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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空间作业事故心得体会 受限空间作业事故感想(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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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空间作业事故心得体会 受限空间作业事故感想(二篇)
2023-01-09 11:29:33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有效空间作业事故心得体会一

第一条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三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

(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二)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三)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四)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厂生产办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第四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二)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三)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四)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22%。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五)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

(六)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八)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生产办批准;

(九)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十)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十一)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十二)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

(十三)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由安全人员亲自监护,并进行定时监测;

(十四)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进入作业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

(十五)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

(十六)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车间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

第五条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做一次全面检查,凡是取样分析不合格、无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实和工具行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不准进入内部作业。

第六条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第七条进入罐、容器、塔、井内作业时,应按作业点的高度或深度搭设安全梯或配备救护绳索为应急救离使用,在作业中严禁向外投掷材料,以保证作业安全。

第八条进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要按要求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第九条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应清理衣兜,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登记清楚,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

第十条在清理设备容器内的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碰撞且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第十一条作业中断时间在150分钟以上或作业条件发生改变,需继续进入内部作业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作业者要严格按照作业票规定的时间进入内部作业。

第十二条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共同对设备容器内外进行检查,双方确认无问题,且均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封闭人孔。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有关有效空间作业事故心得体会二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十届十四次全会,以及近期自治区、民政部召开的系列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下半年任务,推动年度各项目标任务高标准完成。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上半年,全区民政系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和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有关要求和民政部重点工作安排,坚持以“三个聚焦”为重点,以“三个更好履行”为抓手,埋头苦干、砥砺奋进,年度各项重点任务取得积极进展。 

(一)在基本民生保障方面。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自治区两办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从7个方面明确了26项综合改革举措;及时转发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对专项救助、急难救助进一步作出制度规范;在全区部署启动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提升社会救助质量水平;建立健全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为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提供制度支撑。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对外交流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全面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了更加便捷、精准、温暖的服务保障。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建立了“社会救助微平台”,实现救助服务的“网上办”“掌上办”,进一步满足了困难群众的救助服务需求。青山区民政局以承担社会救助试点任务为契机,在实施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推行“物质+服务”救助方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取得了务实成效。兴安盟民政局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契机,进一步扩大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范围,提升了工作实效。在各级民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上半年,全区162.41万城乡低保对象、9.62万特困人员、2171名孤儿及283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1.45万困难残疾人和 28.88万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保障标准进一步提升,基本生活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切实兜住兜牢了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二)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圆满完成第十一届嘎查村和社区“两委”换届任务,整体实现“年龄降下来、学历提上去、结构更优化”目标。基层民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自治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示范创建工作全面启动,嘎查村撤并调整有序推进,规范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社区治理工作,组织实施了城乡社区“解难题、促和谐”实验区等系列活动。坚持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和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两手抓”,自治区建立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形成了工作合力。鄂尔多斯市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全面推行“五同步、五嵌入”工作法,进一步发挥了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持续推进,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累计投入资金2560万元,以“五社联动”为抓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工服务机构参与运营128个苏木乡镇(街道)社工站,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慈善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呼包鄂三地社工站建设推进力度大,取得积极成效。行政区划工作不断深化,圆满完成全区行政区划图集、行政区划简册编纂工作。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完成了第一批整治任务。全面启动冀蒙线、蒙甘线第四轮省界和6条盟市界第三轮联检工作,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成效显著,确保了边境地区的整体稳定。 

(三)在基本社会服务方面。全面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部署要求,提请自治区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联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建厅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制定《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指引》《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推动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并列入自治区对盟市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指标。在上海市成功举办了第二届内蒙古康养旅居暨养老服务推介会,培育打造内蒙古康养旅居品牌。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面,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以承担全国试点任务为契机,积极探索实践,为全区提供了经验借鉴。通辽市被列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在农区养老方面,乌兰察布市大力推动互助养老幸福院建设,进一步满足了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在牧区养老方面,锡林郭勒盟在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运行、养老育幼相结合的牧区养老模式上取得积极进展。社会事务工作取得新成效,集宁区、青山区被确定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圆满完成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和补齐旗县殡葬服务设施短板工作稳步推进。赤峰市、乌兰察布市、乌海市、满洲里市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全区提供经验借鉴。 

