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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病句学生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学生实用病句修改大全(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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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病句学生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学生实用病句修改大全(九篇)
2023-01-09 05:31:51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描写修改病句学生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一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 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 称:深圳世纪婚庆文化有限公司

住 所:

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公司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30年,自公司核准设立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 股东

第七条 公司股东共2个:

1、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住所:

股东身份证号码或执照号码:

2、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住所:

股东身份证号码或执照号码:

第八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九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二)股东的住所;

(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

(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 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人民币60万元

出资比例:60 %

出资形式:货币

首期出资额:人民币30万元

2、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人民币40万元

出资比例:40 %

出资形式:货币

首期出资额:人民币20万元

第十三条 股东分期出资,余额于公司设立后2年内缴足。

第十四条 各股东应当于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缴纳所认缴出资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股东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 股权转让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十八条 依照前两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章 股东会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二十四条 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十二月召开。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主持。

第二十六条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或其它方式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一般情况下,经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有效。

第二十七条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二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3名。

第二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提名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 3 年。

第三十条 董事任届期满,可以连选连任。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作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报送股东会。

第七章 经营管理机构及总经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3年。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或者执行董事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 董事、总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董事、总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十五条 董事、总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总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董事和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第八章 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八条 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九条 法定代表人任期 3 年。

第九章 监事

第四十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第四十一条 监事由股东会委任,任期3年。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二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总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章 财务、会计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

第四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第四十五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四十六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四十七条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四十八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第四十九条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条 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一条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

第五十二条 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会确定清算组,并在股东会确认后十五日内成立

第五十三条 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清算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的债权进行登记。

第五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第五十七条 财产清偿顺序如下: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

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 股东。

第五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公司主管

机关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章程中涉及登记事项的变更及其它重要条款变动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第六十一条 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本章程的规定。

第六十二条 股东会通过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六十三条 公司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公司章程的补充决议,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

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

描写修改病句学生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二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丙方:________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姓名_____,性别__,年龄___,身份证号__住址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性别__,年龄___,身份证号__住址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性别__,年龄___,身份证__住址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转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并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____________为股份公司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股份公司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②落实股份公司经营进度;

③代表股份公司对外协调;

④资金调用的决定权;

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

4、退伙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并需提前_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时按实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5、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以本协议股份做抵押贷款

6、共同投资人共同行使的权利

①对外订立合同;

②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货物;

③支付合伙债务;

④其他涉及经营的重大事项。

注:上述权利行使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同意即视作合伙共同行使。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共同投资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共同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描写修改病句学生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三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和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建立企业网站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网站服务器空间、域名提供及其配置:

1、网站服务器空间由方提供。

2、服务器配置为:

(1)email空间_________(mb)兆,email空间费用_________。

(2)web空间_________(mb)兆,web空间费用_________。

(3)空间类型(nt/linu_________);支持协议(ftp、cgi、php、asp)。

(4)支持数据库类型(access/sql)。

(5)出口带宽_________(mb)兆。

(6)域名为_________,费用_________。

3、email名称设置。

4、域名设置。

(注:由甲方提供网站服务器空间、域名,乙方不负责该域名及空间的一切维护)

二、乙方为甲方在其所属的服务器上制作企业网站,可选建站配置如下:

1、flash形象页(10秒以内)

2、精美首页

3、六大栏目:

(1)公司简介:详细介绍公司概况。

(2)新闻中心:通过后台接口由商家自行发布信息。

(3)客户留言:客户与商家可通过留言交流。

(4)产品介绍:详细介绍公司的产品。

(5)联系我们:由商家提供详细资料。

(6)统计系统:统计该网站的访问流量。

(7)电子商务系统:_________。

(8)产品定单系统:_________。

(9)_________。

4、以上所有栏目均可制作成中英文双语版,并可方便切换,英文翻译工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注:由乙方负责翻译______________中文字/_________元)。

