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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上岸讲座心得体会总结 考事业编上岸心得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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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上岸讲座心得体会总结 考事业编上岸心得体会(5篇)
2023-01-09 16:08:59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事业单位上岸讲座心得体会总结一

截止xx年12月底,全市养老保险参保职工总数102281人(其中:各类企业77074人,机关事业单位5574人,自由职业19633人),同比增加4427人,增长率为4.52%;离退休人员15487人(其中:企业退离休14271人,事业退离休2301人),同比增加1085人,增长率为7%;当年办理退休1315人同比增加151人,增长率为12。97%;全年养老保险费总收入27973万元(其中:企业25474万元,事业2499万元),同比增长6508元,增长率为30。32%;养老金支出总额17134万元(其中:企业17722万元,事业3376万元),同比增长3764万元,增长率为23.14%;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6271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3558万元,净支付能力15.95个月;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713万元),同比增长6876万元,增长率为35.45%。

医疗保险参保的在职职工56568人,退离休人员20442人,共77010人(其中: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统账结合的参保人数32034人,实行单建统筹即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4497人),同比增长5838人,增长率为8.2%;医疗保险费总收入8655万元,同比增长1409万元,增长率为19.45%;总支出6056万元,同比增长-140万元,增长率为-2.26%;基金滚存结余7921万元,同比增长2498万元,增长率为46.06%。

工伤保险现有参保职工58159人,同比增加12108人,增长率为26.29%;全年收缴工伤保险费647万元,同比增长99万元,增长率为18.1%;发生工伤事故573人次,报销费用262万元,同比增长149元,增长率为161.86%;,基金滚存结余2092万元。同比增长385万元,增长率为18.4%。

生育保险现有参保职工52054人,同比增加26827人,增长率为106.34%;全年收缴生育保险费399万元,同比增长88万元,增长率为28.3%;女工生育332人,报销费用212万元,同比增长-2万元,增长率为-0.93%;基金滚存结余652万元。同比增长187元,增长率为40.2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有参保人员10.56万人,为1580位老人发放养老金2.9万元;同比增长0.3万元,增长率为11.54%。

二、主要工作

(一)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经办业务的管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探索建立一套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考评标准化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及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工作有效、稳健地运行,更好地为广大参保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中心于9月份制定了《临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并下发到各科室。建立业务经办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有:1、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的待遇支付先由待遇结算科结算初审,再由稽核科复核确认,然后由基金管理科支付。2、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先由待遇结算科业务经办人员结算初审,再由待遇结算科科长或分管科长复核确认(待条件成熟时,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复核工作再移交给稽核科),然后由基金管理科支付。3、养老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终止、保险费的补缴、退回、个人帐户金额的领取等业务先由综合业务科负责办理,再由稽核科负责复核,然后由基金管理科支付。4、参保单位登记、参保人员的信息录入等业务由综合业务科负责办理并复核,稽核科定期和不定期的对信息录入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进行抽查(必须有一定的抽查率)。5、医疗保险个人帐户金额的记入由稽核科负责抽查审核。6、经办业务的原始资料以及经办过程中产生的有关文件档案由首次经办人员收集存档,科长负总责。

同时,实行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制度。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各环节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和检查结果作为效能考核(临社保[]6号)的一个重要依据。

(二)建立工作业绩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

为加强对班干部职工的管理,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班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我中心建立了工作业绩记实考核制度。要求每位工作人员都要以写实的方式,简明扼要地将每天所做的工作记录在《纪实考核手册》上,并建立每月一回顾、半年一小结、年度一总结制度;每月一次,中心召集全体人员会议听取各人的工作业绩汇报;年终按一定程序进行年度业绩考核评定,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奖惩的主要依据。同时,重申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执行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规范业务探作,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违规操作和有投诉的实行责任追究。此外,严格执行原有有关考勤的规章制度。临时外出的须报经科长同意;请假半天的经科长同意后由分管主任审批;请假一天以上的须报主任审批;未经批准而擅自外出的一律视同旷工;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的通报批评,两次的视作旷工半天;旷工半天的取消当月全勤奖。请假须以书面形式并由办公室备案存档。

(三)实现五费合征,推动工伤、生育保险扩面

一直以来,我市地税部门仅征收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工伤、生育保险费则由中心自行组织征收;扩面工作也以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为主,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为此,经与地税部门反复协商,从xx年11月开始,全面实行五费合征,各参保单位将工伤、生育保险费与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一并足额自行到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同时要求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须同时参加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10月份,我们将《关于进一步扩大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并调整缴费办法的通告》宣传到各参保单位,五费合征和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工作随之全面启动。五费合征的实施,从而彻底结束了我市社保自行征收社保费的历史。到年底,工伤保险新增参保人数12108人,增长率为26.29%,生育保险新增人数26827人,增长率为106.34%

