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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新办法心得体会和感想 员工奖惩制度心得(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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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新办法心得体会和感想 员工奖惩制度心得(六篇)
2023-01-09 15:31:04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有关员工奖惩新办法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一,奖励制度

1. 员工过生日时,酒店统一为其提供礼物或活动如统一就餐。

2. 业务技能优秀,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无旷工。

3. 工作积极,团结同事,任劳任怨。

4. 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 所在区域楼层卫生,连续合格数周。

6. 从公司利益出发,为酒店发展出谋划策,有贡献,尽心尽力。

以上6条,酒店按照月.季.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反一下规定,每次处罚二十元。

1.上班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内,(三十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月累计旷工3次无全勤)。

2.在工作时间.玩手机.闲聊.嬉戏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3.浪费公物,视情节处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对客人指手画脚,品头论足,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规定,不标准服务,违规操作。

(二).违反一下规定按次罚款五十元。

1.不服从管理与分配工作。(多次给予开除)

2.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3.随意进入厨房,偷吃.偷拿等

4.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5.在更衣柜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饮料。

6.上下班拒绝酒店管理人员或授权人员的检查。

7.对宾客不礼貌,与宾客争辩。

8.当班时擅自离岗,闲逛,干私人事情。

9.不请假,随意旷工。

(三).违反一下条款给予辞退或开除,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原价赔偿,触碰刑法的提交司法机关。

1.偷盗同事财务或公有财物。

2.对上司或同事实施暴力或有重大的侮辱行动。

3.蓄意破坏酒店或他人财务。

4.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指挥.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赵成经济损失较大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较大的。

7.包庇员工,对员工所犯错误视而不见,屡教不改的。

8.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向客人索取小费或物品,与客人吵架的。

9.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三天的

10触动刑法,造成影响的,移交司法机关。

以上奖罚项目均由总经理主持并进行落实。

有关员工奖惩新办法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考勤管理规定

第三章 福利制度

第四章 薪酬制度

第五章 考核规定

第六章 聘用及岗位管理

第七章 培训制度

第八章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章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和互联网的使用

第十章 保密制度

第十一章 奖惩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考勤、休假、行为规范等事项均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作息时间

一、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标准工作日为一周五天,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为公休日。

二、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三、法定假日依国家规定,按公司具体办法执行。

第二条 考勤制度

公司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员工在上午8:30之后到达本公司为迟到,下午18:00之前擅自离开本公司为早退。因公外出时,应经部门主管批准并登记后方可离开。

行政人事部每月1日至3日统计上月的考勤情况,各部门须在每月2日前将部门考勤确认情况上报行政人事部,同时附上请假条和加班表。员工可在每月2日前查阅本人考勤情况。

配置有考勤系统的公司的所有员工,每天上下班时都必须亲自打卡并接受监督。考勤卡只能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代为打卡。代打卡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代打卡者及委托代打卡者将被扣除当月奖金或工资200元,委托代打卡者计旷工一天,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及至解聘的处分。

员工应妥善保存好考勤卡,丢失者或损坏者赔偿20元的考勤卡工本费。

每月忘打卡3次(不含)以上的,每次扣20元(不分职务);商务代表外出时须在公司内部进行登记。

员工早晨到岗忘带卡时,必须在前台处进行考勤登记,本人和前台人员签字确定。下班前需于18:00分之前到前台处进行考勤登记,本人和前台人员签字确认。

因公外出须在外出和归来时刷卡,并由经理将外出原因注明在考勤单上,不做缺勤和扣薪处理。

第三条 迟到早退的处罚

一、 按月统计,不论迟到/早退时间多少,每一次均记迟到/早退一次,累计三次以上(不含三次)者,开始累记惩罚;

二、 迟到/早退在5分钟以内的,累计惩罚每次扣50元;

三、 迟到/早退在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累计惩罚每次扣50元。

四、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但在4小时以内的,每次另按一天事假计算。此项单独累计三次加计旷工一天,单独累计5次加计旷工二天,单独累计5次以上加计旷工三天和计过一次。

五、 迟到/早退超过4小时的,每次另按旷工一天计算;此项单独累计2次以上按辞退处理。

六、 迟到/早退(不限时间)每月累计惩罚超过5次的,另扣除岗位绩效工资50%。

第四条 旷工

以下行为为旷工行为:(1)、提供虚假病休证明骗取休假的;(2)、未经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擅自脱岗、离岗的;(3)、因本人违法乱纪,被公安司法机关收容、审查、拘留、传讯不能执行正常工作的;(4)、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旷工标准的;(5)委托代打卡(登记考勤)的;(6)、其它类似行为。

旷工的处罚:(1)、旷工一天者,停发当月全部奖金,并每天扣发3天的工资;(2)、一个月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含2天)或一年之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3天)的,停发当月全部奖金,并每天扣发3天的工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五条 病事假制度

(1)、病假

所有病假均须及时向经理请假。如因疾病临时休假,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并及时补交《请假/休假申请单》。3天以内的病假,需在上班第一天补交《请假/休假申请单》;长期病假,须由本人或亲属在条件允许时及时补交。

两天(含)以上病假需出具二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无有效证明者按事假处理,情况不属实或提供虚假证明者,以旷工论处,并处以200元/天的罚款,直至对其予以开除处理。

员工休婚假、丧假、 产假、事假及年假期间患病的仍按原假考勤,不做病假处理。

员工享受年假的,可以以年假优先冲抵病假。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以员工的基础工资为基数,按照下表比例给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给付比例 工龄

医疗期 3年以内 3-5年 5-10年 10-15年 15-20年 20年以上

1个月(含)以内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3个月(含)以内 80% 85% 90% 100% 100% 100%

6个月(含)以内 — 60% 80% 90% 100% 100%

9个月(含)以内 — — 60% 80% 90% 100%

12个月(含)以内 — — — 60% 80% 90%

18个月(含)以内 — — — — 60% 80%

24个月(含)以内 — — — — — 60%

(2)、事假

员工申请事假,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请假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表》,如确有特殊情况,口头申请的事假限一天以内,经上级经理同意后方可请假。