5、以上制作页面每页文字限_________字以下,_____不超过_________张(程序自动生成的页面不计算在内)。

6、本站页面在_________页内按_________元收取,超出部分页面按_________元/页收取。

7、本站所有基本后台程序按报价收取,定制后台程序面议。基本程序包括:留言系统、新闻系统、调查系统、电子商务系统、产品定单系统。

8、网络视频制作:专题文案及拍摄脚本编写_________元;拍摄制作费_________元/天;视频节目采集、转制、剪接、非编制作_________元/小时;后期配音_________元/小时;网络视频制作发布_________元/年。

三、制作与售后:

1、甲方必须及时完整的提供制作需要的资料。

2、牵涉盗版、违法、政治、色情及其直接间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乙方有权不制作。

4、网站制作期为_________天。

5、制作完成后培训时间为一天,负责培训一名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和更新。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_________元整作为定金(包括域名、虚拟主机、程序、30%网站制作定金),制作完成验收后一周内按实际制作的页面数一次性支付余款_________元整。超过一周未付款,我们将有权对其网站停止发布,并删除相关数据,直至付款。超过十五天未付款,我们将对其网站和服务器另行处理,并不与恢复和退还定金。

五、验收方式:

1、我们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周内制作出客户网站的主体框架、页面和程序(特殊程序设计时间将会稍微延长、网络视频先制作拍摄文案和脚本)。

2、客户在收到我们的网站页面打印稿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填写修改意见。

3、我们接到客户反馈的意见后在一周内修改完毕并上传(网络视频拍摄送10秒衔接动画)。上传后客户应在3天内通过网络进行查询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

4、对于必须修改部分,客户应及时出具书面申请,并由负责人签字。

5、网站上传后3天内,我们未收到任何书面的修改通知或意见即视为验收通过。

6、对于要修改页面客户应一次性提出,对于相同部分我们将对其修改不超过两次。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盖章签字生效,并具法律效用,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指定。合同双方如有违约,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备注: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描写修改病句学生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四

一、本合同是____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市房屋租赁条例》以及《____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场化居住房屋租赁行为。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条款中的 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租赁双方当事人可选择约定,不予选择的请划除。

三、居住房屋租赁,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不得将单位集体宿舍设在住宅小区内;本市出租居住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割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四、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者代理的,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该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填写本合同附件中“经纪服务情况”的内容,并签字、盖章。

五、根据《____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凡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应当由该经纪机构代为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六、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出租人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承租人的联系方式,以利于物业服务企业更好地提供服务。

七、本合同是对《____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20版)》的修改版本,自颁布之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合同编号: )____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出租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号码:本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委托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 甲方将座落在本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弄新村______号幢______室(部位)________的居住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下列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并告知乙方该房屋在订立本合同前已未设定抵押。

1-2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了该房屋所在物业管____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甲方向乙方承诺,未对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进行分割搭建;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用作居住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居住房屋租赁和使用、物业管理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物业管____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

1-3 租赁期间,乙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 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由乙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____日,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双方约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月租金为(_____币,下同)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3-3 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当月下个月的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____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3-4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款项应在房屋返还时返还乙方。

4-2 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通信、空调、有线电视、_______、_______费用由甲方乙方 承担,其中应由 分担的,具体的费用分担比例或金额,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承担。

第五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 甲方应确保该房屋交付时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甲方逾期不维修、也不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2 乙方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应在检查养护前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4 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如在本合同附件中未约定的,则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维修责任及合同终止后的处置,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

5-5 租赁期间,甲方可以授权

第三方机构察看房屋安全情况。乙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致使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被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的,

第三方机构可以代为整改,并可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房屋使用安全,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转租、承租权转让和交换

6-1 租赁期间,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乙方转租该房屋的,应与次承租人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6-2 租赁期间,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进行交换。

第七条 抵押和出售7-1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的,应当在抵押前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处分该房屋前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乙方明确表示购买该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7-2 租赁期间,甲方需出售该房屋的,应提前 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告知____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即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与受让方在出售合同中约定,由受让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转让前需实地看房的,甲方应与乙方进行协商,未经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拒绝。

第八条 续租

8-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满甲方不再继续出租的,应于租期届满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逾期未书面通知的,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8-2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后,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自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给予乙方 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限内,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第九条 房屋返还

9-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如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宽限期届满后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

9-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应按______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3 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返还该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经甲方书面验收认可后,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十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10-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一)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