(四)临海自谋职业人员大病医疗统筹与基本医疗保险并轨

我市从1994年7月开始在企业中实施退休人员大病医疗统筹,自谋职业人员参加大病统筹缴费但到退休后才能享受大病医疗费用报销的待遇。在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后,自谋职业人员在医疗保险的双轨制中任选其一,但存在的问题也愈加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于10月出台了新办法,自谋职业人员原参加大病统筹缴费的,全部接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凡有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自谋职业人员,要在xx年12月15日前到中心大厅办理申请参保手续,在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则可享受相关待遇。逾期未申请的,视作中断参保。到年底,有7000多人申请从大病医疗保险转到基本医疗保险,从xx年1月1日起,将自谋职业人员原参加大病医疗统筹的全部与基本医疗保险并轨,从而结束医保双轨制的历史。

(五)全面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

我中心在省厅有关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浙劳社老[]117号、浙劳社老[]118号文件)下发后,迅速行动,做到思想到位、宣传到位、政策到位、发放到位。到9月底,普调和特调的养老金已全部划入退休人员的存折,真正把好事办好。这次企业退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办法与历次不同,既考虑到公平又照顾到效率,既考虑到一般的,又照顾到退休早待遇低的、高龄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等特殊群体,比较科学合理,得到了广大退休人员的普遍称赞。本次普调,惠及近13200名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养老金122元,特调又惠及高龄(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4330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1/3(其中80岁以上的有714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5%),人均月增发养老金32元,高级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人员40人,人均月增发养老金50元。此外,还有50余名退休人员的出生年月、工龄有出入的,也重新给予核实。

(六)六位一体服务百姓打造透明社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在业务大厅专门设立政策咨询窗口,派服务态度好、熟悉政策的人员专门接待来人来访的政策咨询;二是开通政策咨询热线电话5157771,专门人负责接线解答;三是与电信部门合作,开通信息查询专线9601654321,可查询到个人帐户、退休待遇等内容及相关的政策询问;四是在大厅的醒目处安放电子触摸屏供参保人员自行查询;五是印制各险种政策宣传的单行本、政策问答、办事流程、宣传单等资料摆放在社保中心大厅、地税征缴大厅及银行、邮政窗口供大家随时取阅;六是建立社保网站,为广大参保单位和职工、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查询、个人社保信息查询、问题解答、政务公开、动态行情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专业性网站。六位一体的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系统,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方便、更加快捷、多方式、多渠道的社会保险查询服务。

(七)做好业务,搞好服务

1、做好业务。全年办理业务:参保单位新增361家,个人参保新增20xx0人次,失土农民新参保及相关业务1000人,农村*放映员参保73人,恢复个人参保15100人次,补缴300人次,异地转入357人次,转出异地561人次,终止保险1321人次,一次性退保658人,中断缴费12770人次,退休申请1177人;发放医保卡2200张,17家改制企业的清算及人员社保关系变更。除做好常规住院结报外,办理基本医疗零星报销1321人次,工伤报销573人次,生育报销332人次,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生育报销及离休、伤残报销1861人次,医院、药店结算720笔。特殊病种、异地就医、转外地结报507人次;对11人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困难补助申请进行核定,以放补助费27925元。。

2、强化稽核。从今年6月份开始,将内部控制制度中的一些复核职能赋予稽核稽核科,扩大了稽核科的业务范围,充实了稽核科的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退保退费审核335人次,医疗、工伤、生育待遇审核562人次,出院病人、门诊病人处方审核1012人次,审核查看医院住院医保病人病历338份,扣除定点医院医保违规医疗费用13.86万元,扣除定点药店医保违规药费6.25万元.此外,加强了对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的稽核,5月份对全市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证》进行年检,终止待遇发放206人,恢复待遇发放214人。

3做好其他服务。接待改制、破产企业职工、新参保人员等来人政策咨询5000多人次,接答咨询电话4200多人次,通过社保网站书面答复提问1635条,来信回复32份;接收改制企业退休人员档案2132份;为退休人员因工龄、出生年月更正等提档158人次,代办异地退休人员年检1358人。

对于事业单位上岸讲座心得体会总结二

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这一定位决定了事业单位所应具有的四大特征,即:依法设立、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社会组织。

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事业单位最重要的特征,由此也决定了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与企业的绩效考核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不能简单地以利润和经济成本为目标,而是要衡量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社会转移价值,而这种衡量存在三个较大的难点:

(一)难以确定:所谓难以确定,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确定,比如中小学教育质量,我们希望中小学为社会提供素质教育,但什么是素质,如何衡量素质,目标难以确定,于是,多数教育管理部门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估学校教育质量的指标,因为这一指标容易确定,但遗憾的是,这种容易确定的、明确的指标,却往往不能代表事业单位的设立使命。