事假以小时为计假单位,原则上员工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须请假3天以上的,须提前一周报部门经理,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生效。各部门经理请假由其直属上级批准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生效。事假期间员工不得享受公司提供的相关福利。连续事假30天(含)以上的,原则上按暂时停薪留职处理,且公司保留中断其社保福利的权利。

事假按天扣除对应全额工资(工资及补助金费用)。

(3)非销售岗位病事假其他规定

病/事假累计天数 固定工资 执行时间

5个工作日≤当月病/事假累计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10%的权利 全年病/事假累计计算按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期为统计周期,在劳动合同生效期间,请假天数累计达到相关规定天数,公司可随即按相关规定执行。

11个工作日全年病/事假累计≤21个工作日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15%-30%的权利

21个工作日全年病/事假累计≤32个工作日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30%-50%的权利

全年病/事假累计32个工作日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50%以上的权利

福利制度

第一条 国家法定假日

法定节假日依据国家规定,按公司具体办法执行。

第二条 带薪年假

一、 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满一年者(自员工进入公司之日起,含试用期),可以享受2天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可享受5天/年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受聘为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工作满一年便可享受5天/年的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在公司工作满五年的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可享受7天/年的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

二、 凡要求休年假者,须提前一周填写《请假/休假申请单》,报上级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强行休假者,按公司考勤制度规定以旷工处理。在一个服务年度内已休产假和/或婚假的员工,不再享受该年度所属的带薪年假。跨服务年度休产假、婚假者,假期所属年度视为前一个年度。

三、 一次申请的年假最低天数为半天,员工可自行选择用年假抵病、事假。

四、 年假要求员工在一年内休完,不能跨年度使用。当年未休年假视为自动放弃。

五、 由公司或合作伙伴安排的出国学习、旅游、考察出访等人员(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将情况备案),本年度不得再享受该年度的带薪年假,当年已休的天数按事假从工资奖金中扣回。

六、 休产假或婚假的员工,当年度不得再享受该年度的带薪年假,当年已休的天数按事假从工资奖金中扣除。跨年度休产假或婚假的员工,休产假或婚假视同为第一年度的假期。

七、 解除合同的人员,其未休年假不予兑现或补偿。

八、 在分支机构或利润中心在外地所设平台工作的员工调回北京,应持曾工作地点的人事部门提供的关于年假执行情况等的考勤相关文件提交到人力资源部。

第三条 婚假

1、 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经婚姻登记机关批准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员工可享受10天婚假。

2、 婚假需提交书面申请并得到上级经理的批准,如因工作安排等影响无法一次性休完婚假,可视工作安排情况在6个月内分两次连续休完。其它特殊安排需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3、 员工申请婚假者,须在休假结束后一周内将结婚证原件交行政人事部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情况不属实者,按旷工论处;情况属实,但不能按要求提交结婚证原件查验者,按事假处理。

4、 员工婚假期间可享受全额基本工资和基本津贴以及部分福利;不享受与出勤情况和工作绩效相关的绩效奖及部分福利。

第四条 丧假

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配偶父母等直系亲属死亡者,可给丧假3天,要求出具死亡证明复印件。丧假期间发放全额工资。员工申请丧假须提前或在事发三日内由部门经理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如确有特殊需要延假者,须由本人提前一个工作日向本部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准假。未经同意即自行延假者,所延假期按旷工处理。

丧假期间,除有特别注明者,一般员工薪资总额不变。延假期间薪资按事假处理。

第五条 产假

公司鼓励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为晚育。员工必须在公司转正后满1年以上并提供生育证者方可申请产假。有生育计划的员工请提前2个月通知部门负责人,以利安排工作。符合以上条件的女员工可享受公司给予的产期待遇:

1.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员工产前检查可享受累计10天的孕期体检假,根据实际发生天数从产假天数中核减。产假期间每月发放员工相应级别的基础工资,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准发放;3-6个月内的延休产假须经副总裁批准。任何员工休产假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女员工初婚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产假15天;怀孕不满4个月引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假42天。

3.凡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情况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所有费用自理。计划生育失败的,持指 定医院,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产假期间遇有法定节假日,不得重复计算假期。产假不应与其他公休假、年假连休,如确有特殊需要,员工须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与行政人事部协调,报(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六条 哺乳假

1.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与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天哺乳时间不可合并使用。

2.哺乳期间超过以上哺乳假规定的单位外往返时间不计入哺乳假,可按照本人出勤记录记入公休或 事假。

第七条 其它

1. 婚假、产假、丧假的福利规定不适用于试用期员工。

2. 除上述各类假期外,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休假的,要事先逐级经上级领导和公司总经理批准,此类假期的薪酬发放由总经理决定,书面通知行政人事部。

第八条 以上所有假期除有特别说明外,所指天数均为日历月,不得按实际工作日计算。除国家法定假日外,所有员工均须按规定提前取得公司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九条 所有员工有义务在公司的统一调配下在适当的时间安排休假,并在休假前就假期内工作做好交接及安排,如未能在预计时间完成工作目标,则假期应自觉顺延。

第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将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缴纳比例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由公司每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员工都可享受社会保险。因员工个人原因暂无法参加保险办理的,需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批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

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条件:

1.公司正式员工;

2.不存在有其他单位同时为其办理上述社会统筹保险;

3.符合国家和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薪酬制度

第一条 由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方针,统一制定薪酬计划和调整工资管理制度,经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 员工薪酬构成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几部分。公司将每月实行绩效考评,根据绩效考评的结果确定员工每月薪资总额。根据公司的业绩情况及考核结果,可酌情给予员工发放奖金。

第三条 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凡违反者公司将作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 视情节严重予以罚款500~1000元,直至开除处理。

第四条 薪酬与效益挂钩原则: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经营管理需要,利润中心的员工薪资、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本人的工作绩效及部门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联。