(二)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的;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2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3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一)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的;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

(三)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四)乙方擅自将该房屋用作单位集体宿舍,或者增加居住使用人,违反本市以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割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等规定的;

(五)乙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月的;

(七)乙方欠缴应承担的费用累计超过 元的;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登记备案1

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签字后____日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已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机构)到该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1

1-2 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凡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双方应按规定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延续或注销手续。1

1-3 因租赁当事人一方未配合,致使另一方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延续、注销手续的,造成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均应由未配合办理的一方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1

2-1 该房屋交付验收时,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该房屋的租金并变更相关条款和附件内容。 1

2-2 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1

2-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

2-4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或并赔偿损失。1

2-5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并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未与乙方协商一致的,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该房屋。1

2-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1

3-1 本合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1

3-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1

4-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

4-2 甲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乙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甲、乙双方向前述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1

4-3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名称或名字) 乙方(名称或名字)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签署:委托法定代理人签署:委托法定代理人签署:甲方盖章:乙方盖章: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于:签于

描写修改病句学生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x年 10月 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 年 8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 190,002,657股,公司总股本由 1,538,411,600 股增加至 1,728,414,257 股,股份种类全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公司注册资本由1,537,578,350 元增加至 1,728,414,257 元(其中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已行权数额为 833,250股,该事项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为此,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1,537,578,350 元。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728,414,257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537,578,350 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28,414,257股,均为普通股。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限售流通股 888,051,442 51.38

无限售流通股 840,362,815 48.62

总股本 1,728,414,257 100.00

本次修订已经 x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x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情请参见 x年 8月 25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时报》、《xx日报》、《报》和公告编号:。

特此公告。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年 10月 27日

描写修改病句学生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六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____》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5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条材料供应

3.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3.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第四条工程质量

4.1本工程执行_________(填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_________(填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4.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4.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4.6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第五条工程验收

5.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乙方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5.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5.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6.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_________至______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2)完成___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3)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6.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6.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八条工程监理

8.1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8.2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8.3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9.1甲方在开工日期_________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9.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9.3使用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事项。第十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0.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10.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描写修改病句学生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七

发包方(甲方): 电话:

承包方(乙方): 电话: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 综合办公平房改造装修工程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杨凌华阳化工综合办公楼改造装修

2、工程地点: 杨凌示范区工业园区凤凰路西段

3、承包范围和内容:办公平房改造装修

4、工程总价:¥ 247500 元(大写:二十四万七千五百元整 )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二、工程期限

l、本工程按工期定额和有关规定,施工工期 30 天(日历天数), 20xx年5 月 1 日开工,6月1日验收。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可顺延:

(1) 未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路而影响施工。

(2)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施工准备

1、甲方责任:

1.2、提供施工场地、水、电、路等基本施工条件。

1.3、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解决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 以及其他事宜。

2、乙方责任:

2.1、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

四、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监督。

2、具体要求:

(1)、屋顶翻新,重新换松木椽,木工板全部铺顶,上覆防水油毡,重新上瓦。

(2)、所有内外墙体重新粉刷;地面重新处理,铺设80*80地砖,地砖品牌为罗马全磁刨光砖;

(3)、所有门窗重新更换,所有办公室门换为天工防盗门;窗户配套为天工塑钢推拉窗。

(4)、整个房体重新用墙面漆粉刷,颜色为草绿色。

(5)、员工餐厅灶台为海尔整体厨房,燃具、抽油烟机安装到位,洗碗台水处理台面为大理石,水槽为不锈钢制品。

五、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依据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进行验收。

六、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工程进行到总工程量的50%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 5万 元工程款。

3、余款¥ 47600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壹年后支付。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有权对乙方不满意的地方或施工质量所造成的后果进行经济处罚。

2、乙方责任:

2.1、工程逾期交工,每日向甲方偿付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二的违约金。

2.2、工程保修期为壹年。

2.3、保修期内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进行返修。

2.4、在施工期间承包方(乙方)负责一切安全伤亡事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纠纷解决办法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可交由当地经济合同仲裁机构解决或当地法院解决。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款结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既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3、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甲方盖章):代 表 人(签字):年 月 日

