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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管理业务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案件办理工作心得体会(四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9 07:11:40 页码:12
案件管理业务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案件办理工作心得体会(四篇)
2023-01-09 07:11:40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案件管理业务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一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刘__________。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撤销民法院(20__)楼民二初字第_______________号判决书第二项判决内容;

2、依法改判_____________住房一套归上诉人所有,由上诉人补偿被上诉人64317元。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审判决未查明案件的事实,致使在分割房产时造成实体上的不公平。

上诉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与被上诉人离婚没有异议,但认为一审法院对于房产分割的处理是在未查明案件事实与诉争双方真实生活现状情况下,作出的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错误判决。原因在于:_________________

1、被上诉人有房屋可供其居住。本案一审期间,上诉人举证证明了被上诉人在位于__________原_______________公司办公楼有一套房屋对外出租。虽然被上诉人对该房屋没有法律上的所有权,但被上诉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所有权权能;同时,该房屋房产权国资委已经多次承诺,该房屋如遇征收,补偿款一律向被上诉人支付。即,被上诉人实际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诉争房产,即便是判决归上诉人所有,也不会造成被上诉人没有房屋居住的“现实危害”。

2、上诉人无房屋可供居住。正如一审查明的事实,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仅有一套房屋即诉争房产,除此之外,上诉人在别处再无其他房屋可供居住。一审判决结果将导致上诉人流离失所!更为可悲的是,上诉人尚有一位九旬老母健在并随上诉人生活,一审判决结果不但致使上诉人居无定所,更是要让九旬老母随上诉人一同流落街头!

基于此,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尤其是在分割诉争房产时,未查明相关事实,致使判决结果造成实体上的不公平。恳请二审法院体恤上诉人的生活困难,依法改判!

此致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推荐案件管理业务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二

11月10日,我通过参加集团公司党组召开的全系统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观看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片,以及认真听取党组书记、总经理***同志的重要讲话,对自身承担的责任更加明确,对违纪违法事件深恶痛绝,对今天后的党内生活、工作生活启迪深刻。

***等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情令人震惊,发人深省。案件的发生,究其原因就是理想信念发生动摇,肆意妄为,走上贪腐的不归路,由领导干部变为阶下囚。从中我深刻感受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牢固宗旨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对法纪、制度的敬畏之心,依纪依法行事,绝不能心存侥幸。在实际工作中,应坚定信念、任事担当,牢记自己的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中。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不忘初心,注重个人修养,严把金钱关、权力关,严格落实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时刻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中庸》说“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大意是说一个人独处,在无人看见的地方要警惕谨慎,在无人听到的时候要格外戒惧,所以党员干部更应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把不正当的欲望、意念在萌芽状态就克制了。要求人应戒慎自守,对不正当的欲望加以节制,自觉地遵从道德准则为人行事。

党员干部必须始终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这是共产党人做人做事的根本,人犯错常常是一念之差,从本质上来说,这个“念”是受理想信念支配的,信念是基础,是保证。我们应该摒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想,在理想信念上必须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党员干部要慎用手中的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权为公,可以赢得人民的赞誉和尊重,以权谋私,很难避免身败名裂的下场。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管是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的决策权、执行权、选拔任用权、行政审批权,还是财务管理权,都是一种公共权力,都是受人民委托来实行的,必须要权为民所用,自觉摆正个人和权力的关系。

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监督。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一部分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有所淡薄,总认为纪律是“软约束”,只要不犯法,犯点“小纪律”,有点小毛病,算不了什么,无数事实说明,这种观点是极其错误的。因此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以党的纪律为准绳,约束自己的日常言行,做到防微杜渐,把好慎独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记“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党员干部更重要的是常怀律己之心,长鸣警钟,筑牢防线,贵在坚持。并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无小事”的观念,增强法纪意识,自觉用党纪政纪法纪约束自己。以先进典型做榜样,务实进取,深入教学实际,做教育改革的先行者;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以物累,不为名惑,不为利迷,不为欲牵。同时,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念,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

通过本次警示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我从思想上对我党从严治党的决心有了更为明确的认识,自身定位更加清晰,工作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勇于承担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推荐案件管理业务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三