第五条 发放和领取: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并在某岗位工作,行政人事部按照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和员工薪酬标准为员工核算当月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在次月10日发放(因离职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欠外勤票达到一定额度等而缓发者除外) 。员工可在次月11日上午10时后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工资条。

考核规定

第一条 员工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晋升考核等,主要针对员工品德、能力、考勤及绩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

第二条 员工考核是员工聘用、岗位确定、职级升降、薪酬增减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公司将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位公司员工进行考评。

第三条 各部门、各职位具体考核标准按各职位工作内容及要求另行规定。公司对绩效评价不达标者,视为不胜任本岗位工作,公司将有权扣发全部绩效工资、奖金的权力,并且保留调整其固定薪资额度的权力。

聘用及岗位管理

第一节 新员工招聘管理

第一条 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或内部晋升。

第二条 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工作岗位需要为原则。

第三条 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各部门填报《人才招聘申请表》报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招聘;行政人事部将在收到简历后进行简历筛选及初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将安排相关部门经理进行复试,部门经理(主管)以上级别或有特别需求者须经过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第三次复试后方可录用。

第四条 复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门将对其学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其到会从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必检项目有:肝功能、b超、心电图等。经检查有乙肝等传染病、有重大病史的公司将不予以录用。

第五条 新进员工通过审核及体检后,经公司领导签署同意聘用意见后,由行政人事部办理试用手续。

第六条 新进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入职培训,并办理入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填写个人《员工情况表》、交登记照片4张、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领取门禁卡等手续,未领得门禁卡者不得进入公司工作。《员工情况表》必须在到职当日填写,由部门经理写明薪资待遇和使用期限后在当日送交人事部门备案。各分公司人事需每周向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提报新员工入职情况。商务部员工须经过岗前培训与考核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第七条 部门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的招聘,由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二节 岗位管理

第一条 行政人事部与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首签期限及所含试用期期限的比例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除特别在劳动合同中注明者外,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公司可随时停止试用。表现优异之员工可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在试用期申请提前转正。试用期内累计迟到、早退6次(含)以上、累计病、事假3天以上者,不得提前转正。

第二条 新进员工试用期结束前两周内,由部门经理完成试用期考评,交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决定是否留用及留用方式。确定留用人员由行政人事部发出《转正通知单》,需经中搜总部行政人事部总监签字确认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及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确定不留用人员由行政人事部提前一周通知其离职。

第三条 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调动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工作态度、学识和能力,可向行政人事部进行推荐。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由行政人事部填写《岗位调动单》上报至中搜总部行政人事部,经总部确认后并下达至员工本人。调岗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按要求需在2个工作日内快办理交接手续就任新职。交接工作完成后由员工本人携带《岗位调动单》到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

第四条 分公司部门经理之任免或变更,须由行政人事部门制作《人事任免令》,提交总经理签字后上报总部人力资源部,经总部确认批准后方可生效,同时根据职务之变化决定薪酬变化之具体数额。分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副总裁或总部人力资源部提名,报总裁批准后任免。

第五条 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司通过以下途径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1)立即解除劳动合同;(2)提前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3)员工辞职。

( 1 )、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在下列情况下,本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而无任何经济补偿,并有权视情况要求赔偿或给 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a、 疏忽职守或违章操作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或他人生命财产蒙受损害者;

b、 违反操作规程,损坏公司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或未履行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要求,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

c、涂改重要文件或损坏重要公物者;

d、贻误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e、在与客户共事中,服务态度恶劣,被客户以此为由终止与公司合作,或有损害客户利益行为的;

f、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或殴打同事、打架斗殴者;

g、经营其他非本公司业务、受聘其他公司谋取私利、有损企业经营效益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在外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近/相同或竞争的业务者;

h、连续旷工或全年累计旷工触犯规定者;

i、偷窃、侵犯他人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j、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规、财经纪律,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

k、有贪污受贿、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贩毒以及其它违法行为者;

l、故意煽动员工罢工或罢工者;

m、吸食或其他代用品者;

n、携带枪支、炸药或其他危险违禁品进入公司者;

o、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p、伪造或滥用公司印鉴,在外行骗者;或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或经济蒙受损失者;

q、参加非法组织者;

r、因盗窃、赌博、打架、流氓等行为而违反社会治安、受到公安机关的拘留者;受到刑事控诉而被法院判定有罪者;违反政府的有关法令者;

s、违反公司纪律被记过两次者;

t、其他同等错误者。

( 2 )、员工符合下述情况之一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可以依照《劳动法》和《聘用合同》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且不支付辞退补偿金。

a.违反《聘用合同》所列的劳动纪律,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的;

b.蓄意或轻率导致公司设备或物品材料较大损失者;

c.不服从领导合理安排,屡劝不听者;

d.对公司/部门组织的培训,无经理以上部门负责人的同意或正当理由,累计三次不参加培训的;

e.未履行公司规定请假手续不到岗或超过请假期5天不到岗也未有任何书面说明的;

f.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符合解聘条件的员工,按照公司及各部门具体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 3 )、员工辞职

a正式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本部门经理提交辞职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报给行政人事部备案,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b 试用期员工辞职须提前一周向本部门经理提交辞职报告,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c员工在离职通知期内与各有关部门办理清楚所有离职手续,如员工有欠公司财物款的,须在离开公司前还清所欠所有财物,如员工在辞职前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坏或经济损失,须在离开公司之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公司相应赔偿,公司并保留向其继续追讨的权利;由员工本人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本公司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d未按以上相关要求办理辞职,公司有权扣除该员工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第六条 解聘程序。

1. 解聘试用人员

a) 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对试用期员工可以随时解聘;

b) 主管经理直接向该等试用人员发出解聘通知书,部门安排工作交接后,填写《工作交接清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c) 离职当月工资于下月发放工资之日统一发放。