(四)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印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在保持政策整体稳定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政策供给,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初步建成全区统一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为加强两项工作衔接奠定了工作基础。巴彦淖尔市民政局加强对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返贫人口和其他特殊脱贫人口三类人群的基本生活监测,指导旗县区实现与乡村振兴部门的信息共享。赤峰市民政局在保持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基础上,建立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截至目前,全区已脱贫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保障40.18万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6万人,上半年累计临时救助已脱贫人口1.33万人次。在今年6月份召开的全区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民政系统6个集体、9名个人荣获表彰。 

(五)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实施台账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在学思践悟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大政治任务,以落实党中央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要求为重点,以实施“三个清单”、“四个一”活动为抓手,持续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13项实践活动,建立“三问”问题清单,研究制定18条改进措施。全区民政系统同向发力、整体协调、上下联动,合力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千方百计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上取得积极成效。呼伦贝尔市、阿拉善盟注重总结经验做法,信息报送力度大、效果好,充分展示了学习教育成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为完成好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通过全区民政系统的共同努力,上半年我们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大家也要客观的正视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有的地区工作基础比较好,在民政整体工作推进上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明确的思路措施,而有的地区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在推动事业发展上整体谋划不够,全局视野不够,统筹推进不够,影响了整体工作成效。重点工作推进不均衡的问题,在不同地区之间,有的地区已经初步形成了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工作经验,而有的地区仍停留在探索起步,甚至观望阶段;在不同重点任务之间,对领导重视,群众关注、见效快的工作推进力度大,对一些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推动力度有待加强。特别是对一些有明确时限要求的重点工作,推进进度还不理想。发展质量不高的问题,通过调研了解,面对新发展阶段,我们的改革创新精神还不够,在找准民政工作立足点突破口,学习新经验新思路新方法用于推动提升工作水平方面还有待加强;安全领域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服务管理粗放,统筹安全与发展的思想观念树的不牢;信息宣传意识有待加强,工作机制亟待完善。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我们在下半年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改进提升,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今年还有不到5个月的有效工作时间,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这里重点强调七项工作。 

(一)着力推动建立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进入新发展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民生保障工作更加重视,五中全会对建立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作出总体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集体学习时对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作出重要指示,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对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提出新的要求,这为我们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提供了原则要求和基本遵循。下半年,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抓好政策配套。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立足构建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救助格局,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和专题会商,尽快提请本地党委政府出台贯彻落实配套措施,进一步打通社会救助工作的难点堵点,推动形成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这是今年必须完成的任务。二是要抓好制度落实。按照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抓紧健全完善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制度。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应救必救、应帮必帮。要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加强培训,确保各项救助政策落实落细。三是要做好急难救助。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自治区和民政部相继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民政部和厅里也先后印发通知明确了具体要求。大家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细致做好因灾、因疫、因突发事件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临时困难家庭和群众的救助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健全苏木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及时化解群众遭遇的各类急难问题。在这方面,决不能出现因灾返贫、因灾致贫和因灾导致群众生活困难而发生的冲击社会道德底线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四是要强化基层工作力量。近日,自治区将印发《关于健全完善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的通知》,这是加强民政基层工作力量的重要指导文件。各级民政部门要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为契机,进一步配齐配强基层工作力量,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落细落实相关保障措施,持续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二)着力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下半年,各级民政部门要对标党中央部署,按照自治区要求,正视差距、紧盯目标、强化举措、狠抓落实,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实现。一是要持续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注重抓好运营管理,切实打通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紧盯到2022年实现街道具备综合功能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全覆盖,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任务要求,大力推动年度重点建设任务,对已经建成的,要提升服务质量,努力形成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综合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对正在建设的,要狠抓建设标准,加快施工进度;对尚未开工建设的,要抓紧推动开工,确保到今年底,实现全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大于50%的目标。同时,大力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通辽市要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为契机,加大试点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创新,高标准完成试点任务。各地也要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积极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水平,大力发展“养老+”新业态,真正实现居家社区养老相协调。二是要积极推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推动出台《内蒙古养老服务条例》,狠抓《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信用等级划分与评定》等法规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机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以统一严格的服务标准带动提升机构养老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要聚焦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需要,积极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到今年年底,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要达到50%。 三是要进一步补齐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短板。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全面推进以乡镇或老年人聚集区综合性养老机构为中心、以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为网点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盟市、旗县加大对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的资金投入力度,对年久失修的互助幸福院进行维修改造。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设立农村公益岗位用于养老服务。四是要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健全养老服务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在阵地建设上,要强化培训基地建设,通过在高等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护理专业、校企合作以及在具备条件的服务机构建立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等方式,不断扩展人才培养路径;在培训体系上,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与管理、老年生活照料、老年医疗护理、老年社会工作等职业技能培训,当前重中之重是加快完善养老护理员培训体系,加大培训力度,为满足持续加大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需求提供支撑;在职业体系上,加快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完善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工作业绩、服务质量等因素与薪酬待遇挂钩机制,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业行业激励机制和机构内部激励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制定入职补贴、工龄补贴和免费培训政策。下半年,民政部将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自治区要举行选拔赛,各地要积极参与,精心准备,以赛促训提升养老护理员队伍的技能水平。 

