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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健康主题班会心得体会实用 卫生与健康主题班会心得体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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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健康主题班会心得体会实用 卫生与健康主题班会心得体会(3篇)
2023-01-08 04:22:35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于文明健康主题班会心得体会实用一

2、革除社会陋习,树立文明新风

3、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

4、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5、深入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城乡居民素质

6、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

7、德育重在坚持,文明贵在行动

8、讲道德,献爱心,争做文明人

9、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10、大力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

11、讲社会公德,从我做起,从身边事做起

12、公德装在心中,文明贵在行动

13、认真学习、宣传、践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14、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

15、讲道德光荣、不讲道德可耻

16、倡导精神文明,弘扬社会正气

17、讲文明、讲礼貌、讲秩序、讲道德、讲卫生

18、重礼节、讲礼貌、告别不文明言行

19、9月20日——为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

20、大力弘扬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对于文明健康主题班会心得体会实用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做好中小学校德育工作,深入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省文明办、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要坚持价值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坚持贴近师生,使每一名师生都成为创建活动的实践者和受益者;坚持注重实效,引导创建活动稳步推进、普遍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广泛参与,把创建活动延伸到班级、宿舍和每个师生员工,夯实校园文明根基。

第三条 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文明办要将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纳入文明城市测评工作,纳入文明单位评选工作序列;各级教育部门要将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纳入教育系统年度工作任务,纳入各级学校目标考核,纳入教育督导工作体系,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落地落实;各中小学校是创建活动的主体,要形成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二章 标 准

第四条 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加强师德建设,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整洁优美环境创建等方面开展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中小学校园落细、落小、落实。

第五条 中学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基本标准应符合《教育部 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基教一〔20xx〕7号)中规定的《中学文明校园标准》。

第六条 小学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基本标准应符合《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基教一〔20xx〕7号)中规定的《小学文明校园标准》。

第三章 考 评

第七条 符合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的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均应参加文明单位评选。评选活动每三年开展一次,基本程序包括: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组织考核、征求意见、媒体公示、命名表彰。

参加县(区)文明单位评选的,由申报学校根据创建标准,在自查自评基础上,通过所在地教育局向县(区)文明委提出申报,经所在县(区)文明委核定后,报请县(区)党委政府予以命名表彰。

参加市文明单位评选的,从获得县(区)文明单位称号的学校中产生,由县(区)文明委择优推荐,经市文明委核定后,报请市委市政府予以命名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文明单位评选。

第八条 对已经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学校,每三年复评一次。经复评未达到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的,取消其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第九条 相关评选和复评工作,根据市、县(区)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总体安排实施,由市、县(区)文明办会同教育局,分级组织落实。从20xx年起,对参加市文明单位评选和复评的学校,统一使用《湖州市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测评细则》进行量化考评;县(区)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第四章 管 理

第十条 对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学校,按照同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市、县(区)文明办和教育局实施动态管理,建立相关学校年报制度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加强日常指导、服务和监督。

第十一条 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学校,如发生创建工作严重滑坡、学校德育方面出现严重问题或其他违反本办法,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情况,文明委视情况严重程度予以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及撤销称号等处理。

有以下情形之一,在创建期间的,取消文明单位评选资格;已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由文明委撤销其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领导班子成员有严重违纪、违法事件;

有重大劳资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

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员工违法犯罪案件;

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等。

第十二条 文明委对涉事学校的处分采取一事一处分的办法。对存在问题并已经上级文明委处分的学校,下级文明委不再因同一问题对其进行处分;情况特别严重的,经上级文明委同意后,可作进一步处分。

第十三条 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学校如出现更名、撤销、分设、合并,应及时向各级文明委报告备案。原学校撤销的,其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自然取消;分设学校,原学校若已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其称号经文明委审核确认后继续保留,但是其分设学校不享有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合并学校,原学校如均已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其称号经文明委审核确认后可予继承。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和修订,各县(区)文明办、教育局可根据本办法和各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亦适用于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各级各类中职学校。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对于文明健康主题班会心得体会实用三

为加强学校对学生公寓的管理,优化育人环境,把学生公寓建设成为文明、安全、舒适、和谐的家园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特制订此办法。

一、“文明宿舍”评优条件:

1、考评成绩好。宿舍成员能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2、内务卫生好。能积极配合公寓工作人员工作,内务卫生整洁,各类内务卫生检查成绩在本楼栋的前20%。

3、学习风气好。在上课和晚自修期间不在宿舍从事娱乐、玩游戏等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4、人际关系好。宿舍成员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5、文化氛围好。宿舍布置文化品位高,能积极参加学校和物业部(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成绩良好。

二、“文明宿舍”评选程序:

“文明宿舍”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名额按本号楼住宿学生房间总数的10%掌握。每学年“寝室文化节”期间,由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组织考评小组,根据上学年宿舍表现情况进行评议推荐,将评选结果在公寓楼公示3天后报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审核确定。

三、“文明宿舍”内务卫生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室内玻璃干净明亮,灯具无灰尘,门窗框无污物,窗台无杂物(20分);

2、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苍蝇,墙壁无尘土、无蛛网,室内无杂物(20分);

3、地面干净,无痰迹、果皮、纸屑等(20分);

4、桌上物品摆放整齐、排放有序,床上无其他物品,被褥叠放整齐(20分);

5、卫生间干净无异味(20分)。

四、奖惩措施:

1、获得“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由学校进行通报表彰,颁发“文明宿舍”奖牌,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获得“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员,在申报校级奖学金或其他奖学金时,比其他同等条件的参评者优先考虑。申报个人市级荣誉称号者所在宿舍必须为“文明宿舍”。

3、获得“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员,在申报各类集体荣誉时,比其他同等条件的参评者优先考虑。申报市、校级先进班集体班级必须有“文明宿舍”。

4、对于不遵守学生公寓相关管理规定和不合格的宿舍,第一次发出整改通知,第二次张榜警告,第三次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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