2. 解聘正式员工

a) 根据《聘用合同》或公司规定对不符合继续在岗工作条件的员工,由直接负责人填写《解聘员工申请表》,部门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必要时应提供该员工以往的《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意见表》。行政人事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规定以及双方的《聘用合同》对部门的解聘申请确认后,由行政人事部在2个工作日内向该员工发出正式的《解聘通知书》,通知书中将写明解聘理由和处理方法及依据;

b) 被解聘员工持《解聘通知书》,依照公司离职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始工作交接以及离职。

第七条 离职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进行工作交接,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离职。各分公司行政人事部门须在员工离职当日将离职手续报送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在1日内修改人力资源管理的纪录。

第八条 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离职须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提交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转报总裁审批并安排离职手续的办理工作。

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加强员工的品德教育及知识技能的培训,公司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及工作性质开展具体的岗位培训,员工应积极参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能,对于公司要求必须参加的相关培训,如无正当理由,员工不得缺席;如确有困难不能参加者,须按相关请假制度之规定提前向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

第二条 员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

(1)、岗前培训:公司新招聘员工在上岗前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主要包括:

a、公司简介及企业文化

b、公司的规章制度

c、公司产品简介

d、公司业务特点

e、员工将入职之岗位要求及工作规定流程等专业知识

(2)、在岗培训:公司通过在岗培训制度,为开发员工的潜在能力、提升员工价值提供条件,在岗培训的主要形式有:

a、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班

b、e-learning等其它培训方式

第三条 员工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得录用,累计三次在岗培训不合格者可由行政人事部提请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予以降薪或降级处理。

管理制度

第一条 员工自进入公司之日起,行政人事部将为其建立人事档案。内容包括:《员工情况表》、应聘简历、面试记录、体检证明、身份证及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转正评核表、考勤记录、历次绩效考评结果、薪资变动记录、职位变动记录、奖惩记录、工作交接记录、相关财务记录等记录该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品德、业绩等方面情况的书面材料。

第二条 员工档案所需材料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收集整理,所有员工应给予充分配合,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者,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惩。

第三条 所有员工之人事档案由行政人事部专人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循保密的原则,对人事档案的内容不传阅、不散布、不议论、取阅时不在外滞留,不得将任何人的人事档案私自带出公司。

第四条 其它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之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需查阅人事档案,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行政人事部经理、总经理签字同意,档案管理人员将档案中无关内容撤出后,方可在行政人事部借阅;借阅人不得将档案带出行政人事部。

第五条 分公司人员情况报表需月度进行上报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

内外网使用

第一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内部沟通和交流,公司建立内部办公应用系统(包括ige),要求员工上班时间登录内部办公应用系统.

第二条 各内部办公应用系统内发布的信息由各分公司安排人员负责维护和更新,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人事部门应在员工到职或者离职的当天及时进行信息的变更。

第三条 “员工交流”版面供员工进行产品、技术、工作经验等方面的交流和探讨;员工不得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不利于公司稳定发展的言论;员工不得利用上班时间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第四条 员工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公司利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上网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 公司为员工设立的内部邮箱仅限用于公司业务,禁止利用公司邮箱传递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内容、注册外部网站或者与同事进行与工作无关内容的交流。公司有权对内部邮箱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做出相应惩罚。

第六条 公司内部网及互联网络均由公司有关部门负责统一维护和管理,公司有权对员工的上网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做出相应处罚。

保密制度

第一条 客户资料、价格策略、商业计划、软件源代码、未公开的技术文档等涉及公司利益及知识产权的,均属于公司技术及商业机密。公司所有员工均有责任与义务保守公司技术及商业机密。

第二条 所有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的宣传推广资料、产品信息、技术资料等,必须获得管理层相关负责人的书面批准,并由综合部登记备案后,方可由指定部门委派专人对外发布。如有违者,其行为则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三条 掌握公司相关技术及商业机密的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把公司技术及商业机密告知其他公司或个人,包括本公司内部与自身业务无必然联系的其它员工。如有违者,其行为则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四条 为保证存储商业机密的计算机、文件、光盘等不会轻易泄露,公司对涉及技术及商业机密的文件、光盘等实行专人管理、借阅登记的制度;同时储存涉及技术及商业机密的计算机均应进行cmos加密及屏幕保护加密。此两项密码除使用者本人拥有外,应向本部门经理备份,不得泄密给其它部门或个人。如有因密码泄露而导致严重后果者,其行为等同于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五条 未经公司管理层同意,员工不得随意将可能涉及公司技术及商业秘密的文件、数据等带离公司(包括带回家中或是其它地方)。如有违者,其行为则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六条 经管理层批准,可将涉及公司的技术及商业秘密的文件、数据带离公司的员工,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相关资料不被泄露。如因失窃等因素而导致公司的商业和技术机密泄露,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按“玩忽职守”予以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七条 禁止任何非本公司员工在任何时间内非经允许使用本公司的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在确有需要使用本公司计算机等办公设备,须由本公司正式员工向本部门经理及综合部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取得同意后方可在指定区域内使用,负责申请之员工须保证使用人不能访问涉及公司机密的任何内容。如有违者,其行为将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第八条 所有员工不得随意拷贝与自身业务无关的文件(文档),复印或用其他方法取得客户资料、价格策略、商业计划、软件源代码、未公开的技术文档等技术及商业机密。如确有工作需要,须事先由本部门经理向总经理申请,获得签字同意后方可在相关部门经理的指导下进行。如有违者,其行为则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九条 对于由于工作失误或保密措施不当而导致公司机密泄露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相应的经济及行政处分;对于有意泄露公司机密者,公司除将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对其处以经济及行政处分外,还将视其行为后果的严重性,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奖惩制度

第一条 奖励

员工优秀事迹的表彰,由所属部门写出书面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在批准范围内公示颁发。