(三)着力推动社会事务工作提质增效。下半年,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严格按照年度任务目标,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在散埋乱葬专项整治方面。目前。专项整治工作已经进入“攻坚期”,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从掌握的情况看,各地工作进展普遍迟缓。大家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是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必须按时高标准完成的硬指标。要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注重突出工作重点,认真抓好“三沿七区”整治任务。各级民政部门要保持清醒头脑,认真谋划部署推动,以强有力的工作举措实现整治工作重点突破,稳妥有序推进。要严格落实工作时限,按照民政部要求务必按时高标准完成。二是在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方面。持续整治殡葬服务领域乱象,加强对殡仪服务、中介服务、丧葬用品市场监管,注重对公墓建设运营、殡葬服务价格的监督,严格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措施,高质量满足群众的殡葬服务需求。要加快补齐殡葬服务设施短板,下半年,厅将重点督导剩余7个“空白点”旗县的殡仪馆建设和今年资金支持的8个旗县新建殡仪馆项目,自治区和相关地区都要管好用好项目资金,抓紧推动立项开工,点对点督查督促,确保项目进度,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三是要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建设管理水平。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持续加强培育扶持工作力度,下半年将启动社区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培育试点,开展2021年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适时举办社会组织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能力。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加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和“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启动连续两年不参检社会组织的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检查,不断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空间,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持续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组织领域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开展“两个覆盖”百日攻坚、“五个ー”“十百千”等创建活动,不断夯实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根基。此外,要加快推进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确保第一批整治任务8月10日前完成,第二批整治任务9月10日前完成。 

