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国家任务远程教育心得体会总结 参加远程教育的收获和体会(四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8 11:17:02 页码:8
国家任务远程教育心得体会总结 参加远程教育的收获和体会(四篇)
2023-01-08 11:17:02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国家任务远程教育心得体会总结一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数日历天数: 天

三、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价款:

金额(大): 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预先支付给乙方总工款的10%;主体工程完工50%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总工款的4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半月内付清50%工程尾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1、合同通用条款及甲方的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图纸及预算说明)

2、主要材料确定说明;(不定品牌)

甲方负责义务:甲方负责为乙方的施工带来配合:乙方施工所需的水电及水电的源头地址,涉及到的消防及配电设备由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乙方义务:积极配合甲方,根据前期既定方案组织施工,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进行组织生产,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应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五、全部工程竣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以及缺陷责任期满由发包人发给缺陷责任种植证后失效。

十六、本协议书正本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准。

本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公章)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公章)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合同订立地点:

关于国家任务远程教育心得体会总结二

借款人(甲方): (借款学生)

贷款人(乙方): (经办银行)

介绍人(丙方): (学校机构)

甲方经丙方向乙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乙方或其上级机构与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仅限用于甲方在丙方所在学校就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共 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利息

一、借款利率与计息方法

本合同项下借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本合同签订时国家助学贷款年利率为 ______%。

实际发放贷款时,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乙方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在贷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则从次年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档次执行。

贷款展期后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执行。

二、贷款利息

甲方在校期间的借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甲方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当甲方按照丙方所在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学,当其复学后,恢复财政贴息起始日为当月的1日。

第五条 贷款的发放与划付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划入丙方指定的帐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划入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应该在获得学校出具的相关交费凭证后,将交费凭证复印件提供给乙方。

二、丙方应负责将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给乙方,并负责监督乙方的贷款使用情况。

三、丙方指定的账户是丙方所在学校在乙方开立的账户,账户户名为: ,账户号为: ;

四、贷款发放计划:甲方选择以下第 种发放方式:

(一)每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二)按学年发放:

1. 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2. 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3. 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4. 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5. 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以《借款借据》的实际进帐日为准,实际还本日以《还款协议》的日期为准。《借款借据》和《还款协议》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借款偿还

一、甲方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毕业离校60日前,应通过丙方与乙方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以下简称“还款协议”)。丙方所在学校必须在甲方与乙方办理完上述手续后,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二、甲方毕业后自付本合同项下借款产生的利息和罚息。甲方可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但毕业之日起24个月后必须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款事宜,必须在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还款协议中明确。

三、甲方毕业或终止学业后一年内,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乙方应予以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四、甲方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对提前还款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该部分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经乙方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甲方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七条 委托代扣

一、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款,用于甲方进入还款期后归还借款本息,账户户名为: ,账户号为: 。

二、甲方因账户余额不足不能按规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时,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三、如甲方需要变更本条第一款所指定的账户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办理账户变更手续,提供在乙方开立的其他账户供乙方扣划,否则造成乙方扣划失败时,乙方将视为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第八条 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为约束借贷双方的法律依据。如发生以下情形,三方应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定相关权利义务,当合同三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另外两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甲方自愿提出终止贷款发放:甲方在校期间,乙方允许甲方自愿提出终止贷款发放;有终止贷款发放意向时,甲方应在当年放款10日前通过丙方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

二、甲方转学:如甲方转学,必须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后,丙方所在学校方可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三、甲方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甲方必须在毕业前30天向丙方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丙方审核通过后,由乙方为其办理展期手续。甲方本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期间的贴息,按丙方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及丙方所在学校对该笔贷款继续承担《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规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四、甲方发生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死亡等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丙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丙方所在学校必须在乙方采取上述措施后,或乙方与甲方签订还款协议后,方可为学生办理相应手续。

第九条 甲方声明与承诺

一、甲方声明如下:

(一)甲方签署本合同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书面材料均为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三)甲方同意将本人的贷款信息及还款情况按国家有关法规使用。

二、甲方承诺如下:

(一)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接受乙方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

(三)保证在每次还款日前足额存入当期应还款额,并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明确的账户中扣收;如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明确的账户存款额不足扣收时,甲方授权乙方从甲方在乙方或其他银行开立的其他账户中划收;

(四)当发生如下事件时,甲方保证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 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 出现失业、重大疾病等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

3. 甲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 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况。

(五)如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应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资料(包括对外所欠款项、新发生大额借款等),并配合乙方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个人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

(六)如实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关情况。

第十条 乙方承诺

一、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二、对甲方的职业性质或变化情况、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给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还款,乙方为催收贷款而必须依本合同约定予以公布的情况除外。

第十一条 丙方承诺

丙方受所在学校委托,作为甲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介绍人,丙方承诺如下:

一、向乙方提供所在学校授权委托书;

二、在本合同订立后,以挂号信等有效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使其知悉甲方贷款情况,支持甲方偿还贷款;

三、负责将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给甲方,并负责监督甲方的贷款使用情况;