(二)难以量化:所谓难以量化,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完全定量衡量,比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健康服务与健康教育,而由于区域的不同、服务对象的不同,对此项工作的考核标准就比较难以量化,考核就有一定的难度。

(三)难以衡量:所谓难以衡量,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数据难以计算和获取,对于企业来说,产值、利润、合格率、成本等都可以通过企业的财务信息获得,而事业单位则不然,一是有些工作的效果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显现,二是针对公共服务的考核往往要引入社会评价的方式,要选择相当数量的样本进行调查,实现成本较高。

正因为此,事业单位普遍感觉绩效考核推行起来的难度很大,而本次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改革又将考核的问题再次推上了桌面-既然是绩效工资,必然要有配套的绩效考核体系,产生考核结果,并将结果应用于工资的发放。这一矛盾如何解决?集多年为企事业单位设计绩效考核方案的经验,笔者认为,事业单位启动绩效考核,不一定要求面面俱到、非常完美,但必须把握好“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绩效改进为中心,以程序公平与标准公平为基本点。

(一)以绩效改进为中心。

客观地看,相对于企业绩效考核,除少数相对市场化的单位之外,绝大多数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还处于起步阶段,许多单位的干部、员工甚至还不能完全区别绩效管理、绩效考核、考评、民主测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概念,因此,对于多数事业单位来说,第一轮的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更多的是绩效管理概念的普及、理解与导入。在这一阶段,我们特别需要向全体人员灌输的概念是:绩效管理是一个循环,自绩效计划开始,经过绩效辅导、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到考核结果的应用,形成了一个闭环;经总结提高后,进入下一轮绩效循环;在这一过程中,组织绩效呈螺旋上升的趋势;而绩效管理的目的,正是促进被考核者达成目标,并实现绩效的持续改进。其中,考核只是绩效管理的一个环节,绩效工资只是绩效考核结果的一种应用方式,考核不是目的而仅仅是绩效改进的手段。

有了这样的指导思想,大家就会把目光聚焦在如何实现绩效的改善上面,而不是把考核结果仅仅当作分配的依据,而过分关注其公平性。客观地讲,绩效考核的结果不可避免地存在非量化的、非可控的、非绝对公平的因素,即使是企业的绩效考核也是如此,事业单位的考核更是无法做到,因为公共服务的价值和质量本来就难以衡量,在不同区域、不同社会环境下、针对不同目标群体的服务更加难以建立完全公平的评价标准。此外,即便这样的标准可以找到,取样、清洗、计算的成本也将非常之高,可能导致绩效考核这一管理活动的投入产出比过低,无法长期持续。

(二)程序公平。

所谓程序公平,即绩效管理的体系科学公平,程序规范公正,结果透明公开。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首先要做到程序公平。之所以这样说,基于三个考虑:

首先,事业单位的性质决定了其考核指标的量化程度低、标准化程度低,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再不能很好地解决程序公平问题,则考核的公信力将大受影响;

其次,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和摸索,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刚开始全面推行,案例、经验、数据库等都不完善,因此,需要先从程序的规范入手,因为程序的规范难度相对较小;

第三,通过程序的固化,可以引导全员观念的转变,由传统的为发奖金而开展的年终考评转变为为实现目标而进行的绩效管理。

实现程序公平,首先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其次需要通过培训令大家理解、认同绩效管理的意义与目的,第三要设计科学、规范、可操作的程序,第四要引入软件等方法,将绩效管理程序固化、标准化,使之能够可持续执行,避免“一阵风、运动式”的绩效考核。

某公积金中心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中就充分体现了这一思想。首先,通过对国内外同行业的调研、考察,公积金中心系统规划了绩效管理的工作框架,明确了绩效考核的层级关系,以及绩效管理的基本流程。根据中心的工作特点,采用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定量指标跟实际工作量相结合计算,定性指标采用360度评价打分,分为a1/a2/a3、b1/b2/b3、c、d八个标度,针对每个标度设计了可供参照考核的评分标准,使得打分更加准确、便利。同时,该中心在咨询公司的协助下,适时导入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使得绩效管理工作格式化、标准化、程序化,大大降低了绩效考核的工作强度,提高了考核体系的可用性。

通过上述措施和技术,该中心实现了绩效管理程序的公平化、标准化,考核工作得到了全体干部、员工的认可,有效地推动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改善,也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

(三)标准公平。

所谓标准公平,对于绩效管理的要求则更高,它要求绩效管理的目标能够转化为一套具有领先性、体系性、可操作性的指标和标准并有效分解到被考核单元(组织、部室、岗位),同时,通过配套的数据收集与管理体系,对每个被考核单元给出客观、公平的评价。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终极目标是要做到标准公平。所谓标准公平,体现在四个关键点:

首先,一个绩效管理良好的组织,其绩效考核的整体指向必然是组织的战略或经营目标,因此,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要做好,首先要有单位的战略或年度目标,因为这才是绩效考核真正的目的和方向。应该说,这方面事业单位的基础还是有的,一般都有每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这是一个很好的基础条件。

其次,需要有一套程序、一个部门或岗位负责分解上述目标,形成针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科室的考核指标,我们称为“战略解码”,这项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每个季度、每个月都需要跟踪指标的完成情况、并根据环境变化进行调整。

第三,需要建立分层分类的岗位考核指标库,以及针对科室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培训体系。只有分层分类,才能体现不同岗位的工作责任和工作特点;而科室负责人是绩效考核的中间层,只有这一层级的管理人员熟练、技巧、规范地使用绩效考核的方法,才能够把单位给予自己的考核压力有效地传递到基层,并根据表现给予每一位员工科学、客观的考核结果。

第四,需要建立一套数据的收集和评估程序。需要财务和相关业务科室提供的数据,要明确责任人、数据提交时间、数据报送口径;需要考核小组、述职会或360度评价的,要建立尽可能详尽的评价标准或“目标锚”;需要外部评价的,要做好外部评价机构的选择、管理和审核工作。

当然,绩效标准的建设非一日之功,需要长期的实践、积累与调试,从而找到考核精度与考核成本的平衡点。

对于事业单位上岸讲座心得体会总结三

尊敬的领导:

我叫江娜,出生于1987年,身高162。南宁职业学院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

在校期间,我抓住一切机会学习各方面知识,锻炼各方面的.,使朝着现代社会所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发展。英语达到国家四级,计算机考取国家计算机一、二级。在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我还广泛涉猎了哲学、法律、文学、经济学等领域,修完了专业以外其它经济领域的多门课程。

“在中学会,在学习中学会学习”。作为一名学生干部,我更注重自己能力的培养。乐观、执著、拼搏是我的航标,在险滩处扯起希望的风帆,在激流中凸现勇敢的性格,是我人生的信条。由我创意并组织的多次大型活动得到了老师的认可,同学的赞许,使我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新的挑战之中,向着更高的目标冲击。

为了更全面的锻炼自己的能力,我利用假期先后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社会实践,我的实习论文被评为“优秀实习论文”,这些经验为我走入社会,参与商业经营运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且从中学到了如何与人为善、袒露真诚。

谋求与自己专业相对口的工作,以充分发挥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其中包括:国际贸易、金融、会计、营销等内容。并且熟练掌握相关的报检、报关、跟单等业务.贵单位是我一直向往的事业单位.如果您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绝不会让您失望!

自荐人:

时间:

对于事业单位上岸讲座心得体会总结四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问,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条件和纪律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工作,并同意甲方规定的如下职责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第四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负责对乙方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岗位技能、必备知识的教育与培训。

第五条 乙方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岗位技能。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 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时间、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因(公)负伤或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公)负伤、患病医疗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规定参加______________保险。 第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变化,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甲方变更名称的,应当变更本合同的甲方名称。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三)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四)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者其它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 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有甲方安排的其他适当工作的;

(二) 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然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或者乙方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况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要为乙方提供_____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为: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由甲方依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____________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十五条 乙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岗位变化后,甲方可以改变乙方的岗位工资待遇。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

(一) 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 因工(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精神病的;

(五) 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

(六) 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 在试用期内的(国家规定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

(三) 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 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五) 依法服兵役的。

第十八条 除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乙方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在涉密岗位工作,其解除本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五、聘用合同的终止、续定

第二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一) 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 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 乙方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

(四)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 甲方依法注销的。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定聘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定聘用合同手续。

第二十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终止本合同的,应当向乙方出具终止本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办理有关手续。

对于事业单位上岸讲座心得体会总结五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全额事业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x学校制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签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

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办公室干事 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第五条 甲方每月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甲乙双方约定,月工资按其毕业时间套专技人员工资,按所聘专技岗位执行相应工资,月工资(含社保金)为 元。试用期期间,不享受学校福利待遇。试用期后与在职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待遇。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当月发放工资的清单。

第六条 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与在校正式职工享受同等待遇,请事假、病假与在校正式职工同等标准扣除工资。

第七条 乙方在婚假、产假、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八条 暑假期间根据学校需要安排乙方上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安排上班的按月工资标准计发实际工作时间工资,未安排上班的,不计发工资。

第九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社保费用。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或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立即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时,甲方应当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岗位,乙方仍不能从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在工作考核中不合格者;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四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怀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或与今后国家和怀化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怀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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