公司级奖励分为以下五种:嘉奖、记功、记大功、特别嘉奖、特别晋级,由总部人力资源部和直销分管副总裁核准。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并发放奖金300元:

a、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随时完成特殊工作任务者;

b、持续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工作,有具体事实者;

c、对社会有显著积极贡献者;

d、其他同等功绩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并发放奖金600元:

a、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b、为公司节约资金或废物利用降低成本,卓有成效者;

c、遇有灾害,勇于负责,予以速报或做出妥善安排,处理得当为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d、检举违规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者行为;

e、其他同等功绩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发放奖金900元:

a、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险,减少公司损失者;

b、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c、其他同等功绩者。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别嘉奖或特别晋级,并给予晋升工资等级或职务等奖励:

a、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被视为公司同仁的表率者;

b、一年内记大功两次者;

c、其他同等功绩者。

第二条 处罚

由所属部门根据事实提出书面过失惩罚申请,经行政人事部核实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处罚分为以下三种:申诫、警告、记过。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申诫,并扣发当月工资300元:

a、初犯错误,对公司有轻度损害者;

b、对有关规定不严格执行者;

c、其他同等错误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并扣发当月工资600元,不足部分从下月工资中扣发,直至补足为止:

a、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物品者;

b、上班时擅离岗位,贻误工作,情节轻微者;

c、因个人过失引发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d、妨碍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e、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f、在工作场合大声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又不听劝阻者;

g、犯有其他同等错误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并扣发当月工资900元,不足部分从下月工资中扣发,直至补足为止:

a、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按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声誉,情节较轻者;

b、工作时间酗酒以致严重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c、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酗酒滋事、打扑克,影响工作、业务等团体秩序者;

d、犯有其他同等错误者。

培训师王军恒认为:《员工手册》不是我们的“紧箍咒”,不是我们的束缚,不是我们的对立面,它是我们方太人必不可少的行为指南,是践行方太“三品合一”核心价值观的有力工具,在企业文化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让我们都能认真学习、自觉遵循,都能够做到比过去的自己、比现在的自己、比想象中的自己都还要更好,体现出自己更高的职业素养!

有关员工奖惩新办法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一、公司每周工作日为五天,星期六、日休息,国家法定节假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员工每一天工作时间为:

上午:9:00—12:00

午休:12:00—13:00

午时:13:00—17:30

三、公司对考勤管理实行打卡制,员工上下班均需指纹打卡,如有特殊状况未能打卡,需带给相关证明,否则以旷工论处。

四、非特殊原因(如:班车堵塞、因公事无法及时赶回、手指裂口无法打卡等状况),上午9:00前未打卡视为迟到,午时17:30前打卡视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视为旷工。

五、未经请假离岗或虽请假但未获批准离岗及假期已满擅自不到岗者视为旷工。

六、员工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需获部门经理或经理、副经理同意,并到行政部办理《员工因公外出单》,特殊状况经部门经理或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可先行办理事项。

七、处罚规定:

迟到:30分钟以内,扣当月全勤奖的130,当月不得累计超过5次,超过5次扣除当月全部全勤奖;迟到超过30分钟,应及时向部门主管口头请假,事后说明原因。迟到超30分钟扣当月全勤奖的110,当月不得累计超过3次,超过3次扣除当月全部全勤奖。

早退:处理办法同迟到。

旷工:旷工一天扣其日薪资2倍,无故旷工连续3日或一月内累计达10日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八、考勤由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月底汇总各部门员工的出勤状况,报财务部核发工资及备案。

九、加、值班的规定

由公司安排在休息日加、值班的员工,可在正常工作日申请同等时间的补休;由公司安排在法定假日工作的员工,在得到主管领导批准后,按日薪资标准的200%计发加、值班工资。

十、销售部考勤由该部门自行核定。

有关员工奖惩新办法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1、员工职责

⑴热爱祖国,热爱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⑵维护企业的利益,爱护企业的荣誉,勇于同损害企业利益的言论和行为作斗争。

⑶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对待工作、对待生活。

⑷服从上级命令,听从上级指挥,团结同事。

⑸精通本职业务,熟练掌握工作和生产技能,积极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⑹严格保守国家和企业的秘密,遵守安全规定。

⑺厉行节约,爱护公物。

⑻积极参加矿上集体活动,倡导健康向上的文明生活,做到不迷信、不赌博、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

2、工作行为准则

⑴对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必须坚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如果认为领导下达的任务有不妥之处,应及时向领导陈述自己的看法,并提出建议,在没有形成新的决策前,必须按原计划执行。

⑵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完成任务后,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结果,重大事项必须做出书面报告。

⑶工作要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诚恳接受上级和同事对自己的忠告。 ⑷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章程、规范和标准,做到不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下班,必须请假。

⑸上班时间禁止用电脑玩游戏、打牌、上网聊天。

⑹上班时间不得串岗闲谈、办私事,不得大声喧哗。

⑺不得擅自带客人到重要车间、井下及其它重要场所参观。

一规范标准:依照标准操作,科学规范有序。学习创新改革,优化提升工艺。

二规范安全:主动辩识危害,消灭事故根源。推行标准化管理,实现安全生产。

三规范时效:按时上岗工作,严细勤俭节约。合理利用工时,效益优先把握。

四规范清洁:清除杂物垃圾,整治美化场地。注重个人仪表,装束合适得体。

五规范整理:设备定位放置,物料码放整齐。工具摆放有序,场所布局合理。

六规范素养:遵守职业道德,语言行为文明。诚信敬业尽责,提高业务水平。

1、严格执行“标准、安全、时效、清洁、整理、素养”员工行为六规范。

2、禁止在井下坦胸露背、不佩戴安全防护装备(矿灯、自救器、安全帽等)。

3、禁止在井下扒、蹬、跳。刻、画、写、割等行为。

4、禁止乘坐矿车嬉戏打闹。按规定保持人间距。

5、禁止巷道行车时行人。做到按序乘坐人车。

6、做到同进同出集体上下班。

安全文化是安全价值观和安全行为规范的总和,是企业安全管理的灵魂。

1、一矿安全文化模式(3343):构筑三个层次,搭建三个平台,选好四个载体,建立三项制度。

三个层次:个人自律、班组自主和区队自治。

三个平台:“想安全”、“会安全”、“能安全”。

四个载体:每日上班十个想、安全教育五个会、分析事故六个追、上岗确认三个问。

三项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安全考核制度、安全奖罚制度。

员工上班十个想:班前会上想一想,亲人叮嘱不能忘。入井更衣想一想,劳动用品全带上。坐车之前想一想,平稳上下莫慌忙。工作之前想一想,标准作业莫违章。发现隐患想一想,及时处理不隐藏。工作当中想一想,认真负责保质量。任务完成想一想,千万不能早脱岗。交班时候想一想,相互交换要周详。回到家里想一想,安全换来幸福长。我劝同志想一想,安全第一记心上。