近日参加了银行支部开展的案件警示教育活动,所谓“前车之覆,后车之鉴”,看了学习视频里一个个真实的例子,我相信每一个银行员工的心里都已经敲响了警钟。

众所周知,银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整天与金钱打交道,因此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定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诱惑。这样一来,如何避免这些诱惑带来犯罪就成为了每个中行员工必修的课程。减少金融犯罪案件的发生,我们任重而道远。

案例中的他们原本收入丰厚,生活殷实,已是小康之家,皆因人生观、价值观被扭曲,经不住金钱的诱惑而身陷囫囵,或沉溺炒股而难以自拔,或迷恋女色而丧失理智,或贪图虚荣而受骗于“朋友”,也因他们一夜暴富的思想充斥了灵魂,视法律为儿戏,铤而走险,最终断送身家性命,给家庭、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姐妹带来洗刷不掉的耻辱和挥之不去的痛苦。事实说明,人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

作为一名五河农商银行员工,不仅应当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和能力,还应当有对法律的“敬畏”感;不仅仅应该做到懂法,更加应该做到守法。日常工作中,一方面,我们必须从杜绝工作中每一个细节性的差错、失误入手,“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错小而容之”,把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贯穿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员工、每一项工作中。另一方面,必须要坚持“合规前提”,把合规作为一切业务经营、内部控制和创新发展的前提,真正使“合规精神”渗透到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成为银行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我们应当遵守的“最起码的规矩”。仅仅“知法懂法”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敬法畏法”才能够“常走河边不湿鞋”。当然,最高的境界还是以守法为前提的“法治精神”和以合规为前提的“合规精神”。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严格做到:

一、恪守职业操守,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遵章守纪,照章办事,端正言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自身的合规经营意识和制度执行力。常怀律己之心,常修职业之德,常思贪欲之害,时刻提醒自己要严格执行各项从业禁止性规定,防范案件风险,争做优秀员工。

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奉公守法,恪守道德底线,不越纪律红线,自觉抵制各种腐朽诱-惑,保持平衡的心态,在名誉、职位、报酬、个人利益等方面知足常乐,安心本职,勤奋工作,坚持“健康生活、快乐工作”。

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和道德情操,用知识武装自己,只有知识丰富了,眼界开阔了,境界高尚了,才能正确判断假丑恶、真善美,看问题才能更透彻,才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谨记我行的规章制度,保持高度的警惕心,让自己的职业生涯更加完美。

推荐案件管理业务培训心得体会总结四

近日,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的通知》要求,区人民法院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

通过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要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法院队伍从严管理监督的政治责任感;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和使命,深入解决党的意识淡薄、社会主义法治意识淡漠、宗旨意识淡漠、纪法意识淡漠、公平正义意识淡薄等根源问题,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公平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全面落实领导下的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审判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有效监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促使全院干警严格公正廉洁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确保警示教育扎实开展、取得成效,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筑牢绝对忠诚对思想根基。全市法院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刻吸取张坚的教训,强化党内监督,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压紧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有效解决中央纪委通报中指出的“党的领导弱化、滥用自由裁量权、肆意插手司法活动、法官甘于被“围猎”、制度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树牢“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指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加强对院庭长落实“一岗双责”的监督,加强驻院纪检监察组的日常监督,充分发挥内设督察机构、政工、审判管理、机关纪委等各部门的监督职能,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二要坚定不移的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一体推进不敢腐、不想腐。要结合上级法院安排部署,及时召开全市法院警示教育大会,通过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守党性原则、树牢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要扎实推进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完善有效防治干预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司法权力制约难题。要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司法程序,严把程序关。要始终保持反腐高压状态,严肃查处贪污受贿、失职渎职、以案谋私等行为,严肃查处过问插手案件、泄露审判秘密的行为,坚决查处法院干警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保护伞”等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三要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两级法院党组要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形成党组负总责,层层抓落实的管党治党工作格局。要健全完善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完善考核问责机制,加大“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力度,确保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四是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根据省高院统一的工作部署,于近期尽快召开全市法院系统警示教育大全,积极做好张坚案的“以案促改”工作。

参加“张坚案”警示教育的通知告诉我们,即使是再高级别的领导干部,只要触碰纪律和法律的红线,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权力,更是责任。我们一定要从“张坚案”中分析出深刻教训,不断提升思想认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守住我们心中的司法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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