依规高效开展。四是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xx区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选取了“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担当作为、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等10方面考核项目,每季度进行打分,结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切实推动各级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融入日常、抓在平常。

3、强化示范引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区级领导同志带头,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一是落实区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逢会必讲、抓常抓长,通过专题党课、谈心谈话、领导批示、会议讲话、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对管党治党工作经常性强调提要求,督促推动各级落实责任。二是落实抓党建、促发展全年工作主线,区级领导同志带头,在开展包联工作的同时,认真指导推动检查包联镇街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带头把基层党建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今年以来,已收集各位区级领导同志包联情况9次以上。三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检查推动,区级领导带队,组织对2018年度全区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对排名靠前的15家单位进行了通报表扬,对排名靠后的8家单位,由区委书记、区委副书记分别约谈了主要负责同志,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真真正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目前,正在制定2019年度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实施方案。

1、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各项安排部署,规规矩矩、一步一个脚印抓好各项规定动作,推动全区主题教育扎实有效开展。一是抓实学习教育,指导区级班子和处级干部关起门认认真真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篇目,按照“准”民主生活会标准开展了三次交流研讨,借助“美丽xx”微信平台创设“空中学习课堂”,累计推送领导领学带学消息10期,并将音频内容通过“大喇叭”在各村播放。二是抓实调查研究,按照“小切口、广受益”的原则,结合个人分工精心确定调研课题和调研方案,深入基层一线调查了解实际情况,针对性研究解决对策,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并进行了调研成果汇报交流。三是抓实整改落实,将区委“六四三”责任体系引入检视整改工作,明确十项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建立每周督报机制,截至目前全区共梳理排查突出问题119个、制定整改措施204条,推动完成整改118个,建章立制70项;市区两级民意直通车转办的109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

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一是区委常委会带头,第一时间组织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市委重要文件要求,第一时间安排贯彻落实,今年以来已组织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55次。同时,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学内容,每次区委常委会均安排专题学习和研讨,切实以实际行动作出示范,为推动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二是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干部教育全过程,纳入各类干部教育培训班次的首课主课必修课,切实推动各级干部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入灵魂。今年以来,已举办各类教学主体班次11期,开设相关专题讲座13个,培训党员干部1050人次。三是研究制定了《xx区2019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将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和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重大主题宣传等方面内容作为年度宣传重点,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今年以来,通过大喇叭广播等方式累计播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7万余次,制作展牌4526个、横幅6965条、大型主体景观61座,悬挂灯箱道旗506组,通过2200余块led电子显示屏宣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方面内容。

3、发挥党委中心组旗舰作用。持续提升理论学习热度,严格落实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领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10项全年重点内容,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及时学、专题学、系统学,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今年以来,已组织区委中心组集中学习17次。制定印发了《xx区2019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将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每月编发自学内容提示和《学习参考》,推动广大干部选准学习内容,增强学习实效。今年以来,印发中心组学习内容提示11期,学习参考19期,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00余次。

1、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心尽责化解难题,将心比心体恤民情。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美丽村庄建设、镇街菜市场建设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纳入2019年惠民工作,高标准谋划了20大项、50子项具体任务,确保惠民工程真惠民、真利民。截至目前,50项重点任务完成24项。二是落实为民办事理念,以“人民网”“北方网”“8890”等为依托,构建政府与群众沟通桥梁,建立完善群众反映问题办理长效机制,每季度全区高质量发展推动会上对群众反映的重难点问题进行通报发办,在下季度全区高质量发展推动会上通报办理解决情况,真抓实推群众反映问题解决。为有效解决便民服务平台多头办理、职责不清、效率低下问题,对现有平台进行整合,实现了一个渠道受理发办反馈。三是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制定了区级领导联系帮扶困难村机制,建立了联系点,每名区领导每月至少深入联系点调研一次。继续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制定印发了《xx区2019年“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工作方案》,截至10月底,企业问题1207个,办理率100%,答复满意得分99.35,解决满意得分99.14。

2、常态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问题为导向,加大整治力度,防止反弹回潮。一是坚持常打招呼常提醒,盯紧重大节日、重点时节、重点人员,通过下发通知、廉政短信等方式,对纪律要求进行提醒强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切实绷紧弦、不碰红线底线。二是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成立检查组,对辖区内酒店饭店、商场超市、旅游景点等进行常态化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干预金融、名贵特殊资源谋利、天价烟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0件,处理65人,印发典型问题通报3期。三是加强对滥发津贴补贴问题处置力度,针对巡视反馈的“xx区49家下属单位滥发津贴补贴”问题,立即组织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目前已处理111人。

3、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各项安排部署,真查细改存在问题,持续推动各项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一是加大治理庸懒散拖问题力度,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表现,研究制定了《深化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19年工作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下发了负面清单,组织全区各单位围绕修复政治生态软弱无力、推动肃清黄兴国罗福来恶劣影响未动真格等五大项42小项重点内容进行了自查。二是强化警示提醒,邀请市委党校钟龙彪教授就“整治不作为不担当历史考察与现实思考”进行了讲解,拍摄了xx区开展治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警示教育片《治无为、促有为》和正面宣传片《身边的榜样》,对南蔡村镇、梅厂镇落实农村全域清洁化工程不力和“大棚房”整改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问责通报。三是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基层减负的各项要求,着眼找准基层痛点,通过召开机关、基层座谈会形式征求意见,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试行)》,明确了6方面、22项减负措施,努力推动基层减负各项要求落细落实落地。10月中旬,xx被中办列为全市唯一为基层减负观测点,各项工作正在扎实推进中。