(四)着力推动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上半年,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在社工站建设、作用发挥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社会工作整体薄弱的状况有所改观。近期,厅将联合自治区17部门出台《推动全区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创新提升基层治理和服务能力行动计划(2021—2025年)》,同时,一并配套印发相关指导文件,大家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加快搭建基层社工服务平台。推动构建旗县(市、区)社工总站、苏木乡镇(街道)社工站、城乡社区社工室三级社工服务平台。“十四五”期间,各地要按照“有工作场所、有专人服务、有健全规章制度、有规范工作流程、有统一标识”的建设标准和“一年试点、两年扩面、三年覆盖”的推进步骤,重点推进苏木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有序推进社工站提档升级。二是要加强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党建+社会工作”融合发展。加大民政事业单位社工专业岗位开发力度,协调落实社工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措施。采取“线上+线下”培训方式,加强城乡社区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职业能力培训。力争到今年底,全区社工专业人才达到2.5万人,其中持证社工达到1万人。三是要统筹整合下沉服务事项。要树立民政系统基层服务“一盘棋”思想,做好社会工作资源“整合法”,依托社工站推动兜底民生服务向系统化、综合化、集约化转变。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统筹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经费等各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优化福彩公益金支出结构,加大基层社会工作服务投入,健全政府购买基层社会工作服务长效机制,有效破解基层服务能力不足的痛点和堵点。四是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持续抓好换届后续工作,重点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新当选“两委”成员培训工作。积极推进我区社区治理和服务试验区任务和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总结各地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提升工作成效。做好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评选、全国最美社区工作者推荐相关工作,推动完善我区城乡社区建设咨询专家组设置。深入推进“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工服务机构和社工专业人才参与基层治理和服务。 

(五)着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这既是做好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应有之义,更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民政部门法定职责。当前,各级民政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各项任务,在组织领导、协调机制、部门协作、关爱帮扶等方面推动力度大,取得了明显成效。下半年,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健全制度机制。配合推进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工作,推动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贯彻落实《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生活保障、康复治疗、就学就医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在自治区、盟市全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加快推进旗县(市、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全覆盖。近期,自治区将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各地也要尽快召开会议,尽快部署落实。二是要完善相关措施。目前,各盟市均已开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下一步要积极推动将其归并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时开展政策法规咨询、困难求助受理、心理疏导及情绪抚慰工作。推动建立全区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知识库,为线上答复和线下受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事项提供政策支持。不断深化与上海市儿童福利领域的交流合作,高标准推动议定项目落地实施。同时,举办全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服务体系建设骨干力量培训班,持续推进关爱保护政策宣讲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三是要加强设施建设。各地要以贯彻落实《“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为契机,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量大、关爱服务重的旗县(市、区)建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对已有救助管理设施的旗县(市、区),要整合资源,尽快加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履行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职责。 

(六)着力做好统筹安全与发展工作。关于安全生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历来高度重视。近期,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自治区和民政部也相继召开会议,对民政系统防汛救灾和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民政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安全稳定至关重要,大家要强化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一失万无的理念,确保民政领域持续安全稳定。当前要重点关注几个点。一是要持续抓好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民政服务机构多,服务对象多,而且服务对象特殊,是防止发生冲击道德底线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关键领域。大家要按照自治区工作部署和民政部要求,持续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导民政服务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度汛,确保服务场所和服务对象的绝对安全。二是要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召开视频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大家要切实引起高度重视,以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细而又细的举措,认真抓好自治区、民政部和厅会议精神和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确保民政服务机构、民政服务场所、民政服务对象不出现任何问题。厅将采取线上督查的方式,点对点督查各地、各机构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印发督办函督促整改。三是要持续抓好意识形态安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完善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预案,严格管控民政网站、新媒体、机关刊物等意识形态阵地,确保不出问题。 

(七)着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全区民政系统要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大政治任务紧抓不放,确保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取得实效。一是要在理论学习上再深化。当前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同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结合起来,系统领会蕴含其中的重大政治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毫不动摇地坚持“九个必须”,赓续精神、担当作为,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二是要在实践活动上再发力。目前全区民政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需上下合力,确保“高开高走”。要持续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13项实践活动落实落地,真正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要大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广泛开展调研走访活动,盟市民政局和机关处室、直属单位至少要形成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这项工作在党史学习教育之初我们就作出安排,大家要高度重视,确保质量。三是要在成果转化上再提升。要把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同完成好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精准对接基层和群众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民政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等重点工作中的所想所愿,不断提升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养老服务、散埋乱葬专项整治、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等重点工作的质量成效,努力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打牢坚实基础。 

这是党中央继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作出的又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我们必须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民政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领会、深刻把握,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刚才,国刚同志已经对这项工作下半年的任务作了具体的安排,在这里我提几点要求。 