四、甲方与乙方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丙方所在学校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五、将甲方在校期间发生的休学、转学、退学、出国留学或定居、开除、伤残、死亡、失踪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甲方毕业后,丙方负责在一年内向乙方提供甲方第一次就业的有效联系地址或其家庭有效联系地址;

六、应负责开展对甲方的信用教育和还贷宣传工作,讲解还贷的程序和方法;建立甲方信用记录,协助乙方做好甲方的还款确认和贷款催收工作。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违反借款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发放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部分,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的违约金;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的,乙方作为逾期贷款处理,并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按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三)甲方如违反在本合同第九条承诺的第四、五项规定的义务,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将甲方违约情况告知甲方所在单位(包括境内外就读院校、工作单位等)或国家有关部门:

1. 甲方在有关合同中的陈述发生重大失实,或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2. 甲方被所在学校开除,或经学校同意休学、退学、转学,或自行离校而未偿清借款的;

3. 甲方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后30个工作日内未将变更后的工作单位和有效联系方式通知贷款人;

4. 甲方在借款期限内出国留学或移居海外而未偿清借款的;

5. 甲方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时;

6.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丙方监督检查其贷款使用情况;

7. 甲方在毕业时未与乙方签订还款协议。

(四)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甲方,乙方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五)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用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利率按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丙方违约责任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款规定不履行职责的,乙方有权向丙方所在学校和所在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所在学校和所在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协调。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60天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除另有裁决外,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在裁决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四条 义务转让和权利保留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乙方给予甲方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

1、借款借据;

2、还款协议;

3、 。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办理。

二、本合同经各方授权签字人签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特别提示

乙方已提请甲方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乙方已经应甲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借款学生):

甲方父亲(法定监护人)姓名:

乙方(贷款银行):

丙方(借款学生所在高校):

丁方(教育厅管理机构):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国家任务远程教育心得体会总结三

各位老师、家长、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勿忘国耻,立志成才》!

今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_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

__年前的12月13日,一个比今天还要冷的日子。那一天日军的炮火轰开了南京的大门,灭绝人性的侵略者用机枪扫射、活埋、把人当做刺杀的靶子,对手无寸铁的中国平民进行了长达六周的惨绝人寰的大规模_。他们以极其残忍的手段_了我30万余同胞!惨叫四起,撕心裂肺;尸骸遍地,触目惊心。

这是历屈辱的一天,这是让我们中国人心痛的日子,这是一段永远无法让中国人忘却的国耻。

国家公祭,既是对自己死难同胞灵魂的安抚,也是对那些犯罪者的警示,警告这个罪孽深重又不愿悔改的邻国,更是告诫我们的国民,保持清醒状态,不要有片刻的忘却与麻木,绝不能忘却历史、忘却苦难。这不是在宣泄情绪,不是在倡导民族复仇,而是提醒我们每一个人,我们是一个整体,我们在共同悲痛。

半个世纪以前,我们中国被许多帝国主义者践踏蹂躏,我们的人民失去自由和生活的权利,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耻辱,这些耻辱是我们祖国的伤痛,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悲哀。有人会说,它已经过去,就让它过去好了,干吗还要“勿忘”呢?这是因为,忘记“耻辱”虽然可以减少伤感,但是记住“耻辱”就是记住祖国的历史创伤,能激起更强烈的民族精神,让我们懂得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记住中华民族的祖先为祖国所做出的牺牲,更能增

强自己对祖国的责任感。只有记住历史,吸取历史的教训,才能保证世间不再有战争和_。

我们纪念历史,并不是一味地宣泄仇恨,而是希望我们的国家、民族和每一位中国人,包括海外的炎黄子孙,要有忧患意识和自强精神。我们纪念历史,并不是为了_倒算,是为了避免“南京_”式的悲剧不再重演。是为了正告那些已经、正在或者妄图对中华民族施加罪孽、图谋不轨的国家和民族:团结、坚强的中华民族是不可战胜的。我们自信地向全世界宣布:我们都有一个家,这个家没有任何人可以胆敢再次侵犯,这个家的名字就叫——中国!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未来,祖国的荣辱兴衰强弱需要靠我们年轻的一代。国家看似很大,但爱国却是很具体的。为国家节约每一滴水,是爱国;为国家节约每一度电,是爱国;为国家珍惜每一粒粮食,是爱国;认真学习、高唱国歌、向国旗敬礼更是爱国。遵守国家的法律,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里做个好孩子、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也依然是爱国。努力学习,将来做个对国家有用的人更是爱国的表现。国家公祭日讲话稿同学们,赶快行动起来,为了我们祖国的强大不再受欺辱,为了在国际舞台上中国人的尊严,为了我们个人美满幸福的生活,为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崛起而努力吧。

谢谢!

关于国家任务远程教育心得体会总结四

关于简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 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50号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简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特定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11号)第二条免征营业税规定的,在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时,无需提供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赠与合同公证书”。

本公告自20xx年7月1日起实施。此前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144号)第一条中“属于其他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xx年6月29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