1、严把干部选用关。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好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一是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把好选人用人政治首关,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及公检法的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考察对象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今年以来,共调整区管干部15批次、117人,其中71人提拔到重要岗位、重要部门任职。二是对标对表七大战役、21场攻坚战相关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力求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干部履职情况,努力把忠诚担当作为的高素质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树立起鲜明的用人导向。三是落实“四考评一研判”考核体系,加强对各级干部履职情况、工作状态、能力绩效以及廉政动态、党风廉政情况的实时监督、动态监督,及时引导处置不良倾向。今年以来,共对50余名业绩突出、担当负责的干部提拔使用,对6名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及时撤换。

2、加强日常管理。深化全区机构改革成果,强化严管就是厚爱,打造过硬干部队伍。一是突出正向激励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市委贯彻落实措施,制定印发了《xx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创新竞进实施办法(试行)》《xx区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纠错机制》和《xx区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二是突出“关键少数”,把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统一起来,结合巡视巡察、年度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强化干部管理,目前已对115个处级单位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对12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2名处级干部进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对离任的16名“一把手”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了离任检查。三是加强干部教育培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抓好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根据中心工作需要和干部成长需求,举办2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4期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1期年轻干部培训班。

3、推进源头治理。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使广大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心存敬畏、筑牢防线。一是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执纪问责越往后越严的形势,驰而不息地抓好“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等整治活动,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形成高压态势。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引导各级进一步提升戒惧意识、规矩意识,自觉做“透明人”,向党组织说真话说实话,形成廉洁从政、廉洁齐家的良好政治生态。截至目前,共对201名处科级干部进行核查,对61人进行书面函询,对存在瞒报行为的13人给予诫勉处理,对存在瞒报行为较轻或漏报行为的8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处理,对存在漏报行为情节较轻的18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三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受问责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受问责干部的思想教育,强化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受问责干部情况。目前,已回访教育正处级领导干部30人次、受处分党员300多人,下发纪律、监察建议书25份,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负有监督责任的29个镇街纪委书记进行集体约谈。四是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目前,已完成大王古庄示范镇、汊沽港镇示范镇项目审计,正在对土地出让金、土地一级整理、广厦东里改造、雍鑫房地产开发进行审计。

1、严守纪律规矩。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一是严格规矩意识,组织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的意见》,严格做到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今年以来已先后就大黄堡湿地整改、“大棚房”整治、地面沉降、地热井封存、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等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62次。二是把严明的纪律要求贯穿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要求,细化责任,狠抓落实,推动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三是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作为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巡察和派驻监督的重点,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从严从速查处。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一是区委常委会带头,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各项要求,严把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材料撰写等环节,已先后高标准组织开展了年度民主生活会、“彻底肃清罗福来恶劣影响、进一步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扶贫助困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正在筹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下发了《关于开好2018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对全区各级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进行了再明确、再要求,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成立督导组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质量、开出效果。三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的指导推动,各位区级党员领导干部均至少列席指导了1个单位的年度民主生活会。

3、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根和魂,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文化、政治生态一体建设、一体规范、一体净化。一是围绕推动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各项整改任务进行了重新细化落实,明确举措、压实责任、狠抓督办,持续推动整改落实。二是进一步肃清黄兴国、罗福来恶劣影响,用足用好罗福来等违纪违法案件,高标准抓好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被遗忘的初心》,组织学习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选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警示教育材料选编》等内容,推动各级认真剖析、对照反思,以更加坚定的态度筑牢思想防线。三是持续推动市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高标准完成了不作为不担当专项巡视、扶贫助困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正在结合检查评价情况,持续深入推动问题整改。同时,正在配合市委巡视组,开展土地领域专项巡视工作。

1、全力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支持保障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一是落实定期听取、专题研究反腐败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4次,重大案件情况13次,召开执纪监督审查专题会议32次。二是支持纪委书记回归主责主业,针对巡视反馈提出的“部分镇街纪委书记仍负责招商”问题,组织对全区29个镇街纪(工)委书记“三转”情况进行了再检查,目前已全部“三转”到位,专心专职履行本职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结合区级机构改革,为区纪委监委增加10个编制,进一步保障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

2、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强化巡察和派驻监督的利器作用,主动接受和支持区纪委对区委常委会和常委会成员的监督,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一是深化政治巡察,编印了《区委巡察工作制度文件汇编》,完成2轮常规巡察、1轮土地领域专项巡察和扶贫助困、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巡察整改“回头看”,发现问题497个,移交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124个,目前正在进行五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好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推动派驻纪检组列席驻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各派驻纪检组参加归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会议500余次。三是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制定了《xx区关于建立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的指导意见(试行)》,对全区各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监督体系、工作要求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实现了监察工作向“最后一公里”的延伸。四是创新干部监督方式,建立领导干部廉洁档案系统,实现对领导干部廉洁履职动态监督管理,推动监督工作更加科学精准高效。目前,正在进行试运行和系统调试。

3、严肃执纪问责。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是坚持“一案双查”,对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党员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截至目前,共处置问题线索986件,立案33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4人。二是增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努力实现抓早抓小抓初萌,目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9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91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79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理15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8人次。三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宣传,依托xx纪检监察网、“清风xx”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正反典型案例,发送廉政短信,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做人的良好氛围。四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厉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严厉打击涉黑涉恶保护伞和关系网。今年以来共查处扶贫助困领域问题29件,立案20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1人,扫黑除恶“破网打伞”共立案10件37人。

从当前工作情况看,我们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体系建设还有欠缺,压力传导不到位,一定程度还存在着“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教育管理的力度不够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加强作风建设的思路招法还不够多、不够实,在坚持严管与厚爱并举、推动干部作风转变上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奋力开创xx改革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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