承包方(乙方盖章):代 表 人(签字)年 月 日

描写修改病句学生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八

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六次会议人大吴成国提出了关于修改公司法的议案,进行了以下陈述:

新《公司法》对与上市公司有关的法律制度的修改和完善,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与责任,加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责,健全投资者(股东)权益保护机制等。

(一)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1、完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程序

修订前的《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只能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或者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实践中,出现了董事长既不召集和主持也不指定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情况,使得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无法正常行使职权,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

为此,新《公司法》第102条和110条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程序做了完善,规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此外,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健全监事会制度,强化了监事会作用

新《公司法》第119条充实了监事会职权,规定监事会有权提出罢免董事、经理的建议;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有权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同时,第119条明确了监事会行使职权的必需费用由公司承担,确保监事会作为公司内部监督机构充分发挥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起到改善公司治理的作用。

3、增加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规定

为了保护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借鉴美、英等国的做法,中国证监会在20xx年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应设立独立董事。考虑到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我国在上市公司中实行独立董事的问题,法律可以只做制度性安排的规定,具体办法以由国务院制定,以为实践中进一步探索留下空间。据此,新《公司法》第123条对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制度的问题只做了原则规定:“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与责任

1、明确界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新《公司法》在附则部分专门对“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关联关系”作了明确的定义,防止实际控制人通过“影子股东”或者关联股东实际控制上市公司来规避法律责任和义务。

2、强化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1)禁止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

新《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与其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如母子公司之间、同受一个股东控制的各公司之间等)的交易,并不必然会损害公司利益,法律也并不一概禁止。但是,实践中,有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通过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高价向关联方购进原材料、设备,低价向关联方出售产品等方式,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各方面普遍提出,公司法应当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以规范。为此,新《公司法》第21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对担保行为进行规范

(二)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与责任

1、明确界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新《公司法》在附则部分专门对“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关联关系”作了明确的定义,防止实际控制人通过“影子股东”或者关联股东实际控制上市公司来规避法律责任和义务。

2、强化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1)禁止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

新《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与其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如母子公司之间、同受一个股东控制的各公司之间等)的交易,并不必然会损害公司利益,法律也并不一概禁止。但是,实践中,有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通过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高价向关联方购进原材料、设备,低价向关联方出售产品等方式,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各方面普遍提出,公司法应当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以规范。为此,新《公司法》第21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加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责任

新《公司法》新增第六章专门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义务。

1、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新《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了五种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增加了执行性规定,即公司违反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强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须持续满足任职资格的要求,否则,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2、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责任

(1)忠实与勤勉义务

新《公司法》第148条、149条规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所谓忠实义务是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论如何不能将自己的个人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在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利益。所谓勤勉义务主要是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正常合理的谨慎态度,对公司事务予以应有的注意,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2)接受质询的义务

新《公司法》第151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列席股东大会(股东会)并接受股东质询的义务。

(3)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义务

①新《公司法》第21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义务。

②新《公司法》第125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应回避表决。

(4)损害赔偿义务

新《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健全投资者(股东)权益保护机制

1、增加、细化有关股东权利的规定

(1)知情权

股东知情权是保护股东权益的基础,中小股东如果不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就根本无法谈及其权益的保护。原公司法只允许股东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条文内容比较粗疏,欠缺可操作性,实践中也存在公司在大股东的操纵下,长期不向股东分红,也不允许中小股东了解公司的具体运作情况,致使中小股东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新《公司法》对此予以了修正,扩大了股东的相关知情权。新《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第98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第146条)。

(2)股东大会召集权

新《公司法》第102条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提案权

新《公司法》第103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描写修改病句学生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九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房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2.装饰施工地址区路弄号楼室。

3.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厨卫阳台,套内施工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

6.总价款¥元,人民币元。

其中:材料费元,人工费元,

拆除费元,清洁、搬运、运输费元,

其他费用元,管理费元,

税金元。

"管理费"为上述费用的总和的%。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7.工期:

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示范文本《使用说明》第十条的内容协商约定为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约定。

第四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2.甲方付款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元。

7.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元。

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元,工期顺延。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其它约定

1.

2.

3.

4.

5.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内容。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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