干部上班十个想:各级干部想一想,岗位职责切莫忘。班前会上想一想,安全要点必须讲。布置工作想一想,安全措施要跟上。跟班下井想一想,同上同下做榜样。开工之前想一想,排除隐患不违章。制定措施想一想,安全质量考虑详。紧急关头想一想,指挥若定莫慌张。遇到事故想一想,救援预案要跟上。值班时间想一想,员工是否有异常。凡事都要想一想,员工生命记心上。

安全教育五个会:要求每个员工都要会背、理解公司、矿提出的安全理念。会讲各类典型事故案例。会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会掌握自己岗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时,会自救和互救。

分析事故六个追:凡发生事故,不论大小,都要从六个方面进行剖析:即事故为什么会发生、什么因素导致了这些原因存在、哪些因素可控、哪些因素不可控、可控的因素为何失控、不可控的因素如何变为可控、同类事故如何预防?员工应吸取哪些事故教训?

上岗确认三个问:就是全矿每个员工在入井前,在班前会上一个一个确认是否符合下井条件。做到三问:一问本人思想情绪(包括家庭情况),二问身体状况(是否健康、有无带病工作现象),三问对当班任务、作业规程是否明确、掌握。

2、安全理念

生命至上,安全为天。以人为本,自主管理。人人都是安全员,处处都是安全岗。

3、国家“安全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国家安全方针,执行“管理、装备和培训”三并重原则。

牢固树立人是最宝贵的思想,持续深入开展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防抗灾能力。

4、企业安全目标:

每位员工自觉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遵章守纪,以“安全促效益、质量求生存”的矿铭,与企业同舟共济,实现企业的安全目标。杜绝瓦斯事故和重大事故。不发生死亡事故。减少一般工伤事故。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五优”矿井。

5、煤矿职工安全义务

①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②爱护生产设备、设施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③及时报告险情,积极参加抢险救灾。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做文明职工。

热爱本职,坚守岗位、提高技能、艰苦创业、做好安全、保证质量、遵章守纪、文明生产。

管理人员职责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文明生产,保障职工的生命健康和煤矿财产安全,其主要职责:

1、认真执行好领导带班制,做好值班,巡查到位,发现违规违纪不徇私情,秉公处理。

2、树立团队精神,维护公司领导,有令则行,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在各项工作中起到基层和员工的表率作用。

3、坚持既有分工,又须紧密配合。在搞好安全工作的同时,完成公司交办的工作。

4、带头坚持企业规章制度,支持、督促班(组)管理,做好安全、稳定质量。

5、带头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一)公司用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实施管理。

订立《劳动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方式:未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因企业需要聘用的退休人员则签订《劳务合同》,劳务人员必须参加公司统一办理的“意外人身保险”’。

公司原则上签订定期《劳动合同》,合同年限分别为1年、3年、5年三种,由班组根据劳动者状况确定签定劳动合同年限。

(二)签订《劳动合同》程序:

1、新录用人员,须自费到县疾控中心进行体检,身体合格,能适应用工单位分配的工作,接受企业的岗前培训考试,试用期三个月合格方能录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续签《劳动合同书》的,由劳动者本人填写《申请表》,经所在车间、班组审核同意,由劳动者所在厂签订《劳动合同》,履行签字和盖手印。

《劳动合同书》经公司盖章后,送县劳动保障局鉴证后,一份归劳动者档案,返给本人一份。

凡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

1、解除劳动合同,由煤矿工会即行写出书面证明材料,将其《个人档案》密封盖章,送县档案馆统一保存。公司不再续管其《个人档案》。

2、凡来务工的员工必须认真阅读理解员工手册,有事先请假,经同意后才能休假,凡不假不到者,旷工七天(包含七天)以上公司将除名。

(三)《劳动合同书》主要内容:《劳动合同书》文本以县劳动保障局制定的为准。

(一)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姓名、性别、文化程度。现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从事工种和工作地点。

(五)社会保险。指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按劳动保障部门规定标准办理:即基本养老保险(以60%系数为限),总比例28%,个人8%,公司20%。基本医疗保险,总比例8%,个人2%,公司6%。工伤、生育保险由公司承担。劳动者不提供参保的相关证件,责任由劳动者承担。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

(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责、权。

1、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

2、依法为劳动者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承担比例及标准按劳动保障部门规定执行。

3、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4、自觉履行工会代表劳动者一方所签的《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基本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五)、下列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须书面提前一个月告知劳动者。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的。 ’

(7)、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六)、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须提前用书面报告告知用人单位,办理终止劳动关系和相关的手续。

(1) 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工伤认定及待遇

1、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的伤害。、

②、国家列入职业病名单中的疾病。

③、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可以视为工伤。

2、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①、由于犯罪者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导致伤亡的。

②、酗酒导致伤亡的。

③、自残或自杀的。

3、如果劳动者违法或违反企业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受伤的,企业按情节追述劳动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医疗、工伤工资、护理费等费用累计损失2 0~5 0%。违反操作规程,劳动制度,对工伤发生有过错,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受到法律处罚并进行安全再教育。

4、发生工伤上报程序:

(1)、由事故单位在8小时以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事故报告须写明发生的年、月、日、时、分。发生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受伤部位。现场见证人签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矿部,由矿部直接报公司经办人上报县社保局,在指定的县级医院住院治疗。

(2)、发生事故后,伤者出井时必须在检身员处详细登记(受伤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受伤地点、部位、伤情状况等),由井口检身员及时向矿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医院得到救助。

(3)、受伤后,未经过井口检身处登记伤情和受伤详情的记录,事后来企业要求治疗认定工伤的,企业一律不予认可。

5、工伤待遇:

因工负伤住院期:

(1)住院工伤工资为县级医院20元/日加生活补贴7元/天,共计27元/天。

(2)市级医院20元/天加生活补贴9元/天计29元/天。

(3)因伤情必须护理的,公司不负责派人护理,由伤者找人或家属护理,公司付给护理费20元/天。其它轻伤必须护理的给付护理费10元/日。出院回家养伤疗养的,每天到企业报到才能付给每天10元的工伤工资。

(4)凡因违章蛮干酿成事故的,扣除的事故前所扣的安全风险金企业不退还,不享受企业每年发的节日礼品。

(5)有损企业利益,工作不负责任,多次受到处罚的,企业节日发放的礼品、礼物等一律不享受。并按《劳动合同法》在解聘人员时对这部分人首先进行解除劳动合同。

七、员工安全常识

1、“6预”安全行为养成是指预知、预想、预报、预警、预防、预备。

2、夏季“三防”

夏季“三防”是指防汛、防雷电、防排水。

3、冬季“三防

冬季“三防”是指防火、防风雪、防寒防冻。

4、“三违”

“三违”是指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犯劳动纪律。

5、安全事故“四不放过”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没查清楚不放过。责任者没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落实不放过。

6、岗位作业“四不准”

岗位作业“四不准”是指未学习规程措施者不准作业。无上岗证不准作业。不符合技术规程和规范不准作业。没有进行安全确认不准作业。

7、安全誓词

做本质安全人,上本质安全岗,为了家庭幸福,为了企业发展,珍爱生命,决不违章!守法诚信,文明生产。上标准岗,干放心活。自保互保,永保平安。

8、本质安全

本质安全人是想安全、会安全、能安全的人。想安全就是具有强烈的自主安全思想、自我保安意识。会安全就是具有驾驭安全的丰富经验和熟练技能。能安全就是创造的生产工作环境能够有效地保证安全。

9、本质安全岗

本质安全岗是指岗位无隐患,操作无失误,管理无缺陷。岗位无隐患就是通过超前预想、预警、预防,及时消除岗位隐患。操作无失误就是严格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按标准和程序严格操作。管理无缺陷就是要全面提高安全执行力,严格管理,精细管理。

10、“一通三防”

“一通三防”是指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火。

11、瓦斯综合治理方针

瓦斯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是: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

12、避灾自救应遵守五字原则

灭、护、撤、躲、报。

13、排放瓦斯“三原则”

排放瓦斯“三原则”是指停电、撤人、限量。

14、“三专两闭锁”

“三专”是指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

“两闭锁”是指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15、“一炮三检”

“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进行瓦斯检查。

16、平安煤矿瓦斯等级

高瓦斯矿井。

17、瓦斯

瓦斯是指煤层气构成的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的总称,无色、无味、无臭,比空气轻,扩散性强,比重0.554。

18、煤尘堆积

煤尘堆积是指井下巷道堆积厚度超过2毫米,连续长度5米的煤尘。

19、瓦斯爆炸的三个条件

瓦斯爆炸的三个条件是指空气中瓦斯浓度达到5~16%。点火温度达到650~750度以上。空气中混合气体的氧气浓度大于12%。

20、煤尘爆炸的条件

煤尘爆炸的条件是指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空气中悬浮的煤尘达到一定浓度。有足够的引燃爆炸的热源存在。

21、化学氧自救器的使用

一是去掉外套,拉断封条。二是拉开封口带。三是扔掉外壳。四是抓住头带,取出保护器。五是拔出口具。六是嘴对口具大口呼吸,使气囊鼓起。七是咬口具,夹鼻夹。八是夹好鼻夹,用嘴呼吸。九是戴好头带、矿帽,开始脱险。

22、瓦斯综合治理战略

完善通风系统,加强通风瓦斯管理。

23、安全管理机制

一是明确一个主体:基层单位是安全生产中主体。

二是强化两个重点:强化瓦斯治理。强化各线安全责任制落实。

三是夯实三个基础:安全投入、质量标准化、职工培训。

在具体操作时应做到“一及时、五保证、四不准”。

一及时:

在挖工操作过程中,应按实际需要及时发出“检查安全口令”,督促挖工检查安全和掺好临时支柱,以保护自身的安全。

五保证:

1、保证工作面支柱掺直、掺稳、掺成一条直线,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2、保证每循环砂口宽度与支柱排距一致。

3、保证工作面两端头的砂口保结实,保封棚,上下路口宽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4、保证工作面砂口套子长度不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超过后应立即封闭。

5、保证工作面经常有装备。保证10%以上备用支柱。

四不准:

1、回撤砂口支柱时,回收前必须掺好护身支柱,砂口上棚接顶,看好退路,“敲邦问顶”检查周围顶板,清理危岩,严禁违章作业。

2、所回收出的支柱,应整齐堆放在套子中,不准乱放。

3、顶板有裂缝或岩石较烂时,必须加大支护密度和架设半元木,不准打和尚支柱。

4、不准在小组全部操作人员离开工作面之前出班。

有关员工奖惩新办法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1 目的

为规范企业员工奖惩方法,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xx集团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3 职责

3.1 行政部负责按公司行政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

3.2 各部门主管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3.3 行政部经理负责惩罚项目的最终审批;