一是要在巩固拓展上见到新成效。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必须做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民政部门要始终保持决战决胜的精气神,聚焦全区兜底保障脱贫对象,用足用好五年过渡期的政策,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救助政策的总体稳定,坚持和完善现有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制度,统筹抓好脱贫人口基本生活监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工作,对脱贫群众和脱贫地区扶上马送一程,坚决兜住兜牢兜紧“底线”,巩固成果、扩大战果。 

二是要在有效衔接上见到新成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和民政部的相关安排,努力在建立健全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主动发现快速响应、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救助帮扶“四项机制”上下功夫,在创新发展急难社会救助、服务类社会救助“两类救助”上见成效,不断推动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统筹发展,真正实现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政策措施等方面的无缝对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切实发挥民政在乡村振兴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 

三是要在发挥合力上见到新成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涉及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要注重统筹民政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实效。要高度关注农村牧区“三留守”人员、持续加强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的关爱帮扶,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牧区养老服务网络,积极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工机构、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投身乡村振兴,不断增强农村牧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推进农村牧区现代化步伐,不断促进农村牧区宜居宜业、农牧民富裕富足作出民政系统的积极贡献。 

高标准完成好年度工作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大家要自觉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主动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要强化规划引领。今年6月,民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自治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已进入最后审批阶段,将于近日出台。7月23日,民政部专门召开视频会议,就贯彻落实《“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作出具体安排。8月6日,厅举办了培训班,对“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及民政项目建设管理进行了专门培训。各级民政部门要注重运用规划引领推动事业发展,加强本地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与国家、自治区规划的上下衔接,与本地区和各相关部门规划的左右协调,做到目标同向、任务同步、举措同力,真正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同时,要认真研究谋划各类建设项目,注重项目管理,强化项目包装,推动项目入库。“十四五”时期是民政事业发展的关键期和机遇期,随着养老服务、社会工作、社会事务、未成年人保护、殡葬服务等工作的深入发展,将有更多民政工作以项目带动和牵引,希望大家抓住机遇,认真谋划,全力推进。 

(二)要压实压紧责任。确保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关键在领导,根本在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担责、敢于负责、各尽其责,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系统上下整体发力的工作格局。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亲自谋划部署,亲自协调推进,亲自调度指挥,亲自推动落实;分管领导要定期调度、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厅机关各处室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摸清底数、查漏补缺、强化督导、推动落实。全区民政系统要切实发扬“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敢于担当,实干苦干,把雷厉风行与久久为功结合起来,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持之以恒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要完善推进机制。今年以来,厅机关在推动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落实上,健全了组织领导、上下联动、强化调度、督察考评等一系列制度体系,完善了台账化管理、清单化推进、日常性调度等工作机制,取得了很好成效。全区民政系统要加快建立健全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重点任务、重点项目落实机制,全面实行项目化管理,挂图作战、倒排工期,逐项工作逐项任务逐个项目都要明确具体指标、具体时间、具体责任,都要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领导、具体专班、具体人员,做到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及时督办提醒,及时督查通报,决不能因为发现不及时造成工作推进缓慢,影响了民政整体工作的成效,影响全区工作的发展。 

(四)要强化考评督导。要充分发挥考核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以严格考核考评倒逼责任和任务落实。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在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分配等方面给予倾斜扶持。要加大工作指导调度督查力度,对于既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调度,跟踪督导、全程指导,确保各项部署真正落实到位。厅机关各处室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定期通报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切实让各项部署不走样、不变通、不缩水、能落地。 

(五)要强化信息宣传。各级民政部门要善于发挥信息宣传在推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注重围绕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大项活动等大力宣传党的民生政策、民政法规制度和重点工作成效,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要建好建强信息宣传工作队伍,建立健全信息宣传工作机制,注重加强信息宣传考核考评,不断提升民政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的质量成效,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总之,希望大家充分利用好今年仅剩的5个月时间,齐心协力、合力攻坚,推动全年目标任务完成,为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民政系统的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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