3.4 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励项目的最后审批。

4 管理要求

4.1 奖励分为五大类:

a. 嘉奖

b. 记功

c. 记大功

d. 调薪

e. 晋升。

4.1.1 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

a. 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

b. 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c. 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

d. 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e. 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f. 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达优者(考核主管);

g. 能够为公司献策献力,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

建议,并被采纳者;

h. 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4.1.2 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和/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a. 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b. 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经济

效益;。

c. 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d. 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e. 从事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f. 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

献者;

g. 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h. 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

i. 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j. 大胆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4.1.3 记大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800元。

a. 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者记大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b.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不避灾难,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

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c. 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建议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

成效卓著者;

d. 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e. 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4 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a. 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b. 一年内记大功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c. 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d. 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4.1.5 晋升

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突出的员工,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a.晋升条件

① 具备较高职位的技术能力;

② 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③ 相应的管理水平、敬业精神和协调能力;

④ 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b.晋升程序

① 副总级以下人员,可由本人或其主管提出申请,上级主管签署意见,呈交行政部核实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必要时,可由总经理直接予以晋升委任。

② 副总及以上级别人员,由总经理或以上人员提议,经董事会讨论核定后予以实施。

c.晋升的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单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d.凡因晋升变动其职务,其薪酬自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e. 年度内有记大过行为者,取消晋升资格。

4.2 惩罚

惩罚的种类有六种

a. 警告

b. 记过

c. 记大过

d. 工资降级

e. 降职

f. 开除、

4.2.1 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⑴ 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10元罚款

a. 质量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b. 不符合定置管理标识要求,有错标、漏标、摆错或乱摆现象者(每宗);对追查

不到责任人的,将处罚该部门主管。

⑵ 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30元罚款

a. 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b. 不能适时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c. 布置的工作,但届时未完成造成轻微后果,事后无合理解释者;

d. 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磕睡者;

e. 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 (责任人不清时,由主管承担);

f. 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g. 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

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产品质量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⑶ 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50元罚款

a. 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b. 在公司内喧哗或口角而影响正常秩序,制造纠纷或不和谐之气氛的,情节轻微者;

c. 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d. 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e. 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者;

f. 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g. 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情节轻微者;

h. 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i. 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厂牌进出公司者;

h. 违反一切安全用电制度者;

i. 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在上班时间内干私活者;

j. 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生产员

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⑷ 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0以内的,可处以实

际损失100%的处罚,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4.2.2 记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况)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之间者,予以记过。

⑴ 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a. 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b. 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不合格者(考核到主管);

c. 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企业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品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

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⑵ 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a. 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b. 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d. 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e. 缺乏团队协作精神或敬业精神,不能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相关部门运作,

情节恶劣,但尚未构成辞退的;

f. 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g. 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的工具,非经负责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构

成损失者;

h. 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的;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的;

i. 有严重的失职行为的;

j. 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的;

⑶ 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a. 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b. 造谣中伤,散怖谣言及不正确或含有恶意的事,而有损他人的尊严的;

⑷ 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的,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此产生的所有售后服

务费用,对责任人依据4.2.1(5)或4.2.2(5)或4.2.3g条款处罚,并记过一次。(注:若属专检项目,由于质检员质量控制不严,所罚费用由质检员承担70%;生产人员承担30%;因客观原因质检员无法发现的制造不良,引起客户投诉的,由生产者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⑸ 由于失职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经济损失者,可在300元的基础上,加罚超出部分10%的处罚(多人责任造成时,按责任大小分摊),以上条款如出现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⑹ 因责任心不强致使图纸(或工艺等)出现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技术人员,将分

别依据4.2.1(5)或4.2.2(5)或4.2.3g条款予以处罚(注:①若尚未造成损失者予以警告,并罚款30元;② 审核人按技术人员处罚金额的20%进行处罚)。

4.2.3 记大过

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的,予以记大过

a. 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旷工累计超过4天者,如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

不予开除的,将记大过一次,给予一次性罚款200元;

b. 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c. 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d. 不服从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e. 因疏忽大意,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的,情节严重,但尚

未构成开除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f. 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的,可处

以500元的罚款。

g. 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给公司造成3000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尚未构成

开除的,其处罚金额由公司给予裁决;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4.2.4 工资降级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资降级处理。

a. 达到降职条件的,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者;

b. 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以开除的

4.2.5 降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职

a. 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有严重失职行为,使企业利益受重大损失,不宜继续担任

现任职务者;

b. 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c. 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d. 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e. 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f. 违背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g. 精减机构

4.2.6 开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开除,并视必要诉诸法律

a. 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或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情节恶劣者;

b. 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者,情节较严重者;

c. 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的;

d. 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e. 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f. 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g. 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累计旷工超过4天者;

h. 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i. 吸食毒品者;

j. 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利益、形象

受损害者;

k. 携带刀枪、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

l. 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m. 参加非法组织者;

n. 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

o. 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

p. 凡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q. 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r. 因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

开除的。

4.3 员工功过相抵消规定

公司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4.3.1 嘉奖与警告抵消

4.3.2 记功五次或嘉奖五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五次

4.3.3 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五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五次

4.4 说明

4.4.1 公司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行政部每月公布一次资金的去向,以及结存,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4.4.2 “奖励申请单”填写时要说明奖励的原因,行政部认真核实奖励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4.4.3 “处罚通知单”填写时要说明处罚原因及处罚结果,行政部、行政部认真核实后直接交财务部予以实施;

4.4.4 财务部根据经审批的“奖励申请单”或 “处罚通知单”予以实施奖惩,处罚在当月的`工资中体现,奖励金以现金支付;

4.4.5 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罚金分摊罚金;

4.4.6 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4.4.7 若各部门对奖惩不公或奖罚不明现象,可在3天内直接向行政部投诉纠正,投诉最终仲裁部门为总经理;

4.4.8 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和完善。

4.4.9 本制度推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将进行必要的修改。

5 相关文件

5.1 《员工手册》

6 记录表格

6.1 奖励申请单

6.2 处罚通知单

有关员工奖惩新办法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三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事课制定,经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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